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装修改造设计招标公告(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红十字会医院、厦门市糖尿病研究所)2024)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T2024-SH195

项目名称:
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

采 购 人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代理机构: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GT2024-SH195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
1: 项目名称:
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采购预算:
96万元,项目内容:
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数量:1项;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3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投标担保函扫描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扫描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类别:服务类。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投标人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无效。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6、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标准对企业规模进行认定。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12-07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1人民币50元;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12-13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12-13 09:0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公e采平台开标厅1
七、其他
1、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厦门市镇海路55号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592-2137285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
联系人:王季、林晶晶、黄振斌
联系电话:0592-2219830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服务期限
采购包 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
1项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960000
19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则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本项目的项目类别: 采购包1为服务类;

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否

3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采购包1的最高限价为:
○ 本采购包的采购预算;
○ 万元;
○ 最高限价将另行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 其他:本项目采用百分比报价,收费比例≤100%

4
第三章8.3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5
第三章10.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第三章11.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采购包1人民币19000元; 2、保证金缴交形式: 1、投标人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坂支行;账号:87440120420002931;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的,视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
第三章 18.2(2)
递交疑问或质疑的方式: 其他形式递交,(1)邮件形式:将质疑函扫描发送至邮箱:xmgwtzzy@163.com。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 (2)快递形式:将质疑函快递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前台,收件人:张小姐,电话:0592-2279850。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3)现场送达:将质疑函现场送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前台。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 注:疑问或质疑函递交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以确认函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送达。

9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2、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0

本项目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11

本项目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2、监狱企业认定标准:认定标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标准:人民币14400元 3、缴交方式: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37510188000652846;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13

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电子招标平台: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xmzfcg.com)。 (2)其他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4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1、本项目为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的电子化招投标活动,供应商需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xmzfcg.com,本文件简称“电子平台”)进行报名和投标。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8:00-18:00)。 2、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电子平台设定的为准,具体可查看平台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或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电子平台的规定。 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传输过程需要花费的时间和可能遇到的问题。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按照电子平台设定的投标文件组成模块,在相应位置上传相对应的投标文件内容,否则因此导致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未在设定评审节点找到相应的投标响应内容的,将按照未响应进行认定。例如:资格证明文件应当至电子平台设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否则将导致资格评审小组在资格审查时,无法对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而被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6、当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调整了关键评审节点的条款(关键评审节点指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评分标准等电子平台要求投标人点对点上传投标资料或索引),并因此修改了电子平台设定的评审节点内容时,所有投标人均须按更改后的评审节点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在此前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失效,投标人应自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根据更改后的评审节点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提取其在修改评审节点前提交的投标文件,视为其未投标。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原件,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即可,但投标人中标后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将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8、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若模糊、重影、图像过小难以辨认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的评审后果。 9、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平台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等。) 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指加盖投标人电子章。若为联合体的,招标文件无特别规定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电子章。招标文件若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加盖电子章,联合体其他方加盖鲜章或电子章。 11、加盖电子章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且应使用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的电子证书(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详见平台网站的相关介绍)。 1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的,可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签字(签章)后的扫描件,或使用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的电子法人章或个人章(电子平台支持的CA机构详见平台网站的相关介绍)。 13、解密方式及解密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至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已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 30分钟 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解密使用的密码需与加密时一致。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加密密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忘记密码或密码泄露等情况,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责任)。请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过程中及时根据电子平台的提醒进行解密,投标人错过开标解密时间导致其投标失败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14、电子平台展示开标记录情况后,将开启在线异议环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后10分钟内,通过电子平台在线提出(异议应使用投标人CA进行签章确认),代理机构将在线对异议进行回复;无异议的应对开标记录情况进行确认;超过上述时间未在线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情况无异议。 15、非投标人引起,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代理机构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电子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 1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①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 ②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③若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15

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准备好原件,以备核查。在招标过程中若对材料存疑的,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应及时提供原件。未按要求提交的,可以按以下规定处理: (1)评标阶段要求提供原件的:若投标人未在评标结束前提供,则对投标文件中对应的材料不予认可。若该材料涉及资格要求的,则认定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若该材料涉及评分界定的,则投标人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2)质疑、投诉处理或合同签订前要求提供原件的:若投标人未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则可以认定其中标无效。 (3)合同签订后、履约验收阶段要求提供原件的:若投标人未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则可以认定验收不合格,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对所提供的材料应持有审慎的态度,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与通过该材料出具单位官方网站、法定部门网站或招标文件要求的途径查询结果不一致,且未提供材料出具单位书面说明的;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存在明显图形、文字技术处理痕迹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明显不具备颁证能力机构出具的证书或出具的证书与事实不符的; (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与事实或常理明显不符,或内容明显有悖常理的; (5)评标委员会根据其专业知识评判认定存在虚假情形的。 3、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或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为明确采购流程及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考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自行采购活动。 4、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的地方均可使用打字录入。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或其授权委托代理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

2.3    “潜在投标人”指按照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    “投标人”指按照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5    “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6    “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除满足招标文件对联合体的特定要求外,联合体各方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递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鲜章或电子章)。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5)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般资格要求。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涉及特定资质要求的内容应由联合体中具有该资质的供应商承担,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合同格式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    本项目在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作为代理机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答复。如澄清或者答复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2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答复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电子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补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相关材料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相关材料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在后的为准。

四、投标

8    投标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可对采购标的一览表所列的全部采购包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8.3    分包

8.3.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2    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8.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8.4.2    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8.4.3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8.4.4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4.5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8.4.6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4.7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8.4.8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4.10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4.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或投标人代表为同一人;

8.4.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4.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4.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

8.4.15    当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缴交保证金时,电子平台判定同一采购包项下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缴交至同一子帐号;

8.4.16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8.4.17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

8.4.18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8.5    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采购包项下的投标时,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即提交可选择性的投标,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9    投标文件

9.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其他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9.3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或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9.4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2)开标一览表(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3)价格分册(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价格分册处上传)

(4)资格证明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联合体协议书处上传)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未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的,应上传缴交凭证,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投标保证金处上传)

(7)技术商务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技术商务文件处上传)

(8)其他资料(除上述资料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格式文件,在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处上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9.5    本项目采用技术商务与价格分阶段评审办法,投标文件中除开标一览表、价格分册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9.6    招标项目为多个采购包的,每个采购包均须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9.7    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未经投标单位盖章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1.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11.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3.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

11.3.2    通过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进行缴交,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帐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记载的为准。

11.3.3    采用其他现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

11.3.4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

11.3.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1.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4.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11.4.2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需将合同递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收到中标人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回原账户。

11.4.3    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1.4.4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1.4.5    以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11.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5.1    投标人串通投标;

11.5.2    投标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11.5.3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11.5.4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除外);

11.5.5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11.5.6    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有效期内,仍参加本采购活动的;

11.5.7    因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11.5.8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b.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采购人接受的原因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或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c.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d.招标文件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的。
注: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5.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将予以拒收。

12.2    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成功以电子平台发出确认回执通知为准。

1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在电子平台上进行相应操作。

1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

13    开标

13.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平台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电子平台在线观看开标,监督开标过程情况。

13.2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13.3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到
【三】家及以上的,电子平台自动提取已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并向投标人等直播开标全过程。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完成解密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不进行开标。

13.4    出现上述13.2或13.3开标失败情况的,则采购活动结束,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3.5    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付期/服务期、投标文件解密情况等。投标人可自行查阅已解密的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13.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电子平台公开开标记录表后,通过电子平台向代理机构在线提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的异议。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14    定标准则

14.1    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4.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5    中标通知

15.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应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即为通知投标人中标或未中标的书面形式。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5.2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5.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16    签订合同

16.1    采购人、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规定,参照本招标文件合同格式文本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人责任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6.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6.4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16.5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询问与质疑

17    询问

17.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8    质疑

18.1    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的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

18.2    投标人的质疑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递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4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注: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8.3    对不符合本章第18.2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递交质疑函。

18.4    对符合本章第18.2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小组

1.1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2    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具体资格审查事务。

2    资格审查

2.1    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要时可通过政府信用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验证。

2.2    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投标的有效性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序号
情形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函或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项下的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的。

5
联合体投标的未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的或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适用于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情况)

6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资格要求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2.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3    评标委员会

3.1    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3.2    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3.2.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3.2.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2.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2.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3.2.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3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    评标程序

4.1    符合性检查

4.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1.2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4.1.3    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递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1.4    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4.1.5    本项目采用技术商务与价格分阶段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外),第一阶段对技术商务文件及其他资料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并计算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的得分;第二阶段价格分册评标,经第一阶段评选出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分或价格扣除基础上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附加分或经折扣后的报价(若有的话)。

4.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序号
情形

1
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第8条载明的投标无效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投标人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应的响应资料)

2
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4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技术商务条款(详见附表1)

5
价格评审阶段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价格条款(详见附表2)或存在其他涉及价格的投标无效情形

采购包1:
附表1:带★号的技术商务条款汇总表



附表2:带★号的价格条款汇总表

序号
条款描述

1
10.4.★本项目采用百分比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设计费的收费比例,在10.3条款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投标人所投收费比例进行折算。即投标人投标收费比例若为90%,则最终该单个项目的设计费用为:依据10.3条款计取的设计费金额×90%。

4.1.7    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招标失败,本次采购活动结束,代理机构将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4.2    澄清有关问题

4.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在电子平台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递交,并加盖电子章,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递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4.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2.4    关于细微偏差

(1)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4.2.5    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1)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4.2.1、4.2.2条规定执行。
(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为准进行评审;存在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其认为更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明材料为准进行评审,或按照本章第4.2.1、4.2.2条规定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b.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第4.2.1、4.2.2条规定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
(3)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若中标,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4)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且该情形不影响其中标效力的,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4.2.6    评标委员会没有要求而投标人主动提供的澄清文件不予接受。

4.3    比较与评价

4.3.1    按照第5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4.3.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4.3.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4.3.4    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本项目的单一品目/核心产品(招标项目包含多个产品的,核心产品在招标货物名称前中以◆进行标识),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其中,属于客观评审因素评分的,按照客观评审因素评分应一致的原则,以多数成员认定的评分结论计入最终得分情况。

4.3.6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4.4    其他规定

4.4.1    评标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4.4.2    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5    评标办法

采购包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按规定的排序方法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并按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评分标准:
(1)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界定
分值

1、技术因素(满分60分)

1-1
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的基本情况、对医院需要设计的工程项目的了解和掌握提出的有利于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建议和措施等进行评分: ①基本了解采购人的基本情况,对医院工程设计基本了解,对项目实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得2.5分;②在①的基础上,熟悉采购人基本情况,熟悉医院工程设计,提出有利于促进项目实施的方案的得 3 分;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 不得分。
3

1-2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基础情况及重难点所提供的分析内容进行综合评价:①有提供基础情况说明和重难点情况分析的得1分; ②在满足①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有提出解决措施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3
根据工程设计工作流程描述情况进行评分: ①有提供工程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流程描述,符合项目情况的得2.5分; ②在①的基础上,描述至少涵盖工程设计工作流程各环节,且流程清晰,步骤衔接合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 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4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项目服务过程中签订合同、需求沟通、设计变更、处理发包人投诉、跟踪项目进展、竣工验收等的服务方案,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沟通、协调方案进行评分: ①有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了基本可行的内容得2.5分; ②在①的基础上,沟通协调方案内容具体,对不同单位的 方案具有针对性,符合项目情况,对实际有指导意义的得3分; 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5
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风险规避措施进行评分: ①提供了基本可行的风险规避措施,符合项目情况的得2.5分; ②在①的基础上,风险规避措施内容具体,对服务的每个 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较全面分析、并根据服务经验提 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符合项目情况,对实际有指导意义的得3分; 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6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有提供工程设计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关措施的进行综合评价,评分: ①提供了基本可行的工程设计质量承诺及相关措施,符合项目质量要求的得2.5分; ②在①的基础上,工程设计服务质量承诺内容详实,有具体、明确的质量指标和详细的措施方案,且指标合理、可行,有助于如何达到承诺的质量指标,确保服务成果的得3分; 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7
根据投标人对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时间及进度安排进行评分: ①承诺完全满足工程项目交付时间要求的得2.5分; ②在①的基础上,制定有详细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有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能够确保按时交付的得3分; 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8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评分: ①有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的整理、保存、调档、移交、销毁等有操作规定的得1分; ②在①的基础上,有提供专门的档案室照片,有提供档案进出登记表单的得3分; ③未提供相关方案阐述或方案阐述内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不得分。
3

1-9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建筑设计专业人员: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每提供1人得1.5分;本项满分3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0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建筑设计专业人员: ②评分1-9的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满分3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1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结构设计专业人员: ①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的,每提供1人得1.5分;本项满分3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2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结构设计专业人员: ②评分1-11的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满分3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3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给水排水设备设计专业人员: ①具有给水排水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的,每提供1人得1.5分;本项满分3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给水排水设备设计专业人员: ②评分1-14的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满分3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5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电气设备设计专业人员: ①具有电气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的,每提供1人得1.5分; 本项满分 3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6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电气设备设计专业人员: ②评分1-15的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满分3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7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暖通设备设计专业人员: ①具有暖通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的,每提供1人得1.5分; 本项满分3 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8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暖通设备设计专业人员: ②评分1-17的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本项满分3分。配备的员工均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人员必须单人单岗,需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

1-19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价:每提供一条得1分,满分3分。
3

1-20
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本项目的违约责任的得3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

2、商务因素(满分20分)

2-1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1

2-2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提交正式成果的响应时间进行评价,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提前2天得1分,本项满分3分。
3

2-3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的成果文件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的得2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2

2-4
投标人可提供日常业务咨询渠道的得 3 分。咨询渠道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式: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到场咨询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明确咨询渠道方式,未提供不得分。
3

2-5
投标人具有服务管理制度、服务事故追责制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

2-6
投标人可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或者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化服务。
3

2-7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原件备查)。
3

2-8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出具好评的落款时间为准)类似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甲方或业主认可或好评(如:表扬、致谢、感谢等),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加盖甲方或业主公章的相关通报、表扬材料的扫描件等其它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注:同一项目名称只计一次分,不重复得分。
2

3、价格因素(满分20分)

3-1
取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标价作为基准价A值,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该价格评分项满分分值×(A÷投标人的评标价)
20

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技术因素得分+商务因素得分+价格因素得分+附加分(若有的话)

(2)投标人的评标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

价格扣除项
价格扣除规定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

/
/
/

/
/
/

(3)附加分:无条款要求
3、中标候选人顺序排列规则:
(1)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3)评标总得分、评标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4、中标候选人数量:3个。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概况
1.1. 本项目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采购项目,计划确定1家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未来1年的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
1.2.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成果、执行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建筑、装饰、消防等相关标准或规范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2. 设计范围及要求
2.1. 设计范围:凡在工程基地内的一切涉及建筑物、基地地上和地下的建筑环境、建筑空间、建筑形态、建筑功能、建筑给予人的体验感受的设计工作均属设计范围。根据各分项实际需求完成各分项工程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
2.2. 设计内容: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编制,直至项目完结。同时,进行工程的结构、建筑、安装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的技术配合工作。
2.3. 基本原则: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依据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开展设计工作,设计成果须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2.4. 设计质量要求
2.4.1. 设计应符合国家政策、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如有不符,中标人无偿负责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修改至符合采购人要求为止。
2.4.2. 如因某些工程目前国内尚无规范或标准可循,或规范与标准不尽完善,采购人将视情况组织有关方面对中标人提供的设计成果进行专业性论证,中标人应积极协助采购人使设计成果能顺利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论证和审批。
2.4.3. 设计文件必须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修订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过程中合理的设计要求,对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内容中标人均应积极组织、精心设计,确保设计质量,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
2.4.4. 中标人针对医院设计应必须满足医疗各功能、工艺条件标准要求,应认真核对各专业、系统等设计,以求减少施工工序,降低成本。
2.4.5. 中标人应当选派一支优秀稳定的设计队伍参加本工程的设计工作,确保各阶段设计质量能一次性通过政府的审批。
2.5. 设计质量审查和监督方式
2.5.1. 发包人或委托专家组审查初设报告、施工图设计;
2.5.2. 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图;
2.5.3. 设计人、发包人、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会审施工图;
2.5.4. 施工全过程监理、建设管理单位对设计文件考核。
2.6. 设计成果要求
2.6.1. 设计技术文件的编制,应达到采购人的总体目标。要以合理清晰表达设计思路及合理降低造价为原则,投标人应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意见,通过现场调查研究,明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通过对方案的技术和经济比较,推荐合理的方案,并用简洁的图纸扼要地表达设计构思和项目方案,并以简要的文字阐述图面未能表达但必须表达的意图。
2.6.2.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有关事宜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2
办理相关手续所需图纸资料,中标人应无偿提供。采购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中标人只收取工本费。

注:1、以上设计文件均应包含电子文档光盘两份给采购人存档; 2、电子文件格式要求:文字说明为MS WORD 的 DOC格式,平立剖面图纸为DWG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2.7. 单个项目设计成果交付时间要求: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按要求交付设计成果文件。
2.8. 设计后期工作
2.8.1. 配合施工
2.8.1.1. 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有关单位审查后,进入施工阶段,设计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负责配合施工,建设管理单位不另外支付配合施工费用。设计单位配合施工的工作内容如下:
(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
(2)配合施工单位现场校对;
(3)变更设计和补充设计;
(4)会签设计变更审批表;
(5)参加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6)参加隐蔽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
(7)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施工问题;
(8)做好配合施工日志;
(9)配合质量检测;
(10)参加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2.8.1.2. 设计单位应安排各专业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或不定期到现场配合施工,并安排一名设计代表驻发包人地点作为现场问题处理和双方需协调事宜的联络人。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和发包人的要求,每个专业各安排二名专职设计人员组成设计小组配合施工。其他专业为不定期到现场配合施工。配合施工的设计人员应服从施工需要,随时到现场配合施工。
2.8.2. 设计技术总结
2.8.2.1.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交建设管理单位。工程完工后,设计单位应组织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和设计回访的基础上,撰写工程设计技术总结,并于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撰稿工作,交建设管理单位。设计技术总结分二部分:第一部分为纳入完工报告的设计总结;第二部分为纳入建设技术总结的设计技术总结。
2.9.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2.10. 项目负责人负责所有项目的设计工作安排、部署及质量、进度管控,投标人在服务期内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确有特殊理由需更换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确认。
2.11. 对于采购人委托的各个设计任务,投标人须安排符合项目需求的专业设计人员全程参与。设计成果须有相应的专业负责人审核,最终的施工图须经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专业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施工图出图章。涉及安全、结构等项目,应有更严格的设计质量把控措施,并加盖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执业章。
2.12. 投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13. 投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若采购人有要求的,中标人须派设计人或负责人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设计交底等会议,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做必要调整补充。
2.14. 除法律法规禁止外,采购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2.15. 中标人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若采购人有要求的,还须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工序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2.16. 投标人应对其设计文件的经济合理性负责。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设计充分考虑成本控制。
2.17. 因中标人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中标人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中标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中标人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18.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深化设计。中标人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前提供完整的设计成果资料。在此前,中标人须及时就阶段性的设计方案报采购人审核,按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方案。
2.19. 中标人须先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深化设计方案,经采购人书面最终确认后,中标人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出具符合采购要求的完整施工图。
2.20. 所有设计成果文件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编制,施工图应符合现行工程设计制图标准及相关国家和地方规范,能达到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并能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须负责到相关部门做施工图审查等全部手续性的工作,如果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无法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无法满足施工需要,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且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21.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相关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其技术参数,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如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应对材料设备按照采购文件的技术标准进行审查、会签。
3. 设计人员要求

职位
最低数量要求(人)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2)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建筑专业人员
1
/

结构设计专业人员
1
/

电气专业人员
1
/

给排水专业人员
1
/

注:各专业提供设计人员名单表格 1、投标人应当对填报的项目设计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的情形。 2、 项目设计人员均要求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缴交凭据(缴交单位须为投标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技术响应要求
4.1.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服务实施方案。
4.2. 中标人提供的成果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规范要求。
4.3. 投标人须结合本谈判文件的成果要求进行工作计划安排。
4.4. 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投入本项目的设计、勘察团队、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
4.5. 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若中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所有因中标人的设计文件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 风险承担和责任认定机制
5.1. 中标人的服务人员的工伤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2. 合同期内若发生人身安全及其它事故,或因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标人负责和承担,投标人应对此书面承诺。
5.3. 中标人聘请的所有人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人员于合同终止后自动撤离,采购人对中标人聘请人员不负任何义务。
5.4. 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方式认定。
5.5. 投标人的用工计划、员工薪酬待遇等须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若中标人与其雇员发生劳动纠纷或其他不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造成采购人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 保密要求
6.1. 本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严格保密,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复制、转让、使用、引用,中标人也不得用于其他的任何场合。
6.2. 采购人有权将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采购文件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6.3. 采购人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
6.4. 双方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
6.5. 中标人及服务人员应绝对保证经手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工作过程中知悉的资料信息。
6.6. 任何因中标人泄密引起的不良社会影响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7. 技术响应要求
7.1. 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制定相应的设计服务实施方案,设计服务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详见服务要求及评分条款。
7.2. 中标人提供的成果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规范要求。
7.3. 本章的要求为基本要求,评分条款若有对优于本章要求进行加分的,投标人符合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可获加分,具体详见评分条款。
7.4. 投标人应根据服务要求及评分条款的要求明确成交后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技术人员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7.5. 评分条款中若要求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人为人员缴纳社保的凭据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7.6. 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7.7. 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需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7.8. 投标人应明确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需求存在的正负偏离情况。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投标人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逐条响应,将可能导致不利的评审后果。
三、商务条件
(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8. 交付要求
8.1. 交付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8.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3. 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8.4.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8.5. 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8.6. 验收要求
8.6.1. 验收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服务需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8.6.2. 因中标人原因,设计方案提交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和承担采购人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修改设计方案,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8.6.3. 中标人应提供良好的服务,在设计的各个阶段,应事先安排好各项具体工作及采购人需要配合的工作。
8.6.4. 方案验收:方案交抵采购人处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设计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8.6.5. 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8.6.6. 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6.7. 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工程验收。
8.7. 支付方式
8.7.1. 合同服务期内,各单独项目的设计费汇总后按季度支付。单独项目设计施工图提交且施工图预算送审后,采购人按季度向中标人支付该单独项目设计费的7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设计单位配合设计修改及验收工作后支付设计费尾款30%,对于只初步设计未实际施工的项目,采购人不再支付30%尾款。
9. 商务响应要求
9.1. 投标人应根据商务条件要求及商务项评分条款提供相应的实施的时间和范围、认证等证书、业绩经验等,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将可能导致不得分。
10. 报价要求
10.1. 本项目为整体招标项目,投标人投标时对项目中所有的内容必须完整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10.2. 本次招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10.3. 设计取费收费基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10.4. ★本项目采用百分比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设计费的收费比例,在10.3条款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投标人所投收费比例进行折算。即投标人投标收费比例若为90%,则最终该单个项目的设计费用为:依据10.3条款计取的设计费金额×90%。
10.5. 投标人的收费比例为包干费率,即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本项目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服务期内提供服务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初步方案设计、扩初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概算、配合施工服务、成果资料费、人工费、税收、企业管理费、验收费等其他一切相关伴随服务的费用以及可能漏项漏报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向投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0.6. 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0.7. 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1. 违约责任
11.1. 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签订时间交付设计成果文件,每延后一天按2000元赔偿,此罚款在采购人支付设计费时扣除。逾期超过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1.2. 中标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中标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同时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 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
11.3. 在后续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提出需中标人到现场解决的问题的,中标人必须在48小时内或约定的时间到施工现场进行处理,否则,采购人按2000元/次处罚中标人,此罚款在采购人支付设计费时扣除。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无。

第六章 采购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服务时间:                     ;
4.2服务地点:                     ;
4.3服务人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2)开标一览表(在电子平台在线填写,并加盖电子签证)

(3)价格分册(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价格分册处上传)

(4)资格证明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资格证明文件处上传)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联合体协议书处上传)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未采用电子平台保证金系统的,应上传缴交凭证,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投标保证金处上传)

(7)技术商务文件(采用PDF格式,在电子平台的技术商务文件处上传)

(8)其他资料(除上述资料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的其他格式文件,在电子平台的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处上传,具体详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需严格按电子平台设定的模板格式填写,否则导致电子平台无法读取识别、或识别错误的,视为投标无效。
3、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后附。

投 标 函
致: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项目(招标编号:GT2024-SH195)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代表__________ (全名、职务)经正式被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地址)递交下述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包括 __________;
(4)价格分册,其中包括 __________;
(5)技术商务文件,其中包括 __________;
(6)其他资料,其中包括 __________;
(7)以 __________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元;
(8)……
2、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通知(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我方所递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3)如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__________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5)如果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则同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其他补充说明:
……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
招标编号: GT2024-SH195

采购包号: 1
报价单位: 百分比,%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1
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


1

投标总价

服务期限

备注
1、设计取费收费基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2、本项目采用百分比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报出设计费的收费比例,在设计取费收费基准的基础上按照投标人所投收费比例进行折算。即投标人投标收费比例若为90%,则最终该单个项目的设计费用为:依据设计取费收费基准计取的设计费金额×90%。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________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后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______________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署。招标文件有特别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授权委托书附件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合体协议书
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__________(牵头人单位名称)为 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__________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
联合体成员三名称:__________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或加盖个人CA章)
……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格式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扫描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扫描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扫描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投标人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扫描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扫描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扫描件。
2.3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扫描件。
2.3享受社保减免政策或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6、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全院科室装修改造设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根据情况选择一项填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说明:
1、“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的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填报的企业类型与划型标准不对应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在【】内填“\”即可。
3、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按财务审计报告上的数据填写,可填写完整数值,也可填写取整至万元的数值,如1234.56789万元可填写为1234万元。若填报的数据与投标人自己提供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有出入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从业人员数量建议按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填报的上一年度年报数据填写。
5、带【】的地方都要填写,同时不得删减、更改内容,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建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由本单位承接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8-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8-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9、投标保证金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投标文件
(价格分册)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
招 标 编 号: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1.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为完成本项目相应合同包工作所必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如:详细具体货物或服务或工程量清单内容),并以此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报价书应做出详细完整的报价单价和合价,并汇总计算出报价总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2.投标人为完成相应合同包项下的全部工作所涉及的费用都应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各个单项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评估。投标人未做详细分析或理解偏差错漏或不认真严谨等原因造成其未将本合同项下相关项目和费用列入详细报价书的,均视同相关项目和费用为已包含在详细报价书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多还少补。
3.对于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采购项目或者如优惠率谈判、单价谈判等特殊类型的谈判采购项目,由投标人根据谈判文件的具体规定和项目特点提交详细报价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详细报价书有统一格式要求的,可以进行规定或附表。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则格式由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自行拟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分册

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
招 标 编 号: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
日          期 :__________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一)带“★”号条款逐条响应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条款号
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
投标响应内容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以上★号条款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投标人必须逐条如实地书面响应。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二)技术商务评分响应索引表

序号
评分标准要求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技术因素评分

1-1
 
 

1-2
 
 

1-3
 
 

1-4
 
 

商务因素评分

2-1
 
 

2-2
 
 

2-3
 
 

 
 
 

 

(三)业绩汇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 名称
业主 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 金额 (万元)
业绩佐证材料

中标(成交)公告扫描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
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以下填写“有”或“无”)

1
 
 
 
 
 
 
 
 

2
 
 
 
 
 
 
 
 

3
 
 
 
 
 
 
 
 

 
 
 
 
 
 
 
 
 

 
 
 
 
 
 
 
 
 

注:
1、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
2、“业绩佐证材料”栏填写“有”的,则须附上对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四)其他材料
服务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编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服务承诺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谈判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进行编写)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服务人员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在本项目拟任岗位
岗位 职责
职业证书
职称证书
获奖证书
学历证书

 
 
 
 
 
 
 
 

 
 
 
 
 
 
 
 

 
 
 
 
 
 
 
 

注:供应商应根据采购要求提供人员的有关信息及相应证明(如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等)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改造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