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2024)
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211-WHRZ-G2024-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1-WHRZ-G2024-0005
项目名称: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31.127200万元(采购包1:379.758400万元;采购包2:451.368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一:2454536元;标段二:2990318.3元;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共设两个标段:
标段一:十棉地块;标段二:国联庆发纺织地块
(2)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3)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易清运时段,服务期顺延);
(4)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易清运时段,服务期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服务保障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须在无锡市建筑垃圾准运企业目录内(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QQ:田女士:3071474382;王先生:897651173。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梅梁路16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1085996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中南发展大厦西座601
联系人:陈思妍、刘萍
联系电话:18626051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妍、刘萍
电话:18626051898
附件:
JSZC-320211-WHRZ-G2024-0005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滨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15: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3:30
开标地点
开标室
预算金额
¥831.127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思妍
项目联系电话
18626051898
采购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梅梁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65128199
代理机构名称
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南发展大厦西座6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思妍
无锡市滨湖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暗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WHRZ-G2024-0005采购项目名称: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四.合同书(格式文本)五.附件一.投标邀请函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211-WHRZ-G2024-0005;3.标段划分: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共设两个标段:标段一:十棉地块标段二:国联庆发纺织地块4.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5.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易清运时段,服务期顺延);6.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7.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311272元;其中标段一:3797584元;标段二:4513688元;8.项目最高限价:标段一:2454536元;标段二:2990318.3元;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0.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1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供应商须在无锡市建筑垃圾准运企业目录内(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审核。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注册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中进行CA绑定。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注册登记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QQ:田女士:3071474382;王先生:897651173。(四)完成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参与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或可至无锡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苏采云”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线上不见面、电话咨询、邮件等方式开展线上答疑服务。截止至2024年11月29日10: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JSZC-320211-WHRZ-G2024-0005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邮件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网上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3: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4年12月17日开启解密后半小时。投标及开标地点:网上线上投标。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八)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九)本次采购联系方式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人统一信用代码:11320211014031035C采购人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16号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510-85996520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1YB91C90联系人:陈思妍、刘萍联系电话:18626051898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中南发展大厦西座601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件地址:544076382@qq.com(十)其它1.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提前上网设备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软件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录苏采云投标客户端,如因未提前准备好相关设备及CA锁导致的废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解密后,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按要求报价,并等待评审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若资格审查中或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存在疑问,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接到在线询标函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开标界面在线以澄清函回复并签章;若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作出回复,则视为供应商默认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5.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6.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3.投标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质疑与投诉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递交。2.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3.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3.2质疑函由采购人办理签收手续。3.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中南发展大厦西座601邮编:214000联系人:陈思妍、刘萍联系电话:18626051898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采购人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4、投诉的提起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4.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2.(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2.(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10)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1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12)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7.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表(格式见附件)8.技术文件(暗标,内容参照评标办法)特别注意:投标供应商须参照评标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不得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是指:①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②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供应商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③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④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9.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0.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1.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5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七)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要求如实填写,须有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费用自理。(八)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7.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3.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9.电子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暗标部分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1.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2.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形式、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6.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1.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开标、评标:1.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1.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3.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5.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部分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注:投标文件内容在制作工具中无对应模块的,可统一上传在符合性审查对应的模块中;若无需另外上传资料,仅需填“无”并签章提交即可。(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苏采云平台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苏采云平台,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1.8.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十一)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事宜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二)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8)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有上述(1)至(8)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在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实质性条款见证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部分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条款),见证后的格式条款不得作任何修改。2.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五)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8.3.(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8.3.(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3.(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六)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费率为0.8%,500万-1000万费率为0.45%;在此基础上打八折计取。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十七)合同融资、履约担保1.1.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本次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0】17号文件执行。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1.2.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为加快推进拆迁地块征收和交付进程,及时清运和处置拆迁场地建筑垃圾,拟将度假区十棉地块、度假区国联庆发纺织地块内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并对拆迁场地进行现状标高平整以及绿网覆盖,建筑垃圾总重量约51366.55吨。本项目固定单价,结算时中标单价不变,工作量按实调整。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规定》等,符合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地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及场地平整要求:中标人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简单分类装运,并按采购人要求转运至城管部门指定消纳场所;中标人负责设置清洗台及相应的污水处理及排放设施,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配备大型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控制、粉尘排放控制、污水排放等。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应密闭,不应出现遗撒及建筑垃圾粘挂现象,不得抛洒滴漏。中标人应在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完成后15日内根据场地现状完成场地平整,其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外购土方进行平整,不得对现场其他废弃物进行填埋处理。场地平整后需对平整后的场地进行不低于6针目要求的绿网覆盖。场地平整及绿网覆盖应满足区级部门要求。对现场进行看护直到地块移交区级部门,看护期间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或其他非原场地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自行清运完成,其间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在中标价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2、作业质量要求:(1)建筑垃圾运输作业做到车走地净。(2)建筑垃圾收集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不得抛洒滴漏。(3)建筑垃圾运输装运中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谨慎操作小心驾驶,以防人身机械事故的发生。(4)在建筑垃圾运输工作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及涉及人员伤亡、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5)严禁车辆超载运营,因超载等违规、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均由中标人承担。3、安全措施及责任: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项目服务期间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在现场工作时,中标单位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在作业现场,中标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4、车辆要求:(1)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密封要求,规范加装密闭设施,密闭设施不得超高、超限;(2)车辆必须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具体要求根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进行同步调整)。(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1、采购标的的数量:垃圾总重量约51366.55吨。2、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易清运时段,服务期顺延)。3、清运范围:度假区十棉地块、度假区国联庆发纺织地块范围内。(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项目实施要求1、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2、项目实施要求:1)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两周内将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建筑垃圾处置点在区级及以上城管部门备案,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度假区城管局。2)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两周内将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合法处置点接收证明提交给采购人,并需提供处置点单日接收量不得低于中标人承诺的单日承运量.接收点必须为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合法处置点(可同时提供1个及以上处置点)。同时,中标人应将拟配备人员、车辆全部配置到位,采购人有权现场核查,核查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实际服务过程中的车辆、承诺的配备人员匹配度不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后期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投入的车辆、实际配备人员等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车辆和承诺的一致,采购人发现不一致的,按中标人违约处理:第一次发现,处以合同价1%的违约金并进行限期整改;第二次发现,处以合同价3%的违约金并进行限期整改;第三次发现,处以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终止合同。4、现场管理要求:1)运输车辆进出场时由双方人员记录。清运现场应每日汇总当日清运车数及进、出场时间,采购人、中标单位双方现场签字确认,当天结束后报至度假区城管局。供应商应将当日处置点接收车数汇总后第二天报至度假区城管局。2)供应商应在清运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与管理人员及必要的安全、环保设施。运输车辆上路应符合城管、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求。清运现场应加强粉尘污染管理、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管理、现场操作管理等。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到位而受到有关执法部门的处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因供应商管理不到位而受到区级部门及市级单位黑榜通报批评的,第一次扣除10万元违约金;第二次扣除20万元违约金并终止合同。(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度假区建设局对供应商作业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分值与当季度付款挂钩。当月考核分值低于90分的按当月完成清运总金额的2%在季度付款中扣除;当月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按当月完成清运总金额的3%在季度付款中扣除;当月考核分值低于75分的按当月完成清运总金额的5%在季度付款中扣除。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70分的终止合同。具体考核要求见附表一。2、任何一方因其原因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按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处置点接收重量超出清运车辆自身载重上限的,不计入项目结算内,按供应商让利采购人处理。2、采购人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对供应商上报的完工结算进行审定,结算金额按审定金额双方确认后按合同支付。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专业技术、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4、其他技术要求:收集、清运服务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及相应解决措施;清运作业管理办法;收集、清运工作的安全保证措施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突击性任务应急方案;作业人员培训方案;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合理化建议。(八)付款方式及有关报价的说明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清运结束并经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凭处置点磅单及相关处置票据一次性付清费用。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审计,以审计报告结果作为最终结算金额。若不审计,则以处置点磅单及相关处置票据产生的实际数量为准。2、关于报价的有关说明:1)现场踏勘: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需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现场及周围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及运输工具营运费用(含燃料费、折旧费、维修费)、垃圾归集、消纳费用、场地平整、绿网覆盖费、场地看护费、车辆保险费、人工费及人员保险费、福利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管理费用及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招标内容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所报单价将固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附件1马山街道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考评细则评分表服务单位:日期:检查项目考核内容分值扣分标准得分1.安全措施(10分)1. 在严禁烟火区域抽烟使用明火10不遵守规定的,发现一次全扣。2.规范化作业 (15分)1.进场作业区域未设置警戒线或围挡。10对照要求落实好,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2.规范化作业 (15分)2.机械未实施年检或操作人员没有相应操作证件。5不符合标准的,全部扣除3.服务标准 4.(40分)1.和执法部门相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恶劣的。10不配合执法的,发现一次全部扣除3.服务标准 4.(40分)2.未按时间节点准时入场延误工作时间的。10每超过一小时发现一次扣1分。3.服务标准 4.(40分)3.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噪音控制、粉尘排放控制、污水排放等达标;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应密闭,不应出现遗撒及建筑垃圾粘挂现象,转运途中不应遗洒垃圾渗沥液。10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3.服务标准 4.(40分)4.场地平整、绿网覆盖未达到区级部门验收标准的。10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整改后仍不符合扣5分。4. 工作标准(35分)1.做好工作台账(人员、车辆进出记录、工作量核算及图片)。20少其中一项台账资料扣5分4. 工作标准(35分)2.因工作管理不到位造成投诉的5存在上访、投诉等问题的扣5分。4. 工作标准(35分)3.工作完成后垃圾清运不彻底或留有死角10发现一次扣2分。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1.因操作不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造成人员伤亡的;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2.不按规定要求装卸建筑垃圾,发现偷倒乱卸现象的;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3.清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社会影响恶劣的;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4.未经批准,私自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清运现场的;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5.伪造清运车辆、清运车数、清运重量进行结算项目费用的;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6、场地平整期间未经甲方允许外置土方或对现场废弃物进行掩埋的;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7.连续考评成绩三次低于70分的。合计100月考评综合得分: 检查考核人员签名: 项目单位签名:4.合同书(格式文本)甲方:乙方:为确保滨湖区的环境卫生,以及生产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服务范围、消纳场址1、服务范围:度假区十棉地块(度假区国联庆发纺织地块)建构筑物拆后建筑垃圾外运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运至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处置,以及垃圾清运后的场地平整。2、消纳场址:。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4、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二、合同工期本合同工期:日历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大写)元;(小写)¥元。每吨单价:(大写)元;(小写)¥元。合同金额=每吨单价×垃圾量,其中:垃圾量暂估23156(28210.55)吨。本项目最终按实际完成量结算,结算数量以合法处置点磅单为依据,以审计确认的数量为准。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清运结束并经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凭处置点磅单及相关处置票据一次性付清费用。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审计,以审计报告结果作为最终结算金额。若不审计,则以处置点磅单及相关处置票据产生的实际数量为准。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足额合规的无锡市税金发票(具体以甲方财务要求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四、项目要求1、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及场地平整要求:中标人将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简单分类装运,并按采购人要求转运至城管部门指定消纳场所;中标人负责设置清洗台及相应的污水处理及排放设施,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配备大型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噪音控制、粉尘排放控制、污水排放等。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应密闭,不应出现遗撒及建筑垃圾粘挂现象,不得抛洒滴漏。中标人应在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完成后15日内根据场地现状完成场地平整,其间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外购土方进行平整,不得对现场其他废弃物进行填埋处理。场地平整后需对平整后的场地进行不低于6针目要求的绿网覆盖。场地平整及绿网覆盖应满足区级部门要求。对现场进行看护直到地块移交区级部门,看护期间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或其他非原场地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自行清运完成,其间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在中标价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2、作业质量要求:(1)建筑垃圾运输作业做到车走地净。(2)建筑垃圾收集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不得抛洒滴漏。(3)建筑垃圾运输装运中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谨慎操作小心驾驶,以防人身机械事故的发生。(4)在建筑垃圾运输工作中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及涉及人员伤亡、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5)严禁车辆超载运营,因超载等违规、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均由中标人承担。3、安全措施及责任: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项目服务期间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在现场工作时,中标单位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在作业现场,中标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4、车辆要求:(1)车辆必须符合相关密封要求,规范加装密闭设施,密闭设施不得超高、超限;(2)车辆必须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具体要求根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适时进行同步调整)。5、项目实施要求:1)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两周内将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建筑垃圾处置点在区级及以上城管部门备案,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度假区城管局。2)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两周内将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合法处置点接收证明提交给采购人,并需提供处置点单日接收量不得低于中标人承诺的单日承运量.接收点必须为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合法处置点(可同时提供1个及以上处置点)。同时,中标人应将拟配备人员、车辆全部配置到位,采购人有权现场核查,核查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实际服务过程中的车辆、承诺的配备人员匹配度不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后期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投入的车辆、实际配备人员等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车辆和承诺的一致,采购人发现不一致的,按中标人违约处理:第一次发现,处以合同价1%的违约金并进行限期整改;第二次发现,处以合同价3%的违约金并进行限期整改;第三次发现,处以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终止合同。4、现场管理要求:1)运输车辆进出场时由双方人员记录。清运现场应每日汇总当日清运车数及进、出场时间,采购人、中标单位双方现场签字确认,当天结束后报至度假区城管局。供应商应将当日处置点接收车数汇总后第二天报至度假区城管局。2)供应商应在清运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与管理人员及必要的安全、环保设施。运输车辆上路应符合城管、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求。清运现场应加强粉尘污染管理、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管理、现场操作管理等。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到位而受到有关执法部门的处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因供应商管理不到位而受到区级部门及市级单位黑榜通报批评的,第一次扣除10万元违约金;第二次扣除20万元违约金并终止合同。五、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运处置。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处置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扣减相应的费用。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检查工作。4、甲方有权对乙方清运处置垃圾的质量进行监督,凡没有清运处置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马上清运处置好,乙方应予配合。(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整改要求。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并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3、乙方必须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现场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4、乙方在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双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不可避免地承担了相应责任,甲方可全额向乙方追偿。5、乙方在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中,应该遵守国家、江苏省以及无锡市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条例、规章、细则等规定。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违反任何上述规定的各种罚款,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罚款的,甲方可全额向乙方追偿。若发生安全事故,所有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承担参加垃圾清运处置工作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的全部安全责任,同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六、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成交通知书,乙方在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合同的终止乙方如没有履行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或清运处置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三次警告后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在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价款的5%。九、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十、附则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见证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单位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或盖章):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签订时间:签订时间:见证方(盖章):五.附件附件一:评分标准特别注意:投标供应商须对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投标报价25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24分3.技术文件(暗标)51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2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投标供应商评价(24分)1)企业业绩(4分):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不得分。同类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认证证书(3分):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能力(2分):投标供应商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能力的2分(缺项不得分)。提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证、项目环评批复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如为委托运营的,提供处置合同(合同期须涵盖本项目实施周期)、处置单位的消纳许可证、项目环评批复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分):投标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5)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证(1分):投标供应商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证》的得1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6)项目配备机械设备(13分):A.投标供应商配备抑尘车、洗扫车、洒水车的,每提供一类得1分,最高得3分;如其中一类为新能源车辆的,每一类得2分,最高得4分。B.投标供应商配备挖掘机2辆、铲车2辆、清运车10辆,每提供一类得2分,最高得6分。注:按要求填写投标供应商车辆/设备配备表(格式见附件)。以上车辆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所有车辆可以为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自有车辆提供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车辆照片、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协议、租赁费用相应发票、车辆照片、行驶证;相关机械设备(挖掘机、装载机)可以为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自有设备提供发票(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设备照片;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协议、租赁费用相应发票、设备照片。(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行驶证:指的是抑尘车、洗扫车、洒水车的行驶证。3.技术文件(暗标)(51分)注: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1)收集、清运服务实施方案(10分)①收集服务实施方案(5分)②清运服务实施方案(5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项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项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2分,未提供的则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2)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及相应解决措施(5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项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项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2分,未提供的则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3)清运作业管理办法(8分)①清运作业的具体流程(4分)②清运作业的操作规范(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项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项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2分,未提供的则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4)清运工作的安全保证措施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8分)①清运工作的安全保证措施(4分)②清运工作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项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项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2分,未提供的则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5)突击性任务应急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项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项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2分,未提供的则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6)作业人员培训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项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项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2分,未提供的则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7)合理化建议(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项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项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2分,未提供的则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8)服务承诺及响应措施(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项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项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2分,未提供的则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9)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上述内容进行阐述,阐述内容须满足采购需求。每有一项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项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项得3分,内容粗糙、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项得2分,未提供的则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供应商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理要求不做出相应承诺或对采购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予得标。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供应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前三名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WHRZ-G2024-0005采购项目名称: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二○二四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JSZC-320211-WHRZ-G2024-0005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决定中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8、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JSZC-320211-WHRZ-G2024-000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JSZC-320211-WHRZ-G2024-0005)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无锡合瑞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JSZC-320211-WHRZ-G2024-0005)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时本表附在《明细报价表》之后(如有)。(五)(投标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服务保障承诺书(格式):服务保障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11-WHRZ-G2024-0005)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JSZC-320211-WHRZ-G2024-0005)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5、6、7、8、…………………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可自行完善。(七)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WHRZ-G2024-0005项目名称度假区征收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标段 )投标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投标单价 元/吨服务期 服务标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八)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明细报价表(标段)供应商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标段一: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1垃圾处置费吨2运输费吨3机械费吨4场地平整吨占地面积约78499平方米5绿网覆盖吨占地面积约78499平方米6人工费吨7税金吨8合计 元/吨垃圾量暂估23156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标段二: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1垃圾处置费吨2运输费吨3机械费吨4场地平整吨占地面积约59940平方米5绿网覆盖吨占地面积约59940平方米6人工费吨7税金吨8合计 元/吨垃圾量暂估28210.55吨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根据所投标段进行报价。2)报价人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九)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编号:序号姓名主要相关工作经历备注序号姓名职务学历负责工作内容备注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后附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人员材料扫描件。(十)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表(格式):机械设备投入计划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自备租赁车牌号备 注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完善。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十一)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WHRZ-G2024-0005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二)技术方案(格式自拟)技术方案投标供应商应按评分点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特别注意:投标供应商须参照评标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不得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是指:①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②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供应商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③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④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清运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