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伤仪 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 探伤设招标公告(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2024)
采购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3号线北延伸、4号线轨道设备更新项目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2024-11-22 14:52
响应截止时间:2024-11-2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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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伤仪采购谈判公告.pdf
2.2探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探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编号:ZTSJJXZL-JT-2024-19为满足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施工设备采购需要,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项目施工所需探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编号:ZTSJJXZL-JT-2024-19],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具体情况如下:1.1.竞争性谈判条件上海地铁维保项目负责上海地铁11、13、16、18号线共计213km的轨道维护施工,其中包含对所有轨道钢轨母材探伤作业月检。根据施工组织安排,需配置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对钢轨母材进行月检探伤作业,目前配置的一台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不能按月检要求完成213km轨道钢轨母材探伤施工,需再增配一台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进行钢轨母材探伤。探伤设备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组织竞争性谈判。2.2.竞争性谈判内容2.1.本次竞争性谈判内容:中铁四局项目部所需探伤设备的设计、工厂制造、仓储、出厂包装、运输、工地安装调试、培训、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本采购项目的设备必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制造完成运至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交货和安装地点:中铁四局项目部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施工现场。(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件划分、报价说明等,详见附表1)。3.3.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3.1通用条件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优质、和招标单位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生产方。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合格证,具有履行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备提供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3.1.3供货业绩要求: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报价设备近两年的供货业绩。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四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3.1.5其他要求:潜在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采购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3.1.6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3.1.7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2专业条件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1)满足通用条件的设备供应商;(2)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3)满足项目部对于方案编制、设备安装报验、使用登记备案的编制的要求;(4)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4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5.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5.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在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前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操作流程如下:5.2.1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拟投包件进行响应。5.2.3邀请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指定邮箱1171040826@qq.com。5.3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在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6.6.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6.1本次竞争性谈判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见附表1。6.2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6.2.1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受,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取。6.2.2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7.投标文件的递交7.7.投标文件的递交7.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报价及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下午14时20分至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中铁四局项目部会议室。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开标:8.8.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8.18.2暂定首轮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中铁四局项目部办公楼会议室。8.2网上同时进行开标,不组织现场集中开标。首轮谈判开标后,届时请所有邀请采购商于2024年11月30日下午15时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二次报价,并将盖章签字的纸质版《二次报价表》及《谈判方承诺书》的扫描件上传至二次报价界面附件中。未按要求进行二次报价则按照第一轮报价进行评审和排名。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承租方不予受理9.发布9.邀请书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竞争性谈判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10.采购10.方信息10.110.1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采购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中铁四局项目部会议室联系人:陈霖(项目联系人)电话:13679603448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项目部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中铁四局项目部会议室联系人:陈霖(项目联系人)电话:13679603448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探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REE中国中铁竞争性谈判编号:ZTSJJXZL-JT-2024-19设备使用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书11.竞争性谈判条件22.竞争性谈判内容23.邀请采购商资格要求24.资格审查方式3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36.投标保证金47.投标文件的递交48.开标410.承租方信息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项目72.竞争性谈判文件83.投标文件94.投标105.开标116.评标11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17.合同授予118.纪律和监督12第三章评标办法191.评标方法202.评标委员会20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20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23第四章设备需求一览表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3目录34评审索引35承揽合同36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探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编号:ZTSJJXZL-JT-2024-19为满足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施工设备采购需要,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项目施工所需探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编号:ZTSJJXZL-JT-2024-19],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具体情况如下:1.1.1.竞争性谈判条件上海地铁维保项目负责上海地铁11、13、16、18号线共计213km的轨道维护施工,其中包含对所有轨道钢轨母材探伤作业月检。根据施工组织安排,需配置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对钢轨母材进行月检探伤作业,目前配置的一台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不能按月检要求完成213km轨道钢轨母材探伤施工,需再增配一台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进行钢轨母材探伤。探伤设备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组织竞争性谈判。1.2.2.竞争性谈判内容2.1.本次竞争性谈判内容:中铁四局项目部所需探伤设备的设计、工厂制造、仓储、出厂包装、运输、工地安装调试、培训、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本采购项目的设备必须在2024年12月10日前制造完成运至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交货和安装地点:中铁四局项目部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施工现场。(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包件划分、报价说明等,详见附表1)。1.3.3.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3.1通用条件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优质、和招标单位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设备生产方。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合格证,具有履行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具备提供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3.1.3供货业绩要求: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报价设备近两年的供货业绩。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四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3.1.5其他要求:潜在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采购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3.1.6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3.1.7潜在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2专业条件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1)满足通用条件的设备供应商;(2)提供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3)满足项目部对于方案编制、设备安装报验、使用登记备案的编制的要求;(4)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1.4.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5.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5.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布。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在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前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操作流程如下:5.2.1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拟投包件进行响应。5.2.3邀请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指定邮箱1171040826@qq.com。5.3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在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6.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6.1本次竞争性谈判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见附表1。6.2本次招标按包件收取中标人成交服务费,中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6.2.1每包件成交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1%收受,上限不超过1万元。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及以下包件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以上包件的,按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收取。6.2.2中标人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成交服务费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成交服务费,汇款单位名称与中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7.投标文件的递交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报价及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下午14时20分至14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中铁四局项目部会议室。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6.8.开标:8.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下午14时30分。8.2暂定首轮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中铁四局项目部办公楼会议室。网上同时进行开标,不组织现场集中开标。首轮谈判开标后,届时请所有邀请采购商于2024年11月30日下午15时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二次报价,并将盖章签字的纸质版《二次报价表》及《谈判方承诺书》的扫描件上传至二次报价界面附件中。未按要求进行二次报价则按照第一轮报价进行评审和排名。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承租方不予受理9.发布邀请书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竞争性谈判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1.7.10.采购方信息10.1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采购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中铁四局项目部会议室联系人:陈霖(项目联系人)电话:13679603448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项目部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中铁四局项目部会议室联系人:陈霖(项目联系人)电话:13679603448附表1投标内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质条件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包件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招标人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保证金备注序号设备名称包件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招标人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保函(元)银行转账(元)备注1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1.1台1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争性谈判设备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家。2.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2022、2022、2023 年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4.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设备具备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环保节能、操作简单等特点,须提供设备有效合格资料。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智能化探伤设备供应经验。1.2.6.供应、售后服务能力要求:具备从下订单之日起按照约定时间送货到位的能力;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点和配件仓库,具备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到场的能力。1.3.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近三年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50005000招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采购编号:ZTSJJXZL-JT-2024-19注:本次招标设备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附表2:投标申请表竞争性谈判编号:ZTSJJXZL-JT-2024-19投标项目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探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人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1.申请投标设备: 2.其它说明: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探伤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 竞争性谈判编号:ZTSJJXZL-JT-2024-19资金来源:采购单位自有资金2投标预备会þ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3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1月 25日14:30 时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25 日 14:30 时5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4:30 时文件发送方式: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6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所公布的通知、答疑和补遗等7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2024 年 11 月25 日 14:30 时前8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报价及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30日上午 14 时 30 分;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30日 14 时 30 分。9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30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申江南路6650号中铁四局项目部会议室10合格的投标人:符合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条件。合格的设备与服务: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备需求一览表中列明的设备,并包含与之伴随的服务。11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自身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费用,不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投标货币: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货币的报价不予接受。13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唱标函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采用word或excel文档且压缩为.rar或.zip格式。14投标文件的填写:投标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投标文件签署: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必须盖章的地方,应盖投标单位公章。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纸印制,文中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标题采用加重宋体四号字,标注文字采用宋体五号字。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与“副本”样)装在包装袋内,密封完好。 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投标文件中的唱标函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单独密封,标明“唱标函供开标唱标之用”字样。 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外包装足够牢固并密封严密,密封条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上面应醒目地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根据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投标文件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前,向采购人递交书面通知。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至采购人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委员会在阅读各投标文件后,综合考虑投标人企业实力、生产规模、供货范围、设备性能、设备价格、售后服务等因素后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统一评审并形成推荐名单。评审方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9评审过程的保密性:1)在评审期间, 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提交。2)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3)有关澄清要求和答复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4)除了上述情况外,从投标文件递交后至授予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人进行联系。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采购人,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交。5)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人的评审、比较或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20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后90天2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拒绝:1)迟到的投标文件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3)投标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5)投标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资格、业绩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或缺少相关证明文件7)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重大偏离8)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9)不能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重要要求22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和银行保函。2)采用银行转帐形式缴纳金额:履约保证金为0万元。3)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货物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6)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货物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7)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①中标人发生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②中标人不履行实质性的响应承诺。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中标人对已交付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2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授权账户:账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11至18号线维护项目账号:20110101924018060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联行号:103100000018 1.项目2.0.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竞争性谈判计划批准文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1.1.2竞争性谈判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前附表2.0.3.1.3竞争性谈判内容、技术要求1.3.1竞争性谈判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附表1。1.3.2竞争性谈判的技术要求: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1.3.3竞争性谈判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四章设备需求一览表。2.0.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竞争性谈判设备生产供应能力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邀请供应商资质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邀请供应商资质要求;(2)质量能力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邀请供应商资质要求;(3)出售能力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邀请供应商资质要求;(5)履约信用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邀请供应商资质要求;(6)其他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2.0.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0.6.1.6保密参与竞争性谈判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0.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谈判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0.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0.9.1.9投标预备会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召开投标预备会。2.0.10.1.10分包、转包本竞争性谈判设备不允许分包、转包。2.0.11.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0.2.竞争性谈判文件2.0.1.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设备需求一览表;(5)技术规格书;(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0.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0.3.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0.3.投标文件2.0.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5)投标报价资料;(6)投标人资格声明;(7)投标设备技术规格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0.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报价为单台设备采购的单价。投标人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投标设备报价表、设备描述表。3.2.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付款方式为:①银行汇票②云信③E信④建信等方式支付。2.0.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2.0.4.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4.2投标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竞争性谈判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4.5投标文应分别将正本与副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4.6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的价格单位均为“万元”,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报价单位均为“元”;如果纸质版投标文件与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上报价不一致,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2.0.4.投标2.0.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与“副本”样)装在包装袋内,密封完好。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其投标文件中的唱标函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单独密封,标明“唱标函供开标唱标之用”字样。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唱标时以正本为准。2.0.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0.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4.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2.0.5.开标2.0.1.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0.2.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2.0.6.评标2.0.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0.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0.7.合同授予2.0.1.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2.0.2.7.2评标结果公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将评标结果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公示。2.0.3.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0.4.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0.8.纪律和监督2.0.1.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企业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0.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0.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0.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0.5.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附件一:(设备名称)开标记录表竞争性谈判编号:开标时间:投标人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数量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备注签名记录人:监标人:唱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设备名称)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委员会,对贵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贵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设备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采购人名称)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设备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采购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设备名称)竞争性谈判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第三章评标办法3.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通过评审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评标委员会2.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2.4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对通过资格条件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估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募文件规定的推荐比例推荐最终拟入围供应商。3.3.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3.1评标程序(1)第一轮报价公开后,评审委员会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条件评审的,方可进行谈判。按第一轮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数量确定第二轮谈判。(2)评审委员会依据谈判条件、谈判内容组织第二轮报价,选择二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3)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4)同等条件下,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作废处理。3.2评审标准3.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3.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3.3.1商务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技术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3重大偏差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造厂授权函、投标报价表、成本分析表等签字并盖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6)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7)投标设备规格型号与招标涉笔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设备要求的;(8)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9)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10)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3.4投标报价的评审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4.2评标价的评定(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设备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其中:投标设备报价需满足第二章3.2.3条规定。A.低于成本价的确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6)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否决。(7)评标委员会在对所有投标人报价修正后,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依据进行排序。(8)如出现评标价并列情况的,则以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大小进行排序。如出现注册资本金相同的,则以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有效的财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大小进行排序。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4.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5投标文件的否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1)明显低于成本价竞标的;(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3)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6评标结果3.6.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3.6.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3号令)修订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3.6.3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3.7否决所有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包件的所有投标,(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2)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包件;(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3.4.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竞争性谈判、评标以及其他与竞争性谈判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4.第四章机械设备需求一览表机械设备需求一览表采购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上海轨道交通11、13、16、18号线工务轨道设备委外维护项目经理部采购编号:ZTSJJXZL-JT-2024-19序号包件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技术标准及要求交货状态交货条件交货日期101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1.111、产品技术参数满足TJ/GW 157-2017《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7】31号)要求,并按该标准进行型式检验,提供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2、报价产品须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技术评审,并提供相应评审意见。3、报价产品须通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审查证书。4、报价产品需通过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校准证书。通过上海申通地铁集团4新认证。5、报价产品系统应具有在线智能判伤功能,提供加盖段级公章的使用证明。6、报价产品在行驶过程中走行轮不得触发记轴器,提供三千公里以上的走行轮磨耗第三方检测报告。如使用中触发计轴,将不予以验收结算,可作退货处理。7、提供报价产品完整的彩色照片以及满足下面所述技术条件的关键部件、模块或功能的产品图片。8、为便后续增加对线路的巡检探伤功能,要求设备具备通用车体平台,预留后续系统拓展的接口。9、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驱动,增配一套备用电池。2024.12.20备注:1.以上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采购方现场实际需要为准。2.设备实际交货时间以采购方通知的时间为准。5.第五章技术规格书5.1.一、技术规格书一、技术要求1、产品技术参数满足TJ/GW157-2017《双轨式钢轨超声波探伤仪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7】31号)要求,并按该标准进行型式检验,提供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2、报价产品须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技术评审,并提供相应评审意见。3、报价产品须通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审查证书。4、报价产品需通过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校准证书。通过上海申通地铁集团4新认证。5、报价产品系统应具有在线智能判伤功能,提供使用证明。6、报价产品在行驶过程中走行轮不得触发记轴器,提供三千公里以上的走行轮磨耗第三方检测报告。如使用中触发计轴,将不予以验收结算,可作退货处理。7、提供报价产品完整的彩色照片以及满足下面所述技术条件的关键部件、模块或功能的产品图片,设备要便于拆装方便进出施工现场。8、环境条件1)环境温度:-15℃~45℃2)海拔高度:2000m及以下3)环境湿度:≤90%(25℃)4)应能承受自然环境如风、沙、雨、雪的侵袭。5)设备限界:非作业状态下符合《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146.1-1983)的有关规定。9、线路条件1)适用于标准轨距1435mm2)最大超高180mm3)最小曲线半径160m4)最大坡度为55‰,且可正常停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0、基本要求1)应能适用于43kg/m-75km/h地铁线路钢轨的超声波探伤作业2)乘载:不少于4人,载重不小于460kg。2)最高走行速度:不小于20km/h。3)最高持续检测速度:不小于15km/h。4)里程精度:每公里里程定位误差不大于1.5‰,且具有里程校准、限速设置(或超速报警)等功能,该数据应与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中数据一致。具有距离补偿功能,且距离幅度曲线在调试界面可逐点调节。5)整体布局应便于各部件调整和维修。应选用钛合金车架,采用轻量化、模块化设计,单个模块重量不超过60kg,总重量不超过240kg(不含电池和耦合水),随乘人员可在5分钟内完成上道组装或下道拆卸。6)可双向行驶、双向检测,往返检测时数据更新为最新状态(具备回删功能)。走行操控和检测系统应分别操控。7)续航能力:连续运行不少于60km或4h。8)应配有不小于100L耦合水箱,水量可直观检查。9)探伤仪应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电气化线路和电台附近正常工作,探伤仪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18268.1-1210第六章(性能判据A)的规定。10)操作台、电控箱等电器设备外壳防护应达到GB4208规定的IP65级,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1)整车配备专用的走行平台转运架,转运架应能够满足地铁残梯、站厅层到轨行区的运输要求。12)为保证行驶安全及搬运便利性,车体驱动轴、从动轴不得与车架分离,车体底盘具备拆分功能,且拆分模块不得超过2件,车体采用钛合金车架,单件模块最大尺寸应在1200mm*1700mm*400mm以内,且便于进出。提供该车型与铁科院型式检验报告中车型一致的产品拆分式图片。13)为便后续增加对线路的巡检探伤功能,要求设备具备通用车体平台,预留后续系统拓展的接口。14)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驱动,增配一套备用电池。11、探头1)探头(或探轮)外观应无伤损,连线应柔韧,接头插接可靠。2)探头(或探轮)应有铭牌,标明厂名、编号、生产日期和类型,普通型探头用字母A表示,低温型探头用字母B表示。3)探轮材料性能应满足GB/T531.1、GB/T1689、GB/T528、GB/T529、GB/T1690、GB/T3512、GB/T16585、TB/T3360.1中相关检验项目下要求。4)探头配置应满足检测钢轨轨头、轨腰、轨底中部(轨腰延伸部位)等部位伤损的需要。宜配置直探头、斜探头(35°-45°间的某个角度)检测轨腰及其延伸部位,斜探头(70°或其它有利于检测轨头横向裂纹的角度)检测轨头部位。5)具有一次波和二次波检测轨头横向裂纹的能力。6)直探头探测5mm螺孔水平裂纹、35°-45°探头探测37°倾角3mm螺孔上裂、直70°探头探测距踏面50mmφ4平底孔、斜70°探头探测26°倾角φ4x20mm平底孔。当探测规定人工伤损的回波幅度达到50%波高时,闸门范围内的杂波(固定波除外)幅度不得大于10%波高。试块组成:GTS-60SG试块,长1.8米,用于室内测试。材料为符合TB/T2344的60kg/m新制钢轨,螺栓孔按照TB/T2344进行加工并倒棱,共12个螺栓刻槽裂纹,3#孔水平裂纹1处长3mm,1处长5mm;其余螺栓孔斜刻槽长度均为3mm。12、仪器1)具有各通道探头工作状态实时显示功能。2)具有独立的底波幅度监视功能,并在显示界面同步显示。3)仪器具有18个基本探伤通道,同时还有不少于4个备用通道,可用于通道故障时替换备用,避免设备的故障影响工作计划。4)具有A、B型探伤数据实时处理、显示、标记、存储、回放功能。A显和B显可同时显示也可切换分别显示。5)具有不少于120km检测数据的主机存储能力。6)应保证在最高持续检测速度下,每个探头(晶片)超声脉冲发射距离间隔不大于3mm。13、检测软件1)应具有友好的中文操作界面,能显示B型图和超声作业参数。2)超声B型显示方式如下:a)采用双轨彩色横向显示;b)显示方向为从左向右;c)上方为前进方向的左股钢轨,下方为前进方向的右股钢轨;d)所有通道合并或部分通道分开显示方式选择;e)可人工修改各通道线条及背景颜色。3)具备异常回波辅助提示功能,可将伤损B型显示图像弹出放大。4)可对作业信息(单位、人员、时间、线路、行别、里程等)、速度、探伤灵敏度、数据等进行记录、回放、转存。5)具有在A显工作时18个通道同屏工作功能,在A显调试工作时,左右探轮的18个通道A显界面可实现同屏显示,无需切换通道查看波形,节约调试的时间。6)具有B显工作时有2个底波A显监控及任意左右轮另2个通道A显监控能力。7)具有在线智能判伤功能,可对正常螺孔与带伤螺孔进行区分,对轨头核伤等伤损进行预处理判断,提供加盖段级公章的使用证明。8)检测数据保存为单个文件,文件名中应包含:检测日期(8位,如:20160418)、设备型号、编号等信息。9)数据回放软件适用于常用版本的计算机操作系统。14、对中系统1)在走行和检测条件下,超声探头(或探轮)及其机械装置应能保证运行安全。2)应配备对中调整装置。对中调整装置应灵活可靠、不应有松脱、阻塞现象。3)在静态下,应能够手动或电动调整对中。探头横向对中调整量±15mm;倾角调整量±10°;4)应具有对中偏移量监控功能。5)检测中,对中偏差不大于4mm。6)配有探头(或探轮)导向轮,导向轮应采用绝缘设计,绝缘阻值不小于1MΩ。15、走行平台1)车体强度满足整机运行和探伤作业等乘载要求,挠跨比不大于1/150。2)走行轮应采用LM磨耗型踏面,踏面、轮缘轮廓形应符合TB/T449要求。同一车轮相互垂直的直径差不大于0.5mm;同一轮对的两车轮直径差不大于1mm。为保证探伤作业质量,要求走行轮采用耐磨材料,累计3000公里作业,走形轮磨损量≤2mm,且同一走形轮相互垂直直径差不大于0.5mm,同一轮对的两车轮直径差不大于1mm。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3)走行轮应采用绝缘设计,绝缘阻值不小于1MΩ。4)车体宽度不大于2m,轴距不小于1.2m,轮对内侧距:1353±2mm。5)在55‰上坡道,可从静止状态实现坡起。6)应配备实现减速、停车和驻车的振动装置,且行车制动的控制装置与驻车制动的控制装置应相互独立。当行车制动装置失效时,驻车制动装置可实现制动。当驾驶员离开驾驶位时,可自行驻车。在动力缺失情况下,可解除制动、驻车,实现人工推行。7)在钢轨踏面淋水条件下,以行车制动装置实施制动的距离不大于7m,以驻车制动装置实施制动的距离不大于30m。8)可在钢轨踏面淋水的55‰坡道稳定驻车。9)各操纵手柄的方位、档位等应有鲜明的标记。应操纵灵活、可靠,不应有卡滞和冲击现象。16、安全性要求1)应配备安全带、喇叭、风挡、照明灯、尾灯、停车信号灯、警示灯、扫路石、防倾覆装置等防护装置。2)照明灯在50m处的照度不低于2lx,适应夜间作业的需要。3)各种仪表应齐全、有速度、电量、警示等信息显示,夜间可视。4)各安全保险及紧固零部件,均应齐全有效。螺栓、螺母应有可靠的防松脱措施。5)水管、电缆等分布、排列整齐,固定可靠。无漏水、漏电现场。6)整体布局合理,无偏载现象;在180mm超高情况下,静态减载率不大于0.65。7)为保证设备行车安全,走行平台除配备有手动式操作控制系统外,还应另外配备人机交互式触摸屏辅助驾驶系统。8)车轴应通过磁粉、超声探伤检验。磁粉探伤不容许存在表面及近表面裂纹;超声探伤不容许存在超过φ3平底孔当量的缺陷,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17、动态性能检测能力检测速度15Km/h(±0.5km/h)时,分别连续五次不间断检测直标定线(由GTS-60SG-1、GTS-60SG-2、GTS-60SG-3组成)和曲标定线(由GTS-60SG-1、GTS-60SG-2、GTS-60SG-3组成),除轨底锥孔,GTS-60SG-3试块中的人工伤损外,其它人工伤损应能全部检出,并能正常报警。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国中铁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项目设备采购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编号:****申请人名称(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响应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合法;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响应文件正本”或“响应文件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响应文件的封面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响应文件需按目录列出的顺序排版,连续页码进行编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5.响应文件应当对招募文件有关设备采购服务要求、可供采购使用的设备数量、服务质量保证、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招募内容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6.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包装密封完好,并编制目录,单独包装封面上应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同时要注明“在202*年*月**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加盖密封章或公章。6.2.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4.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5.报价表与关键配置6.供应商及采购设备基本情况7.生产与经营能力介绍8.财务状况9.质量保证及许可10.供应与服务保障能力11.其他资料6.3.评审索引序号评审因素对应页码范围1资格条件评审营业执照2资格条件评审注册资本3资格条件评审资格保证及许可4资格条件评审设备能力要求5资格条件评审信誉要求6资格条件评审其他要求7报价部分主要代表产品报价8商务部分供应商企业品牌实力9商务部分供应与服务保障能力10商务部分文件编制质量11技术部分产品系列12技术部分采购设备能力13技术部分设备技术性能总体评价说明:请申请人按照索引表要求对响应文件内提供资料进行页码对应,具体评审要求详见招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文本一份,唱标函一份。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投标人完全清楚其应放弃提出一切有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投标人的投标除偏离表中列出的之外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要求。2.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日起个日历日。3.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4.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投标人保证数据或资料完全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总价的投标文件的行为。5.与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单位名称:公章:日期:6.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项目机械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参加投标工作,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相关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电话: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6.3.3.(一)价格部分6.3.3.1.1.唱标函(一次报价)投标人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包件号:序号包件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采购数量(台)采购方式不含税采购单价(元)不含税采购总价(元)含税采购单价(元)含税采购总价(元)备注12小计(元)合计(元)不含税总价(小写): (大写:)含税总价(小写): (大写:)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 ,具体税金按照租金*税率进行计算确定。说明:1.报价为单台设备的采购单价;2.该报价作为入围有效期内满足基本要求的最高限价使用;3.表中价格均为含税价。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打印、盖章):日期:年月日6.3.3.2.2.二次报价表投标人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包件号:序号包件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采购数量(台)采购方式不含税采购单价(元)不含税采购总价(元)含税采购单价(元)含税采购总价(元)备注12小计(元)合计(元)不含税总价(小写): (大写:)含税总价(小写): (大写:)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 ,具体税金按照租金*税率进行计算确定。说明:1.报价为单台设备的采购单价;2.该报价作为入围有效期内满足基本要求的最高限价使用;3.表中价格均为含税价。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打印、盖章):日期:年月日6.3.4.(二)商务部分6.3.4.1.1.供应商及产品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产品文字、图片简介,并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表2)、主要设备保管列表(格式见附表3)及企业资格声明;2.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注册登记证明等材料。3.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操作方式见附表4)6.3.4.2.2.生产与施工能力介绍1.生产与施工能力介绍;2.国家级新产品、新技术认证证书、发明专利清单(含专利号)(如果有)。3.近三年财务报告提供近两年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加盖公章4.质量保证及许可包括但不限于:1.属于国家实行施工、经营许可的填写许可认证证书一览表(格式见附表5)并提供相应的许可证书;2.所申请的供应商如果具有有效的(须为在有效期内且经年审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效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经年审查询截图(年审查询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3.主要代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且供应商应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条款;4.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主要采购设备来源;5.近两年的出售业绩。5.供应与服务保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保障措施(包括提供采购设备保证措施、伴随服务、后续服务);2.售后服务保障(包括服务体系、机构设立、人员配置、服务内容、标准及现场服务承诺)。6.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对中国中铁如果有突出贡献的,附相关材料;2.申请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附表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性质(勾选)□公有□非公有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或电子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法定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产品范围主要产品:产品范围可提供产品:备注附表2主要设备保管使用台账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备编号制造商名称出厂时间技术状况产权属性备注12……注明:1.重要提醒:仅限于填报本包件对应产品的信息。附表31.企业征信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选择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示例截图:首页企业信息填报信息公告吃使用帮助导航登录注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NationalEnterpriseCreditInformationPublicitySystem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发送报告基础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69592876N信息分享法定代表人:张宇超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信息打印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8日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I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作出决定机关作出决定机关序号类别业名单(黑名单)原列入日期业名单(黑名单)原移出日期(列入)(移出)因因正在加载,请稍候首页企业信息填报信息公告吃使用帮助导航登录注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NationalEnterpriseCreditInformationPublicitySystem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开业发送报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69592876N信息分享法定代表人:张宇超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信息打印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8日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I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作出决定机关作出决定机关序号类别业名单(黑名单)原列入日期业名单(黑名单)原移出日期(列入)(移出)因因正在加载,请稍候首页企业信息填报信息公告吃使用帮助导航登录注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NationalEnterpriseCreditInformationPublicitySystem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发送报告基础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69592876N信息分享法定代表人:张宇超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信息打印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8日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I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作出决定机关作出决定机关序号类别业名单(黑名单)原列入日期业名单(黑名单)原移出日期(列入)(移出)因因正在加载,请稍候首页企业信息填报信息公告吃使用帮助导航登录注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NationalEnterpriseCreditInformationPublicitySystem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开业发送报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69592876N信息分享法定代表人:张宇超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信息打印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8日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I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作出决定机关作出决定机关序号类别业名单(黑名单)原列入日期业名单(黑名单)原移出日期(列入)(移出)因因正在加载,请稍候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示例截图:查询条件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6069592876N省份:全部4sswSSW验证码:查询查询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找到91110106069592876N鲁班(北京)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结果查询条件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6069592876N省份:全部4sswSSW验证码:查询查询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找到91110106069592876N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的结果附表4资质、许可认证证书一览表序号资质证书名称编号发证单位有效期经营(许可)范围备注12……注明:本表后应附招募文件中要求的施工经营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起重吊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等证明材料。附件二:机械设备买卖合同范本编号:(填写全称)工程机械设备买卖合同买方:卖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需明确到区县,可以作为纠纷法院管辖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与第十一条配套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红色字体均为提示性词语,合同起草时,应予以删除;合同条款中的下划线是方便提示填写设置的,合同起草完成后,请将所有下划线删除)机械设备买卖合同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等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不含增值税单价(元) 含增值税单价(元)不含增值税总价(元) 生产厂家备 注以上小计增值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增值税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1.1本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元)。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元)。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1.2本合同单价包含由乙方工厂至甲方交货地点的运杂费、随机配件及工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资料费、培训费、整机安装费、调试费、报验取证费、税金、保险费等一切费用。(提示:上述包含费用项目可能并不全面,具体项目在合同签订中予以增减。如果此设备为进口设备,应约定进口报关等费用的承担方。)1.3设备的主要零部件配置详见《设备主要零部件配置表》;随机配件、工具详见《随机配件、工具清单》。1.4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详见《》。1.5本合同中的设备不得交由第三方制造完成。第二条包装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包装物品,使设备及配件便于装卸、运输,以防受到损坏。2.2包装标记和包件内外随包文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第三条交货及安装期设备在年月日前运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现场交货。年月日前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年月日前取得国家相关设备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许可证。以上时间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第四条.交货、安装地点、联系人及电话:4.1交货、安装地点:。(提示:应写明项目具体地址。如供货地点较多或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建议约定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4.2联系人及电话:。4.3卸车由方负责,卸车费用由承担。第五条运输5.1乙方负责将所供设备直接运输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所发生的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5.2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前所产生的风险,包括设备毁损、灭失、安全事故、侵权、违法等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5.3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安装地点后,按第4.3条进行卸货,另一方提供相应的协助。5.4乙方应随货提供设备的质量检验和测试的成果资料以及构成设备的主要材料、部件的质量保证书等。5.5每台设备的随机备件、随机工具、技术资料随主机一起交货。第六条验收6.1甲方若需进行工厂监造,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监造人员工作,并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监造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责任。6.2乙方派工作人员赴甲方指定交货安装地点,负责拼装、调试、试验,进行验收、交接,其中关键性试验需有甲方相关人员参加。6.3甲乙双方进行实物验收,设备配置、随机备件及工具、资料与本合同和发货单规格、型号、数量一致,且无破损,双方认可签字后视为实物验收合格。送货清单(或相应票据)中事先印刷的相关备注文字(双方验收人员签署的备注内容除外)内容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物流方单据签收由乙方自行签认,不作为验收依据。甲方对设备的验收,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6.4设备经调试正常运行、各项试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双方签署技术性能验收报告单即视为技术性能验收合格。(提示:如约定由甲方自行开机调试、试验,甲方须在调试、试验完成后返回已签署的验收单或整改要求给乙方。)6.5最终验收合格,以第方式为准(1)一般设备实物验收、技术性能验收合格,视为最终验收合格;(2)设备需取得国家相关设备检验单位出具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许可证的,则取得上述证书后视为最终验收合格,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标志该设备已验收合格,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6.6如设备及配件与本合同和发货单不符合,或设备不符合规格和标准的要求,甲方将拒绝接收,乙方应将被拒绝设备及配件予以替换或作必要的更改,并承担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经替换或作必要的更改后,设备仍不能满足规格和标准的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7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保修或其他责任。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7.1本合同无预付款。7.2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因乙方如未能及时提供上述发票,甲方付款时间将相应顺延。乙方未签订封账协议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尾款,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7.3付款方式:。(提示:各单位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方式,但在约定承兑汇票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应注明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7.4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支付到货设备总价的%(即人民币:)。7.5设备经实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货设备总价的%(即人民币:)。7.6设备通过最终验收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备总价的%(即人民币:)。7.7本合同总价的%作为质保金,在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7.8各阶段付款由乙方出具收款收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票据和相关文件后,按上述条款规定的条件和进度付款。7.9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设备供应。第八条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8.1质量标准:国家、行业、甲方所提供的标准及制造厂家设计、制造标准,乙方在制造过程中应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制订合理工艺,选用合格材料和性能安全可靠的外购设备,国家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购零部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生产单位提供;环境要求必须遵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11001)规范标准。8.2质量保证:设备整机质量质保期为最终验收合格或者投入使用(提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最终验收合格或者投入使用)后个月。在质保期内,凡由于设备设计、制造或材质等非甲方原因造成故障,乙方负责修理或更换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承担,更换下的零部件由甲方统一处理;如经乙方两次修理或更换零部件后仍不能彻底排除故障,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超过质保期后,乙方对设备实行终身服务。第九条技术服务和技术资料9.1乙方对甲方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提示:约定免费培训的次数或培训学时。)9.2在质保期内,如因设备出现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影响现场正常使用,乙方须在小时内无条件调派维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维修等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返厂维修,乙方需在小时内向甲方免费提供同型号、同配置、性能完好的备用机。保修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维修人员赶赴甲方现场进行维修等服务,费用甲方承担。9.3每台设备乙方需提供设备说明书原件份、总装图、零部件图册、零件目录原件份、设备出厂合格证原件份、液压原理图份、电气原理图份,及其他厂方应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需另提供电子版资料各一份)。(提示:不同设备,技术资料种类不完全一致,可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具体协商。)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在宽限期后,并经乙方书面通知30天内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项下双方结算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10.2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全部设备,或由于乙方的设备、配件、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原因影响安装调试时间,导致设备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仍无法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按每误期一天扣减合同总价的%的标准核计,累计扣减金额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一旦误期损失赔偿达到了合同价的%,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10.3本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技术设计要求,致使本设备无法投入使用,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4本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技术设计要求,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按本合同9.2条约定派人维修,经两次维修后仍影响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5乙方未按合同9.1条约定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培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10.6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在小时内调派维修人员赶赴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的,乙方应向甲方每次支付元违约金,甲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维修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提示:时间约定与9.2款保持一致)10.7乙方保证本合同中的设备无权属瑕疵,不涉及到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争议等,否则除产生的任何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乙方的此项义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有效。10.8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包括不得转包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9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10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11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12乙方应独立完成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不得将合同主要义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10.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让对甲方的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乙方按转让债权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14乙方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法院进行诉讼。11.2甲方维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项目经理姓名及电话:(2)项目书记姓名及电话:(3)项目物资设备负责人姓名及电话:(4)项目财务负责人姓名及电话:(5)公司物资设备业务经办人电话(座机):(6)公司物资设备负责人姓名及电话(座机):(7)公司财务负责人姓名及电话(座机):11.3乙方维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分供业务负责人姓名及电话:(2)委托代理人姓名及电话:11.4中铁四局物资设备部业务联系电话(0551-65275476)。11.5双方如存在履约纠纷的,应充分进行内部沟通;在项目现场未能达成一致的,双方所属单位应正式行文,说明情况,提出诉求后进行公司层级的协商;公司层级协商未果的,应按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处理;任何一方若未按上述程序进行沟通,且未书面通知对方擅自进行外部投诉的,另一方均可将上述行为视为对方违约、不诚信履约,有权采取内部风险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其进行内部限制交易、追究违约责任。11.6未经内部维权,直接向政府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影响企业声誉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将其列为失信人员。11.7甲乙双方通过上述协商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的,双方均可向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没有依照上述程序解决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其他12.1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债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若乙方擅自转让或用于担保的,则该行为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12.2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的进项税额的认证申办手续。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12.3在涉及到设备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乙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12.4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12.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12.6双方确定双方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往来函件、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地址之日起7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法院(仲裁、公证等机构)法律文书对甲方送达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365号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业务往来函件甲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送达地址(营业执照载明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2.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12.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按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特别约定:1.鉴于甲方已经充分告知乙方维权的方式和途径,乙方已充分知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乙方应书面通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予以解决,不得直接向工信部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第三方投诉平台以及其他新闻媒体投诉或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文本虽由甲方起草,但双方均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完全知悉并理解合同中有关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条款的含义。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被视为甲方提供的格式条款或合同而影响其效力。附件一《合规声明》附件二《诚信合规协议》附件三《廉政责任协议书》附件四《廉洁承诺书》买方:(盖章)卖方:(盖章)住所地址: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提示:盖章系签订合同单位的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电话系增值税发票列明的联系地址、电话,而非合同经办人的联系地址、电话)附件一:合规声明本企业(或本人)为(请填写中铁四局或所属单位名称)的(请填写第三方身份,如分包方、供应方等)。我企业向公司声明并保证如下:一、我企业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国、(提供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反腐败、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职责。二、我企业被告知公司的合规要求和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并理解在为公司提供(请填写服务内容)时,同意遵守公司的合规要求和有关规章制度。三、我企业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或中铁四局人员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资金、礼品或便利,从而影响公务人员或中铁四局人员公正履行职责,帮助我企业或公司获得不当利益。四、我企业的公司的高管、员工,均未因贿赂、腐败、串谋、在投标或采购中虚假陈述等不当行为,或因触犯商业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五、我企业向公司提供服务不会违反我企业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我企业承诺,一旦本声明不再准确完整,将立即通知公司,并提交补充最新情况的报告。签字:职位:盖章:日期:(注:填写后,请删除标红的文字)附件二:诚信合规协议一、合规行为准则第三方在日常经营行为中应力争达到最高道德标准,并满足坚持诚信合规、维护公平竞争、防止腐败贿赂、禁止内幕交易、回避利益冲突、保守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合规要求。严禁任何腐败行为、欺诈行为、串通行为、胁迫行为或妨碍行为的发生。(一)坚持诚信合规1.第三方应坚持诚信合规,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不得通过虚假陈述、误导信息或隐瞒事实获取业务;2.合作过程中不得伪造、变造且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工作记录、证件、印章、投标文件或其他材料。(二)维护公平竞争1.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及合规要求,不得采取具有不正当目的或影响的行为,包括串标、形成价格联盟、破坏投标程序、分割市场或限制产品生产产量等;2.不得违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法律法规,不得与资金来源不合法的业务伙伴开展业务。(三)防止腐败贿赂1.严禁直接或通过他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或许诺金钱、服务、礼物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等任何形式的贿赂;2.严禁为影响政府官员或业务相关方人员的行为,或为获得不正当的好处,直接或通过中间人向政府官员或业务相关方人员给付、提供、承诺、授权给予任何有价物。(四)禁止内幕交易第三方知悉集团公司内幕信息后,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五)回避利益冲突1.第三方应避免自身或亲属与集团公司及其相关方产生利益冲突;2.第三方雇佣前任或现任政府雇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六)保守商业秘密1.第三方应当保守集团公司和业务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禁止向他人泄漏商业秘密;2.未经同意,严禁使用集团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技术开发、投资、合作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审计权条款乙方应当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所有活动和费用支出。甲方在有理由怀疑乙方可能违反了反腐败有关法定或约定义务时,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人员有权对乙方进行审计,乙方应予配合。乙方应在收到审计通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甲方所有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证明、费用支出的账簿、记录和支持性文件,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和信息。三、合同中止条款如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审计或未能提供准确的账簿和记录,或隐瞒、提供虚假信息,或被发现存在违反反腐败与诚信义务的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未付款项,中止合同履行,并视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成就,有权直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乙方:二〇二年月日二〇二年月日附件三:廉政责任协议书甲方:(劳务、商品、服务采购方)乙方:(劳务、商品、服务供应方)(提示:甲方为我公司,乙方为对方公司)为了加强甲、乙双方合作中的廉政建设工作,约束、规范甲、乙双方员工的各项行为,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双方合作公平、高效、健康、有序进行,保护国家、企业和甲乙双方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规定履约。(三)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进行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人员在与乙方人员交往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乙方及其所属人员、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烟、酒、首饰等贵重物品以及任何形式的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支付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为其购置或提供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物品。(三)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所属人员、相关单位为其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介绍参与同甲方业务有关的劳务、商品、服务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推荐、要求购买用于双方合同范围以外的劳务、商品、服务等。(五)不得参加任何由乙方及其所属人员、相关单位承担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不得组织乙方及其所属人员打麻将、进行“带彩”娱乐活动;不得参与由乙方及其所属人员组织的打麻将及“带彩”娱乐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任何形式的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为其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物品。(三)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人员参与由乙方承担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得组织安排甲方人员进入经营性娱乐场所;不得组织安排甲方人员打麻将、进行“带彩”娱乐活动,或为上述活动提供场所、工具、资金及其他便利条件。(六)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前,须认真阅读《中国中铁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合作单位行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知晓当发生行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时将会受到的处理措施。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若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之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若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之规定(约定),根据《中国中铁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合作单位行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甲方供应商限制交易管理名录,禁用期间内不得使用,情节严重的,将纳入甲方永久黑名单,其中乙方存在违反第三条(一)(二)项之规定的,均被认定为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直接纳入甲方永久禁止合作名录,并承担行贿金额十倍的违约金,处罚金额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经查证属实,应向甲方返还不当得利,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出具的告知函(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足额交纳赔偿。否则,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属于事后发现的,如乙方继续在中铁四局集团范围内提供劳务、商品、服务的,则继续从其结算款项中扣除。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中铁四局集团各级纪检组织负责监督,并组织对双方违约行为进行问责处理。第六条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劳务、商品、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签订的劳务、商品、服务合同终止时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的上级监督部门备案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附件四:廉洁承诺书为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我公司郑重向中铁四局(以下简称贵方)承诺如下:一、不会以任何理由向贵方及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任何形式的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会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贵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支付的任何费用;不会为其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物品。三、不会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其它任何形式的贿赂。若我公司有关人员违反以上三点,我公司愿接受贵方纳入永久禁止合作名录并承担行贿金额十倍的违约金。特此承诺。承诺人: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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