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 警务通流量服务招标公告(上思县公安局2024)



  项目概况                                                    
    上思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4-C1-210277-GXGL 
    项目名称:上思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上思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采购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思县公安局警务通流量服务,采购需求: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服务期限2年。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开标室1政府采购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思县公安局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团结西路248号 
    项目联系人:黄瀛莹 
    项目联系方式:0770-851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门直入50米 
    项目联系人:严叶存 
    项目联系方式:0770-3236256 

附件信息:

11.14 公示版)上思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采购文件)(1).doc397.6K

(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上思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4-C1-210277-GXGL项目所属区划:防城港市所属区划编号:FCZC2024-C3-40020-GLGC采购单位:上思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六章合同文本“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合同编号:55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59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上思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上思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CZC2024-C1-210277-GXGL项目名称:上思县公安局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壹佰陆拾万元整(最高限价:壹佰陆拾万元整采购需求:移动警务终端服务一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或负责人资格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开评标室一)(3)本项目评委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开评标室一评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防城港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防城港市“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5.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25.2条”,否则后果自负。6.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思县公安局地址:上思县团结西路248号联系人:黄瀛莹联系方式:0770-8510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门直入50米联系方式:189770027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严叶存电话:0770-32362564、监督部门名称:防城港市上思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70-8521708采购人:上思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4日1.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如磋商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一、技术要求序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需求1采购警务通流量服务1项一、基本要求:1.需提供不少于167台的能力(或根据采购人最终实际需求数量来定)的24个月的定制化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流量服务的使用。2.定制化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流量使用服务:为确保流量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要求流量服务必须具备相应的功能要求、定制安全独立的双操作系统及延伸的技术要求。数据通信网络要求支持电信、移动、联通的5G,4G、3G、2G全网通模式。二、设备操作系统及软件适配要求:▲1.操作系统安全要求:具备两个完全独立的操作系统,可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切换不同的操作系统。安全模式下操作系统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移动警务管理平台进行统一认证和设备绑定,进入工作系统受到保护。2.操作系统定制能力:双系统同时在线,支持公共APN和专属APN同时接入、同时在线。当前系统能接收到另外一个系统的通知栏消息,但看不到数据;双系统定位双在线,定位芯片可以同时向两个系统提供定位服务,保证前后台系统都能获取到正确的位置信息。▲3.操作系统国产自主可控,支持操作系统级定制,满足国家“十四五” 战略要求。4.操作系统支持与鸿蒙生态设备间的一碰传功能、音频流转功能、文件拖拽编辑功能、分享分布式图片与视频功能;5.NFC应用:可用于实现NFC读取身份证标识码核验身份证信息功能。6.设备应用适配:可适配我单位的警务通应用软件。▲7.设备安全检测: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终端设备和操作系统,通过***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查的,提供的终端符合***最新移动警务终端标准(《GA/T 1466.1-2018 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1 部分:技术要求》检测报告复印件。▲8.安全水印:支持系统级全局水印功能,防止偷拍屏幕造成信息泄露,同时支持防截屏、防录屏;9.设备安全功能要求:支持数据加密存储功能;具备安全引导机制,防止非法刷机;具备内核级防破解反 Root技术。三、终端配置要求:定制化移动办公办案专用安全终端使用服务:为确保终端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要求终端必须具备相应的硬件性能和功能要求、定制安全独立的双操作系统及延伸的技术要求。数据通信网络要求支持电信、移动、联通的5G,4G、3G、2G全网通模式,使用档次分为两个档次,其中,第一档次不少于157台、第二档次不少于10台。具体如下:(一)第一档次1.终端数量要求:不少于157台的双系统移动办公办案终端。2.外观设计:直板,尺寸:161.4mm(长)x 76mm(宽)x 7.95mm(厚);3. 网络制式:全网通;4. SIM卡:卡槽1:nano SIM卡 卡槽2:nano SIM卡或超微型存储卡(NM存储卡);5.存储:RAM≥12GB,ROM≥256GB,存储卡支持类型:NM存储卡。6.CPU:国产芯片;7. 支持 GPS(L1 + L5 双频)/AGPS/GLONASS/北斗(B1I + B1C + B2a + B2b 四频)/GALILEO(E1 + E5a + E5b 三频)/QZSS(L1 + L5 双频)/NavIC。▲8. 屏幕:≥6.69英寸,≥10.7 亿色,P3广色域;OLED, 支持1-120Hz LTPO自适应刷新率, 1440Hz高频PWM调光,300Hz触控采样率、FHD+ 2688 × 1216像素。▲9. 摄像头:5000万像素超光变摄像头(F1.4~F4.0光圈,OIS光学防抖)+ 1200万像素超广角摄像头(F2.2光圈)+ 1200万像素潜望式长焦摄像头(F3.4光圈,OIS光学防抖),支持自动对焦;前置摄像头:1300万像素超广角摄像头(F2.4光圈)。10.电池容量:≥4750mAh(典型值),手机支持最大超级快充66W(11V/6A),兼容10V/4A或10V/2.25A或4.5V/5A或5V/4.5A超级快充,兼容9V/2A快充。 无线充电:支持50W无线超级快充,支持无线反向充电。▲11. 传感器:支持环境光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指纹传感器、霍尔传感器、陀螺仪、指南针、接近光传感器、重力传感器、姿态传感器、Camera激光对焦传感器、色温传感器。▲12. 防尘防水:支持防尘抗水(IP68)。(二)第二档次1.终端数量要求:不少于10台的双系统移动办公办案终端。2.外观设计:曲屏,尺寸:163.65mm(长))x 79mm(宽)x8.1mm(厚)3. 网络制式:全网通;4. SIM卡:卡槽1:nano SIM卡 卡槽2:nano SIM卡或超微型存储卡(NM存储卡);5.存储:RAM≥12GB,ROM≥256GB,存储卡支持类型:NM存储卡。6.CPU:国产芯片;7. 支持 GPS(L1 + L5 双频)/AGPS/GLONASS/北斗(B1I + B1C + B2a + B2b 四频)/GALILEO(E1 + E5a + E5b 三频)/QZSS(L1 + L5 双频)/NavIC。▲8. 屏幕:≥6.69英寸,≥10.7 亿色,P3广色域;OLED, 支持1-120Hz LTPO自适应刷新率, 1440Hz高频PWM调光,300Hz触控采样率、FHD+ 2688 × 1216像素。▲9. 摄像头:5000万像素超光变摄像头(F1.4~F4.0光圈,OIS光学防抖)+ 1200万像素超广角摄像头(F2.2光圈)+ 4800 万像素超微距长焦摄像头(F3.0 光圈,OIS 光学防抖),支持自动对焦;前置摄像头:1300万像素超广角摄像头(F2.4光圈)。10.电池容量:≥4750mAh(典型值),手机支持最大超级快充66W(11V/6A),兼容10V/4A或10V/2.25A或4.5V/5A或5V/4.5A超级快充,兼容9V/2A快充。 无线充电:支持50W无线超级快充,支持无线反向充电。▲11. 传感器:支持环境光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指纹传感器、霍尔传感器、陀螺仪、指南针、接近光传感器、重力传感器、姿态传感器、Camera激光对焦传感器、色温传感器。▲12. 防尘防水:支持防尘抗水(IP68)。▲四、移动警务终端加密证书服务采用广西移动警务芯片加密证书方案,为采购单位提供167台(或根据采购人最终实际需求数量来定)移动警务终端加密证书服务,使用内置安全芯片加密方案,终端密码模块为空中发证客户端、VPDN 客户端、可信计算模块提供各项密码功能,实现证书和密钥对应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1) 内置安全芯片 inSE; (2) 在线安全初始化、授权激活;(3) 支持密钥管理11; (4) 支持数据加解密; (5) 支持数字签名/验签; (6) 支持消息杂凑、消息验证码 MAC、随机数; (7) 支持 SKF 国密接口; (8) 支持作为移动警务终端可信根使用; (9) 支持 SM2/SM3/SM4 国密算法、支持 RSA、SHA1/SHA256; (10) SM4 加/解密速率:不低于 15Mbps; (11) SM2 签名验签速率:不低于 5 次/秒;(12) SM3 计算速率:不低于 30Mbps。 五、流量服务1.基础数据流量服务:提供本项目基础数据流量服务,用于满足采购人日常使用移动办公办案所需,提供不少于167人(或根据采购人最终实际需求数量来定)每月国内数据流量服务不少于100G高速流量/人,提供不少于2000分钟/人的国内通话服务。2.普通工作系统与安全工作系统可共用数据服务。3.提供所有硬件设备的基础通信服务的开卡和入网服务。二、商务要求基本要求1、服务期限:自提交服务成果之日起2年。2、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所涉及的全部硬件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所有服务内容必须提交使用。3、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付款方式1、验收合格后的第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剩余的50%合同款在2025年12月前支付给成交供应商。2、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需开具相应发票及报账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和报账材料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本项目的资金来源涉及到财政拨款,具体支付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采购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支付迟缓及偏差责任。服务响应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对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已含括:(1)项目整体服务的价格;(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等费用;(4)项目验收产生的费用;(5)日常维护及售后服务的费用。▲2、磋商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保密承诺等,否则投标无效。3、磋商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电话服务,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4、磋商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提供针对本项目有效的干系人列表(包括:运营商客户经理和技术接口人及联系电话清单、指定售后服务机构、工作日服务时间及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5、移动办公办案硬件设备的服务质量保证期:1年。如因质量问题或故障,由指定售后服务机构办理检测手续,凭厂商维修中心或特约维修点的质量检测证明,10日内更换服务,15日以上在质保期内享受免费保修等三包服务。▲6、移动办公办案流量服务在满1年的硬件设备服务质量保证期后,但仍在本次服务合同范围内,如移动办公办案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成本价的维修服务。7、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所接触到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如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的信息泄露事件,采购单位可追究其责任。8、因成交供应商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移动办公办案终端应用的基础数据流量服务运行的,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采购单位,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通信线路。其他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所提供服务包含的所有软硬件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国产正规正版产品。2、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产生的所有成果均属于采购单位,服务期间开发的软件接口等所有软件代码必须全部无条件移交给采购单位。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产品如果与投标时承诺的服务产品不相符,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其质量保证金。▲4、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廉洁承诺书》,做出不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的承诺。未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廉洁承诺书》的视为投标无效。5、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内容。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分标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人为法人(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负责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根据防财监〔2023〕58 号文要求提供的《防城港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资格声明(格式附后);(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对应的特定资格要求及特定条件设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如有要求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资格声明必须在规定签章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在规定签章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项目实施方案;3.售后服务方案;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1.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3 项。26.2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 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31.2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部;联系电话:18977002756,通讯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门直入50米31.2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名称:防城港市上思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770- 852170833采购代理费1. 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 是 □ 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R 以分标(R 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4.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户名:广西国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户银行:防城港防城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6121 0101 3020 27926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34.2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2.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2.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2.2.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2.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2.2.4.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在评审报告中书面体现。26.3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2.5.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南宁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6.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2.7.七、其他事项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1.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审复核7.1评审报告签署前,评审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审报告中。7.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8.评审标准8.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分内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价格分(满分30分)价格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价格分计算公式: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2技术分(满分40分)增值服务(满分15分)不满足一档或不提供则不得分。一档(5分):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100GB的数据流量服务。二档(1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100GB的高速数据流量服务,同时提供不少于2000分钟电话服务。三档(1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不少于100GB的高速数据流量服务,提供不少于2000分钟电话服务,同时提供短信等更多的优惠业务。2技术分(满分40分)技术方案分(满分10分)不满足一档或不提供则不得分。一档(2分):基本了解项目背景,能够理解本项目的特点,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技术方案。二档(4分):满足采购文件基本要求,同时能够较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点,分析项目需求;提出比较完整可行的技术方案。三档(6分):在第二档基础上,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点;较好地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同时提出完整可行的技术方案,且能详细介绍双系统终端解决方案。四档(10分):在第三档基础上,准确理解本项目的特点;较好地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供需求分析和对应的解决方案,能根据所提供的运营商网络提供符合项目的组网方案;同时提出完整可行的技术方案,且能详细介绍双系统终端实现原理、双系统功能、解决方案。2技术分(满分40分)项目实施方案分(满分15分)不满足一档或不提供则不得分。一档(3分):项目实施方案较为简单,仅简单罗列了项目实施步骤和要求,但不够具体,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二档(7分):项目实施方案较详细、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具体,具有项目实施组织架构、实施措施可行,实施人员配备合理,提供实施人员名单,职责分工明确且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3-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技术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技术人员1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三档(10分):方案详细全面,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具体,项目组织架构健全,阶段计划及目标详细,需求分析、实施措施详细可行,实施流程科学合理,完全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实施人员配备充足,提供实施人员名单,职责分工明确且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6-9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和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技术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技术人员1人,具备PMP认证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技术人员1人,具有软件设计师(中级)或软件设计师(高级)证书;技术人员1人,具有网络工程师(中级)或网络工程师(高级、网络规划师)证书;技术人员1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四档(15分):方案详细全面,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具体,项目组织架构健全,阶段计划及目标详细,需求分析、实施措施详细可行,实施流程科学合理,完全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同时提出完整可行的技术方案,且能详细介绍双系统终端解决方案。实施人员配备充足,提供实施人员名单,职责分工明确且拟投入本项目的实施人员10人以上(其中,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和通信类高级工程师证书、网络安全技术(I级)证书或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技术更高级别的证书;技术经理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资质证书;技术人员1人,具备PMP认证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技术人员1人,具有软件设计师(中级)或软件设计师(高级)证书;技术人员1人,具有网络工程师(中级)或网络工程师(高级)证书;技术人员1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技术人员2人:同时具备PMI-ACP认证和设备管理测评证书。注:以上人员要求为投标人或上级机构授权的人员,以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记录为准。3商务分(满分30分)售后服务分(满分15分)一档(3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可行,方案包含有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质量承诺、项目服务维护和突发故障应急方案。二档(7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方案包含有售后服务方较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质量承诺、项目服务维护和突发故障应急方案以及实现方式,突发故障应急方案考虑周全完整,有额外优惠服务。三档(10分):服务期内磋商供应商方案描述包括售后服务支持、服务流程、维修期限、响应时间、用户回访、保密承诺、故障解决等内容,表述较详细,可操作性、先进性、完整性较强;培训计划或方案能够满足对采购服务的基本维护,在本市辖区内设立不少于20个自有服务网点(属于本法人或负责人)或承诺成交后设立;(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等复印件)。四档(15分):服务期内磋商供应商方案描述包括售后服务支持,在防城港市辖区内设有市县乡镇三级服务机构的,具备网络维护经验,服务流程、响应时间等优于采购需求,提供用户回访、保密承诺、故障解决等内容,表述清晰详细,方案可操作性、先进性、完整性强;培训计划或方案能够结合当前先进技术,培训内容详实,培训讲师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在本市内设立不少于30个自有售后服务网点(属于本法人或负责人)或承诺中标后30天内设立(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等复印件),且在本市辖区内设立定点维修中心不少于1个,为终端设备提供及时的故障诊断维修服务,提供有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3商务分(满分30分)综合实力分(满分15分)(1)磋商供应商具备同类项目的经验,提供自2021年以来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2)磋商供应商或上级机构具备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A级(GB/T15496),提供复印件得3分;磋商供应商具备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A级(GB/T15496)及以下证书,提供复印件得1分。(满分3分)(3)磋商供应商或上级机构具备服务质量达标测评认证证书五星级(GB/T16868),提供复印件得3分;磋商供应商具备服务质量达标测评认证证书四星级(GB/T16868)及以下证书,提供复印件得1分。(满分3分)(4)磋商供应商或上级机构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认证5A级证书,提供复印件得3分;磋商供应商具备合同履约能力达标测评认证4A级及以下证书,提供复印件得1分。(满分3分)(5)磋商供应商或上级机构具备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3A级证书,提供复印件得3分;磋商供应商具备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认证2A级及以下证书,提供复印件得1分。(满分3分)总得分=1+2+38.2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应在评分项目或评分标准中予以标注为“客观分”。对供应商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审专家评分应当一致。8.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3.23.3.第二节评标报告1.成交标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43.5.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3.6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14.2.第一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二、信用承诺函………………………………………………………………(页码)三、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页码)四、供应商直接关联关系信息表………………………………………………(页码)五、资格声明函…………………………………………………………………(页码)六、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信用承诺函防城港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方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3.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五、服务需求偏离表…………………………………………………………(页码)六、项目实施方案……………………………………………………………(页码)七、售后服务方案……………………………………………………………(页码)八、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附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2 ……3 …………1 ……2 ……3 …………二1 ……2 ……3 …………1 ……2 ……3 …………...1 ……2 ……3 …………1 ……2 ……3 …………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服务需求偏离表服务需求偏离表(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说明项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要求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偏离说明1………1 ……2 ……3 …………………1 ……2 ……3 …………2………1 ……2 ……3 …………………1 ……2 ……3 …………...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服务内容及要求”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4.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项目实施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售后服务方案由竞标人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其中要包含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4.第三节报价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一、响应函………………………………………………………(页码)二、响应报价表…………………………………………………(页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响应函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已合并装订成册)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竞标总报价,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无分标时填写):,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其中(有分标时填写):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函,并承诺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我方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9、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2.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响应报价表响应报价表序号服务名称数量①单价(元)②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2...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4、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5.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第六章合同文本6.“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合同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合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成交供应商:6.0.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7.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格式)8.合同书合同名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⑴合同基本条款⑵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报价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报价文件⑶报价服务需求一览表⑷成交通知书⑸甲、乙双方商定后的补充协议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服务需求一览表》及应答文件中所列内容和《合同基本条款》。4、合同金额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5、付款方式6、验收办法本合同验收办法在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有明确规定。7、服务地点及数量服务地点:服务数量:8、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甲方名称及公章:乙方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9.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务通终端流量服务 警务通流量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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