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运输服务招标公告(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4)



项目概况 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 JSZC-320923-JSHM-G2024-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2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4-0011
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单价限价为1.5元/公里吨。
采购需求:

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主要是对19个镇区31座中转站【其中:移动压缩式中转站29座,分别为吴滩、合利、罗桥、凤谷、羊寨、北沙、益林(西)、益林、杨集、芦蒲、蒲南、东沟、永兴、陈集、陈集(南)、板湖、板东、陈良、古河、新沟、三灶北、沟墩(东)、金沙湖、硕集、公兴、郭墅、中国馆站、丰收路站、陈良(南);地埋式中转站2座,分别为施庄、城东】垃圾进行二级中转清运,将镇区中转站垃圾统一运输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宁澳洋工业园纬一路88号】内焚烧。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承包方式与结算方法:单价承包、按每个站点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垃圾清运里程数及垃圾运输量计量付费;
单个站点单次垃圾清运服务结算价﹦单个垃圾压缩中转站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里程数×每公里每吨中标运输单价×单次垃圾运输量(吨)。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移动垃圾箱的合理调度及分布,移动垃圾箱的分布、“空载”、维修移动垃圾箱及拖运延误等均包含在投标单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结算。投标人充分考虑踏勘现场和成本核算。
如果新增或减少垃圾压缩中转站,以实际发生的里程及垃圾运输量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后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若决定参加投标的,须持投标人CA在上述时间内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单位地址:阜宁县向阳西路196号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1537113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禾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108室
联系人:徐永
联系电话:19848308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永
电话:19848308411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阜宁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pdf

招标公告-阜宁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pdf

政府采购线上融资告知函.docx

JSZC-320923-JSHM-G2024-0011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4-0011)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专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卫生管采购单位(盖章2024年11月20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G2024-00112.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350万元5.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1.5元/公里·吨。6.采购需求(简介):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主要是对19个镇区31座中转站【其中:移动压缩式中转站29座,分别为吴滩、合利、罗桥、凤谷、羊寨、北沙、益林(西)、益林、杨集、芦蒲、蒲南、东沟、永兴、陈集、陈集(南)板湖、板东、陈良、古河、新沟、三灶北、沟墩(东)、金沙湖、硕集、公兴、郭墅、中国馆站、丰收路站、陈良(南);地埋式中转站2座,分别为施庄、城东】垃圾进行二级中转清运,将镇区中转站垃圾统一运输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宁澳洋工业园纬一路88号】内焚烧。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后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8.承包方式与结算方法:单价承包、按每个站点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垃圾清运里程数及垃圾运输量计量付费;单个站点单次垃圾清运服务结算价=单个垃圾压缩中转站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里程数×每公里每吨中标运输单价×单次垃圾运输量(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移动垃圾箱的合理调度及分布,移动垃圾箱的分布、“空载”维修移动垃圾箱及拖运延误等均包含在投标单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结算。投标人充分考虑踏勘现场和成本核算。如果新增或减少垃圾压缩中转站,以实际发生的里程及垃圾运输量计算。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3.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若决定参加投标的,须持投标人CA在上述时间内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2-129: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地址:阜宁县向阳西路196号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153711320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江苏禾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108室联系人:徐永联系电话:198483084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永电话:19848308411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联系人:王柱电话:0515-699170822024年11月20日附件1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1.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2.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江苏银行“政采贷”业务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附件2阜宁县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阜宁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阜宁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阜宁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阜财购〔2021〕16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我县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是江苏银行,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4-0011采购单位: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禾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1日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4-00112.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350万元5.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1.5元/公里•吨。6.采购需求(简介):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主要是对19个镇区31座中转站【其中:移动压缩式中转站29座,分别为吴滩、合利、罗桥、凤谷、羊寨、北沙、益林(西)、益林、杨集、芦蒲、蒲南、东沟、永兴、陈集、陈集(南)、板湖、板东、陈良、古河、新沟、三灶北、沟墩(东)、金沙湖、硕集、公兴、郭墅、中国馆站、丰收路站、陈良(南);地埋式中转站2座,分别为施庄、城东】垃圾进行二级中转清运,将镇区中转站垃圾统一运输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宁澳洋工业园纬一路88号】内焚烧。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后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8.承包方式与结算方法:单价承包、按每个站点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垃圾清运里程数及垃圾运输量计量付费;单个站点单次垃圾清运服务结算价﹦单个垃圾压缩中转站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里程数×每公里每吨中标运输单价×单次垃圾运输量(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移动垃圾箱的合理调度及分布,移动垃圾箱的分布、“空载”、维修移动垃圾箱及拖运延误等均包含在投标单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结算。投标人充分考虑踏勘现场和成本核算。如果新增或减少垃圾压缩中转站,以实际发生的里程及垃圾运输量计算。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3.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若决定参加投标的,须持投标人CA在上述时间内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12-129: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地址:阜宁县向阳西路196号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153711320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江苏禾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108室联系人:徐永联系电话:198483084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永电话:19848308411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采购科联系人:王柱电话:0515-699170822024年11月2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代理机构将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项目中标单价折算成总价后按总价的0.6%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人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名称:江苏禾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富昌支行;帐号:537876121599。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提供五份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浮动窗口“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附件:阜宁县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阜宁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阜宁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阜宁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阜财购〔2021〕16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我县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是江苏银行,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盐城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4-0011甲方:(买方)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1.2标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1.3标的数量(规模):主要是对19个镇区31座中转站【其中:移动压缩式中转站29座,分别为吴滩、合利、罗桥、凤谷、羊寨、北沙、益林(西)、益林、杨集、芦蒲、蒲南、东沟、永兴、陈集、陈集(南)、板湖、板东、陈良、古河、新沟、三灶北、沟墩(东)、金沙湖、硕集、公兴、郭墅、中国馆站、丰收路站、陈良(南);地埋式中转站2座,分别为施庄、城东】垃圾进行二级中转清运,将镇区中转站垃圾统一运输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宁澳洋工业园纬一路88号】内焚烧。1.4履行时间(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后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5履行地点:涉及阜宁县19个镇区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垃圾清运每公里每吨运输单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公里•吨)。具体合同总额以实际发生的垃圾清运数量和运输里程计算。2.2上述金额是乙方对本次服务采购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上述金额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车辆配置费、上牌费、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安装北斗定位监控系统费用、安装监督控制终端费用(包括硬件和软件等)、垃圾清运车辆的折旧及保养、维修、油料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以及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价款中还包括车辆运输、保险、维修费用,垃圾处理费用,合同期间运输、人员等安全事故、纠纷、矛盾解决费用,人员的劳务、国家规定应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利润,垃圾清运税金、耗材、劳保、利润、各种税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包死价,乙方不得因市场风险因素(如油价上涨)等原因要求调价,本次中标单价甲方一律不予调整。2.4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生活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履约保证金缴纳:6.1.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从乙方的帐户转至下列账户,收款单位名称: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县南城区支行;帐号:932002010058987777,乙方也可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需要办理保函的,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www.jsdzbh.com)在线申请履约保函(保险),也可以自行另行办理。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其受益人为甲方(采购人),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合同的履行期限。6.1.2依据盐财购〔2021〕19号文件规定,乙方具有AA评级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信用等级的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管理部门备案并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或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需向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和加盖乙方公章的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复印件),履约保证金将减按叁拾万元缴纳。6.1.3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担保,如果乙方没有及时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可作为甲方损失的弥补,不予退还,不足部分,另行赔偿。如果乙方承担了相关责任,则甲方应在合同责任解除后退还全部的履约保证金。6.2履约保证金退还:6.2.1乙方在本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并经甲方同意后,即可到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延期退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6.2.2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6.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6.4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8.1.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当年合同价款的30%给乙方作为预付款;8.1.2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首月10日前付前季度全部垃圾清运费用。8.2承包方式与结算方法:单价承包、按每个站点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垃圾清运里程数及垃圾运输量计量付费;单个站点单次垃圾清运服务结算价﹦单个垃圾压缩中转站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里程数×每公里每吨中标运输单价×单次垃圾运输量(吨)。注:清运垃圾时只按清运垃圾实际产生的运输里程数(指每个垃圾压缩中转站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里程数)以及垃圾运输量计算。乙方要充分考虑移动垃圾箱的合理调度及分布,移动垃圾箱的分布、“空载”、维修移动垃圾箱及拖运延误等均包含在投标单价中,甲方不另行结算。如果新增或减少垃圾压缩中转站,以实际发生的里程及垃圾运输量计算。注:①合同执行预付款的,在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乙方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银行保函和保险公司保险单受益人为采购人。②乙方也可以放弃预付款,如放弃预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放弃预付款的声明函。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人员配备要求10.1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间垃圾运输的管理、对接、协调处理,以及工作任务的安排等,需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10.2项目安全管理人员1名,常驻服务于本项目,须定期对项目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至少每月1次,采购人不定期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和培训台账记录将作为考核内容。10.3驾驶员要求:10.3.1驾驶人员身体健康,数量须与拟投入车辆数量一致,必须满足“一人一车”,即驾驶人员不得少于10人。10.3.2驾驶员应具备符合准驾车型的有效证件,保证安全、文明驾驶,进站、装载、运输、倾倒等作业保证文明有序。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携带驾驶证件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北斗定位监管速度,超速将予以处罚)、病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在转运过程中应保持车辆号牌清晰,不得遮挡公司编号及车辆号牌;自觉接受媒体及社会的监督。10.3.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垃圾清运职责,听从区环卫处工作安排和垃圾调度,严格按照环卫处制订的调度方案调运生活垃圾,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处理应急、突击任务,确保城市无积存生活垃圾。10.3.4驾驶员必须按照各站点的作息时间,提前到达转运站,并做好出车前的各类检查。当天运输作业完毕,必须将车辆和压缩箱冲洗干净。10.3.5驾驶员在运输作业时,应统一着工作装。10.4乙方必须与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为之配备工作所须的安全装备,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十一、双方权利和责任11.1甲方权利和责任(1)甲方在协议期内,负责收集阜宁县境内19个镇区31座中转站【其中:移动压缩式中转站29座,分别为吴滩、合利、罗桥、凤谷、羊寨、北沙、益林(西)、益林、杨集、芦蒲、蒲南、东沟、永兴、陈集、陈集(南)、板湖、板东、陈良、古河、新沟、三灶北、沟墩(东)、金沙湖、硕集、公兴、郭墅、中国馆站、丰收路站、陈良(南);地埋式中转站2座,分别为施庄、城东】垃圾压缩中转站内,以方便乙方清运。(2)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确认乙方每天清运垃圾车次及垃圾运输量,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3)甲方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临时增加车辆,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11.2乙方权利和责任(1)本次招标采购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乙方提供不少于10辆25吨及以上自卸式勾臂垃圾转运车。(2)乙方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服务项目的所有车辆(10辆25吨及以上自卸式勾臂垃圾转运车),可以为产权自有,也可以租赁。但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每辆车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且安装好北斗监控系统,并在采购人处安装监督控制终端(其硬件、软件安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其费用包含在乙方投标报价(垃圾清运每公里每吨运输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3)乙方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配套车辆并做好相关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为车辆安装好北斗定位监控系统和行驶、装卸记录仪,上牌,缴纳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每辆车不少于150万元),乙方须有实时监控平台,并向环卫部门提供共享系统及平台,在甲方处安装监督控制终端(其硬件、软件安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4)乙方提供的配套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符合进入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运输作业要求,同时配备的所有车辆均需上牌、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并缴纳相关保险。车辆需在交通管理部门上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每辆车不少于150万元)、不计免赔险等。(5)乙方负责每日清理甲方已经收集集中在垃圾中转站的全部垃圾并清运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并做到车走场清,确保中转站内的清洁卫生。(6)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运输、保险、维修费用,垃圾处理费用,合同期间运输、人员等安全事故、纠纷、矛盾解决费用,人员的劳务、国家规定应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利润,税金等)由乙方承担。(7)乙方每日固定清运时间,冬春季为:上午7:00-8:00;夏秋季为:上午6:00-7:00,下午19:00-20:00。如遇特殊情况,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8)乙方自行安排负责每日清运的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单个中转站垃圾量不足除外)。(9)承运车辆的车厢须全封闭,并与设备相配套。垃圾清运过程中需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10)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11)乙方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涉和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12)若因乙方问题造成对甲方的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甲方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及时正确处理、解决。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清洁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爱卫会、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之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服务期间,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服务不到位,推迟或不及时清运垃圾,采购人接到乡镇投诉,经采购人核实,情况属实的,有一次罚款2000元,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在结算款中扣除相应的罚款数额。(13)乙方派往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须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14)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甲方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15)乙方提供的所有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16)中转站的整理、保洁、内部台账资料等乙方需协助甲方及时完成。其中垃圾清运记录需真实有效并交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签字确认。(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的,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18)乙方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垃圾清运服务工作。(19)垃圾清运过程中不得出现冒、洒、滴、漏垃圾,污染街面、市容等现象。(20)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不得出现在中转站等车清运垃圾的情况。(21)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范围内将所有车辆配备到位,如未配备到位,每缺少一辆每天罚款5000元,罚款次数最多不超过5次(即5天)。当天罚款金额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罚款缴纳到甲方指定账户,规定时间未缴纳到位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财政监管部门。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22)合同签订后的30日历天内,乙方应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及时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甲方不定时抽查,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20000元,累计罚款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当天罚款金额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罚款缴纳到甲方指定账户,规定时间未缴纳到位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财政监管部门。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十二、违约责任12.1合同双方任何-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的违约金。12.2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12.3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12.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3、其他要求13.12.5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其它等原因造成本项目的工作量不足的,乙方需无条件服从,乙方自行承担其一切风险,与甲方无关;若工作量增加的具体费用根据合同单价另行测算。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其它等原因(如新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等)造成垃圾清运路线改变的,乙方需无条件服从,乙方自行承担其一切风险,与甲方无关;垃圾清运里程数将根据实际清运路线另行测算,结算价按本合同垃圾清运每公里每吨运输单价执行。13.2垃圾清运服务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停止本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如确需停止本项目垃圾清运服务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停止清运;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擅自停止本项目垃圾清运服务的,甲方将拒付所有垃圾清运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13.3乙方除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为驾驶员等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并缴纳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13.4乙方对于在合同执行期间,其它乡镇有垃圾清运任务的,乙方无条件服从,垃圾清运标准按本合同条款执行。13.5乙方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必须运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服务期间,甲方将进行抽查,如发现一处、多处或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乱倒现象的,每次罚款3000元;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13.6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单方中止清运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尾款,同时乙方每拖延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整作为违约金。13.7乙方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服务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督促乙方在当日内处理,逾期未能妥当处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减乙方当期的垃圾清运服务费用1%/次-3%/次。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6.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存档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经营地址:经营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属性: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2、采购需求(简介):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主要是对19个镇区31座中转站【其中:移动压缩式中转站29座,分别为吴滩、合利、罗桥、凤谷、羊寨、北沙、益林(西)、益林、杨集、芦蒲、蒲南、东沟、永兴、陈集、陈集(南)、板湖、板东、陈良、古河、新沟、三灶北、沟墩(东)、金沙湖、硕集、公兴、郭墅、中国馆站、丰收路站、陈良(南);地埋式中转站2座,分别为施庄、城东】垃圾进行二级中转清运,将镇区中转站垃圾统一运输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宁澳洋工业园纬一路88号】内焚烧。3、标段划分:阜宁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本次采购共分一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签订合同后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5、承包方式与结算方法:单价承包、按每个站点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垃圾清运里程数及垃圾运输量计量付费;单个站点单次垃圾清运服务结算价﹦单个垃圾压缩中转站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里程数×每公里每吨中标运输单价×单次垃圾运输量(吨)。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移动垃圾箱的合理调度及分布,移动垃圾箱的分布、“空载”、维修移动垃圾箱及拖运延误等均包含在投标单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结算。投标人充分考虑踏勘现场和成本核算。如果新增或减少垃圾压缩中转站,以实际发生的里程及垃圾运输量计算。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  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运输线路(一)清运线路和里程1、清运线路:阜宁县境内19个镇区31座中转站【其中:移动压缩式中转站29座,分别为吴滩、合利、罗桥、凤谷、羊寨、北沙、益林(西)、益林、杨集、芦蒲、蒲南、东沟、永兴、陈集、陈集(南)、板湖、板东、陈良、古河、新沟、三灶北、沟墩(东)、金沙湖、硕集、公兴、郭墅、中国馆站、丰收路站、陈良(南);地埋式中转站2座,分别为施庄、城东】垃圾进行二级中转清运,将镇区中转站垃圾统一运输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阜宁澳洋工业园纬一路88号】内焚烧。31座垃圾中转站至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里程(1)移动压缩式中转站29座序号运输起点终点里程/每趟(km)备注  1吴滩电厂27.32合利电厂26.53罗桥电厂40.74凤谷电厂535羊寨电厂8.56北沙电厂13.97益林(西)电厂378益林 电厂34.69杨集电厂38.310芦蒲电厂19.211蒲南电厂24.112东沟电厂27.713永兴电厂32.614陈集电厂8.215陈集南电厂10.916板湖电厂29.217板东电厂22.518陈良电厂23.819古河电厂4020新沟电厂11.621三灶北电厂16.322沟墩东电厂37.523金沙湖电厂2024硕集电厂23.425公兴电厂38.126郭墅电厂9.927中国馆站电厂2728丰收路站电厂2429陈良南电厂25.7(2)地埋式中转站2座1施庄电厂28.52城东电厂18.1上述(1)+(2)里程总合计798.1若采购人对垃圾清运规模进行调整或相关镇区新建垃圾中转站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结算价按本次中标的垃圾清运单价执行,垃圾清运里程数另行测算。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其它等原因(如新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等)造成垃圾清运路线改变的,垃圾清运里程数将根据实际清运路线另行测算,结算价按本次中标的垃圾清运单价执行。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包死价,中标人不得因市场风险因素(如油价上涨)等原因要求调价,本次中标单价采购人一律不予调整。三、项目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投标(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高质量完成垃圾运输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监督考核。2、投标(中标)人必须依法规范用工,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符合条件的须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正常用工的月工资应不低于阜宁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用支付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3、投标(中标)人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必须保证所有参与服务的操作人员及车辆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对项目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二)具体服务要求:1、投标(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2、投标(中标)人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安全生产等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办理相关安全保险,并承担所有作业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3、投标(中标)人应为项目工作人员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4、作业服务期间内驾驶员及作业车辆发生变动须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报告采购人。5、项目服务期内,投标(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采购人召开的项目工作会议。6、当遇检修停运、突发事件、上级检查、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期间,应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配合采购人保证垃圾及时清运。(三)人员及服务内容具体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间垃圾运输的管理、对接、协调处理,以及工作任务的安排等,需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2、项目安全管理人员1名,常驻服务于本项目,须定期对项目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至少每月1次,采购人不定期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和培训台账记录将作为考核内容。3、驾驶员要求:3.1驾驶人员身体健康,数量须与拟投入车辆数量一致,必须满足“一人一车”,即驾驶人员不得少于10人。3.2驾驶员应具备符合准驾车型的有效证件,保证安全、文明驾驶,进站、装载、运输、倾倒等作业保证文明有序。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携带驾驶证件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北斗定位监管速度,超速将予以处罚)、病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在转运过程中应保持车辆号牌清晰,不得遮挡公司编号及车辆号牌;自觉接受媒体及社会的监督。3.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垃圾清运职责,听从区环卫处工作安排和垃圾调度,严格按照环卫处制订的调度方案调运生活垃圾,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处理应急、突击任务,确保城市无积存生活垃圾。3.4驾驶员必须按照各站点的作息时间,提前到达转运站,并做好出车前的各类检查。当天运输作业完毕,必须将车辆和压缩箱冲洗干净。3.5驾驶员在运输作业时,应统一着工作装。4、中标单位必须与本项目服务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安全教育、为之配备工作所须的安全装备,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四)车辆配置要求:◆1、投入设备(车辆)要求1.1本次招标采购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中标供应商提供不少于10辆25吨及以上自卸式勾臂垃圾转运车。1.2投标供应商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服务项目的所有车辆(10辆25吨及以上自卸式勾臂垃圾转运车),可以为产权自有,也可以租赁。但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每辆车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且安装好北斗定位监控系统和行驶、装卸记录仪,中标供应商须有实时监控平台,并向环卫部门提供共享系统及平台,并在采购人处安装监督控制终端(其硬件、软件安装费用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配套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符合进入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运输作业要求,同时配备的所有车辆均需上牌、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并缴纳相关保险。2、车辆外观要求:中标供应商配备的垃圾转运车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车辆涂装(其标志,按中标供应商自己的标志设定),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3、所有车辆必须在交通管理部门上牌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每辆车不少于150万元)、不计免赔险等。4、安全管理。中标供应商负责其自身及所用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确保所有作业车辆、人员证照齐全,承包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承包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作业意外伤害事故、违法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负,均与采购人无关。5、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范围内将所有车辆配备到位,如未配备到位,每缺少一辆每天罚款5000元,罚款次数最多不超过5次(即5天)。当天罚款金额必须在24小时之内将罚款缴纳到甲方指定账户,规定时间未缴纳到位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财政监管部门。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五)其他服务要求:1、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其它等原因造成本项目的工作量不足的,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一切风险,与采购人无关;若工作量增加的具体费用根据本次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单价另行测算。若因政府政策、规划调整、其它等原因(如新建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等)造成垃圾清运路线改变的,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服从,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一切风险,与采购人无关;垃圾清运里程数将根据实际清运路线另行测算,结算价按本次中标的垃圾清运单价执行。2、垃圾清运服务过程中,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停止本项目垃圾清运服务,如确需停止本项目垃圾清运服务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停止清运;若中标(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擅自停止本项目垃圾清运服务的,采购人将拒付所有垃圾清运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3、投标(中标)供应商的用工(包括管理人员、驾驶员、环卫作业人员等)必须符合国家用工的相关规定,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保基金,另外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所有用工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同时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必须满足“一人一车”,即驾驶人员不得少于10人。4、服务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有不服从采购单位管理或有违规违约行为且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5、供应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如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资源管理、环境目标和计划、制定和实施人员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等;四、若中标供应商在运营服务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被解除服务合同:1、将承包的垃圾清运服务转包他人;2、出现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五、其它要求: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工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2、中标供应商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服务项目的所有车辆,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每辆车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且安装好北斗定位监控系统,并在采购人处安装监督控制终端(其硬件、软件安装费用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中标供应商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运输、保险、维修保养费用,垃圾处理费用,合同期间运输、人员等安全事故、纠纷、矛盾解决费用,人员的劳务、国家规定应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利润,垃圾清运税金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服务期间,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服务不到位,推迟或不及时清运垃圾,采购人接到乡镇投诉,经采购人核实,情况属实的,有一次罚款2000元,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在结算款中扣除相应的罚款数额。5、中标供应商出现安全事故的,需自行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6、中标供应商自行安排负责每日清运的清运车辆,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单个中转站垃圾量不足除外)。7、中标供应商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8、中标供应商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中标供应商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干涉和处罚,相关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解决。9、若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过错,导致采购人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中标供应商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10、中标供应商须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配,各个中转车的垃圾量一旦满足单趟装运标准,需及时按排运输,不得出现在中转站等车清运垃圾的情况。11、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垃圾清运服务工作。12、垃圾清运过程中不得了出现冒、洒、滴、漏垃圾,污染街面、市容等现象。六、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1、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垃圾清运承包期间劳务、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事故赔偿及所需全部费用的市场风险系数,并计入单价。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服务项目工作所需的车辆配置费、上牌费、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北斗定位监控系统费用、安装监督控制终端费用(包括硬件和软件等),垃圾清运车辆的折旧及保养、维修、油料费、车辆保险费、年检费以及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车辆运输、保险、维修、租赁费用,垃圾处理费用,合同期间运输、人员等安全事故、纠纷、矛盾解决费用,人员的劳务、国家规定应享受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利润,垃圾清运税金、耗材、劳保、利润、各种税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及在签订经济合同时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2、付款方式按本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七、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款本文件所提出的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重要商务要求,投标人应充分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认定为实质性或重大负偏离。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评审标准一、价格分(10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评审的投标报价是指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二、商务部分(44分)驾驶人员配置5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10位含有B照及以上的驾驶人员,供应商承诺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告质疑期满后的15日历天内全部配备到位的,得5分;供应商未按要求承诺或未提供承诺的得0分。备注:(1)此处人员配备到位是指:具有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员到岗并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向采购人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劳动合同,供采购人核实。若中标人在承诺期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中标人,并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2)供应商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告质疑期满:以中标结果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不包含当天)。 (3)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请投标人慎重承诺。(4)未按要求承诺是指供应商承诺的期限大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二、商务部分(44分)车辆保障 5投标人承诺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服务项目要求的10辆25吨及以上自卸式勾臂垃圾转运车:①供应商承诺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告质疑期满后的7日历天内全部配到位的,得5分; ②供应商承诺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告质疑期满后的10日历天内全部配到位的,得4分;③供应商承诺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告质疑期满后的13日历天内全部配到位的,得3分;④供应商未按要求承诺或未提供承诺的得0分。备注:(1)本次招标采购服务项目要求的所有车辆全部配备到位是指10辆25吨自卸式勾臂垃圾转运车(产权自有或租赁)全部进场,且每辆车都办理好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安装好北斗定位监控系统的。如果供应商中标后在承诺时间内未能配备到位的,从承诺期届满后开始计算,每缺少一辆每天罚款5000元,罚款次数累计不超过5次(即5天),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财政监管部门。(2)供应商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告质疑期满:以中标结果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不包含当天)。(3)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请投标人慎重承诺。(4)未按要求承诺是指供应商承诺的期限大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二、商务部分(44分)管理体系认证 8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需包含垃圾清运服务或跟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相关)的,得2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需包含垃圾清运服务或跟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相关)的,得2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需包含垃圾清运服务或跟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相关)的,得2分;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需包含垃圾清运服务或跟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相关)的,得2分。注:上述1-4项,投标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cx.cnca.cn/)截图证明材料,任缺一项均不得分。二、商务部分(44分)企业荣誉2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获得过县(区)级以及上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奖项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注:投标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获奖发文件彩色扫描件或网上截图。二、商务部分(44分)类似业绩24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担过集中垃圾清运服务或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份得4分,最多得24分;同一项目续签的业绩不重复得分,只计取一次。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业绩合同必须能体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技术部分(46分)项目管理机构5项目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监管网络、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岗位职责、框架机构图等。投标人有完善且切实可行的①项目管理组织机构、②监管网络、③管理人员配备、④岗位职责、⑤且有完整的框架机构图的,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3、技术部分(46分)项目管理制度4项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垃圾运输管理制度、②人员培训制度、③考核制度、④内部监管制度等。制度能激励、监督、自我约束、信息反馈处理、录用、培训、考核及淘汰机制等。制度完善全面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直至扣完4分为止。3、技术部分(46分)项目实施方案6提供针对本项目生活垃圾运输服务的调研及分析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需求说明、行业现状分析、②项目现场踏勘及线路分析规划、③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等方案。方案贴合项目实际需求,详实具体、分析科学合理,且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扣完6分为止。3、技术部分(46分)项目实施方案5垃圾运输服务作业方案及作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垃圾运输服务流程、②垃圾运输前常规检查、③运输安全注意事项、④垃圾清运方案、⑤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及调度管理等。服务作业方案及作业方式科学合理、能够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切实可行、完善全面的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3、技术部分(46分)项目实施方案4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管理细则、④垃圾清运作业质量标准等。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实用性及可行性强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直至扣完4分为止。3、技术部分(46分)项目实施方案3环保及安全文明作业措施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制度、②安全保证和文明作业保证措施、③环境保护措施等。方案详细具体、符合项目需求、合理可行的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直至扣完3分为止。3、技术部分(46分)项目实施方案4人员安全培训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安全管理制度、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③职业健康检查制度、④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方案详细具体、合理可行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直至扣完4分为止。3、技术部分(46分)车辆管理方案3车辆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车辆管理制度、②车辆安全运输管理方案、③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和清洁方案等。方案详细具体、符合项目需求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直至扣完3分为止。3、技术部分(46分)应急保障方案 6垃圾运输过程及设施运行中的应急保障措施、风险分析及控制预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经营期内风险预见分析指标及控制化解预案、②抵御风险办法和措施、③风险控制措施(含客观环境因素方面,人员队伍因素方面,生产事故和责任事件方面,特殊活动安排期间以及监督检查保障方面)。投标人的应急措施全面完善、措施得当、可行性强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扣完6分为止。3、技术部分(46分)智慧环卫服务方案 6智慧环卫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建立数字环卫管理信息系统;②应用无线网络技术、北斗定位系统及视频实时监控;③智慧环卫系统智能化管理、需与城管系统联网并行,切实提高监管效果等;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全面完善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与本项目无关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1分,直至扣完6分为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设置特定资格要求,则需要提供)七、法人授权书八、投标函九、小微企业声明函十、拟投入机械设备(车辆)的承诺书;十一、拟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的承诺书;十二、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四、开标一览表十五、项目实施方案及其他十六、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六、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923-JSHM-G2024-0011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八、投标函致: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根据贵方的JSZC-320923-JSHM-G2024-0011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的采购编号为JSZC-320923-JSHM-G2024-0011,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如是监狱企业需提供。十、拟投入机械设备(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如我单位中标贵所负责招标的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我单位承诺在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告质疑期满后的日历天内,提供不少于10辆25吨及以上自卸式勾臂垃圾转运车(所有车辆产权自有或租赁),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服务项目,每辆车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且安装好北斗定位监控系统和行驶、装卸记录仪,具有实时监控平台,并向环卫部门提供共享系统及平台,并在采购人处安装监督控制终端(其硬件、软件安装费用等均由我单位承担)。若我单位中标后在承诺时间内未能配备到位的,从承诺期届满后开始计算,每缺少一辆每天罚款5000元,罚款次数累计不超过5次(即5天)。当天罚款金额我单位承诺在24小时之内将罚款缴纳到贵所指定账户,规定时间未缴纳到位的,贵所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财政监管部门。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单位负责赔偿。特此承诺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十一、拟投入本项目驾驶人员的承诺书承诺书阜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我单位参与贵所负责招标的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因本项目服务需要,驾驶员必须满足“一人一车”,即驾驶人员不得少于10人。我单位承诺本项目需要的所有驾驶人员,在我单位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中标公告质疑期满后的日历天内全部配备到位,并与符合要求的驾驶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时向贵所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供贵所核实。若我单位在承诺期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的,贵所将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重新确定中标人,并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特此承诺!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1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4-0011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如有)备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如有)备注1项目负责人必填2安全管理人员必填3驾驶员4……5678910注:1、上述不同岗位人员可以兼任。2、本表格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内容自行编制,如表格不够,可自行拓展。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十三、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服务内容2服务周期3付款方式4投标货币5其他……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十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3-JSHM-G2024-0011分包号:JSZC-320923-JSHM-G2024-0011001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价(小写)阜宁县镇区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详见投标文件 元/公里•吨单价(大写): 元/公里•吨投标人公章(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五、项目实施方案及其他(格式自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和项目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十六、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运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