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及配套 路网监理招标公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24)



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招标公告

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 C[2024]074号
1.招标条件
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开审〔2024〕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7-331151-04-01-335612,建设资金来 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341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327.33万元;建设规模:本次范围内包含五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和1座污水泵站。道路分别为:规划一路(0-34.36~0+859.817)、规划二路(0+481.949~1+639.82)、支一路(0+302.8~0+852.869)、支四路(0+301.97~1+117.03)、支五路(0+000~0+452.515)。道路总长度约3869.69米,道路总面积约 10.37万平方米,路侧绿化带面积约1.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电力工程、渠道工程、照明工程、泵站工程和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内。
2.2本次招标范围: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416480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在 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 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  B  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4年11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0 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项目总监在该系统中查询的“管理项目个数”为 0 个)。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13 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09时00分;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5.5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
5.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
电  话: 0578-2600818                        电  话: 0578-2990563
联系人:王强、霍帅志                         联系人:周钱、吴子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8号万地财富大厦5楼
电话/传真: 0578-2028308、2251356
联系人:何仪、杨静、杨冯倩
邮箱:709327826@qq.com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五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8-2131696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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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A3311011160015959001001]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LS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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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序号:丽建招C[2024]074号1.招标条件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开审〔2024〕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7-331151-04-01-335612,建设资金来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341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327.33万元;建设规模:本次范围内包含五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和1座污水泵站。道路分别为:规划一路(0-34.36~0+859.817)、规划二路(0+481.949~1+639.82)、支一路(0+302.8~0+852.869)、支四路(0+301.97~1+117.03)、支五路(0+000~0+452.515)。道路总长度约3869.69米,道路总面积约10.37万平方米,路侧绿化带面积约1.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电力工程、渠道工程、照明工程、泵站工程和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内。2.2本次招标范围: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416480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在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B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4年11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10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项目总监在该系统中查询的“管理项目个数”为0个)。(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3.1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5、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09时00分;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5.5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5.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5.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6、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电话:0578-2600818,电话:0578-2990563联系人:王强、霍帅志,联系人:周钱、吴子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8号万地财富大厦5楼电话/传真:0578-2028308、2251356联系人:何仪、杨静、杨冯倩邮箱:709327826@qq.com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五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2131696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序号:丽建招C[2024]074号1.招标条件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开审〔2024〕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7-331151-04-01-335612,建设资金来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341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327.33万元;建设规模:本次范围内包含五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和1座污水泵站。道路分别为:规划一路(0-34.36~0+859.817)、规划二路(0+481.949~1+639.82)、支一路(0+302.8~0+852.869)、支四路(0+301.97~1+117.03)、支五路(0+000~0+452.515)。道路总长度约3869.69米,道路总面积约10.37万平方米,路侧绿化带面积约1.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电力工程、渠道工程、照明工程、泵站工程和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内。2.2本次招标范围: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416480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在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B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4年11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10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项目总监在该系统中查询的“管理项目个数”为0个)。(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3.1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5、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09时00分;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5.5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5.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5.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6、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电话:0578-2600818,电话:0578-2990563联系人:王强、霍帅志,联系人:周钱、吴子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8号万地财富大厦5楼电话/传真:0578-2028308、2251356联系人:何仪、杨静、杨冯倩邮箱:709327826@qq.com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五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2131696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序号:丽建招C[2024]074号1.招标条件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开审〔2024〕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7-331151-04-01-335612,建设资金来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341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327.33万元;建设规模:本次范围内包含五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和1座污水泵站。道路分别为:规划一路(0-34.36~0+859.817)、规划二路(0+481.949~1+639.82)、支一路(0+302.8~0+852.869)、支四路(0+301.97~1+117.03)、支五路(0+000~0+452.515)。道路总长度约3869.69米,道路总面积约10.37万平方米,路侧绿化带面积约1.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电力工程、渠道工程、照明工程、泵站工程和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内。2.2本次招标范围: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416480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在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B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4年11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10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项目总监在该系统中查询的“管理项目个数”为0个)。(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3.1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5、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09时00分;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5.5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5.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5.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6、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电话:0578-2600818,电话:0578-2990563联系人:王强、霍帅志,联系人:周钱、吴子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8号万地财富大厦5楼电话/传真:0578-2028308、2251356联系人:何仪、杨静、杨冯倩邮箱:709327826@qq.com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五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2131696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司 333划口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5959 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招标文件招标序号:丽建招C[2024]074号招标单位(盖章):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建单位(盖章):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2024年11月14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二节投标人须知20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2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33附表三:问题的澄清34附表四:中标通知书35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6附表六:确认通知37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3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8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51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1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67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6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0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70二、信用投标文件(格式)75三、技术投标文件(格式)88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招标公告招标序号:丽建招C[2024]074号1.招标条件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开审〔2024〕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7-331151-04-01-335612,建设资金来自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2341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327.33万元;建设规模:本次范围内包含五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和1座污水泵站。道路分别为:规划一路(0-34.36~0+859.817)、规划二路(0+481.949~1+639.82)、支一路(0+302.8~0+852.869)、支四路(0+301.97~1+117.03)、支五路(0+000~0+452.515)。道路总长度约3869.69米,道路总面积约10.37万平方米,路侧绿化带面积约1.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电力工程、渠道工程、照明工程、泵站工程和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内。2.2本次招标范围: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416480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在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B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4年11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10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项目总监在该系统中查询的“管理项目个数”为0个)。(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3.1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项目监理组人员(含总监)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5日起。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5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5、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9日09时00分;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3网址: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5.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5.5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5.6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5.7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6、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地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电话:0578-2600818电话:0578-2990563联系人:王强、霍帅志联系人:周钱、吴子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8号万地财富大厦5楼电话/传真:0578-2028308、2251356联系人:何仪、杨静、杨冯倩邮箱:709327826@qq.com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五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2131696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及代建单位招标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 址 :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联系人:王强、霍帅志联系电话:0578-2600818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 238 号联系人:周钱、吴子伟联系电话: 0578-299056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8号万地财富大厦5楼联系人:何仪、杨静、杨冯倩联系电话:0578-2028308、13757840020邮箱:709327826@qq.com1.1.4项目名称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1.1.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1.3.2计划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其他: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地点: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时间: ;地点: 。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书面递交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059652176 联系人: 杨冯倩 。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7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内容 / 。3.1.9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 。3.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准的概算监理费,即 万元;☑其他:最高投标限价为1416480元,本次招标风险控制价为1239420元,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监理服务费报价为监理人从事本工程监理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监理人员工资、交通工具、监理设施、测量仪器、常用试验器具、办公、通讯等一切费用。2、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3、本项目按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扣除外部电源接入及配套工程费用作为计费基数,监理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标准计取,工程复杂系数按1.0计取,本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应工程监理费乘以0.92。监理费计费基数经计算为11255.83万元,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标准计取,标准取费为1770600元,下浮20%作为最高限价,下浮30%作为风险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416480元,风险控制价为1239420元。4、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5、本工程监理服务费采用可调总价报价,结算监理费即为中标价。由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进行报价。如遇工程建设内容的减少或增加,当工程造价的减少或增加超过10%(含10%)时,监理服务费按造价比例调整。若当工程造价的减少或增加不足10%(含10%)时,且不论监理服务期的延长或缩短、人员的增加或减少均不调整监理服务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2)缴纳要求: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账。(4)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有关在建合同工程任职要求的情形。□5.其他 /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银行保函,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保证保险,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担保公司担保,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资质证书;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单或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记录或年度保证金);7.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详见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8.《投标诚信函》;9.项目监理班子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项目总监在该系统中查询的“管理项目个数”为 0 个)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二)资信、业绩评审资料:投标人类似监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信用等级、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班子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现场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一)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印章即可。上述内容中签章指电子印章(注明须签字的除外)。(二)其他要求: / 。3.7.4投标文件份数上传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2.0 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4.1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LSSTF)。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9日9时00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解密截止时间:提示解密后30分钟内(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间 )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其他: / 。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或经延长后仍未解密成功的; 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人脸识别签到的。6.其他 : /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3.开标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4.其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 5 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要求对投标人进行面询、答辩。答辩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评定分离法。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6.4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综合评估法适用)□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个。7.1.1☑定标委员会(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共 5 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7.1.2□面询、答辩(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询、答辩,并出具面询、答辩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答辩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监理人员)。7.1.3☑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评定分离法适用)☑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企业信誉:☑监理大纲:☑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评标报告:□质询或(和)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1.4☑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集体议事法□ 其他定标办法: 。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2 %。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日。 3.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重新招标。若由招标人重新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日。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或其他合理方式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质询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2.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4.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6.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3 项、3.5.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7.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8.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12.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 / ;13.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若有算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14.主要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15.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披露期限内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17.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18.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技术投标文件页数超过100页的(包括封面、图表);1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2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2异议与投诉(一)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 书面形式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采用通过书面形式 。(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23号修正)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3定标前核查(一)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三)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一)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2.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二)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资料。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0.5特别说明(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填写。(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三)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四)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报价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五)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质询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8.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9.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0.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2.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六)其他需说明事项:省外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否则取消中标资格。10.6需补充的其他 内容1.本项目采用2.0系统电子招投标,因2.0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系统软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3.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4.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以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2.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招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测试播放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选择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情况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系统提示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及以上完整版。(8)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有利于不见面开标环境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需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10)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lssggzy.lishui.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中的“下载”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4009980000。第二节投标人须知1.1.1.1.1总则1.1.1.2.1.1项目概况1.1.1.3.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监理服务标段进行招标。1.1.1.4.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5.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6.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7.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8.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9.1.3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0.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4)为本标段的施工单位;(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或相互工作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1.1.11.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1.1.12.1.6保密1.1.1.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14.1.7语言文字1.1.1.15.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16.1.8计量单位1.1.1.17.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18.1.9踏勘现场1.1.1.19.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1.1.20.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1.21.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1.22.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23.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1.24.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5.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26.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1.27.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6)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商务投标文件(1)投标函;(2)监理服务费报价表;(3)投标人认为有需提交的其他资料。3.1.2信用投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制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在投标企业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复制件)[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制件);(4)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制件);(5)投标人企业情况一览表;(6)投标人企业业绩一览表;(7)业绩证明资料复制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8)投标诚信函;(9)诚信守法承诺书;(10)项目监理部人员全部到位承诺;(11)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3.1.3监理服务大纲(1)监理人员;(2)质量控制;(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5)检测仪器和工具;(6)合理化建议。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3.5.2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招标人在招标公告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本项目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2.2投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前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以对设备进行测试。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内容。不见面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5.2.3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以前附表为准。5.2.4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5.2.5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丽水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2.0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5.2.6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5.2.7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可以解密时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投标人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综合评估法)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7.1.1定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按以下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随机抽取必须在法定交易场所进行。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除组长外其他成员数的2倍,数量不足的,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以下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定标情形的。(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7.1.2定标会议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应全程录音录像,并统一密封保存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存档备查。定标委员会是否需要在投票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面询或答辩,以及面询或答辩的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7.1.3定标要素(1)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定标要素及其内容,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质询或考察报告(若定标会议前开展了考察、质询),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②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④监理大纲: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⑥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2)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的,定标时应慎重选择: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三年内的行贿犯罪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近三年内承接过的项目中有严重违约或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③近三年内被查实存在挂靠、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④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应在定标报告中设置专门章节,明确中标人关于本条事项的核查情况。7.1.4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中标人。£票决价格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R票决抽定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抽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其他定标办法。7.2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节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会议的监督。9.6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10.2条的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定标前核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3.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监理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数计划监理服务期权重系数(如需抽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确认备注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2)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1.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招投标交易平台反馈。(项目名称)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1.5.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6.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定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中标金额(大写): (小写): 服务期中标内容范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地址其他需说明内容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年月日1.7.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1.8.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关于中标结果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定分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和内容(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三)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四)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五)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六)答辩评审;(七)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质询,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八)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九)完成评标报告,以不排序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四、评审细则(一)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2.质询(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质询。(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平台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3)质询应通过电话通知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相关投标人。质询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二)资信、业绩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1.8.1.28.1.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因工程监理或招标投标原因导致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1分;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为准,时间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1.8.1.29.R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0.5-8分)R(1)监理业绩: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费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的得3分。注:证明材料要求: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2)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5)其它材料。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制件放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R(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以总监身份监理的单个合同工程费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的得2分。注:证明材料要求: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当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指标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2)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监理合同;2)业主证明;3)中标通知书;4)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5)其它材料。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制件放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R(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班子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资格(0.5-3分):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以注册证书获得时间为准)的年限:5年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的得0.5分。注:需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如有延续注册或换证的,则须提供原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延续注册页复制件放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制件放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1分。注: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制件放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可。1.8.1.30.3.企业信用(0-4分)企业诚信得分评标时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单位2024年11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其中企业信用等级A级的得4.0分,B级的得3.5分。注:需提供企业“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单位2024年11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信息查询打印页放入信用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未在丽水市智慧工地平台上完成“诚信登记”的监理企业而影响获取企业信用等级的,按0分处理。如对获取的企业信用等级存在异议的,按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中信用等级异议处理,但不影响本次企业信用等级的使用。(三)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1.监理大纲评分内容(0-50分):2.监理大纲评审分计算评审指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一类(好)二类(较好)三类(一般)1.监理人员(10分)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资历配置是否合理。4.75-5.004.50-4.744.25-4.49对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4.75-5.004.50-4.744.25-4.492.质量控制(10分)监理大纲中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是否阐明,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3.80-4.003.60-3.793.40-3.59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是否完整、可行2.85-3.002.70-2.842.55-2.69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2.85-3.002.70-2.842.55-2.69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0分)针对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点是否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是否把握准确,有针对性。9.50-10.009.00-9.498.50-8.99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10分)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2.85-3.002.70-2.842.55-2.69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是否可行,准确性保证措施是否有力。2.85-3.002.70-2.842.55-2.69针对本工程现场进度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1.90-2.001.80-1.891.70-1.79针对本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1.90-2.001.80-1.891.70-1.795.检测仪器和工具(5分)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4.50-5.004.20-4.494.00-4.196.合理化建议(5分)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4.50-5.004.20-4.494.00-4.19注:缺项的作0分处理。评审指标评审标准评审标准一类(好)二类(较好)三类(一般)1.监理人员(10分)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资历配置是否合理。4.75-5.004.50-4.744.25-4.49对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4.75-5.004.50-4.744.25-4.492.质量控制(10分)监理大纲中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是否阐明,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3.80-4.003.60-3.793.40-3.59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是否完整、可行2.85-3.002.70-2.842.55-2.69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2.85-3.002.70-2.842.55-2.69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0分)针对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点是否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是否把握准确,有针对性。9.50-10.009.00-9.498.50-8.99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10分)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2.85-3.002.70-2.842.55-2.69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是否可行,准确性保证措施是否有力。2.85-3.002.70-2.842.55-2.69针对本工程现场进度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1.90-2.001.80-1.891.70-1.79针对本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1.90-2.001.80-1.891.70-1.795.检测仪器和工具(5分)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4.50-5.004.20-4.494.00-4.196.合理化建议(5分)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4.50-5.004.20-4.494.00-4.19注:缺项的作0分处理。由全体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或未按要求书面说明具体理由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四)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计算精度保留到元。□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C1、C2、…Cn),与对应的权重系数(A1、A2、…An)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C1×A1)+(C2×A2)+…(Cn×An)评标基准价=——————————————————A1+A2+…An☑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100-i)/100+算术平均值B×(1-A)A为权重系数(开标时从0.40、0.42、0.44、0.46、0.48、0.50中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2、3、4、5、6、7中随机抽取一个值)。算术平均值B:投标评标价m≤5个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投标评标价m≥6个时,去除n家高值和n家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n值为m×2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2)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报价评分(30分)(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五)答辩评审(0-8分)由全体评标专家负责对答辩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优7.5-8.0分,良7.0-7.5分(不含),一般6.5-7.0分(不含),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为投标人的答辩得分。未参加答辩的,得0分。1.答辩人(入围确定):□通过符合性评审和监理大纲评审,且资信评分+报价评分之和排名前名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通过符合性评审和监理大纲评审的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交易中心的电话通知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派答辩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答辩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2)答辩人应在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答辩时间: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所有进入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通知答辩人参加陈述与答辩,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达时间超过通知时间的视为放弃答辩;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开标厅)。投标单位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交易中心的电话联系投标单位,两次电话仍无法联系投标单位的,视为“已通知”。投标人拟派答辩人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已申请好电子身份证件的智能手机(否则拒绝参加答辩),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达到答辩室,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过二代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件核对答辩人身份。答辩人需本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现场或事后发现冒名顶替的,将按照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5.答辩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厅(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指定开标厅)。6.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并明确答辩时长(答辩时长15~30分钟,一般不超过30分钟)。7.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8.答辩须知(见本表后附件1)。9.答辩单(见本表后附件2)。(六)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诚信、业绩、企业信用评分、监理大纲评分、报价评分、答辩评分的总和。(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原则向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数量和推荐方法详见前附表,候选人不标明排序。2.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的,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予以推荐。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则全部进入推荐名单。3.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5家的,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服务大纲与报价评审,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前5家予以推荐。4.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前,投标报价相同的,资信分较高者排名在前,资信分相同的,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名在前。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质询澄清答辩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7.其他建议。第二节定标办法一、定标程序根据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定标会议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中标人。□票决价格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票决抽定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抽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其他定标办法:(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依据以上原则结合当地相关文件补充细则)。二、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2.定标程序;3.定标结果;4.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5.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6.质询报告(如组织质询)。第三节异议及投诉中标候选人、否决投标情况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等评标情况及定标结果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项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3天,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附件1:答辩须知1、进入答辩室后,☑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需将个人物品(包括资料、通讯设备)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通讯设备需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2、答辩人必须坐在指定的座位上。3、答辩人须听从指令,遵守考试规则,并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4、陈述和答辩期间没有休息时间,答辩人不得暂时或提前离开考场,若要离开,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答辩记分为0分。5、答辩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不准起身,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6、答辩终了指令发出后,答辩人需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候工作人员回收答辩单。7、请保持答辩室安静,不准吸烟,不准说话,不准喧哗。违反上述规定者,答辩记0分处理。附件2:答辩单招标序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姓名:陈述和答辩题:陈述和答辩区: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全称):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监理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内。3.工程规模:本次范围内包含五条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和1座污水泵站。道路分别为:规划一路(0-34.36~0+859.817)、规划二路(0+481.949~1+639.82)、支一路(0+302.8~0+852.869)、支四路(0+301.97~1+117.03)、支五路(0+000~0+452.515)。道路总长度约3869.69米,道路总面积约10.37万平方米,路侧绿化带面积约1.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电力工程、渠道工程、照明工程、泵站工程和附属工程等。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投资概算2341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327.33万。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含税)(¥:)。包括:1.监理酬金:。此费用已包含监理人完成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2.相关服务酬金:包括在上述监理酬金内。六、期限1.监理期限: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2.1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本部分全文引用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3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通用条件执行。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丽水空港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KG-01南区块路网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2.1.2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一般工作内容:(1)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组织图纸预会审,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6)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7)设置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并报委托人。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编报监理月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总结。(8)及时整理、分类汇总监理文件资料,按规定组卷形成监理档案,并向建设单位移交。☑2质量控制工作内容:(9)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配合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交底。(10)配合委托人办理、收集、整理工程开工准备资料,包括:①施工图设计文件;②地质勘察报告;③施工图审查文件;④规划许可证;⑤施工许可证;⑥工程周边管线分布资料;⑦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⑧施工合同;⑨其他相关资料。(11)审查施工承包人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包括:①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职责与分工的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及主管部门要求相符;②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况;③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情况。(12)审核施工分包人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类似工程项目业绩;④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合同约定;⑤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13)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包括:①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②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③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④检查相应控制点的保护措施。(14)核查检测机构,核查的内容有:①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②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③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度;④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15)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①型号、规格、出厂年限应符合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②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③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16)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及时记录旁站情况。(18)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基本内容包括:①按图纸、规范、标准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②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④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⑤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做出处置。(19)对施工承包人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20)监理人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应书面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承包人整改。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承包人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21)督促施工承包人及时提交有关质量问题、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问题和事故处理完毕后,将完整的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22)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3造价控制工作内容:(24)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特殊项目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协商确定。(2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支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委托人审批,根据委托人的审批意见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26)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造价控制提供依据。监理人在签认工程联系单时应写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原因和影响的工程量。(27)按建设单位的委托,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提出审查意见。☑4进度控制工作内容:(28)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①与施工合同中工期约定的符合性;②主要工程项目的完整性;③分期施工、分批动用和配套动用的要求;④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与总进度计划的符合性;⑤各专业进度计划的协调性;⑥施工顺序满足施工工艺要求;⑦施工承包人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资源供应计划满足进度计划需要;⑧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委托人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29)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应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召开有关责任方参加的专题会议,确定采取的措施,由施工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委托人。(30)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实施情况、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取得的效果、相关建议以及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风险。当工期严重滞后时,应向委托人提交专题报告。☑5安全监理工作内容:(31)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承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情况;应督促施工承包人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经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人审查。(33)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书有效期等。(34)要求施工承包人提交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检查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5)对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报审表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施工承包人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对起重机械设备基础进行验收;安装、加节作业完成后,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核查,参加施工承包人组织的验收,并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督施工项目部在建筑起重机械验收合格30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使用登记牌。(36)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7)对钢管、扣件、安全网进行检查,当发现材料不合格时,应指令施工项目部将不合格的材料撤出现场。(38)在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模板支撑体系、自升式模板体系、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基坑支护等重要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验收。(39)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进行检查,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按专项方案实施。(40)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人进一步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41)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施工承包人迅速保护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扩大,同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资料,参与、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应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检查施工承包人落实情况,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42)核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及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6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43)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包括:①对委托人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督促施工承包人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②组织委托人、施工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③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方法或价款;④当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不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一致时,提出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最终结算时以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⑤将已批准的工程变更内容及时在图纸中进行登记和标识。(44)按委托人授权处理费用索赔,包括:①预测可能导致索赔事件的原因,并采取防范措施;②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③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索赔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④主持索赔的处理,审核索赔报告,提出监理意见。(45)按委托人授权处理工程延期或工期延误,包括:①签署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并通报委托人;②延期事件结束后,签署最终延期报审表,并报委托人;③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工期延误。(46)调解施工合同争议。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47)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7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48)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选择工程勘察设计人,并协助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9)检查勘察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督促勘察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审核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勘察设计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勘察设计费用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50)根据勘察设计合同,协调处理勘察设计延期、费用索赔等事宜。(51)协调工程勘察设计人与施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正常进行。(52)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如变更勘察方案,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审查。(53)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54)检查勘察人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55)审查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并参与勘察成果验收。(56)依据设计合同及项目总体计划要求审查设计各专业、各阶段进度计划。(57)审查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并提出评估报告。(58)审查设计人提出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备案。必要时应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评审。(59)审查设计人提出的设计概算,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委托人。(60)分析勘察、设计阶段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61)协助委托人组织专家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62)协助委托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并根据审批意见,督促设计人予以完善。☑8工程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63)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频率定期回访。(64)对委托人或使用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要求施工承包人予以修复,并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65)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修复工程费用,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9其他:未尽事宜按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法规: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法律、法规。(2)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批复、概预算书、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3)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5)现行的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办法;(6)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协议;(7)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或协议)。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1)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2)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3)工程因故停止(或暂停3个月以上)建设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开工达3个月以上的;(4)被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暂停)上岗资格、建议吊销或吊销相关证书,或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经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按通用条件执行。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1、项目概述: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2、大事记。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6、合同执行情况: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8、监理工作: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9、施工人情况: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10、安全和环境保护。11、进度款支付情况。12、工程进展图片。13、其他。(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三)日常监理文件1、监理日记及施工大事记。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四)文件报送份数: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另定。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5.3.1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5.3.1本工程监理服务费采用固定总价报价,结算监理费即为中标价。由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进行报价。如遇工程建设内容的减少或增加,当工程造价的减少或增加超过10%(含10%)时,监理服务费按造价比例调整。若当工程造价的减少或增加不足10%(含10%)时,且不论监理服务期的延长或缩短、人员的增加或减少均不调整监理服务费,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实行工程监理总承包,若监理人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监理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委托人备案。如设监理人不具有相应专项监理资质的,可进行分包,但应在分包前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委托人,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分包。监理人为本项目监理的总包单位,负责总体协调各专业监理单位的工作,专业工程监理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监理酬金内,委托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3.2、付款方式:(1)监理人员在开工令发出后并按委托人书面通知要求配备进场的次月支付合同监理费的20%;(2)项目完成至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总监理费的40%;(3)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总监理费的65%;(4)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备案后支付至总监理费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无法备案的,验收合格后3个月后支付至总监理费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5)工程结算资料审定后支付至总监理费的98.5%;(6)剩余监理费在工程结算完成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注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所有款项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按通用条件执行。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具体延期天数应由双方协议确认,延长期间的人员及数量需报委托人认可后执行。□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日)×延长期间的监理人员(人)×元/人•日。附加工作酬金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6.2.3合同生效后,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工作时,监理人要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的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日)×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监理人员(人)×元/人•日。□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附加工作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及配套 路网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