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财务管理系统招标公告(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莆田市第二医院)2024)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委托,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301]YL[GK]2024002、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1]YL[GK]2024002
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72,000.00元

采购包1(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2,47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7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4,7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智慧财务管理系统
1(批)

智慧财务管理系统,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
2,472,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按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本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中标人须将本项目1-4移动报销管理子系统、1-5电子票据识别子系统、1-6个人收入集中管理子系统、1-7奖金二次分配子系统、1-8应用系统接口采购内容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不进行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允许分包品目(1-4、1-5、1-6、1-7、1-8)为服务类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2)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明确分包企业名称;(3)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填写清楚分包意向单位名称及分包意向单位的企业性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19 至 2024-11-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0 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开标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
联系方式:18850968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联系方式:0594-2589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4-258998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241012001)-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
莆田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5: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8:30

开标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开标室(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247.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4-2589989

采购单位
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85096819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4-2589989

附件:

附件1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301]YL[GK]2024002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247200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301]YL[GK]2024002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智慧财务管理系统计量单位序号服务名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供智慧财务管理系统{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价/数,应商响1,商响商响商响商响2472000.0000元,1.0000批1,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量}元1.0000批应}应}应}应},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备案编号:CGXM-2024-350301-00073[2024]00870项目编号:[350301]YL[GK]2024002采购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1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301-00073[2024]008702、项目编号:[350301]YL[GK]202400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中标人须将本项目1-4移动报销管理子系统、1-5电子票据识别子系统、1-6个人收入集中管理子系统、1-7奖金二次分配子系统、1-8应用系统接口采购内容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不进行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允许分包品目(1-4、1-5、1-6、1-7、1-8)为服务类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2)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明确分包企业名称;(3)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填写清楚分包意向单位名称及分包意向单位的企业性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2页-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邮编:35110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85096819612、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邮编:351100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4-2589989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472,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472,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4,72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智慧财务管理系统1.002,472,000.00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智慧财务管理系统批元2,472,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智慧财务管理系统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智慧财务管理系统智慧财务管理系统批元2,472,000.00总价无-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分包比例52.03%,分包履行的内容:(1)本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中标人须将本项目1-4移动报销管理子系统、1-5电子票据识别子系统、1-6个人收入集中管理子系统、1-7奖金二次分配子系统、1-8应用系统接口内容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以上品目(1-4、1-5、1-6、1-7、1-8)为服务类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2)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明确分包企业名称;(3)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填写清楚分包意向单位名称及分包意向单位的企业性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莆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金额3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0.6%计算收取;中标金额30-100万元(含)之间按0.5%计算收取;中标金额100-500万元(含)之间按0.3%计算收取。(2)其他:①.资格证明材料补充说明1(特定条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满足下述a-c任一要求:a、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b、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②.资格证明材料补充说明2(若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资信证明的,提供的资信证明应为供应商的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供应商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或开户证明的,不视为资信证明材料,认定其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响应。③.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a、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磋商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备注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第7页-1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a.本项目开标(开启)方式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可到开标(开启)现场,也可不到开标(开启)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决定。供应商选择到现场开标(开启解密)的,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指定的开启地点。】【b.供应商不到开标(开启)现场的,请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下载《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在开标(开启)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开启)过程,并按要求在(开启)时段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c.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开启)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开启)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第8页-1。】【e.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f.开启及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可对开标结果(开启记录)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开启)结果。】【g.开标、评标(评审)期间,供应商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审委员会发起的澄清、报价等事项。】【h.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4-2675926)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i.本项目远程开标(开启)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个小时内未能解决的系统及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开启)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开启)活动,封存所有开标(开启)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开启),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9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第10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78页-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编制说明1、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79页-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80页-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81页-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第82页-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第83页-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4页-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5页-三、商务条件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6页-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第87页-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备案编号:CGXM-2024-350301-00073[2024]00870项目编号:[350301]YL[GK]2024002采购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1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智慧财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301-00073[2024]008702、项目编号:[350301]YL[GK]202400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中标人须将本项目1-4移动报销管理子系统、1-5电子票据识别子系统、1-6个人收入集中管理子系统、1-7奖金二次分配子系统、1-8应用系统接口采购内容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不进行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允许分包品目(1-4、1-5、1-6、1-7、1-8)为服务类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2)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明确分包企业名称; (3)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填写清楚分包意向单位名称及分包意向单位的企业性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999号邮编:35110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85096819612、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邮编:351100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4-2589989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472,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472,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24,72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智慧财务管理系统1.002,472,000.00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智慧财务管理系统批元2,472,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智慧财务管理系统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智慧财务管理系统智慧财务管理系统批元2,472,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分包比例52.03%,分包履行的内容:(1)本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中标人须将本项目1-4移动报销管理子系统、1-5电子票据识别子系统、1-6个人收入集中管理子系统、1-7奖金二次分配子系统、1-8应用系统接口内容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以上品目(1-4、1-5、1-6、1-7、1-8)为服务类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明确分包企业名称; (3)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填写清楚分包意向单位名称及分包意向单位的企业性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莆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金额3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0.6%计算收取; 中标金额30-100万元(含)之间按0.5%计算收取; 中标金额100-500万元(含)之间按0.3%计算收取。 (2)其他:① .资格证明材料补充说明1(特定条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满足下述a-c任一要求:a、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b、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②.资格证明材料补充说明2(若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资信证明的,提供的资信证明应为供应商的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供应商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或开户证明的,不视为资信证明材料,认定其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响应。 ③.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a、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 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磋商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 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a.本项目开标(开启)方式采用“远程开标”,供应商可到开标(开启)现场,也可不到开标(开启)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决定。供应商选择到现场开标(开启解密)的,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指定的开启地点。】【b.供应商不到开标(开启)现场的,请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下载《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在开标(开启)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开启)过程,并按要求在(开启)时段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c.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开启)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开启)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 【e.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f.开启及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可对开标结果(开启记录)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开启)结果。】 【g.开标、评标(评审)期间,供应商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审委员会发起的澄清、报价等事项。】 【h.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4-2675926)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i.本项目远程开标(开启)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个小时内未能解决的系统及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开启)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开启)活动,封存所有开标(开启)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开启),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中标人须将本项目1-4移动报销管理子系统、1-5电子票据识别子系统、1-6个人收入集中管理子系统、1-7奖金二次分配子系统、1-8应用系统接口采购内容分包给一家中小企业,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不进行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上允许分包品目(1-4、1-5、1-6、1-7、1-8)为服务类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2)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明确分包企业名称; (3)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须填写清楚分包意向单位名称及分包意向单位的企业性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情形(2)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情形(3)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要求响应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情形(2)投标人的商务条件响应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情形(3)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其他情形(2)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3.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协议或者分包5.0000%1、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允许分包的采购内容为“1-4移动报销管理子系统、1-5电子票据识别子系统、1-6个人收入集中管理子系统、1-7奖金二次分配子系统、1-8应用系统接口”,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微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9.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54.0000投标人须如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和服务要求”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列明是否偏离,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示“★”的参数条款(共6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任一负偏离视为投标无效;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有“▲”号标注的参数条款是重要技术要求(共6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18分;其余未标注的技术参数(共9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4分,共36分。注:投标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本项满分54分)项目总体技术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方案总体论述能正确理解用户建设背景及目标情况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建设方案与医院现有信息化有效融合,满足医院未来信息系统的长远发展规划,总体论述详细、清晰、合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方案完整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5分;方案阐述内容单一能部分满足实际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系统稳定性3.0000作为医院信息化系统中的关键业务系统之一,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将关系到整个医院经营管理日常工作,因此系统必须支持在大并发应用情况下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要求投标人具有千人及以上在线并发测试的得3分。 【注: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软件测试13.0000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医院预算及报销一体化管理系统通过测试的检测报告的得3分。注: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CNAS”标识的合法有效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软件测试23.0000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收入集中管理平台通过测试的检测报告的得3分。注: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CNAS”标识的合法有效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3.00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实施内容,②实施工作流程,③实施进度保障措施,④质量保证措施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①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整体思路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描述科学合理,细节考虑周全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②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整体思路结构较清晰、逻辑性较强,内容描述较科学合理,细节考虑较周全且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5分;③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④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18.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相关认证证书1.0000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认证范围须包含计算机软件开发)。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网址或查询方式,否则不得分。相关认证证书22.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财务一体化”、“医院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移动端报账”等功能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认证证书31.0000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网址或查询方式,否则不得分。服务团队12.0000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①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②软件设计师证书,以上每提供一种证书得1分,满分 2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经理不得与技术负责人重复)服务团队23.000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①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③会计师(高级)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的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经理不得与技术负责人重复)服务响应时间3.0000根据投标人服务响应时间的承诺情况评分,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的得3分;10分钟<服务响应时间≤15分钟的得2分;15分钟<服务响应时间≤25分钟的得1分,服务响应时间超出30分钟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承诺3.0000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内容、故障处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详细完整,服务周到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实施的得3分;方案完整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5分;方案阐述内容单一能部分满足实际需求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3分)业绩3.0000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完成过与本项目同类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份,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四项完整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不得分: 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 ③采购合同文本; 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被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满分3分。※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服务分项清单(投标人应按本清单进行分项报价,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分项预算金额)项号项目清单技术参数分项预算总价(万元)项目性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预算管理一体化子系统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49.6服务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会计核算管理子系统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35服务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科研项目管理子系统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26.8服务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移动报销管理子系统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40.8服务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电子票据识别子系统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22.4服务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个人收入集中管理子系统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32.8服务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7奖金二次分配子系统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21.4服务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8应用系统接口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11.2服务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系统集成与培训详见技术与服务要求7.2服务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预算总金额:247.2万元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总体要求(评审项1)★1.投标人需保证投标产品能与医院现有集成平台、HIS系统、CA系统、绩效考核系统、电脑端报销系统、薪酬系统等医院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系统),保证投标产品在医院在用系统上得到扩充,与在用系统必须整合共享,资源互通,与院内现有系统对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评审项2)★2.投标人须配合将旧财务系统数据导入本次采购的系统中,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审项3)★3.后续医院搭建好信创环境后,投标人需免费配合将系统迁移到信创环境,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技术参数1-1预算管理一体化子系统1.基础信息管理基础信息管理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通过设置基础信息,可为后续编制及执行等模块提供规范规则。基础信息管理包括:预算科室及职能科室设置、流程设置、预算对应关系设置等。(评审项4)(1).预算科室、流程设置提供预算科室、预算职能科室、预算岗位管理等设置功能。支持根据医院科室规划完成预算科室的设置,支持预算职能科室设置,同时可根据医院科室发展和医院架构调整,进行预算科室和职能科室的设置和调整。提供流程参数设置功能,包含收支/项目预算申报流程、收支/项目预算调整流程、项目绩效流程设置的功能。支持灵活的流程配置功能,流程的起点、流转、结束均可灵活配置,各个审批节点的权限可配置对应的岗位及人员,满足医院个性化、复杂性的流程设计需要。(评审项5)(2).预算对应关系设置实现预算系统中的对应关系设置及预算系统与其他系统的部门、科目对应等,实现数据的一致性。提供用户对应功能,主要包括配置用户对应岗位、配置对应职能部门、配置用户对应预算部门功能。提供预算部门对应功能,主要包括预算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对应设置、提供预算部门与去年预算部门的对应设置。提供预算科目对应功能,主要包括预算项目与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的功能,提供设置预算科目与去年预算科目的对应关系的功能。通过对应关系的设置实现预算系统与其他系统的联动、本年度预算与往年度预算的情况对比分析,从而保证预算的连贯性及互通性。2.基本收支预算编制实现基本收入、支出、业务预算的编制,主要包含基于临床科室的业务工作量及对应的系数生成的预算编制数据,支持按职能科室根据所管辖的职能划分按类别编制对应的预算数据。实现预算全流程管理的预算编制,落实到业务科室、职能科室、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委员会等层级。(评审项6)(1).基本收支预算设置基本收入、支出、业务预算编制设置功能,主要包括预算科目管理、指标字典管理、预算方案设置、指标参考数设置功能。具体包括预算科目新增、删除、修改、查询、导入、导出、拷贝上年等功能;支持业务工作量字典管理、业务工作量参数设置、定额指标设置等基础信息设置,灵活匹配不同医院工作量方案核算;预算会计科目查询、配置、增加、关联、查询等;预算方案添加、拷贝上年、删除、修改、配置;收支流程配置、修改、删除等;指标参数设置、定额指标删除、修改等功能。(评审项7)(2).基本收支预算编制实现业务预算的管理,主要包括业务工作量的编制、审核、审批等功能。采用多种编制方式进行业务预算编制,实现业务预算的规范合理。支持所有预算编制数据留痕、各编制节点预算数据留痕,根据方案设置内容,支持业务工作量及指标录入、审核后生成对应业务预算。通过精细化的业务预算编制同步收入、支出预算编制,从而提高收入、支出的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实现专项预算的管理,丰富收入、支出预算的原始数据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人员预算、三公经费、专项基金预算等专项预算的编制依据、编制、审批、查询等功能。支持人员类型字典管理、参数设置、定额指标设置等基础信息设置,灵活匹配不同医院人员预算方案、三公经费、专项基金等预算的核算,同时支持自定义专项预算编制方案,根据方案设置内容,支持专项数据、定额指标录入、审核后生成对应专项预算,支持设定审批流程进行专项预算的审核。通过精细化的专项预算编制同步收入、支出预算编制,从而提高收入、支出的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实现收入、支出预算的管理,支持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审批、查询等,包括收入总预算、医疗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科教项目收入预算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总预算、医疗支出预算、科教项目支出预算和其他支出预算等。支持预算收入、支出科目的维护功能,支持预算收入、支出科目属性维护,支持预算收入、支出科目与会计科目的对照。支持基本收支科目编制功能,采用多种预算编制方法进行收支预算编制,实现收支预算全流程管理的预算编制。支持自定义的预算编制流程,提供预算审批通过的功能,所有编制节点数据留痕,支持验证收入、支出的预算结构合理性。提供收支预算申报的提交功能。提供根据自定义的流程审批功能。提供可选部门收支预算申报汇总查询功能。3.项目预算编制实现项目预算的编制,可自定义设置项目类型进行预算编制,主要包括设备类、总务类、信息类等项目类型的编制。提供项目库管理,可随时新增项目并填写相关信息,待审批后可直接纳入年度预算,实现项目预算及时性、准确性编制。(评审项8)(1).项目预算设置支持自定义设置项目类型、论证信息表单,分类型进行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类型管理、新增、删除、修改、关联配置;政府采购名称添加、修改、删除、查询等;资产品名添加、修改、删除、查询;自定义字典管理等功能。(评审项9)(2).项目预算编制提供项目库管理,主要包括新增项目、项目提交、项目作废、项目储备、项目纳入正式项目库等功能,实现项目预算的提前填报及审核,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供项目预算的论证信息填报、基础信息申报、审批功能,可根据自定义审批流程进行全流程审核处理,支持项目预算关联至收支预算。提供项目预算结转功能,节约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报时间,提高预算申报准确性。(评审项10)4.预算下发提供收支预算按月或按科室下发功能,包括科室、分月收支预算下发查询、导出等功能。(评审项11)5.预算调整实现预算的中期调整功能,预算编制审批完成及进行部分执行,若医院或科室环境发生改变,可对其相关预算进行调剂或调整。通过调整申请可对其原有预算进行新增、删除、修改等操作,经设定的流程进行调整审批即可预算生效,后续预算执行及控制以调整后预算进行控制。具体功能包括:提供满足调整条件进行预算调整的功能。提供收支年初预算调整、调剂等功能,包括新增调剂、删除、导入、导出、打印、查询等功能。提供新增、删除、修改、撤回预算调整收支预算的功能,同时提供满足调剂规定进行跨部门、跨科目调剂的功能。提供项目预算年初预算调整、调剂等功能,包括调整查询、新增、删除、撤回、导入、查询等功能。提供项目预算中期调整新增、删除、修改、撤回的功能。提供预算调整、调剂待办,审批、退回、终止、打印等功能。(评审项12)▲6.预算报表支持预算数据的报表功能,支持自定义预算报表,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编制对应报表,实现预算的灵活分析。可对预算科目、预算项目的编辑及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对预算科目、预算项目的全面查询及分析。提供业务、收入、支出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等数据分析报表,展示收支预算情况。提供项目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等数据分析报表,多维度分析项目预算情况。提供项目预算自定义报表功能。(评审项13)7.预算分析与报告管理实现预算的有效分析,及时分析预算的执行结果,提前预测预算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内置分析报告模板,根据模板中的参数设置相对应的取数公式与公式向导处理,即可生成预算分析报告功能。提供分析报告的审批、退回等功能。提供分析报告的预览与导出功能,方便用户对分析报告进行二次加工处理。(评审项14)★8.预算绩效考核提供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主要包含预算绩效事前申请、预算绩效事中监控、预算绩效事后评价等功能,实现对项目预算的全面评价。提供设置项目绩效考核模块和指标功能,系统内置项目考核指标,可设置预算编制中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完成、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等进行定量或定性考核。提供项目预算的事中监控功能,包含科室绩效自评、职能科室评价、预算委员会评价等功能。提供项目预算的事后评价及项目绩效情况表,实现项目预算的完整绩效评估过程管理及数据分析。1-2会计核算管理子系统1.基础设置实现会计核算系统各项初始数据配置,包括系统参数设置、基础数据字典设置、科目管理设置、期初数据结转或录入、未达账项、往来明细、预算分录生成规则设置等,通过基础信息的设置规范会计核算规则,将重复性高、规则性强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标准化的处理。(评审项15)(1)账套设置支持根据用户会计核算特点或操作习惯,对软件进行个性化的参数设置。如:提供级长设置、基础字典级长设置、单位类型等初始参数设置功能,实现将多层级的院区及标准化的财务业务进行统一流程管理。实现财务管理基础数据字典的信息管理。支持按类型设置辅助核算科目字典(部门账、个人账、往来账、项目账、功能账、现金流、经济分类),一个会计科目可以设置多项辅助核算项目,实现同一笔业务按照多个口径统计分析。(评审项16)(2)会计科目管理实现财务会计科目及预算会计科目的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最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同时支持会计科目相关制度的录入、编辑功能,使用人员可以随时打开相关制度进行查阅。支持设置医院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可以自定义平级及下级明细科目,对会计科目进行更明细的管理。(评审项17)▲(3)期初数据录入支持按会计科目进行期初数据录入。提供外部导入数据、初始建账和结转上年余额、借贷平衡自动检查功能,从而保证期初数据录入的便捷性和准确性。支持现金银行期初医院未达账和银行未达账的初始化登记。(评审项18)(4)预算分录规则实现分类主科目规则管理,财务人员能够制定会计分录对应的预算会计分录生成规则,通过自定义的方式满足各医院不同需求及精细化处理要求,实现预算会计凭证根据相关规则自动填制。(评审项19)(5)分析字典提供分析字典(结余差异、收入来源)的信息编辑功能,根据分析字典自动出具分析报表等。(评审项20)(6)辅助代码对应表提供财务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的辅助编码对应表功能,实现多系统数据联动及财务共享,保障财务数据统一口径及流程规则。2.账务处理实现账务处理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凭证录入、凭证审核、凭证记账,以及凭证结转、期末结账等操作。可通过财务会计分录的填报自动生成对应的预算会计分录,同时生成相应的辅助账信息,最终形成账簿及报表的基础数据来源。(评审项21)(1)凭证录入支持相关会计制度的查阅。支持财务人员实现日常的凭证录入功能,同时按照设定规则自动生成对应的预算会计分录。支持医院多种辅助核算,支持现金流量标注自动生成现金流量表。支持外部数据导入生成凭证,为凭证录入提升准确率提供系统支撑。支持常用凭证复制,可选择常用凭证进行保存,通过复制的方式进行后续凭证的填制,节省凭证录入时间,提高凭证录入准确性。支持会计凭证的原始单据及附件在线预览、下载、打印等功能。(评审项22)(2)、凭证结转支持设置凭证模板,可进行凭证一键生成,同样支持月末一键结转,生成相关凭证。支持按类型设置凭证结转模板,进行凭证结转规则的定义,实现损益类科目凭证进行月末或年末结转,按照规则生成对应结转凭证。支持外部数据导入生成凭证,为凭证录入提升准确率提供系统支撑。(评审项23)(3)凭证查询及审核提供会计凭证的查询功能,查询条件包括:单位、会计科目、摘要、金额、借贷方、凭证编号、业务日期、记账及审核状态等;支持更多维度选择的高级查询,支持凭证查询结果的导出和打印。实现财务人员对已经录入的凭证进行审核,提供对会计凭证的批量审核功能。(评审项24)(4)科目汇总表实现科目汇总表的生成:支持以月为单位,生成所选时间段内已记账凭证在各会计科目的借贷方发生额汇总表。支持数据的导出及打印,同时支持根据凭证装订情况对凭证进行分组打印。(评审项25)(5)试算平衡表实现试算平衡表的生成:支持以月为单位,生成所选时间段内的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期间发生额及期末余额汇总表。提供输出不同级别科目的试算平衡表的功能,同时支持数据的导出及打印。(评审项26)(6)凭证记账及结账提供对已审核会计凭证一键记账的功能;系统支持报错提示。提供月末及年末会计凭证一键结账的功能,同时支持倒结账,灵活处理财务周期核算。(评审项27)(7)预算与会计分录差异分析实现预算与财务会计差异表的查询功能,按差异项进行展示,可查看差异对应凭证号;并且支持查询数据的导出及打印。(评审项28)(8)账表校对支持按月进行账表校对功能,检查是否存在会计分录错误。包括:账表检测、差异检测,同时支持查询相关凭证信息,从而精准的定位错误原始单据进行对应处理。3.账簿管理实现各类会计账簿的查询功能,包括总账、三栏账、多栏账、预算与财务会计差异表等,实现医院全面的财务账簿分析,直观展示会计科目等相关信息。(评审项29)(1)总账实现会计总账的查询功能,提供查询选定会计科目,可查询选定时间范围内的借贷方累计发生额以及余额,并可查看对应三栏明细账信息,实现总账与明细账、凭证联动稽核管理;同时,支持查询数据的导出及打印。(评审项30)(2)明细账实现会计三栏明细账的查询功能,提供查询选定会计科目后,可查询选定时间范围内的凭证信息(日期、摘要、凭证号、借贷方发生额、余额),并可查看对应记账凭证,实现三栏明细账与总账、凭证联动稽核管理;同时,支持查询数据的导出及打印。实现会计多栏明细账的查询功能,提供查询选定会计科目,可查询选定时间范围内的凭证信息(日期、摘要、凭证号、借贷方发生额、余额、明细科目分析),并可查看对应记账凭证,实现多栏明细账与总账、凭证的联动稽核管理;同时,支持查询数据的导出及打印。4.辅助账管理(评审项31)(1)辅助账管理实现各类辅助明细账表的查询功能,包括:部门账、个人账、往来账、项目账、功能账、现金流。同时,系统支持辅助账及账表的自定义,实现医院辅助信息的灵活运用及分析。实现查询显示各类辅助明细账列表,支持按辅助名称、会计科目、时间期间等条件进行查询,并可查看对应记账凭证,实现辅助账与凭证的联动稽核管理;并且支持查询数据的导出及打印,为医院出具分析报告提供原始依据。实现根据用户需求,自定义设置辅助账及账表,实现灵活的处理辅助账信息,从而为医院精细化提供原始数据账表。(评审项32)(2)往来管理实现往来账销账功能,支持自动销账、手工销账功能,支持查询已销账功能,支持打印、导出功能。提供根据往来单位名称查看往来账、自动销账功能,结果反馈是否销账、结转当年的已销账数据,支持导出、打印;并可根据所选数据销账和取消销账。5.出纳管理实现出纳的资金收付管理,包括出纳日记账的录入、银行收支信息管理、出纳账与银行对账、与会计对账等功能,实现医院资金的全面管理。(评审项33)(1)出纳账号及银行账号管理实现对出纳账号的基础信息管理,提供账号名称、对应会计科目、期初数据、银行账户信息维护等功能,为后续资金管理模块奠定基础。提供银行账号的基础信息录入及导入,规范医院与银行对账管理。(评审项34)(2)日记账管理支持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资金收付凭证序时自动登记出纳日记账簿。提供对已选出纳账号导入excel格式的日记账的功能。支持出纳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凭证序时逐笔登记银行账簿。实现根据查询条件(出纳账号、对方单位、发生金额区间、入账日期、凭证编号、出纳来源),查询相应的出纳日记账的功能;提供更多维度的综合查询功能(票据类型、部分摘要、对应科目),并且,可对查询的信息进行导出及打印。实现根据查询条件(银行账号、对方单位、发生金额区间、入账日期),查询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功能。(评审项35)(3)银行对账管理支持现金银行初始账管理、银行日记账管理、现金日记账管理等。根据选定的出纳账号,查询对应的出纳账和银行账,实现医院与银行对账管理、未达账项核对,实现支持出纳账与银行账手动销账,及对对账情况进行标记,快速便捷的进行对账操作和管理。提供对账结果及现金银行报表的导出打印的功能,可提供对账相关单据给医院管理层及银行等相关单位。(评审项36)(4)银行余额调节表支持根据选定的出纳账号,自动生成对应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提供展示出纳账号的出纳账、银行账信息功能,支持余额的调节,提供调节表的导出及打印的功能,方便后续的对账追踪及处理。(评审项37)(5)会计对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财务管理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