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自定装备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招标公告(宜川县司法局2024)



[交易公告]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HL-2024-043.1B1
项目名称: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189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90,000.00
1,890,0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1,89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提供近一年(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近一年(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6、《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电子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同时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解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川县司法局
地址:宜川县环城东路4号
联系方式:1590922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铧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七里铺北龙大厦办公七楼
联系方式:13909112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海龙
电话:15191147210
延安铧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磋商文件--043.pdf
附件: 采购清单.pdf
附件: 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19.pdf

1 采购公告

2 变更公告

3 结果公告

4 废标/终止公告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YAHL-2024-043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采购人:宜川县司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延安铧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第四章评审办法前附表及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技术要求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AHL-2024-043.1B1项目名称: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9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包预算金额:1,890,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8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18900001(项)详见采购文件1,890,000.001,89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第1页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提供近一年(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近一年(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第2页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第3页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6、《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电子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同时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解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川县司法局地址:宜川县环城东路4号联系方式:159092297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延安铧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七里铺北龙大厦办公七楼联系方式:139091121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海龙电话:15191147210延安铧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宜川县司法局地址:宜川县环城东路4号联系人:张涛联系方式:15909229791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铧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七里铺北龙大厦办公七楼联系人:马海龙电话:151911472101.1.4项目名称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1.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3项目预算1,890,000.00元1.3.1磋商内容采购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服务周期接到采购人通知30天内完成供货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3.4质保期一年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函;5)、提供近一年(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近一年(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应当在知道或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提出的质疑均为无效,不予受理。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文件后24小时内1.10.4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1月19日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下载磋商文件。2.1.1磋商文件的组成(1)磋商公告;2.1.1磋商文件的组成(2)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4)评审办法前附表及评审办法;(5)合同(拟签订文本);(6)技术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收到相应文件后24小时内2.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2.4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当日内完成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文件当日内完成3.3.1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会议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3.4.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20000.00元整(贰万元整)备注:YAHL-2024-04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银行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由公司账户(磋商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缴纳到下列账户:单位名称:延安铧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账号:610501689900000008313.5.3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指定页面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5.4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要求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项目响应文件应在“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若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系统;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资格证明文件壹份。注: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须留档保存,纸质投标可接受邮寄(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开标结束后三日内邮寄到:地址:陕西省延安市七里铺北龙大厦办公七楼;收件人:曹国东13309110820。3.5.4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交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3份;文件命名要求: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电子版、投标单位名称”等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响应文件,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3.5.5密封、装订要求1.采购人名称:。2.标注“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资格证明文件”、字样,所有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供应商:(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第8页四、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生产厂家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印鉴)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表格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第68页五、偏离表5.1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响应条款谈判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服务周期服务周期:接到采购人通知30天内完成供货。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质保期一年3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包括:具体采购内容,包含货物装卸,运输,操作培训等全部费用。4供货方案严格落实供货方案5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商议确定6质量保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注:如有漏报、瞒报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性能指标等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日期:第69页5.2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响应条款响应文件技术参数需求响应文件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说明12345678910.........注:1、如有漏报、瞒报、负偏离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性能指标等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不得直接将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指标要求完全复制作为响应文件响应内容;3、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每项采购内容的技术偏离情况都必须体现在此技术偏离表中。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70页六、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磋商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地址:邮编:电话: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印鉴)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71页七、响应方案技术部分响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实施方案1、安装与技术措施2、项目保证措施3、安全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4、质量保证措施方案5、培训方案二、售后服务按磋商文件评审办法相应要求,无固定格式,供应商自拟。第72页商务部分响应内容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按磋商文件评审办法相应要求,无固定格式,供应商自拟。第73页八、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第74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第75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是/否)---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第76页监狱企业证明函(是/否)-----公司: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第77页采购清单采购单位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宜川县司法局备案函号ZCSP-宜川县-2024-00130ZCSP-宜川县-2024-00130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财政拨款财政拨款财政拨款¥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0.00其他财政资金其他财政资金其他财政资金¥1,890,000.00保障性资金¥0.00¥0.00序号品名采购标的采购标的单价数量单位单位总价总价技术参数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189000018900001,890,000.001项项1,890,000.001,890,000.00信息化平台建设,详见清单2345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AHL-2024-043.1B1项目名称: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9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合同包预算金额:1,8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18900001(项)详见采购文件1,890,000.001,890,000.00合同包最高限价:1,890,000.00元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30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宜川县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二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提供近一年(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近一年(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6、《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电子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同时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解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川县司法局地址:宜川县环城东路4号联系方式:159092297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延安铧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七里铺北龙大厦办公七楼联系方式:139091121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海龙电话:15191147210延安铧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法自定装备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