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管道法兰橡胶软接头 离心泵悬架/轴承箱 脉冲阻尼器膜片 压力变送器招标公告(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4)



询价单号
RA24112100187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4-11-25T14:3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11-25T14:30

采购商名称: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管道法兰橡胶软接头

单球体/5寸(国标)DN125/PN1.6Mpa/法兰8孔

5.0



2024-12-01

泵轴套连接杆/叶轮轴

泵型号:GMS37-100(川源)/材质304不锈钢

川源

2.0



2024-12-01

离心泵悬架/轴承箱

材质:铸铁,泵型号CHD54.0-50(2P)-SUS(川源)

川源

2.0



2024-12-01

脉冲阻尼器膜片

阻尼器型号MZL-ZNQ-0.35L/1Mpa/材质PTEE

2.0



2024-12-01

压力变送器

EJA530A/选项EAS4N-02DN/电源10.5-42/输出4-20mADC

1.0



2024-12-01

与原仪表型号一致

双头外丝直接

材质UPVC/型号DN15

20.0



2024-12-01

法兰球阀

Q41F-10C/通径DN50

5.0



2024-12-01

潜水泵

304不锈钢/防腐蚀/750W/380V/出口2寸

2.0



2024-12-01

潜水搅拌机电缆

4G2.5+2*1.5

12.0



2024-12-01

UPVC活接球阀

材质UPVC/DN40/国标

5.0



2024-12-01

便携式数字测振仪

分体探头VIB-10C

1.0



2024-12-01

PVC塑料纤维管/水管

内径14mm/壁厚3mm

100.0



2024-12-01

PVC塑料纤维管/水管

内径25mm/壁厚3mm

100.0



2024-12-01

便携式PH计探头

E-301-QC/ph三复合电极(带线)

3.0



2024-12-01

原装型号探头

多功能手电钻

双电池/12V/无刷电机

1.0



2024-12-01

聚四氟乙烯板

200mm*200mm厚1mm/纯新料

20.0



2024-12-01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云南昆明市安宁市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此单为公开采购。请各位供应商严格按我方要求报价及供货,报价应包含人工费、运费、搬运费、包装费等。 2、付款方式:先货后款,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3、交货期:2024年12月1日开始供货,具体以买方电话通知为准。
四、技术条款:具体详见规格型号及厂家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1、 请第一次参与我公司报价的供应商填写附件中《 国内供应商调查表》,并在报名时上传相关附件,我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报价。2、请各位供应商严格按我方要求报价,对未达到要求造成的退货或索赔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各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更换联系人请在联机洽谈里说明。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将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或者所有报价均超出采购方预期的,采购方有权作取消采购计划处理。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响应我方所有条款。无正当理由弃标一次,暂停六个月天朗环保所有项目参与资格。弃标两次及以上的,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5、请注意我方附件文件。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关于对安宁基地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性违规试试考核的通知.pdf
关于下发《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pdf
国内供应商调查表.docx
关于对安宁基地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性违规试试考核的通知.pdf
关于下发《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pdf
国内供应商调查表.docx

关于对安宁基地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性违规实施考核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从3月1日开始,设备部通过对过磅车辆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控、实施违规扣重处罚及处罚信息的及时通报,对驾驶员违规行为的管控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仍然有部分车辆驾驶员发生重复性(甚至多次)违规。为了对过磅车辆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管控,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设备部将对重复发生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考核,具体如下:一、考核规定1、考核范围设备部每日对过磅车辆在称量过程中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控,同号牌车辆出现重复性违规,纳入考核范围。2、考核对象出现重复性违规车辆的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3、考核标准同号牌车辆在计量过程中驾驶员违规行为重复发生一次,考核200元。同号牌车辆累计多次发生违规行为的,视违规频次和时间隔情况加倍考核。二、相关要求1、设备部每月25日前对车辆驾驶员重复违规次数进行统计(统计时间: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形成《汽车衡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违规信息统计表》,通报各计量委托发起系统的管理单位(物流管控系统:物流部,资源系统:资源综合利用部,PSCS系统:欧冶工业品公司)。2、各计量委托发起系统的管理单位,对《汽车衡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违规信息统计表》中涉及的车辆进行逐一梳理,明确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违规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信息。3、设备部根据计量委托发起系统管理单位反馈的信息,统计当月车辆在过磅过程中发生驾驶员重复违规的次数,按考核标准提交运营改善部在次月对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进行考核。4、对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性违规的考核规定,从通知下发之日执行。设备部2023年4月4日主送:物流部、资源综合利用部、欧冶工业品、采购中心、营销中心、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抄送:运营改善部、制造管理部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设备部文件设备字〔2024〕9号关于下发《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部于2024年3月21日组织召开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专题会。会议通报了《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自2023年10月下发执行以来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违规行为情况;各单位针对目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并对《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会议对此规定修订版进行了会审。现将《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设备部2024年3月25日设备部综合管理室2024年2月28日印发附件: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1目的为规范安宁基地进出厂车辆过磅计量行为,防范计量风险,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管理职责及要求,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安宁基地(新区)车辆过磅计量过程行为管理。3术语3.1违规行为:驾乘人员及车辆违反计量行为规范内容和要求的行为。3.2车辆重复性违规:同一号牌车辆当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违反安宁基地进出厂车辆计量行为规范。4职责4.1设备部是计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标准的编制修订;负责安宁基地车辆过磅计量过程行为规范的监督考核管理、计量系统操作和计量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4.2宝信软件(信息中心)负责计量系统、网络、监控、机柜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4.3各系统运维(使用)单位负责配合设备部计量管理室在本系统中识别运输车辆计量业务委托创建的责任单位。物流管控系统:物流部资源综合利用系统:制造管理部PSCS采购系统:欧冶工业品公司计量系统:设备部(称量作业区)4.4各采购单位、车辆委派单位负责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标准内容,对相关承运单位及驾驶员进行宣传和告知,并在相关经济合同或合同附件中增加计量过程行为规范的约束和考核条款。4.5安全保卫部负责对设备部提供的违规车辆禁入处罚意见的实施。5管理内容5.1车辆计量前需有计量委托并确保委托有效,一车一委托。5.2车辆前后车牌应按要求安装,且清晰可见无遮挡污损。5.3车辆计量时车轮应完全上秤,空车上秤时车厢应干净无残留物料。5.4车辆上秤计量时驾驶室不允许有除驾驶员以外的同乘人员。5.5车辆上秤计量未完成前驾驶员不允许下车,计量完成后指示灯变为绿灯、大屏显示车号及重量信息、语音播报过磅完成,车辆方可离开。5.6大屏显示过磅不成功、审核拒绝、未卸货、皮重超差等提示,驾驶员应按大屏显示、语音提示立即与计量大厅联系并等待处理。5.7采购单位、车辆委派单位是车辆皮重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适时对车辆皮重信息进行核查审定。设备部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皮重修正申请对车辆的标准皮重在系统内进行实时修正。5.8车辆皮重允差范围由物流部按车型划定。设备部根据划定的皮重允差在系统内进行设定和变更。5.9各采购单位、车辆委派单位是皮重超差处置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部推送的车辆皮重超差信息进行核实处置,处置完毕后须在计量系统中进行确认,方可完成计量。5.10驾驶员驾驶车辆造成计量设备设施损坏,应立即与计量大厅联系告知计量人员,并在24小时内对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未及时恢复造成影响生产或物流堵塞的,由车辆组织单位承担所有责任。5.11驾驶员应遵守规定文明过磅,严禁威胁、辱骂计量人员,严禁堵塞道路和计量通道。5.12进出厂车辆应遵守昆钢公司内部的相关管理规定。出现违规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5.13设备部对过磅车辆在计量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统计形成违规车辆清单,并每日在“安宁基地过磅车辆违规快查快报”群中通报,由各采购单位、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进行识别确认。5.14设备部按月对计量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月度《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违规行为情况通报》。6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厂车辆计量行为,保持良好的过磅秩序。加强对计量风险防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各采购单位、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做到事前管控。要求对本管理规定进行宣传告知到承运单位和车辆驾驶员,避免因管控不到位,发生违规车辆被处罚、禁入后给实际生产运输带来的影响。7车辆违规行为的考核7.1进出厂车辆上秤计量时,发现驾驶室有除驾驶员以外的同乘人员或者计量未完成前驾驶员有下车行为的,对违规车辆原则上出厂计量的按+200kg/次扣净重处理,进厂计量的按-200kg/次扣净重处理,特殊情况由计量管理室和相关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按实际情况协商处理。7.2出现7.1条款的违规行为,同时对责任单位(承运单位或者驾驶员)按每次500元进行考核。7.3设备部每月5日前,将上月违规情况通报发送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根据通报情况,落实对违规责任单位的考核,并于当月将考核情况反馈设备部,当月未落实反馈考核情况的,设备部于次月报运营改善部对管理主体责任单位进行同等考核。7.4同一号牌车辆年度内出现重复性违规,按“违规车辆禁入7天”进行门禁管控,出现3次违规的实施年度内禁入管控,由设备部出具处罚意见,明确车辆信息、禁入起止时间后,通过公文交互至安全保卫部实施。7.5过磅车辆造成计量设备、设施损坏未及时恢复或逃逸的,将对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按500元/次进行考核。7.6驾驶员出现威胁、辱骂计量人员,敲打、涂鸦计量设备设施等不文明行为的,将对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按500元/次进行考核。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7其它违规行为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8附则8.1公司各单位遵照执行本规定,本规定由设备部负责解释。8.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拟稿:李志刚日期:2024年3月21日审核:母德磊日期:2024年3月22日记录编号:BPNC202320003-02A国内供应商调查表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电话地 址联系人电话电 话传真企业网址邮 编电子信箱一概况创立年月注册资本占地面积企业性质厂房/仓储面积年销售额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号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证税务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体系认证总人员数技术人员数经营人员数生产人员数管理人员数检验人员数其他二主要装备三质量保证体系四售后服务体系五制造周期六大件运输方案七主要业绩产品名称用户名称(另附清单)备注填表人:日期:备注:此表由推荐单位联系相关供应商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关于对安宁基地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性违规实施考核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从3月1日开始,设备部通过对过磅车辆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控、实施违规扣重处罚及处罚信息的及时通报,对驾驶员违规行为的管控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仍然有部分车辆驾驶员发生重复性(甚至多次)违规。为了对过磅车辆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管控,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设备部将对重复发生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考核,具体如下:一、考核规定1、考核范围设备部每日对过磅车辆在称量过程中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监控,同号牌车辆出现重复性违规,纳入考核范围。2、考核对象出现重复性违规车辆的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3、考核标准同号牌车辆在计量过程中驾驶员违规行为重复发生一次,考核200元。同号牌车辆累计多次发生违规行为的,视违规频次和时间隔情况加倍考核。二、相关要求1、设备部每月25日前对车辆驾驶员重复违规次数进行统计(统计时间: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形成《汽车衡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违规信息统计表》,通报各计量委托发起系统的管理单位(物流管控系统:物流部,资源系统:资源综合利用部,PSCS系统:欧冶工业品公司)。2、各计量委托发起系统的管理单位,对《汽车衡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违规信息统计表》中涉及的车辆进行逐一梳理,明确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违规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信息。3、设备部根据计量委托发起系统管理单位反馈的信息,统计当月车辆在过磅过程中发生驾驶员重复违规的次数,按考核标准提交运营改善部在次月对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进行考核。4、对过磅车辆驾驶员重复性违规的考核规定,从通知下发之日执行。设备部2023年4月4日主送:物流部、资源综合利用部、欧冶工业品、采购中心、营销中心、云南天朗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抄送:运营改善部、制造管理部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设备部文件设备字〔2024〕9号关于下发《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部于2024年3月21日组织召开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专题会。会议通报了《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自2023年10月下发执行以来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违规行为情况;各单位针对目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并对《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会议对此规定修订版进行了会审。现将《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设备部2024年3月25日设备部综合管理室2024年2月28日印发附件: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修订版)1目的为规范安宁基地进出厂车辆过磅计量行为,防范计量风险,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管理职责及要求,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安宁基地(新区)车辆过磅计量过程行为管理。3术语3.1违规行为:驾乘人员及车辆违反计量行为规范内容和要求的行为。3.2车辆重复性违规:同一号牌车辆当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违反安宁基地进出厂车辆计量行为规范。4职责4.1设备部是计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标准的编制修订;负责安宁基地车辆过磅计量过程行为规范的监督考核管理、计量系统操作和计量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4.2宝信软件(信息中心)负责计量系统、网络、监控、机柜等设备及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4.3各系统运维(使用)单位负责配合设备部计量管理室在本系统中识别运输车辆计量业务委托创建的责任单位。物流管控系统:物流部资源综合利用系统:制造管理部PSCS采购系统:欧冶工业品公司计量系统:设备部(称量作业区)4.4各采购单位、车辆委派单位负责将计量行为规范管理标准内容,对相关承运单位及驾驶员进行宣传和告知,并在相关经济合同或合同附件中增加计量过程行为规范的约束和考核条款。4.5安全保卫部负责对设备部提供的违规车辆禁入处罚意见的实施。5管理内容5.1车辆计量前需有计量委托并确保委托有效,一车一委托。5.2车辆前后车牌应按要求安装,且清晰可见无遮挡污损。5.3车辆计量时车轮应完全上秤,空车上秤时车厢应干净无残留物料。5.4车辆上秤计量时驾驶室不允许有除驾驶员以外的同乘人员。5.5车辆上秤计量未完成前驾驶员不允许下车,计量完成后指示灯变为绿灯、大屏显示车号及重量信息、语音播报过磅完成,车辆方可离开。5.6大屏显示过磅不成功、审核拒绝、未卸货、皮重超差等提示,驾驶员应按大屏显示、语音提示立即与计量大厅联系并等待处理。5.7采购单位、车辆委派单位是车辆皮重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适时对车辆皮重信息进行核查审定。设备部根据相关单位提供的皮重修正申请对车辆的标准皮重在系统内进行实时修正。5.8车辆皮重允差范围由物流部按车型划定。设备部根据划定的皮重允差在系统内进行设定和变更。5.9各采购单位、车辆委派单位是皮重超差处置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部推送的车辆皮重超差信息进行核实处置,处置完毕后须在计量系统中进行确认,方可完成计量。5.10驾驶员驾驶车辆造成计量设备设施损坏,应立即与计量大厅联系告知计量人员,并在24小时内对损坏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未及时恢复造成影响生产或物流堵塞的,由车辆组织单位承担所有责任。5.11驾驶员应遵守规定文明过磅,严禁威胁、辱骂计量人员,严禁堵塞道路和计量通道。5.12进出厂车辆应遵守昆钢公司内部的相关管理规定。出现违规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5.13设备部对过磅车辆在计量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统计形成违规车辆清单,并每日在“安宁基地过磅车辆违规快查快报”群中通报,由各采购单位、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进行识别确认。5.14设备部按月对计量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月度《安宁基地运输车辆计量违规行为情况通报》。6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厂车辆计量行为,保持良好的过磅秩序。加强对计量风险防范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各采购单位、车辆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做到事前管控。要求对本管理规定进行宣传告知到承运单位和车辆驾驶员,避免因管控不到位,发生违规车辆被处罚、禁入后给实际生产运输带来的影响。7车辆违规行为的考核7.1进出厂车辆上秤计量时,发现驾驶室有除驾驶员以外的同乘人员或者计量未完成前驾驶员有下车行为的,对违规车辆原则上出厂计量的按+200kg/次扣净重处理,进厂计量的按-200kg/次扣净重处理,特殊情况由计量管理室和相关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按实际情况协商处理。7.2出现7.1条款的违规行为,同时对责任单位(承运单位或者驾驶员)按每次500元进行考核。7.3设备部每月5日前,将上月违规情况通报发送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根据通报情况,落实对违规责任单位的考核,并于当月将考核情况反馈设备部,当月未落实反馈考核情况的,设备部于次月报运营改善部对管理主体责任单位进行同等考核。7.4同一号牌车辆年度内出现重复性违规,按“违规车辆禁入7天”进行门禁管控,出现3次违规的实施年度内禁入管控,由设备部出具处罚意见,明确车辆信息、禁入起止时间后,通过公文交互至安全保卫部实施。7.5过磅车辆造成计量设备、设施损坏未及时恢复或逃逸的,将对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按500元/次进行考核。7.6驾驶员出现威胁、辱骂计量人员,敲打、涂鸦计量设备设施等不文明行为的,将对车辆的管理责任(或委派)单位按500元/次进行考核。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7其它违规行为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8附则8.1公司各单位遵照执行本规定,本规定由设备部负责解释。8.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拟稿:李志刚日期:2024年3月21日审核:母德磊日期:2024年3月22日记录编号:BPNC202320003-02A国内供应商调查表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电话地 址联系人电话电 话传真企业网址邮 编电子信箱一概况创立年月注册资本占地面积企业性质厂房/仓储面积年销售额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号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证税务号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体系认证总人员数技术人员数经营人员数生产人员数管理人员数检验人员数其他二主要装备三质量保证体系四售后服务体系五制造周期六大件运输方案七主要业绩产品名称用户名称(另附清单)备注填表人:日期:备注:此表由推荐单位联系相关供应商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道法兰橡胶软接头 离心泵悬架/轴承箱 脉冲阻尼器膜片 压力变送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