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流转 粮食生产招标公告(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建阳镇新阳村村民委员会2024)



建阳镇新阳村465亩土地流转项目交易公告

江苏省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320925101A24110001

根据《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建湖县建阳镇新阳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建阳镇新阳村

465

亩土地流转项目进行招租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土地坐落:建阳镇新阳村



组。

2.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招租用途:粮食生产

(

稻麦种植

)

或稻蟹轮作。

4.

投标起始价:

1080



/



/

亩。

二、面积和租金

1.

招租面积:总面积

465



(按公告面积签订合同)



2.

承包金额及上交方式:承包金最终以中标价为准。中标者应在中标公示期(

3

个工作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者保证金中

502200

元转村可抵第一年承租金,签定合同后

5

天内中标人将差额部分交至村账户;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并终止合同,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其余三年租金在当年

10



30

日前交至村账户,否则招租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并终止合同,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

承包期内不得破坏耕作层或从事有损耕作土壤的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改变土地面貌。

三、土地租赁期限

4





2024



11



13



-2028



11



12

日)


四、报名条件

1.

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个人或涉农企业)需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在线交易”模块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网上报名)

2

、意向报名人报名时需上传固定资产处置证明(报名人需在报名前到新阳村对接固定资产处置事宜,后凭村出具的固定资产处置证明进行报名)。无证明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3.

交易中心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没有竞标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

报名时间:

2024



11



14



09



00



-2024



11



20



17



00

时。

2.

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投标人需在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

(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在线交易模块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3.

资格审核:报名信息提交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成功,交易平台会以短信方式通知报名投标方审核结果。

4.

意向投标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退回时不计利息)。

5.

意向投标方通过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或交易中心现场

POS

机刷卡(零费率)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退回时不计利息)。

6.

投标保证金

732200.00

元,中标人在竞标结果生效后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由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转给招租人建湖县建阳镇新阳村,由招租人和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结算(保证金中

502200

转至村账户抵第一年土地流转金(差额部分补齐))。其余

230000

元转村作为复垦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按合同约定结算。中标人在竞标结果生效后(公示期结束,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5

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由招租人没收中标人投标时的保证金的

20%

作为违约金,余款退还给违约中标人。

7

.意向投标方应自行到项目现场查勘,向项目发包方电话咨询,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依据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投标,如竞标人忽略此项提醒,不影响风险责任的承担,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提出任何要求。招标人联系人:顾洪发

13801410840



六、竞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方式(正向竞价)确定中标人。

意向受让方需正向递增报价。

在线自由竞价、多次出价交易规则。



1

)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

10

分钟),在此期间内,所有参与方可以对意向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

)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期(

30

秒)。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限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即只要在新的限时竞价期出现有效报价,则会一直循环进入新的限时竞价期直到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



3

)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展示当前竞价项目各意向受让方最新报价、竞价倒计时、报价次数、报价记录等信息。



4

)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成交人需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竞价结果经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包人与成交人签订承包合同。



5

)管理员可对竞价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竞价主体、竞价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竞价,并通知所有参与方。



6

)在最新的限时竞价期内不再出现有效报价,则竞价结束,最高出价者直接获得成交资格。

七、交易开始时间

2024



11



22



10



00

时整开始,结束时间为

2024



11



22



10



10

,出价延时

30

秒,加价幅度为

10



/



/

亩。

八、出租方(招标人)义务

1.

本项目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拥有自主处置权,招标的经营权项目必须权属清晰。

2.

招标方经营权出租项目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

3.

招标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

招标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5.

村负责各种矛盾协调。

九、承租方(中标人)义务

1.

投标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对项目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排灌设施、真伪等情况进行勘察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现场勘查联系人:顾洪发

13801410840

)。

2.

中标后的土地经营权不得转租和分包,中标后按合同约定承包期,中途不得中断承包。

3.

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4.

承租人如在承租期内实施了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承租期满后无偿让出。

6.

承包期内国家惠农补贴由中标人享受。国家政策性收费由中标人按规定缴纳。如实施稻蟹轮作需符合省市县相关规定。

7


中标方需在指定时间内(交易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即

2024



11



27



18



00

前)到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不按规定和逾期视为违约,按规定没收违约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合同,不按规定和逾期视为违约,按规定没收违约金。

十、其他事项

1.

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方提供,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不为其资料真实性承担责任。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

土地承租期间,若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项目需要征地的,承租人须无条件让出土地,青苗补偿费用归承租人所有。

4.

凡未在规定时间在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报名登记和缴纳保证金的的一律没有竞标资格。

5.

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本公告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

所有未中标人保证金均退回到本人账户(

2024



11



28

日安排退回),要求退回至其他非本人账户和现金退回的交易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7.
承包人在所承包区域内要服从各级部门对沿线范围内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不得故意阻拦,不得改变农业用的性质,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十一、注意事项

1.

首次参与线上交易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采用在线自由竞价,意向受让方请务必确认已在平台网上注册了交易账号,且账号已完成实名备案(会员单位实名备案需携带相关资料到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厅进行实名备案)。



2

)根据本项目《交易公告》要求,请意向受让方尽早缴纳保证金,以免影响后续操作。



3

)交易开始后方可出价,根据项目公告中的交易规则进行出价。如果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未中标,交易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保证金会原路返回给意向受让方。

2.

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3.

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方需在指定时间内(交易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到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不按规定和逾期视为违约,按规定没收保证金。

4.

特别提醒:意向受让方可通过手机

App

或电脑按时上线交易,但要注意使用网络环境良好。交易中心不对因电脑设备和网络出现问题产生的不利后果负责。

5.

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1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现场查看等,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2024



11



21



11

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以书面形式于

2024



11



21



17

时前所有获得招标公告的投标人(各投标人自行领取或投标人提供传真号码接收)。如果投标人没有疑问,也应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同一地点)答复招标人,逾期视为无疑问,后果自负。



2

)投标人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公告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

固定资产已经评估,评估报名详情请咨询村并出具固定资产处置证明后报名,合同主要条款请事先向新阳村村民委员会咨询,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建湖县建阳镇新阳村村民委员会,报名视同认可。

7.

建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建湖县秀夫南路

933

号。

报名联系人:肖建

0515-80663600

8

、招标人:建湖县建阳镇新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顾洪发
13801410840
2024


11



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流转 粮食生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