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招标公告(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4)



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

已由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

1118.99万元,工程概算1118.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50.25万元,建设规模:地面铺装、沥青路面及停车位、登山步道、排水沟、树池、活动平台、瀑布水景、休闲廊架、配套设施等;其中地面铺装面积约821.3平方米,沥青路面及停车位面积约1389平方米,建成车位20个;配套设施为不锈钢垃圾桶、标识牌、警示牌、休闲座椅。建设地点:东辉中路与瓦屿山路东南侧。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景观、绿化、人行桥、排水、房屋改建、安装等。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432388元(不含渣土消纳费10963元(含税);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3施工总工期:

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2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在投

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

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7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12



1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同)。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1日

9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

代理机构:

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温岭市万昌中路

1201号

地址

:

温岭市创业大厦

1

号楼

1002

联系人:

王巧红

联系人:

潘以斌

电话:

0576-80610519

电话:

13505860956

邮箱:

705462559@qq.com

邮箱



2637142788@qq.com

附件:

20241119110148534温岭市瓦屿山城市更新项目施工图纸1112.rar

20241119110230294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投标报价制作工具网址超链接.pdf

20241120105133412招标公告(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pdf

20241120105144209招标文件(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pdf

20241120110107485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标文件(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zip

超链接的网址:http://www.wl.gov.cn/col/col1402202/index.html选择“品茗招投标制作工具”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18.99万元,工程概算1118.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50.25万元,建设规模:地面铺装、沥青路面及停车位、登山步道、排水沟、树池、活动平台、瀑布水景、休闲廊架、配套设施等;其中地面铺装面积约821.3平方米,沥青路面及停车位面积约1389平方米,建成车位20个;配套设施为不锈钢垃圾桶、标识牌、警示牌、休闲座椅。建设地点:东辉中路与瓦屿山路东南侧。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景观、绿化、人行桥、排水、房屋改建、安装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432388元(不含渣土消纳费10963元(含税);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7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8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同)。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7.联系方式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招标人:任公司,公司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1201号地址:,温岭市创业大厦1号楼1002联系人:王巧红,联系人:潘以斌电话:0576-80610519,电话:,13505860956邮箱:705462559@qq.com,邮箱:,2637142788@qq.com2024年11月20日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J249-2.2024-044)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4年11月2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18.99万元,工程概算1118.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950.25万元,建设规模:地面铺装、沥青路面及停车位、登山步道、排水沟、树池、活动平台、瀑布水景、休闲廊架、配套设施等;其中地面铺装面积约821.3平方米,沥青路面及停车位面积约1389平方米,建成车位20个;配套设施为不锈钢垃圾桶、标识牌、警示牌、休闲座椅。建设地点:东辉中路与瓦屿山路东南侧。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景观、绿化、人行桥、排水、房屋改建、安装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432388元(不含渣土消纳费10963元(含税);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7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8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下同)。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温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加密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7.联系方式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招标人:任公司,公司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1201号地址:,温岭市创业大厦1号楼1002联系人:王巧红,联系人:潘以斌电话:0576-80610519,电话:,13505860956邮箱:705462559@qq.com,邮箱:,2637142788@qq.com2024年11月2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温岭市万昌中路1201号联系人:王巧红电话:0576-80610519邮箱:705462559@qq.com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纪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创业大厦1号楼1002项目负责人:潘以斌联系人:潘以斌电话:13505860956邮箱:2637142788@qq.com1.1.4工程名称温岭市瓦屿山西侧城市更新项目工程1.1.5工程建设地点东辉中路与瓦屿山路东南侧1.1.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景观、绿化、人行桥、排水、房屋改建、安装等。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16日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6时3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或者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网上异议”提出。联系方式:13505860956联系人:潘以斌2.2.1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标、资信标、商务标和工程量清单附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通过宁波杰瑞公司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导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后缀名为“.Tdxe”。1、资格标(1)封面;(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承诺书;(6)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联合体协议书(若有);(8)投标保证金;(9)投标承诺书;(10)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自查表;(11)台州市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自查表;(1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若有)。备注:(1)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直辖市相应平台均未能查询到的作无效标处理。2、资信标(1)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3、商务标(1)封面;(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投标报价;(5)编制说明;(6)投标报价费用表;(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项)(若有)。以上商务标中的“投标报价”、“编制说明”、“投标报价费用表”必须从“温岭商务标投标”软件中以PDF格式导出,带有水印码,且与工程量清单附件的电子文件中的水印码一致,水印码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无效。4、工程量清单附件工程量清单附件,必须从“温岭商务标投标”中导出,后缀名为“.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2)编制说明;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报价费用表;(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5)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6)综合单价计算表(分部分项);(7)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分部分项);(8)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11)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技术措施);(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3)暂列金额明细表;(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6)主要工日一览表;(17)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8)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元)=7336178元,最高投标限价计算精度保留至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2.招标控制价:8443351元(其中:暂列金额2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86500元,渣土消纳费10963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有关要求;2.投标报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转账(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1)交纳要求(转账):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号:313345400028)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6:00时整(投标3.4.1投标保证金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须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在2024年12月10日16:00前提交,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必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纸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2024年12月10日16:00前选择“其他方式”绑定本项目,且保函(保单)的出具日期必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险保单(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递交至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四楼开标厅(二)。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中有效期(保险期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9个月(或者270日)。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1)账号根据不同项目由系统随机生成(即虚拟子账号),此账号只能在本项目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交纳保证金,将会导致投标无效。(2)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尽量提前交纳。(3)投标人转账账号必须是企业基本账户,且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登记,否则系统将无法识别,将会导致投标无效。(4)支付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费用,须一函一付。采用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电子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则支付保函(或保单)费用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否则系统将无法识别,将会导致投标无效(通过浙江省数字保函平台办理的除外);采用纸质银行保函(或纸质投标保证保险或纸质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的,另须通过“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平台”,上传企业基本账户支付本保函(保单)费用的转账凭证的PDF格式文档。(5)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的,保函(或保单)中的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受益人)等信息须与本项目相对应,否则将会导致投标无效(通过浙江省数字保函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除外,以解密后保函或保单中内容为准)。(6)银行(保险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收到招标人出具的《索赔通知书》后,应遵循“见索即付”的原则,按照保函(保单)约定,在10日内足额赔付。书面索赔通知书应满足以下要求:1)索赔资料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保单)的有效期(保险期间)内;2)载明理赔的金额;3)载明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投标人责任的情形。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未验收证明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向贵单位提交竣工报告。但非我承包人原因至今已超过120天未进行该项目的竣工验收。特申请同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名字)承接其他项目。特此报告。承包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承包人向原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报告至今已超过120天。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注: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已经竣工验收的,本《证明》不得使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____________(原建设单位):我公司承接的____________(原工程项目名称)于___年___月___日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该工程和人员信息为在建状态。特此证明。承包人(盖章)___年___月___日原建设单位意见:原建设单位(盖章)___年___月___日原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情况属实。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年___月___日注:1.本《证明》仅用于在承接新项目时原承接的项目在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在建状态且已经竣工验收的,其他情形不得使用本《证明》。2.需附上原工程项目包含所有单位工程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未全部附上的,此《证明》无效。施工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资信标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封面2.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经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网站(http://tzjzy.jsj.zjtz.gov.cn/)省信用评价公示公布系统公布栏发布的评审结果,我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以及省信用评价总分如下:信用评价等级省信用评价总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施工投标文件(封面)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封面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投标报价5.编制说明6.投标报价费用表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项)(若有)以上“投标报价”、“编制说明”、“投标报价费用表”格式以“温岭商务标投标”制作工具中导出的为准。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方的招标编号为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个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5.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交付全部合同工程。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年月日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保修期:15.4.1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附代理人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更新项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