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及规范化能力提升 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公告(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2024)



项目概况 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及规范化能力提升项目 JSZC-320400-CZZH-C2024-01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2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H-C2024-0104
项目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及规范化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900000万元(采购包1:48.900000万元;采购包2: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 103.9万元,其中采购包一:48.9万元;采购包二:55万元,供应商可同时响应并成交多个采购包。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及规范化能力提升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一: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完成;采购包二: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2-0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
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9-85588120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 15371015030 13675197356 13675197221
1.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3.电子履约保函:2023年12月起,省财政厅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打开此链接查看详情:https://zfcg.changzhou.gov.cn/html/ns/tzgg/653859231062288.html 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18号嘉新花苑裙房西侧一至二层
联系人:承文杰
联系电话:0519-86196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
联系人:孙阳
联系电话:0519-85576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阳
电话:0519-85576566

JSZC-320400-CZZH-C2024-0104采购文件.doc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及规范化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H-C2024-0104采购人: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目录目录2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2第四章采购需求34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0第一章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及规范化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H-C2024-01042.项目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及规范化能力提升项目3.预算金额:103.9万元。最高限价:103.9万元,其中采购包一:48.9万元;采购包二:55万元,供应商可同时响应并成交多个采购包。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及规范化能力提升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一: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采购包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9-85588120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1.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2.4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3.电子履约保函:2023年12月起,省财政厅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打开此链接查看详情:https://zfcg.changzhou.gov.cn/html/ns/tzgg/653859231062288.html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地址:常州市河海东路9号蔬菜研究所2号楼联系人:承文杰电话:0519-861963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阳电话:0519-85576566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R”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R否3.1现场考察R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3.1磋商前答疑会R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R无£有,具体情形: 11.1磋商保证金免收12.1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16.3样品样品递交:无需,具体要求: 。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R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4.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纸质书面形式24.2质疑质疑送达形式:纸质书面送达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阳电 话:0519-8557656625代理费收费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项目类型费率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货物类100(含,下同)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2、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收款人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常州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519902981310901支付宝账号:3415909493@qq.com(备注项目编号和单位名称)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1.42.42.21.1.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2.2.42.23.3.4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公告》。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5正版软件4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6.6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7绿色采购政策4.7.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7.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7.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公告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4.3样品的提交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14.4.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6电子履约保函:2023年12月起,省财政厅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打开此链接查看详情:https://zfcg.changzhou.gov.cn/html/ns/tzgg/653859231062288.html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24.4.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5.5.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52.2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中小企业声明函/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除前面已提供的实质性格式文件以外,还需提供: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8实质性条款(★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号条款)要求的;如有的,根据下面列出的实质性条款,按照序号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的,则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如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国家如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4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5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6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7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R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3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3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3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_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相关评分项。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相关评分项。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2、评审标准采购包一: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及方法价格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主观分29项目实施方案10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含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详细,时间安排合理,流程清晰,得10分;方案较详细,时间安排有一定合理性,流程较清晰,得7分;方案较简单,时间安排欠合理性,流程欠清晰,得4分;方案简略空洞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完整,培训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得5分;培训方案较完整、培训内容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得3分;培训方案不完整,培训内容不详细,无针对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售后服务体系制度、售后服务方式、明确的响应时间、详细完整的“三包”、备品备件提供、质保期内外售后服务方案等。提供材料齐全,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7分;提供材料较为齐全,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性较强,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中有较大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故障服务应急方案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故障服务应急方案。方案完整、内容详细、响应时间明确及时、紧急应对迅速得7分;方案较完整、内容较详细、响应时间较明确及时、紧急应对较为迅速得4分;方案不完整、内容不详细、紧急应对迟缓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客观分41技术参数35响应文件设备相关要求和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5分。设备带▲相关要求为重要参数,出现负偏离一项扣5分;其他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注: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证明资料加盖公章。(设备相关要求需提供如彩页或白皮书相关检测报告或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技术参数表,并作出相应的对比列,供评委评判,否则评委可视为负偏离处理。)相关业绩6提供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需出具相关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含合同或协议首尾页、盖章页、设备名称、型号页等)或货物的最终验收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合计100分采购包二: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及方法价格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主观分29项目实施方案10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含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详细,时间安排合理,流程清晰,得10分;方案较详细,时间安排有一定合理性,流程较清晰,得7分;方案较简单,时间安排欠合理性,流程欠清晰,得4分;方案简略空洞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完整,培训内容详细、针对性强得5分;培训方案较完整、培训内容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得3分;培训方案不完整,培训内容不详细,无针对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售后服务体系制度、售后服务方式、明确的响应时间、详细完整的“三包”、备品备件提供、质保期内外售后服务方案等。提供材料齐全,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对本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得7分;提供材料较为齐全,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性较强,基本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中有较大缺陷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故障服务应急方案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故障服务应急方案。方案完整、内容详细、响应时间明确及时、紧急应对迅速得7分;方案较完整、内容较详细、响应时间较明确及时、紧急应对较为迅速得4分;方案不完整、内容不详细、紧急应对迟缓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客观分41技术参数35响应文件设备相关要求和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5分。设备带▲相关要求为重要参数,出现负偏离一项扣5分;其他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注: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技术证明资料加盖公章。(设备相关要求需提供如彩页或白皮书相关检测报告或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技术参数表,并作出相应的对比列,供评委评判,否则评委可视为负偏离处理。)相关业绩6提供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所投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注:需出具相关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含合同或协议首尾页、盖章页、设备名称、型号页等)或货物的最终验收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合计100分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包一:一、采购标的1.采购包概况:为积极完善常州市规范化监测体系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能力水平,拟采购应急监测设备7(台/套),其中便携式流量测速仪1台、手持定位系统2台、气体检测管1套、便携式颗粒物检测仪1台、细菌快速检测仪1台、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1台。2.预算金额:48.9万元3.最高限价:48.9万元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2.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设备质保期满1年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以不适用前述预付款的要求)3.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货物或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等)、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三、技术要求(一)便携式流量测速仪1、仪器总体要求非接触式测量、携带方便、安装简单、灵敏度高、准确度高、稳定可靠。2、仪器技术参数2.1流速:0~30m/s;准确度:±1%;2.2流速分辨率:0.001m/s;2.3瞬时流量分辨率:0.1m3/h;2.4工作温度:-40~60℃;2.5可充电池电量:可连续使用10小时以上;▲2.6非接触式测量流量流速;2.7防护等级:IP65及以上。(二)手持定位系统1、仪器总体要求小巧便携,要求精度高、性能稳定、使用方便、操作简单。2、仪器技术参数2.1硬件参数(1)主频(CPU):不低于8核2.0GHZ;(2)存储:不低于6GBRAM,128GBROM,支持128GTF卡扩展;(3)储存温度:-40℃~70℃;(4)显示屏:大于等于6英寸,多点触控屏,支持手套,分辨率不低于1280*800,在阳光下清晰可见;(5)数据接口:USB-TypeC,支持OTG;(6)定位精度:单点定位:2-5m,SBAS:1-3m;(7)数据通讯:GSM、WCDMA、FDD-LE、TDD-LTE;(8)传感器:光线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陀螺仪、电子罗盘;(9)防护等级:大于等于IP67(需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10)湿度:5%至95%相对湿度、无凝露状态;(11)重量:不超过700g(含电池);(12)工作温度:-20℃~60℃;(13)可充电池电量:电量不小于5500mA,正常工作时间10小时以上;2.2软件参数▲(1)软件具备北斗定位、测距、导航功能;(2)软件支持GPX/KML/SHP/DXF/XLSX/UGD多种格式及指定坐标系的数据导出。;(3)产品具有3C认证。(三)气体检测管1、仪器总体要求操作简便、分析速度快、适用性好、携带方便等特点。2、仪器技术参数2.1检测范围因子检测范围苯20~400ppm甲苯50~1000ppm二甲苯50~1000ppm氨气1~100ppm氯气1~100ppm氯化氢1~100ppm2.2贮运条件避光保存于阴凉干燥处,保存温度不超过40℃。气体检测管:各检测因子均配置20支,共计120支。(四)便携式颗粒物检测仪1、仪器总体要求应用激光光学方法检测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PM10浓度测量,执行标准JJG846-2015《粉尘浓度测量仪》。2、仪器技术参数▲2.1可直读PM2.5/PM10浓度,测量范围0~1000μg/m3,分辨率0.1μg/m3;▲2.2浓度测量准确度:≤100μg/m3时,准确度不超过±15μg/m3,>100μg/m3时,准确度不超过±15%;2.3可监测一段时间内的颗粒物的平均质量浓度,可显示PM2.5与PM10的比值,实时反映细颗粒物与可吸入颗粒物的比重;2.4可直读环境温度、湿度、大气压,温度测量范围为-20~60℃,湿度测量范围0~100%RH,大气压测量范围60~130kPa;2.5可实时显示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重度污染时蜂鸣报警;2.6数据存储:大于等于5000组数据;2.8主机重量:不大于1kg;2.9内置大容量锂电池,电池电量实时显示,低电量提示充电功能;2.10内置电子标签,可USB导出数据,可打印。(五)细菌快速检测仪1、仪器总体要求能满足水中粪大肠菌的分析需要,适用于采样现场监测,对饮用水中特定的微生物指标进行准确快速检测。2、仪器技术参数2.1培养条件:可选37℃、44℃或6组自定义培养温度;2.2温度范围:20~50℃;2.3培养时长:1~72小时;2.4微生物复苏模式:1~4小时;2.5培养箱容积:20个铝制皮氏培养皿或7个预制式培养盘;2.6手动真空泵及滤膜孔径:0.45μm;2.7手动泵真空过滤,单次过滤体积:100mL;2.8控温稳定性:±0.5℃,采用激光平衡热敏电阻对配合自动温度识别功能;2.9供电方式:可通过充电电池、汽车点烟器或外接交流电源供电;▲2.10电源电耗:随机配套电池充满后,可支持90小时培养;2.11数据记录:可查阅培养条件记录,可通过微型USB端口与电脑或移动设备连接,通过应用软件实现数据下载;2.12配置方式:采用组合式配置,所有的仪器、配件及试剂均置于硬质便携箱内提供,方便携带。(六)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1、仪器总体要求用于固定污染源、厂界无组织、环境空气中的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丙烷的监测。2、仪器技术参数2.1主要参数要求(1)工作温度:-10℃~45℃;(2)量程:0.1~30000μmol/mol(甲烷)可准确定量且在曲线范围内;(3)检测限:≤0.2mg/m3以甲烷计(氢载),≤0.07mg/m3以甲烷计(氮载);(4)稳定性:≤2%/24h;(5)示值误差:±2.0%F.S.(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计量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6)重复性:≤1%(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计量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7)稳定性:≤1%(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计量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8)分析周期:<2min(9)抗负压能力:-20kPa时可准确测量2.2仪器性能技术要求(1)检测器要求:FID检测器,带熄火自动断气功能,能自动点火;▲(2)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机<15kg(提供图片证明材料);配备超小型氢气发生器,氢气发生器自带电池,重量不超过2kg;氢气纯度≥99.995%(氢气纯度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计量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3)对各类VOC组分有稳定响应;响应因子HJ1332-2023及HJ1012-2018等标准要求;(4)快速就绪:冷机启动到出分析结果,短于10分钟;(5)阀箱、色谱柱箱独立控温,最高不小于180℃,控温精度不小于±0.2℃;(6)阀进样系统驱动:采用电驱动转子阀,高稳定性且避免气驱动时切阀压力波动对基线的影响,且减少气体消耗;(7)供电要求:具有直接电池供电和市电供电两种形式,其中使用电池供电时,正常运行的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6h(主机+气源组);▲(8)质控要求:适应不同检测场景需要,内置多条校准曲线(低中高浓度),具有零点测定、示值误差、重复性核查、用户自定义曲线等功能(提供图片证明材料);2.3主机分析软件要求(1)仪器可实现人机分离,可使用WIFI控制主机,人机界面应清晰流畅;(2)软件全中文控制界面,具备点火、零点测试、示值误差测定、重复性核查、加标回收、线性误差、色谱柱老化、方法配置等功能;具单次测量、多次测量、小时均值三种测量模式可选;仪器操作简单明;(3)软件应能够显示实时数据和实时谱图,需具备查询至少180天历史数据的功能,并能打印数据结果、谱图信息和质控内容(包含曲线,最大值等);(4)仪器断电故障后,应能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系统可自动启动,恢复运行状态并正常开始工作;▲2.4整机可以实现不离开包装箱进行测量,实现开盖即测、测完即走,整机(含包装箱)≤20kg(提供图片证明材料)。(二)实施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到货验收工作,确认场地准备完善后一周内派有关人员前往用户指定地点免费安装调试(按采购人具体需求安装)。安装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对采购单位使用该设备的业务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在安装前提供详细的安装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3.中标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性能,对采购人的方案提出技术建议,确保货物完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货物、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单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成交供应商承诺免费提供;除采购单位明确提出的变更外,本项目不再增加任何费用。4.项目团队必须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现场实施人数投入项目的实施。如因人员能力不足,导致项目实施延期或不能达到本项目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项目实施前及实施期间需与采购人进行比较具体的交流和讨论,充分了解用户需求,若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中存在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6.项目实施过程至项目验收合格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名采购人认可的技术支持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项目验收后,定期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检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三)质量保证、培训服务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货物须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商、原产地、原包装合格正品(含配件),符合签约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和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若供应商所供产品为非原厂产品,供应商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2、免费质保期:1年【免费保修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售后服务:(1)售后跟踪服务:电话和E-MAIL技术支持,疑难问题电话支持。出现新情况,需及时提供预警和解决方案。(2)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响应用户突发事件。(3)对重大技术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货物若出现问题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并在72小时内完成用户方提出的维修要求,不得借故推托而不到现场;备品及备件需能及时提供,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升级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采购人同意,且不补差价。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培训服务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直至采购人使用人员会独立操作完成相关工作。(四)验收要求: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在2日内共同检验货物数量、质量等状况,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积极配合。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并经过性能测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验收,货物制造厂家技术服务人员按照相关标准条款承诺配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2.对产品的外观或质量问题,采购人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中标人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性能参数达不到采购合同要求的,采购人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采购包二:一、采购标的1.采购包概况:为积极完善常州市规范化监测体系基础,全面提升应急监测能力水平,我中心拟采购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水质)1台。2.预算金额:55万元3.最高限价:55万元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2.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设备质保期满1年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以不适用前述预付款的要求)3.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货物或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等)、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三、技术要求1、仪器总体要求快速检测水中重金属,灵敏度高,响应快,抗干扰能力强,用作现场快速分析,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环境管理。2、仪器技术要求▲2.1检测方法:X荧光光谱法,使用全反射X射线荧光光谱技术,采用真空正交背靠背X射线人工多层反射聚焦镜,高亮度微焦斑固定靶点光源,50mm2超大面积SDD探测器(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2.2检测元素:K,Ca,Ti,V,Cr,Mn,Fe,Co,Ni,Cu,Zn,As,Se,Rb,Sr,Y,Tl,Pb,Bi,Cd,Sn,Sb等22种元素或以上,并同时显示元素及其含量。2.3供电系统:满足交直流两用,可接220V交流电,并同时具备内置可充电锂电池,可显示剩余电量百分比查看电池电量,可连续工作不少于8小时,可连续检测不少于50个样品。2.4存储:不少于32GB系统内存,可以存储和显示样品名称、编号、元素名称、含量、测试时间等,可存储数据不少于100000个。数据可通过蓝牙、USB传输,检测结果可通过蓝牙打印机打印。▲2.5进样系统:需使用样品托或样品杯作为载体进样,具备样品托插拔放置固定功能,降低探测器铍窗被小颗粒损坏和探测器表面被污染风险(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2.6水质中部分元素检出限(水基):Cu≤0.5mg/L,Cr≤0.6mg/L,Cd≤0.5mg/L,Pb≤0.2mg/L,Sn≤0.5mg/L,Fe≤0.5mg/L,检测范围:0.01mg/L-100%。2.7可快速准确定量分析污水、地表水、地下水中的重金属含量,不需进行化学消解,单个样品检测时间≤120秒。2.8样品前处理制备快速简单或可直接检测,适合野外现场使用;2.9配套软件可自行依据标准样品建立水分析校准曲线;2.10便携性:要求主机及所有配件耗材需全部装在同一个设备箱内,方便携带,符合野外应急监测现场方便携带的需求,主机重量不大于12KG。2.11安全保护:内置射线保护装置,样品舱关闭后属于全封闭性能,测样过程中万一样品舱被打开,自动停止检测,保障使用安全(提供高清实物图片证明)。▲2.12抗振和防水:具备良好的抗振性能和至少IP67防水性能(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的振动试验和IP67防水检测报告。)。2.13分析模式:具备水质重金属检测等模式,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快速判断样品是否达标,测试结果超标时,软件红色预警提示(提供高清实物图片证明)。2.14云端服务功能:选配备手机端APP服务,具有数据累积汇总、标签信息卡片化管理、录入标签信息、测试仪器、返回实时数据等功能;支持手工录入数据等功能(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二)实施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到货验收工作,确认场地准备完善后一周内派有关人员前往用户指定地点免费安装调试(按采购人具体需求安装)。安装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对采购单位使用该设备的业务工作进行充分调研,在安装前提供详细的安装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3.中标供应商根据所投产品性能,对采购人的方案提出技术建议,确保货物完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货物、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单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成交供应商承诺免费提供;除采购单位明确提出的变更外,本项目不再增加任何费用。4.项目团队必须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现场实施人数投入项目的实施。如因人员能力不足,导致项目实施延期或不能达到本项目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项目实施前及实施期间需与采购人进行比较具体的交流和讨论,充分了解用户需求,若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中存在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6.项目实施过程至项目验收合格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名采购人认可的技术支持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项目验收后,定期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检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三)质量保证、培训服务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货物须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商、原产地、原包装合格正品(含配件),符合签约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和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若供应商所供产品为非原厂产品,供应商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2、免费质保期:1年【免费保修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售后服务:(1)售后跟踪服务:电话和E-MAIL技术支持,疑难问题电话支持。出现新情况,需及时提供预警和解决方案。(2)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响应用户突发事件。(3)对重大技术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货物若出现问题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并在72小时内完成用户方提出的维修要求,不得借故推托而不到现场;备品及备件需能及时提供,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升级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采购人同意,且不补差价。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培训服务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直至采购人使用人员会独立操作完成相关工作。(四)验收要求: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和中标人在2日内共同检验货物数量、质量等状况,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积极配合。中标人进行安装调试并经过性能测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验收,货物制造厂家技术服务人员按照相关标准条款承诺配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2.对产品的外观或质量问题,采购人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中标人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2日内负责处理。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性能参数达不到采购合同要求的,采购人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甲方(需方):合同编号/包号:乙方(供方):签订地点:合同时间: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合同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中标通知书;⑤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其他补充协议及相关资料。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1.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2.质量保证2.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2.3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年。2.4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快速响应服务,乙方在收到设备问题的通知后,在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导不能解决问题,乙方在8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或更换零件。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货物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货物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5乙方应对其合同内的货物及安装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并与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相同。3.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4.伴随服务4.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4.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4.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4.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1.标的物的交付1.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1.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1.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2.检验和验收2.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2.3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合同价款和支付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合同形式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①合格的销售发票;②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4付款方式:开票税率六、交货和安装1、交货时间:接采购人通知,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七、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索赔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也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八、履约保证金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设备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28日内由保证收取单位(甲方)全额退回。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1.1本合同自甲、乙、采购代理单位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依法生效。1.2本合同货物或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直接进行处理。1.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一、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本合同产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均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十二、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壹份,代理机构持有壹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甲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乙 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本合同内容为主要条款,采购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能违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参与设计的)、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联合协议(实质性格式)(如有)联合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包采购项目的响应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由_____________牵头,__________、__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采购项目的响应工作。2、___________为本次响应的牵头人,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参加响应,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牵头人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磋商文件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4、牵头人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5、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6、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7、__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如有),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响应文件及合同为准。8、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1)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2)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___________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其他约定(如有):______________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成交,本协议自动终止。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盖章:______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盖章: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5.1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供应商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供应商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号)项目投标/响应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供应商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投标人/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开户行:帐号:附: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复印件)粘贴处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5.2营业执照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供应商名称大写小写注: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响应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2345……合 计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11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12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3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及规范化能力提升 科研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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