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综合保护水质提升 取水泵 超磁分离机 叠螺脱水机招标公告(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2024)
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
项目概况
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PYZF-2024001G
项目名称: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5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主要内容:新建处理量5万吨/天的水质净化点及相关管道、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至指定地点及安装、通水调试工作,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在本项目前次或前几次招标活动中有中标后拒绝签订招标合同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avY1koWiJEhnu10pa10weA==&utm=web-micro-app-back-front.189f5f89.0.0.3d533d50a23011efa656c306c0ef54c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瓶窑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29158906
质疑联系人:朱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5355079678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80号星贝社区2幢501A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工、叶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88866/15372009809
质疑联系人:俞德委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26807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ZXZB-PYZF-2024001G 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公开招标文件12.4开标.docx499.4K
本项目监管部门:
投诉电话:
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ZXZB-PYZF-2024001G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4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XZB-PYZF-2024001G项目名称: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预算金额(元):40000000最高限价(元):35530000采购需求: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主要内容:新建处理量5万吨/天的水质净化点及相关管道、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至指定地点及安装、通水调试工作,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本项目前次或前几次招标活动中有中标后拒绝签订招标合同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2月4日10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29158906质疑联系人:朱主任质疑联系方式:153550796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80号星贝社区2幢501A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工、叶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388866/15372009809质疑联系人:俞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802680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571-85252453政策咨询:陈先生、厉先生,0571-89580460、895804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取水泵、混凝反应系统、超磁分离机、磁分离磁鼓机、叠螺脱水机 。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 取水泵、混凝反应系统、超磁分离机、磁分离磁鼓机、叠螺脱水机 ,属于 工业 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þB要求提供,(1)样品: 超磁分离机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þ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2024年12月3日14:00-17:00;地点: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幼儿园(凤来雅苑西南角,下金路与观山路交叉口);联系人: 胡工 ,联系电话: 15372009809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þ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市民之家北楼六楼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需提供讲解人员授权委托书、近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80号星贝社区2幢501A室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1537200980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注:备份文件提交前务必先联系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否则造成的备份文件未及时签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础,参照按余财政[2018]2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以上费用,投标人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代理服务费以电汇方式支付。(4)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本代理机构有权对不足部分进行追索。(5)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33030100201000007592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路林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精确查找祥符支行行号:313332070157。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拱墅区、富阳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525245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2.9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杭州国家版本馆前良渚港河道常年平均水深2~3m,本次主要针对河道水体浑浊、透明度低、感观差等问题进行水质提升,主要水质保证区域河段长约1500m,宽约50m。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作为良渚港综合保护工程的重要子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处理量5万吨/天的水质净化点及相关管道、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可以有效提升良渚港瓶窑段水体流动性及水质观感。水质保证区域河段版本馆区域水质检测点国家版本馆二、项目基本情况(一)招标内容:包括项目整体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三年正常运行的配套服务(含系统正常运维行所需所有配套物资)。(二)项目环境:建议投标人现场踏勘、自行了解现场的一切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情况,提供产品时应考虑相应的环境与安装条件(包括水电配件及安装等),相关风险考虑计入报价。本项目集中组织踏勘(具体踏勘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代理公司会通过电话及邮件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三、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1、处理规模及水质要求净化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万m3/d系统河道水质需满足以下要求:系统出水水质考核指标项 目pHSS(mg/L)浊度(NTU)TP(mg/L)透明度(m)进水水质6-9≤100-≤2-河道断面平均水质6-9≤10≤5≤0.2>0.8版本馆区域河道断面平均水质6-9≤10≤5≤0.2>1.0注意:①梅雨季节、台风季节,本河道为主要行洪通道,供应商需考虑风险。②行洪期间,进出水质、河道水质不作要求;行洪期结束后10个日历天河道水质需达到考核指标要求。③每次考核合格后,河道整体水质需维持该标准不少于5天。2、工艺流程污水经提升进入超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进行净化处理,通过在混凝系统内投加水处理剂(磁粉、PAC和PAM),使悬浮物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以磁种为载体的“微絮团”。混凝系统出水进入超磁分离机,超磁分离机将微絮团吸附打捞,进行固液分离净化,出水排至河道下游。超磁分离机吸附打捞出来的磁性污泥进入系统内磁分离磁鼓机,通过磁鼓机的高速分散装置进行磁种与污泥的分离,分离出的磁种投加至混凝系统前段循环使用,非磁性污泥经污泥泵送入脱水机进行脱水处理,脱水后的干泥输送至污泥料仓,由运泥车外运统一处置。3、机械设备技术要求3.1取水泵1)采用立式潜水离心式排污泵,采用无堵塞叶轮型式。水泵与潜水电机直联成一个整体。每台潜水泵能在全浸没或潜水电机露出液面的条件下连续工作,同时能适应于连续运行、间歇运行和长期停止状态后恢复运行。潜水离心式排污泵能自由地通过固体颗粒,以及长纤维类物质。整个旋转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严格的动平衡检验,精度达到ISO1940G6.3级的要求。2)泵是立式、单级及闭式流道式叶轮型潜水泵,并与电机直接联结成一体构成整泵,潜水泵能自动稳固地与泵的排水系统连接,并且水泵能在导向索/导杆引导下从泵站顶部自由滑动至水泵排水连接座,无需工人下至泵站底部进行检查和安装。3)泵壳(体)泵壳采用高强度、晶粒细的铸铁制造,内表面经加工,保证流道光滑、无瑕疵,所有水过流部分无锐角,使流速和流向变化平稳,通道的断面足够大,以保证所要求粒径的杂物都能通过叶轮,确保泵长期运行流量不下降。泵壳有足够的厚度承受所有的负荷,包括静压试验压力以及连续工作压力。静压试验压力为额定扬程的1.5倍。在规定的试验压力下,泵的任一部分不会变形或出现变形的迹象以及其它缺陷。4)泵叶轮叶轮具有大流道平滑无剧烈拐角的无堵塞特性,并经过动平衡试验,采用优质铸铁,泵叶轮进行精心的加工和表面热喷涂处理后,喷涂至少150微米厚度的防腐涂层。叶轮用键牢靠地固定在轴上,叶轮和轴靠叶轮螺母和叶轮垫片紧固,使泵在正转或反转时不会发生松动。5)磨损环磨损环分别安装在蜗壳和叶轮吸入口上,磨损环在蜗壳和叶轮之间提供有效的密封,并能方便地拆卸以便更换。6)泵轴泵与电机同轴,结构紧凑,轴伸短,减少挠度。运行时振动小,密封和轴承寿命大大提高。7)泵轴承轴承是耐磨和脂润滑型的,是耐磨和脂润滑型的,下轴承采用向心推力球轴承,上轴承采用圆柱滚子轴承,在所有运行条件下能够承受所有轴向和径向负荷,并完全与泵送的水流分开。3.2混凝反应系统混凝反应系统设备主体材质采用碳钢结构,投标方根据配套混凝反应池池形,选择合适的桨叶形式,核算搅拌机的功率。混凝反应装置内设置有用于拦截漂浮物的拦渣装置,通过将拦渣装置集成于混凝反应箱,可以有效拦截污水中的杂物,防止杂物进入后续的工艺设备中。栅条的横截面为矩形或梯形或三角形,格栅中相邻两栅条之间形成过流通道,格栅中相邻两栅条之间的间距为8~10mm。搅拌叶片采用三叶浆结构,无缠绕现象。电机功率满足搅拌机性能要求。搅拌机专为混合池连续混合工艺而设计和制造,能在混合池内产生均匀的由上至下的流体运动形态。搅拌机在额定负荷条件下运行的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少于2万小时。当进水流量减少至50%设计负荷时,设备仍能保证混合效果。设备在操作转速下运行平稳、无振动。叶轮在池中的位置能避开进出口水流的冲击,并能形成水体良好的上下环流,以达到快速均匀混合的功能。搅拌轴的直线度公差<0.1mm。搅拌轴与减速机的连接采用刚性联轴器。搅拌轴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无断裂等情况发生。轴承为标准化产品,在最不利设计条件下连续工作时,所有轴承具有至少10万小时的使用寿命。齿轮箱的传动效率不低于95%,使用非蜗轮蜗杆结构。齿轮箱可方便观查油位和加注润滑油、脂。所有接合面无任何泄露。电机能在冲击荷载情况下运行,其额定功率大于混合搅拌机设计轴功率的1.2倍,为立式安装。电机具有过电流保护等功能。电机防护等级≥IP55。3.3超磁分离机超磁分离机通过永磁材料的磁力将水体中磁性悬浮物絮团快速分离。主要由机架与水槽、磁盘机构、卸渣机构、输渣机构、传动系统等组成。在强磁场力的作用下,使微絮凝体克服流体的阻力和自身的重力,产生快速的定向运动,吸附在磁盘的表面,通过设备的卸渣装置实现泥渣与水体的分离,从而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超磁分离机由进出水箱、磁盘、减速机等几部分组成;磁盘机构包括主机、传动机构、刮渣机构、排渣机构和进排水机构。主机包括盘架、磁体及内辐板,盘架通过内辐板固定在中心的主轴,盘架将磁盘均分为12-30扇形区,磁体分布于扇形区内;主机是以直径1500mm的圆形磁盘。磁盘厚度为10~20mm,盘架表面两侧覆盖不锈钢钢面板。所用磁钢含稀土永磁磁钢,刮渣机构采用悬臂式刮渣及机构。★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磁系采用优质稀土钕铁硼材质,磁盘表面磁感应强度≥250mT;磁场强度衰减率:10年衰减<5%。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4磁分离磁鼓机★磁分离磁鼓机包括分散装置、磁回收装置、磁种投加装置,设计为一体式,将放空口、污泥口及溢流口等集成为一体,设计更加合理,不仅结构更加简单﹑紧凑,装配和使用都更加方便,而且可以有效缩小体积,节省占地面积。入口端设置单独的拦渣装置,可以有效拦截泥渣中杂物,尤其是可以拦截一些体积较大的杂物,防止杂物进入设备内部,不仅可以有效解决设备、管道的堵塞问题,而且有利于提高磁种的回收效率。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磁分离磁鼓机主要由磁鼓、壳体、导流板、橡胶压辊、减速电机等几部分组成。磁分离磁鼓机利用永磁磁系所产生的磁力,将给料中的磁性磁种颗粒吸附到圆筒表面上,并随圆筒一起旋转,待脱离磁场作用后在刮板或冲洗水作用下回收磁种,而非磁性物料从污泥排出口排出,从而完成磁种回收。★磁系采用优质稀土钕铁硼材质,简表分选区磁感应强度≥250mT。转速在一定范围内可调,可据情况选择。卸料方式为背部刮板卸料。所有设备尺寸需满足现场用地要求。设备外壳为碳钢防腐,外观油漆颜色按业主单位的要求喷涂,若业主单位无特殊要求,按厂家规范制作。★磁粉回收率:磁粉作为水处理的中间载体,除满足作为水质净化的媒介作用外,还需要对磁粉进行回收利用,进而循环使用,要求磁粉回收率不小于98%,核算到处理的污水量,磁种损耗量≤5.0mg/L。★磁分离磁鼓机的核心部件是永久磁铁,采用含有稀土材质的永久磁铁。在-10℃~40℃、无外部剧烈撞击和震动破坏条件下,能够保证磁场强度10年衰减<5%。设备能够在连续、间隙运行和长期停止状态后恢复运行,在整个运行过程中须运行平稳、无振动,无故障运行时间至少10000小时。电机减速机:减速机与电机直连,减速机采用斜齿轮减速,齿轮材料为合金钢,硬齿面,服务系数≥2.0,轴承额定寿命≥(L10)100000小时。电机减速机固定在设备上,不低于F级绝缘,电源380V,3相,50HZ,防护等级≥IP55,每小时可启动至少12次。磁鼓刮刀:磁鼓刮刀采用耐磨聚氨酯材料制成,磁鼓刮刀压紧机构具备分档调节功能。磁鼓刮刀是安装于磁鼓表面上的卸料装置,由刮刀、固定轴、压紧机构组成,刮刀紧贴于磁鼓表面。通过压紧机构的档位切换将刮刀压紧或者放松,能实现多级调整,延长刮刀使用寿命,便于简便和快捷更换刮刀。3.5加药系统加药系统设备包括PAC加药装置、PAM加药装置。1)PAC配药装置PAC原液罐采用防腐材质,如PE;罐体应设置进水,出水,溢流口,放空口。上部设置液位仪安装孔。所有管口应为法兰连接。有效容积需满足8h用药量。2)PAM配药装置PAM采用自动配药装置,为三腔式絮凝剂制备装置,应有干粉储备斗、配药罐、储药罐或输药罐。干粉投加应有计量器,液体罐应有搅拌器、液位控制器,可根据液位控制器自动投加絮凝剂。3)加药泵加药计量泵采用电驱动机械隔膜计量泵,并配置过滤器、背压阀、安全阀、止回阀、脉冲缓冲器等附件,以满足投加系统需要,确保投加系统的安全可靠。加药泵采用隔膜计量泵,设内置控制器。泵保证在20~100%相对行程长度下,允许的流量调节范围内可靠运转。泵在额定条件下和最大相对行程长度处的流量计量精度不低于2%。泵在额定条件下的实际流量值不低于泵的额定流量值。泵接头耐磨耐腐。泵进、出口法兰的连接尺寸符合GB或ISO的规定。承受液体压力的零部件,按1.5倍的工作压力进行水压试验,压力持续时间不少于10min。在试压过程中无渗漏现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隔膜的使用寿命不少于一年。配有安全阀,防止压力过载时损坏计量泵。泵出口下游安装脉冲阻尼器,用以平衡脉冲出料状态,残余脉冲±5以下,最高工作压力1.0MPa,隔膜材质PTFE橡胶。3.6叠螺脱水污泥脱水系统设备包括污泥泵、叠螺脱水机、PAM加药装置等设备。叠螺脱水机排泥含水率<83%,设备结构型式:(1)叠螺体由固定环、游动环、螺旋轴、螺杆,垫片和若干连接板等组成,固定环通过六根螺杆将其连接在一起,在固定环之间装有垫片和游动环,固定环和游动环均由耐磨的材料制作而成,使得整机的寿命较长,螺旋轴穿在固定环和游动环中间,并且游动环空套于螺旋轴上。主体是由多重固定环和游动环构成,螺旋轴贯穿其中形成的过滤装置。前段为浓缩部,后段为脱水部,将污泥的浓缩和压榨脱水工作在一筒内完成,以独特微妙的滤体模式取代了传统的滤布和离心的过滤方式。污泥在浓缩部经过重力浓缩后,被运输到脱水部,在前进的过程中随着滤缝及螺距的逐渐变小,以及背压板的阻挡作用下产生极大的内压,容积不断缩小,达到充分脱水的目的。(2)滤液槽滤液槽由板件焊接而成,用来收集叠螺主体压滤下来的滤液,滤液槽与两侧的侧板直接焊接,并且在滤液槽的侧面设有法兰,以便与外部设备进行联接。(3)混合系统混合系统主要用于将污泥与药剂进行充分混合,以形成矾花进行入到叠螺主体进行压榨脱水。在混合槽设有进泥口、溢流口、加药口和放空口,并设有液位调节装置,从而可以调节污泥的进给量。(4)架体架体由型钢焊接而成,整体焊接效果好,刚性好,在架体上设有起吊装置,使得整机运输,起吊十分方便。4、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厂应遵照的规范和标准产品设计、制造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1)设计规范和标准NB/T10790-2021《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GB/T4942-2021《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GB/T29531-2013《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GB/T29529-2013《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GB/T9438-2013《铝合金铸件》GB/T699-2015《优质碳素结构钢》GB/T13922-2011《水处理设备性能试验总则》GB/T3797-2016《电控控制设备》GB/T1032-2023《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HJ/T369-2007《水处理用加药装置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SH/T3142-2016《石油化工计量泵工程技术规范》2)材料标准GB/T9438-2013《铝合金铸件》GB1220-2007《不锈钢棒》GB/T699-2015《优质碳素结构钢》GB/T31205-2014《耐磨耐蚀钢铸件》GB/T2100-2017《通用耐蚀钢铸件》GB/T8492-2024《一般用途耐热钢及合金铸件》3)管路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4)油漆、包装、运输标准JB/T4297-2008《泵产品涂漆技术条件》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上述标准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如果采购人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中标人提供的设备达到技术规范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定。控制设备、测量仪表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当上述规定和标准不适用某些设备和材料时,或中标人欲采用其它标准规范取代时,需呈交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用。5、控制说明系统主要由电气系统(就地控制柜)、自控系统(PLC控制柜、上位机控制)构成。5.1电气系统本系统共设11台就地控制柜(箱)分别对取水泵、超磁分离设备、加药系统、污泥脱水系统等就地手动启、停控制,控制面板上设有故障、启动、停止、阀开到位、阀关到位指示灯,设备启动、停止按钮,控制方式选择开关。选择开关(远程/就地)旋到就地指示,就地启、停设备,远程不能控制设备;选择开关(远程/就地)旋到远程指示,远程启、停设备,就地不能控制设备。5.2自控系统自控系统共设1台PLC控制柜分别对取水泵、超磁分离设备、加药系统、污泥脱水系统等上位机手动、一键自动控制。柜内空气开关、继电器、PLC及模块等。控制室配置1台操作员站和显示屏实时显示工艺系统流程图、操作画面图、流量/液位曲线图、报警视图等。6、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序号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一、主要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1工艺设备1.1粗格网间隙15mm,材质:不锈钢台21.2取水泵潜污泵,Q=1100m3/h,H=12m,P≤55kW台42用2备1.3液位计量程:0~5m台21.4混凝反应系统单套处理能力:25000m3/d;箱体材质:碳钢防腐;搅拌机材质:不锈钢;混凝搅拌装置:电机≤3kW;一级反应搅拌装置:电机≤1.5kW; 二级反应搅拌装置:电机≤1.5kW;三级反应搅拌装置:电机≤1.5kW;混凝反应装置内设置有用于拦截漂浮物的拦渣装置,栅条之间的间距为8-10mm;进水口:DN450,法兰连接。台21.5超磁分离机单套处理能力:25000m3/d;主体材质:碳钢,磁盘材质:不锈钢;磁盘直径:1500mm,磁盘数量≥88个;主电机≤2.2Kw,防护等级≥IP55;辅电机≤5.5Kw,防护等级≥IP55;磁系采用优质稀土钕铁硼材质,磁盘表面磁感应强度≥250mT。台21.6磁分离磁鼓机处理能力:与超磁分离机配套;主体材质:不锈钢,磁辊:不锈钢;磁辊电机功率≤0.55Kw;高速分散电机功率≤5.5Kw;高速分散盘直径200mm;磁种搅拌电机功率≤1.1Kw;高速分散盘直径:200mm;磁粉回收率不小于 98%;磁鼓表面磁感应强度≥250mT。台21.7磁种投加泵立式,电动隔膜泵,流量4m3/h,扬程20m,功率1.5kW,380V台42用2备1.8电磁流量计DN450台21.9污泥中转泵Q=5m3/h,H=10m±10%,P=1.5kw,变频控制台32用1备1.10污泥进料泵Q=15m3/h,H=20m±10%,P=5.5kw,变频控制台21用1备1.11潜水搅拌机叶轮直径:¢220mm,P=2.2kW,不锈钢,带起吊装置台11.12叠螺脱水机干泥处理能力:300~450Kg/h,主机功率P=3×1.1+1.5kW;主体材质:不锈钢,排泥含水率<83%台11.13污泥料仓V=15m3,材质:碳钢防腐,配套电动刀闸阀台11.14干泥泵污泥螺杆泵,Q=20m3/h,H=60m±5%,P=15kw台21用1备1.15超声波液位计量程:0~5m台11.16PAC原液罐V=20m3,材质:PE台11.17PAC投加泵机械隔膜泵,Q=170L/h,H=10m±10%,P=0.25kw台32用1备1.18PAM制备装置制备能力2500L/h,箱体材质:不锈钢,N=2.43kW台21.19PAM投加1机械隔膜泵,Q=1800L/h,H=10m±10%,P=0.75kW台21用1备1.20PAM投加2机械隔膜泵,Q=1500L/h,H=10m±10%,P=0.55kw台32用1备1.21超声波液位计量程:0~5m台11.22回用水泵Q=15m3/h,H=30m±5%,P=2.2kw台22电控系统/套12.1配电柜落地柜(参考尺寸):2200*800*600mm台12.2控制柜落地柜(参考尺寸):2200*800*600(400)mm台52.3控制箱落地柜(参考尺寸):1200*500*350mm落地柜(参考尺寸):800*600*300mm台42.4照明配电箱挂式柜(参考尺寸):600*500*200mm台12.5PLC柜落地柜(参考尺寸):2200*800*600mm含PLC模块等附件台12.6上位机i7 CPU;32G内存;1T,固态硬盘;显示器:24寸,分辨率1920×1080;DVD-RW光驱,系统WIN10专业版。台12.7UPS容量:10kVA;应急供电不小于30分钟台12.8液晶显示器50英寸,带10米高清数据线、支架等附件台12.9监控系统含彩色网络枪形摄像机:400像素,8个;录像机:16路网络硬盘录像机,每台带6块 6T硬盘;交换机等套13智慧化系统需含检测仪表、应急系统,通过采集系统运行数据,数据资源化利用,实现系统智能化控制,智慧化管理套14安装材料(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应不小于以下数量,超出部分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1焊接钢管DN150(含配套管件)m704.2焊接钢管DN200(含配套管件)m1804.3焊接钢管DN450(含配套管件)m1804.4焊接钢管DN700(含配套管件)m304.5焊接钢管DN900(含配套管件)m1204.6蝶阀DN450件74.7止回阀DN450件44.8柔性接头DN450件44.990°弯头DN450件174.1090°弯头DN700件54.1190°弯头DN900件44.1245°弯头DN900件34.13等径三通DN450件44.14异径三通DN900/700件14.15大小头DN900/700件14.16大小头DN450/400件44.17法兰DN400件44.18法兰DN450件184.19法兰DN700件24.20电缆2x(YJV-1kV 3×185+2×95)m1804.21电缆YJV-1kV 3×70+2×35m354.22电缆YJV-1kV 3×25+2×16m504.23电缆YJV-1kV 5×6m704.24电缆YJV-1kV 5×10m654.25电缆YJV-1kV 5×16m504.26电缆YJV-1kV 3×6m354.27电缆KVV 4×1.5m3804.28电缆YJV-1kV 3×70+1×35m4004.29电缆KVV 10×1.5m1304.30电缆YJV-1kV 4×2.5m12504.31电缆YJV-1kV 4X1.5m3104.32电缆YJV-1kV 4×4m2604.33电缆KVVP 14×1.5m7004.34电缆YJV-1kV 3×2.5m1105配套设施5.1H型钢HW400×300m1305.2工字钢I25am1355.3污泥池容积≥50m3,壁厚≥8mm个1碳钢防腐5.4污泥罐容积:25m3,壁厚≥8mm个1碳钢防腐5.5混凝箱基础参考尺寸:14000×7000×400mm座1钢砼/钢制5.6超磁设备基础参考尺寸:9500×3800×400mm座2钢砼/钢制5.7加药设备基础参考尺寸:3800×3500×400mm座2钢砼/钢制5.8污泥料仓基础参考尺寸:13000×3500×400mm座1钢砼/钢制5.9PAC原液罐基础参考尺寸:3500×3500×400mm座1钢砼/钢制5.10管理用房含办公、值班、展示空间m250二、配套物资(为系统正常运行三年所需物资,数量为暂估量,实际供货数量应不小于以下数量)注意:配套物资需保证水质提升设备三年正常运行,超出部分由供应商承担。1能耗电耗KWh250万1能耗给水吨9万2水处理剂PAC(聚合氯化铝):三氧化二铝(有效成分)含量≥10%,产品质量符合国标(GB22627-2022),一等品要求指标。要求采用的水处理剂安全,确保出水无毒、无刺激性。★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的聚合氯化铝《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鱼类急性毒性试验的检测报告》,并提供https://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吨16202水处理剂PAM(聚丙烯酰胺):阴离子:分子量1200-1600万,水解度20-30,固含量≥88%;阳离子:分子量800-1000万,离子度25±5。要求采用的水处理剂安全,确保出水无毒、无刺激性。★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的聚丙烯酰胺《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鱼类急性毒性试验的检测报告》,并提供https://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吨252水处理剂磁粉(四氧化三铁):磁性物含量(干)≥98%,固含量≥93%。要求采用的水处理剂安全,确保出水无毒、无刺激性。★投标时需提供具有CMA认证的检测中心出具的磁粉《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鱼类急性毒性试验的检测报告》,并提供https://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吨1103人工服务团队不少于8人人日43204污泥处置按余杭区污泥处置有关规定执行,报价需考虑处置费吨77005刨条复合型材质件13506刮渣条(一)复合型材质件9007刮渣条(二)复合型材质件4458刮渣横梁304不锈钢材质件899SKF轴承型号:32215件510SKF轴承型号:NJ2217件511高速分散盘组件Φ200mm件512变频器175KW台113变频器27.5KW台214变频器33.0KW台215PLC模块1输入16点台216PLC模块2输出16点台1特别提醒:①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性能。②以上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采购人有权对其有效性及真实性进行事后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提交给采购监管部门处理。▲③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应商的生产和安装过程进行质量和工艺的监督,对产品主材和配件及成品货物进行随机抽取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一旦发现中标单位有违背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不合格货物,必要时中止采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④供应商所供全部产品必须是全新未曾使用的,其质量符合或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且环保、美观、对人体和环境无不利影响,否则,供应商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及法律责任。3、样品(1)样品须于开标前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于评标完成后自行运回;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提供与本次招标需求水处理工艺一致的设备作为评标样品;(3)为便于现场保管,样品尺寸不大于:2000×1200×1500mm(长×宽×高),样品参数要求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超磁分离机处理能力:≥100m3/d;超磁分离机由进出水箱、磁盘、减速机等几部分组成;箱体材质:碳钢防腐及以上,箱体壁厚:≥5mm;磁盘材质:不锈钢;磁盘直径:800mm±10%;磁盘数量:4个;磁盘厚度:15mm±10%;★磁盘表面磁感应强度≥250mT。台14、方案讲解演示投标人需制作演绎对该项目背景分析、项目整体设计思路理念、施工及运维的总体思路及框架、运维应急措施等内容,可采用PPT格式或视频讲解形式。四、商务要求(一)质保期▲整机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后不少于36个月,货物出现设备零部件质量问题时,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上门更换或维修(免差旅费,免人工费,零件费用由供方承担),质保期后提供不高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更换或维修。提供终身免费技术咨询和指导。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其质量保证期,未列明视为其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二)交货地点及方式交货地点:杭州市余杭区,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应完成相关产品的整体方案设计、制造、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并提供三年设备正常运行的配套服务。(三)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至指定地点及安装、通水调试工作,并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四)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招标人交纳中标总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凭招标人开具的正规收据全额无息退还。2.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五)售后服务响应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在确认中标后需承诺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而且售后服务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2、在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正常运行的配套服务;保修期将满时,中标供应商须对响应产品进行全面检测一次,解决检测出的问题,设备需正常运行,并向采购人提供整套书面报告;保修期满后,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不高于正常市场价格的维修价格及列表(人工费、材料费、设备配件费等),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在设备正常使用期限内,保证配件的及时供应和维修。3、备品备件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保证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清单,其价格含在总价中。(六)培训要求中标供应商派技术工程师对采购方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使之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维护及保养技能。培训的时间和人数均由采购人确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对人员、场地、场次等的安排,要求提供至少3次免费现场培训。(七)付款方式(1)第一期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2)第二期款: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第一次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3)第三期款:第二次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4)第四期款:第三次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5)第五期款:最终验收通过后,支付尾款。中标供应商申请付款时需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及验收合格资料,因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八)项目验收(1)验收①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实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水质治理目标,采购人在中标人上述工作完成后7日内组织第一次验收(含主要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水质达到河道断面平均水质要求)。②设备运行管理阶段:采购人第一次验收通过后进行为期3年的设备运行服务管理(配套物质)。设备运行服务期满1年后由采购人7日内组织第二次验收。设备运行服务期满2年后由采购人7日内组织第三次验收。设备运行服务期满3年后由采购人7日内组织最终验收。(2)验收要求①设备运行管理阶段,采购人对河道断面平均水质及版本馆区域平均水质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5个断面;抽查河道断面水质结果合格比例达到95%及以上,该期款项全额支付;合格比例在75%(含)~95%之间,该期款项支付70%;合格比例低于75%,该期款项不予支付。②最终验收:中标供应商须对响应产品进行全面检测一次,解决检测出的问题,设备需正常运行,并向采购人提供整套书面报告。③验收标准应当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的约定,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④验收时采购人及供应商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⑤本项目验收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的要求。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分期验收。履约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依据验收报告和供应商的交付申请等办理交付和接收手续。(9)其他要求▲若投标人非本项目核心设备制造商,中标后须提供制造厂商项目授权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人自2021年10月0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本项目类似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验收的,每个有效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备供货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及项目合同金额80%以上的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备查)3客观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全部提供的得2分,每少提供1个扣0.5分,扣完为止。证明材料: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链接及截图,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备查)2客观分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配置方案和投标响应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除▲以外):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满足或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4分;标注“★”的为重要条款,投标产品技术条款低于采购需求中重要条款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3分,其它一般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2分,扣完为止。注:商务技术偏离表技术要求中响应规格与技术资料不一致的(或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但未提供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可被认定为负偏离,其中标注“★”的参数必须提供证明材料。14客观分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现场情况,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和图纸,图纸须满足初步设计深度要求,包括总图、工艺、电气自控、建筑、结构专业的图纸。根据设计图纸的可行性、合理性、设计深度进行打分。完全符合的得6分,基本符合的得3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的得3分,乙级资质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主观分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流程、安装实施进度计划表及进度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完整和可操作等。完全符合的得2分,基本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2主观分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安装、调试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完整和可操作等。完全符合的得2分,基本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得2分,二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主观分7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电气自动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人员最近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客观分8项目技术负责人(若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不重复加分)具有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人员最近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专项课题任务合同书等证明材料)3客观分9针对所提供的项目组实施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数量是否充足、配置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分。完全符合的得3分,基本符合的得1.5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最近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主观分1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资质、服务响应时间及保障措施是否科学、可行、完整和可操作等。完全符合的得2分,基本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具备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四星级的得1分,五星级的得2分,七星级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链接及截图,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5主观分11质保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0.5年得1分,最高可得2分。2客观分12方案讲解演示:投标人针对该项目的背景分析、项目整体设计思路理念、施工及运维的总体思路及框架、运维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讲解,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是否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是否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提出合理优化解决方案,方案是否具有可实施性进行综合评分。完全符合的得10分;基本符合的得6分;部分符合的得3分;不具备实施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0主观分13样品情况(按样品要求)13.1投标样品的系统配置、数量、技术参数与“样品要求”的符合情况。完全符合的得5分,基本符合的得2.5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13.2投标样品的工艺先进性、设计合理性、安全性、集成度,与样品相关要求的符合情况。完全符合的得5分,基本符合的得2.5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价格分/(1)投标人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报价的计算得分(30分)价格分计算方法: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的计算公式计算。30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编号)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1.2.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2货物数量:;1.2.3货物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4.3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9延迟交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合同转让和分包2.11.1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2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甲方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12不可抗力2.12.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2.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2.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3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合同中止、终止2.15.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检验和验收2.16.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验收时,若货物实际使用量小于供货清单数量,则应按实结算);货物交付时,甲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6.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6.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4.21.5.11.5.2 1.5.31.6.21.7.11.7.21.7.31.8.61.92.3.22.4.12.4.32.8 2.12.32.12.42.16.12.16.32.20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编号:ZXZB-PYZF-2024001G】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9)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编号:ZXZB-PYZF-2024001G】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2.9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编号:ZXZB-PYZF-2024001G】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编号:ZXZB-PYZF-2024001G】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在你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中若获成交,我方保证于中标后[具体时间],按采购文件“响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标准及方式,向你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理解并承诺,若未能按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我方自行承担。我方承诺,本承诺书一旦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特此承诺。响应/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编号:ZXZB-PYZF-2024001G】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_单位的_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浙江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编号:ZXZB-PYZF-2024001G】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编号:ZXZB-PYZF-2024001G】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招标编号:ZXZB-PYZF-2024001G】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的良渚港综合保护水质提升项目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一期)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保护水质提升 取水泵 超磁分离机 叠螺脱水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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