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招标公告(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2024)
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 JSZC-321003-JZCG-C2024-002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3-JZCG-C2024-0027
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为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详见招投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11-2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8号恒通AI科创大厦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本级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85号
联系人:朱慧
联系电话:87862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8号恒通AI科创大厦三楼
联系人:蒋媛媛
联系电话:0514-82882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媛媛
电话:0514-82882970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JSZC-321003-JZCG-C2024-0027采购文件.doc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附件1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二、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三、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编号:JSZC-321003-JZCG-C2024-0027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2024年11月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文本16第四章采购需求20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磋商邀请受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就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JSZC-321003-JZCG-C2024-0027)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3-JZCG-C2024-0027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3.预算金额:人民币81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1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本项目拟为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4年11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185号联系人:朱慧联系方式:0514-87862276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信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28号恒通AI科创大厦三楼联系人:蒋媛媛联系方式:0514-828829708、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xzzx/art/2023/art_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html,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18952716110)。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磋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交易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交易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交易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交易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交易中心质疑接受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零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无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无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无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无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2024年12月31日前,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6%;2025年6月30日前,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4%。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一、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实质性响应的内容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中准确填写或上传。三、项目概况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规范》《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和《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要求,基于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完成邗江区乡镇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运维服务,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顺利运行提供全面、高效的现场实施运维服务保障。四、服务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1)梳理《需求规格说明书》按照江苏省财政厅一体化部署要求和服务标准,参照《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为采购人梳理《一体化需求规格说明书》,作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运维实施的重要依据。(须提供《一体化需求规格说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2)基础数据准备按照江苏省财政厅下发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模板,结合本地预算管理实际需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采集整理形成《预算管理一体化基础信息采集表》,做好用户统计、权限分发、单位基础信息、收支分类科目、账户信息等基础数据工作,完成基础数据准备。(3)系统块初始化及上线相关工作根据“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省推广工作部署”要求,在完成“基础数据”、“需求规格说明书”的工作后,积极与江苏省财政厅一体化平台建设厂商进行沟通配合,确保采购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所有初始化工作保质并准时完成,保障系统能够达到“需求规格说明书”要求。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Key的发放,同时做好Key与系统适配的所有相关工作,确保系统准时上线运行。(4)系统测试按照实际业务场景,模拟、验证系统的业务处理正确性、稳定性、易用性等。按照项目管理标准要求,完成测试方案制定、系统内部测试、系统外部调试、测试报告编写等内容。系统外部调试主要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外围系统联调测试,如电子凭证库。(5)性能测试根据采购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从吞吐量、并发量、业务处理查询响应速度等方面进行性能测试,获得相关的性能测试数据,并进行分析,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并提供测试报告,确保在预算编制期间,用户多、数据量大的情况下,系统稳定运行。(6)日常运维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日常一切运维工作。日常运维主要包括但不局限于:①基础数据变动维护: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覆盖财政核心业务,任何基础信息变化均需进行标准化维护,基础信息维护覆盖科目体系、单位、账户、人员等相关信息的变动,基础信息的变动及维护要求规范化管理,所有变动均需形成书面变动材料,必须经采购方人员确认并备案后,方可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业务流程及权限变动维护:供应商在运维期间需要根据业务管理要求及人员变动管理,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关业务配置、权限等维护,以满足业务变动及管理需要。③业务人员办理业务时的技术支持:要求供应商对新的业务办理人员提供办理业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④客户端故障排除:对于客户端出现的无法访问或无法办理业务情况,给予协助和指导,对于无法远程解决的情况,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抵达故障现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现场排除。⑤日常运维资料整理归档:为了确保系统运维工作的连续性及可追溯性,供应商必须记录完整运维档案,并定期进行整理归档。(7)系统巡检为了排除系统运行隐患,保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供应商必须提供定期巡检服务。(8)年终结转及年初初始化供应商需要协助采购方完成年终结转及新年度初始化及对账的工作。(9)突发情况排查及处理对于出现如断网、省厅升级维护、证书到期或其他原因导致系统异常,运维团队必须给予及时响应,并配合采购方排除故障,确保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尽量降低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失,要求运维服务提供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3、服务技术要求(1)文档要求在项目运维维护期,供应商需提供系统运行维护过程中形成的一切文档,包括但不局限于测试用例、测试报告、工作日志、运维日志、系统技术总结等,并定期更新归档提交给采购人。(2)运维工作规范要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是财政各类核心业务开展的业务系统,运维工作必须规范,要制定明确合理的运维计划,要有完备的运维档案。(3)运维响应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故障级别为采购人提供应急响应服务,进行故障诊断和恢复。应急响应结束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报告。如出现特殊情况需加班时,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安排人员加班并协助采购人解决问题。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响应采购人提出的运维服务要求,不得拖延运维服务响应时间。(4)应对突发事件预案要求供应商根据系统运行情况提供预防性维护,建立系统异常应急预案,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理并反馈,针对不同突发事件提供相应的应对策略。(5)重点保障服务要求为保障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缓解系统高峰期内因业务发生量增大而带来系统压力风险,要求供应商根据财政业务周期性特点,如法定节假日、重大会议和年底财政工作比较集中等时期,加大运维保障力度,增加运维基地技术支持人员,保证在财政业务高峰期内系统平稳运行。法定长假期间,供应商应在长假结束最后一天安排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检查,保障应用系统在长假结束后能正常运行。(6)响应时间及要求为用户提供工作日每天8小时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服务。对用户的服务请求和问题及时响应,并将其直接转给相关技术工程师,确保4小时内给予解答或回复。供应商在重大情况现场提供巡检服务,提供工作时间现场及时响应服务,提供故障应急响应服务方案。服务方式能做到对问题的全程管理及有效解决和反馈。提供系统运行环境监控及安全方案。(7)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策略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部署运维实施要求,结合运维实施经验分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包含但不限于:运维实施工作量动态变化、各部门间统筹协调、系统本地化适配改造、运维团队人员调配管理、与软件开发团队沟通协调等),并提供相对应的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方。(8)项目运维实施部署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部署运维实施要求,提供的项目运维实施部署方案,包含运维实施计划与进度、具体完善的项目运维实施方案、人员组成、质量保证、工期管理,风险预防及控制措施方案等。(9)运维服务巡检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部署运维实施要求,提供的运维服务巡检方案,包含系统设备巡检、现场故障排除、提供巡检报告等。(10)财政核心业务熟悉程度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运维实施部署要求,结合江苏省资产云系统、江苏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财务云现状,制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资产云关于财务资产账账相符和资产预算配置的业务熟悉程度方案;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关于非税一体化过账的业务熟悉程度方案;与财务云关于支付和财务账自动过账的业务熟悉程度方案,方案包含需求分析、流程衔接等内容。五、人员配备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派项目经理(2人)须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精通《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技术规范》以及财政部门运作方式,同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能依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合理的、高效的服务。2、中标供应商应派驻场服务人员(4人)须精通《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技术规范》、财政部门运作方式、省厅一体化系统及后台开发技术和开发环境,能及时准确的为采购人提供驻场运维服务。六、服务期限:一年半。七、服务标准1、《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主要内容: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调整和调剂、预算执行、资产管理、会计核算、预算指标核算、决算和报告共10大业务模块。对预算管理的各流程环节提出了具体的约束和要求,以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有力支撑健全现代预算管理制度。2、《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主要内容:以《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为依据,通过对《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的详细解读,制定出针对系统总体架构、软件质量标准、代码集、各模块数据要素等方面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标准。要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严格按照设定的技术标准来实现,以信息化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八、培训要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用户覆盖了乡镇收支业务的相关操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必须对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所有相关操作人员提供全面的系统培训,包括系统业务操作培训、系统管理培训等,需列明详细的培训课程、方案和计划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具体培训需求由采购人提出,成交供应商根据用户的需求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并运维实施培训。相关培训费用包含在预算内。九、安全保障及保密要求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如订购、设计、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1、安全运维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规范日常的安全操作,符合财政部总体安全策略,通过运维实施必要的安全运行维护措施,配合采购人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自查内容至少包括系统日常运行情况、系统漏洞等。配合采购人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审计内容至少包括系统账号、权限、操作行为和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等,及时发现和处理信息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减少或避免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2、技术安全防护要求规范管理信息化设备的安全维护,根据工作所需设置最小访问权限,禁止将系统管理员权限授予其他人员,禁止绕过运维安全审计系统对基础软件进行远程维护,严格控制运维工具的使用,经过采购人审核后才可接入财政网络进行操作,规范财政网络和信息系统软硬件的配置管理,信息系统配置、升级或改造等方面的变更按照审批流程操作。因运维实施人员配置错误、操作错误,造成系统、设备、资金损失,追究相关公司责任。单位用户数字证书,由各区财政局自行申请采购。3、信息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提供的内部资料、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许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成交供应商应与驻场运维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督促运维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八、履约验收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可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验收申请后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材料包括:项目运维实施、项目上线、服务明细等验收文档。九、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2024年12月31日前,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6%;2025年6月30日前,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4%。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响应报价要求1、响应报价要求:包含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五险、公积金、公共保险、福利、耗材、设备、维修、服装、培训、税费、合理利润以及完成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2、供应商自行承担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并按《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缴纳相应保险,必须与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给采购人。所聘用人员工资及五险不能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不得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等情况,发生任何的经济、法律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在合同期内不得因国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保险金比例等因素而调整合同价格,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在内,成交后不予调整。3、因成交供应商员工责任造成采购方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成交供应商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和重大事故等所有相关事宜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十一、其他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特别提醒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进行报价,总价包干。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标标准评标项目评分标准报价(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综合实力(13分)1、供应商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3、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4、供应商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5.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软件企业著作权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业绩(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案例得3分,满分9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项目组人员配置(12分)1、供应商拟派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管理或服务经历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注:同一人具有多项服务经历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一份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的电子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合同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加盖被服务单位和供应商公章扫描上传,否则不得分。实施保障承诺(6分)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可提供江苏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板块、预算执行板块厂商授权供应商提供技术服务或实施推广服务的能力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每提供一份承诺函扫描上传得3分,满分6分。服务承诺(5分)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运维服务团队成员的,得5分。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扫描上传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策略方案(5分)投标文件提供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策略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运维实施工作量动态变化、各部门间统筹协调、系统本地化适配改造、与软件开发团队沟通协调等内容: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财政核心业务熟悉程度方案(15分)投标文件提供预对资产云平台熟悉程度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财政核心业务熟悉程度方案(15分)投标文件提供对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熟悉程度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财政核心业务熟悉程度方案(15分)投标文件提供对财务云熟悉程度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5分)投标文件提供项目运维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系统运维实施、运维实施计划与进度、人员组成及调配管理、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应对突发事件预案(5分)投标文件提供应对突发事件预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系统故障处置团队配置、处理响应机制、故障处理、事后评估、风险管控机制等内容: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运维服务方案(5分)投标文件提供运维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巡检措施等内容: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运维资料管理方案(5分)投标文件提供运维资料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含限于文档信息管理制度、文档编制方法、文档样式等内容: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培训方案(5分)投标文件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内容: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八、法人授权书九、磋商响应函十、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联合体协议十二、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五、开标一览表十六、主要标的信息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八、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九、磋商响应函致: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磋商响应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对应□内打“√”)8.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分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二、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789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合同签订后日3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序号123456789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合同签订后日3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如果有)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如果有)、开证(如果有)、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如果有)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十三、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四、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五、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 投标总报价大写: (人民币:元)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十六、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情况1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2 3 4 5…… 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中的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二、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三、检测方法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5.快递包装中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乡镇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