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招标公告(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2024)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期)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4期)
现将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中涉及我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市经开区一棵松土碗菜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贵阳市经开区一棵松土碗菜馆经营的自制油炸花生米(生产日期:2024年6月18日),经抽样检验,黄曲霉素B?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10.4元;2.罚款1000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经罚〔2024〕4018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涉及批次自制油炸花生米黄曲霉素B?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的原因,系当事人未严格落实花生米存放、制作要求。该店将采取: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2.及时清理库存,防止食材堆积;3.厨房加装空调以控制加工环境温度等方式予以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4年11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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