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办公室出租招标公告(东莞市凤岗金凤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24)
金城路60号二楼办公室出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JY-2024062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受东莞市凤岗金凤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位于金城路60号二楼办公室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经营性资产
200平方米
3年
48000元/年
12000元
凤岗镇金凤凰金城路60号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出租
三、出租要求:
1、中标方:单位必须是持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个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
2、该办公室用途只准用于商业,不得用于危化品等有污染性行业。
3、中标单位/个人自行负责水电用度等(出租方不负责)。
4、中标方须对该办公室进行日常维护。
5、中标方2个月内须开始投入使用,无免租期,不得分租或转租。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参加报价的竞价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招标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招标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2、同一竞投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在全镇范围内,同一竞投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
3、在全镇范围内,法人或自然人参加集体资产交易,报名交易累计6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4、因承租人不按合同到期条款逾期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造成纠纷的;
5、法人或自然人竞得交易标的后弃标,对没收交易保证金不服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6、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主张合同无效或违约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7、其他不良信用情况。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只有1个受让意向人的,受让意向人要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竞得交易;有2个或以上受让意向人提出受让申请的,应当采取竞投的方式交易),具体举牌竞投规则如下:
1、举牌竞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成交,竞价人低于底价的报价无效。若报价相同且各报价人均不再提高报价的,则由首先提出该报价的竞价人竞得。
2、原租赁合同约定享有优先租赁权的原承租人参与竞价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竞得。
3、竞投人每次报价都必须举牌,没有举牌的报价,会视为无效出价。
4、第一个举牌报价,会默认为底价。
5、若交易底价非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第一个举牌报价,会默认为底价,第二个举牌报价,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不低于前一报价的整百、整千、整万等整数。
6、竞投人只举牌而不口头报价,会视为默认在前一报价的基础上递增预设固定金额;若口头报价,则报价不能低于前一报价,且递增幅度必须为预设固定金额的整倍数。
7、交易底价为每年租金48000元,为了便于报价,之后每次举牌报价增幅为200元。
六、报名时间: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地址:凤岗镇凤岗康佳路7号118一楼)咨询及报名,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已报名的竞价人请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5时前,将保证金转入到以下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填写“保证金”字样; 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必须是同一个;4、保证金金额必须与指定金额一致,若因保证金金额不足或超出,没有成功到达指定账户而导致报名失败,责任自负;5、竞投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保证金将通过银行管理系统无息退回转入竞投人账户)。
账户名称: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银行账号:6232590699050090404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支行
九、看样时间
出租标的物看样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集中地点:凤岗镇金凤凰金城路60号,再前往现场看样,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联系人:王倚文 联系电话:13631738191
十、签到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15至9:50,签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评标室现场准备竞投,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
十二、开标地点: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评标室
十三、签订合同时间:交易结果公告并发出《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必须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交易单位签订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视为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委托交易单位有权收回其交易资产并没收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
十四、注意事项:
1、竞投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投租赁文件,竞投意向人可到现场踏勘竞投标的物。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投人对竞投文件及竞投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2、竞投意向人递交竞投资料后,不予撤回。3、其它交易详情请看附件中的交易拟合同
十五、竞价用资料及注意事项:竞价人若为独立法人机构,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到场,签到时必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十六、交易现场见证监督人员:东莞市凤岗金凤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十七、其它信息:
如竞价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具体交易面积以现场核实为准。交易方案如有不详,以合同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资料;
2、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人未能按有关规定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
4、成交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成交人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
6、成交人与合同签订人不为同一独立法人机构或自然人的;
7、交易中心及委托交易单位在因竞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8、无正当理由报名后不到场竞价的;
9、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十八、联系方式
东莞市凤岗金凤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倚文 联系电话:13631738191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凤岗镇康佳路7号118一楼
联系电话: 0769-82856985
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只负责信息发布,以上所有信息内容涉及的法律责任由业主单位负责。
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租赁合同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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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承诺:乙方保证不以本合同项下办公室没有办理完整产权证明文件或报建资料或消防工程验收证件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赔偿或补偿其对办公室的装饰装修、增建扩建及其他方面的损失。乙方确认本条款为不可撤销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效力问题而失效。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明晰《东莞市凤岗镇保障金暂行规定》、《凤岗镇预防和调处企业欠薪劳资纠纷暂行规定》等规定,并自愿严格执行。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4、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室内装修、设备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甲方所有。5、因上述第3、4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6、乙方租赁期满后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最后\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最后\月之前正式书面答复乙方。乙方在租赁期最后\月之前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续约。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租赁的,则应在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7、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因追讨债权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办案费等。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办公室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通知及送达方式1、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可采取当面送达、电子送达(包括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微信、QQ等)或邮寄送达方式。2、当面送达的,签收日为送达日;电子送达的,成功发送日为送达日;邮寄送达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如文件无法送达对方(包括对方拒绝签收、无人签收,电子邮箱、手机号、微信号、QQ号变更或注销,对方提供邮寄地址错误或更换地址未通知另一方等情形),则双方同意以文件发出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3、双方确认送达地址如下,如送达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如因未及时告知导致无法收到文件、通知的,责任由变更方承担。双方确认该地址亦为法院送达诉讼材料收件地址:①甲方收件地址:凤岗镇金凤凰工业区金凤凰实业开发公司;收件人:;电话:;电子邮箱:;QQ:;微信:。②乙方收件地址:;件人:;电话:;电子邮箱:;QQ:;微信:。第十五条其它约定的事项1、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缴交:2、租赁期内卫生费缴交: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凤岗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室出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