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展陈提升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



项目概况 南唐二陵史料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 JSZC-320115-FHGL-C2024-003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3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FHGL-C2024-0033
项目名称:南唐二陵史料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58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南唐二陵史料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2-0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2.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1)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宁区胜太路18号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25-51191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文靖西路108号中前社区院内西楼三楼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3301598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13301598252

JSZC-320115-FHGL-C2024-0033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5-FHGL-C2024-0033项目名称:南唐二陵史料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4★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15第四章评分标准18第五章合同18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南唐二陵史料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FHGL-C2024-0033项目名称:南唐二陵史料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5.8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258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南唐二陵史料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2.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6.(1)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无需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方可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3)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18号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025-511919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文靖西路108号中前社区院内西楼三楼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133015982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工电话:13301598252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115-FHGL-C2024-00332项目名称南唐二陵史料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3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文靖西路108号中前社区院内西楼三楼5磋商文件获取方法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免费下载。6项目采购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伍万捌仟元(¥1258000元),超过此限价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处理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8服务期限30日历天9磋商有效期磋商之日起90天10递交信息时间2024年12月3日14:0010递交信息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1磋商 信息时间2024年12月3日14:0011磋商 信息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2联系 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12联系 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01598252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详磋商文件第三章。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招标代理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执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如有)按苏价服(2014)383号执行,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付发生费用计取。以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无论是否将该费用在报价中列明,均视为已含在总价中。5、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5.1集中现场答疑/勘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2义务5.2.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提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5.2.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5.2.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性文件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5.2.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3注意事项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5.3.2验收标准5.3.2.1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作无效磋商处理。5.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5.4.1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5.4.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5.4.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5.4.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电子响应文件一并递交。5.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6、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供应商应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5信用承诺形式: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以原件盖章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格式见附件)。6.6信用承诺应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盖章扫描件形式的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加盖电子公章)7.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7.3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磋商报价表、分项报价表;(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注:本表打印时间必须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5)★第一章磋商邀请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磋商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4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磋商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①★技术条款偏离表;②服务方案;③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磋商货物及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磋商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方的最终磋商报价中。(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磋商报价表》、《磋商分项报价表》中注明。(4)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一切费用,相应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费用;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服务内容工作所涉及到的技术等相关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5)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9、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提交9.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4.3.3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送达的。10.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0.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0.2响应文件的修改(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0.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0、诚实信用1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0.2供应商不得以向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磋商1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1.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1磋商组织11.1在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平台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2磋商程序12.1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1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提供最终报价的方式:所有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完最终报价表后签章并提交。12.3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12.4评审过程中的澄清12.4.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全部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1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12.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将被拒绝。1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加盖电子公章的;(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5)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7)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ip地址、MAC地址、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标识码一致的;1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在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3、评审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磋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磋商方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4、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15.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委员会根据全体磋商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磋商报告或由苏采云系统签章生成的磋商报告。16.成交通知书16.1(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前述6.6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并确认其磋商响应已被接受。16.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6.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16.4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6.5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不退回。17、签订合同1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7.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7.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参加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7.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质疑和投诉18、质疑18.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单位。18.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18.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8.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8.6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9.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0、诚实信用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标纪律,扰乱磋商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南唐二陵史料陈列馆展陈提升服务2.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祖堂社区3.项目概况:南唐二陵位于江宁区秣陵街道祖堂社区,南唐二陵为南唐烈祖李昪的钦陵和中主李璟的顺陵,两陵并列相距约50米,规模形制相仿,均为仿木结构多室砖石建筑,1988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5.供应商需实地勘察,响应文件中需出详细的设计方案、展陈形式设计及分项报价表。二、服务要求(针对本项目设置具体的服务要求):根据展陈大纲内容对展馆格局进行布展陈列形式设计,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进行展馆布展陈列施工。(1)设计方案(含设计图纸):1、设计说明文案,包括原展馆格局布展陈列设计的基本构想、调动观众情绪的手法等内容;2、展厅总平面图;3、展厅空间布局的流线、参观路线走向平面图;4、展厅中重要空间(如序厅、陈列要素组合),以及重点陈列项目(场景、参与型装置等)效果图,效果图数量视情况自行确定。(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施工方案的先进性、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及难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处置措施;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先进性、可行性、完善性、合理性及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安排计划的合理性;3、保证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的科学性、可靠性、完善性;4、重点展项展品的施工计划,核心技术处理,特色与亮点;5、对保修期服务承诺方案的可靠性、完善性、相关技术交底、人员培训、故障响应时间等;(3)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勘察现场,充分了解现场位置、环境、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实际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情况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在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后,提出合理的报价,列出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2、报价应包括涉及到的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劳务、材料、设备、制作安装、管理、临时设施、现场安全文明、维护、利润、税金(包含个人所得税)、检测费、代理费、评委费等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其他费用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内。3、服务成果进行专家评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应予以考虑到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4)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改造及布展陈列任务建立项目组成员。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业务开展的需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要骨干保持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撤换。2、供应商中标后应该报送所有参与合同范围内规划工作的人员名单、年龄、学历、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项目中负责的任务,交甲方备案。3、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用户实地情况和要求完成展馆布展陈列工作,否则用户可以拒付款项、单方终止合同等。4、服务成果署名权及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公开展示服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服务成果。服务成果在批准实施前,除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批前公示或采购人可以公开展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服务成果,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5、服务成果进行专家评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三、质量保证:从验收合格交付之日算起,质保期壹年。四、质保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如未按时派人维修,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扣除。五、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设计方案(含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合同款项的30%;(2)中标供应商在完成工程量80%后,付至总合同款项的60%;(3)中标供应商在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及工程审计结束后,根据正式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采购人付至付至审计结算总价款的97%。(4)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起始日期以验收交付日期为准),人为损坏除外,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退还质保金。注:按实结算。采购人配合中标供应商完成工程量签证工作,工程量须经第三方审计,结算按投标单价及最终审计工程量为准,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工作量结算。如最终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即合同价)*110%时,以中标价(即合同价)*110%的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特别说明:1、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疑问,请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与采购人联系。第四章评分标准一、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质量和货物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二、评审评分细则序 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 (2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202.1设计方案(36分)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方案是否全面、合理,项目概况分析、展陈大纲分析、交通流线分析、功能分区分析、文物布点分析、多媒体展项分析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全面合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2分;方案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方案内容混乱、缺乏可操作性、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22.2设计方案(36分)方案效果图:展览总平面图,各单元部分平面图,观众流线图;及各展厅和各个部分、单元的重点亮点效果图,轴测图等(效果图制图中不得夸张与失真地渲染效果)进行综合评分:效果图全面合理、流线清晰、可操作性强、重点亮点突出,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2分;效果图全面、有流线分析、有重点亮点,具有实际可操作性,满足项目需求的8分;方案不全面、内容有缺失、流线混乱、没有重点亮点,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22.3设计方案(36分)施工图编制:根据供应商的施工图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施工图编制合理科学、可操作性强、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2分;施工图全面、具有实际可行性、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施工图编制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23.1施工方案(27分)总体概述方案: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总体设计方案全面合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需求的得9分;方案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内容混乱、缺乏可操作性、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93.2施工方案(27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对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本项进度安排清晰合理,综合措施科学完善、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有瑕疵、综合措施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计划安排及综合措施不合理、不具有可操作性、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3.3施工方案(27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全面合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混乱、缺乏可操作性、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3.4施工方案(27分)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全面合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齐全,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部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混乱、缺乏可操作性、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4业绩 (12分)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展陈案例的,有一个得 3分,最多可得 12分。 (时间及工作内容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125人员(5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得3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5合计100说明:1、评审评分标准涉及的所有材料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汇报,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1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3.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规定(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为准)。7、以上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第五章合同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服务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具体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据项目开展拟定,本文件仅供格式参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最终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如最终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即合同价)*110%时,以中标价(即合同价)*110%的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2、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3、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4、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设计方案(含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合同款项的30%;(2)中标供应商在完成工程量80%后,付至总合同款项的60%;(3)中标供应商在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及工程审计结束后,根据正式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采购人付至付至审计结算总价款的97%。(4)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起始日期以验收交付日期为准).人为损坏除外,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退还质保金。注:按实结算。采购人配合中标供应商完成工程量签证工作,工程量须经第三方审计,结算按投标单价及最终审计工程量为准,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工作量结算。如最终结算价超过中标价(即合同价)*110%时,以中标价(即合同价)*110%的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采购人):(盖章)委托代理人:乙方(供应商):(盖章)委托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日期:第六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电子磋商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磋商(项目名称)报价:总价为:______(大写)人民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磋商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9、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的(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件三、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第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名 称报价(元)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磋商总价(人民币,大写)元磋商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有 无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说明:1、在“磋商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3.请注明是第几轮报价。附件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说明:1、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参与投标的商务响应是否偏离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注:请磋商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一字不漏照抄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磋商处理。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参与投标的技术响应是否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注:请磋商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一字不漏照抄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磋商处理。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服务方案(格式自拟)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汇总表姓 名年 龄证书名称及证书号在本项目拟任职务…项目负责人…其他项目组成员…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按表中人员顺序进行排列。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富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附件十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十五、节能产品认证文件节能产品认证文件(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附件十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附件十七、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八:磋商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陈提升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