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 其他道路运输服务招标公告(益阳职业技术学院2024)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重新立项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1日

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的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重新立项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4]10011

3、委托代理编号:2901-20241121-212

4、采购项目预算:1,023,66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023,660
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023,66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1日 至2024年11月28日,
每天 8:30 -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在
http://jyzx.yiy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jyzx.yi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3: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3:00

4、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先生

2、电话:0737462560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益阳职业技术学院

(2)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新塘村 1 号

(3)联系人:李先生

(4)邮 编:/

(5)电 话:0737462560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迎春南路 176 号

(3)联系人:蔡女士

(4)邮 编:413000

(5)电 话:0737-4318728

(6)电子邮箱:364097191@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3)电 话: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4)电子邮箱: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11.21.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11.21).docx

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包名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参数要求1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项详见本章第三项技术参数要求二、商务要求1.供应商车辆要求:1.保证提供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及设备齐全、符合双方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2.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双方约定的其他要求。提供车辆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能满足承租方的生产、生活工作要求的,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在3天内及时调换,调换期间应向承租方提供经认可的临时替代车,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违约责任。3.车辆外观整洁,车内环境清洁。车内座位为软座,且所有座位均安装有座套,须定期换洗。夏、冬车辆发车前十分钟必须打开空调。2、驾驶员要求:1.委派的驾驶员必须是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符合驾驶机动车车辆要求的合格人员。2.驾驶员其准驾车型必须相符,且至少具有与驾驶车型相符的5年以上的驾龄。3.严格遵守出租方的各项制度及劳动纪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情服务,服从分配,坚持出勤,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得从事违法和有损于承租方声誉及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车辆的“三检”制度,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遇车辆故障及时报修,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4.驾驶员在驾驶学校上下班交通车期间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出租方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保险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出租方应就标的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及下列约定的保险险种,并保证在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并及时向承租方提供有效保险凭证。车辆投保保险险种:☑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对于未投保或未及时投保约定的保险险种,若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出租方应承担全部赔付责任,并赔偿给承租方及其人员、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赔偿,且承租方不承担车辆损失赔偿;对未投保约定保险险种以外的风险,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若未按照本条约定履行投保义务的,承租方有权在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关保险款项。但是,承租方的任何行为,并不免除或减轻出租方应承担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责任及义务。4、合同期限、价格及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2.按照中标金额计算服务费,报价时请提供单趟报价;3.合同约定的服务费为承租方支付的所有费用,承租方除此之外无需再支付或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除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服务费已包括了出租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约定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条件和费用等;4.双方约定,服务费支付期限选择以下方式:合同价款每月结付,于每月月底开发票进行报账,支付方式为转账;5.承租方在支付合同价款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等额合法正规发票。否则,承租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关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租方在付款时,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扣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未付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三、技术要求1、具体线路及时间(根据承租方需要可适当调整)1号车:缇香名苑→鹿角园路口→上城世家→康复南路→五桥直通→319国道→学院2号车:农校→朝阳市场→维也纳→七里桥→赫山庙→大海塘→三桥→东门口→319国道→学院3号车:凉席厂(主干道)→园林苑小区→金山路→一桥→319国道→学院4号车:碧桂园别墅区北门→迎团路口→银城路口→学府路银城大道路口→玛丽超市→梓山苑→团圆北路→青年路→罗溪路→十洲路→三桥→学院5号车:教育路(现名文武路家和兴苑)→移动大楼→公安局→大桃路电业局→邮政银行(罗马大帝对面)→右拐环保东路(银海花园)→左转进入龙州路(北美阳光城对面)→左转进入长益路(桃花仑新华书店)→沃尔玛对面→走五桥直达学院6号车高新产业学院:恒大绿洲(出发站)→康复路农商银行对面→益阳大道世纪大厦→龙洲路华海3C.妈的厨房→三里桥转盘→十洲路→银城大道→学府路→桃迎路口加油站→319国道(学校)。供应商按学校要求在上班期间每天提供六台24座(每台)以上(保证每位乘客都有座位)公交车接送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其中五台每天早晚各接送一趟(单边),另外一辆仅每天早上接送一趟(单边),共计每天11趟(单边),学校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发车时间:夏季早上7:10从各出发点发车,下午5:00返回市区;冬季早上7:10从各出发点发车,下午4:50返回市区。2、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租方按约定在合同期间拥有车辆使用权;2.承租方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3.承租方有权获得为保障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4.承租方有权对所派出人员履行约定的工作实施领导、监督、检查、指导;5.承租方如果需要增、减车辆和(或)驾驶员时,应提前1日向出租方提出。增、减车辆和(或)驾驶员费用,按约定所列标准计算或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方收取合同价款;2.使用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设备齐全的车辆;3.承担所提供标的车辆的所有费用;4.在合同期限内,应对标的车辆承担下列保养、维修等服务,并承担全部费用:(1)应对标的车辆进行定期保养维修(车辆保养周期及保养项目按照车辆制造商要求或每行驶5000公里进行常规保养,并以两者时间较短者为先);(2)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标的车辆进行车辆年检;(3)应承担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义务;(4)应承担标的车辆发生故障后的24小时拖车、救援等服务;(5)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5.负责处理在合同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6.如非承租方原因(车辆故障、车辆限行等)造成车辆停运,应免费提供与原车属于相同级别(相同型号)的替代用车;7.出租方应加强对其派出人员的在岗培训、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及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8.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检查、监督,促使其履行职责,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采购人: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编号:益财采计【2024】10011项目编号:YB-2024-1101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1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2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七、公告期限....................2八、询问及质疑....................3九、投标说明....................3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3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3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4一、说明....................12二、磋商文件....................14三、响应文件....................1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18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2七、其他规定....................23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4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2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2第四章采购需求33一、采购需求一览表33二、商务要求33三、技术要求35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7一、磋商响应声明....................38二、投标保证(电子保函或投标保证金)41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42四、服务方案说明....................47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50六、报价一览表(格式)51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53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及说明....................54九、最后报价表....................55第一章磋商邀请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的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4】100113、委托代理编号:YB-2024-110184、采购项目预算:1023660.00元o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6、评标方法:o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o成本补偿o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2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o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o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o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包名称品目代码品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C15029900其他道路运输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项1023660.00102366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数字CA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iyang.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o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蔡女士2、电话:13574732214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益阳职业技术学院(2)地址: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新塘村1号(3)联系人:李先生(4)邮编:413000(5)电话:0737-4625608(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益阳市资阳区迎春南路176号(3)联系人:蔡女士(4)邮编:413000(5)电话:0737-4318728(6)电子邮箱:364097191@qq.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联系人: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3)电话: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4)电子邮箱: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 1.1 款采购项目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第二章第 2.1 款采购人采购人:益阳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18073746699第二章第 2.2 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电 话:13574732214联系人:蔡女士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迎春南路 176 号第二章第 2.3 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 3.1 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二章第 6.1 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 7.1 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勘察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 8.1 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 9.1 款强制采购节能产品(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最新一期)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 9.2 款优先采购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第二章第 9.2 款优先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第二章第 9.6 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第二章第 9.6 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 10.2 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章第 11.1 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2024 年 11 月 2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的方式及需提供的资料网上下载,不需要提供资料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 15.4 款采购项目预算 102366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第二章第 17.1 款投标保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 ﹪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收银行转账、电子保函和电子增信三种形式,投标人(供应商)自行选择一种:(一)银行转账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0 元整( 贰万 元整)(人民币),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4、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5、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列内容规定(二)电子保函投标人自行注册并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index.htm)。电子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0.00 元整( 贰万 元整),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开具成功。(三)电子增信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供应商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投标(磋商/谈判)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 1 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 1000 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 2 星信用;预算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 3 星信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 18.1 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 19.1 款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响应文件: 1 份,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和签章, 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31104/index.htm,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737-4112086 QQ:2464741132)2.若投标人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供应商应在开标后7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纸质版 3 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 22.1 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TPBidder),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第二章第 22.1 款磋商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第二章第 22.2 款投标人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供应商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02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关注解密倒计时)。请供应商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按时解密。响应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 CA 数字证书。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 28.3 款磋商、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请供应商自备电脑和网络并携带 CA 数字证书(包括单位 CA 、法人代表 CA 或授权委托人 CA )。最后报价需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完成填报、签名、盖章及加密(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报价时间)。供应商请关注报价倒计时。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投标人放弃报价且退出磋商。最后报价的解密时长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请供应商持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请关注解密倒计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其最后报价且退出磋商。解密完成后,当场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 29.2 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 1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 35.1 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第二章第 37.3 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采用 形式。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 39.1 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15000.00 元(壹万伍仟元整)由采购人支付。支付方式:转账,发出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第二章第 40.1 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或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应保持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标,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有恶意中标的嫌疑,磋商小组有权让供应商提交成本价的组成,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提交成本价的组成或提交的成本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值,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属于恶性竞争,有权认定其为无效响应。附页1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审因素分值范围价格部分25分技术部分40分商务部分35分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价格部分25分投标报价25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5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40分整体服务方案1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运营方案、安全防范措施、车辆管理经验、项目实施计划、车辆维修车间(或指定维修点)等内容进行评审:整体服务方案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科学性非常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计15分;方案有不足或有缺漏项,每处扣3分;有不完善、不详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40分应急预案管理方案15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应急预案管理方案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科学性非常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计15分;方案有不足或有缺漏项,每处扣3分;有不完善、不详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40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的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服务管理体系、人员配置、岗位责任、培训方案等进行评审: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实用性、可操作性以及科学性非常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计10分;方案有不足或有缺漏项,每处扣2分;有不完善、不详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35企业实力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计1分。最多计3分。证明材料: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计分。商务部分35运营保障15投标人提交所有运营车辆均在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年,第三方责任险每车不低于100万元/年,并承诺中标后提供的所有运营班车均购买以上保险,叁项均满足的计15分,每有一项金额不满足的扣5分,缺项和没有承诺的不计分。证明材料:提供保单证明材料、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商务部分35监控管理平台5根据规定,租赁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高清监控管理平台,且监控平台相关功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5分,功能不全的扣3分,没有提供的不计分。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监控平台图片、专职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商务部分35业绩12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计4分,最多计12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第二节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0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各方参与人(以下简称交易参与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在办事指南专栏中查询相关业务简介。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响应文件的组成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投标保证(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4)服务方案说明(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报价一览表(7)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最后报价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磋商保证17.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两种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电子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2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9.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9.4电子招标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5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加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22.2供应商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按时解密。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CA数字证书。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3.磋商程序23.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8.1款或者第28.2款情形进行。24.响应文件审查24.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4.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5.实质性响应25.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5.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6.无效响应26.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电子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8)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磋商28.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8.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5.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3在磋商过程中,请供应商自备电脑和网络并携带CA数字证书。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加密。最后报价需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完成填报、签名、盖章及加密(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报价时间)。供应商请关注报价倒计时。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投标人放弃报价且退出磋商。最后报价的解密时长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请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请关注解密倒计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其最后报价且退出磋商。28.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28.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8.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8.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9.响应文件评审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9.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本章第9.2款规定。29.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部分总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9.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0.提出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磋商终止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5.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重新评审33.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询问及质疑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成交通知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7.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8.签订合同38.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8.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39.1采购代理服务费3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其他规定40.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采购人)供应商(全称):(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标的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4)服务合同(5)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投标人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此合同协议书为通用范本,具体条款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 1.1 款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名称: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新塘村 1 号本章第二节第 1.2 (6)项项目现场详见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 5.1 款履行合同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章第二节第 9.2 (1)项服务期限贰年本章第二节第 9.2 (3)项响应时间详见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 13.5 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采购需求本章第二节第 20.2 款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 仲裁(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本章第二节第 23.1 款合同未尽事项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包名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参数要求1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项详见本章第三项技术参数要求二、商务要求1.供应商车辆要求:1.保证提供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及设备齐全、符合双方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2.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双方约定的其他要求。提供车辆不符合上述要求,或不能满足承租方的生产、生活工作要求的,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在3天内及时调换,调换期间应向承租方提供经认可的临时替代车,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违约责任。3.车辆外观整洁,车内环境清洁。车内座位为软座,且所有座位均安装有座套,须定期换洗。夏、冬车辆发车前十分钟必须打开空调。2、驾驶员要求:1.委派的驾驶员必须是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符合驾驶机动车车辆要求的合格人员。2.驾驶员其准驾车型必须相符,且至少具有与驾驶车型相符的5年以上的驾龄。3.严格遵守出租方的各项制度及劳动纪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情服务,服从分配,坚持出勤,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得从事违法和有损于承租方声誉及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执行车辆的“三检”制度,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遇车辆故障及时报修,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4.驾驶员在驾驶学校上下班交通车期间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出租方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保险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出租方应就标的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及下列约定的保险险种,并保证在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并及时向承租方提供有效保险凭证。车辆投保保险险种:☑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对于未投保或未及时投保约定的保险险种,若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出租方应承担全部赔付责任,并赔偿给承租方及其人员、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赔偿,且承租方不承担车辆损失赔偿;对未投保约定保险险种以外的风险,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若未按照本条约定履行投保义务的,承租方有权在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关保险款项。但是,承租方的任何行为,并不免除或减轻出租方应承担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责任及义务。4、合同期限、价格及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期限为两年;2.按照中标金额计算服务费,报价时请提供单趟报价;3.合同约定的服务费为承租方支付的所有费用,承租方除此之外无需再支付或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除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任何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服务费已包括了出租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约定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条件和费用等;4.双方约定,服务费支付期限选择以下方式:合同价款每月结付,于每月月底开发票进行报账,支付方式为转账;5.承租方在支付合同价款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等额合法正规发票。否则,承租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关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租方在付款时,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扣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未付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三、技术要求1、具体线路及时间(根据承租方需要可适当调整)1号车:缇香名苑→鹿角园路口→上城世家→康复南路→五桥直通→319国道→学院2号车:农校→朝阳市场→维也纳→七里桥→赫山庙→大海塘→三桥→东门口→319国道→学院3号车:凉席厂(主干道)→园林苑小区→金山路→一桥→319国道→学院4号车:碧桂园别墅区北门→迎团路口→银城路口→学府路银城大道路口→玛丽超市→梓山苑→团圆北路→青年路→罗溪路→十洲路→三桥→学院5号车:教育路(现名文武路家和兴苑)→移动大楼→公安局→大桃路电业局→邮政银行(罗马大帝对面)→右拐环保东路(银海花园)→左转进入龙州路(北美阳光城对面)→左转进入长益路(桃花仑新华书店)→沃尔玛对面→走五桥直达学院6号车高新产业学院:恒大绿洲(出发站)→康复路农商银行对面→益阳大道世纪大厦→龙洲路华海3C.妈的厨房→三里桥转盘→十洲路→银城大道→学府路→桃迎路口加油站→319国道(学校)。供应商按学校要求在上班期间每天提供六台24座(每台)以上(保证每位乘客都有座位)公交车接送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其中五台每天早晚各接送一趟(单边),另外一辆仅每天早上接送一趟(单边),共计每天11趟(单边),学校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发车时间:夏季早上7:10从各出发点发车,下午5:00返回市区;冬季早上7:10从各出发点发车,下午4:50返回市区。2、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租方按约定在合同期间拥有车辆使用权;2.承租方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3.承租方有权获得为保障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4.承租方有权对所派出人员履行约定的工作实施领导、监督、检查、指导;5.承租方如果需要增、减车辆和(或)驾驶员时,应提前1日向出租方提出。增、减车辆和(或)驾驶员费用,按约定所列标准计算或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方收取合同价款;2.使用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标准、设备齐全的车辆;3.承担所提供标的车辆的所有费用;4.在合同期限内,应对标的车辆承担下列保养、维修等服务,并承担全部费用:(1)应对标的车辆进行定期保养维修(车辆保养周期及保养项目按照车辆制造商要求或每行驶5000公里进行常规保养,并以两者时间较短者为先);(2)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标的车辆进行车辆年检;(3)应承担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义务;(4)应承担标的车辆发生故障后的24小时拖车、救援等服务;(5)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5.负责处理在合同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6.如非承租方原因(车辆故障、车辆限行等)造成车辆停运,应免费提供与原车属于相同级别(相同型号)的替代用车;7.出租方应加强对其派出人员的在岗培训、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及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8.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检查、监督,促使其履行职责,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保证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4提供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条款的证明资料附件3-5提供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条款的证明资料四、服务方案说明附件4-1技术方案说明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4-3提供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中的其它技术部分条款的证明资料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报价一览表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保证(电子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备注:递交电子保函的,提供相关证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及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电子邮箱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营业执照住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发证机关成立时间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证书号发证机关体系认证名称名称证书号发证单位备注备注: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基本情况的,应按其要求提供,提供资料附后。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请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证;(5)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4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o中型o小型o微型oo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码、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号码、手机号:附件3-5提供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条款的证明资料四、服务方案说明附件4-1:服务方案说明说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和评分细则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整体方案概述;2、各项服务方案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描述的其他方案内容。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4-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请列表)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附页1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4-3提供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中的其它技术部分条款的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1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1六、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内容报价小写: 元人民币整大写: 元人民币整合同周期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2分项价格表投标人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合计报价投标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注:1、此表为投标报价总表之明细表,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明细表需详细列出,此表格式供参照,投标人可以根据本表格式内容自行划表填写。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含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及说明九、最后报价表(投标文件中不要编制,最后报价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上下班交通车租赁服务 其他道路运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