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招标公告(哈密市社会福利院(哈密市儿童福利院、哈密市光荣院)2024)
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CY-2024-ZC002-01
项目名称: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指标参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附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附件)(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查询须提供网页截图)。(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及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诚信路18号
联系方式:0902-2353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哈密市辰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北郊路春天里1栋2单元503.504
联系方式:182993633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倩
电 话:18299363340
附件信息:
二次(最终11-21).pdf2.4M
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CY-2024-ZC002-01)项目名称: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二次密市采购单位:哈密市社会福利院(盖章)项目联系人:郭祥磊联系电话:0902-2353146招标代理机构:哈密市辰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项目联系人:虞倩联系电话:18299363340护。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公开招标程序六、授予合同七、质疑和投诉八、项目验收九、适用法律十、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十一、其他注意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六章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MCY-2024-ZC002-01项目名称: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预算:300万元整最高限价:300万元整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指标参数)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附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附件)(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查询须提供网页截图)。(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制造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及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哈密市社会福利院联系人:郭祥磊电话:186902080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哈密市辰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虞倩电话:1829936334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哈密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医疗设备)二次2采购人名称:哈密市社会福利院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诚信路18号联系人:郭祥磊联系方式:18690208098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哈密市辰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北京路春天里1栋2单元503、504联系人:虞倩电话:182993633404项目预算金额(小写):3000000.00元金额(大写):叁佰万元整注:本项目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4项目预算不限于各设备运费、吊装、安装、调试、备件、耗材、税金等)5最高限价金额(小写):3000000.00元金额(大写):叁佰万元整注:本项目报价需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设备运费、吊装、安装、调试、备件、耗材、税金等)6供应商资格条件(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1.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附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见附件)(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记录名单的投标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上查询须提供网页截图)。(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制造商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及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8备选方案不接受9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注:1、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投标人编制标书的CA需与解密CA保持一致)。12评审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共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和专家评委5人。小组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13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60000.00元金额(大写):陆万元整13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单位名称:哈密市辰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哈密市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9080101001001208791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给定的基本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3、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银行记录确认到账为准)。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3投标保证金(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操作流程》。(4)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电子投标保单作为电子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新疆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5763。)5、为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退还时,按原路退回,收取时不开具收据,退还时也不要求提交收据。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退款账户信息。注:打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按以上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1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5投标有效期自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90日历日16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17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或电子签名(按格式要求)。18答疑接受时间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联系人:虞倩联系电话:18299363340提交方式:询问内容加盖公章的原件送至哈密市辰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19踏勘现场/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0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微型企业需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的小微型企业可享受相应政策。(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计算投标报价分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代理服务费1.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2.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23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支票或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非现金形式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函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25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之后支付合同价30%2.设备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价40%3.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30%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1家27成交结果公示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28质量标准质保期维保期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参数,并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质保期:2年维保期:2年29解释权构成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30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系统询标:(1)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政采云平台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登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2、电话询标:向投标人指定的授权委人电话询标,确认被询标人回复。注: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回复,否则视为放弃澄清。其他说明1、供应商应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2、各供应商在网上及时查询本项目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内容,如未及时查询相关内容,造成后果自行承担。3、在开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成交)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成交)单位: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人办理保证金退款申请时,中标(成交)人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说明: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将拟定的采购合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并及时取得联系。5、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供应商应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2、各供应商在网上及时查询本项目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内容,如未及时查询相关内容,造成后果自行承担。3、在开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未中标(成交)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成交)单位: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人办理保证金退款申请时,中标(成交)人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说明: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将拟定的采购合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并及时取得联系。5、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其他说明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确定。所有投标单位须提前准备以上合理性解释证明材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将被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文件处理。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审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投标人担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3、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明其价格合理:(3)供应商认为能够证明其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价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评审委员会现场确定。所有投标单位须提前准备以上合理性解释证明材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将被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文件处理。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审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投标人担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3、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证明其价格合理:(3)供应商认为能够证明其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价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一)投标函(代理机构名称):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招标文件,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按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5、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编号)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对此无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共个日历日。5、接受招标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约定。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8、其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地址:电话:日期:(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公章)(公章)(公章)(公章)(公章)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邮箱隶属情况(如有)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控股情况(如有)阐明控股和被控股情况阐明控股和被控股情况阐明控股和被控股情况阐明控股和被控股情况阐明控股和被控股情况组织结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可另附页)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可另附页)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可另附页)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可另附页)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可另附页)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后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年龄职称学历职务职务工作年限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时间时间管理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担任职务委托人及联系电话委托人及联系电话说明: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主要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从业年限拟任职务备注说明:附表中应提供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主要人员(五)完成服务所需的设备配置情况(格式自拟)(六)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123456…注:1、有偏离的商务条款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栏填写具体应答内容,在“偏离说明”中说明偏离具体情形。若无偏离请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中填写“无偏离”。2、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改变。3、供应商可根据其响应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响应内容。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条款偏离说明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偏离说明印证材料及页码123456…注:技术条款响应情况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栏填写具体应答内容,在“偏离说明”中说明偏离具体情形。若无偏离请在“投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填写“无偏离”,若有偏离,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印证材料及页码”栏,有无偏离均须填写,标注清楚页码且准确,未提供、不符合材料标准要求、页码不正确(标注页无印证数据)或无页码的,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印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彩页、功能截图、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等印刷品或权威第三方报告。非印刷品、非功能截图或非权威第三方报告等材料不能作为印证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技术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方法》的规定自行编写,详细叙述拟提供服务情况。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并盖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神卫生福利设施改造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