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招标公告(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文件标题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HFHB-G2024-24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 (联系电话:0592-68075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
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公告邀请)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方提供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参加设计联络会议)、后续设计服务(设计交底、施工改造期间的技术指导和调试服务等)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项目控制金额
本次采购项目限高价为15万元(含税),报价高于限高价格则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
自筹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响应谈判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  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3  报价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4  报价方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2份(含)电除尘改造设计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非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则需另行提供一份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电除尘改造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采购文件售价
0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0:00投标截止、11 月22日10:00开标

开标地点: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二楼开标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吴学渊(联系电话:18250608865)

其他
1、评审原则:本次谈判采用经综合评审合格且最低价成交法。根据最终有效报价由低到高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的顺序确定排名。评标小组根据以上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顺序。2、监督投诉电话:海发集团纪检监察室0592-6800131 环保能源公司纪检小组 0592-6807596

附件

附件下载 - 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二次).doc

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阳热电事业部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二次)项目编号:HFHB-G2024-24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1.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书1.2.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新阳热电事业部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1.2项目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1.3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1.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设计成果提交,施工阶段配合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1.5设计内容:为采购方提供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参加设计联络会议)、后续设计服务(设计交底、施工改造期间的技术指导和调试服务等)。1.6设计成果要求:设计标准需符合电除尘器设计、调试、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范》、《电力行业标准电除尘器》、《电除尘器机械安装技术条件》、《火力发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设计规程》、《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服务期内相关标准、规定有更新的,以更新的为准)。施工图应符合现行工程设计制图标准及相关国家和地方规范,科学合理,并达到施工要求。1.7设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采购方发出设计通知,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30天内向采购方提交设计施工图,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全部图纸。2报价方资格要求*2.1响应谈判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3报价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4报价方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2份(含)电除尘改造设计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非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则需另行提供一份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电除尘改造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3谈判保证金及缴款注意事项3.1报价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缴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属无效报价文件,将不予开标。3.2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拒不履行签订合同,我司将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并顺延第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除出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及成交供应商外的报价方谈判保证金,我司将在项目成交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保证金。3.3特别说明:不能在报价现场缴交现金或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报价方应从其银行账户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保证金,以报价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为准。请在银行转账“用途”一栏中写明“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谈判保证金”字样。1.3.3.4谈判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4.账号:40373001040009422开户行:农业银行新阳支行1.5.注意:谈判保证金均须存入或转入以上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1.6.3.5谈判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00。4谈判报价文件要求1.7.*4.1报价文件要求逐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装袋密封,在每一密封处注明“于之前(指谈判邀请中规定的谈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1.8.4.2报价方递交的报价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正副本应分开装。密封提供一份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电子文档是报价人上交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1.9.4.3报价文件送达或邮寄地址: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305室。1.10.4.4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1.11.4.5邀请报价方现场参与监督与谈判。5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00。6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2日10:00,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7谈判规则7.1谈判小组对报价方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方不符合资格性及符合性条款和“*”条款要求,视为无效响应报价文件;7.2谈判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方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方需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符合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方进入谈判程序。7.3谈判小组从和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前三位报价方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报价方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认。7.4谈判小组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提出重点的谈判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与已递送报价文件的各报价方进行一轮谈判。投标报价方未到现场,应在响应报价文件中出具谈判承诺书。7.5除非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否则后一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的报价,若有出现该情况的,则后一次的报价无效,以前一次的报价为准。7.6响应报价方代表参加谈判并签署报价文件,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7.7在谈判活动中,有关人员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给其他报价方。7.8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在3家及以上的,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不足3家但在1家及以上的,如本项目已经过再次公告或邀请,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7.9已成交或中标我司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中标资格的,暂停该供应商参与我司采购项目资格一年。*8项目限价:本次采购项目限高价为15万元(含税),报价高于限高价格则视为无效报价。9评审原则本次谈判采用经综合评审合格且最低价成交法。根据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出现有效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评标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10联系人1.12.技术联系人:吴学渊电话:182506088651.13.标书投递联系人:王芸芸电话:0592-68075011386015817611监督电话1.14.海发集团纪检监察室0592-6800131环保能源公司纪检小组0592-6807596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4日1.15.第二部分谈判须知1.16.备注:(1)全文中带有“*”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如报价人对这些关键性条款存在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报价无效。(2)谈判文件中所述技术要求,应视为保证实现本项目施工所需要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报价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成交将认为报价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1.17.本项目为新阳热电事业部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方为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请各报价方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内容以保证提交完整有效的响应文件参加谈判活动。2.前附表项目内 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2、采 购 人: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公告邀请)4、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5、项目编号:HFHB-G2024-246、质量要求:合格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采购方发出设计通知,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30天内向采购方提交设计施工图,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全部图纸。2响应人资格要求*2.1 响应谈判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 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3 报价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4 报价方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2份(含)电除尘改造设计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非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则需另行提供一份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电除尘改造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3踏勘现场:自行组织答疑形式: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如有问题可与采购方联系4响应报价文件有效期:自谈判报价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5响应报价文件装订要求:响应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装订采用左侧装订。6响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2日 10 时 00 分响应报价文件递交至: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楼305室7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 时 00 分谈判地点: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开标评标室 8谈判规则:1、谈判小组对报价方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方不符合资格性及符合性条款和“*”条款要求,视为无效响应报价文件;2、谈判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方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方需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符合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报价方进入谈判程序。3、谈判小组从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前三位报价方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全员到齐与单一报价方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认。4、 谈判小组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提出重点的谈判内容,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与已递送报价文件的各报价方代表进行一轮谈判。报价方代表未到现场,应在响应报价文件中出具谈判承诺书。5、除非采购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否则后一次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的报价,若有出现该情况的,则后一次的报价无效,以前一次的报价为准。6、响应报价方代表参加谈判并签署报价文件,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7、在谈判活动中,有关人员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给其他报价方。8、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在3家及以上的,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未超过项目限高价的响应报价方不足3家但在1家及以上的,如本项目已经过再次公告或邀请,则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单位,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公告。9、已成交或中标我司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中标资格的,暂停该供应商参与我司采购项目资格一年。9谈判评审标准:1、评审谈判小组对各报价方的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审查:满足采购文件中带有“*”条款的要求,不存在无效响应的情形的报价方视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2、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报价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谈判小组根据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出现有效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评标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3、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或者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明确表示放弃成交的,或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发现重大不符合相关规范、资格性要求的,采购方将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谈判文件1.1谈判邀请书1.2谈判须知1.3服务内容与要求1.4合同主要条款1.5响应文件格式2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谈判文件的澄清2.1.报价单位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等)通知到采购方。采购方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邮件、传真等)答复发给已知的每个报价方(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报价方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方回函(邮件、传真等)确认。该答复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方有约束力。2.2谈判文件的修改2.2.采购方可以在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由于谈判文件的修改可适当延长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报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等方式)发给所有已知报价方,该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报价方有约束力。报价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等方式)予以确认。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函(见附件1);3.2报价表(见附件2);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3);3.4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报价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则本附件不需要提供);3.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见附件5);3.6报价方廉洁承诺书(见附件6);3.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7);3.8谈判承诺书(见附件8,如未安排谈判代表到场,则需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报价);3.9设计组组成人员一览表(见附件9)3.10企业能有效识别二维码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见附件10);3.11企业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见附件11);3.12报价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见附件12)。4报价文件的递交4.1报价方必须按谈判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4.2迟到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对于迟到的报价文件有权拒绝接收。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报价方在递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请求修改其报价文件的通知。但在报价截止以后,不能修改报价文件。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应按要求密封等,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方。5谈判与评审5.1谈判5.1.15.1.1采购方将按照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在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谈判。5.1.2谈判时所有报价方需参加谈判会议,报价方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谈判会议,报价方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的,应在响应报价文件中出具谈判承诺书(如附件8所示),承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报价维持不变。5.1.3报价方代表可监督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5.1.4谈判时,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废标。5.1.4.1报价文件袋封面未标识和密封;5.1.4.2报价文件密封处未加盖报价方公章;5.1.4.3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5.1.5本项目若属于首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谈判失败。5.1.5.1在规定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1.5.2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1.5.3首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1.6本项目若属于首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失败后进行的第二次谈判活动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若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谈判小组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谈判并按谈判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只有1家响应的,谈判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5.2评审原则5.2.1评审谈判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方相关人员组成,评审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5.2.2符合性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将按废标处理。5.2.2.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5.2.2.2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盖报价单位公章及签字;5.2.2.3报价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2.3评审谈判小组从和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高的前三位报价方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报价方分别进行谈判,谈判顺序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认。5.2.4谈判小组与报价方就谈判文件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谈判,报价方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报价方代表未到谈判现场,应在响应报价文件中出具谈判承诺书。5.2.5谈判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承诺书,应由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6合同的授予6.1合同授予的条件采购方将根据评标意见,把合同授予其报价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方,被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6.2成交通知书评标结束后,采购方根据评标结果,在报价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3签订合同6.3.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方尽快签订合同,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6.3.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6.3.3成交供应商不能利用各种理由进行挑剔,即不能对项目的地点、大小、难易或工作期限进行挑剔。当成交供应商第一次出现挑剔项目的现象,由采购方予以书面警告。当成交供应商第二次出现挑剔项目的现象,采购方有权中止与该成交供应商的合同。2.32.4.第三部分服务内容与要求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阳热电事业部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采购项目,它提出设计范围和设计要求。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设计标准要求的内容。1.3如果报价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采购方则可认为报价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1.4报价方需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尽量选择最优方案进行施工图纸设计。1.5结构设计方案选择遵循“坚固适用、技术先进、经济、节约用地”的原则。执行国家和各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并满足工艺、安装和维修的要求。1.6工程设计应符合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同时应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定。1.7报价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负责技改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设计及技术服务工作。设计必须满足采购方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1.8工程设计应体现出经济性、合理性、先进性和整体性,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消耗和运行管理成本,满足环保要求。1.9设计概算低于同期同区域同类工程平均水平。如出现因设计错误、设计缺陷、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各专业图纸间的相互矛盾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损失,增加项目投资等,报价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2项目概况2.1新阳热电事业部现有两台东方锅炉厂DG75/3.82-11型锅炉,脱硫除尘采用炉外半干法脱硫除尘系统,原电除尘在半干法脱硫除尘系统投运后停止运行仅作为烟气通道使用。为提高锅炉运行安全性、经济性、稳定性,保证环保参数达标排放。拟对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进行采购。(相关锅炉尾部烟道、电除尘和半干法脱硫岛相关图纸详见附图)2.2主要设计内容:为采购方提供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参加设计联络会议)、后续设计服务(设计交底、施工改造期间的技术指导和调试服务等)2.3锅炉主要参数项 目单 位数 据额定蒸发量t/h75过热蒸汽出口压力MPa3.82过热蒸汽出口温度℃450给水温度℃150冷风温度℃20热风温度℃181排烟温度℃140运行床温℃950燃料消耗量kg/h11286理论空气量Nm³/kg3.506锅炉保证热效率%872.4烟气参数项目单位设计煤种烟气量(BMCR工况时)Nm3/h(干标,实际O2)90139烟气量(BMCR工况时)Nm3/h(湿标,实际O2)烟气量m3/h(工况)150000空气过剩系数1.25负压kPa-4.79烟气温度(平均)℃140烟气温度(最大)℃160SO2浓度,干标,实际O2mg/Nm3≤2000粉尘浓度,干标,实际O2mg/Nm3≤320002.5脱硫各系统参数数据表性能和设计数据单位数据1、一般数据1.1 脱硫除尘系统总压力损失Pa3000其中:脱硫塔Pa1400布袋除尘器Pa1500烟道Pa1001.2 吸收剂摩尔比Ca/SMol/mol1.41.3 SO2脱除率%设计95%,保证90%1.4 烟气脱硫塔入口含尘浓度g/Nm3800-12001.5 烟气脱硫塔出口温度℃701.6 布袋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mg/Nm3设计≤20,保证≤302、设计消耗---消石灰(满足规定品质的Ca(OH)2,仅为脱除SO2所耗)t/h0.39---工业水(满足规定品质)m3/h3.3---电力(电动机总容量)KW140---电力(BMCR工况设备耗电功率)KW45---压缩空气(仪表控制用)Nm3/h42---其它用气(布袋清灰)Nm3/h300---冷却水量m3/h0---UPS容量kVA103、脱硫塔---设计压力Pa-8000~6000---BMCR时烟气流速m/s4.7---35%BMCR时烟气流速m/s3.8---烟气停留时间(BMCR)S7---35%BMCR时烟气停留时间S8---脱硫塔直径m3.2---脱硫塔高度m约35(1、2=36.9)---脱硫塔底部灰量t/h事故:10正常:0---脱硫塔底部出灰口标高m2.5---脱硫塔耗水量t/h3.34、吸收剂贮仓4.1 消石灰仓—可用容积m380—贮存量t48—直径m3.5(1、2#=3)—高度m直段8(1、2#=10)锥形段=1.8—材料Q2355、水箱--名称工艺水箱--数量台1--可用容积m35((1、2#共用一个10)--外形尺寸mΦ1.8×2.5(壁厚6mm)--材质Q2356、水泵--名称高压水泵---数量台2(一用一备)---每台流量(3#炉2017年更换叶轮盘,减少出力,每台泵出力约9m3/h)m3/h12.5(1、2#=9)---型式多级式---扬程MPa4---转速r/min2950---额定功率KW37(1、2#=45)—额定电压V380—额定电流A67.9(1、2#=82.1)7、流化风机7.1灰斗流化风机---用途供灰斗流化及消石灰仓流化使用---数量台2(一用一备)---每台流量m3/min7.97(1、2#=11.1)---型式罗茨风机---扬程MPa0.0588---转速r/min1450(1、2#=1100)---额定功率KW11(1、2#=22)---额定电压V380---额定电流A22.5(1、2#=43)7.2斜槽流化风机---用途供斜槽流化使用---数量台2(一用一备)---每台流量m3/h589~825---型式高压离心风机---轴功率KW5.5---扬程kPa10 ---转速r/min2900---额定功率KW7.5---额定电压V380---额定电流A14.9(1、2#=14.9)8、脱硫布袋除尘器 ---数量台1---设计效率%99.999---入口温度70---入口粉尘浓度g/Nm3800~1200---保证效率 %99.997---出口粉尘浓度mg/Nm3设计≤20,保证≤30---每台除尘器室数个1---每台除尘器布袋数个928(1、2#=1012)---过滤面积m2/台3250(1、2#=3227)---过滤速度m/min0.7---滤袋材质进口PPS+PTFE浸渍---滤袋规格mm(直径190/100mm)椭圆8000---滤袋允许连续使用温度℃65~150---滤袋允许最高瞬间温度℃180---滤笼材质低碳钢+表面有机硅喷涂---脉冲阀数量台1--电磁脉冲阀型式及规格14”淹没式大脉冲阀--壳体材料Q235--喷吹气源压力kPa80-100--气源品质压缩空气--机械开阀时间0.5s--耗气量m3/min5--喷吹时阀体阻力KPa/--电磁阀规格14”--电磁阀电压及频率V /Hz220/50---每台除尘器灰斗数1---灰斗的储存容量小时16---每个灰斗下灰量t/h循环灰量:92外排灰量:3.2---灰斗接口尺寸400×400---灰斗底标高m~8.3---灰斗加热方式蒸汽加热---保温层和保护层材料岩棉---保温层和保护层厚度mm/mm150/0.5---保温层和保护层总面积m2/m2600/550---安装时最大吊装件重量T10—检修时最大吊装件重量t19.外排灰系统---输送方式正压浓相输送仓泵---输送能力t/h102.6引风机参数数据表引风机电动机型号AYX75—5F-24D型号YPT500-6流量145600m³/h功率560kw全压9952Pa电压10kv转速980r/min电流40.9A重量kg转速992r/min介质温度135℃防护等级IP442.61#、2#锅炉电除尘器现场布置示意图1182号炉电除尘器中心线80道由185015一会180x80016进07IL6尘定点324002100I2801291000x519热00m2300l一03088301Y724036402800600044004400440044003000230015500K33标准和规范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或材料规格(包括一切有效的补充或附录)均为通用版本,如有最新版本则按新标准执行:《电除尘器设计、调试、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范》JB∕T6407-2017《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范》DLT5121-2020《电力行业标准电除尘器》DLT514-2017《电除尘器机械安装技术条件》JBT8536-2010《火力发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设计规程》DLT5623-2021《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178-20184设计要求41.1烟道改造设计需满足COA(臭氧脱硝系统)氧化流场需求,不得影响脱硝的氧化和吸收效率,必要时应对根据流场情况设计优化臭氧脱硝喷水格栅布置位置。42.2设计需充份评估改造后整体阻力变化对炉外半干法脱硫除尘系统运行参数的影响,满足重新设定吸收塔入口负压和重新测试空床阻力的需求,设计方案应不影响吸收塔的稳定运行。43.3电除尘旁路烟道运行,脱硫岛入口灰份比发生变化,设计需评估物料床层成份的变化,同时对物料曲线重新设定。44.4电除尘旁路烟道运行,设计需评估对吸收塔的磨损量的影响,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45.5电除尘旁路烟道运行,若因新增烟道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设计中提出有效的加固对策,并应按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治理和加固。46.6对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钢结构,应在改造设计文件中提出有效的临时性安全措施。47.7电除尘旁路烟道改造后,电除尘将停止运行,应对电除尘进、处口通道设计封堵。48.8设计方案建议明确根据现场情况拟布置的电除尘旁路烟道位置示意图,设计也可根据现场布置情况优化相关设计方案。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拟建设位置示意图如下:A:24140B-254.67IIT1除atX设5设计成果提交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采购方发出设计通知,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30天内向采购方提交设计施工图,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全部图纸,其中纸质版施工蓝图一式八份,电子版一份(非加密版)竣工图8份,电子版一份(非加密版)。6报价及付款方式6.1报价范围6.1.1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设计范围内、设计服务期内的全部设计工作的体现。6.1.2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的总费用。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数,并计入报价中。6.1.3报价方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以获取报价方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因数,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疏忽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设计周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方自行负责。6.2报价方式报价方须以人民币包干报价,报价应含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措施费、税费等设计成果合格交付采购方的全部费用。报价为含税报价,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说明是否含税报价一律视为含税价。6.3付款方式6.3.1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总价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预付款保函(合同总价的30%),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6.3.2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设计,并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并经审核通过后,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额的50%合同款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成交供应商50%合同款项作为进度款。6.3.3工程完成竣工验收,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合同总额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成交供应商20%合同款项,结清设计费。7其他事项7.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依据报价文件所做承诺履行义务,如有违约,采购方有权根据协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7.2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依据谈判文件及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并依据施工合同履行义务,如有违约,采购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7.3报价方认为需采购方配合的事宜。7.4报价方若有其它方面的特殊功能、附加功能及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注明7.5成交供应商必须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未按规定领取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7.6报价方应如实提供所有资料的相关复印件,必要时采购方将保留要求报价方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7.7报价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7.8响应报价文件有效期。响应报价文件有效期60天,在此期间内,所有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2.52.62.7.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注释: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修改相关条款,但不得与采购文件、响应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甲方: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288号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希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1.3采购文件。1.4报价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现行的国家及部颁行业有关所列规程、规定、规范、国家强制性条文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如有更新版本,则按最新版本执行)《电除尘器设计、调试、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范》JB∕T6407-2017《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范》DLT5121-2020《电力行业标准电除尘器》DLT514-2017《电除尘器机械安装技术条件》JBT8536-2010《火力发电厂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系统设计规程》DLT5623-2021《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HJ178-2018第三条:项目名称、设计内容及标准3.1项目名称: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3.2项目地点: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3.3设计内容:为采购方提供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参加设计联络会议)、后续设计服务(设计交底、施工改造期间的技术指导和调试服务等)。设计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甲方发出设计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施工图。3.4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设计成果提交,施工阶段配合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第四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4.1最终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建设主管等部门要求以及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设计费。4.2本设计合同的金额为包干价万元,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4.3付款方式6.3.4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30%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预付款保函(合同总价的30%),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6.3.5乙方完成项目设计,并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并经审核通过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额的50%合同款项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50%合同款项作为进度款。6.3.6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甲方收到乙方合同总额的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20%合同款项,结清设计费。第五条:设计要求1.5.1烟道改造设计需满足COA(臭氧脱硝系统)氧化流场需求,不得影响脱硝的氧化和吸收效率,必要时应对根据流场情况设计优化臭氧脱硝喷水格栅布置位置。49.9设计需充份评估改造后整体阻力变化对炉外半干法脱硫除尘系统,满足重新设定吸收塔入口负压和重新测试空床阻力的需求,设计方案应不影响吸收塔的稳定运行。1.5.2。1.5.3电除尘旁路烟道运行,脱硫岛入口灰份比发生变化,设计需评估物料床层成份的变化,同时对物料曲线重新设定。1.5.4电除尘旁路烟道运行,设计需评估对吸收塔的磨损量的影响,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1.5.5电除尘旁路烟道运行,若因新增烟道引起的原结构损坏,应在设计中提出有效的加固对策,并应按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治理和加固。1.5.6对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倾斜、失稳、过大变形或坍塌的钢结构,应在改造设计文件中提出有效的临时性安全措施。5.7电除尘旁路烟道改造后,电除尘将停止运行,应对电除尘进、处口通道设计封堵。5.8设计方案建议明确根据现场情况拟布置的电除尘旁路烟道位置示意图,设计也可根据现场布置情况优化相关设计方案。第六条:双方职责6.1甲方职责6.1.1按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依据双方确定的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保持其完整、正确,所有资料及设计文件为袋装提交。乙方应对甲方交付资料及时审核确认,如乙方认为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的应当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及时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审核通过。如已经乙方审核通过的资料出现需要补正的,乙方不得就补正时间要求顺延当期文件的交付日期。6.1.2在工程开工之前,组织相关单位听取乙方设计技术交底。6.1.3及时对乙方的供图进行相关审核,但甲方的审核不视为免除或减轻乙方的责任,乙方对其设计工作及所提供的图纸负责及承担相应责任。6.1.4在满足本合同付款条件后,及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6.2乙方职责6.2.1按照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本合同要求进行及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保证设计项目的质量,对设计项目的质量在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实行终身负责制,设计指标定义明晰、统一、准确并对其负责。6.2.2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交付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6.2.3在甲方组织下,及时向有关单位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安全交底工作。6.2.4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错误及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解决的设计问题,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将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审核。6.2.5在保证设计规模、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设计工程量。6.2.6按照甲方要求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组织审查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根据审查意见在本合同范围内进行设计报告调整、补充,直至满足审查意见的要求。6.2.7根据规程规范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施工过程中的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及重要部位的检查验收,参加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应阶段的设计报告。6.2.8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及甲方委托监理单位组织的协调会、审查会,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6.2.9及时处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技术问题。乙方对甲方及项目施工方提出的紧急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一般性问题应在2日内解决。6.2.10设计工作中涉及到主要结构型式等设计方案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征求甲方的意见。6.2.11乙方设计工作进度须合同约定的设计供图计划提交设计图纸及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且必须满足工程建设进度对设计文件的要求。第七条:工程设计文件审查7.1乙方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甲方审查同意。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对审查不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乙方应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甲方审查,直至审查通过。7.2甲方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乙方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7.3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甲方增加费用的,乙方按第12.2款〔乙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7.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乙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7.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2.2款〔乙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7.6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甲方承担。7.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乙方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第八条:施工现场配合8.1为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设计问题,乙方设计现场代表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履行合同义务,保证设计质量,应做好现场工作,乙方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参加试运行考核和竣工验收服务。8.2乙方设计服务人员到现场时应遵守甲方工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8.3乙方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乙方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乙方更换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设计现场代表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执业经验等资料。8.4乙方主要设计人员资格或能力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乙方应当撤换。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工程设计变更9.1甲方支持为提高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安全性能所发生的设计变更。9.2乙方应尽力减少设计变更。必要的设计变更,也应以提高工程综合效益为目标。9.3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建议和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乙方应认真研究并汲取合理的内容,并应于24小时内答复。9.4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与联系,充分征求甲方的意见;对于重大设计变更,乙方应提交详细的书面说明,必要时应提供详细的设计依据,提交甲方审核,甲方未予答复或不同意变更时,乙方不得单独变更设计,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9.5设计变更应以不降低工程的标准、质量为原则,也不得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设计变更必须遵循技术、施工可行,安全可靠原则。9.6施工详图阶段的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及工期应具有合理性并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应导致发包设计工程量及投资的大幅度增加。9.7设计变更所涉及工程项目的规格、型号、品种、单位等尽可能与项目招标文件保持一致,对不一致的变更项目应做出相应的说明。9.8甲方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要求,乙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设计。9.9甲方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作较大修改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具体双方另行协商增加的设计费用和完工时间。9.10如果由于甲方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乙方的设计工作减少。具体双方另行协商减少的设计费用和完工时间。第十条:专业责任与保险10.1乙方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和经验知识,按照公认的职业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和谨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10.2乙方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并使其于合同责任期内保持有效。10.3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应承担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失而引发的工程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建设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知识产权11.1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乙方,甲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2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11.3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11.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违约责任12.2.1合同生效后,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按照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12.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逾期超过15天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15天内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15天后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12.2.3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工程停建、缓建,甲方应按本合同第12.1条的约定向乙方结算并支付设计费。12.2.4甲方擅自将乙方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2.2乙方违约责任12.2.1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金额双倍返还给甲方。12.2.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按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设计费中直接扣减违约金。12.2.3乙方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全部赔偿金。12.2.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未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项目应收设计费金额双倍返还给甲方。12.2.5在合同服务期内,若乙方资质过期,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15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3.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3.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解约14.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4.2.1乙方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深度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4.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4.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4.2.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14.2.5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14.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所有对本合同的变更,需以双方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6.1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月日16.2合同订立地点: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6.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4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双方签署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法定代表: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0592-6807513电话:邮政编码:361028邮政编码:传真:0592-6807500传真: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新阳支行开户银行:帐号:40373001040009422帐号: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8.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注释: 《报价文件格式》是报价方的部分报价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报价方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报价文件。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阳热电事业部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HFHB-G2024-24报价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1响应函(见附件1);2报价表(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3);4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报价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则本附件不需要提供);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见附件5);6报价方廉洁承诺书(见附件6);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见附件7);8谈判承诺书(见附件8,谈判代表未出席,则须提供,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报价);9设计组组成人员一览表(见附件9)10企业能有效识别二维码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见附件10);11企业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见附件11);12报价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见附件12)。附件1响应函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项目的谈判文件全部内容,愿意以附件2中的报价,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期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按照采购文件、合同和技术规范等承接上述工程设计任务。2.我方承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并保证为本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工程设计标准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4.本响应函及报价文件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我方承诺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我方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税率调整,按合同不含税单价(原合同单价/1.06)套用新税率计取合同结算价款。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违反谈判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条款。报价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表序号项 目报 价(元)1 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 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1、以上报价均含6%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方报价非6%增值税专用发票,评审时将统一折算成6%税率进行比价)。报价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位(盖公章):日期:备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单独一页,但需加盖企业公章。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声明:(报价单位名称)授权(授权代理人)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负责参与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的报价,该代理人在报价及后续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处理的与我公司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位(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备注:1、报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则本附件不需要提供。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单独一页,但需加盖企业公章。附件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司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的报价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提供谈判文件中规定的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服务,并声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响应谈判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备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报价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报价方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2份(含)电除尘改造设计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非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则需另行提供一份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电除尘改造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6.信誉要求:报价方没有被国家、福建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厦门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报价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注:第5、6项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但若采购方发现报价方违反该条款,采购方有权拒绝其报价及后续的相应事宜。对用户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则由该报价单位负责。报价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6报价方廉洁承诺书为促进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打击贿赂、以权谋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各项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维护员工职业操守,提高合作效率,本单位在与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开展报价、报价业务活动中承诺: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有关要求进行各项业务活动。2.不向采购方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馈赠礼金、礼品(含有价证券);不向采购方的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报酬的劳务和其它服务;不为采购方的工作人员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任何活动(如:旅游、消费宴请、娱乐等);不为采购方的工作人员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赞助费、宣传费、咨询费、劳务费等;不为采购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名义的个人消费凭证;不为采购方的工作人员安排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不为采购方的工作人员提供经商、办企业、消费提供特殊便利或优惠等。3.不与其他经营者串通报价和报价,不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在工程建设的预决算编制工作中弄虚作假、高估冒算。4.发现采购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行为的,报价方可向厦门海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若采购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5.报价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物资采购报价活动,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特此承诺。报价单位(盖章):日期:附件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厦门海发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我司对该项目做出以下承诺:1.质量承诺:2.质保承诺:售后服务联系人:售后服务联系电话:报价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采购方可对以上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和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附件8谈判承诺书我司参与贵司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采购项目报价,因未安排谈判代表到场,故在我司递交的响应报价文件的基础上,承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最终报价维持原价不变,如本承诺与递交的响应报价文件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承诺为准。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设计组组成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1#、2#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项目序号姓名职务职称专业证书号附件10企业能有效识别二维码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11企业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附件12报价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锅炉电除尘旁路烟道技改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