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食材 肉类 果蔬类 鸡肉类 鸭肉类招标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2024)
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肉类、果蔬类、粮油干副类
投标邀请书
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包号及名称
暂估采购预算(万元/年)
最高折扣限价
中标人数量(名)
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包1:肉类
100
95%
1
包2:果蔬类
55
95%
1
包3:粮油干副类
35
95%
1
注:1.为保证各类别食材品质及配送服务质量,同一投标人就本项目3个分包只能投一个分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只能按其参与的分包号先后顺序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投标人,分包号先后顺序为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
2.各分包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后备单位,若中标人违约违规供货被取消供货资格时,将依次启动后备单位供货。
二、资金来源
学校代收代管资金(食堂伙食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1.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点所在的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合作协议书;投标人若为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生猪定点屠宰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3: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工作时间:9:00-17:30)。
2.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782292406@ qq.com(邮箱)并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名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文件费收款二维码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了报名;
(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签到。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在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
联系人: 徐老师
电 话:19923088191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平安街15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023-68434996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渝隆大厦28楼
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招标文件(挂网).doc
招标文件项目号:CQYY-2024113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4-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质量要求-6-三、物资配送时间要求-8-四、其他说明-8-五、安全及考核要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4-二、报价要求-14-三、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15-四、付款方式-15-五、履约担保-15-六、知识产权-15-七、违约责任-15-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6-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7-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7-二、评标方法-18-三、评标标准-19-四、无效投标条款-28-五、废标条款-28-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9-一、投标人-29-二、招标文件-29-三、投标文件-29-四、开标-31-五、评标-31-六、定标-31-七、中标-32-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2-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3-十、交易服务费-34-十一、签订合同-34-十二、项目验收-34-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5-一、合同主要条款-35-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6-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8-一、经济文件-39-三、商务文件-43-四、资格文件-46-五、其他-52-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暂估采购预算(万元/年)最高折扣限价中标人数量(名)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1:肉类10095%1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2:果蔬类5595%1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3:粮油干副类3595%1注:1.为保证各类别食材品质及配送服务质量,同一投标人就本项目3个分包只能投一个分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只能按其参与的分包号先后顺序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投标人,分包号先后顺序为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2.各分包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后备单位,若中标人违约违规供货被取消供货资格时,将依次启动后备单位供货。二、资金来源学校代收代管资金(食堂伙食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定点屠宰点所在的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合作协议书;投标人若为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生猪定点屠宰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3: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工作时间:9:00-17:30)。2.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782292406@qq.com(邮箱)并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名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文件费收款二维码见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1)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了报名;(2)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签到。(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在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9923088191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平安街15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68434996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渝隆大厦28楼重庆云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推荐使用微信支付陈意满满(*晨)微信支付 日期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分包内容备注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1:肉类新鲜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鸡肉类、鸭肉类、兔肉类、水产类(鱼类、虾类、蛙类、贝类)等。实际采购食材种类、数量及配送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不限于列举种类。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2:果蔬类各类绿色蔬菜、水果等。实际采购食材种类、数量及配送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不限于列举种类。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3:粮油干副类各类米面油、干副、干果、调味;新鲜蛋类等。实际采购食材种类、数量及配送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不限于列举种类。二、质量要求包1:肉类1、猪肉宜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提供的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新鲜肉,同时应符合《猪肉等级规格》NY/T1759规定。2、猪皮上检验检疫章(红色)和肉品品质检验章(蓝色)清晰可见,检验检疫合格票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票随货同行,货票一致。3、感官色泽正常,无异味,骨骼尺寸正常。4、投标人应提供猪、牛、羊、鸡、鸭等种类丰富的肉类。不得以火腿肠、丸子等含淀粉类较高的预包装肉制品替代肉类食材。5、家禽类:通过防疫检疫站检测,眼睛明亮饱满,形态完整,表皮颜色有光泽且皮肉结合紧密,肉质弹性好按之可立即恢复,表面干湿度合适、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无异味。动物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证明、检验检疫证明。6、水产类:鲜活,当天宰杀干净,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随货附有定时抽检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2)虾类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3)蛙类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4)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包2:果蔬类1、蔬菜类(1)不宜长期使用土豆、南瓜、冬瓜等单一品类蔬菜,要保证菜品供应的多样性。(2)不宜过多库存西红柿等易变质的蔬菜。(3)不得使用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材和“坝脚菜、边角菜”等劣质和腐烂变质蔬菜。2、水果类(1)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腐坏,去根帮和老叶,利用率在95%以上,去杂,不切。(2)农药残留限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水果类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包3:粮油干副类1、米、面类(1)需符合《大米》(GB1354)优质大米质量指标二级及以上标准。(2)大米为一级粳米、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最佳食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外观应颗粒饱满,大小均匀,无虫害及霉变,无杂质,无陈米、酸败及其它异味,口感好。符合GB/T1354-2018相关国家标准。严禁使用陈化粮及其再加工产品。(3)薏米:颗粒饱满,色乳白或黄白,色泽均匀,富有光泽,无异味,味道甘甜或微甜。(4)小米:色泽均匀,呈金黄色,富有光泽,有天然米香味,无异味,用温水清洗时水色不黄。(5)糯米:糯米呈长椭圆形,粳糯米呈椭圆形,均呈乳白色,不透明,质坚硬,断面粉性,蒸煮后韧性强,有光泽。(6)面粉为优质特制一等(精制级)小麦粉,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应符合《小麦粉》GB/T1355-2021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7)随货附有定时抽检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2、油类(1)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相关要求。(2)根据供餐规模选择适宜规格的预包装食用油,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3)选用大众品牌、物理压榨加工工艺生产的食用油。(4)随货附有定时抽检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3、干副、干果、调料类(1)应选用检验合格且感官正常的干副食、干果、调料。(2)应采购获证企业生产的食品原料,不得采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干副食。(3)干副食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相关产品要求,无毒无害。(4)随货附有定时抽检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5)物品完好,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包装完整、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符合相关行业部门质量要求。4、蛋类新鲜的蛋外壳有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但有光泽。收货日期不超出出厂日期后三日。例如:出厂日期为22日最迟在25日前可收货,超时则拒收。三、物资配送时间要求1、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接受每日采购需求量配送任务后,应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的货物,同时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检验检疫或质量合格证明),蔬菜品类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卫生和农药残留国家标准。2、配送必须在每日早上6:00前到达采购人指定位置,每天实时配送到达食堂,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采购人食堂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3、临时需要的少量原材料配送,投标人在接到食堂管理人员送货要求后,须确保在30分钟内配送到位,不得影响学校师生正常开餐。若食堂需要市场紧俏的原材料,投标人须尽力配合购买。4、对质量有异议的食品必须无条件换货,并按采购人要求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数量不足的食品要按时补足。对原料规格市场确实缺货的,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后,可临时调整配送规格,价格按实际情况浮动。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食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5、中标人应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库房,产品较多时应配合采购人库管员分发、搬运货物。四、其他说明(一)采购人负责全面监督食堂食材的质量,确保所有食材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对不合格食材依法依规进行及时、妥善处置;定期对投标人进行评估和考核。(二)投标人需配合采购人进行食材入库和出库管理,采用数字化管理方式详细记录每种食材的出入库数量、日期、投标人信息、保质期等相关数据(出入库登记表详见附件1);实时监控库存情况,确保食材的充足供应。验收食材质量与数量需与采购要求一致,如实记录验收结果,及时将验收合格的食材入库。验收过程应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进行,保证验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三)投标人在配送食材时需提供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和由投标人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四)投标人提供的食品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手册》等文件要求。(五)其他预包装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到货当天的出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到货日不超过出产日两日内;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到货验收日的保质期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的,到货验收日的保质期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六)投标人实际采购食材种类、数量及配送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不限于上表列举种类。餐饮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分类存放。(七)投标人应配备专人专车为本项目服务,投标人应负责服务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和管理,保证服务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八)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货源组织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能力向采购人食堂提供和保障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九)货物质量1、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2、投标人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不得出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经当地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方可销售给采购人。(十)服务人员投标人服务团队人员要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服务期内,投标人对团队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并按规定定期报备查询结果,对不符合或不具备在岗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进行清退。五、安全及考核要求(一)中标人应保留和提供所有食材的溯源信息依据。如产地、生产商、生产批次、质保期限等信息资料。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供应的货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采购人对有疑议的货物有权提取样品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二)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按《考核标准》未达到8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并罚没履约保证金,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三)配送货物的质量、数量以接收货物单位现场验收、复秤的结果为准,每日8点前验收完毕。考核标准(考核基准分为100分)项目考核指标考核说明货品质量配送货物质量合格出现货物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并做退货处理;出现其他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出现以次充好、夹带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经检测,如出现因食物质量问题导致就餐人员食物中毒,情况较轻微的一次扣1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25分以上。货品质量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配送商以无货品、无利润为由,拒绝配送货物,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3次的扣2分,每月退货次数达到4次及以上的,扣5分。货品质量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货物应有的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等),除特殊货物外,每个单品每次扣2分。 货品质量配送数量浮动标准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每个单品30斤以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肉类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特殊情况商请采购人同意的除外)。货品质量抽检管理采购人在服务期内可以提出对所供食材进行抽检不少于4次的要求,配送商必须完全配合,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配送商承担),抽检结果报送管理方,缺少一次扣1分;采购人不定期对水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如不合格做退货(换货)处理,一次扣3分。服务质量配送时间每日所需物资中的物品须于约定时间前送达,应急(特别)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迟到30分钟内,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5分。服务质量漏送货情况,退换、补货情况漏送货在不影响开餐的情况下,每月第一次做警告提醒,第二次起每次扣1分,超过三个品种的每次扣2分;因漏送货、退货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因未补足货物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4分。其他应急任务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4分。其他代购物资一般性物资,急需物资按采购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个单品逾期一天扣2分,最多扣10分;特殊保障物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采购到位,如延误,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采购人提供代购物资样品的或指定采购地点的,配送商须按要求采购,未按要求采购的,一次扣2分。其他缴纳履约保证金情况因考核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3日内补交,延误一天扣2分,以此类推,每月最多扣6分。其他履行合同约定情况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等约定或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完成一项每次扣2分。其他其他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被通报一次扣5分;加分项目应急任务1个月内顺利完成30分钟内的应急保障任务,加2分;顺利完成45分钟内应急保障任务,加1分。说明1、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等级(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下同);2、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且低于90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3、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且低于85分的为“较差”等级,以85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累计三次低于85分的,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4、低于80分,取消该中标人服务资格,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附件1重庆市XXX学校食堂食材出入库通用记录(样本)学校:类别:品名入 库出 库余 量备注品名入库时间索证索票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单位数量(斤)单价(元/斤)金额(元)采购员签字库管员签字出库时间数量(斤)金额(元)是否在保质期内(蔬菜是否新鲜)库管员签字领取人签字数量(斤)金额(元)备注品名填表说明:1.本表为米面、油、干货、调料、蔬菜通用记录。2.有索证索票打“√”,无打“×”,并将索证索票依次粘贴在相应类别出入库记录背面。3.其中蔬菜不填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其它米面、油、干货、调料均应填写。重庆市XXX学校食堂食材出入库通用记录(样本)学校:类别:肉类品名入 库出 库余 量备注品名时间索证索票质量检查单价(元/斤)数量(斤)金额(元)采购员签字库管员签字时间数量(斤)金额(元)质量检查库管员签字领取人签字数量(斤)金额(元)余 量品名时间索证索票检疫章是否新鲜无异味单价(元/斤)数量(斤)金额(元)采购员签字库管员签字时间数量(斤)金额(元)是否新鲜无异味库管员签字领取人签字数量(斤)金额(元)余 量说明:1.本表为各种肉类专用通用记录;2.有索证索票打“√”,无打“×”,并将索证索票依次粘贴在出入库记录背面;3.质量检查中,检疫章有打“√”,无打“×”;新鲜打“√”,否则打“×”;无异味,打“√”,否则打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服务期最长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注:①因学校存在开散学管理规定,本项目每年实际执行的采购及配送服务时间约为9个月左右。②本项目各分包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人年度内预估金额。学校定期对供货商的服务能力与态度、食材质量与价格等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年测评合格的可续签一年,同一供货商服务周期不超过三年。测评为非合格时投标人需整改,整改后仍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选择不续签合同或解除合同。)(2)服务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华路小学校竹园分部,采购人指定地点。(3)(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监督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数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中标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提供货物未达到采购人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3.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4.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中标人应作退货处理。5.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6.因学校并不具备对货品的病毒、农药残留物、添加剂等的检验检疫能力,学校收货或使用,并不代表学校认可货品完全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免除其任何责任,也不能要求学校承担责任,投标人仍应承担所供货品的质量责任。二、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采用单价折扣比例形式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食材费、食材二次加工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管理费、劳务费、运输费、损耗费、利润、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单价折扣比例报价不得高于95%,否则为无效投标。合同期内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价折扣比例和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人以采购人指定的当地卖场(采购人所在就近地区内如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渝中区石灰市农贸市场)等大型超市的同类食材实时挂牌价平均值为定价基础,本项目采用单价折扣比例报价。(例:若投标人填报的单价折扣为95%,某种品目询价的不同超市的即时价格平均价为10元/斤,则该种品目的结算单价为9.5元/斤)。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仅作为投标人的报价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实际结算金额以中标人填报的中标单价折扣比例和实际配送数量进行据实结算。每月询价2次。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确定单价报价折扣比例。而中标人所报的单价折扣比例将作为采购人在合同期间购买食材的款项计算依据。三、结算价格及确认周期(一)投标人对所销售货物品种进行市场考察询价,询价每月2次。每次考察询价地点在采购人所在就近地区内(如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渝中区石灰市农贸市场)2家不同的大型超市进行,以不同超市时价的平均价(核价应遵循同品同质的原则,特价商品除外)为基础价进行定价,结算单价=基础价*中标单价折扣比例,并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二)采购人每月至少一次对中标人货物配送时所附明细清单中拟结算价格进行抽查核实,若报价高于定价确定价格的,①第一次发生,采购人将予以书面警告;②合同执行期间第二次发生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视情罚没履约金。(三)采购人附近的超市及农贸市场无法查询基础价而无法定价的个别品种或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货品,可参照其他市场售价及上期供货价,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四、付款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结算单价和采购量按月据实结算,转账支付。结算单价=基础价*中标单价折扣比例。当月结算价=结算单价*当月实际采购量±合同约定其他费用。五、履约担保(一)每个分包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各分包预算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中标人若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则失去中标人资格。(二)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在扣除罚款(若有)后,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三)因考核或违约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5日内补交。(四)中标人在其服务期内,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履行。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责任。六、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七、违约责任(一)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次,按1000元/次的金额进行罚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10%,若累计出现3次逾期交货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二)中标人配送货物,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故意以次充好、改变规格大小,未通过采购人实质验收的,每发现查实一次,按该货物原值的3倍进行罚款,若累计出现5次类似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三)若因中标人配送主副食(含食材、半成品、熟食成品等)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方相关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故,采购人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经济赔偿及刑事责任。(四)对于滞销或低于总保质期50%的货品,学校有权要求退换物资,投标人承诺按学校要求时间及时退换。(五)若因中标人未准时送货影响学校食堂正常就餐,按2000元/次的金额进行罚款。(六)因采购人并不具备对货品的病毒、农药残留物、添加剂等的检验检疫能力,采购人收货或使用,并不代表采购人认可货品完全符合质量要求,投标人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免除其任何责任,也不能要求采购人承担责任,投标人仍应承担所供货品的质量责任。(七)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投标人供应食品给学校师生带来伤害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外,投标人同时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八)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均应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注: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内容。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内容。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因素包1:肉类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折扣报价中的最低折扣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折扣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折扣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50%)配送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①供货流程;②配送计划;③配送设施设备;④配送食材管理。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5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服务部分(50%)服务人员配备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组织结构;②服务人员配置;③服务人员管理制度;④服务人员培训制度。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5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服务部分(50%)质量安全保证措施(10分)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②食品安全培训计划等有关内容。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服务部分(50%)应急处理预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理预案进行评审,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不合格退换货应急预案;②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商务部分(20%)类似业绩(5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食材(新鲜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鸡肉类、鸭肉类、兔肉类、水产类(鱼类、虾类、蛙类、贝类),可其中一种)配送服务,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合同须体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3商务部分(20%)配送能力(4分)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冷藏车辆,每多提供1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若为自有车辆,需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若为租赁车辆,提供租赁车辆协议及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食品安全(5分)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5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得3分,3000万元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仓储能力(4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冷库面积累计在1000平方米得3分,每增加500平方米加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未提供不得分或不满足不得分。若为自有,需提供有效产权证明复印件、现场照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以上材料需体现冷库面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数字化配送(2分)拥有下单、结算、统计、溯源等功能的网络销售系统,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网络截图、软件开发或使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两者须同时具备方可得分。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包2:果蔬类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折扣报价中的最低折扣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折扣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折扣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50%)配送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①供货流程;②配送计划;③配送设施设备;④配送食材管理。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5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服务部分(50%)服务人员配备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组织结构;②服务人员配置;③服务人员管理制度;④服务人员培训制度。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5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服务部分(50%)质量安全保证措施(10分)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②食品安全培训计划等有关内容。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服务部分(50%)应急处理预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理预案进行评审,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不合格退换货应急预案;②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商务部分(20%)类似业绩(5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食材(蔬菜、水果类可其中一种)配送服务,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须提供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合同须体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3商务部分(20%)供货保障(6分)为本项目提供蔬菜的累计种植面积<100亩的得1分,100亩≤累计种植面积<300亩的得2分,累计种植面积≥300亩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投标人提供自有蔬菜种植基地土地证明或与蔬菜种植基地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需体现面积。3商务部分(20%)供货保障(6分)投标人提供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或农残检测设备,每提供1台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发票复印件及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配送能力(4分)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配送车,具有1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投标人若为自有车辆,提供配送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投标人若为租赁车辆,提供租赁车辆协议及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食品安全(3分)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5000万元及以上得3分,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得2分,3000万元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数字化配送(2分)拥有下单、结算、统计、溯源等功能的网络销售系统,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网络截图、软件开发或使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两者须同时具备方可得分。包3:粮油干副类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折扣报价中的最低折扣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折扣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折扣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50%)配送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审,配送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①供货流程;②配送计划;③配送设施设备;④配送食材管理。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5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服务部分(50%)服务人员配备方案(1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组织结构;②服务人员配置;③服务人员管理制度;④服务人员培训制度。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5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5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服务部分(50%)质量安全保证措施(10分)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②食品安全培训计划等有关内容。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服务部分(50%)应急处理预案(1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理预案进行评审,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不合格退换货应急预案;②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方案内容详细、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分;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较为合理、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合理、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得3分;未提供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各投标人服务方案得分是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商务部分(20%)类似业绩(5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食材(米面油、干副、干果、调味、新鲜蛋类等,可其中一种)配送服务,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须提供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合同须体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3商务部分(20%)仓储能力(3分)投标人自有或租赁食品仓库,仓库累计面积<100㎡,得1分;100㎡≤累计面积<200㎡的,得2分;累计面积≥200㎡,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仓库如为自有,需提供产权证明材料。仓库如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现场照片(合同中需体现面积)。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配送能力(2分)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配送车,提供1辆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若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若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食品安全(5分)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5000万元及以上得5分,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得3分,3000万元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供货实力(3分)投标人与米面油、干副、干果、调味、新鲜蛋类生产厂家有定期合作关系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提供与生产厂家的合作协议(采购合同)复印件、厂家(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有的提供相关证件)。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20%)数字化配送(2分)拥有下单、结算、统计、溯源等功能的网络销售系统,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网络截图、软件开发或使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两者须同时具备方可得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本项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各包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各包的中标金额=每包的暂估采购预算×中标折扣×3):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服务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单价折扣报价(小写)单价折扣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服务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服务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 肉类 果蔬类 鸡肉类 鸭肉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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