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过氧 聚氯乙烯装置招标公告(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4)
询价单名称:元品化工QG2024111300003282(PVC厂)化工原料
1条询价品,分类:防护服
2024-11-30 00:00:00
询价方: 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开始日期: 2024-11-14 09:00:00
联系人: 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1-18 10:00:00
结算方式: 货到付款
配送方式: 卖家自行配送
联系方式: 186****5615
期望到货日期: 2024-11-30 00:00:00
邮箱: 997******@**.com
收货地址: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1
引发剂 CNP 外观:白色乳液主含量:过氧化新癸酸异丙苯 50%士1活性氧:>2.61% 游离氯: 0.1% 聚氯乙烯装置
引发剂 CNP 外观:白色乳液主含量:过氧化新癸酸异丙苯 50%士1活性氧:>2.61% 游离氯: 0.1% 聚氯乙烯装置
3.0
2
引发剂 EHP 白色乳液主含量:过氧化二碳酸双(2-乙基己基)醋50%士1活性氧:>2.31% 游离氯: ≤0.1% 聚氯乙烯装置
引发剂 EHP 白色乳液主含量:过氧化二碳酸双(2-乙基己基)醋50%士1活性氧:>2.31% 游离氯: ≤0.1% 聚氯乙烯装置
6.5
附件下载:
QG2024111300003282引发剂.pdf
易派客附件2024.zip
请购单维护库存组织: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请购单号:QG20241113000请购日期:2024-11-13计划员:星贵花计划部门:营销管理部一采购部03282直运:否委外:否请购来源:需求汇总平衡请购类型:普通请购单据状态:自由版本号:1备注:行号物料编码物料名称单位数量备注生产厂商需求日期1060483950引发剂CNP外观:白色乳液主含量:过氧化新癸酸异丙苯50%士1活性氧:>2.61%游离氯:0.1%聚氯乙烯装置吨3.0000002024-11-132060483951引发剂EHP白色乳液主含量:过氧化二碳酸双(2-乙基己基)醋50%士1活性氧:>2.31%游离氯:≤0.1%聚氯乙烯装置吨6.5000002024-11-13制单人:星贵花制单日期:2024-11-13计划人:审批日期:第1页共1页
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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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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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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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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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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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X采购合同甲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X采购合同甲方(买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采购事宜达成本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税额(元)货款总额税率制造厂商备注123注:合同总价款(大写金额):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本合同价款包括合同产品费及各种税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及保险费等与甲方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本合同价款为不变价。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2.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其规格、型号、性能要求、技术参数等均应符合甲方的所有条件,保证甲方正常生产使用。2.2乙方所供的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约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甲方现有设备正常连接;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产品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如发生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3所供产品为原厂正品(包括附件),严禁供应贴牌、假冒伪劣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退货或拒付货款的处理。2.4所供产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2.5乙方需提供全新的且质量合格的合同设备(含零部件、配件等),且权属清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第三条运输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3.1交货时间:【】3.2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或需方指定地点】3.3交货方式:【现场落地到货】3.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3.5运输费用及风险承担:【运输费、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交货前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3.6采购计划号: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根据货物的形状和特性包装,做好防雨、防潮、防震等措施,以满足运输和吊装的需要,并有明显标志,按中国国家相关包装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质量问题引起包装破损所发生的损失,则由乙方负责并及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5.1乙方应随货提供使用说明书及合格证明产品质量保证书、装箱清单、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始质量证明书或原产地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甲方在收到货物10天进行验收。5.2甲方在验收时,如果发现所供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数量和外观、生产厂家等不合约定的,可以拒绝接收,也可以妥善保管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5.3上述检验结果所做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的内在质量的责任。若甲方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向乙方索赔。第六条质保及售后服务6.1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当符合产品说明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且能够满足甲方购买本产品的目的。6.2质保期为【1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且实际使用之日起算。6.3在质保期内,如发现或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包换或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次数以【3】次为限,超过【3】次仍有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4乙方在质保期内更换或维修的,质保期自更换或维修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7.1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确认上述文件且办理完挂账手续后分3个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共计¥(大写:)。7.2剩余10%的合同价款,计¥(大写:)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从双方签订验收确认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修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且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全部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不计息)。7.3乙方指定(性别:、年龄:岁、身份证号码:)为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结算和收款事宜的具体联系人。甲方有权根据联系人签署的书面请求进行结算和付款。联系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的结算和收款行为均代表乙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需对合同项下收款账号、联系人进行变更,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并提供新指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4乙方应保证其银行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因银行信息错误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7.5付款条件未成就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不视为付款条件成就,除非乙方切实、完整的履行了义务。7.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准确的开具与合同约定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的,或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8.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8.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3】次维修或更换仍达不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9.1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交货一天,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继续履行责任;乙方迟延履行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义务的,甲方有权不给乙方支付货款。9.4本合同所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完成相应工作的费用、甲方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9.5甲方发现乙方的供货价格,高于当期市场价的10%及以上,认定为合同显失公平,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将高出金额全部返还给甲方,并承担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对方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其他12.1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变更或解除合同,需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书面补充,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2.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12.4本合同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若乙方私自转包或分包,甲方不承担与第三方的任何责任,且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仅为签字页)委托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地址:格尔木市昆仑路经济开发区商业街255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0979-8440638联系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路支行开户银行:帐号:2806020209000027863帐号: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816099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2801MA759RHN3Y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询比价要求询价项目相关内容11、合同签约方: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项目:月计划常规采购-7月*本次询价所列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将根据项目群需要调整,报价人不得以此预估量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请于报价文件中对此项同意进行单独声明。报价要求及货币21、询比价报价:含税价格(含13%增值税)2、询比价报价:需包含货物送至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元品公司地区运费。3、报价货币:人民币报价书编制31、报价人需于报价文件中明确报价有效期。2、对于所报产品需注明品牌,对于代理产品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业绩、资信要求4询比价分项报价表中应包括对货物供应商、服务提供方和原产地的说明。其他要求51、中选供应商须承诺与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签订易派客平台服务协议(附件一),并将本次招标中选商品上线易派客平台销售。2、接收供应商分项报价,供应商可依据自身经营范围进行部分产品报价。3、如拟参与报价供应商对物资清单描述中有影响最终报价的疑义,应于询比价发布期间以函件/邮件等书面形式报知盐湖元品公司联系人要求澄清。4、供应商应对自身系统报价负责,询比价揭示后如中选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合同签约,依照《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供应商管理制度》之要求,视供应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处以通报降级/暂停交易资格处罚。5、依据“最低价评标原则”等文件采购部进行授标,授标后中标供应商对所报物资的价格、数量、规格型号、到货周期负责,响应中标结果,并出具响应中标确认函。评价6评价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7交货期: 以购/销合同签订的交货日期为准。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元品公司8合同条款偏离不接受合同条款(包括付款单据)偏离,否则视为报价无效。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技术(询)报单请购单号::序号物料编码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品牌)单位数量11.若有疑问请于接到我公司物资采购技术询价单24小时内联系我们答疑, 物资部计划室:0979-8440701 物资部采购室:0979-8440700 0979-84407032.请按要求提报时间点务必将物资采购技术(询)准确提报, 过期不候。该报单请务必与商务报价分开提报,否则视为废标。3.该报价单作为我们选择供应商的重要依据。4.请将技术函盖章如不盖视为废标。5.请将技术函与商务函同日提报。6.若报价时间填写错误视为废标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经评审满足车间技术要求的中标易派客服务协议甲方协议编号:乙方协议编号:甲方(委托方):注册地址:乙方(服务方):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西区20-1,2-301-43室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此服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第1条事宜1、甲方负责推荐符合易派客平台上线规则的商品,甲方可通过易派客平台销售自有商品。2、乙方利用易派客平台为甲方企业提供有偿的平台线上销售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推荐,配合将符合易派客平台上线规则的商品上线并进行相关平台维护工作。第2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利用易派客平台销售甲方自有的商品。(2)甲方从易派客平台销售商品的过程中,甲方负责与平台商品的客户沟通线上下单、付款、收货及结算事宜。(3)甲方应遵守平台的交易规则。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甄别甲方推荐的商品,配合将符合平台规则的商品办理上线,并进行相关平台维护工作。(2)乙方负责对甲方在平台的交易活动提供服务支持。乙方不直接介入甲方的购销合同及交易活动,乙方对甲方交易所涉及物品的质量、安全及售后服务等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连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3)甲方推荐的商品存在不符合平台上线及交易规则的情况,乙方有权对其商品下架或做其他处理。(4)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对甲方不支付平台服务费用的情况,乙方有权对其采购商品或自有商品下架或做其他处理。第3条采购服务费用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定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服务费以乙方服务范围内(仅限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采购业务),甲方在平台上生成的有效订单(除“已取消”、“待确认”、“审批不通过”、“生成PO失败”四种状态的订单)金额为计算基数。2、服务费率梯度收费方式:费率标准为1000万以下订单(一年内累计流量)收取1.5%,1000万以上订单(一年内累计流量)收取1%。3、乙方定期进行统计并向甲方发送服务费清单,甲方应于收到服务费清单【5】个工作日内确认并以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务费后【20】个日历日内开具发票。第4条索赔、理赔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应当积极履行该协议义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该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决。第5条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如需变更条款,双方协商后应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3、双方对本协议均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与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乙方: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过氧 聚氯乙烯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