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招标公告(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4)
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FDX24C00014)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FDX24C0001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FDX24C00014
项目名称: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39,656.59元
最高限价:2,339,656.59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1、复查原有三普及三普后公布的共六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不可移动文物。2、新发现文物调查。
2,339,656.59元
1
项
最高限价总计:2,339,656.59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
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电子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郑银春
采购人电话:1502393033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一支路13号第二行政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冯秋平
代理机构电话:1731840093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秋平
项目联系人电话:17318400932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挂网版 .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1、复查原有三普及三普后公布的共六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不可移动文物。2、新发现文物调查。
最高限价:2339656.59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FDX24C00014项目名称: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采购人: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7-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8-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4-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0-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3-一、经济文件-34-二、技术(质量)文件-36-三、商务文件-38-四、其他-41-五、资格文件-48-(结束)-52-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单位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2339656.591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339656.59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电子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1月20日)起五个工作日。(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00,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09:30: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六)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09:30:0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开标二室(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开标二室(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50号二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投标人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投标人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五、投标保证金方式一:以网银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丰都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信息备注信息账号开户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丰都支行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账号账号 2701010120010012016-203001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二)缴纳方式:(1)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三)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人按“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扫描件、缴纳保证金进账回单扫描件等资料,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据此认定其投标保证金是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2)投标人应考虑投标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缴纳情况以项目开标时显示的信息为准。(3)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采购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4)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退还方式”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四)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3.终止项目的保证金。结果公告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4.有质疑、投诉、举报、违法违纪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5.错缴保证金的投标人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方式二: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注:须为《丰都县政府采购保函担保方名单公示》中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名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rules/detail?id=1305829871142084608&title=%E4%B8%B0%E9%83%BD%E5%8E%BF%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F%9D%E5%87%BD%E6%8B%85%E4%BF%9D%E6%96%B9%E5%90%8D%E5%8D%95%E5%85%AC%E7%A4%BA&code=)(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或复印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2.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相关银行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3.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或复印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4.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单位)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5.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单位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向中标单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方式三:电子投标保函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信用融资电子保函--在线申请投标保函。若当前电子保函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注:须为《丰都县政府采购保函担保方名单公示》中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名单链接如下: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rules/detail?id=1305829871142084608&title=%E4%B8%B0%E9%83%BD%E5%8E%BF%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F%9D%E5%87%BD%E6%8B%85%E4%BF%9D%E6%96%B9%E5%90%8D%E5%8D%95%E5%85%AC%E7%A4%BA&code=)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3.电子投标保函以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4.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协商。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间和金额提交(请完整填写保证金账号及其他相关信息,避免因账号填写不全等引起投标无效),若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都交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注: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上述方式之一要求提交。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联系人:郑银春电话:15023930332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南天湖西路一支路13号第二行政楼(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冯秋平电话:17318400932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玉龙路766号驿鑫广场(商业)5-1#20-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 1 2、招标项目服务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1号)、《重庆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渝文物普查〔2024〕6号)要求,丰都县将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3、采购需求明细表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明细表序号项目参数工作内容单位数量1 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1、复查原有三普及三普后公布的共六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不可移动文物。2、新发现文物调查。处1324特别说明:1.以上所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调查走访费、实地勘测和复测费、物料设计和制作费、校核调整费、成果编制费、交通费、通讯费、人工费、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住宿费、差旅费、餐费、开荒清理费、培训费、宣传费、专家费、验收费、税费等完成本项清单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4、工作内容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要求及第四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相关标准,做到“应查尽查,应保尽保”,对丰都境内地面、地下、水下不可移动文物不少于1324处开展普查工作。1.复查丰都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1076处及三普以后新公布28处不可移动文物,对原有资料进行修改和完善。2.中标单位须对丰都县区域内拉网式摸排,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不少于220处(不含三普后已公布的28处不可移动文物)。3.中标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本次文物普查工作(外业和内业);2026年6月前完成普查数据上报,配合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通过验收并公布普查成果后,交付相关成果档案。4.如果文物普查达不到采购方指定点位数量则据实结算。质量不达标由中标单位返工,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如返工仍不符合国家和市级标准,采购人可安排其他第三方机构完成普查工作,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无条件全部承担。5、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为采购人提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服务工作。(2)服务内容1、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完成重庆市丰都县范围内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以及新发现文物的调查,按四普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与填报、核准、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摸清辖区内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底数,并完成重庆市丰都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分析、普查工作报告编制、文物资源分布图和分类图、并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文物部分)、完成普查中宣传及信息报道、充分挖掘、提炼文物价值,整理相关资料汇编、完成阶段性检查及验收、配合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文物认定等工作。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价值评估等。(3)服务要求1、开展重庆市丰都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1)坐标点采集。主要采用手持设备或无人机运用卫星实时动态定位方法(RTK)经行坐标采集,达到厘米级精度,测量成果须达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其中坐标系:2000大地坐标系,高程:大地高程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经纬度保留秒后4位小数。按文物构成逐个采集边界点、中心点或者标志点等,国保、市保及重点不可移动文物需进行两线范围测绘及划定。(2)照片采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现场照片信息采集。相机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全景、远景、近景,俯视、侧面、局部细节及支撑所填写年代依据、保护标志等相关照片。无人机包括高空俯视、保护标志及其他相机无法拍摄角度照片等。其中复查文物至少需三普同角度全景或整体照片一张,移动端软件拍摄带经纬度照片一张,年代依据至少三张,全景照、俯视照、正面、侧面、局部、周边环境等若干张,部分重点或者面积较大需三维扫描或者三维建模,照片像素不低于2000万(以国家标准为准)。(3)图纸信息采集。根据所采集的坐标点数据、照片影像资料以及现场踏勘结果,形成至少1张位置图(位置图可采用丰都2023年最新影像图底图制作)和至少1张平面示意图(除保存状况极差的墓葬外其余均需做正射影像,正射影像用于制作平面示意图),以准确反映不可移动文物的空间布局和特征。(4)外业手绘初稿图及cad图纸绘制。古建筑及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类需绘制平面图、立面图、重要节点剖面图;墓葬需绘制平面图及正立面图;石窟寺及石刻需绘制平面图及立面图。(5)采集信息填报。外业采集过程中,依据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对普查对象的名称、位置、年代、类别、权属、使用情况、历史沿革、建筑特性、艺术风格、保存状况、环境条件以及保护管理等内容进行详实调查填写。其中文物断代、价值评估要准确,对墓葬、建筑、碑刻等中的文字进行详细记录,部分重要价值文字纹饰需拓片拓印记录。(6)内业成果整理。将外业调查采集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初步检查、完善,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或返外业核实,随后,将经过核实和修正的数据录入普查采集软件,满足相关采集要求。其中简介需对文物形态、沿革和价值评估进行相关阐述,重点挖掘价值,字数不少于300字。(7)配合完成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8)负责文物开荒清理等外业工作及国家、市四普办要求的其他工作。(9)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需要咨询或协调的相关工作由中标单位和采购方共同与相关单位咨询或协调,中标单位提供涉及到的测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需达到国家、重庆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普办)验收标准,同时满足国家、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求。2、配合完成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2次;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工作,需在国家、市、县等各级媒体报道、多种形式宣传不少于10篇。3、重庆丰都县普查成果汇总将影像、图件、表格、数据库、文字报告等普查成果进行审核、分析和整理,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成果包括以下内容:(1)基础数据形成丰都县每一处不可移动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包括登记表信息、测绘数据、图像及相关文件等。形成丰都县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相关统计数据。(2)资源目录根据普查数据成果,建立丰都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包括已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以及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理清丰都县不可移动文物基础现状与整体情况,以表格等形式进行系统化、集中展示。(3)普查数据库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丰都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包含文物普查空间数据、属性数据以及其他附属信息等要素成果。其中空间数据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地理位置、本体边界坐标等数据。属性数据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统计年代、面积、级别、类别、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其他附属信息要素包括不可移动文物附属图文信息,如年代支撑照片、文物本体照片、附属文物照片、图纸等。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等实现数据资源共享。(4)空间分布图基于普查数据成果,汇总生成丰都县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汇总生成不可移动文物“一张图”。分类生成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类文物空间分布专题图。(5)文字报告①重庆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分析报告。②重庆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③重庆丰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汇编工作报告等其他相关资料。(6)其他成果①国保、市保及重点文物两线范围图。②6处三维建模。③50处三维扫描。④50处拓片。(4)成果要求普查成果符合国家制定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分类、定名、年代、计量标准,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表和著录说明,以及数据处理、数据汇总、目录编制、工作报告编制及建档备案工作规范等。技术成果包括普查期间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照片、图表、图纸等外业相关工作成果,提交成果应包括纸质成果三套和电子版成果贰套(u盘或硬盘)。(5)其他要求1.合作期间一切安全由中标单位负责。必须办理安全保险,为现场员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2.普查过程中中标单位加强人员教育和培训,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确保文物安全,对文物的损坏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普查工作认真践行“应查尽查,应保尽保”,符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标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社会价值的文物,均予以认定,不得漏登、错登;做好实地查数据采集及内业整理,确保普查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按国家、市四普办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质量技术要求开展四普工作,不得被国家、市上通报、督办。如被书面通报或督办一次扣合同金额5000元,并限时完成整改。4.中标单位需签署保密协议,中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涉密资料、数据和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发生泄密事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5.丰都四普编制的成果资料、测量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普查过程中的原始初稿及验收合格成果均需全部交付给采购方,项目结束中标单位不得保存相关成果资料。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6月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验收。(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方式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验收。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的,中标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中标单位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调查走访费、实地勘测和复测费、物料设计和制作费、校核调整费、成果编制费、交通费、通讯费、人工费、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住宿费、差旅费、餐费、开荒清理费、培训费、宣传费、专家费、验收费、税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提供发票,财政资金到账按丰都县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合同金额的30%(2024年12月31日前,中标单位完成本次文物外业和内业普查工作)。(2)第二次付款:普查成果汇总后通过市四普办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账按丰都县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合同金额的50%。(3)第三次付款:2026年6月通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验收合格并交付相关成果,财政资金到账按丰都县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合同金额的20%。付款时,中标单位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发票,采购项目价款再支付到中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注: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澄清有关问题。对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单位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部分得分为0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2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质量)部分(50%)项目理解(15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认识理解,内容包含不限于对工作背景、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区域概况、项目的认识把握程度。项目理解方案目标明确具体、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5分;项目理解方案目标较明确具体、方法较合理可行,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方案合理较合理的得10分;项目理解方案体现出对工作内容有一定理解,但条理逻辑不清或内容遗漏较多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为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评分。2技术(质量)部分(50%)服务方案(15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成果形式、工作进度计划、人员安排、设备配置等内容。项目人员配置、服务工作进度计划、服务进度措施、内容清晰完整、可实施性强,得15分;项目人员配置、服务工作进度计划、服务进度措施、内容较清晰、可实施性较强,得10分;项目人员配置、服务工作进度计划、服务进度措施、内容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得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评审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为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评分。2技术(质量)部分(50%)关键技术问题表述及其对策措施(10分)投标人结合项目特点,梳理出项目重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根据投标人表述完整性和对策措施的针对性进行评分。对策措施方案覆盖全面,阐述详尽、条理清晰,实操性强,对项目需求非常了解,目标与内容适切,得10分;对策措施方案覆盖各项要求,条理不够清晰,对项目需求了解不够,实操性不够,得7分;对策措施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不够、对项目需求不明,缺乏可操作性,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为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评分。2技术(质量)部分(50%)服务质量保障方案(10分)针对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等进行论述。 有质量保证承诺、质量自查监督、自查问题整改措施等内容,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得10分;有质量保证承诺、质量自查监督、自查问题整改措施等内容,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7分;有质量保证承诺、质量自查监督、自查问题整改措施等内容,方案中有相关描述,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为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评分。3商务部分(30%)业绩(2分)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全国大型普查或调查类相关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累计计分,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商务部分(30%)人员资质(28分)1.项目负责人(8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历史学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4分;副高级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提供1个得4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2.技术负责人(6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历史学(考古学专业)博士学位的,每提供1个得3分;具有硕士学位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提供2个,本项最多得6分。3.项目团队主要成员(14分)①项目团队主要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历史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每提供1个得2分;具有硕士学位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提供3个,本项最多得6分。②项目团队主要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科学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每提供1个得2分;具有硕士学位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提供4个,本项最多得8分。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以上人员不能同为一人。提供证书或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提供人员名单和相关资格、职称、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所有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本年度至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的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电子投标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投标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30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单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在线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六)修正错误若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系统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由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同步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单位。(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单位。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单位变更中标单位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单位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注:质疑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按按“重庆市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代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招投协〔2015〕11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当考虑此费用。10、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相关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由中选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予以交纳。收款单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款银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银行帐号:123904808710306000015联系电话:023-70731800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和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单位,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格式自拟)。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技术评审部分)(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商务评审部分)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网银转账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扫描件、保证金进账回单扫描件。2.纸质保函须提供:投标人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以及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技术评审部分)(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商务评审部分)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电话与邮箱)(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电话与邮箱)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六)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1.网银转账须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扫描件、保证金进账回单扫描件。2.纸质保函须提供:投标人提供银行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以及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文物普查三方合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