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刻制服务招标公告(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1682号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公安局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的市场主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0RvWGhK57pCs3y5yFpZJkA%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东昌西路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760392
质疑联系人: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121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60697
质疑联系人:叶琰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6606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docx147.3K

来源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2024]1682号采购单位: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9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21第五部分投标相关文件格式28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和细则46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1682号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50000最高限价(元):350000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主要内容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备注一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项350000最高限价200元/套(印章套餐A: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共4枚;印章套餐B: 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共4枚。规格尺寸根据政府部门文件定制,在合同期内价格不变。印章数量在1枚范围允许发生变动,在合同期内价格不变)。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律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局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的市场主体。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12月9日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12月9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东昌西路2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760392质疑联系人:潘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5-861215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660697质疑联系人:叶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5-8666069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传真:/联系人:任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应考虑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体检费、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分包不同意分包。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1)资格审查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审查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2。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组织5样品提供不要求提供6功能演示无功能讲解演示7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有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以更新后的为准):(1)标的: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说明:声明函中所列行业与采购文件所明确的行业不一致但不改变划型结果情形的,不影响声明有效性,也不作为虚假资料情形认定。10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投标人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请邮寄至 新昌县七星街道文锦东苑体育场路98号;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杨女士 联系电话: 0575-86660697 。11特别说明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收费比例按照: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部分为1.5%,100-500万部分为0.8%。由中标方支付。(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款单位:新昌县同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昌城中支行银行账号:330501656639000000842.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撤回:(1)电子投标文件(含备份文件)无法解密的;(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或备份文件无法成功导入的;(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3.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4.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费。5.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源,投标人在此基础上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各投标人的本次投标成果,无论是否中标,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承诺。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一切知识产权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所发生的费用均与采购单位无关。6.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供应商的资信文件。7.若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规定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营业执照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8.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或服务技术指标,除采购文件明确以承诺、声明或直观表现形式外,供应商应当尽可能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技术指标其他书面阐述等材料予以佐证。若佐证材料有矛盾或者前后不一致,优先按照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技术指标其他书面阐述的先后解释或佐证材料为准。9.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封面再加盖单位公章(物理章)。 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人。2.2“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供应商的CA电子章(格式另有要求的除外)。2.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邮等。3.投标人资格条件3.1符合第一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4本项目其他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发售及澄清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报名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线上询问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如有修改等,投标人应及时响应。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上传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商务技术内容,其商务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11.1.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1.1.3履约承诺函1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6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11.1.7联合协议(如果有);11.1.8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11.1.9具有公安局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的市场主体。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自评分表(格式自拟);11.2.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五部分);11.2.3参数规格偏离表(格式见第五部分);11.2.4根据评分表及项目需求情况,自行添加相关表格及资料;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部分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的不进入报价标评审,视报价分为零分。并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排版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4.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四投标文件的包装、提交、修改和撤回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进行加密,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或签章后扫描上传。15.2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制作。15.3超过截止时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投标人标记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解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6.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2)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7.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7.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五开标和评审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4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继续评标。19.6信用信息查询19.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9.6.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6.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6.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评审流程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0.1.1符合性审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0.1.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商务资信部分讨论统一后由组长评审、技术部分独立评审),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20.1.3报价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1.报价文件的澄清21.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2.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2.2相同品牌的产品22.2.1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2.2.2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3.评标报告23.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提交。2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5.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6.保密26.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六投标无效的情形27.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7.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7.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7.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7.5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7.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7.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7.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27.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27.11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7.1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27.13投标文件组成严重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内容严重不全的;27.14履约保证金、供货期/工期/服务期、质保期、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七法律责任2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8.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8.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8.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8.1至28.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9.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9.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9.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0.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1.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1.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1.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1.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1.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1.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八询问3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九质疑33.供应商质疑3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3.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3.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33.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3.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2.3.4事实依据;3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3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十投诉34.供应商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十一定标35.确定中标供应商35.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36.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36.1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6.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37.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二授予合同38.合同的签订38.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38.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8.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8.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9.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十三验收40.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0.1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参与验收、核对的内容为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1.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41.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1.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1.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41.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1.7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1.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1.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1.12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十五其他事项42.解释权42.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3.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由政府出资为新开办企业刻制一套印章(印章套餐A: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共4枚;印章套餐B: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共4枚。规格尺寸根据政府部门文件定制,在合同期内价格不变。印章数量在1枚范围允许发生变动,在合同期内价格不变)。公章的具体要求:刻制的公章必须通过银行印鉴要求。二、服务内容类型规格材质组成数量单位公章42mm塑料由水晶柄塑料外壳、海绵垫、光敏垫组成; 海绵垫为直径为 49mm、厚度为 3mm 的白色圆形垫; 光敏垫为直径为 49mm、厚度为 3mm 的黑色圆形垫。1合同专用章42mm塑料由水晶柄塑料外壳、海绵垫、光敏垫组成; 海绵垫为直径为 49mm、厚度为 3mm 的白色圆形垫; 光敏垫为直径为 49mm、厚度为 3mm 的黑色圆形垫。1发票专用章30*40mm塑料由水晶柄塑料外壳、海绵垫、光敏垫组成; 海绵垫为直径为 33*46mm、厚度为 3mm 的白色圆形垫; 光敏垫为直径为 33*46mm、厚度为 3mm 的黑色圆形垫。1企业财务章25*25mm仿牛角/1法定代表人20*20mm仿牛角/13、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在市场监督局推送的印章刻制信息后,承诺在15分钟内完成***门印章刻制备案,1小时内将刻制好的“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防伪印章一并送至政务服务办企业开办专区或直接送达企业(含邮寄)。2、刻制的印章应为含有数字化安全芯片的印章,且必须能满足***门印章刻制备案系统的备案要求。3、刻制的印章合法合规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刻章单位应按时送达,第一次超出2小时的,下架2个月;超出4小时的,下架6个月;超出6小时以上的、第二次超时的、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直接退出平台服务,二年内不得申请上线资格。5、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业务转包他人经营,如转包则直接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6、遵守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不得在政务服务大厅流动招揽客户。7、自愿接受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县***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管理。4、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结算标准及时间。单套费用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结算周期为一季度一结,结算前提交公章刻制服务的相关凭证(发票及明细),待核验后由采购人统一支付服务费用。4、数量:按实结算。5、服务责任。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视为违规,取消印章刻制服务合作资格:(1)因印章刻制企业内部原因无法完成要求的印章刻制工作的;(2)因印章刻制企业内部原因导致印章刻制的整体服务时间超时的;(3)因印章刻制企业所刻印章不符合各部门和单位的要求的;(4)发现刻制的印章缺少芯片的;(5)发现私自向企业索要印章刻制相关服务费用的;(6)发现提交虚假凭证骗取印章刻制费用的;(7)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等情况的。第4部分合同格式(范本)(本合同为合同主要商务条款,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和质量1、采购项目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元/套具体要求:由政府出资为新开办企业刻制一套印章(印章套餐A: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共4枚;印章套餐B: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共4枚。规格尺寸根据政府部门文件定制,在合同期内价格不变。印章数量在1枚范围允许发生变动,在合同期内价格不变)。公章的具体要求:刻制的公章必须通过银行印鉴要求。类型规格材质组成数量单位公章42mm塑料由水晶柄塑料外壳、海绵垫、光敏垫组成; 海绵垫为直径为 49mm、厚度为 3mm 的白色圆形垫; 光敏垫为直径为 49mm、厚度为 3mm 的黑色圆形垫。1合同专用章42mm塑料由水晶柄塑料外壳、海绵垫、光敏垫组成; 海绵垫为直径为 49mm、厚度为 3mm 的白色圆形垫; 光敏垫为直径为 49mm、厚度为 3mm 的黑色圆形垫。1发票专用章30*40mm塑料由水晶柄塑料外壳、海绵垫、光敏垫组成; 海绵垫为直径为 33*46mm、厚度为 3mm 的白色圆形垫; 光敏垫为直径为 33*46mm、厚度为 3mm 的黑色圆形垫。1企业财务章25*25mm仿牛角/1法定代表人20*20mm仿牛角/12、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4)项执行:(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按甲乙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对有特殊要求的技术条件或补充的技术)3、采购项目的数量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第二条:供货要求1、供应商须在市场监督局推送的印章刻制信息后,承诺在15分钟内完成***门印章刻制备案,1小时内将刻制好的“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防伪印章一并送至政务服务办企业开办专区或直接送达企业(含邮寄)。2、刻制的印章应为含有数字化安全芯片的印章,且必须能满足***门印章刻制备案系统的备案要求。3、刻制的印章合法合规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刻章单位应按时送达,第一次超出2小时的,下架2个月;超出4小时的,下架6个月;超出6小时以上的、第二次超时的、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直接退出平台服务,二年内不得申请上线资格。5、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业务转包他人经营,如转包则直接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6、遵守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不得在政务服务大厅流动招揽客户。7、自愿接受区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县***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管理。三、质量要求1、乙方应确保产品质量,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如发生质量异议,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产品;若乙方拒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四、服务责任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视为违规,取消印章刻制服务合作资格:(1)因印章刻制企业内部原因无法完成要求的印章刻制工作的;(2)因印章刻制企业内部原因导致印章刻制的整体服务时间超时的;(3)因印章刻制企业所刻印章不符合各部门和单位的要求的;(4)发现刻制的印章缺少芯片的;(5)发现私自向企业索要印章刻制相关服务费用的;(6)发现提交虚假凭证骗取印章刻制费用的;(7)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等情况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五、付款方式1、结算标准及时间:单套费用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结算周期为一季度一结,结算前提交公章刻制服务的相关凭证(发票及明细),待核验后由采购人统一支付服务费用。2、数量:按实结算。六、履约保证金不要求提供。七、产品数量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增减产品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的价格。八、售后服务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九、违约责任(一)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采购项目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项目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乙方完成部分采购项目的,除甲方同意外,按不能完成采购项目处理。甲方同意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完成部分项目价款的5%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或项目完成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在日内负责包换或返工,并承担调换、退货或返工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或不予返工的,按不能完成采购项目处理。3.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4.逾期完成采购项目的,如影响采购项目整体使用的,乙方应每日向甲方偿付采购项目总价款的2%的违约金,直至采购项目完成为止;如不影响采购项目整体使用的,乙方应每日向甲方偿付逾期完成部分项目价款的2%的违约金。乙方应同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5.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进行售后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采购项目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二)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货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其他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县招投标办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2)项方式处理:(1)申请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新昌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贰份备案。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公章刻制政府买单入围承诺书为扎实推进企业开办“零成本”工作,推动企业开办“减环节、减材料、降成本、优服务”,保证新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买单环节合法、快速、便利。本单位自愿申请加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并承诺如下:一、本单位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市场主体,具备合法的公章刻制单位资格。二、本单位已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完成法人用户认证,保证认证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提供分联系电话、联系人真实有效。三、本单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刻制印章。四、本单位提供的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印材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符合“新办企业公章刻制具体要求”。刻制的公章必须通过银行印鉴要求。五、本单位保证在接到平台推送的印章刻制信息后及时刻制公章,承诺在15分钟内完成***门印章刻制备案,1小时内将刻制好的防伪印章一并送至政务服务办企业开办专区或直接送达企业(含邮寄)。第一次超出2小时的,下架2个月;超出4小时的,下架6个月;超出6小时以上的、第二次超时的、有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直接退出平台服务,二年内不得申请上线资格。六、本单位完成刻制服务后,申请人实地领取的,会认真核实经办人身份,做到人证一致;申请人申请快递送达的,会认真核实收件人信息是否与推送数据一致、与揽件员共同验视加贴封签。七、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化的,承诺提前一天向辖区的市场监督部门报备;不再从事公章刻制服务时,承诺提前一周向辖区的市场监督部门报备。没有及时报备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和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八、本单位承诺对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推送的所有信息只用于公章刻制备案行为。九、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工作人员遵守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管理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大厅上下班制度,无故缺岗每次扣1分,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遵守“三在”、“四禁”等有关规定,发现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游戏、炒股、看视频、看小说、串岗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现象的,每次扣2分;在行风效能建设检查中,被县及其以上书面通报的,扣10分;工作纪律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为有责投诉的每起扣5分;仍未改进的,加倍扣分。因服务问题被消费者投诉超过三次的或者1年内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含10分),退出平台服务,二年内不得申请上线资格。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本单位留存,另两份交市场监督、***门备案。签署单位(公章):联系电话:签署人:法人账号:签署时间:年月日银行账号:第五部分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营业执照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3、履约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授权委托书、身份证7、联合协议(如果有)8、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9、具有公安局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的市场主体1、营业执照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我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3、履约承诺函(采购人名称):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我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我公司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4、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人名称):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招标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二)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材料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6、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我(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上述格式中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无法完成的,可以采用纸质签字完成后再扫描上传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或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7、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8、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名称。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标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9、具有公安局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的市场主体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自评分表(格式自拟)2、投标声明书3、参数规格偏离表4、根据评分表及项目需求情况,自行添加相关表格及资料1、投标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2、参数规格偏离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注: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1.投标人应根据所投的实际规格,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确实存在所投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填写【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3.投标人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审委员会决定。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5.供应商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6.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7.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报价文件格式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套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注12024-2025年度新昌县企业开办公章刻制服务项目最高限价200元/套注:1.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配置单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体检费、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2、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类序号类别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配置单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各种社会保险、食宿与交通、服装、安全、体检费、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4.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抽签产生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2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报价文件评审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4评标结果3.4.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3.4.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4.3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项目商务技术分为90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4.2报价分为1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4.3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商务技术文件得分为90分,由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1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资料。)0-1分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得4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提供项目负责人能证实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相关资料)0-4分3项目团队成员根据投标人配备的服务人员是否合理、有针对性,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审。人员配备齐全,对本项目有做针对性的工作安排,能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的得4.1-6分;人员配备齐全,有做一定针对性的安排,能较好保障项目开展的得2.1-4分;人员配备较齐全,缺乏针对性的得0.1-2分;不提供不得分。0-6分4设备配置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常用仪器、设备(包括送货车辆、仪器设备等配置情况),视其是否齐全、先进,进行综合评审。拟投入设备配置齐全,具有合理性、针对性,能保障项目开展的得6.1-8分;拟投入设备较齐全,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得3.1-6分;拟投入设备配置合理性、针对性欠缺的得0.1-3分;不提供不得分。注:自有设备的,需提供设备发票或买卖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租赁设备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少至2026年12月31日)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8分5保密方案1.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保密体系与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2.1-4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2分;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密设备(专用电脑、专用储存设备等)进行综合评分,没有不得分。0-4分。0-8分6技术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技术思路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1-5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3分;内容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7技术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特点是否充分认知,思路是否清晰,逻辑性是否强,是否有利于完成本项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思路清晰、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1-5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3分;内容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8技术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总体工作部署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1-5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3分;内容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9项目进度安排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计划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4.1-6分;计划方案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1-4分;计划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6分10项目进度安排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时间保证承诺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承诺全面、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1-5分;承诺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3分;承诺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11项目进度安排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关键节点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1-5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3分;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12服务质量保障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1-5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3分;内容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13服务质量保障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质量目标的明确性、针对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1-5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3分;内容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14服务质量保障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关键节点质量控制防治措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1-5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3分;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15应急响应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4.1-6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1-4分;内容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6分16应急响应由评委从投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各节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的判断、对业主的响应承诺进行综合评价。思路清晰、合理、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1-5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1-3分;内容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17安全管理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安全目标及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4.1-6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1-4分;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0.1-2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6分注: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5.2投标人报价满分为10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进入报价评分。5.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价格进行修正。若该投标人成交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进行供货,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5.2.4报价得分计算:(1)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投标报价)×10。5.3本项目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5.4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章刻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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