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学科设备更新 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设备 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设备 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设备 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 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 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招标公告(湖南工业大学2024)
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湖南工业大学 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999号
3、委托代理编号:3009-20241118-73
4、采购项目预算:3,828,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包1、包3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施工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包2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施工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580,000
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设备
详见采购清单
1
580,000
包2
2,530,000
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设备
详见采购清单
1
2,530,000
包3
718,000
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六腔)设备
详见采购清单
1
718,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无
包2:无
包3: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19日 至2024年11月26日,
全天,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zzzyjy.cn)(须点击“我要投标”,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在
http://www.zzzyjy.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提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zyjy.cn);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00
4、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聂向前
2、电话:2218317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工业大学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
(3)联系人:聂向前
(4)邮 编:412007
(5)电 话:22183171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99号悦湖国际905室
(3)联系人:刘锐、丁亚男、王欢
(4)邮 编:412007
(5)电 话:0731-28812910
(6)电子邮箱:895091384@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技术支持
(3)电 话:4009280095
(4)电子邮箱:2465502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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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招标文件-定稿.docx
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招标文件-定稿.docx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采购人:湖南工业大学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999号采购代理编号:3009-20241118-7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5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5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6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七、公告期限6八、询问及质疑7九、投标说明7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7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7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9第二节投标须知14一、总则14二、招标文件15三、投标文件16四、投标19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0六、中标信息公布22七、合同签订23八、政府采购政策24九、其他规定25第三章资格审查27一、资格审查主体27二、资格审查27三、资格审查结果27四、其他27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1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7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1第五章采购需求47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7第二节技术要求48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59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1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7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8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69一、资格证明材料70第二部分商务文件81二、投标函82三、开标一览表84四、分项报价85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86六、类似业绩92七、免费质保93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94第三部分技术文件95九、货物说明一览表96十、响应偏离表97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99十二、技术参数99十三、整体评价99十四、实施方案99十五、售后服务99十六、培训方案99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9日湖南工业大学的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999号3、采购代理编号:3009-20241118-734、采购项目预算:3828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包1、包3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施工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包2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施工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580000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详见采购清单1套580000包22530000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详见采购清单1套2530000包3718000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六腔)详见采购清单1套718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包1:无;包2:无;包3: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全天,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zzzyjy.cn)(须点击“我要投标”,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s://www.zzzyjy.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提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zzyjy.cn);请投标人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聂向前2、电话:0731-22183171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工业大学(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3)联系人:聂向前(4)邮编:412007(5)电话:0731-22183171(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99号悦湖国际905室(3)联系人:刘锐、丁亚男、王欢(4)电话:0731-28812910(5)邮编:412007(6)电子邮箱:895091384@qq.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联系人:技术支持(3)电话:4009280095(4)电子邮箱:246550291@qq.com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 系 人:聂向前联系电话:0731-22183171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湖南工业大学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电 话:0731-22183171联 系 人:聂向前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99号悦湖国际905室联系电话:0731-28812910联 系 人:刘锐、丁亚男、王欢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1:无;包2:无;包3:无。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接受。√ 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不组织。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包1: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其投标无效;包2: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其投标无效;包3: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负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其投标无效。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为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另外: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zzzyjy.cn/)网站发布。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3828000元;其中包1:采购预算¥580000元;包2:采购预算¥2530000元;包3:采购预算¥718000元。第13.2款最高限价包1:最高限价¥580000元;包2:最高限价¥2530000元;包3:最高限价¥718000元。各包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包最高限价,如超过视为不合格供应商。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第14.1(3)项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包1:无;包2:无;包3:无。第16.1款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7.1款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为 / 元。第18.1款分包√ 不允许□ 允许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但须满足下列条件:1、分包内容: / ;2、分包金额: / ;3、分包单位资质要求: / 。第19.1款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1份(系统上传)。另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准备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一式二份交代理机构存档。四、投标第21.1款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4.1款开标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4.2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8.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分包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第29.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采购人名 称:湖南工业大学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联 系 人:聂向前联系电话:0731-2218317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昊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99号悦湖国际905室联 系 人:李峰联系电话:0731-28812810七、合同签订第31.1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九、其他规定第35.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第36.1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6、投标人应在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zzzyjy.cn/)中使用CA证书登录"会员端",在“采购业务”模块中,点击“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后面的“操作”按钮,再点击“我要投标”;然后在“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中,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后面的“下载”按钮,进行文件下载(注:须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文件下载操作,逾期将不能进行下载)。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的,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7、请投标人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8、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60分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的其他描述如有矛盾,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注2: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二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电子招标、电子投标及电子评标活动。2.7不见面开标:是指投标人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而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一、资格证明材料(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商务文件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价格表分项报价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六、类似业绩七、免费质保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三部分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封面九、货物说明一览表十、响应偏离表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技术参数十三、实施方案十四、售后服务十五、培训方案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5、投标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产品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产品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9.2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1)潜在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电子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均以上传至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通过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加密。未按要求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无法接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提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1.2《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21.3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指定栏目。逾期不予受理。(2)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3、串通投标行为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4、开标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见面开标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而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提前配置好解密电脑和软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锁登录“网上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请仔细阅读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人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24.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不得进入评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3)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4.3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投标人名称;(2)检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3)解密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5)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在开标记录上进行在线确认,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4开标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在线展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单位,核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线确认和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24.6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4.8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4.9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特殊情况。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或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已在系统内评标的,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六、中标信息公布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履约担保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及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政府采购政策33、政府采购政策33.1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3.2强制采购: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3.3价格评审优惠:(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3.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九、其他规定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依据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本项目代理机构不向投标人收取(代收)任何费用,包括招标文件费,中标服务费等;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支付金额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二、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三、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四、其他4.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资格证明文件的签署、盖章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投标保证金如果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保函或者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指定保证金专户的、或保证金交纳金额不足或保函担保金额不足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3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如果设定了最高限价),审查结果为不合格。4投标代表参与投标的授权书或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6投标人资格声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7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8投标人特定资格证明材料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证明材料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结论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包1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包2确定的核心产品为: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包3 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六腔)。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规定修正。第5.2(1)项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 由业主评委直接确定,业主方未委派评委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最低评标价法)。第5.2(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由业主评委直接确定,业主方未委派评委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综合评分法)。第5.4(1)项价格评审优惠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货物采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 10 %的扣除。□工程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 / %的扣除。□服务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 / %的扣除。(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102/t20210220_3659586.htm):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如下:□货物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工程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服务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6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4、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行业类别:工业行业。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最低评标价法:符合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5.4(2)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综合评分法: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价格和技术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总分值4%的加分。备注:(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最低评标价法)。第6.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总分从高至低确定排序,技术总分相同的由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排序(综合评分法)。备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方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二、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4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六、推荐中标候选人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八、评标报告复核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废标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招标人项目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一、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一、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二、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对招标文件条款的响应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5其他情形存在不符合本章第三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或者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结论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序号合格投标人名称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一、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二、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三、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四、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五、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六、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附表1、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适用包1、包2、包3)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0.602技术(A2)0.353商务(A3)0.05权值的取值合计1.00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适用包1、包2、包3)序号评标因素(权重分)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F=10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分。注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如整包投标产品为中小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则对中小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进行折扣,再合计到投标报价总价中。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投标总价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F1=F+ 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适用包1、包2、包3)序号评标因素(权重分)评标标准 1技术评价项(F=100分)技术参数(40分)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比较,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满分;一般技术条款(非“★”条款)如有正负偏离,必须说明偏离情况,投标产品以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技术参数偏离表等性能描述若与实际设备性能不一致,以及产品选型及配置欠佳,或没有配置清单,没有规格响应表,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项、漏项,方案阐述不清楚,或全部复制招标文件参数的,或者技术参数存在缺项或负偏离的,带“▲”号部分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非带“▲”部分的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1技术评价项(F=100分)实施方案(40分)投标人提供有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备货方案、运输方案、质量保障措施、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现场安装调试方案、成品保护方案、保养措施方案、应急预案等。以上内容满足要求的得40分;有缺项、或影响质量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每处扣5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的,每处扣2.5分;扣完为止。1技术评价项(F=100分)售后服务(10分)投标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故障响应方式、故障响应时间、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时的承诺内容完整,且派出人员能够快速响应,满足采购需求的计满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或影响售后服务质量的、或响应时间长速度慢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1技术评价项(F=100分)培训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详细的使用培训计划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内容、时间、地点等,培训方案针对性强、计划合理、内容完整、描述全面详细、适应采购需求的计满分;以上方案针对性不强、存在不足、不够详细、不够具体、或缺项、或收费高的、或不适应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所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投标总价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F2=F+ 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适用包1、包2、包3)序号评标因素(权重分)评标标准1商务评价项(F=100分)类似业绩(60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的,每具有一个的得20分,最多得6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包括产品清单附件或其他能体现业绩内容的资料,否则不计分。)1商务评价项(F=100分)免费质保(40分)投标人提供的整体免费保修期比招标文件要求的整体免费保修期、每延长1年加20分,最多计40分。∑F3=F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名称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数量服务要求备注包名称品目名称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数量时间地点备注包1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拒绝境外企业参加投标。1套交货期限60天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本章第二节技术要求。包2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拒绝境外企业参加投标。1套交货期限120天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本章第二节技术要求。包3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六腔)拒绝境外企业参加投标。1套交货期限60天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本章第二节技术要求。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服务的标准或主要要求:详见本章第二节“服务要求”的具体条款。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项目概括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999号3.采购代理编号:3009-20241118-734.项目现场:湖南工业大学指定地点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招标文件要求到达指定地点的产品本身及附件、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损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验收、使用与维护培训、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直至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6.标包划分: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一)分为3个标包进行分包投标、评标、定标,最终每包确定一家中标单位。本项目包名称或品目名称如下:包名称:1,品目名称: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包名称:2,品目名称: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包名称:3,品目名称: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六腔)。7.现场踏勘: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服务范围、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且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投标人自负。二、采购清单包名称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名称数量备注包1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1套核心产品包2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1套核心产品包3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六腔)1套核心产品三、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包1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名称参数、性能要求数 量(台/套)备注1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1.测量散射角度:12°、90°、173°2.粒度测量范围:0.3nm-10μm3.粒度浓度范围:0.1mg/ml ~ 40%w/v4.可测量各种体系的Zeta电位及等电点,谱图和数据可输出:Zeta电位适用粒度范围1nm~100μm;▲5.光源:集成恒温系统及光纤耦合的最大功率不低于50mW,波长638nm固体激光器▲6. 检测点位置:0-6mm 自动选择及调节,定位精度:0.01mm, 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手动调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7.最大电导率不低于270mS/cm 8. 主机温控:-15~120℃,温度控制精度:±0.1℃9.分子量测量范围: 340Da - 2x107 Da10.检测器为高灵敏度雪崩型二极管(APD)▲11.光子检测器暗电流数小于20cps,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2.光纤光路:分光技术:采用激光光源与照明光及参考光的一体化及光纤分束技术,合束技术:信号光与参考光的光纤合束及干涉技术,须提供实物图证明,安装现场拆机查验▲13.测量技术:余弦拟合相位分析法(CF-PALS),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软件适应性:软件为开放式软件,无加密狗。可在任意其它电脑上安装,原始数据可导出到其它电脑上进行后续分析处理15. 玻璃样品池20个,一次性聚四氟乙烯样品池500个,U型毛细管样品池100个,吸管50个,注射器5个。16.配备可满足微米级粒径测量(范围:0.015μm-3600μm)附件 17.测量速度:≥20000 次/秒; 准确度误差:标样D50≤0.6% (NIST可溯源乳胶标样)。重复性误差:标样D50≤0.5% (NIST可溯源乳胶标样)▲18.软件具有统一算法,不需要多种模式选择。▲19.样品池使用斜置梯形窗口或者双光源技术,减小测试盲区,获得更加准确可靠的结果,需开机查验。▲20.具备光能跟踪技术,提供软件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1.配备大容量、标准容量最大为200毫升-1000毫升和小容量、容量范围40毫升-120毫升全自动湿法分散进样器,小容量进样器需兼容水相和有机相分散介质,材质为不锈钢耐腐蚀样品槽22.商用台式计算机配置不低于:酷睿i7/1T硬盘/16G内存/24英寸显示器/专业正版Windows操作系统。23. 安装验收后2年的质保服务,核心部件激光器和检测器保修5年。1套核心产品包2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名称参数、性能要求数 量(台/套)备注1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1、五层流延主机(1)流延制品厚度:0.02-0.2mm;(2)同向平行双螺杆挤出机 5套:螺杆外径35±2mm,主机长径比L/D =40,螺杆转速Max 300rpm,螺杆机扭矩等级T/A3= 8.7±1N.m/cm3,真空系统两套(两台主机共用一台真空,三台主机共用一个真空),喂料系统:防架桥强制喂料,避免粉体架桥。(3)换网器 5套板式单工位,不锈钢加热棒,液压驱动,手动控制,配液压站。(4)熔体泵 5套万向轴连接器,≥30CC匹配对应挤出机规格各一台,变频电机,不锈钢加热棒,网前、泵后、泵前配备压力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精度为±1%。(5)熔体流道 5套。▲(6)分配器 1套分配器形式:A/B/C/D/E、A/B/C/D/E/D/C/B/A;配套芯棒2套,用于调整两套分配结构。(7)模具 1台优质模具钢,T型机头,衣架式流道,推式模唇,整体调质,流面镀硬铬抛光,抛光后铬层厚度在≥0.03-0.05mm,模具宽度400±5mm。(8)激冷辊 1台1#辊筒规格:直径≥Ф300mm、长度≥500mm,2#辊筒规格:直径≥Ф200mm、长度≥500mm,辊筒基材:辊筒专用合金钢辊面硬度≥HRC58;镀铬厚度:≥0.08mm,传动方式:独立传动,电机:伺服电机,墙板:整体实心钢板,直线导轨:三辊一体前后移动,旋转接头:辊筒循进出水,安全措施:配拉线开关,急停开关,流延机形式:平辊,正压风刀装置1套,负压气室装置1套,静电锁边装置1套。(9)辊温控制器 2台冷却介质:软化净水,温控范围:室温到90℃,温控精度:±1℃,水泵:不锈钢多级泵,冷却阀:气动角座阀,附有自动超压、超温、缺水等报警功能。▲(10)测厚仪 1台探头:穿透式X射线探头厚度范围:0.02-0.2mm,测厚精度:0.1-0.4微米。(11)冷却托架 1台(12)冷却托辊:铝辊,表面氧化铝处理,抛光,托辊规格:直径≥Φ70、长度≥500mm。(13)切边装置及废边收卷机 1套切边装置:1套,2把切边刀,切边刀:美工刀,废边收卷机:左右各一台,(14)单面电晕机2台电晕能力:≥38达因,调功方式:功率可调节,电极:陶瓷电极,有效电晕宽度≥300mm。(15)牵引机 1台规格≥Ф160×500mm,材质:一钢一胶,丁腈胶辊,电机:伺服电机,传动功率:≥1.8KW,伺服控制器:速度与三辊同步也可独立。▲(16)瑕疵检测仪,能区分表面的黑点、孔洞、气泡、毛发、蚊虫、晶点及异物,能统计分析晶点、黑点等瑕疵的数量。晶点测试范围:50~600μm。晶点测试精度≤0.05mm。(17)单工位中心收卷机 1台结构形式:单工位,传动电机控制:变频器,气涨轴规格 :内芯≥3英寸,1根,最大收卷直径≥500mm。(18)放卷装置 1套放卷工位:单工位,控制方式:磁粉控制,放卷气胀轴≥3 寸,放卷的制品:纸张的克重40-350克/平方。2、单向拉伸(MDO)组件(1)拉伸后成品膜厚度:0.025-0.066mm(2)设计线速度≥40m/min(3)拉伸倍率:1-8倍(4)放卷装置1套放卷工位:单工位控制方式:磁粉控制放卷气胀轴≥3 寸放卷的制品:纸张的克重40-350克/平方(5)预热辊组系统1台辊筒规格:宽度≥400mm设计线速度≥40m/min辊筒数量:3根辊筒材质:辊面优质合金钢表面粗糙度:Ra≤0.025um(镜面处理)镀铬厚度≥0.08mm辊面硬度:≥HRC55径向跳动:≤0.01mm圆柱度:≤0.01mm传动方式:独立传动电机:伺服电机电机功率≥1.3KW同步方式:伺服控制机架形式:整体机架,以保障安装精度压紧辊:固体硅橡胶辊,无动力压紧辊数量:2根压紧辊直径≥160mm压紧动力:气缸压紧辊温控制系统:温控介质:油温控范围:室温-160℃温控精度:辊面温差±1℃控制阀:气动角座阀控制方式:独立循环附有自动超压、超温、缺油等报警功能(6)MDO纵向拉伸系统1台▲拉伸辊筒:圆径度≤0.005mm,做动平衡处理,同轴度≤0.005mm辊面有效长度:L≥400mm拉伸辊数量:3根辊筒基材:辊面优质合金钢拉伸倍率:1-8倍镀铬厚度:0.08mm-0.12mm表面粗糙度:Ra≤0.025um(镜面处理)表面硬度:≥HRC55压紧辊:固体硅橡胶辊,无动力压紧辊数量:3根压紧辊直径≥160mm减速箱驱动形式:独立驱动,亦可同步控制电机:伺服电机辊筒驱动电机功率≥1.3KW/1.8KW/2.9KW辊筒间隙≤10mm,带急停开关辊温控制系统:冷却介质:油▲温控范围:室温-250℃▲温控精度:辊面温差±1℃控制阀:气动角座阀控制方式:独立循环附有自动超压、超温、缺油等报警功能(7)回火冷却系统 1套辊面有效长度≥400mm辊筒数量:4根钢辊辊筒基材:辊面优质合金钢辊面光洁度:Ra≤0.025um(镜面处理)辊面硬度:≥HRC55压紧辊规格:直径≥Φ160mm、长度≥700mm压紧辊材料:固体硅橡胶辊压紧辊数量:4根张力控制:张力:Max400N机架墙板:整体式实心钢板传动形式:独立传动电机:伺服电机电机功率≥1.8KW辊温控制系统:温控介质:水温控范围:10-80℃温控精度:辊面温差±1℃控制阀:气动角座阀控制方式:独立循环附有自动超压、超温、缺水等报警功能备注:设备配有穿片装置,方便穿片。(8)牵引收卷机系统 1套牵引辊:上胶下钢牵引直径≥Φ160mm、长度≥400mm减速箱电机:伺服电机废边收卷:2台,配修边刀一套静电消除器数量:正反面各一套摩擦收卷机结构形式:摩擦表面收卷摩擦辊:胶辊直径≥φ300mm传动电机控制:力矩控制,Max800N气涨轴规格:内芯≥6英寸最大收卷直径≥300mm控制方式:计算机自动实现试验过程控制器:外置控制器,网络通信接口(9)全套电气PLC控制系统。(10)气流粉碎系统一套▲入料细度80~100目,制备的成品细度:D50:1~20微米连续可调;产量:每小时0.5~3Kg,不同物料,不同产量。系统基本组成说明:1)喂料系统材质:304不锈钢控制方式:变频2)主机材质:304不锈钢内衬氧化铝防护转速:6000~18000 r/min变频可调,变频器一个。氧化铝陶瓷一体成型喷嘴Φ2.2mm,3个。3)旋风分离器材质:304不锈钢,内表面衬特氟龙涂层防护,外表面抛光处理。排料方式:单手动蝶阀+密封罐4)除尘器材质:304不锈钢,内表面衬特氟龙涂层防护,外表面抛光处理排料方式:密封罐过滤形式:UTR顶装式滤筒滤材:连续性长纤维纺黏聚酯滤料过滤介质,端盖采用聚氨酯。过滤风速≥0.9 m/min,过滤面积≥6m2(滤筒有效过滤面积系数为 90%)5)风机吸压力差:≥360/380mbar最大流量:≥5.2m/min噪音比:≦75Db6)系统耗气:需≥0.8mPa,≥ 3 m3/min的清洁干燥压缩空气。≥18.5kw微油双螺杆空压机一台。后处理部分:冷干机一台、储气罐1个,过滤器2个。3、附件部分附赠2套(4根)标准组合的备用螺杆;附赠螺杆用的螺纹元件:K45/5/32、K45/5/22、K90/5/32、K60/4/32、32/32、48/48、22/22各10个;附赠挤出机用温度传感器5套、压力传感器1套冷却水塔:50吨循环量 1套;设备安装调试用工具包:1套。4、安装售后(1)投标仪器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售后服务中心和维修中心。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时需提供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货物到现场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验收,由于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数量短缺、货物损坏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调换处理。(3)由受过专业培训的工程师进行免费安装调试和培训,并办理专门培训班,保证采购人本单位两人以上能够独立操作此仪器。提供完善的免费培训,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出厂前在厂方应用中心培训2人1次;现场培训,直到采购人能有2人以上独立操作此仪器,并满足分析要求为止。后期制造商的应用工程师会每年免费巡检,并上门进行应用技术指导,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应科研课题等。(4)中标人应保证系统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内所有仪器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在保修期结束后保证对该系统今后十年内备品备件的供应。保修期内出现采购人无法处理的故障时,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5)采购人按照要求提供好相应的场地和水电,其它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实行交钥匙工程。1套核心产品包3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名称参数、性能要求数 量(台/套)备注1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六腔)1、基于压差法测试原理,可适用于包装材料和高分子材料在各种温度下的气体透过率、溶解度系数、扩散系数、渗透系数的测定。2、具有超限报警,自动保护功能。3、六个测试腔的上腔和下腔,共同位于360角度全浴控温。4、真空泵的极限压至少可达0.2Pa,且自动启停。▲5、支持同一条件下六个试样同时测试,数据相互独立,严禁多台串联。★6、采用全自动气动试样夹持系统,禁止手动操作(如螺纹紧固等)或卡扣式装夹。需要提供实拍图片。7、采用计算机操控,输入试验条件,自动测试。8、为测试腔体稳定控温,六个测试腔需双排排列。▲9、采用样品夹独立装样,可实现备份装样提高上机测试速度,防止样品污染。需要提供实拍图片。10、测试时测试腔内置在机体内部,完全不外露。▲11、可进行-20℃~150℃之间任意温度下的数据拟合功能,可拟合出不同温度下测试材料的气体透过率等参数。需要提供实拍图片。12、测试范围0.01~50,000 cm3/ m2·24h·0.1MPa。13、分辨率≤0.001 cm3/ m2·24h·0.1MPa。14、试验温度15℃~50℃±0.15℃。15、真空精度示值±0.2%(传感器规格的1%-100%)。16、测试腔真空度< 10 Pa。17、试样尺寸不超过13cm x 13cm。 18、透过面积≤39 cm2。19、试验气体 O2、N2、CO2等气体。20、试验压力10kpa~210kpa。21、主要配置 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六腔)主机一台、台式电脑一台、UPS电源1台、气瓶3个(O2、N2、CO2各一瓶)、真空泵一台、取样器2套、真空油脂(40g)5管、圆片裁剪器2个、加厚铝箔胶带0.15mm厚×10cm宽×50m长5卷、聚氨酯管(Φ6 mm)5根、国产无油静音空压机一台。22、电脑配置不低于:酷睿i7处理器,1TB以上硬盘,32G内存,24寸显示屏,专业正版win10或win11。23、仪器软件终身免费升级,需提供软件安装盘以防止仪器软件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损坏或重装。24、技术,安装及售后服务(1)仪器设备的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对所购仪器设备进行维修时,应在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并派出维修人员在三日内到达采购人现场进行维修服务。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2)投标仪器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售后服务中心和维修中心。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时需提供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货物到采购单位现场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验收,由于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数量短缺、货物损坏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调换处理。(4)中标人安排受过专业培训的工程师免费现场安装调试,提供免费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和在厂方应用中心培训),确保采购方有2人以上能独立操作此仪器并满足分析要求。1套核心产品四、供货及验收要求1.供货及运输1.1供货时间:包1和包3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施工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包2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施工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1.2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中标单位负责到达指定地点的产品本身及附件、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损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验收、使用与维护培训、技术资料提供、技术服务、直至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2.验收要求2.1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并提供相关部门的认证及检测资料,不得提供贴牌或高仿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2.2如有产品验收未通过的,中标人须及时更换合格产品,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同时须承担相应责任。2.3验收方式:本项目验收方式为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合同履约及验收相关程序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3.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送到采购单位之前须是未拆封、未使用,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4.2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为实质性要求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4.3对验收不合格产品拒收,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一切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负担。4.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向采购人提供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原理、操作、保养和维护等内容,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培训人数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并在培训后提供技术咨询服务。4.5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各标包的投标人按照各标包的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第三条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逾期未完成维修或更换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货物经投标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投标人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4.6配件耗材供应:如本合同项下设备停产,投标人保证停产后1年内对采购人的设备零配件耗材供应;如采购人需备件,投标人送达期限不得超过10天。4.7质量保修期(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包1:设备安装验收后2年的质保服务,核心部件激光器和检测器保修5年。包2: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内所有仪器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在保修期结束后保证对该系统今后十年内备品备件的供应。包3: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内所有仪器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在保修期结束后保证对该系统今后十年内备品备件的供应。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给出所投标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主要技术参数应提供制造商关于投标产品的官方宣传资料影印件(或宣传彩页)等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并不得有弄虚作假现象。2.投标产品的品牌或型号均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含材料)等必须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并给出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不得有弄虚作假现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包括投标人自愿承诺提供的增值服务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4.特别提醒事项: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评标环节发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在中标后发现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送财政监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重要说明:带“★”号条款为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有一项出现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名称:湖南工业大学;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交货时间:包1和包3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包2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全部产品的安装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2、交货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现场交付。本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包1:设备安装验收后2年的质保服务,核心部件激光器和检测器保修5年。包2: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内所有仪器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在保修期结束后保证对该系统今后十年内备品备件的供应。包3:一年。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各标包的投标人按照各标包的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第三条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响应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逾期未完成维修或更换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货物经投标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投标人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本项目每包的付款方式:分二期按95%、5%的比例分期支付;第一期付款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第二期付款为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或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一、资格证明材料(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商务文件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六、类似业绩七、免费质保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三部分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封面九、货物说明一览表十、响应偏离表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技术参数十三、整体评价十四、实施方案十五、售后服务十六、培训方案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材料(一)开标一览表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标题内容包名称或品目名称总报价 元交货期服务要求备注说明:(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保证金备注:本项目不适用(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包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4.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5)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2)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附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果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金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5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备注:本项目不适用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成员2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1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二、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保证金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标七、分项报价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类似业绩十、免费质保十一、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二、货物说明一览表十三、响应偏离表十四、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五、技术参数十六、整体评价十七、实施方案十八、售后服务十九、培训方案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投标报价其他内容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2)投标人提交两份及以上投标报价不同的“开标一览表”,且未书面说明哪个有效或以哪个为准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四、分项报价附件4-1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附件4-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分项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品牌/产地单价小计备注123…投标报价(元):备注:(1)本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5)本项目分项报价明细表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包含采购清单中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特别提示: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不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无需填写。投标人提供的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将按《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要求上网公示,请投标人务必准确填写!附件5-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产品清单价格评审优惠产品清单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产品制造商名称产品制造商类型商标名称小计/////说明:1.本清单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提供附件10-1、附件10-2、附件10-3的,且提供的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包括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产品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不属于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投标人需要提供附件10-4,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六、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内容签约日期用户联系人及电话说明:投标文件中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七、免费质保备注:按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自行编辑。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九、货物说明一览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包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 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响应偏离表(1)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签订合同时,如成交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2)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签订合同时,如成交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二、技术参数备注:按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要求自行编辑。十三、实施方案备注:按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要求自行编辑。十四、售后服务备注:按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要求自行编辑。十五、培训方案备注:按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要求自行编辑。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先进包装材料研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设备更新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科设备更新 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设备 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设备 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设备 多角度粒度及高灵敏Zeta电位分析仪 五层共挤流延实验线 压差法气体透过率测试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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