供水改造招标公告(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



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

 
  
 
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3]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DN15-DN400老旧小区供水管网 22.1千米、DN25-DN1000输配水管网44.1千米、智能化市政消火栓240套,机械水表更换成智能远传水表10万台,设置DN100及以上口径分区计量58处、压力监测点200个,并对15座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配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1套。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0205.22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5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最终审核(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取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80000.00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9:00:00至2024-11-18 17: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现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799115950 ,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
电话:18046072902,传真:/
联系人:游连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
联系电话:0599-885652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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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王良文(姓名)系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发布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变更公告、补充通知、答疑、澄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文件相关事宜,本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作为电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授权方无权转让,特此委托。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日期:2024年11月04日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3]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DN15-DN400老旧小区供水管网22.1千米、DN25-DN1000输配水管网44.1千米、智能化市政消火栓240套,机械水表更换成智能远传水表10万台,设置DN100及以上口径分区计量58处、压力监测点200个,并对15座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配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1套。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4建筑安装工程费:20205.22万元。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5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最终审核(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取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80000.00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09:00:00至2024­11­1817: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现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邮编:353000电子邮箱:/电话:13799115950,传真:/联系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邮编:100081电子邮箱:/电话:18046072902,传真:/联系人:游连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联系电话:0599-888035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联系电话:0599-885652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9-8880350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3]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DN15-DN400老旧小区供水管网22.1千米、DN25-DN1000输配水管网44.1千米、智能化市政消火栓240套,机械水表更换成智能远传水表10万台,设置DN100及以上口径分区计量58处、压力监测点200个,并对15座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配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1套。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4建筑安装工程费:20205.22万元。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5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最终审核(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取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80000.00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09:00:00至2024­11­1817: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现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邮编:353000电子邮箱:/电话:13799115950,传真:/联系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邮编:100081电子邮箱:/电话:18046072902,传真:/联系人:游连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联系电话:0599-888035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联系电话:0599-885652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9-8880350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3]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DN15-DN400老旧小区供水管网22.1千米、DN25-DN1000输配水管网44.1千米、智能化市政消火栓240套,机械水表更换成智能远传水表10万台,设置DN100及以上口径分区计量58处、压力监测点200个,并对15座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配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1套。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4建筑安装工程费:20205.22万元。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5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最终审核(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取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80000.00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09:00:00至2024­11­1817: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现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邮编:353000电子邮箱:/电话:13799115950,传真:/联系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邮编:100081电子邮箱:/电话:18046072902,传真:/联系人:游连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联系电话:0599-888035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联系电话:0599-885652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9-8880350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3]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DN15-DN400老旧小区供水管网22.1千米、DN25-DN1000输配水管网44.1千米、智能化市政消火栓240套,机械水表更换成智能远传水表10万台,设置DN100及以上口径分区计量58处、压力监测点200个,并对15座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配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1套。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4建筑安装工程费:20205.22万元。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5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最终审核(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取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80000.00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09:00:00至2024­11­1817: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现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邮编:353000电子邮箱:/电话:13799115950,传真:/联系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邮编:100081电子邮箱:/电话:18046072902,传真:/联系人:游连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联系电话:0599-888035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联系电话:0599-885652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9-8880350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3]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DN15-DN400老旧小区供水管网22.1千米、DN25-DN1000输配水管网44.1千米、智能化市政消火栓240套,机械水表更换成智能远传水表10万台,设置DN100及以上口径分区计量58处、压力监测点200个,并对15座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配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1套。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2.4建筑安装工程费:20205.22万元。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5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最终审核(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取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80000.00元。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09:00:00至2024­11­1817: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现金。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邮编:353000电子邮箱:/电话:13799115950,传真:/联系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邮编:100081电子邮箱:/电话:18046072902,传真:/联系人:游连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联系电话:0599-888035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联系电话:0599-885652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599-8880350\n\n\n\n\n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n标准监理招标文件\n(2023年版)\n报建编号:3507022310110202\n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n招标项目编号:/\n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n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n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游连阁\n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游连阁\n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4-11-06\n使用说明\n一、《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监理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在总结《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修订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项目。\n二、《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n三、招标人按照《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 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n四、《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监理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n五、《标准监理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n六、《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并公开征求各方意见、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处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反映,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可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官网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的”福建建设监理网”下载电子文档。编制人员名单:骆水龙、汪雅玲、张树妹、林道隽、江如树、林巧珠、杨溢。参与修订主要人员名单:林俊敏、饶舜、江如树、张冀闽、卢晓文、林巧珠、汪雅玲、林道隽、杨春彪、刘星、余明初。 \n目 录\n5第一卷\n\n\n6第一章 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n\n\n6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n\n\n1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n\n\n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n\n23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n\n\n38附件2-1:开标记录表\n\n\n39附件2-2:问题澄清通知\n\n\n40附件2-3:问题的澄清\n\n\n41附件2-4:评标报告(格式)\n\n\n53附件2-5:中标通知书\n\n\n54附件2-6: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n\n\n55第三章 评标办法\n\n\n56综合评估法\n\n\n6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n\n\n67第一节 协议书\n\n\n69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n\n\n95第四节 合同附件格式\n\n\n95附件一:履约保证金格式\n\n\n97附件二:其他\n\n\n98第二卷\n\n\n99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n\n\n99委托人要求\n\n\n102第三卷\n\n\n10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n\n\n106第一部分 资格商务文件\n\n\n10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n\n\n106(一)投标函\n\n\n107(二)投标函附录\n\n\n108二、资格审查资料\n\n\n109(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n\n\n110(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n\n\n111(三)授权委托书\n\n\n112(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n\n\n113(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n\n\n114(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n\n\n115(八)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简要情况表\n\n\n116三、投标人“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n\n\n117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如有)\n\n\n118五、诚信承诺函\n\n\n六、其他资料(如有)\n121\n\n\n第一卷\n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n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n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n1.招标条件\n\n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发改[2023]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n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n2.2工程建设规模:改造DN15-DN400老旧小区供水管网 22.1千米、DN25-DN1000输配水管网44.1千米、智能化市政消火栓240套,机械水表更换成智能远传水表10万台,设置DN100及以上口径分区计量58处、压力监测点200个,并对15座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配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1套。\n\n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n2.4建筑安装工程费:20205.22万元。\n\n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n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5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最终审核(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取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80000.00元。\n\n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n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n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n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n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n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n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n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n\n3.5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n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n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②投标总监应满足福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项目备案要求。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④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且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⑤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人或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否则投标无效。\n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n4.招标文件的获取\n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9:00:00至2024-11-18 17: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n5.评标办法\n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n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n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递交投标文件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00(以银行到账为准)。\n\n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0元。\n\n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现金。\n7.发布公告的媒介\n\n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上发布。\n8.联系方式\n招标人: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n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邮编:353000\n\n电子邮箱:/\n电话:13799115950 ,传真:/\n联系人:刘工\n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n邮编:100081\n电子邮箱:/\n电话:18046072902,传真:/\n联系人:游连阁\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n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n联系电话:0599-8880350\n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n联系电话:0599-8856525\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n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n\n联系电话:0599-8880350 \n投标人须知\n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说明:\n(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n(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n(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n(4)本招标文件中“以上”的含本数,“以下”的不含本数。\n 项号\n 条款号\n 条款名称\n 编列内容\n\n 1\n 1.1.2\n 招标人\n 名称: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n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n\n联系人:刘工\n\n电话:13799115950\n\n 2\n 1.1.3\n 招标代理机构\n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n联系人:游连阁\n电话:18046072902\n\n 3\n 1.1.4\n 招标项目名称、\n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若有)\n 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n\n报建编号:/\n\n招标项目编号:/\n标段名称(若有):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n\n标段编号(若有):/\n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1\n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n\n 4\n 1.1.5\n 项目建设地点\n 南平市延平区\n\n 5\n 1.1.6\n 项目建设规模\n 改造DN15-DN400老旧小区供水管网 22.1千米、DN25-DN1000输配水管网44.1千米、智能化市政消火栓240套,机械水表更换成智能远传水表10万台,设置DN100及以上口径分区计量58处、压力监测点200个,并对15座供水加压泵站进行智能化改造,配套智慧水务软件平台1套\n\n 6\n 1.1.7\n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n建设周期\n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4-12-05\n建设周期:/至/或注明总工期为720日历天。       \n\n 7\n 1.1.8\n 建筑安装工程费\n 20205.22万元\n\n 8\n 1.2.1\n 资金来源\n 多渠道筹措\n\n 9\n 1.2.2\n 资金落实情况\n 已落实\n\n 10\n 1.3.1\n 招标范围\n 南平市延平旧城区供水改造项目(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监理服务。\n\n 11\n 1.3.2\n 施工阶段\n监理服务期限\n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n\n 12\n 1.3.3\n 质量标准\n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n\n 13\n 1.4.1\n 投标人资质要求、能力、信誉\n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n\n(2)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n(3)工程业绩要求(采用简易评标法的项目,不对投标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有关工程业绩方面的要求):\n\n1)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n\n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n\n3)“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n\n(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n(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阶段进场): \n\n岗位名称\n\n人数\n\n最低资历要求\n\n专业监理工程师\n(市政类)\n\n3\n具有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核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上的从事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n\n监理员\n(市政类)\n\n3\n具有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核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证书上的从事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设区市及以上(含设区市)有权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n\n安全监理员\n\n3\n具有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权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n\n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只需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其他监理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到位。\n\n(7)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n\n 14\n 1.4.2\n 是否接受\n联合体投标\n ☑不接受\n□接受\n应满足下列要求:/\n\n 15\n 1.4.3\n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n 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1.4.3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n\n 16\n 1.9.1\n 踏勘现场\n 不组织。但应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潜在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n\n 17\n 1.11.3\n 偏差\n ☑不允许\n□允许\n偏差范围:/\n偏差幅度:/\n\n 18\n 2.1\n 构成招标文件的\n其他资料\n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文件等。\n\n 19\n 2.2.1\n 投标人要求\n澄清招标文件\n 时间:2024-11-18 17:00:00\n\n形式: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不署名、不盖\n\n章的形式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n\n 20\n 2.2.2\n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n 时间:2024-11-19 17:00:00\n\n形式:招标人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答复、\n\n澄清。\n\n 21\n 2.2.2\n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n 时间:2024-11-19 17:00:00\n\n形式:若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修改,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n\n子交易平台发出。\n\n 22\n 3.1.1\n 构成投标文件的\n其他资料\n 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n\n 23\n 3.2.1\n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n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n (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的50%作为参考依据。监理费用按实结算,以最终审核(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或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取费基数。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980000.00元。(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n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n\n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委托人还应另行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n附加工作酬金=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n(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n\n 24\n 3.3.1\n 投标有效期\n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n\n 25\n 3.4.1\n 投标保证金\n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n□不要求\n☑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n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1)和(2)种形式之一提交,其中(2)为电子保函,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种形式提交: \n(1)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n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回单上注明xxxxxxxxxx,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n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信息:\n开户银行:/\n\n帐户名称:/\n帐 号:/\n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n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n(2)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依据闽建筑[2020]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对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地区,招标文件应当写明电子投标保函的具体事项,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的规定”)\n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n\n 26\n 3.4.3\n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n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n ①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中标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n\n ②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n\n ③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的企业资质、工程业绩、财务状况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n\n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n 27\n 3.5\n 资格审查资料的\n特殊要求\n ☑无\n□有\n具体要求:/\n\n 28\n 3.6.1\n 是否允许递交\n备选投标方案\n ☑不允许\n□允许\n\n 29\n 3.1.1\n 要求提交的\n投标文件内容\n 资格商务文件:要求提交;\n监理大纲:要求提交;\n\n 30\n 3.7.3\n 投标文件编制和\n加密要求\n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n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n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n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n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n0512-58173200、400-998-0000、 0599-8317118\n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n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制作,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盖章部分,需盖单位公章,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 建造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招标文件要求需要盖章的地方,电子投标文件中要相应的盖电子印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一律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文件涉及需要提供的证件的,未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上传清晰的证件扫描件,因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不够清晰,导致评标专家无法识别扫描件内容的,按未提交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作废标处理。\n\n 31\n 3.7.3\n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n 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n\n 32\n 3.7.3\n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n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盖章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n\n 33\n 4.1.2\n 投标截止时间\n 时间:2024-12-06 09:30:00\n\n 34\n 4.1.5\n 投标保函、保险原件\n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n 提交时间:2024-12-06 09:30:00前\n提交地点:在线递交\n密封要求:在线加密\n\n 35\n 5.2.2\n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n 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标段)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45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n\n 36\n 5.2.2\n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n (1) 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n(2) 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n\n(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n\n 37\n 6.1.1\n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n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4人。\n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确定方式:\n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n\n 38\n 6.3.1\n 评标办法\n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n\n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n\n 39\n 6.3.3\n 评标委员会推荐\n中标候选人的人数\n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个\n\n 40\n 6.3.2.6\n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n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n\n 41\n 7.1\n 中标候选人\n公示媒介及期限\n 公示媒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yp/)\n\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n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n联系电话:0599-8880350\n公示期限:10日\n\n 42\n 7.4\n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n □是\n\n☑否\n\n 43\n 7.6.1\n 履约保证金\n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n□不要求\n☑要求 \n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n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形式之一。\n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n允许投标人以现金(电汇或者转账)、银行保函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n招标人有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交方式、金额及对等互保条件,中标人应当响应。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10%,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n\n 44\n 7.7\n 签订合同\n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n\n 45\n 8.5.3\n 监管部门\n 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n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412室\n\n联系电话:0599-8856525 \n\n 46\n 9\n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n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yp/\n联系电话:0599-8880350\n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n\n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n\n联系电话:0599-8880350 \n\n 47\n 10\n 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n 所有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所涉及到单位或个人盖章部分,需盖单位或个人电子公章。如果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 建造电子印章(建造师CA)等个人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个人电子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最终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生成标书上传到系统中,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加盖含有福建CA数字证书(须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激活)的电子印章。 2、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开启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45分钟。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再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如果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关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发布的通知。根据通知,进行办理。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投标单位应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中下载或升级最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3、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银行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招投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视为未完整提供投标资料,其投标文件在系统上予以退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一律承担。 备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A、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B、因投标人原因。\n\n 48\n 11\n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1、投标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已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已中标的,不予授标。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该投标人负责,并承担赔偿招标人损失责任。直到授标前,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包括相关材料承诺供应证明资料)的真实性的权力。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及银发[2019]41号文,自2019年2月25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由相应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3、根据闽建许〔2023〕4 号文规定,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一)各级资质审批 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 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网址: http://jzsc. mohurd. gov. 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计取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文件中若有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6、依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文件精神,本项目约定如下: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投标人诚信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其他资料的附件1、附件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前将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6.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 6.3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应当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并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分析结果。招标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 (3)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7、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可线下签字后再扫描并上传。 8、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5份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n\n /\n /\n /\n\n\n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n总则\n1.1 招标项目概况\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n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n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n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n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n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n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n建筑安装工程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n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n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n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n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n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n1.3.2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n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n1.4 投标人资格要求\n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n(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n(2)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n(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n(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n(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n(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n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n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n(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n(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n(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n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n(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n(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n(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n(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n(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n(6)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n(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n(8)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n(9)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n(10)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n(11)已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含其分支机构);\n(12)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含其分支机构);\n(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n(14)投标人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n(15)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n(16)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未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n(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所监理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并负有监理责任的(以事故调查报告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n(1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n1.4.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n(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n(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n(3)不同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如有)经电子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n1.5 费用承担\n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n1.6 保密\n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1.7 语言文字\n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n1.8 计量单位\n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1.9 踏勘现场\n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n1.9.2 招标人应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潜在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n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n1.10 分包\n本项目严禁分包。\n1.11 响应和偏差\n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本招标文件中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部分。\n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n1.1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n2. 招标文件\n2.1 招标文件的组成\n本招标文件包括:\n2.1.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n2.1.2 投标人须知;\n2.1.3 评标办法;\n2.1.4 合同条款及格式;\n2.1.5 委托人要求;\n2.1.6 投标文件格式;\n2.1.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其他资料。\n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n2.2.1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采用简易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为5日,下同)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 日(5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n2.2.2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n3. 投标文件\n3.1 投标文件的组成\n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n3.1.1.1 资格商务文件\n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n二、资格审查资料\n三、投标人“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n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如有)\n五、诚信承诺函\n六、其他资料(如有)\n3.1.1.2 监理大纲(如有)\n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n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所指的投标保证金。\n3.2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n3.2.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的金额及计算依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n3.2.2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是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阶段和其他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n3.3 投标有效期\n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n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n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n3.4 投标保证金\n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6。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格式从其规定。\n3.4.2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n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n3.4.3.1 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因投标人异议或投诉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后5日内),应通知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下同)的收取单位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同时通知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或投标保函的收取单位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日期、退还金额、退还的投标人名称,并退还现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银行存款利率类型及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的规定,下同)或投标保函、保险原件。\n3.4.3.2 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按本投标人须知第3.4.3.1款规定的办法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 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的5日内, 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n3.4.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n(1)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n(2)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n(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n3.5 资格审查资料\n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n3.6 备选投标方案\n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n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n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n3.7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加密\n3.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n3.7.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n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的证书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应为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投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项的规定编制与加密投标文件。\n投标\n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n4.1.1 投标人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n4.1.2 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6项规定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n4.1.3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n4.1.4 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n4.1.5 投标人以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n4.1.6 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n4.1.7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n4.1.8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n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多次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替换或者撤回。\n开标\n5.1 开标时间和地点\n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n5.2 开标程序\n5.2.1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n5.2.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开标结果不受影响。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项。\n5.2.3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号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n5.2.4 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1),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代表号、总监理工程师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投标保证金金额、监理服务费、质量目标、监理服务期、投标文件解密情况等。电子交易平台还需通过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对接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并予以公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要加强与该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同步交换更新。对于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在开标记录表的备注栏中予以记录。\n\n5.3 开标异议\n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电子交易平台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n5.3.2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n(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n(2)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n(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n(4)相关请求及主张;\n(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n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n5.3.3 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n(1)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n(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n(3)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n(4)超过异议时效的。\n5.3.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结果,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并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监督机关备案。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n评标\n6.1 评标委员会\n6.1.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项。\n6.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n6.1.3 招标人没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代表,应当全部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相应的专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按照规定直接确定的除外),应当由招标人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抽取。\n6.1.4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n(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n(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n(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n(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n(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n6.1.5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n6.1.6 评标委员会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n6.2 评标原则\n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n6.3 评标\n6.3.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项。\n6.3.2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则:\n(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n(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n(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n(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n(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n(6)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格式见附件2-2和投标人的“问题的澄清”格式见附件2-3。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0项。\n(7)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n(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电子签名)又不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n(9)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n(10)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n(1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格式见附件2-4)。评标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n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n2)投标文件雷同情况;\n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n4)评标专家诚信承诺函;\n5)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n6)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n7)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n8)总监答辩评审情况(如有);\n9)监理大纲评审情况(如有);\n10)投标人排序情况一览表;\n1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9项规定)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n12)澄清、说明、补正事项。\n(12)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电子签名)。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电子签名)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n(13)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劳务费。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该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其他礼物、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等财物。\n6.3.3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9项。\n7. 合同授予\n7.1 中标候选人公示\n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下同),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n7.1.1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n7.1.2 招标项目名称;\n7.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n7.1.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的总评分;其中总监答辩、监理大纲的评分按评标报告格式单列(如有),如有扣分的,还应公示被扣分子项内容及详细扣分原因。\n7.1.5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n7.1.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n7.1.7 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相关个人工程业绩(如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n7.1.8 中标候选人的同类同等工程业绩(如有);\n7.1.9 中标候选人的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期、质量标准等;\n7.1.10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n7.2 评标结果异议\n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n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n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n7.4 定标\n7.4.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n7.4.2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5)。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n7.4.3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其他中标候选人均无法确定为中标人可以重新招标。\n7.4.4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n7.5 中标通知\n7.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n7.5.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下列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n(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n(2)招标项目名称;\n(3)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n(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n7.6 履约保证金\n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保证保险凭证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已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地区,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格式的,履约保函应当采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保证保险,其保险条款应当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3项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应超过中标监理服务费的 10%,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n7.6.2 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n7.7 签订合同\n7.7.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4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n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n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n8. 纪律和监督\n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n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n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n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n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n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n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n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n8.5 投诉\n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该项目的行政监督机关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n8.5.2 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n8.5.3 本项目招投标的监管部门或机构的名称和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5项。\n9. 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6项\n10. 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n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7项\n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11.1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n11.2 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n11.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n(1)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n(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n(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n11.2.2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因招标程序违法或者项目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且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调整招标方式,并承担相应责任。\n11.2.3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如有)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现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有收取投标保函原件的,退还投标保函原件。\n1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n附件2-1:开标记录表\n (项目名称) 标段监理开标记录表\n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秒\n 序号\n 投标人名称\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总监姓名及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n注册号\n 投标\n保证金(元)\n 监理\n服务费(元)\n 质量目标\n 监理服务期\n 解密\n情况\n 备注\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n\n附件2-2:问题澄清通知\n问题澄清通知\n(编号: \n)\n (投标人名称): \n (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n1. 。\n2. 。\n .....\n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本评标委员会。\n 年 月 日\n附件2-3:问题的澄清\n问题的澄清\n编号: \n (项目名称及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n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n1. 。\n2. 。\n......\n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n 年 月 日\n附件2-4:评标报告(格式)\n (项目名称) \n报 建 编 号: \n招标项目编号: \n评 标 报 告\n 年 月 日\n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n1. 招标项目名称: 。\n2. 报建编号: 。\n3. 招标项目编号: 。\n4. 招标方式: 。\n5. 招 标 人: 。\n6. 招标代理机构: 。\n7. 工程建设地点: 。\n8. 工程建设规模: 。\n9. 招标范围和内容: 。\n10. 监理服务期: 。\n11. 工程质量: 。\n12.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年 月 日。\n13.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秒。\n14.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秒。\n15. 开标平台: 。\n16. 投标人数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电子招投标平台共收到 个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 个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开标记录表》。\n17. 评标地点: 。\n18. 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综合评估法 。\n二、投标文件雷同情况\n 投标文件雷同情况\n 是否出现雷同\n 详细说明\n(如有)\n\n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n \n \n\n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n \n \n\n (3)不同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如有)经电子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n \n \n\n\n日期: 年 月 日\n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n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总人数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评委产生办法 。\n2、专家评委抽取地点 。\n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n 姓 名\n 身份证号码\n 专业\n 评标委员会任职\n\n \n \n \n 负责人\n\n \n \n \n 成员\n\n \n \n \n 成员\n\n \n \n \n 成员\n\n ……\n `\n \n 成员\n\n\n四、评标专家诚信承诺函\n评标专家诚信承诺函\n作为 (招标项目名称) 的评标专家,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n一、廉洁自律承诺\n(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n(二)禁止在公共社交网站、媒体、平台,如微信群、QQ群、朋友圈、个人微博等,通过图片、暗语等方式泄露本次评标任务。\n(三)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评标过程中不发表任何涉及实质性内容的倾向性言论。评标结束后,不透露评标内容、结论以及其他有关情况。\n(四)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办法和标准开展评标工作,并对做出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n(五)严格履行廉政自律责任,遵守评标廉政纪律,没有私下接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投标掮客,没有收受利益相关人、企业的财物或好处。\n(六)自觉抵制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协助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门、检察机关等依法进行的监督。\n二、回避承诺\n本人没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n(一)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n(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n(三)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n(四)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n(五)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n三、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n本人依法依规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没有参与串通投标。\n本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n本人如被查实在本招标项目评标工作中参与串通投标的,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n本人是□ 否□ 为中共党员 (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n承 诺 人: (签字)\n承诺时间: 年 月 日\n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n评标委员会对 个投标人的资格商务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 个合格, 个不合格,具体评审情况详见《资格商务文件评审表》。\n六、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n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n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n 备注\n\n \n \n \n\n \n \n \n\n \n \n \n\n\n七、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n八、总监答辩评审情况(如有)\n答辩题目选取记录表\n 序号\n 选取人\n 选取题号\n\n 1\n \n \n\n 2\n \n \n\n 3\n \n \n\n 4\n \n \n\n 5\n \n \n\n ……\n \n \n\n\n答辩题目抽取记录表\n 序号\n 抽取题号\n 序号\n 抽取题号\n\n 1\n \n 9\n \n\n 2\n \n 10\n \n\n 3\n \n 11\n \n\n 4\n \n 12\n \n\n 5\n \n 13\n \n\n 6\n \n 14\n \n\n 7\n \n 15\n \n\n 8\n \n 16\n \n\n\n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答辩试卷\n 投标人名称\n \n\n 答辩总监姓名\n \n 身份证号\n \n\n\n……………………………密封线(上方为密封区)…………………………\n答题卡\n1.请用黑色墨水笔作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作答;字体要工整、笔迹清楚;\n2.答题卡请务必慎重填写,如有漏答、涂改、留下记号的,整卷以0分计取。\n3.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换答题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指答题卡破损、污染、涂改等),有且仅有一次机会向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申请更换答题卡。因更换答题卡耽误的时间由答辩总监本人负责。更换答题卡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应当场将原答题卡销毁。\n 序号\n 所选\n答案\n 序号\n 所选\n答案\n 序号\n 所选\n答案\n 序号\n 所选\n答案\n\n 1\n \n 5\n \n 9\n \n 13\n \n\n 2\n \n 6\n \n 10\n \n 14\n \n\n 3\n \n 7\n \n 11\n \n 15\n \n\n 4\n \n 8\n \n 12\n \n 16\n \n\n\n得分: \n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n答辩试卷\n注意:本卷共16题,均为单项选择题,答卷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6分;每题均应作答,每答对1题得 0.5分,错答的该题得0分,漏答的整卷得0分;答对12题及以上记满分6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最符合题意。答案请按要求填写在答题卡中,答辩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对答题卡的评分为准。\n1.******()\nA.** B.** C.** D.**\n2.******()\nA.** B.** C.** D.**\n*\n*\n*\n16.******()\nA.** B.** C.** D.**\n注:\n1、答辩试卷应经评标委员会核对无误后,印发投标人拟派总监进行答辩;\n2、投标人、总监姓名由答辩总监填写,得分由评委会成员填写;\n3、招标代理人应按照入围评审投标人家数的2倍准备答题卡。答题卡和试卷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同时收回,答题卡应在全体答辩总监监督下用牛皮纸将密封区密封,成册封装;\n4、每一份答题卡均应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集体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判定得分,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答题卡上签字确认;\n5、全部答题卡评分结束后,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及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见证下,拆除密封区。密封区拆除后,禁止对答题卡做任何改动;\n6、答辩题目选取记录表、答辩题目抽取记录表、所有总监答辩试卷及答题卡、总监答辩评审表均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n总监答辩评审表\n 序号\n 投标人名称\n 得分\n 详细扣分情况\n\n \n \n \n 题号\n 投标人答案\n 标准答案\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n九、监理大纲评审情况(如有)\n监理大纲评审表\n 序号\n 投标人名称\n 得分\n 扣分子项内容及详细扣分原因\n\n \n \n \n \n\n \n \n \n \n\n \n \n \n \n\n\n十、投标人排序情况一览表\n综合评估法\n 序号\n 入围评审的投标人\n名称\n 评审情况\n 排序\n\n \n \n 资信业绩\n 监理\n大纲(如有)\n 投标报价\n 其他因素\n 最终\n总得分\n \n\n \n \n 总监理工程师\n 其它监理人员配备\n 企业\n业绩\n(如有)\n \n \n \n \n \n\n \n \n 基本素质\n 总监\n答辩\n(如有)\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 \n \n \n \n \n\n\n十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n1、本项目推荐 名中标候选人\n2、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n综合评估法\n 中标候选人顺序\n 投标人名称\n 最终总得分\n 投标报价(元)\n 总监理工程师\n 备注\n\n 第一中标候选人\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 ...\n \n \n \n \n \n\n\n简易评标法\n 中标候选人顺序\n 投标人名称\n 投标报价(元)\n 总监理工程师\n 备注\n\n 第一中标候选人\n \n \n \n \n\n ...\n \n \n \n \n\n ...\n \n \n \n \n\n\n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n十二、澄清、说明、补正事项\n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或电子印章):\n日期: 年 月 日\n说明:评标过程所需的《入围评审投标人名单确定表》、《资格商务文件评审表》、《评标结果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的格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制定。\n附件2-5:中标通知书\n中标通知书\n \n(中标人名称):\n你方于 \n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n(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n工程建设规模: 。\n中标价: 元。\n监理服务期限: \n 日历天。\n总监理工程师: \n (姓名)。\n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n日内到 \n(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n特此通知。\n招标人: \n(盖单位章)\n法定代表人: \n(签字或盖章)\n \n年 \n月 \n日\n附件2-6: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n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n保函编号: \n (招标人名称):\n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及标段) 标段的监理投标,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 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n1、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n2、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n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n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n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n查验保函网址: (必填) \n银行名称: (盖单位章)\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n地 址: \n邮政编码: \n电 话: \n传 真: \n 年 月 日\n第三章 评标办法\n说明:\n1、本章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简易评标法两种办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并依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试行)》的规定选择使用,每一个招标项目只能选择一种评标办法。\n2、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与后面内容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n综合评估法\n评标办法前附表\n 项号\n 条款号\n 评审因素\n 评审标准\n\n 1\n 2.1\n 形式评\n\n审标准\n 投标人名称\n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n\n 2\n \n \n 投标文件个人盖章或盖单位公章\n 根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盖章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个人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n\n 3\n \n \n 投标文件格式\n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n\n 4\n \n \n 联合体投标人\n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n\n 5\n \n \n 备选投标方案\n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对该四项指标得分进行算术求和,得到投标人的投标得分(=1,2,3…;指投标人)。\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i\nD\n\n\n\n\ni\nA\n\n\n\n\ni\nB\n\n\n\n\ni\nC\n\n\n\n\ni\nD\n\n\n\n\ni\nQ\n\n\n\n\ni\n\n\n\n\ni\nA\n\n\n\n\ni\nA\n\n\n\n\ni\nB\n\n\n\n\ni\nB\n\n\n\n\ni\nC\n\n\n\n\ni\nC\n\n\n\n\ni\nD\n\n\n\n\ni\nD\n\n\n\n\ni\nQ\n\n\n\n\ni\nQ\n\n\n\n\ni\nQ\n\n\n\n\ni\nA\n\n\n\n\ni\nB\n\n\n\n\ni\nC\n\n\n\n\ni\nD\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