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动发药机 药房设备及器具招标公告(厦门市海沧医院2024)


自动发药机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海沧医院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01]XMZS[GK]2024048、自动发药机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自动发药机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4048
项目名称:自动发药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包1(自动发药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9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2000-药房设备及器具
自动发药机
1(套)

系统建设应遵循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和相关规定及规范。
5,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并完成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20 至 2024-11-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1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海沧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区海裕路89号
联系方式:0592-68884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97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毅超
电话:0592-229787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自动发药机(241119001)-文件集.zip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4048项目名称:自动发药机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自动发药机390000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条款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条款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一)招标文件内容补充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补充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815.1-(2)①质疑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游毅超女士,电话:0592-2297876质疑函接收人:叶玲玲女士/李丝坤女士(0592-2202255/2207755)通讯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361004)②质疑函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或送达:a.当面送达:将质疑函原件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为签收质疑函当天。b.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将质疑函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375917852@qq.com,并及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为邮件显示时间当天,但在下午下班时间(夏令时18:00,冬令时17:30)后送达的,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为下一个工作日。c.邮寄送达:将质疑函原件快递至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收件人:叶玲玲女士,电话:0592-2202255。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为签收的当天。③质疑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除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第(3)款第⑤点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交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下载的《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补充说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按此办法计算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即否决所有投标)。按此办法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三家的,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进入比较与评价(即评分)程序。(2)如一个采购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列的产品认定核心产品,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1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的,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3.关于开标的补充规定。(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3)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5)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6)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8)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285814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9)本项目远程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个小时内未能解决的系统及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活动,封存所有开标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4.关于澄清的补充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或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或者存在异常低价情形(指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的情形)时,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3条、第6.7条的规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启动澄清,投标人代表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提交澄清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开标后的当天(如有特殊情况,请注意项目的更正通知),投标人代表应时刻注意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通知,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否则,因此错失澄清机会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于可能存在异常低价的情形,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评标委员会启动澄清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二)相关提示提醒1.关于虚假投标的风险提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加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供应商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望引以为戒。2.关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风险提示。(1)恶意串通的情形:①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②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③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⑤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⑥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⑦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视为串通情形: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其他情况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表2第(3)款第⑥点第b1、b2、b3、b4小项的具体规定。(3)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法律后果与责任:①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嫌串通投标情形处理的通知》(2021年8月19日文)的规定,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应按规定认定其投标无效,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于次月十日前统一上缴国库。②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属于恶意串通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关于未中标供应商及时了解自身评审得分与排序的提示。发布结果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未中标供应商发送未中标供应商自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届时请未中标供应商到其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预留的电子邮箱中通过电子邮件了解自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未填写或未正确填写有效电子邮箱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补充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为便于投标人填写以及资格审查小组、评委阅读,减少错误的发生,本声明函以表格形式体现,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的内容完全一致,供投标人选择使用,投标人也可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全自动发药机主机2全自动上药系统3智能拆零机4异型药品调配机5麻精药品管理柜6处方传送系统7发筐缓存一体机8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9自助取药窗口10智能药筐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上表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一览表”中的内容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技术商务部分的格式补充说明:本表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商务部分的组成部分,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投标人必须逐条如实填写。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投标文件页码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8.整体设备发放处方日均处方量达到每天工作时间2500张,发药速率保证高峰期每小时支持不低于300张处方(约合900盒药);设备对处方药品的发放差错(包括错发、多发、少发)率≤1‰。(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或承诺的内容未完全满足要求的为投标无效)。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21.机器可自动识别储存于机器内所有药品的药品追溯码,药品发放时每盒药品信息自动关联病人处方,无需额外扫描收集追溯码信息。可按要求将药品追溯码等相关数据自动上传到HIS和集成平台,并提供报表可随时查询设备内药品存储和流转信息。(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或承诺的内容未完全满足要求的为投标无效)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六)投标要求★1. 投标人应根据本章(一)招标项目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设备,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或承诺的内容未完全满足要求的为投标无效。第五章三、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1.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总报价为完成项目的全部内容且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全程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产品检验检测、验收、操作人员培训、第三方检测费用、HIS系统接入相关费用、基建改造费、税金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人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以及缺、漏项的,则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对上述要求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的承诺未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为投标无效。第五章三、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1.5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万元整(¥3,900,000.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属投标无效。第五章三、商务要求其他商务要求★3.2 质保期:所有货物质保期不少于5年。质保期自所有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设备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失效零件予以更换,更换时所发生的商检、运输、清关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满后,年维保费用总额不得高于中标总金额的3%,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质保期满后重要零配件的供应价格。投标人应对此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供应价格表,上述材料未提供齐全或承诺的内容未完全符合要求的为投标无效。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3.评分因素对照表的格式补充说明:本表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商务部分的组成部分,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商务评分条款,投标人必须逐条如实填写。评分因素索引项目编号:评审因素投标响应类型序号评分因素及评分细则投标响应情况投标响应在响应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说明技术项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一)项目总体要求中“2.2.1实现完整处方的直接发放:根据药房布局,自动发药机内所发放的完整处方药品能直接(或通过传输系统)发放到≥6个前台发药窗口的药师手边,2个直发3个混发,自动发药窗口1个,满足药品发放需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相关效果图和文字说明)”、“2.2.2 实现调剂处方的智能配发:调剂处方机内药品通过设备直接发放到调剂工作台,由药师完成机外药品调剂工作后,通过整处方自动传送系统自动传输到相应的前台发药窗口药师手边;实现调剂处方指示的配发(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产品彩页或厂家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2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一)项目总体要求中“2.3 提供方案设计和布局:投标人应根据医院药房布局和门诊药房实际修改需求,发药窗口数量设计药房整体解决方案。设备占地面积、高度等需满足医院场地的安装及承重要求,不能破坏现有建筑承重结构;要求整体方案布局合理,功能区明确,通道宽敞,药品调剂和发放区集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①投标人提供实际应用场地图片及说明,并注明拍摄场地名称的得1分;②在①基础上,整体方案有落实方案的工作细则,流程,突出重难点、计划措施具有针对性,有利于项目实施满足得3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要求或不可行的均不得分。技术项3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1.发药主机单元能同时自动处理盒装和瓶装药品,在日常使用中,设备即能同时存放(安剖瓶、特殊管控药品除外)≥80%门诊药品品规,以保证设备自动发放的完整处方占日发总处方数≥60%,减少人工的调剂工作量”、“2.主机单元整体储药量≥25000盒/瓶;且单台设备即可实现存储药品≥2000个品规。主机长度超过10m,同时根据每种药品日发放高、低量的不同,保证所有品种在设备内的合理存量”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4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3.具有对设备内所存放的药品进行实时实物准确盘点功能,整机盘点时间≤60分钟(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官方彩页佐证,或提供厂家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佐证)”、“5.发药主机内机械手数量≥2只,每把机械手需要在设备全部储药区域内正常运行,避免互相干扰,防止一把机械手出现故障后另外一把机械手可以独立完成发药工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际应用场地图片及说明,并注明拍摄场地名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5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4.可提供冷藏药品统一解决方案,配置有冷藏冰箱单元,能自动实现对冷藏药品统一的进药、存储、发药和管理。冰箱可容纳药品盒数≥700盒”、“6.发药主机配精密空调,实现主机内药品温度不高于20℃,以达到存储相关药品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每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6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十五、医用冰箱的“1.配备外置三开门医用冰箱≥6台(容量1400L以上)”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7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7. 为了保证药品净化存贮,及时清除使用中产生的积灰,设备应具备有效的自动清洁功能;能对整机(或指定)的药品存储区域实现自动的清洁工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际应用场地图片及说明,并注明拍摄场地名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分,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8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9. HIS系统出现故障,药师可按处方信息从设备点选相应药品及数量,设备仍能按指定窗口自动发药;只要输入指令,无需人工干预,设备能对所指定任一药品实现自动出库,且不影响其他药品的库存,以便进行药品质量的抽查”、“10.能自动处理协定的拆零包装,同时设备能存储、发放多包装组合药品,组合的包装数量由药师根据处方习惯用量可自由设置,以实现单品多盒一次快速出药”、“11.设备自动实现药品的先进先发或更佳的近效期先发,且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都能自动锁定过效期药品不予发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9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12.发药出口设计需实现按药房发药需求自由设置,便于药品快速抓取、存取和发放(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13.发药过程中,可实现连续抓取同处方内的不同品种的药品实现一次出药;单次可同时抓取玻璃层板中单列依次独立摆放的药品包装数量≥2个(针对药品捆绑和中包装形式的情况,计算的是包装数量,而不是药品盒数),并完成一次性出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际应用场地图片及说明,并注明拍摄场地名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10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14.发药主机单元自带有全自动补药系统,设备自动补药;配备可移动终端,方便携带,移动终端可查看自动发药机内药品库存或病人处方信息等,数量≥10台,移动终端其中3台屏幕尺寸≥11寸”、“15.整体设备补药速度≥1000盒/小时”、“16.能根据二维码信息有效实施对每个单包装药品的效期管理、追踪管理,并能提供无条码药品的补药方案;设备对所补药品应具备充分的保护装置(或结构),避免补药过程对药品外包装所造成的损坏风险”、“17.发药主机单元另行配备有无人值守全自动补药系统,加装于发药主机,是用于辅助发药主机(除自带的进药系统外),以实现又一种更加自由的补药方式”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1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18.具备进药缓存药槽,可一次性任意倒入药品≥1000盒,且无品规数的限制;在无人工任何干预下,自动抓取药品、自动扫描每盒药品条码信息(追溯码)、自动分拣并入库”、“19.具备自动识别、自动检测药品信息,并能将信息错误的药品实施自动退药;实现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连续补药工作,整个补药过程无需人工配合、等待”、“20.发药主机进药自动缓存系统,有进药缓存带,可缓存≥100盒同种或不同种药品,以减少补药的守候时间”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12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22.控制系统要求:与HIS及集成平台等系统无缝连接,采用≥19吋液晶触摸屏,提供操作系统,提供操作设备,四核,≥500G硬盘;控制软件为简体中文;实时监测设备内药品信息,已发放药品信息、待发药品信息等;一键式退货功能:药师可一次性输入需要退出设备的所有(单品种或多品种)药品信息,设备会自动识别药品存放的位置,并自动、准确地对特定药品实施一次性退药工作。且不影响其他药品的库存,以便进行药品质量的抽查;具备数据自动安全备份和自动恢复功能”、“23.设备具有开机自检;设备主体外板采用环保材质,运行稳定、可靠,保证平均每日报警处理次数≤2次;主机运行噪音≤50分贝,以保证使用环境”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13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一、自动发药机主机技术参数中“24.全自动上药模块采用高清视觉系统,不仅限于条形码读取,可通过3D视觉图像识别技术,识别无条码药盒并精准上药,3D视觉相机数量≥3个,保证药品可同时进行多方位识别,提高准确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应提供实物图片(单张照片无法完整体现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多张照片予以证明)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14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二、智能拆零机技术参数中“1.机器为柜式设计,方便观察操作并且可以并排或靠墙角摆放,方便医院住院药房根据工作流程自由布置;门诊拆零机标配药盒≥60个;具有智能芯片药盒装置,智能药盒在设备中互换,方便操作;每个计数模块速度满足门诊处方需求;控制软件可与医院HIS实现无缝连接,按照HIS处方信息单剂量分包药品”、“2.全中文操作系统:药袋打印系统、非机储药打印加药信息全部为中文;安全门功能:门盖可上锁增加安全性,提高精神类药物、高价药的,安全的药品管理;认证解锁功能:落药后通道自锁定,授权人条码扫描认证后方可解锁,安全出药预防差错”、“3.出药管可轻松拆卸无需专用工具,可以用水清洗保证配药安全和清洁;储药盒采用全透明设计,有独立防潮层、防紫外线、可清洗功能。可根据药品大小和使用频度联组使用,随时调整药品摆放量和药盒存放空间;片剂填充:药盒内的片剂用完时,设备应自动提示”及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三、麻精药品管理柜技术参数中“1.系统接收处方信息后,设备需要确认取药人身份和处方后自动将药品推出,并提示所在位置,且取药全过程摄像头视频记录,柜体为立式柜体。抽屉式存储,不少于20个药品存储单元”、“2.与医院HIS及集成平台等实现无缝隙连接,直接接收HIS及集成平台等传输过来的信息;液晶触摸屏中文简体操作,处方信息和药品信息直接显示在触摸屏上;接受处方信息后,对药品进行单品种独立处理,确保药品发放和保管安全;符合药品管理法基于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可设置读卡识别、指纹识别和密码识别等方式;需要确认取药人身份和处方后方可取药;标准化药盒注明药品名称,并可贴附条形码,药盒分隔区间”、“3.系统加密后,只有指定人员可以打开抽屉,保证药品存放的避光性,外壳防盗、防撬;可打印处方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医嘱等;可根据需要可以手动检索药品,打开指定的药品抽屉;药品入库具有扫描条形码识别与添加功能;及时提示当前设备特殊药品库存,提醒设备是否需要进行补药”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15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四、异形药品调配机技术参数中“1.储药位≥100个;可储存各种包装形式的药品(盒装药、针剂、软膏、输液等);出药方式:垂直旋转自动寻址,提示药师取药、手动出药、指定位置出药;进药自动定位并提示入库位置功能。设备高度≤2.8米,占地面积≤3平方米”、“2.要求与医院HIS及集成平台等实现无缝隙连接, 系统接收处方信息后,自动将药品送至药师面前,并提示所在位置;可装载≥5000盒常规药品;具有联机、手动两种控制方式,自动接收医嘱信息”、“3.可按最优路径取药;标准化药盒,需注明药品名称,并可贴附条形码,药盒分隔区间;封闭式存储,窗口均有滑门;LED指示灯指示药品位置;具备红外线光幕保护装置,发生误操作时,设备立刻自动停止,报警系统将自动提示错误原因;具有开机自检功能/急停保护/取药口光幕保护/电机过热、过流、过载保护功能”及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五、处方传送系统技术参数中“1.基本要求:整处方传输系统需根据医院场地进行定制,因地制宜将药框合理传输至指定窗口;前台缓存柜数量≥3个,每个缓存柜最大可缓存药框≥15个”、“2.缓存柜宽度≥400mm,传输皮带宽度≥285mm以便合理传输药筐;药筐传输速度≥0.4m/s;最大处方处理速度≥900处方/小时,可连续放筐”、“3.采用新型高清视觉识别技术,自动识别智能药框编号。避免配套智能药框因芯片寿命或损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医院HIS实现无缝隙连接, 系统接收处方信息后,自动将药品送至药师面前,并提示所在位置;联机自动操作。安全防护:具备开机自检功能/急停保护/取药口光幕保护/电机过热、过流、过载保护;电控系统采取模块化设计,可以整体拆卸,便于维护。系统运行噪音≤65db”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16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六、智能药框技术参数中“1.连接方式:智能药筐与系统无线连接,自动接收系统信息,显示药筐所在位置,并且提示药师取药;操作方式:电脑软件操作;灯源控制:配置独立LED光源及其控制单元≥2个,其中一个光源损坏,不影响另一个光源使用;充电方式:组合式摞筐充电”、“2.自动匹配功能:智能药筐与发药机可实现信息同步,在处方药品放入智能药筐后,智能药筐自动录入处方信息,使药品、药筐、处方信息一一对应,保证准确性;自动提示功能:配药、发药通过不同颜色的闪灯提示,提醒药师配药是否成功、发药准确定位药筐位置,同时提供红、绿两种颜色可以对配药、发药闪灯提示进行随手切换。发药口收方后,系统自动提示该处方药品所在的位置,提示药师取药”、“3.摆放要求:智能药框经传输后可以随意摆放,不受固定位置的限制,无需使用药架;处方和药筐自动绑定:药筐和处方进行一对一绑定,同时辅助发药系统提示,药师及时判断处方的处理过程,提高配药效率;节能功能:药房下班后,药筐电源自动切断,节约电池;智能筐数量≥300个;需配备窗口发药匹配的桌椅”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17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七、自助取药窗口技术参数中“1.增加一个药房窗口作为自助取药窗口,满足急诊、门诊药房盒装片剂和拆零针剂等药品的自助发放,从而提升药房发放效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满足上述要求的得1分,投标人应结合实际场地特点提供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未提供的或提供的内容与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技术项18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七、自助取药窗口技术参数中“2.支持急诊、门诊药房盒装片剂和拆零针剂的发放,支持医保卡、处方条码等多种识别方式取药,患者自助刷卡(扫码等)设备自动发放药品。药品存储空间密闭,符合国家药品管理规定”、“3.只要输入指令,无需人工干预,设备能对所指定任一批次、效期的任一药品实现自动出库,且不影响其他药品的库存,以便进行药品质量的抽查”、“4.具有药品条形码(或医院药品管理ID码、二维码)自动识别系统;能根据二维码信息有效实施对每个单包装药品的效期管理、追踪管理,并能提供无条码药品的进药方案”、“5.具备高清视觉识别和核对功能,确保发药准确无误,支持识别和核对影像回溯功能。无需人工确认、核对药品的外包装信息,同时能提示错误发生的原因”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19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七、自助取药窗口技术参数中“6.具有移动视频全程跟踪监测功能,可7*24小时视频监控上药、发药、取药,信息自动保存、复原(投标人需提供设备视频监控画面及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予以佐证)”、“7.可容纳≥5盒药品,具备减震防撞装置;出药速度≥45张处方/时。(按单处方5盒药品计算);支持发药成功时自动打印用药指导单,内容至少包括指导患者安全用药及注意事项(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20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八、发筐缓存一体机技术参数中“1.自动发框系统能够自动打印配药清单、绑定智能药框及药师信息;出框速度5秒/筐;具备自动打印、自动绑定、自动出框、报表管理等功能”、“2.采用新型高清视觉识别技术,自动识别智能药框编号。避免配套智能药框因芯片寿命或损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医院HIS实现无缝隙连接, 系统接收处方信息后,自动将对应药框运送至药师面前,同时绑定该药师信息”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21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八、发筐缓存一体机技术参数中“3.操作方式:自动获取处方后,发筐机自动发出药筐,并打印清单进入药筐,接入发药机发出的药品,最后药筐自动堆叠。配备≥5个缓存药筐。(投标人应提供应用的已经应用的医院实物照片及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予以佐证)”、“4.配置智能药框需带自动寻址功能,配置独立LED光源及其控制单元≥2个,其中一个光源损坏,不影响另一个光源使用;智能药框应具备可识别编号文字,和识别芯片的使用,以降低故障风险及成本,提高使用寿命(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22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九、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技术参数中“1.实现用于大处方、高频次药品存储与快速发放。解决普通发药机屏蔽大处方的瓶颈,系统接收处方信息自动分发;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与主机发药机联机工作,当一个处方内药品分别储存在主机发药机和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时,该处方无需拆分一同出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际应用场地图片及说明,并注明拍摄场地名称)”、“2.发药系统出药速度≥2盒/秒(各品种药品可同时出药);单模块存储量≥1500盒/台(按照100*60*20mm药盒计算),出药时所有通道可同时进行出药(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家发布的技术白皮书)”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23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九、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技术参数中“3.设备加药方式为无人值守式全自动加药,由设备内机械手自由从货架上或者无人加药系统上取待加药药品补充至水平式快速发药系统上。(投标人应提供实拍上药过程和实际使用医院名称)”、“4.每个发药槽道具有独立的检查计数传感装置,能够实时自动盘点库存;每个发药槽道具有独立的控制电机,保证设备稳定性,避免一个电机故障多个通道失效风险。(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家发布的技术白皮书)”、“5.发药系统对处方药品的发放差错(包括错发、多发、少发)率为0(投标人需提供设备制造厂家发布的技术白皮书)”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24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十、住院药房剥药机技术参数中“1.简单方便的用于完成多种片剂和胶囊PTP的拆药任务;采用拆药辊挤压方式,药粒无损伤;可根据需要方便地调节尺寸,实现快速拆药; 避免操作者用手接触药片,剥药过程无污染,确保安全卫生;操作安全便捷,减少劳动强度;可移动性强”及十一、对讲功能系统技术参数中“1.增加药房窗口与药房内部互通视频与对讲功能,方便值班工作人员在药房内部调剂药品时与窗口病人沟通,要求操作简洁方便”及十二、门诊基建改造技术参数中“1.承担由于安装自动发药机涉及的发药窗口或者门诊药房内部设计动工改造费用,能够让自动发药机和门诊药房工作顺利开展。使用的改造材料必须达到国家安全环保等级”及十三、UPS电源技术参数中“1.UPS电源可维持四个小时以上”及十四、排队叫号系统技术参数中“1.配套取药排队叫号系统”及十六、高清监控技术参数中“1.药品发放窗口高清监控设10台及配套系统”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投标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佐证(报告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专用章,并具有CMA或CNAS标志)或提供产品官方网站查询技术参数截图(并注明查询网址链接)佐证或提供产品制造商官方发布的彩页佐证或提供制造商发布的技术说明书或白皮书进行佐证。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齐全或材料无法充分佐证或未提供材料的均不得分。技术项25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中需要1至10的设备软硬件(全自动发药机主机、全自动上药系统、智能拆零机、异型药品调配机、麻精药品管理柜、处方传送系统、发筐缓存一体机、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自助取药窗口、智能药筐)均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商务项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上述1种有效证书复印件得1分,满分3分。商务项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培训方案进行评价,培训方案应至少包括:①培训时间、地点;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含日常操作、保养和维修);③培训讲师的资历;④培训课时安排;⑤预期培训效果。全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分,满足其中3或4条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商务项3根据投标人提供服务的速度(故障响应时间)以及能力进行评价:承诺1小时以内响应,12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的得3分。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承诺的内容未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商务项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同类产品(同类产品:至少包括自动发药机)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0.5分,满分3分。有效证明文件包括: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本项业绩内容与商务分序号5的好评项目业绩出现同一个业绩的,不重复得分】商务项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品牌同类产品(同类产品:至少包括自动发药机)项目的业绩受到业主好评的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有效好评得0.5分,满分3分。有效证明文件包括:①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②受到业主好评的证明材料【如满意或优秀或90分以上评价(评价为“合格”的不算)】。证明文件应完整提供(2项俱全),否则评标委员会对该好评项目不予采信。【本项好评项目业绩与商务分序号4的业绩内容出现同一个业绩的,不重复得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1货物名称全自动发药机主机规格型号{供品牌{供制造商名称应商响{供产地应商响{供最高限价单价{=总价/数数量1.0000计量单位台是否环境标志产品{供是否节能产品{供总价{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应}量}元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元2全自动上药系统{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总价/数量}元1.0000台{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3智能拆零机{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4异型药品调配机{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总价/数量}元1.0000组{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5麻精药品管理柜{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6处方传送系统{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应商响{供应}应商响{供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供{供,{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发筐缓存一体机,应商响应商响,套7,-量}元1.0000套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供{供{供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8,-量}元1.0000套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供{供{供自助取药窗口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9,-量}元1.0000个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0智能药筐,-量}元300.0000个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供{供{供住院药房剥药机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1,-量}元1.0000台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2高清监控,-量}元10.0000台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供{供{供对讲功能系统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3,-量}元1.0000套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供{供{供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4UPS电源,-量}元1.0000套应}应}应}应},应}应}应}元{供{供,{供{供{供排队叫号系统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供应商响{供{=总价/数,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15,-量}元1.0000套应}应}应}应},应}应}应}元-第2页-7发筐缓存一体机{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8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9自助取药窗口{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个{供应商响应}10智能药筐{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300.0000个{供应商响应}11住院药房剥药机{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台{供应商响应}12高清监控{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0台{供应商响应}13对讲功能系统{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14UPS电源{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15排队叫号系统{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16医用冰箱{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6.0000台{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17门诊发药口桌椅家具(批){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批{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18门诊基建改造{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总价/数量}元1.0000套{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元备注: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自动发药机备案编号:CGXM-2024-350201-01406[2024]00909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4048采购人:厦门市海沧医院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1月-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自动发药机(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201-01406[2024]009092、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4048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增补内容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第2页-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厦门市海沧医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区海裕路89号邮编:361026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0592-688840112、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邮编:361004联系人:游毅超联系电话:0592-2297876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9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自动发药机1.005,000,000.00套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自动发药机套元3,9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自动发药机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自动发药机主机全自动发药机主机台元-总价无2全自动上药系统全自动上药系统台元-总价无3智能拆零机智能拆零机套元-总价无4异型药品调配机异型药品调配机组元-总价无5麻精药品管理柜麻精药品管理柜套元-总价无6处方传送系统处方传送系统套元-总价无7发筐缓存一体机发筐缓存一体机套元-总价无8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套元-总价无9自助取药窗口自助取药窗口个元-总价无10智能药筐智能药筐个元-总价无11住院药房剥药机住院药房剥药机台元-总价无12高清监控高清监控台元-总价无13对讲功能系统对讲功能系统套元-总价无14UPS电源UPS电源套元-总价无15排队叫号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套元-总价无16医用冰箱医用冰箱台元-总价无17门诊发药口桌椅家具(批)门诊发药口桌椅家具(批)批元-总价无18门诊基建改造门诊基建改造套元-总价无-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技术分得分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述办法仍然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则在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厦门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1%。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1583001052506037。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2)其他:【温馨提示:根据《福建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交供应商可在合同签订前,通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申请融资。备注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第8页-1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3)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5)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6)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8)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285814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9)本项目远程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个小时内未能解决的系统及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活动,封存所有开标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9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第10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09页-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编制说明1、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10页-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111页-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编制说明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112页-封面格式(技术商务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第113页-索引一、标的说明一览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注意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第114页-一、标的说明一览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15页-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16页-三、商务条件响应表项目编号:采购包品目号商务条件投标响应是否偏离及说明**-1*……※注意: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117页-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编制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第118页-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自动发药机备案编号:CGXM-2024-350201-01406[2024]00909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4048采购人:厦门市海沧医院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11月第一章投标邀请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自动发药机(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4-350201-01406[2024]009092、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4048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增补内容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厦门市海沧医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区海裕路89号邮编:361026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0592-688840112、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邮编:361004联系人:游毅超联系电话:0592-2297876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9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自动发药机1.005,000,000.00套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自动发药机套元3,9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自动发药机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全自动发药机主机全自动发药机主机台元-总价无2全自动上药系统全自动上药系统台元-总价无3智能拆零机智能拆零机套元-总价无4异型药品调配机异型药品调配机组元-总价无5麻精药品管理柜麻精药品管理柜套元-总价无6处方传送系统处方传送系统套元-总价无7发筐缓存一体机发筐缓存一体机套元-总价无8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大处方高频次用药解决设备套元-总价无9自助取药窗口自助取药窗口个元-总价无10智能药筐智能药筐个元-总价无11住院药房剥药机住院药房剥药机台元-总价无12高清监控高清监控台元-总价无13对讲功能系统对讲功能系统套元-总价无14UPS电源UPS电源套元-总价无15排队叫号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套元-总价无16医用冰箱医用冰箱台元-总价无17门诊发药口桌椅家具(批)门诊发药口桌椅家具(批)批元-总价无18门诊基建改造门诊基建改造套元-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 (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3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技术分得分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前述办法仍然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则在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1%。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2)其他:【温馨提示:根据《福建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交供应商可在合同签订前,通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申请融资。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3)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前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 (5)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6)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 (8)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285814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9)本项目远程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在3个小时内未能解决的系统及网络故障,导致远程开标无法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现场情况中止开标活动,封存所有开标资料,择期重新开标,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动发药机 药房设备及器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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