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招标公告(宁县中医医院2024)
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县中医医院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
,
并于
2024-12-11 09:0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4-0093
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
预算金额:187.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187.8(万元)
采购需求:一包:采购采购冲击波碎石机1套及相关设备
,
预算金额:68万元; 二包:采购膀胱镜1套及相关设备
,
预算金额:58万元; 三包:采购中医经络检测仪1套及相关设备
,
预算金额:61.8万元(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
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庆市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
,
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
;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21
至
2024-11-27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自行下载
。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
;
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
。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2-11 09:00:00
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电子标
,
供应商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
,
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
,
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
,
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
,
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
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
,
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
,
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
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
,
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
,
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
。
(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
,
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
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
。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
。
①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县中医医院
地 址:
宁县新宁镇马莲路9号
联系方式:
0934-6622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1栋1203室
联系方式:
18109340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左旭
电 话:
0934-6622174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 中医院.pdf 招标文件 中医院.pdf 招标文件 中医院.pdf 招标文件 中医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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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XZC2024-0093采购人:宁县中医医院(公章)代理机构: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公告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三、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免费自行获取。(未注册投标人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qysggzyjy.cn)注册;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中医医院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联系方式:0934-662217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934-8236789/181093408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电话:0934-6622174第二章招标公告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公告宁县中医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ZC2024-0093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预算金额:187.8万元最高限价:187.8万元采购需求:一包:采购采购冲击波碎石机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68万元;二包:采购膀胱镜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58万元;三包:采购中医经络检测仪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61.8万元;(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庆市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3.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自行下载。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1)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2)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中医医院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联系方式:0934-662217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934-8236789/181093408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电话:0934-6622174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项目编号:NXZC2024-0093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县中医医院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方式:0934-6622174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高飞联系方式:0934-8236789/18109340850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4资金来源:高质量发展项目配套资金及事业单位财政收入。项目预算金额:187.8万元最高限价:187.8(万元)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语言:中文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专利费、零备件和专用工具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费、保管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验收费等全部费用。9(2)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10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供应商如未办理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负责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评标专家组成人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交易中心专家库专家随机抽取的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网上自主投标,投标人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4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前一日至招标资格审查结束之间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3)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4)查询结果:以招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14(6)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5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节能、环保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占用资金比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总分值相应比例10%的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说明占用资金比例,否则不予以加分)2.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监狱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证明材料。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必须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证明文件。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供货安装运行后付合同货款的60%,设备稳定运行三个月并通过验收后付合同货款的37%,剩余3%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17招标代理服务费:先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列明使用节能产品的要求。六、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执行期内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七、节能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八、节能清单公示、调整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8月10日附件五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附件六庆阳财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交易中心、各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庆市财采[2024]10号)要求,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准入管理,对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承诺方式代替资格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承诺+信用”准入管理适用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1-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法定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二、承诺对象参加庆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承诺形式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四、承诺内容(一)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要求。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若包含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若包含项目经理参与合同履行);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三)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详见附件),并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作为附件内容提供给供应商知晓承诺内容,以便供应商就上述证明材料作出承诺。供应商作出承诺的同时,应知悉违反承诺事项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项目对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标识。五、承诺责任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内容及提供的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六、信用承诺监管为进一步保障“承诺+信用”准入管理规范运行,推动信-3-用数据共享应用,预防失信供应商违规提交承诺函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前,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对拟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开展信用甄别。经调查核验,供应商作出虚假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请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交易中心、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真遵照落实。附件: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版)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1月1日-4-附件: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5-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6-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一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XZC2024-0093采购人:宁县中医医院(公章)代理机构: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公告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三、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免费自行获取。(未注册投标人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qysggzyjy.cn)注册;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中医医院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联系方式:0934-662217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934-8236789/181093408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电话:0934-6622174第二章招标公告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公告宁县中医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ZC2024-0093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预算金额:187.8万元最高限价:187.8万元采购需求:一包:采购采购冲击波碎石机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68万元;二包:采购膀胱镜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58万元;三包:采购中医经络检测仪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61.8万元;(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庆市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3.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自行下载。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1)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2)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中医医院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联系方式:0934-662217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934-8236789/181093408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电话:0934-6622174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项目编号:NXZC2024-0093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县中医医院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方式:0934-6622174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高飞联系方式:0934-8236789/18109340850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4资金来源:高质量发展项目配套资金及事业单位财政收入。项目预算金额:187.8万元最高限价:187.8(万元)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语言:中文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专利费、零备件和专用工具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费、保管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验收费等全部费用。9(2)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10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供应商如未办理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负责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评标专家组成人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交易中心专家库专家随机抽取的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网上自主投标,投标人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4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前一日至招标资格审查结束之间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3)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4)查询结果:以招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14(6)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5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节能、环保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占用资金比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总分值相应比例10%的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说明占用资金比例,否则不予以加分)2.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监狱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证明材料。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必须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证明文件。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供货安装运行后付合同货款的60%,设备稳定运行三个月并通过验收后付合同货款的37%,剩余3%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17招标代理服务费:先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列明使用节能产品的要求。六、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执行期内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七、节能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八、节能清单公示、调整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8月10日附件五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附件六庆阳财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交易中心、各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庆市财采[2024]10号)要求,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准入管理,对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承诺方式代替资格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承诺+信用”准入管理适用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1-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法定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二、承诺对象参加庆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承诺形式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四、承诺内容(一)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要求。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若包含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若包含项目经理参与合同履行);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三)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详见附件),并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作为附件内容提供给供应商知晓承诺内容,以便供应商就上述证明材料作出承诺。供应商作出承诺的同时,应知悉违反承诺事项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项目对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标识。五、承诺责任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内容及提供的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六、信用承诺监管为进一步保障“承诺+信用”准入管理规范运行,推动信-3-用数据共享应用,预防失信供应商违规提交承诺函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前,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对拟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开展信用甄别。经调查核验,供应商作出虚假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请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交易中心、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真遵照落实。附件: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版)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1月1日-4-附件: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5-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6-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一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XZC2024-0093采购人:宁县中医医院(公章)代理机构: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公告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三、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免费自行获取。(未注册投标人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qysggzyjy.cn)注册;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中医医院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联系方式:0934-662217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934-8236789/181093408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电话:0934-6622174第二章招标公告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公告宁县中医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ZC2024-0093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预算金额:187.8万元最高限价:187.8万元采购需求:一包:采购采购冲击波碎石机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68万元;二包:采购膀胱镜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58万元;三包:采购中医经络检测仪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61.8万元;(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庆市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3.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自行下载。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1)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2)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中医医院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联系方式:0934-662217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934-8236789/181093408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电话:0934-6622174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项目编号:NXZC2024-0093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县中医医院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方式:0934-6622174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高飞联系方式:0934-8236789/18109340850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4资金来源:高质量发展项目配套资金及事业单位财政收入。项目预算金额:187.8万元最高限价:187.8(万元)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语言:中文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专利费、零备件和专用工具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费、保管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验收费等全部费用。9(2)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10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供应商如未办理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负责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评标专家组成人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交易中心专家库专家随机抽取的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网上自主投标,投标人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4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前一日至招标资格审查结束之间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3)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4)查询结果:以招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14(6)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5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节能、环保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占用资金比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总分值相应比例10%的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说明占用资金比例,否则不予以加分)2.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监狱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证明材料。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必须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证明文件。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供货安装运行后付合同货款的60%,设备稳定运行三个月并通过验收后付合同货款的37%,剩余3%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17招标代理服务费:先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列明使用节能产品的要求。六、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执行期内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七、节能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八、节能清单公示、调整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8月10日附件五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附件六庆阳财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交易中心、各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庆市财采[2024]10号)要求,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准入管理,对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承诺方式代替资格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承诺+信用”准入管理适用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1-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法定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二、承诺对象参加庆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承诺形式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四、承诺内容(一)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要求。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若包含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若包含项目经理参与合同履行);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三)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详见附件),并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作为附件内容提供给供应商知晓承诺内容,以便供应商就上述证明材料作出承诺。供应商作出承诺的同时,应知悉违反承诺事项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项目对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标识。五、承诺责任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内容及提供的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六、信用承诺监管为进一步保障“承诺+信用”准入管理规范运行,推动信-3-用数据共享应用,预防失信供应商违规提交承诺函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前,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对拟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开展信用甄别。经调查核验,供应商作出虚假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请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交易中心、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真遵照落实。附件: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版)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1月1日-4-附件: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5-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6-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一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XZC2024-0093采购人:宁县中医医院(公章)代理机构: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公告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三、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免费自行获取。(未注册投标人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qysggzyjy.cn)注册;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中医医院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联系方式:0934-662217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934-8236789/181093408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电话:0934-6622174第二章招标公告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招标公告宁县中医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ZC2024-0093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预算金额:187.8万元最高限价:187.8万元采购需求:一包:采购采购冲击波碎石机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68万元;二包:采购膀胱镜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58万元;三包:采购中医经络检测仪1套及相关设备,预算金额:61.8万元;(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庆市财采【2022】16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3.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自行下载。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1)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2)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中医医院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联系方式:0934-6622174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934-8236789/181093408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电话:0934-6622174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5日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项目项目编号:NXZC2024-0093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县中医医院项目联系人:左旭联系方式:0934-6622174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铭扬天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高飞联系方式:0934-8236789/18109340850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顺化西路东庄文化大院高层B座1203室4资金来源:高质量发展项目配套资金及事业单位财政收入。项目预算金额:187.8万元最高限价:187.8(万元)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语言:中文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专利费、零备件和专用工具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维护保养费、保管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验收费等全部费用。9(2)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10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供应商如未办理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负责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评标专家组成人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交易中心专家库专家随机抽取的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网上自主投标,投标人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4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前一日至招标资格审查结束之间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3)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4)查询结果:以招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14(6)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5政府采购项目的优惠政策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非节能清单内产品不得参与投标,节能、环保产品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占用资金比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总分值相应比例10%的加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说明占用资金比例,否则不予以加分)2.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监狱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证明材料。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必须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证明文件。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供货安装运行后付合同货款的60%,设备稳定运行三个月并通过验收后付合同货款的37%,剩余3%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17招标代理服务费:先采购政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列明使用节能产品的要求。六、相关企业应当保证其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在本期节能清单执行期内稳定供货,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反映。财政部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有关供应商作出暂停列入节能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七、节能清单再次调整的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八、节能清单公示、调整等有关文件及附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8月10日附件五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附件六庆阳财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交易中心、各采购人、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庆市财采[2024]10号)要求,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准入管理,对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承诺方式代替资格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承诺+信用”准入管理适用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1-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法定政府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二、承诺对象参加庆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三、承诺形式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四、承诺内容(一)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作出的承诺应当符合《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要求。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若包含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若包含项目经理参与合同履行);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三)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详见附件),并将《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作为附件内容提供给供应商知晓承诺内容,以便供应商就上述证明材料作出承诺。供应商作出承诺的同时,应知悉违反承诺事项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项目对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标识。五、承诺责任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内容及提供的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六、信用承诺监管为进一步保障“承诺+信用”准入管理规范运行,推动信-3-用数据共享应用,预防失信供应商违规提交承诺函损害采购人合法权益,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前,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公开渠道,对拟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开展信用甄别。经调查核验,供应商作出虚假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请各县(区)财政局、各县(区)交易中心、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真遵照落实。附件: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版)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11月1日-4-附件: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5-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6-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