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 慢行道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



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2331
项目名称: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43,289.5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543,289.5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43,289.59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最终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

(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全国统一新版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中130号
联系方式:0757-88881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6号103铺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话:0757-88636683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磋商文件(2024111902).zip

工程量清单-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zip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施工图-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zip

代理协议-关于开展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一一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高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7: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254.3289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关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7-88636683

采购单位
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中1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7-88881860

代理机构名称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6号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7-88636683

附件: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4-02331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24-02331项目名称: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采购人: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4-02331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24-0233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543,289.59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采购包预算金额:2,543,289.59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建筑工程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3)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最终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4)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全国统一新版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中130号联系方式:0757-888818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0757-886366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关嘉欣电话:0757-8863668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工程项目主要利用道路到厂区围墙部分空地,对两侧绿化清杂并提升,修补破损路面及更换路缘石,完善慢行系统及配建自行车停靠点等。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台风、洪水及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较大或以上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标的提供的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区内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25%,完成合同项目工程量的50%后支付合同价的25%;2期:支付比例25%,完成合同项目工程量的80%后支付合同价的25%;3期:支付比例30%,发包方视资金情况,在完工后可支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80%;4期:支付比例20%,余款在工程结算通过审核后两年内不计息付清。注:(1)本项目以经西江产业新城综合与财务部审核的结算价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2)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收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所在地缴纳增值税等各项税款,需凭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缴款凭证申请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按合同条款执行。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1)履约保证金形式:承包人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形式提交); (2)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 (3)金额:成交金额的5%(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 (4)返还办法:若承包人没有出现违约情况或在扣减完毕承包人所有的违约金后,将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5)履约保证金如果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为佛山市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需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履约保证金如果采用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出具保函的担保机构应是经金融管理部门备案、资本实缴且具有国资持(参)股的专业担保公司,所需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整个施工工期,若实际施工工期超过履约保函的有效期的,承包人应自行进行履约保函续期,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另外,承包人若出现违约情形的,发包人亦可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发生扣减后,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保函过期后承包人不及时续保的,承包人应主动履行续保义务,并按保函担保金额的8%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标准。必须由发包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 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等环保措施。★3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2543289.59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76094.56元,其中道路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59184.73元,交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6909.83元;暂列金额200135.37元,其中道路工程暂列金为人民币176594.87元,交通工程暂列金为人民币23540.50元。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为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临时设施及安全环保措施,所采取的临时设施及安全环保措施应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规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报价。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金额,否则其响应无效。4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包干,承包人负责对本项目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承包人应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本项目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5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缴纳工资保证金1、设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缴纳工资保证金: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佛人社规〔2022〕4号)有关规定,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且在开工前,在工程所在地缴存工人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可采取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现金存缴的方式缴纳。按合同造价的3%的比例一次性缴存,单个项目缴存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开工前,发包人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协助和监督承包人按程序缴存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的返还办法依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保证金如果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为佛山市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工资保证金如果采用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出具保函的担保机构应是经金融管理部门备案、资本实缴且具有国资持(参)股的专业担保公司,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和《佛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佛人社规〔2022〕4号)有关规定,在当地商业银行设立“工资专户”专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工资专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和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发包人在支付建设项目款项(或工程进度款)时,根据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核定的工程量,将建设项目款项(或工程进度款)的20%作为工人工资,拨付到承包人设立的“工资专户”。6其他要求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及相关技术标准提供包含以下内容:(1)根据本项目提供对施工过程及相关技术标准的理解;(2)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等各方面提出详细的施工方法及技术保证措施。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工期应包含以下内容:(1)分项工程施工顺序和衔接安排;(2)工期进度计划。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应包含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措施;(2)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所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1)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2)主要机械设备进场计划;(3)劳动力投入计划。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风险管理措施、合同管理措施、文档资料管理的方法和措施情况。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工程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项1.002,543,289.592,543,289.59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工程量清单、图纸(同磋商公告同步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的工程量清单附件,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2、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若有疑问,可以询疑文件形式提出,经采购人确认后,统一修改工程量清单,并以答疑文件形式发送至各供应商。任何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工程量清单内容。任何擅自修改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若在本项目答疑期间未提出工程量清单偏差异议,则表示供应商认同工程量清单,不再对相关工程量作调整。3、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按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清单以采购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和竣工图纸工程量为依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若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且设计变更事前征得工程发包人同意,因设计调整、施工图发生变更时,工程费用的增减必须以磋商施工图纸及磋商的范围、内容为依据,仅调整变化部分涉及的金额,其变更计价结算方式为:(1)当变更增减项目在磋商响应报价中有相同的综合单价可执行时,其综合单价按磋商响应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执行;当变更增减项目在磋商响应报价中有可参照的综合单价时,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2)当变更增减项目在磋商响应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可参考时,其综合单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及计价依据计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平均值计算,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取费费率参照磋商备案预算价确定,规费、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后,并乘以磋商响应调整系数i作为结算价款。(i=(中标价(不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暂列金)/(磋商控制价(不含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暂列金));(3)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增加时,累计增加大于3%部分的结算单价按低价结算的原则:磋商响应综合单价与财政预算综合单价乘以调整系数i的值相比较,若前者高于后者,则增加大于3%部分以财政预算的综合单价乘以调整系数i的值为结算单价;反之,则以磋商响应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若前述条款(1)与本条有冲突,则以本条优先确定结算单价;(4)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减少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5)若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因发包方原因取消工程内容,在扣减工程量时,按磋商响应综合单价进行扣减。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设计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所有变更必须按高明区明府办【2017】6号《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西江产业新城设计变更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有最新管理规定的,执行最新规定。2其他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采购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其它,1、本项目所属采购类型及行业,(1)本项目所属的采购类别:工程类。(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最终报价,(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默认首轮报价为最终报价,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2)一般情况下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最后报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的金额固定不变,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该风险因素。因本顶目的采购办法是竞争性磋商,须作最后的报价。如磋商过程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低于首轮报价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等不可竞争费不进行调整,其余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最后综合单价以首轮报价时的单价乘以相应的优惠系数为准。优惠系数=(中标价-不可竞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最后综合单价=首轮报价的单价×优惠系数(不包含不可竞争费)。(计算过程均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电子标书制作注意事项,(1)因电子采购文件格式固化,供应商需根据磋商公告的工程量清单附件,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并附在响应文件中。(2)供应商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办理电子签章的,可以将签字页打印签字后扫描导入电子响应文件中。 4、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一份按成交金额编制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5、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及副本3份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归档,其内容须保证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关小姐电话:0757-88636683传真:-邮箱:fszeyou@163.com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明理路6号103铺邮编:5285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易监管股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电话:0757-88618232邮编:528511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8信誉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最终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9进粤登记(如有)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提供网页截图)。10拟派项目负责人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全国统一新版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11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1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14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15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签署、盖章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3磋商报价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响应报价未超出磋商控制价(最高响应限价)。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号条款的。5无效情形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6其他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响应无效的。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20.0分技术部分对施工过程及相关技术标准的理解 (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优于本项目工期要求(能即在本项目工期之前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且描述清晰、有序、可行性高的,得10分; 2、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完全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且描述较清晰、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 3、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本项目工期要求,但描述内容简单,欠全面的,得4分; 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但描述有错漏、欠缺条理性的,得1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或施工进度计划无关的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 (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评审:1、包含以下内容: (1)分项工程施工顺序和衔接安排; (2)工期进度计划。 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2、在满足1的基础上针对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工期进行评审: (1)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描述清晰全面、有序、可行性高的,得8分;(2)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描述较为清晰、有序、可行的,得5分;(3)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描述内容简单,欠全面的,得2分;(4)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描述欠熟悉、有错漏的,得1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管理 (10.0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措施; (2)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以上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2.在满足1的基础上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环保措施详细完整,安全文明措施的实施性强,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应急预案非常完善,突发性事件保障措施针对性强,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2)供应商提供的环保措施详细,安全文明措施的实施性较强,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应急预案基本完善,突发性事件保障措施针对性较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 (3)供应商提供的环保措施不够全面,安全文明措施的实施性一般,基本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秩序。应急预案一般,突发性事件保障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 (10.0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进行综合评审: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完全满足本项目施工工期需要,且调配投入计划合理、清晰、详细的,得10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完全满足本项目施工工期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的,得7分;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入计划不完全符合进度计划,未能完全满足施工工期需要的,得4分;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欠熟悉、不全面的,且未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施工工期需要的得1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或者与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无关的不得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的方法和措施情况 (10.0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风险管理、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的方法和措施情况: 1、针对风险管理、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提出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法和措施的可得10分; 2、针对风险管理、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提出较为详细、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法和措施的可得7分; 3、针对风险管理、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提出的实施方法和措施内容简单、欠全面的可得4分; 4、针对风险管理、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提出的实施方法和措施描述欠熟悉、不准确的可得1分。 注: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证书 (12.0分)应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体系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 注:本项最高得12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提供的认证证书是否有效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同类项目业绩 (10.0分)供应商近三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能体现业绩内容、签订主体以及签订时间)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项目技术负责人 (8.0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的得4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的得8分。 注:(1)本项最高得8分。(2)供应商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3)须提供上述人员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本采购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合同编号: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工程地点:发包人: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2.工程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区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2402064.资金来源:管委会统筹解决5.工程内容: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项目——上良片区慢行道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利用道路到厂区围墙部分空地,对两侧绿化清杂并提升,修补破损路面及更换路缘石,完善慢行系统及配建自行车停靠点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二、合同工期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台风、洪水及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较大或以上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标准。必须由发包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增值税(税率:%):人民币(大写):(¥元)(2)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大写)柒万陆仟零玖拾肆元伍角陆分(¥76094.56元);(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壹佰叁拾伍元叁角柒分(¥200135.37元)。本合同总价是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已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注:赶工费用已作为竞争性费用列入磋商响应报价。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磋商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佛山市高明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此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成交通知书;(2)磋商响应函及其附录;(3)技术标准和要求;(4)图纸;(5)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磋商文件;(7)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响应辅助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务院、省、市、地方现行相关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如有新规定、标准、规范时,以最新文件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磋商响应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响应辅助资料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最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3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如该图纸不影响承包人开工或施工的,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及时提供或补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2套图纸,如需另行增加图纸,需通过发包人向设计人购买,相应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1.6.4承包人文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项目相关报表的类别、名称、报告期、时间和份数:下表中未列明的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发包人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补充,并给出相关资料的提交要求及提交时间,承包人须在24小时内响应。如承包人认为不能按要求完成该资料,则须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给出正式书面回复(回复内容包括不能完成的原因、工作思路及完成计划时间安排),承包人超时未响应则认为承包人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该项资料的工作。序号名称提交时间份数提交形式1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或总体施工方案)开工前5天内发包人2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2主要子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5天内发包人2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3采购进度计划表(总体、年度、季度、月度)(含分包采购)满足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发包人2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4施工进度计划表(总体、年度、季度、月度)满足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发包人2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5关键单项工程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总体、年度、季度、月度)满足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发包人2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6施工人力资源配置表签订合同后30天内,按发包人要求定期更新发包人2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7临时占地资料满足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发包人2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8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实施计划满足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发包人2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9工程物资保管、维护、保养方案满足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发包人2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10竣工验收资料按照专用合同条款5.5、18.3执行发包人4 份监理人1 份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11竣工图及其可编辑CAD文件工程完工后15个日历天内发包人、监理人共8 套纸质书面及电子文件1.6.4.1项目相关进度资料计划包括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合同工期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在特殊情况下,关键节点工期确需调整的,承包人必须重新编制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并报请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审核,确认承包人编制的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已十分完备,且已采取了合理的赶工措施足以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的,应当同意工期调整。承包人必须在监理人、发包人批准其调整计划后3天内,将调整后的总工期控制计划和关键节点工期调整计划按合同份数送各方作为合同附件存档。1.6.4.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形式应包括关键线路网络计划图和横道进度计划图,要求能明示其施工前期的准备、施工阶段和施工顺序、施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场地安排,以及每一进度阶段的预计时间,进度计划中还应预留冬季、雨季停工时间。还应显示出承包人及其分包人、指定分包人及交叉施工部分的每一工序的顺序及工期,特别是以下的数据:(1)各工种在工程各部位施工的进度要求说明;(2)重要的现场外工作,例如由承包人或分包人进行的预制工程,连同预计各工作所需的时间;(3)分包人的名单及分包人进场时间,材料设备采购及到货时间;(4)为保证施工进度计划正常运作,承包人认为需要由其他人提供的数据、批准、供应或材料设备,需要此等数据、资料或工作配合的细部工作均须明确标明;(5)临时工程及设施保护、拆卸方法及次序。(6)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包括督促和汇总各指定分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进度计划表应包括本月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具体内容如下:1)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工程进度横道图形式,进度报表应能清楚显示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并说明工程进度情况,提前或拖后,若存在进度拖后,承包人应同时提供相应的赶工补救措施;本项目的赶工措施费费用已包括在审核后的预算或合同价中,发包人不予补偿或另外结算支付;2)现场各工种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置及变动情况;3)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情况及计划进场情况;4)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及变动情况;5)现场进度照片,并需附有概括工程进度的说明(包括分包工程);6)根据发包人和监理人下发的整改通知单等资料,对现场安全文明和质量的整改情况的统计。(7)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已经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施工或材料供应延误。1.6.4.3总体施工方案是承包人向发包人代表和监理人提交、适合于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以供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该施工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临时工程、脚手架及其后的拆卸方案;(2)临时通道及工作空间的要求,场地布置图;(3)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4)施工现场内所采用的垂吊及运输设备;(5)施工机械用表,显示各机械的操作位置、型号、功率及施工高峰期使用数量;(6)施工质量保证方案;(7)雨季施工方案;(8)恶劣天气等各种不利条件因素下的应对措施和方案;(9)建议采用的专利设计及其施工方案(如有)的说明书或目录册;(10)安全文明、检测等专项方案;(11)针对现场情况的工地安保方案;(12)应急抢险方案;(13)环保施工方案;(1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15)其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随时提交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对此类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对施工方案的批准,并不能据此认定承包人已在施工现场按方案实施;若发现承包人未按已批准方案实施的、隐蔽工程无相关验收或影像资料支撑的,结算时均予以扣除。1.6.4.4承包人未按上述第1.6.4.1-1.6.4.3项的约定提交相关报表、方案、报告等的,发包人可限期要求承包人整改。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合同中无论何处涉及到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另一方当事人通讯,另一方当事人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视为送达。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怡乐路130号;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和授权。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2场外交通本条修改为: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和设施按现状,发包人将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或具体条件,承包人自行办理施工范围外道路通行、修建场外设施及公共设施使用的相关手续,服从当地管理部门的管理。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相应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施工现场确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与偏差工程量清单已视为包含设计图纸及对应规范要求的所有工程内容,若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且承包人未能在有效期内(磋商答疑阶段)提出,则以设计图纸所列项目为准,其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额之中,不再单独列项计取,也不调整合同价格。(若项目实施过程的变更内容与此项冲突,以本项条款优先处理)。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核对,应在磋商阶段进行,对于出现的偏差部分,承包人必须在该项目磋商答疑阶段提出,否则视为无偏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因工程量的偏差以及一般变更进行调整。若因较大、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承包单位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实际投入总额增加或减少的,差额部分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批复变更金额暂行计入(最终以财政部门结算审核为准,工程变更分类由《关于印发的通知》(明变更〔2023〕1号)定义);若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某单位、单项工程取消,则对应单位、单项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扣除。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通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怡乐路130号。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在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延长工期、现场签证、工程索赔以及重要协调事项等方面必须事先向发包人报告并征得其批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发包人只提供施工方案设计图纸中明示的工程红线范围以内的用地,若需要其他临时施工用地,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施工用地交接后,其管理工作即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特别注意其中地上、地下设备、管线的保护工作,遭损坏、盗窃的,承包人须负责赔偿。场地平整以及清理场地障碍物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期间的水费、电费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用水、用电由相应供水、供电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安排接入点,并由承包人办理报装,报装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施工范围外的城乡公共道路按现状,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现状公共道路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开工前5天。(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报建手续和竣工验收手续,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资料。有关施工所需证件、文件由承包人办理。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各项报建手续所需的时间,合理安排工期,不得以此延迟工期。上述工作所需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价中。(6)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3天。(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开工前。(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前。(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注意做好保护措施。若因承包人按图施工或不按图施工等一切因施工造成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需进行房屋鉴定,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包括质保期或缺陷责任期在内)由于与第三人因为施工安全、采购物料、租赁机械、分包工程、劳动/劳务用工、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合同或侵权纠纷等所产生的一切行政、法律上的纠纷,应自行解决。如果因此影响或牵连到发包人的,或者导致发包人参加仲裁或诉讼的,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误工费、赔偿第三人的经济责任等等),应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可以在尚未支付的工程款或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部门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部门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档(按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部门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场内的用水、用电、通信线路连接、接驳等承包人已在磋商响应前须踏勘现场自行了解。施工内外水电接驳及施工用水用电报装和安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2)施工范围外的公共道路和设施按现状,施工临时道路和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3)发包人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资料及工程地质资料(如有),承包人在施工前应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设施情况自行进行探测、调查、勘核,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的安全,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原因对地上、地下管线及邻近建(构)筑物和设施造成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伤亡事故(包括因施工设施、建筑物料、围蔽和警示设备、安全措施及安全管理等造成的事故)或损毁公共设施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签订合同1周内配合发包人完成报建、报监手续;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注意环境卫生、施工安全,施工场地设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隔离护栏,确保场内干净整洁,场内道路硬底化,物料堆放整齐,承包人要确保施工车辆净车出场,施工期间必须要设置专人负责周边路面、地面的保洁;6)工地要有专用渣土堆放场地,要有防尘措施,要配备渣土排放管理人员;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8)施工全过程应使用已经环保编码的国III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且排放达标、不冒黑烟和使用正规油品,对未按上述要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油品的,进行相应费用的扣减;非道路移动机械进退场需使用佛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小程序进行打卡接受监管;9)严格执行《高明区建筑渣土管理暂行办法》和《高明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工地要有专用渣土堆放场地,要有防尘措施,要配备渣土排放管理人员,渣土实行密闭化运输,施工弃(渣)土的运输,必须委托有弃(渣)土运输资质的专业公司统一运输,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10)承包人施工应满足高明区城市管理及有关规定;11)及时提交相关报建所需资料文件,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报建手续;12)凡是合同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要求,不得干扰其他在建施工段的正常施工。承包人的工作面如需交叉作业而占用其他施工段的工程范围或相关设施,承包人应自行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包人应承担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承包人施工过程中须保护好现有或相邻标段工程成品及构筑物,若有损坏,必须无条件修复,修复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13)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现场与周边地区水利、交通、噪声防护、环境污染、卫生等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受到市民投诉、或城监、执法等有关部门的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有承包人自行承担;14)根据工程需要,承包人需提供和维修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15)承包人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本合同以及国家或省市的有关规定,为所派人员办理如社保等保险,提供安全保障,并及时、足额的发放工资及相关费用;如因未执行上述有关规定,而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劳资纠纷和其他后果,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所需金额,以支付上述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给发包人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6)配合发包人做好本项目工程的检验、检测、监测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所发生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1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前,工程的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承包人未能及时到达现场或承包人未按国家、省、市、区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采取有效安全警示措施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无关。18)为保证本工程的质量,承包人应按本工程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图纸要求的材料设备进行选购。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合同要求或有关条例、办法规定的,监理单位、发包人有权要求停工或返工,承包人必须自觉地或返工令生效后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导致的工期推迟不予顺延。否则,发包人可中止施工合同,所完成工程量不给予结算,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9)承包人必须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承包范围内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真实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内含电子文件四份),经监理方审核签收后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20)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承包人应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不得随意调整变更,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21)承包人应交付建筑工程相关技术档案和竣(交)工资料,配合办理工程竣(交)工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相关手续。22)承包人应做好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23)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日内或者开工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进场。24)承包人应遵守资金监管或共管的相关要求。25)承包人应对其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工人工资。承包人须严格执行合同(包括分包合同)条款,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承包人应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出席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2天,每缺席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每人每日2万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以书面(请假条)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同意。项目经理的请假条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扣罚每人每日2万元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及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罚每人每次30万元,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罚每人每次30万元,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按10万元,其他考勤人员,每人每次2万元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48小时以上(含)除需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外,还必须书面报告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离开。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征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按10万元,其他考勤人员,每人每次2万元违约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次每日按1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其他考勤人员,每人每日按50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及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3.5分包删去本款全文,代之以“未经发包人批准,工程不得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由本项目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且承包人退场完毕时。3.7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履约保证金形式:承包人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形式提交);(2)提交时间:承包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3)金额:成交金额的5%,(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4)返还办法:若承包人没有出现违约情况或在扣减完毕承包人所有的违约金后,将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5)履约保证金如果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为佛山市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需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6)履约保证金如果采用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为见索即付保函,出具保函的担保机构应是经金融管理部门备案、资本实缴且具有国资持(参)股的专业担保公司,所需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7)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涵盖本项目整个施工工期,若实际施工工期超过履约保函的有效期的,承包人应自行进行履约保函续期,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另外,承包人若出现违约情形的,发包人亦可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合同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发生扣减后,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保函过期后承包人不及时续保的,承包人应主动履行续保义务,并按保函担保金额的8%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和必然隐含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试验和检验承包人使用的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批准、确认和通知等指令。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规定的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理工程师在职权范围内工作,下列事件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专项批准:(1)批准承包人提供的配合施工设计图纸;(2)批准承包人将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移出施工场地;(3)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4)发出工程开工令;(5)发出加快进度的变更指令;(6)使用替换材料;(7)发出使用暂列金额的工作指令;(8)发出使用计日工的工作指令;(9)指令或批准工程变更;(10)指令或确认现场签证;(11)其他可能影响发包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洽商、工程计量、工期延长、费用调整、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其它详见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及发包人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不适用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本工程不适用。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24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支付:①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单独支付,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计量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无法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②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如有超出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报价总额,则超出部分不增加,按承包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该项报价支付。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应负责施工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在合同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工程期限内全面负责所有留在现场上的人员的安全,保护其管辖范围的现场(包括某些尚未完工的和发包人尚未接管的工程)处于有条不紊和良好的状态。根据工程师或当地政府要求,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护板、围墙、栅栏、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工程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行人、车辆等的通行,不能进行道路全封闭施工。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外临时占用人行道等设施,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发包人协助,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同时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所在现场地段的交通与人流,既保证施工安全,也保护车辆和行人的畅通和安全。承包人应在合同价中考虑有关费用,并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它开支。2、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开工令)前的7天。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后应当在5天内给予批复。3、承包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履行《安全生产合同》的约定(见附件);若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合同》约定扣款行为的,由发包人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因工程地处人员出入较多的地段及主干道,承包人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做足提前公告及警示工作,对施工现场要求全天24小时专人值班制,确保施工场地周边的安全及公共设施的保护。5、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规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发包人关于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不符合城市考核规定导致发包人被扣分的,发包人将按照如下约定追究承包人相应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每被扣一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6、施工场地的围蔽及要求:为不影响市民对场地的使用和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标明的规格和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的围蔽,做到整洁、美观、安全、和谐。7、建筑物料尽量做到当天使用当天运到,用剩的建筑物料必须当天清理或堆放在施工围蔽范围内,下午18时30分后,施工现场围蔽范围以外不得有任何建筑物料的堆放。8、施工物料的运输不能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出入通道,并对物料装卸现场的遗留物料和运输途中造成的撒流现象必须马上清理干净。9、施工现场围蔽需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图样和要求做好围蔽公益宣传图画布置,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计入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当中。10、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居民或商铺业主设施损环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修复,并自行与居民或商铺业主沟通解决相关赔偿费用等问题,承包人不得以此为借口中断本项目的施工或延缓本项目的工期。11、承包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和其他负责宣传及动迁等部门协调好居民和商铺业主的关系,避免与之发生冲突。1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搭设的脚手架底层必须满足商铺人员的出入要求,并确保施工安全、人员安全。13、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佛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合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维护发包人在佛山市高明区市民中的形象,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且:①高度重视所有在现场的人员安全,采取任何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在其管理的整个范围内)和工程(包括所有尚未竣工的和尚未由发包人占用的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人身事故;②在施工现场悬挂必需的安全标志,以引起现场的人员对安全隐患的注意,对非承包人的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必要的安全指导和宣传;③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的安全和方便,或为了其他原因,在确有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提供并保证一切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④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便利和保卫所必须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若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在现场施工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发包人的利益,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增加必需的设施以杜绝安全隐患。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若是由承包人引起,采取措施和增加设备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5、承包人应确保任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参观。承包人应准备足够数量的专门用于参观的安全帽和雨靴,应确保每个参观现场的人员了解和遵守现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戴安全帽,保障参观人员的现场安全。16、文明施工:本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承包人须按国家规范要求设置足够警示标志及防护标志,如因施工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生事故的风险费用,由承包人在磋商响应报价中予以考虑。17.承包人应严格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工程防治扬尘“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本项目的防治扬尘工作(施工工地实现100%封闭管理,并采用硬质围挡;施工工地设置洗车槽,安装冲水设备,出入口车辆冲洗达到100%;工地渣土运输实行100%密闭运输;施工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裸露场地和土方、堆场100%覆盖或临时绿化;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拆除作业做到100%洒水、喷雾降尘),所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若承包人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扬尘防治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承包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6.1.6关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计量支付。若承包人在建设过程中被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足时,根据情况严重性,从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扣减该费用。(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76094.56)元。(2)在监理人、发包人进行的日常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承包人存在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问题,将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整改;如承包人不在发包人约定的有效期内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发包人可另行委托第三方予以施工,另行委托所需要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需承担违约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提取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仍无法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6.1.7施工措施的审查与整改监理工程师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未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或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后的48小时内仍未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经发包人批准后委托第三方采取措施。该款项经核实后,由发包人从应付或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扣除。6.1.8违反安全职责的罚则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除按国家规定由相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要道路沿线门户及市政配套提升整治 慢行道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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