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分析招标公告(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项目编号:CTGC-2024-012)
2、项目概况:拟对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2、13、01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3-03、04、05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205-02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3地块、中泰YH100506-31地块等10宗商服地块进行出让前期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
3、招标内容: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具体地块如下: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5-01、02、03、04、05、06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3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2、13、01地块、中泰YH100506-31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401-08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205-02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3-03、04、05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307-2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504-1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7-05地块,最终以实际完成环境影响分析的项目数量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项目团队: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完成过场地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业绩不少于1个(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环保部门出局的备案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投标时须单独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文件一份(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拟派人员职称证书(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环保部门出局的备案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五、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余杭门户网站()发布平台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同步发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栏),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
八、投标保证金(元):本次投标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佘工 联系电话:88681251
2、招标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86320727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发布稿11.14)招标文件-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docx
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项目编号:CTGC-2024-012)招标文件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4日一、招标公告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项目编号:CTGC-2024-012)2、项目概况:拟对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2、13、01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3-03、04、05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205-02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3地块、中泰YH100506-31地块等10宗商服地块进行出让前期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3、招标内容: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具体地块如下: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5-01、02、03、04、05、06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3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2、13、01地块、中泰YH100506-31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401-08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205-02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3-03、04、05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307-2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504-1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7-05地块,最终以实际完成环境影响分析的项目数量为准。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内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项目团队: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完成过场地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业绩不少于1个(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环保部门出局的备案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行证明);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投标时须单独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文件一份(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3、授权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拟派人员职称证书(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环保部门出局的备案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五、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余杭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发布平台自行下载,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同步发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栏),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七、开标时间与地点:时间: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八、投标保证金(元):本次投标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九、联系方式:1、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佘工联系电话:886812512、招标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86320727日期:2024年11月14日二、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1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3招标内容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具体地块如下: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5-01、02、03、04、05、06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3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2、13、01地块、中泰YH100506-31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401-08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205-02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3-03、04、05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307-2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504-1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7-05地块,最终以实际完成环境影响分析的项目数量为准。4服务期截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终止,或在合同期内完成项目满10个则合同自动终止。5报价要求1、以1万元/宗作为本项目单宗地块的中标价。2、本次招标费用概算10万元之内(含10万元),当本项目的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当结算费用超过10万元时视为优惠,按10万元进行结算;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6投标人资质等级详见招标公告7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8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投标担保金额本次投标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10招标答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开标前3天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方式:86320727。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公告形式发布。1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云联路2-150号A4号楼6楼开标室一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4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5评标标准及方法明标抽签法三、投标须知1.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2.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3.投标报价:(1)以1万元/宗作为本项目单宗地块的中标价。(2)本次招标费用概算10万元之内(含10万元),当本项目的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当结算费用超过10万元时视为优惠,按10万元进行结算;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附件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5)服务班子配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班子主要组成人员汇总表(附件4);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若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则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右上角上须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7.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8.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9.投标费用投标人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0.无效标书条件10.1.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对被认定无效标书的:(1)投标书未能按照规定包装密封;(2)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重要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4)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5)投标书逾期送达的;(6)未按规定的投标报价表格格式报价的;(7)未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文件;(8)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10.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由此引起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索赔:(1)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舞弊行为;(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向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3)中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提供虚假信息的。11.开标:(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书等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以投标无效处理。(3)投标人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作无效标处理。(4)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a.由招标代理单位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b.由招标代理单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c.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单位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2.其他要求:(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本项目由招标人、代理公司处理招标中有异议的问题。四、评标方法和标准1.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1)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及抽签规则。(2)确定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序号及其代表的号球(递交标书时签到的顺序号为该单位的抽签号)。(3)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实施抽签。2.抽签规则(1)5名及以下投标人,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1名中标候选人;(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1名中标候选人;(3)11名及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1名中标候选人。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应重新招标。五、支付方式、结算方式及其他说明1.付款周期:(1)中标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场地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备案证明后,按实际完成宗地数量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进行结算。(2)本次招标费用概算10万元之内(含10万元),当本项目的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当结算费用超过10万元时视为优惠,按10万元进行结算;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2.服务期限:截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终止,或在合同期内完成项目满10个则合同自动终止。六、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佘工联系电话:88681251招标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86320727七、项目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2.服务期限:截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终止,或在合同期内完成项目满10个则合同自动终止。二.项目主要内容针对三年滚动计划10宗商服地块进行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完成但不限于地块的场地基础信息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调查报告编制、布点方案编制、环境影响初步分析等,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及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三.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成果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资料。四、项目内容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具体地块如下: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5-01、02、03、04、05、06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3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2、13、01地块、中泰YH100506-31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401-08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205-02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3-03、04、05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307-2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504-1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7-05地块,最终以实际完成环境影响分析的项目数量为准。八、合同样本项目名称: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委托人: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招标的结果,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服务年限及收费标准服务年限:截至年月日合同终止,或在合同期内完成项目满10个则合同自动终止。收费标准:以万元/宗计取,最终以实际完成环境影响分析的项目数量为准。二、项目范围及相关要求(一)、主要内容包括: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具体地块如下: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5-01、02、03、04、05、06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3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2、13、01地块、中泰YH100506-31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401-08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205-02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3-03、04、05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307-2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504-1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7-05地块,最终以实际完成环境影响分析的项目数量为准。三、中标投标人清退和补充规则(1)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清退出库,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服务存在不足等情况的,经实施单位书面警告,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清退出库。(3)为维护国家利益及招标方自身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四、服务主要内容1、服务范围:2024-2026三年滚动计划中10宗商服地块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具体地块如下: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5-01、02、03、04、05、06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3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1001-02、13、01地块、中泰YH100506-31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401-08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205-02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3-03、04、05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307-2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504-14地块、未来科技城单元YH090707-05地块,最终以实际完成环境影响分析的项目数量为准。2、具体内容:针对三年滚动计划10宗商服地块进行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完成但不限于地块的场地基础信息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及分析、调查报告编制、布点方案编制、环境影响初步分析等,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及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5、服务费用标准以万元/宗计取。六、服务款支付方式中标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场地环境可行性研究和影响初步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备案证明后,按实际完成宗地数量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进行结算。七、甲乙双方的责任甲方责任:1.不得要求乙方违法进行评估。2.有权对项目工作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乙方责任:1.按国家、部、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甲方的委托书进行评估工作,并确保其通过审批及备案。2.成果质量达不到有关技术标准或未通过专家组的审查,应按委托人要求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4.项目服务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施工。5.满足甲方对本项目的其他合理要求。八、违约责任1、中标投标人必须履行各具体项目的服务工作。2、中标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该项目的委托,并取消其中标权限。3、中标投标人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服务成果必须真实,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该项目的委托,并取消其中标权限。4、中标投标人在服务期间给招标人造成重大失误或服务期间出现严重犯罪行为等,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协议。5、甲方未按期支付服务费用的,自延迟支付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7.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应真实可靠,由于虚假成果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九、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后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合同终止。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7、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点:签字地点:经办人:经办人:开户名:开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签约时间:2024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廉政承诺书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代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投标文件(封面)(明标抽签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投标函致: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一旦我单位中标,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1、我方的投标报价为:以万元/宗计取。最高结算价为10万元。工期:截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终止,或在合同期内完成项目满10个则合同自动终止。2、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优质的服务。3、我方承诺,今后因政府政策变动,相关费率有所调整,我方仍按此报价单中的优惠折扣率给予招标人相应优惠。4、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5、我方将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技术人员;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期限内完工,并保证满足规范、审查和设计要求。6、如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的自愿接受贵单位处罚,且贵单位有权直接无偿清退我单位。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4:服务班子配备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技术职称一、项目负责人二、相关人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明标抽签法)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分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