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防控应急物资 耐酸耐碱泵招标公告(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高新区三级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JSZC-320214-CYZR-G2024-005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CYZR-G2024-0050
项目名称:2024年高新区三级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9.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8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2025年6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6.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
7.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9.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0.承诺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
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3.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
4.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本级)
单位地址:新吴区和风路28号
联系人:林凯
联系电话:0510-80595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南A-34栋
联系人:潘登
联系电话:19850179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登
电话:19850179536
JSZC-320214-CYZR-G2024-0050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新吴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4-CYZR-G2024-0050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高新区三级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3)二.投标人须知-----------------------------------(7)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7)四.合同书(格式文本)---------------------------(34)五.附件-----------------------------------------(38)一.投标邀请函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委托,对2024年高新区三级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2024年高新区三级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214-CYZR-G2024-00503.实施时间:2024年12月-2025年6月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6.质保期:5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项目预算:79.8万元;8.最高限价:79.8万元;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0.采购人: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审核。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注册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中进行CA绑定。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注册登记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四)完成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1.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参与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或可至无锡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苏采云”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线上不见面、电话咨询、传真等方式开展线上答疑服务。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17: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传真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网上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4年12月12日开启解密后半小时。投标及开标地点:网上线上投标。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评标室(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八)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九)其他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联系人:林凯联系电话:0510-8059595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信用代码:91320213MA25JB0GXN联系人:潘登联系电话:19850179536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社区南A-34栋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件地址:99318154@qq.com(十)其他1.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3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4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二.投标人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3.投标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质疑与投诉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递交。2.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3.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3.2质疑函由采购人办理签收手续。3.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长泰国际社区南A-34栋邮编:214000联系人:潘登电话:19850179536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采购人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4、投诉的提起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4.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6)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7)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2.(8)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9)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12)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7、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8、技术文件(内容参照评标办法)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0、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1、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7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七)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须有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费用自理。(八)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7.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未按规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注册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9.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2.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上传形式、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6.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开标、评标:1.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1.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3.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1.8.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十一)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二)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1.8.(3)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8.(4)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1.8.(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在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实质性条款见证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见证部分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条款),见证后的格式条款不得作任何修改。2.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五)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8.(5)(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8.(5)(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5)(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六)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在此基础上打7折计取。2.中标结果公布后三日内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十七)合同融资、履约担保1.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也可通过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项目概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园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通知》《无锡市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高新区三级防控应急物资,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采购标的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共1项,项目名称为2024年高新区三级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需求,最高预算为79.8万元;2、采购物资:详见采购清单。3、实施时间:2024年12月-2025年6月;4、实施地点:无锡市新吴区。(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日历日)内,交货期是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2)交货地点:货物交付、检验、安装使用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中各项质量认证标准,我国对本产品的要求认证可以使用“必须”,其他国家的只能用“产品性能相当于”或不提。(四)付款步骤: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2025年支付合同总额的50%,2026年支付剩余尾款。(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货物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合同中所有的货物均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运往指定场所,不论设备从何处购置、采用何种方式运输,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应自行处理货物质量和数量短缺等问题。包装以保证货物的完好无损为标准。(2)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五年售后保障服务,需有500平方米单独仓储面积用于存放采购的应急物资,场地需自有(提供仓库的房产证)或至少有自2025年起算5年及以上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协议)。(3)成交供应商需成立10人及以上专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具备至少1辆自有或者租赁的运输车辆(5座及以下载人车辆除外)应急情况下响应并到达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的时间在60分钟内。(提供满足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六)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序号物资名称数量技术参数1高扬程耐酸耐碱泵11、电动泵车整机应为厢式结构,由防雨箱和移动式拖车底盘组成,上装与底盘间 应采用防剪切弹性链接,满足复杂地形环境的行驶;2、需预留排烟管道,排烟管道应做防水处理;3、便捷式两轮移动拖车配有防滑充气式轮胎满足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车底盘采用充气式轮胎≥2 个,拖车底盘配备支撑支腿≥2个,带有机械摇臂,可调节支腿高度,单支腿支撑力≥550kg,支腿可根据使用场景灵活拆卸;4、泵车应配备调动机,需采用知名电动机,额定功率≥55Kw,应可支持向市电;5、单台泵额定排水量≥400m³/h时,扬程≥15m,单台泵流量≥500m³/h时,扬程≥ 20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6、叶轮,叶轮室,等水力部件均应采用耐磨不锈钢或强度更高材质,可耐酸碱耐腐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7、单泵需配备耐腐蚀排水软管,排水软管直径≥250mm,整车排水软管长度≥100米,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8、单泵需配备耐腐蚀进水管,排水软管直径≥250mm,整车排水软管长度≥8米;9、泵车配有软启动控制柜,可实现市电供电控制。2大流量耐腐蚀排水水带16001、 排水软管为聚氨酯复合软性材料,管内外涂耐磨防水树脂,耐压≥0.8Mpa;2 、排水软管直径 250mm(10寸),长度≥100 米/卷;3 、排水软管两端带有链接卡箍(与水泵出水口接头匹配)。3蠕动式粘稠液体回收车11、对不明化学品泄漏产生的粘稠流体和液体,可以快速抽取化学品或油污,4收油机1用于回收中、低粘度可流动的油。装置漂浮稳定,有良好的乘波性和一定的抗风浪能力,适用于江河、湖泊、港湾、码头和海上溢油回收作业。1、油膜厚度≥0.5mm的水面溢油层,回收能力≥95%;2、柴油发动机最大功率≥6.5KW,最高转速≥3600r/Min;3、油泵排量≥10m³/h,工作压力≥8Mpa,扬程≥10m;4、液压马达最高工作压力≥13Mpa,最高转速≥500r/min5、液压系统最大压力≥13Mpa,工作压力≤10Mpa,液压油箱容积≥80L5水陆两用移动式存储囊11、框架采用金属件拼装,使用耐化学腐蚀材质;2、要分别能用于地表面和水面。6便携式应急储污水池(200立方米)3200立方组合式临时应急池 ,包含: 100立方柴油排污泵及配套软管,个人防护套装。 2人搭建时间15分钟可集污 。具有出色的抗压强度及防化性能。1、抗拉伸强度,Mpa:≥45.32、弯曲强度Mpa :≥703、硬度,HD:≥784、简支梁无缺口冲击强度 ,kJ/㎡:≥50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证并提供该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7应急吸附推车21、套装推车车由100%抗紫外线高密度聚乙烯材料制成,推车身耐酸碱腐蚀,可在户内外使用,双开门设计,易于打开及关闭;2、推车尺寸高≥102厘米,推车宽≥48厘米,并且自带滚轮,不需要借助叉车也能转运;3、整车结实耐用;推车把手均与车身一体成型非组装拼接,(提供产品实物照片以便证明);4、推车可与宽幅≥38厘米的卷装吸附棉适配,卷装吸附棉装入推车内的转轴后可任意转动截取所需吸附棉长度;5、推车配有折叠式杯架,可将瓶装洗眼液刚好放入杯架中固定,应急推送时瓶装洗眼液不会倾倒;杯架至少可卡住杯子直径≥6厘米的通用瓶杯。(提供产品实物照片以便证明)。8吸油毡/(轻型)100用于发生溢油事故时对水面和陆地溢油进行快速吸附溢油的回收。吸附油品的种类:中质原油、燃料油、有机溶剂。1.只吸油不吸水,宽≥38cm,长≥48cm;100片/箱;2.产品安全阻燃,续燃时间≤0.5秒,出具第三方权威认证测试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 ;3.单次吸收量≥50 L/箱;4.材质安全:产品环保安全、无污染,符合RoHS指令的限值要求,出具第三方权威认证测试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5.锁液性:紧锁吸附液体,锁液性至少在29秒后无滴落,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证并提供该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6. 产品防UV,300nm波长紫外线60度下≥215小时不老化,至少300天正常光照不老化,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证并提供该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7.产品不含氟氯溴碘卤素,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认证并提供该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9吸油毡/(重型阻燃防静电)200主要功能:用于清理溢油,漏油,只吸油不吸水,防沉技术,收油污后仍可漂浮在水面上1、产品材质:100%聚丙烯材质;2、材质安全:产品环保安全、无污染,符合RoHS指令2015/863的限值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3、产品规格:长度≥37.5cm,宽度≥47.5cm,箱装≥100片/箱;4、吸附性能:只吸油不吸水,吸收量≥100L;5、紧锁吸附液体,锁液性至少在29秒后无滴落;6、抗紫外线性能:产品抗老化,抗紫外线,至少300nm波长紫外线下≥230小时不老化;7、防静电性能:产品防静电,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8、阻燃性能:阻燃达到HB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9、质保期:质保期≥3年;有效期内无粉化、脆化断裂现象。10围油栏30油污专围堵并吸附的产品,可快速围堵控制漂浮水面的油基类液体和各种有机类液体,并能吸附该液体,高效快速清理各种泄漏,保护环境。1、产品材质:由改性聚丙烯纤维填充 、聚丙烯材质布缝制成,填充物为100%聚丙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2、材质安全:产品环保安全、无污染,符合RoHS要求不含铅、汞、镉、六价铬、一溴联苯等物质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3、产品规格:白色,长条状,每根直径≥20cm;长度≥12m;黄色尼龙反光绳固定带有2个金属快速连接卡扣 ,可根据现场实际作业情况快速连接成需要的长度使用;4.吸附性能:只吸油不吸水。产品具有防沉技术,吸收油污后依然可以漂浮在水面上,防止对水域二次污染,吸附有机液体后任保持漂浮状态,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5.阻燃性能:续燃时间≤0.5秒,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6.抗紫外线性能:产品抗老化,抗紫外线≥220小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11重型围油栏240围油栏除能拦截溢油,也可对溢油导引,并尽可能使其浓集,便于进一步的回收和处理。围油栏具有抗风浪能力和滞油能力强,坚固耐用,使用方便,易于清理维修等优点,适于在水中长期布放。该系列围油栏可用于内河水域。除能拦截导引溢油外,也可用于某些化学液体原料的拦截,垃圾和其它水面漂浮物的清理和特定水域的保护等:1、抗UV紫外线测试至少300nm波长紫外线下≥230小时不老化,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2、材质为强度纤维合成材料,抗拉力≥3030 Kg,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3、产品规格:宽≥45cm,长≥30m ,入水参数:16cm≥水上≥15cm,35cm≥水下≥30cm ;4、连接方式;一端快速挂钩与围油栏另一端预留孔实现连接,该挂钩也可以与配套的连接配件环锁快速连接;5、栏体下面有耐腐蚀的配件,保持栏体的稳定,每节之间用强力挂钩连接;6、产品防中强度酸碱≥230小时不被腐蚀,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7、产品环保、不含危害物质,无毒无害,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佐证;8、水上高度15cm,水下≥30cm,高可视性黄色外观,在紧急情况下易于识别,强力挂钩可稳固和叠放。12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11、界面:中文软件,指引式操作,测量结果直接显示待测样浓度。最快检测时间:不大于5分钟; 2、仪器必须自带集成显示屏,保证在野外无需电脑可以单独使用,方便现场应急检测; 3、检测精度:电脑软件控制为100ppb 时≤±5%;单机操作为100ppb≤±10%; 4、设备集成软件功能:操作菜单和检测结果直接显示;可控制完整的检测过程,对10 种不同的金属进行测量; 5、测量标准液示值误差≤±3%(@100ppb),重现性RSD≤5%; 6、元素检测范围: 阳极溶出法:铜:0.1 ppb~30 ppm;镉:0.1 ppb~40 ppm;铅:0.5 ppb~50 ppm;锌:0.5 ppb~40 ppm;汞:0.1 ppb~6 ppm; 三价砷:1ppb~ 20 ppm;7、为使仪器操作协调统一,要求一种原理即可实现上述元素的测量,无需增加其他模块; 8、具有剩余电量指示功能,配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和汽车点烟器进行车载充电,方便现场电量不足时采取有效措施,投标供应商需携带样机用于现场展示; 9、可独立于PC 机显示伏安谱图,有效判定仪器故障和离子干扰。 13围油栏布放机3主要功能:可配合江河湖海大型围油栏布放使用,且配备万向轮便于移动。材质:金属结构,坚固耐用。尺寸:高约1米,宽约1米。底盘三角结构,稳固防倒。14救生照明线11、线体长度50米,便于携带和方便移动,使用不受环境和供电条件限制,连续工作时间大于18小时。2、线体发光均匀细腻,色彩亮丽,无光照环境下可视距离50-100米,适用于户外警示和逃生指示。3、具备节能、环保轻便、功耗低的特点。导线发光体转换效率高。4、线体工作电流小,安全可靠性好,不会对人体生命构成意外伤害及触电事故。5、线体柔软耐高低温,环境适应能力强,可反复折叠弯曲,随意打结、剪接,不会影响发光性能。155年维保5高扬程耐酸耐碱泵、蠕动式粘稠液体回收车、收油机、便携式应急储污水池、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维护保养。(七)有关说明1、本项目总报价包括从项目开始起到项目正式结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投标,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应在《报价明细表及投标偏离表》中详细说明。3、货物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优质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重新供货。4、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四.合同书(格式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实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需方(采购人):供方(中标方):一、政府采购编号:二、采购内容:三、中标总金额:(大写):(小写)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五、交货期及质保期:六、交货地点和方式:七、服务费支付步骤和办法:详见合同条款。八、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九、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十、其他事项:详见合同条款。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壹份。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见证后生效。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供方账号:见证方(公章):日期:合同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订立)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编号)项目招标结果,就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设备产品及相关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本合同标的为本条第2项设备清单中的产品(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以下简称“设备或产品”)及相应的培训、安装、测试验收、售后服务等,但招投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供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以便到货时验收。2.产品名称、型号、材质、数量、金额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制造单位1 2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含税二、产品质量标准1.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因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招投标文件中要求的功能及技术参数。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且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3.乙方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相关认证资料,确保甲方所采购设备相关认证通过。4.经乙方安装调试完毕的产品,满足甲方需求及合同要求,能够正常实现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功能、技术参数。5.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如果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下列标准:1)与合同货物制造及验收有关的最新有效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部颁标准;或2)经甲方确认的,乙方随投标文件提供的,与合同货物制造及验收有关的,最新有效版本的货物制造国的官方标准;或3)乙方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验收大纲,经甲方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或4)乙方在澄清投标文件时做出的书面承诺,经甲方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三、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元(¥)。合同合计金额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配套服务所有成本、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全部费用,除合同价款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2.货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2025年支付合同总额的50%,2026年支付剩余尾款。3.乙方申请付款时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的付款期限顺延。乙方应当确保发票真实无误且合法有效,如发票存在违规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开户行:户名:5.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买方引起的技术变更或设备清单及数量调整外,卖方已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变化等产生的风险,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设备进行错报漏报,甲方将视为已包括在项目合同总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6.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或使用方对原需求进行变更而引起供货量变化的,按乙方投标时所报单价进行结算。7、本项目乙方应缴纳增值税,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费调整,合同价款将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调整。四、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全部材料产品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交付至甲方使用五、产品的送货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交付并通过最终验收。乙方应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无锡市新吴区生态环境局指定地点。2.交货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计算。3.乙方应在货物托运前24小时及货物预计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24小时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到货验收及场地准备工作,并取得甲方收到通知的回执。书面通知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产品名称及装箱清单、运输方式、运输服务商及联系方式、运单号、发运人、发运时间、预计到达时间。乙方未按约定提前通知或未按约定期限送货上门的,甲方有权拒绝到货验收,拒绝接收,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4.产品包装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详见合同附件1和合同附件2。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内陆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5.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运输方式:不限,特殊运输方式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运输。除甲方另有分批次、定时供货的书面要求以外,乙方应一次性完成交货。6.运输费用全部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装卸、转运需要装卸、运输工具的由乙方自行负责。7.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调整乙方交货时间和地点,变更调整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如要求提前供货的应给予乙方必要、合理准备时间。8.合同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毕并经产品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9、货物随箱应有下列资料(一式二份)a:详细装箱单(每箱件一单)b:产品合格证及检验记录;c:随机备件清单;10、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工作手册、维护手册(包括详细的技术资料、维修线路图、软件等);1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货物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及参数;12.乙方在货物包装后,应立即将装箱单邮寄甲方,一式二份。产品中如有外购配件也一并列入装箱单。办妥托运手续后,立即将有关情况告知。六、产品的安装调试与验收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免费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2.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负责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塑胶封好,挂在设备上),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3.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保质、保量地完成产品的供货,随货应附带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使用说明书等随附单证。在每批次合同标的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代表应对产品的数量、包装、规格、品牌、质量、随付单证等清点,进行表面质量的到货验收。未经到货验收的货物乙方不得安装调试,已经安装的甲方有权拒绝进行产品验收。4.产品到货验收完毕后,乙方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并正常试运行满30日无故障,并完成约定培训后方可申请进行产品验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及方案进行检验,并据实签署《产品验收单》作为凭证。乙方对不合格的产品验收意见提出书面异议时间为3日,逾期视为无异议。5.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协商不成且需要通过检测才能判断时,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质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7日内更换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根据规定或技术性强需要相关部门检测结果作为验收依据或需要有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参加的,应委托相关部门先行检测或邀请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参加产品验收。检测、验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七、伴随服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伴随服务:1.提供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运行所需的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2.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的专用工具;3.负责运输(包括装车、运输和卸车)及运输保险;4.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货物与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参数相符的检测报告。5.乙方在交货时,须提供合同货物安装及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易损件清单及货物装箱单。2)质量合格证书、出厂前检测报告等资料。3)对甲方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培训的技术资料。4)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等。5)其他技术文件及电子文档。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软件密码,乙方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以上技术资料要求采用中文,一式四份。6.负责安装(包括货物就位、现场组装等);在货物到达甲方后,乙方应在7天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免费安装、调试等服务,并试运行,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并协助甲方组织验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验收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15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7.负责调试,直至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8.免费负责甲方的操作、维修人员参观培训,列出培训计划,提供使用和维修中文手册。9.提供优质的“三包”售后服务和质保服务。乙方在国内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和设施,能提供快捷的维修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质保期自需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外只收配件费,免收人工费。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甲乙双方协商再定。10.质保期内发生的零部件不正常的磨损,或产成品质量不符合生产工艺要求,或非人为原因而损坏、失效的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和易损件,发生上述情况不仅限于上述情况时,乙方须免费提供服务,并免费更换上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备品备件和易损件。11.提供合同货物使用和维护方面的最新技术信息和资料。12.乙方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全部文件、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披露、泄露、使用或用于本合同约定之外的目的。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亦同,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八、质量保证1.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次日起5年。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材料制造质量或安装问题出现设备故障时,乙方应当在自接到甲方通知起1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免费予以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还应支付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如有紧急故障,卖方工作人员在得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在线技术支持,12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排查故障。维护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应提供使用原厂、全新零配件并经甲方确认。2.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及时修复设备的,乙方应提供不低于合同设备功能标准的备用设备,保证甲方业务工作的连续性。3.乙方逾期未按本条约定进行维修、更换或维修、更换后设备达不到设计的功能、参数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过甲方或第三人维修、更换后的产品,乙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产品重要或核心零部件经过维修后,自维修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重新开始计算。5.招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承诺中对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有其他约定及有更高要求的,以其约定及有更高要求的承诺为准。九、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发货通知要求的期限交货、安装或完成包括提供银行保函在内的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甲方应按规定支付货款,并承担乙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2.经过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的产品数量、规格、品牌、质量、随附单证、包装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或到货验收不合格的,或最终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或几种措施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拒绝接受不合格产品,要求乙方在5日内无条件更换、补足或修理、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货期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逾期15日仍未更换、补足或更换、补足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解除合同部分价款15%作为违约金;(2)已经接收的产品要求乙方在5日内无条件退货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支付退货部分价款15%的违约金;(3)选择不退换货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以质论价减少价款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3.乙方对其交付产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因产品设计、生产、存储、运输、工艺、材料缺陷或安装、质保不当等原因发生质量故障的,无论产品的质量保证期是否经过,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应当保证有权销售本合同的所有产品,不会因此侵犯到第三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一切权利也未对产品设置任何质押,属于第三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已经取得第三方合法授权,甲方有权不受限制地使用。若因违反本款约定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的由乙方负责并解决,包括甲方使用该产品所需的授权费以及解决争议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受理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不能取得使用许可需要另行购买产品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5.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6.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7.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函及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8.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主张解除合同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异议期为7日。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有),自费运回所交付的货物,付清违约金、赔偿金。9.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十、合同的中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但甲方应当在发生相应情形后及时通知乙方,并组织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甲方应当按约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并补偿因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而引发的乙方直接损失:(1)甲方内部工作安排、计划调整等自身原因;(2)中央、省、市、区级政策变动,以及规划、计划调整等外部原因;(3)其他甲方原因。本合同对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该特殊约定执行。因上级主管部门规划或工作调整而导致的项目中止,不作违约处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双方任意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十一、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五日内向对方提交公证机关或有权政府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或证明文件。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或预计将持续六十日历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十三、合同组成及相互关系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其他文件:(1)本合同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3)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招标答疑);(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其他合同文件。2.前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前述文件所列顺序作为其优先解释的顺序,但如果某一文件对甲方权利维护更有利或对乙方有更高、更严格要求的以该文件内容为准。3.前述各项文件包括双方就该合同组成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文件的,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十四、通知和送达1.本协议项下对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他方所发出的通知或请求送达时间:(1)如果是传真,则在发送当日视为送达;(2)如果是短信/微信/电子邮件,自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当日视为送达。(3)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交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5)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6)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3.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等信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4.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十五、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持贰份,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提出更有利于甲方的合同执行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照变更后的合同方案执行。4.乙方除免费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承担因更换所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等有关的全部费用。五.附件附件一: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50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40分(3)技术文件1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5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投标供应商评价(40分)(1)技术参数(10分):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2)仓储能力(5分):投标供应商具有仓储面积≥500平米得1分,仓储面积≥1000平米得3分,仓储面积≥2000平米得5分。【提供仓库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租赁协议期限需覆盖本项目服务周期)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应急响应能力(5分):①应急情况下响应并到达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的时间:30分钟(含30)之内的得3分,45分钟(含45)之内的得2分,60分钟(含60)之内的得1分,超过60分钟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须说明行程,交通方式等能充分保证可到达的理由,需提供从仓库的地址到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70号)的百度导航(白天)导航时间,评委根据是否可能实现评定。②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的得2分。(4)车辆配置(5分):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5座及以下载人车辆除外)满2辆(含2辆)的得2分,每增加1辆得1分;本项最高5分【自有的车辆需提供购车发票或者车辆行驶证,需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若是供应商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出租方购买该机械设备的发票,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人员配置(10分):投标供应商须成立专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人数至少10人,每增加1人得0.5分,本项最高10分【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以上人员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能力验证(5分):有从事省级应急物资库管理经验的得5分,有从事市级应急物资管理经验的得3分,有从事区县级应急物资管理经验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技术文件(10分)(1)实施方案(6分)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①前期对接、②交货、③安装与调试、④验收方案。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1.5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售后服务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服务内容、②服务细则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投标人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要求阐述内容合理、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有效。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的该条得2分;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该条得1分;未进行阐述或不满足采购需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的该条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以上所称“瑕疵”是指:①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③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④存在逻辑漏洞和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⑤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高新区三级防控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投标人:二○二四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我方收到贵方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江苏朝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认为贵局有权决定中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8、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1.1.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1.1.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时本表附在《明细报价表》之后(如有)。(五)(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承诺书(格式):承诺书一(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此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承诺书二致: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承诺书三(廉洁承诺书格式)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局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贵单位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局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或串通投标。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局纪检部门举报。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交货期误期违约金供货期质量要求质量违约金质保期响应时间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填写说明:1.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八)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性能指标数量产地是否属于中、 小、微型企业产品质保期单报价分项 总报价 完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完工。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注:(1)投标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相应内容须与上表填列内容保持一致);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上述证明材料(如有)请附本表之后,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2)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3)各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4)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至少以下内容: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在本项目下售后服务的方法、费用、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2、售后服务维修点的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3、投标供应商承诺具体优惠服务条款、内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十一)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投标人情况表1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级职称人数、高级职称人数2023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万元2023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2023年业务收入万元2023年实现利润万元办公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本表可以扩展。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十二)技术方案(格式自拟)技术方案投标供应商应按评分点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控应急物资 耐酸耐碱泵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