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2024)



项目概况    
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CG20241107      
项目名称: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43950      
最高限价(元):84395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4395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装修、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厨房设备等装修修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质量: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5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如为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        
地    址:瑞安市仙降街道仙降村仙山路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816730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816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传    真:0577-65802277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发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655277        
质疑联系人:王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022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0577-65822153
联 系 人:施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定.doc2.1M

工程量清单.rar127.9K

图纸.rar6.3M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








项 目 编 号:RYCG20241107

采 购 方 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 2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 6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 2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28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32 -一、 评标方法

- 32 -二、 评标标准

- 33 -三、 评标程序

- 34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 37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84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 84 -资格文件部分

- 91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 104 -报价文件部分

- 107 -第七部分 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项目概况

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CG20241107

项目名称: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43950
最高限价(元):843950(其中工程量清单中“厨房设备”部分最高限价401951元,除“厨房设备”部分外最高限价441999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4395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装修、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厨房设备等装修修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质量:合格。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如为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由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②供应商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注: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公告期限一致。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

地址:瑞安市仙降街道仙降村仙山路7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8816730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58816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传真:0577-65802277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发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655277
质疑联系人:王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022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号瑞安财税大楼1505室

传真:0577-65822153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0577-65827567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项目名称
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RYCG20241107

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
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预算及最高限价
工程量清单预算价:937722元;

最高限价:843950(其中工程量清单中“厨房设备”部分最高限价401951元,除“厨房设备”部分外最高限价441999元)。

采购内容
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
eq \o\ac(□,√)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q \o\ac(□)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q \o\ac(□)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项目属性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B服务类。

(C工程类。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
注:磋商供应商应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是否允许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磋商样品
eq \o\ac(□,√)不需要

□需要

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允许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eq \o\ac(□,√)不接受

eq \o\ac(□)接受

投标保证金
不需要

是否需要缴纳

履约担保
eq \o\ac(□,√)不需要

eq \o\ac(□)需要,本项目合同金额的 。

预付款
( 预付款为本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40 %,具体约定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

(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不约定预付款。

( 成交供应商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

磋商有效期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有效。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产品清单:/
[项目如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罗列所有涉及产品的清单,参照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日09点00分止(北京时间)

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特别说明
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全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

2.如最终的磋商报价与首次报价不同,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各项报价原则上均按同比例下调后提供。

总则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义及解释

“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磋商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成交的磋商供应商。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

电子交易平台: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 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磋商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磋商供应商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支持绿色发展

3.2.1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磋商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投标无效。

3.2.2 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2.3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磋商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第六部分。
3.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2.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3.2.2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3.2.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3.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2.5 在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3.3.3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3.6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3.7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3.8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支持创新发展

3.4.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

3.4.2 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

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询问、质疑、投诉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供应商质疑

4.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2.2.1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4.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4.2.2.3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表2。

4.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5 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供应商投诉

4.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4.3.5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表3。

磋商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竞争性磋商公告;

5.1.2磋商供应商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
投标

磋商文件的获取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资格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商务技术文件:

11.2.1 磋商函;
11.2.2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 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4 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5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报价文件: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磋商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
磋商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磋商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磋商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磋商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
属于磋商文件无效标规定的情形的,投标无效。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磋商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磋商有效期内有效。

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

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磋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
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询标函,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真实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按附表1格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电子签章。
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小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合格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磋商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信息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磋商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磋商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评标
磋商小组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评标纪律:

(1)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

(2)与供应商或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供应商,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5)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或私下相互串通压制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

(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征询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倾向性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的信息。

(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采购单位,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

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评定办法。

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定标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

采购机构将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合同授予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签订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
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

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预付款

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

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履约验收

验收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4
代理服务费

经采购人和代理人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收取。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概述

采购内容及要求是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对标项内的部分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每个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服务流程、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本次采购的产品(服务)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

磋商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按要求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产品(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

在报价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
3、工程内容:含装修、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厨房设备等装修修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 期:50日历天。
7、质保期:整体工程两年,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到货
设备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派员到现场与采购人一起开箱检验,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使采购人满意为止

安装
(1)为确保安装调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前3天内,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安装、调试验收计划和所采用的标准及方法,现场负责人、工程师和参与安装人员的名单,此计划和采用的标准一旦被采购人确认就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2)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采购人将对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要求和认可负责设备的就位、安装和调试及试运行工作。

(3)采购人除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设备存放场地以外,设备的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人员食宿、交通、设备保护等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须全部包含在总报价内。

(4)在安装过程中,如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被损坏,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修理并赔偿全部损失。

调试

设备安装就位、校准后,成交供应商应按事先被采购人认可的调试验收计划对设备进行调试,并对设备所标注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测试,测试报告将在设备验收完毕后提交给采购人,但成交供应商应对测试的各种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也可以要求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用专用仪器设备进行功能 、性能测试,成交供应商负责测试和调试所需的一切费用,并负责解决在调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并填写测试报告交由采购人存档。

验收

设备经过试运行考核无故障(或存在的故障和隐患均已全部排除或解决),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已向采购人提交,验收视为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若因成交供应商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的权利。验收不合格,除要求更换不合格的产品(包括外购产品)外,还要负赔偿责任扣合同总价款的5%。

成交供应商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协调和管理,成交供应商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综合说明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人没有规定但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操作和使用,必要或必须的设备和材料,并应在报价明细表中一一列明。
上述设备如无特别说明应为制造厂商出厂的原装配置。供应商应对清单中所列设备及其所有附件和配置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设备或内容进行报价。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真实、全面、完整,应提供完整的供货实施方案,详细阐述对本项目设备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和过程),明确设备、材料的具体品牌、型号和数量,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须完成下列项目:设备制造、试验、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及资料、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及在开机时需要润滑剂等的初始运行充注等。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

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
供应商所投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供应商所投报的品牌货物应当是具有生产合格证的知名品牌产品,且具有一定的销售历史,技术成熟的产品。供货时并提供所有产品的附件、说明书、合格证书和技术咨询。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和制造商。

供应商所投报的货物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设备运行、使用的所需附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设备正常运行所必要的,供应商应当无偿提供。

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技术人员、响应时间及备品、备件方面等)。负责免费现场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

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而采购人无法自行排除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迅速作出反应,质保期内中标人须提供全年 7×24 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维修响应时间:自用户报告故障实时响应,排除故障分级响应。紧急故障或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售后服务人员在 1 小时内响应,2 小时到达现场并进行故障分析。简单故障通过电话或者远程技术支持予以解决,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即使在质保期满后也保证采购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技术服务并能方便的购买到所需的备品备件。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保修期满后提供有偿终身维护。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只收取维修的成本费用。
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采购人要求、帮助采购人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并负责解释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及如何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专用的售后服务电话,责任工程师的手机、电子邮件地址等通讯方式,以确保7×24小时内随时可以联系到解决问题的责任人,并为采购人提供全年全天候产品或技术方面的电话咨询服务。
设备质量保证和标准

(1)本项目设备应提供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至少二年(24个月)的现场免费质保期(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标书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

(2)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技术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采购人认可的国际标准。

(4)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

(5)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在质保期内应建立互信机制,明确维修保养日期,定期上门例行检查和回访,质量保证期内至少每半年免费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建立相关档案,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检查和回访具体措施。保修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与用户建立长期的维修、维护合作关系,提供终身优质服务,并在更换配件上给予优惠,同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磋商文件及其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设备交货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设备相关图纸,安装说明。

随机的易损件、备品备件及特殊专用工具清单。

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中文技术资料、中文操作手册和相关图纸等。
设备随机提供的装箱清单(每箱一单)。

备件和工具

(1)备件

供应商在提供设备的同时须提供足够的备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保质期的需要,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按产品出厂标准供应的保证设备质保期满后连续正常运行2年所需各种机械、电气的备品备件(随机备件)的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上述所有零部件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制造生产厂名称。该价格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应终身提供耗材供应。
(2)维修设备及工具

供应商须提供常用的维修设备和工具,并保证足够满足日常检修的需要,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供应商须提供设备调试、维修、保养所需专用检测设备1套(包括必需的附件、中文操作手册)和专用工具2套(不得用于指导安装和调试),在投标时列出清单和详细报价,该价格计入投标报价。

供应商须列出投标设备所有维修用零部件的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及供货厂家名称。此报价单独列出,不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于半年前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采购人,使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招标所需的备件;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备件的蓝图。

(3)在设备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因素或其它非采购人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损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备件。

商务条款

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40%(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签订合同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第一期工程款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工程款支付时扣回预付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预付款。)
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采用银行保函出具的形式。

采购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银行保函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出具保函的机构:需经采购人确认。

2)为见索即付保函:在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①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未履行合同义务时;

②成交供应商因涉及相关司法案件导致预付款被采取查封、冻结或扣划等处置时;

③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实施(包括暂停)时。

3)保函期限:在预付款完全扣回、释放完毕之前,应保证银行保函持续有效。

4)如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提供预付款担保,导致采购人无法支付预付款,不影响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此拖延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采购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①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5%。②办理结算后支付至审定后结算价款的100%。③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移作他用。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成交供应商抽走用于本工程的资金,且影响了工程的实施,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备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
工程取费标准
本工程取费标准参照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
安装

装饰、其他(%)
安装、其他、厨房设备(%)


企业管理费
11.37~18.95
16.29~27.15


利润
5.72~9.52
7.80~13.00


施工组织措施费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4.92~6.01
7.35~8.98

2、提前竣工增加费
/
/

3、二次搬运费
0.14~0.21
0.08~0.44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0.06~0.16
0.06~0.20

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
/

6、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
/


规费
27.92
30.63


税金(不可竞争费用)
9
9


标化工地增加费
/
/

1.▲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税金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变动,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规费费率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应当不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费率下限(装饰、其他:4.92;
安装、其他、厨房设备:7.35),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本工程适用于一般计税办法计税。
5.以上费率表仅供参考(不可竞争费用除外),各磋商供应商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今后不再调整。

施工图纸、详细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另册。

厨房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要求:

项目
名称
数量
参考图片

男一次更衣

挂式洗手星盆

产地/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400×450×(200+150)
1台

感应水龙头

产地/推荐品牌:宁波/埃美柯;福建/九玫;上海/天仕;

说明:单孔装台面龙头,配G1/1′进水接头,出水管中心距60mm,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1个

干手器

推荐产地/品牌:浙江/莫顿; 广东/松下; 广东/纳斯特;

说明:智能全自动感应,涡轮增压风箱,强劲风力,安全保护,为洁净双手保驾护航。

功率:2000W/220V

规格:240×230×240
1台

六门更衣柜

冷轧钢板,六开门设计,内置层板,配不锈钢加强筋;铝合金拉手;独立带安全锁。规格:1200*500*1800
2台

主食库

低搁架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50×50不锈钢方管制作,骨架δ=1.2mm。配防滑皮垫。

规格:1200×500×300
5台

副食库

四层平板架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骨架δ=1.2mm。¢38圆管,层板δ=1.0mm 下衬加宽加强,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150×500×1550
4台

鱼类加工

左单星剖鱼盆台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加强筋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500×700×(800+150)
1台

右单星剖鱼盆台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加强筋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500×700×(800+150)
1台

双层平板工作台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实际厚度δ≥1.2mm(下衬1.5mm高密度板减噪)。下层板采用实际厚度δ≥1.0mm不锈钢板复边成型。加强筋实际厚度δ≥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800×800×800
2台

肉类加工

双星连盆台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500×700×(800+150)
2台

双层平板工作台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实际厚度δ≥1.2mm(下衬1.5mm高密度板减噪)。下层板采用实际厚度δ≥1.0mm不锈钢板复边成型。加强筋实际厚度δ≥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800×800×800
2台

万能组合消毒柜

说明:采用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0mm,砧板消毒柜采用两辆推车设计,刀具消毒柜采用抽拉式设计,毛巾消毒柜移门带玻璃。

紫外线功率:17w

消毒方式:紫外线

可放置消毒刀数量:10把

可放置消毒毛巾数量:12块

可放置消毒砧板数量:5块(直径50cm厚度10cm)

功率:660W/220V

规格:600×600×1780
1台

蔬果加工

大单星盆台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加强筋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000×700×(800+150)
3台

双层平板工作台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实际厚度δ≥1.2mm(下衬1.5mm高密度板减噪)。下层板采用实际厚度δ≥1.0mm不锈钢板复边成型。加强筋实际厚度δ≥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800×800×800
2台

烹饪区

双通工作台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下衬1.2mm防潮板减噪)。其他采用δ=0.8mm不锈钢板,加强筋采用δ=1.0mm不锈钢板,单侧单移门,内分两层,重力脚φ50×150×1.2mm。

规格:1800×800×800
4台

四门双温

推荐产地/品牌:广东/腾飞;广东/广开;广东/哲灵;

冷藏温度:+4~-5℃

冷冻温度:-3~-18℃

说明:采用优质压缩机、温控器,所有电器元件均采用公司直供,微电脑控制面板,全铜管制造,优质不锈钢加厚板材,板材表面无指纹处理,经久耐锈,自动回归门,硬质聚氨酯整体发泡,加厚保温层,箱体强度高,提高承重能力,底板、门衬板为一次性拉伸成型,内箱底板拐角处圆弧过渡,无卫生死角便于清洁。

电量:370W/220V;

规格:1200×705×1950
2台

电磁双眼大锅灶
推荐产地/品牌:广东/华优;广东/名厨;浙江/Kesra ;

1. 明火仿真控制技术,加热面积大、加热均匀,能根据变化及时调整输出,达到最佳火力;

2. ADD磁电引擎,数字驱动、多级防护,机芯稳定性高,适用各种厨房环境,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全封闭机芯,喇叭形隧道散热风道设计,散热快,电子器件与风道完全隔离,避免油烟、水汽侵蚀电路;

4. PPS“齿”形线盘组件,高效聚能稀土磁条,磁场分布均匀、发热低、损耗小、不偏火、不烧线盘;

5. LED彩色数码显示屏,实时显示当前档位、功率、温度和累计用电量,具有中文故障显示功能。

6. 一体成型台面,IPX6标准防水设计,无惧四面直接强烈喷水;

7. 全SUS304不锈钢机身,炉面板厚度1.5mm,前面板、侧面板、背板、后封板、底板厚度1.0mm;

8. 配备豪华SUS304不锈钢摇摆水龙头,三点固定设计,坚固耐用,安全防漏;

9. SUS409材质大锅,厚度3.0mm,坚固耐用;

10. 立体三防结构设计,防水、防油烟、防虫;

11. 合金材质火力调节把手,人机工程学设计,硅胶防滑垫,9档火力控制,档位清晰手感好。

电量:20kw+20kw/380v

规格:2200×1100×(810+440)
3台

电磁单大锅灶

推荐产地/品牌:广东/华优;广东/名厨;浙江/Kesra ;

1. 明火仿真控制技术,加热面积大、加热均匀,能根据变化及时调整输出,达到最佳火力;

2. ADD磁电引擎,数字驱动、多级防护,机芯稳定性高,适用各种厨房环境,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全封闭机芯,喇叭形隧道散热风道设计,散热快,电子器件与风道完全隔离,避免油烟、水汽侵蚀电路;

4. PPS“齿”形线盘组件,高效聚能稀土磁条,磁场分布均匀、发热低、损耗小、不偏火、不烧线盘;

5. LED彩色数码显示屏,实时显示当前档位、功率、温度和累计用电量,具有中文故障显示功能。

6. 一体成型台面,IPX6标准防水设计,无惧四面直接强烈喷水;

7. 全SUS304不锈钢机身,炉面板厚度1.5mm,前面板、侧面板、背板、后封板、底板厚度1.0mm;

8. 配备豪华SUS304不锈钢摇摆水龙头,三点固定设计,坚固耐用,安全防漏;

9. SUS409材质大锅,厚度3.0mm,坚固耐用;

10. 立体三防结构设计,防水、防油烟、防虫;

11. 合金材质火力调节把手,人机工程学设计,硅胶防滑垫,9档火力控制,档位清晰手感好。

电量:20kw/380v

规格:1000×1100×(810+440)
1台

调料平台

材质: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下横通采用φ25圆管,圆通脚采用φ38不锈钢加厚圆管制作,δ=1.0mm,配不锈钢加强筋,重力不锈钢可调节子弹脚。

规格:500×1100×(800+450)
3台

豪华方形不锈钢脱排油烟罩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1.2mm砂光不锈钢板,双层隔油排、积油杯。(风机、风柜及风管另计)

规格:11000×1300×500
14.3m²

烟罩上封板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实际≥0.8mm砂光不锈钢板制

规格:11000×800
8.8m²

烟罩下封板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实际≥0.8mm砂光不锈钢板制

规格:11000×1800
19.8m²

四层格栅架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骨架δ=1.2mm,¢38圆管,栅板δ=0.8mm复边成条状,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150×500×1550
2台

蒸煮区

双门电热蒸饭柜

推荐产地/品牌:南京/乐鹰;浙江/翔鹰;山东/美厨;

说明:采用优质加厚加厚不锈钢板材,不锈钢把手,整体高密度发泡,加厚保温层,保温效果好,发泡设备及环保发泡剂,内胆一次拉伸成型,易于清洗,箱体内部加装加厚钢条,防止变形,自动进水装置,蒸车装有温控和时控装置自带保温功能,电源开关控制,配成型拉伸磁盘,可电和蒸汽两用,自动进水装置,缺水断电保护,防止干烧电热管,门体佩带嵌入式温度表,可探测箱体内实际温度,箱体内自带溢水阀,防止烫伤,电热管为专属定制304材质。

电量:12KW×2/380V;

规格:1380×610×1620
4台

豪华方形不锈钢脱排油烟罩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1.2mm砂光不锈钢板,双层隔油排、积油杯。(风机、风柜及风管另计)

规格:6000×1200×500
7.2m²

烟罩上封板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实际≥0.8mm砂光不锈钢板制

规格:6000×800
4.8m²

烟罩下封板

推荐产地/品牌:厂制品;

采用SUS304-2B,实际≥0.8mm砂光不锈钢板制

规格:6000×1800
10.8m²

活动双层工作台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下衬1.2mm高密度板减噪)。下层平板采用δ=1.0mm不锈钢板复边成型。加强筋δ1.0mm;脚杯Φ50×100×0.8mm;横通Φ25×0.8mm。配承重静音脚轮,其中两只带刹车掣。

规格:1500×800×800
2台

大单星盆台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加强筋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000×700×(800+150)
2台

双层平板工作台到靠背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下衬1.2mm高密度板减噪)。下层板采用δ=1.0mm不锈钢板复边成型。加强筋δ=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500×700×(800+150)
1台

全自动电热连座台

推荐产地/品牌:广东/腾飞;广东/广开;广东/哲灵;

每小时出水量:120升

电量:12KW/3PH/380V。

规格:520×500×1410
1台

二次更衣

挂式洗手星盆

产地/推荐品牌:厂制品;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400×450×(200+150)
1台

感应水龙头

产地/推荐品牌:宁波/埃美柯;福建/九玫;上海/天仕;

说明:单孔装台面龙头,配G1/1′进水接头,出水管中心距60mm,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1个

干手器

推荐产地/品牌:浙江/莫顿; 广东/松下; 广东/纳斯特;

说明:智能全自动感应,涡轮增压风箱,强劲风力,安全保护,为洁净双手保驾护航。

功率:2000W/220V
1台

打菜间

单星盆台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加强筋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700×750×(800+150)
1台

单向移门调理台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实际厚度δ≥1.2mm(下衬1.2mm防潮板减噪)。其他采用实际厚度δ≥0.8mm不锈钢板,加强筋采用实际厚度δ≥1.0mm不锈钢板,单侧单移门,内分两层,重力脚φ50×150×1.2mm。

规格:1800×800×800
2台

玻璃门留样冰箱

产地/推荐品牌:浙江/雪京

说明:单机单温,箱体的材料是彩钢钣、烤漆钣制作,内胆材料为压花铝胆,门采用双层中空钢化玻璃,自动回归门,采用优质高品质国产压缩机组,聚胺脂一次发泡成型,R134a无氟环保制冷剂,全铜管冷凝器、蒸发器。

冷藏温度:+5℃~-2℃;

电量:170W/1PH/220V;

规格:560×580×850
1台

双层平板工作台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实际厚度δ≥1.2mm(下衬1.5mm高密度板减噪)。下层板采用实际厚度δ≥1.0mm不锈钢板复边成型。加强筋实际厚度δ≥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800×800×800
2台

工作台面连下储物柜

说明:面板整体拉伸,SUS304 2B厚度国标1.5mm,侧板底板SUS201,厚度国标1.0mm;

规格:400×800×(800+30)
1台

豪华方形玻璃罩

说明:采用SUS304-2B1.2mm砂光不锈钢板,双层隔油排、积油杯、防爆灯。(风机、风柜及风管另计)

规格:2200×1000×500
2.2㎡

售菜台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实际厚度δ≥1.2mm。加强筋实际厚度δ≥1.0mm,横通25×38×1.0mm;脚φ38×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800×700×800(5格)
2台

洗碗消毒间

浸泡池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加强筋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200×1000×800
1台

双层平板工作台带靠背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下衬1.2mm高密度板减噪)。下层板采用δ=1.0mm不锈钢板复边成型。加强筋δ=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

规格:1800×700×(800+150)
1台

大单星盆台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加强筋δ1.0mm;配置Φ38mm不锈钢可调节重力子弹脚,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1000×700×(800+150)
5台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推荐产地/品牌:山东/美厨;宁波/翔鹰;南京/乐鹰;

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制,玻璃纤维隔热材料,双温度控制器,定时开关、继电器;采用热风循环消毒。内分四层,共配八个消毒筐。

电量:4.4KW/1PH/220V;

规格:1310×670×1980
3台

餐厅

双孔收餐工作台

说明:选用SUS304-2B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加强筋采用δ=1.2mm430不锈钢板,脚φ41×1.0mm配有可调子弹脚,(车、桶、台配套)。

规格:1200×700×(800+150)
2台

双层回收车

说明:选用SUS304-2B不锈钢板制作,δ=1.0mm深斗型,双层双柄,配万向脚轮。

规格:900×450×900
2辆

配套小件

风幕机

推荐产地/品牌:广东/绿岛风;上海/灵奉;宁波/风派;
说明:离心式风幕机产生高速的气流,将室内外分成两个独立的温度区域,坚持室内空调及净化空气的效果,节省电能的同时并令空气循环,有效隔离灰尘、烟气、臭气、和昆虫等微生物。

功率:200W/220V

规格:1200×160×210(长度要覆盖门框且多出门框 10 公分左右)
1台

风幕机

推荐产地/品牌:广东/绿岛风;上海/灵奉;宁波/风派;

说明:离心式风幕机产生高速的气流,将室内外分成两个独立的温度区域,坚持室内空调及净化空气的效果,节省电能的同时并令空气循环,有效隔离灰尘、烟气、臭气、和昆虫等微生物。

功率:240W/220V

规格:1500×160×210(长度要覆盖门框且多出门框 10 公分左右)
4台

粘捕式灭蝇灯

推荐产地/品牌:江苏/飞利浦;上海/海克;广东/亨得利;

说明:采用诱蚊、蝇紫外线灯管,发出良性紫外光波(对人体无害),诱蚊、蝇飞入电网而被击死,国际认可的安全升压技术,输出电压稳定,绝缘良好,使用寿命长,外观采用铝合金结构,美观大方。

功率:8W/220V

规格:360×170×200
10盏

锅盖
8个
/

不锈钢下水管

推荐产地/品牌:宁波/埃美柯;福建/九玫;上海/天仕;

说明:配不锈钢304、P型存水弯、排水管用50不锈钢管1.5mm、不锈钢卡箱连接。
15根
/

台式混水厨房龙头

产地/推荐品牌:宁波/埃美柯;福建/九玫;上海/天仕;

说明:双孔双把装台面鹅颈龙头,配G1/2′进水接头,出水管中心距145mm,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17个

三角阀

推荐产地/品牌:宁波/埃美柯;福建/九玫;上海/天仕;

说明:小于90℃的冷热水表面处理:表面抛光镀镍、铬阀芯材质:低档慢开多用铜或不锈钢;高档快开为陶瓷片连接型式:G1/2螺纹连接。
65只

编织金属进水管

推荐产地/品牌:宁波/埃美柯;福建/九玫;上海/天仕;

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混合编织管,加厚、防爆、防锈、耐高温,经久耐用。
65根

排烟系统

不锈钢排烟管(单位:㎡)

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δ=1.0mm,配A3钢法兰,变径、大小口按展开面积1:2计算。(按实际面积计算)。
169㎡

轴流风机

推荐产地/品牌:宁波/金鹰;上虞/上风 ; 杭州/七星

规格:5#
1个

双隔音风柜

推荐产地/品牌:宁波/日进;江苏/德粤; 广东/双枪;

说明:采用优质镀锌板烤漆折边成型为可拆装结构。电源线从厨房内控制箱接至设备(抽烟风柜)处预留3米,须由水电施工方完成,控制箱由业主另行采购;具体详见配电施工图纸。

风量:60000m3/h

全压:750pa

箱体(长*宽*高)1720*2100*1725

进风口(宽*高)1985:*1610

出风口(宽*高)920+920

功率:22KW/380V
1台

高效新型油烟净化箱

推荐产地/品牌:宁波/日进;广东/科蓝; 上海/速八;

超低空38000风量,

1、设备外壳全部为1.0mm以上厚度的碳钢冷板,设备外壳喷涂工艺上采用的是热固性纯聚酯粉末涂料,预处理工艺要脱脂、除锈、中和、表调、磷化和烘干等工艺。

2、电场主体绝缘子采用陶瓷绝缘子,设备高压电源输出绝缘子采用陶瓷绝缘子。

3、设备电源为智能数字高频高压电源,内置微电脑芯片,可选择高效、延长清洗周期、安全等工作模式;实验运行状况的跟踪和记录:详细记录设备的运行曲线,根据客户的状况设定最佳的运行模式;并把运行记录通过通讯模块传输到远程的服务器,实现云端服务。

4、为有效收集油烟粒子和去除气味,每个高压电源至少能给电场主体提供14 -16 KV的电压。

5、高压电源与电场主体采用不锈钢顶针方式连接,更加安全牢固。

6、设备每个净化单元装有数字显示面板及工作指示灯,能数字显示工作电流,故障代码等。

7、高压数字电源发生器需配置有电流调节功能,并带有多项保护功能,包括软启动、电场短路保护,放电跳停保护、电源过载保护和变压器过温保护等多重保护功能,确保设备安全。

8、电场主体为全不锈钢蜂窝状模块式结构,同时满足可单独拆卸,方便设备清洗维护。           

规格:720×792×1392
1台

风柜支架

说明:采用优质镀锌型钢焊接成型,防锈处理8#槽钢
2台

软接

材质:帆布、阻燃布
2套

消声器

推荐产地/品牌:宁波/日进;宁波/宁通,苏州/德粤

说明:采用优质不锈钢厚度为1.2mm

规格:根据风管尺寸
1台

防火阀

推荐产地/品牌:浙江/宏特;宁波/日进;江苏/德粤;

说明:熔断器动作温度280℃;

(1)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压差3000Pa)<700m³/h;

(2)耐火(压左300Pa.1.5h)下的漏风量<1000 m³/h.;控制电压DC24V;微动接点容量AC380V-3A;全开时阴力系数<0.5。

规格:根据现场定制
1台

变频控制柜

说明:主要由整流(交流变直流)、滤波、逆变(直流变交流)、制动单元、驱动单元、检测单元微处理单元等组成。变频器靠内部IGBT的开断来调整输出电源的电压和频率,根据电机的实际需要来提供其所需要的电源电压,进而达到节能、调速的目的,具有过流、过压、过载保护等功能。

电量:22KW/380V;
1台

风柜减震垫

说明:承重300Kg
4个

厨房小件

五格深快餐盘带盖(可不带盖)
说明: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制作。

规格:28×22×4.2CM
2000个

双层焊边碗

说明: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制作,双层隔热,底部防滑。规格:13cm
2000个

保温箱

说明:EPP材料,150L;
规格640×575×410
96只

9.1以上产品供应商在到货时均需提供第三方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9.2“厨房设备”部分最高限价401951元,除“厨房设备”部分外最高限价441999元。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分值

类型
磋商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商务技术(70分)

1
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
磋商供应商具有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磋商当天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到相关有效的证书信息,否则不得分;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因系统故障无法查询,则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3分
客观分

2
磋商供应商业绩
磋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完整业绩(含装修和厨房设备内容)的得1分,每提供一个部分业绩(含装修或厨房设备内容)的得0.5分,最高得1.5分。

业绩证明资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任一期进度款发票,①、②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证明资料①文件为准。(若以上材料不能直接反映出项目特征要求的,则须另行提供相关合理证明,否则业绩证明无效。)

注:需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1.5分
客观分

3
施工总体部署
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①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

②较为科学合理、较为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

③基本合理或阐述简单的,得2分;

④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1分;

⑤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6分
主观分

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①科学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

②较为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

③基本合理或阐述简单的,得2分;

④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1分;

⑤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6分
主观分

施工总体思路及主要工作安排:

①科学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

②较为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

③基本合理或阐述简单的,得2分;

④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1分;

⑤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6分
主观分

详细的进度计划(含工期保证计划):

①科学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6分;

②较为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

③基本合理或阐述简单的,得2分;

④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1分;

⑤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6分
主观分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①科学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5分;

②较为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

③基本合理或阐述简单的,得2分;

④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1分;

⑤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5分
主观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①科学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的,得3分;

②较为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

③基本合理或阐述简单的,得1分;

④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3分
主观分

4
投标厨房产品情况
1.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投“电磁双眼大锅灶”产品性能、技术参数性能的适用性和先进性由磋商小组打分:

①产品性能先进、适用性强的,满足或优于要求的,得3分;

②产品性能比较先进、适用性较强的,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分;

③产品性能一般、适用性不好的,1.5分。
④产品性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

⑤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注:如有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产品资料可提供。
15分
主观分

2.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投“双门电热蒸饭柜”产品性能、技术参数性能的适用性和先进性由磋商小组打分:

①产品性能先进、适用性强的,满足或优于要求的,得3分;

②产品性能比较先进、适用性较强的,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分;

③产品性能一般、适用性不好的,1.5分。
④产品性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

⑤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注:如有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产品资料可提供。

3.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投“四门双温”产品性能、技术参数性能的适用性和先进性由磋商小组打分:

①产品性能先进、适用性强的,满足或优于要求的,得3分;

②产品性能比较先进、适用性较强的,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分;

③产品性能一般、适用性不好的,1.5分。
④产品性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

⑤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注:如有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产品资料可提供。

4.根据磋商供应商所投其他产品性能、技术参数性能的适用性和先进性由磋商小组打分:

①产品性能先进、适用性强的,满足或优于要求的,得6分;

②产品性能比较先进、适用性较强的,基本满足要求的,得4分;

③产品性能一般、适用性不好的,2分。
④产品性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

⑤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注:如有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相关产品资料可提供。

5
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厨房产品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由磋商小组打分:

①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需要的,得6分;

②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4分;

③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2分;

④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6分
主观分

6
不锈钢原材料检测报告
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质监部门或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同厚度的食品级不锈钢原材料检测报告(符合检测依据为:《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96小时以上)。每提供一份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2分
客观分

7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进行打分,获证产品每个得0.5分,最高1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文件指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1分
客观分

8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与卫生
所投厨房设备产品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的每种得0.5分,最高得1.5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1.5分
客观分

9
售后服务承诺
质保期内的的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

①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需要的,得6分;

②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4分;

③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足的,得2分;

④未提供该项内容的不得分。
6分
主观分

所投厨房设备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第三方产品责任保险(附加保险单明细),累计赔偿限额≥500万的得1分,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的得2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2分
客观分

报价(30分)

1
报价评标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30分
自动计算

 备注:磋商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在线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线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电子签章。

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限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响应无效。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报价评审。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排序与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商务技术得分顺序推荐;若所有得分均相同,则由采购人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
在采购过程中或评审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小于3家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执行。
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磋商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磋商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磋商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磋商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若响应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的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的;

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因磋商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发生算术错误、漏算、冒算、多报费用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3%)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作无效标处理,错误绝对值累计占投标报价3%以内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评审时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
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改变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

未在报价时限内提交最后报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磋商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磋商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磋商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磋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磋商文件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上述(1)~(4)点规定处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 含 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略)
通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2017年02月01日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7]56号)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①磋商文件、②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③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如 “履约过程中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等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详见总平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详见总平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详见总平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①使用现行已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资信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磋商函;(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磋商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注: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合同生效后,提供2套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完整的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每月提供实际完成工程量月报表,下月进度计划表。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后7天内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后14天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供发包人、监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由发包人现场指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发包人现场指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给第三方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给第三方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承包人自理并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1.13.1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

(1)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予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重复列项;

②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

③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

(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予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差异绝对值≥3%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差异部分造价绝对值≥1%投标造价);

②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浙江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

1.13.2 综合单价调整。

因第1.13款第一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第1.13款第二条第(3)点处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①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

②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

③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第1.13款第二条第(3)点重新计算综合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工程量清单预算价)×100%

以上公式中的中标价及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

②承包人依据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合理成本和利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③如当前施行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承包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

1.14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

1.14.1 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

(1)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规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

(2)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规定计价依据计算出对应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30%以上;

(3)其他异常情况。

1.14.2 综合单价异常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第1.13款第二条第(3)点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

(2)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按第1.13款第二条第(3)点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
1.14.3 措施项目调整

因第1.13.1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及措施费。

(1)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1.13.2条规定计价;

(2)采用以“项”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数量变化引起措施变动部分应重新组价;

(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合同约定的费率内容调整相关措施费用。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全过程协调、监督、鉴证等;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本合同投资控制的履行、负责承包人上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结算资料等涉及工程价款的事项的复核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于开工日期15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工程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的要求:施工现场用水、电已通,移交承包人保管使用,由承包人自行申报接入经监理人批准的位置并承担相关费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工程开工前7天内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批件、证件 。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以书面形式,于开工前10天内办理交接手续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实际需要由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经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9)双方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及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整个工程的竣工图纸,提供过程性验收确认单,材料跟踪单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在工程(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资料5套,电子档案1份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完整的竣工图纸及其他竣工资料5套,电子档案1份。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提供的工程施工进度(投资)计划表后续按业主要求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养护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承包人办理有困难时,发包人尽量协助办理(发包人不承担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取得发包人同意、有关部门批准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和设备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所有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有责任为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或其他任何部位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实际需要由承包人提出解决方案,经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在施工工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损失的,此损失部分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及时做好施工场的清洁卫生,符合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不得污染环境和影响周边的居民生活,承包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自觉处理好与周边群众和睦相处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组织项目管理班子;(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3)指挥生产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4)选择施工作业队伍;(5)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利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即每月到位不得低于24个日历天,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项目经理未到位处理。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第21.3条相关规定执行。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第21.4条相关规定执行。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者的项目经理,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到位时间为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15天内,逾期视为应未到位,并按项目经理到位率处罚处理。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班组人员到位率的担保处理办法处理。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补充条款第21.3条相关规定执行。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依照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和主持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审核等)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核实工程量工程款等工作 。
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索赔事项;(6)开、停工令;(7)其他发包人认为需要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如需提供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等基本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无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隐蔽或中间验收,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书面报告监理人,承包单位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监理人签字;验收不合格的,承包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重新验收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特别是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如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
(2)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3)关于本工程的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做好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服从发包人的治安管理。如出现打群架现象,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10000-2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无。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具体参照《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瑞建发[2011]45号)文件。
合同约定有创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而实际未创建的,不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可按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相应费率标准的75%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具体费率由建设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参照温住建发[2012]190号《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
6.1.7 关于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支付时间和支付依据的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为支付依据。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10天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以书面形式,于开工前7天内办理交接手续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非承包人过失引起的或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况,工期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不可抗力情况、发包人和监理人原因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情况外,工期一般不顺延,工期延误按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整。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无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
8. 材料与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8.2.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提供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证书、准用证并符合规范要求。
(2)规格、型号、色彩必须符合该工程的设计要求 。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承担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承担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承担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应由发包人委托原设计人修改,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并经监理、发包人代表签证,由发包人报审图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变更尚需报规划建设部门备案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本磋商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13、1.14款执行;所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均在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审核结算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根据磋商文件及补充文件、磋商须知中约定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及工程量差异所产生的实际工程量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按合同规定调整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40%(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签订合同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第一期工程款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如不足抵扣的,则在下期工程款支付时扣回预付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发包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预付款。)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采用银行保函出具的形式。

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银行保函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出具保函的机构:需经发包人确认。

2)为见索即付保函:在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①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未履行合同义务时;

②承包人因涉及相关司法案件导致预付款被采取查封、冻结或扣划等处置时;

③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实施(包括暂停)时。

3)保函期限:在预付款完全扣回、释放完毕之前,应保证银行保函持续有效。

4)如因承包人未及时提供预付款担保,导致发包人无法支付预付款,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此拖延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浙江省2018计价依据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省市文件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进度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已完成工程量及进度款报表提供给监理人,经监理人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和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进度支付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进度完成后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①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5%。②办理结算后支付至审定后结算价款的100%。③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人不得移作他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承包人抽走用于本工程的资金,且影响了工程的实施,按承包人违约处理。
备注: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发包人应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迟延支付款项的,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支付逾期利息。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竣工验收通过10天内;承包人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所有的成品、半成品材料、施工机具、渣土及建筑垃圾等,符合项目正常使用要求。及时清理场地内、场地外以本工程施工名义搭设的施工临时设施、建(构)筑物,并恢复原样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60天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60天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依法依规完成本工程最终审计工作30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首先双方协商,无法协商的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六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30天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30天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30天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两年,具体以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为准。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否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保修期执行相关规定;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天(24小时内),具体以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为准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若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将没收合同价款的3%。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投保通用条款第18.2.2款、第18.3款以及施工人员人身保险、施工安全险、施工意外险,因施工和非发包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瑞安市仙降镇仙降中心小学校内。3.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二、招标范围:瑞安市仙降中心小学食堂室内装修、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厨房设备等装修修缮改造,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关专业工程国家计量规范。2.《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3.依据浙江中维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施工图为准;4.人工材料价格按2024年10月份《瑞安市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在《瑞安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先参考同期的《温州工程造价信息》再参考同期《浙江省造价信息》。四、具体问题说明及要求1.本工程主要材料品牌详见品牌表及清单描述。2.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3.所有购买的产品需提供样品并与业主沟通确认后才可进场安装。4.所有砂浆均采用预拌砂浆。五、清单有关说明(一)通用部分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对工程项目项目特征及具体做法只作重点描述,详细情况见施工图设计、说明及相关标准图集;组价时应结合投标人现场勘察情况包括完成所有工序工作内容的费用。2.本工程量清单子目报价要求各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项目特征内容综合报价,对于没有在清单中列出的工作内容,要求各投标单位根据设计以及施工规范要求在相应子目中综合考虑,不作调整。3.本工程量清单和现场状况中涉及颜色的项目或材料,其最终采用何种颜色由建设单位确定,由此增加的费用要求各投标单位在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报价中考虑,不作调整。4.若清单描述与清单编制说明不符时,以清单描述为准;除特别说明外,建筑说明与节点说明不一致以建筑说明为准,平面图与大样图有矛盾以大样图为准。5.抹灰中存在的挡水线、滴水线、分格线、护角等施工规范要求的内容,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在相应的抹灰造价中。(二)装修部分1. 不锈钢盖板按2mm厚304不锈钢计入;2. 排水沟砌筑砌体按混凝土实心砖计入;3. 墙面防水按新内墙加外墙内侧一圈周长计入。(三)安装部分1.由配电房引来的电缆、室外的管道、手孔井不计入本工程;2.热水管材质参考给水管计入;3.排水沟计入装修部分;4.根据设计回复,暖通系统风管、排烟净化机组+排油烟风机按照设备表计入;5.预留排水点位按网框式排水地漏,地漏材质按不锈钢,清扫口同连接管材质计入;6.预留点位按插座计入;7.根据设计回复,MEB采用40*4热镀锌扁钢与建筑钢筋连接,且引出一根40*4热镀锌扁钢绕厨房内墙面一圈,厨房内所有金属构件与40*4热镀锌扁钢联结;8.消防水龙(灭火系统)不计入本工程;9.隔油池不计入本工程;10.根据设计回复,热水器按3KW 60L计入;11.厨房内设备按厨房设备清单计入,品牌详见参数表;12.显示屏、显示器支架、视频线按原有考虑;13.抗震支架不计入本工程;14.桥架、桥架支架按304不锈钢材质计入;15.根据设计回复,水龙头按304不锈钢计入;16.根据设计回复,热水管保温材料用难燃性B1级橡塑材料保温,厚度25mm计入;17.配餐间空调按一台3P壁挂式空调制冷量7.2kw,制热量8.4kw,功率2.4kw计入;品牌推荐表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品牌1及型号品牌2及型号品牌3及型号备注一、装饰部分1无机涂料立邦嘉宝莉三棵树2防水材料东方雨虹禹王宁波华高科3瓷砖新中源金朝阳东鹏产地广东4铝型材栋梁凤铝兴发二、安装部分1电缆、电线永电上海嘉泽威尔鹰2PPR冷水管中财康泰日丰3钢塑管、镀锌钢管金洲上海银河(上海劳钢)天津上劳4PVC、UPVC管中财康泰日丰5阀门春江上海龙珠凯泰6风机大丰科博建设7普通灯具雷士欧普三雄极光8应急照明台谊舒兹奇辉9开关、插座泰力利尔龙胜10桥架乐清中建世发长胜华宇电力11配电箱元器件正泰德力西上海华通12综合布线系统天诚南京普天一舟13视频监控系统大华海康威视宇视14硬盘希捷三星西部数据15热水器海尔美的惠泉16空调格力美的海尔注:1、以上所列材料在使用之前应提交样品。2、由于中标人未经业主确认擅自订货的,业主将对此不予计价。3、工程材料进场投入使用前均需经过报验手续,将相关材料的品牌资料及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确定后方可使用,否则业主将对此不予计价。 4、投标人可采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品牌。 注:1、以上所列材料在使用之前应提交样品。2、由于中标人未经业主确认擅自订货的,业主将对此不予计价。3、工程材料进场投入使用前均需经过报验手续,将相关材料的品牌资料及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确定后方可使用,否则业主将对此不予计价。 4、投标人可采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品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