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招标公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CQS24C01371)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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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1371 采购执行编号:TC249DMJC
项目名称: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最高限价: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
3,800,000.00元
1
项
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建立定期体检、五年评估的常态化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审批、修改规划和审计、执法、督察的重要参考”。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3,8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若为非小微企业,可以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投标人若为非小微企业,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 30%(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占比不低于6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联合体成员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采购执行编号:TC249DMJC)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wanglanlan@cntcitc.com.cn邮箱。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投标人留存的邮箱中。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账 号:3100020219200339271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6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315825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胡 元 王兰兰
代理机构电话:023-68881331-9110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3158253
九、附件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上网稿)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CQS24C01371采购执行编号TC249DMJC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名称(若有)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项目联系人办公电话项目联系人E-mail单位地址购买时间年 月 日收款账户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账 号:3100020219200339271联行号:102653000110备注1.投标人付款时“备注”中需填写项目“TC249DMJC”;若采用私人转账还需在“备注”中填写“投标人全称”。2.文件费发票抬头只能开具投标人名称,本项目开标结束后会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此表留存的邮箱中,请注意查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4C01371采购执行编号:TC249DMJC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及质量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8-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8-二、报价要求-8-三、付款方式-8-四、知识产权-8-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8-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9-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9-二、评标方法-10-三、评标标准-11-四、无效投标条款-13-五、废标条款-14-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5-一、投标人-15-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15-四、开标-18-五、评标-18-六、定标-18-七、中标-1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0-十、交易服务费-21-十一、签订合同-21-十二、项目验收-21-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1-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2-一、合同主要条款-22-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3-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9-一、经济文件-30-二、技术文件-32-三、商务文件-34-四、其他-37-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380.0051其他未列明行业备注:以上招标内容的具体技术服务需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相关内容。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80.0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若为非小微企业,可以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若为非小微企业,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占比不低于6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联合体成员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采购执行编号:TC249DMJC)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wanglanlan@cntcitc.com.cn邮箱。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投标人留存的邮箱中。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账号:3100020219200339271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6日北京时间9时00分;(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八)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北京时间9时30分;(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1.转账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账号150101040015061158495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2账号6232813760001795011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仅接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主办方(主体)自行确定,并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6315825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联系人:胡元王兰兰电话:023-68881331-9110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及质量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380.00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建立定期体检、五年评估的常态化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审批、修改规划和审计、执法、督察的重要参考”。主要工作内容:(一)重庆市建设用地实施态势分析。整理2020—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分析用地规模、结构、区域特征等现状变化,叠加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数据、土地出让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等,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一张图”和区县规划实施态势动态维护更新机制。(二)重庆市重大项目实施评估。基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及重点项目清单,分析评估产业空间保障、强镇带村建设、对外开放枢纽通道畅通、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等领域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三)重庆市“三区三线”划定实施态势评估。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的系列成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等工作,统筹开展“三区三线”实施评估。(四)重庆市规划评估优化建议。结合实施态势清理、重大项目实施评估、三区三线实施评估结论,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支撑配套、城市开发建设时序、近期规划重点内容等方面提出规划评估优化建议。(五)区县评估指导。研究区县级评估技术要求,引导各区县开展评估工作。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二)服务地点:重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按要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住宿交通费、运输费、企业管理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风险费、办公费、技术培训费、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利润、各种应缴税费、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有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三、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支付该项目合同款项,付款方式如下:(一)本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涉及年度用地变更、人口等数据基础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26%。(二)按照2025年工作要求,中标人提供总规五年评估研究报告并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26%。(三)结合项目进度,2026年6月30日前中标人提供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三线和用地布局优化方案及数据库等工作成果并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内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48%。四、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若涉及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注②、③、④)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注②:“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注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注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第二项”的全部内容。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的全部内容。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55%)项目理解(5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理解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政策背景分析;2.项目实施的意义;3.总体工作思路及方法等方面。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提供相关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下列8项中任意一项:(1)方案内容缺项;(2)内容表述不完整;(3)缺少关键分析点;(4)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或无连贯性;(5)内容存在逻辑漏洞或常识错误;(6)服务承诺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7)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8)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2服务部分(55%)重庆市建设用地实施态势分析(1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重庆市建设用地实施态势分析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分析用地规模、结构、区域特征等现状变化;2.叠加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数据、土地出让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等;3.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一张图”和区县规划实施态势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理解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政策背景分析;2.项目实施的意义;3.总体工作思路及方法等方面。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服务部分(55%)重庆市重大项目实施评估(1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重庆市重大项目实施评估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分析评估产业空间保障;2.强镇带村建设;3.对外开放枢纽通道畅通;4.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等领域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重庆市建设用地实施态势分析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分析用地规模、结构、区域特征等现状变化;2.叠加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数据、土地出让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等;3.形成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一张图”和区县规划实施态势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服务部分(55%)重庆市“三区三线”划定实施态势评估(1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重庆市“三区三线”划定实施态势评估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等工作,2.统筹开展“三区三线”实施评估。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重庆市重大项目实施评估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分析评估产业空间保障;2.强镇带村建设;3.对外开放枢纽通道畅通;4.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等领域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服务部分(55%)重庆市规划评估优化建议(15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重庆市规划评估优化建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结合实施态势清理、重大项目实施评估、三区三线实施评估结论;2.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支撑配套、城市开发建设时序、近期规划重点内容等方面提出规划评估优化建议。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2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9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重庆市“三区三线”划定实施态势评估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结合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等工作,2.统筹开展“三区三线”实施评估。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2服务部分(55%)区县评估指导(5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区县评估指导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对区县级评估技术要求的研究分析;2.引导各区县开展评估工作思路。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重庆市规划评估优化建议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1.结合实施态势清理、重大项目实施评估、三区三线实施评估结论;2.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支撑配套、城市开发建设时序、近期规划重点内容等方面提出规划评估优化建议。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2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9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35%)服务团队人员情况(15分)1.项目负责人(1人):同时具备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规划师资格证,得4分,否则得0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规划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否则得0分;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人员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4年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不足上述时间的新公司或新入职员工可提供人员劳动(务)合同复印件。3商务部分(35%)业绩(20分)12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曾承担过类似国土空间总体(分区)规划项目的一个得4分,最高得12分。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35%)业绩(20分)8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时间止,供应商曾承担过类似规划评估相关项目的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服务及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投标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号、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八、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下浮40%执行: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项目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万元×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60%=2.784(万元)(三)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账号:3100020219200339271联行号:10265300011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2.采购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名称、服务指标、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4.付款4.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4.2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5.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6.合同生效及其它6.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6.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6.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6.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渝规资合同号项目采购合同(其他类)采购项目名称:甲方(需方):乙方(供方):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年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于年月日,根据采购结果,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工作。为顺利开展工作,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1.2政策依据第二条项目名称第三条项目内容、范围和要求3.1项目工作内容:3.2项目工作范围:3.3项目工作要求及成果:3.4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3.5技术人员:第四条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4.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元)。4.2付款方式4.2.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并开具合同总价款50%额度(以当年实际下达预算为准)的正式发票,甲方原则上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元(大写:元)。4.2.2按照工作要求,乙方提供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开具合同总价款30%额度的正式发票,甲方原则上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支付项目资金元(大写:元)。4.2.3项目完工验收并完成资料汇交,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结算。由甲方送中介机构以预算评审及下浮后的项目预算单价进行结算评审,甲方依据评审结果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原则上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尾款。4.3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开户账号:联系人及电话: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甲方组织验收,对项目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管理。5.1.2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调整实施方案,对无进一步开展工作价值的项目,按规定程序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5.1.3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和成果资料属甲方所有。5.1.4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时候,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5.2甲方的义务5.2.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5.2.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甲方要求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5.3乙方的权利5.3.1报请甲方对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报告、测试分析数据、成果报告等进行评审验收,并负责审查后成果资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工作。5.3.2对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报请甲方协调。5.3.3按协议约定向甲方申请支付价款。5.4乙方的义务5.4.1乙方应于合同第三条约定时间前完成项目内容,并对提交的成果的质量负责。5.4.2乙方应按甲方的具体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及相关材料,包括项目开展过程中购买、调查到的原始资料,并对提交的成果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5.4.3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在成果资料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和差错,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完善。5.4.4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5.4.5如中标通知书明确需面向中小微企业: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需将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30%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不少于合同总金额的18%)。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任务乙方不得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如不需面向中小微企业:本合同规定的任务乙方不得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5.4.6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4.7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和专家组开展的技术、质量、进度等检查,并按规定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5.4.8遵守项目相关资料保密规定,履行项目全过程资料保管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发布、公开项目阶段进展或成果资料信息。第六条违约责任6.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价款,若甲方已支付款项超过实际工作量,超过部分乙方应予以退还。6.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前期工作费用,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乙方有权推迟开工时间,后阶段相应工作顺延。6.3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条支付价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方案或计划经甲方确认,且未先行开具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的未支付行为不视为违约。6.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延误成果资料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的千分之一,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该部分费用,尚未支付费用不足以涵盖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部分。6.5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一致,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6.6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的设计成果,在甲方提供的合理的修改完善时间内仍不能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支付未支付款项并有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6.7若乙方提供虚假成果或不真实的数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本合同项下甲方支付的款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七条通知与送达7.1甲乙双方均确认各自合法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合同尾部载明内容为准,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可选用任意方式向相对人进行送达。7.2本合同乙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书面及时通知相对方,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的,相对方按照变更前的信息进行送达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确定、证明、请求等各种形式)均视为有效送达,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7.3一方向另一方送达文件,以被送达方的签收日期作为送达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的,以快递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方拒收或无法送达或其他任何非因送达方原因导致送达失败的的,自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通过电子文件送达的,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填写正确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自文件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受系统视为送达。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送达的,自发送方成功发送至被发送人电子载体时即为送达。7.4本合同约定地址适用于各类法律文书、司法文书的送达。本通知送达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者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始终有效。第八条其它8.1本合同相关文件: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谈判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澄清函、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售后质保方案以及各项与本采购项目相关,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8.2本合同项目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8.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8.4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政策性调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8.5双方如对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商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8.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8.8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合同签署页)甲方:(合同专用章)乙方:(盖章)甲方住所地:乙方住所地: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单位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字)计划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手写)年月日(手写)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如有)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及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5.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6.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如有,参考格式)联合体协议______、_____及_____就“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二、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四、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五、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六、______负责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七、______负责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八、本项目联合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2)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九、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如本项目(包)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成员需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五年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