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招标公告(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
项目概况
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4-C3-020247-GXHX
项目名称: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21258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21258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八步区贺街镇(大鸭村、龙扬村、东球村、白沙村、寿峰村、西南村、南木村、新坪村)、莲塘镇(炭冲村)、黄洞乡(黄洞村、都江村)、步头镇(善中村)等共26个点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维管理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最高限价(如有):2212584
合同履约期限: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且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08号第3幢首层、二层P-15号商铺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发布。5.监督部门: 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4-5281873。6.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函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磋商人;若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磋商。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磋商无效。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74-5202068。账户名称: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建设路支行银行帐号:2109380009100361176备注: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停止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7.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 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 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首页右 上 角 — 服 务 中 心 — 帮 助 中 心 — 项 目 采 购 ) : 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gx。(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 CA 申领和绑定(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4)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 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 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 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原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 台启用后重新注册登记。注:进入新平台后(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新用户可以通过该路径申请入驻,完成入驻的用户/老用户需要下载客户端才能制作投标文件。(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CA 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 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本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8.评标说明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08号第3幢首层、二层P-15号商铺,评标副会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9号广西九洲国际三十一楼3101-3102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221号
项目联系人:黄福彬
项目联系方式:0774-5663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08号第3幢首层、二层P-15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叶婉
项目联系方式:0774-5202068
附件信息:
(11.22定稿)磋商文件-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doc532.0K
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ZZC2024-C3-020247-GXHX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2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技术规格和标准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七章项目需求和说明59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4-C3-020247-GXHX)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ZC2024-C3-020247-GXHX项目名称: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贰仟伍佰捌拾肆元整(¥2212584.00)。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贰仟伍佰捌拾肆元整(¥2212584.00)。采购需求:八步区贺街镇(大鸭村、龙扬村、东球村、白沙村、寿峰村、西南村、南木村、新坪村)、莲塘镇(炭冲村)、黄洞乡(黄洞村、都江村)、步头镇(善中村)等共26个点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维管理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项目需求和说明”。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且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提示: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未按以上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文件售价(元):0。1.4.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没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及现场截标环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的要求使用CA认证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截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1.5.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截标。。1.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发布。5.监督部门: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4-5281873。6.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函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磋商人;若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磋商。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磋商无效。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74-5202068。账户名称: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建设路支行银行帐号:2109380009100361176备注: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停止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7.在线磋商响应(电子磋商)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磋商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中心—项目采购):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gx。(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4)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原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台启用后重新注册登记。注:进入新平台后(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新用户可以通过该路径申请入驻,完成入驻的用户/老用户需要下载客户端才能制作投标文件。(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参与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本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8.评标说明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08号第3幢首层、二层P-15号商铺,评标副会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9号广西九洲国际三十一楼3101-3102号。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221号联系人:黄福彬联系方式:0774-56638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08号第3幢首层、二层P-15号商铺联系方式:0774-5202068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婉电话:0774-5202068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024年11月22日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名称: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东路221号联系人:黄福彬联系方式:0774-5663855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08号第3幢首层、二层P-15号商铺联系人:叶婉联系电话:0774-52020681.1.4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4-C3-020247-GXHX 1.1.5项目基本情况八步区贺街镇(大鸭村、龙扬村、东球村、白沙村、寿峰村、西南村、南木村、新坪村)、莲塘镇(炭冲村)、黄洞乡(黄洞村、都江村)、步头镇(善中村)等共26个点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维管理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项目需求和说明”。1.2.1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增值税计税方法/1.3.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且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1.3.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3.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8.1踏勘现场不组织1.9.1分包/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9时00分2.2.2澄清或修改发布方式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的方式不需要确认。澄清(修改)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供应商已收到该澄清或修改。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采购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1.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不分册)一、商务部分1、磋商函2、磋商报价表3、项目需求和说明偏离表(格式)4、企业业绩(如有)二、资格审查部分【以下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3、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5、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附:(1)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支票、汇票、本票票据复印件或保函、担保、保险复印件;(2)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复印件;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三、技术部分(1)对项目现状的了解【由磋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运维管理服务方案【由磋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运维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和管理方案【由磋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4)应急预案(必须提供)。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1.5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格式见第六章(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其列为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3.2.2上限控制价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贰仟伍佰捌拾肆元整(¥2212584.00)。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包括最后报价)不得超过上限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2.3磋商报价及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1.磋商人须就《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2.磋商未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低于其第一次报价。3.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保函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磋商人;若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磋商。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磋商无效。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74-5202068。账户名称: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建设路支行银行帐号:2109380009100361176【备注: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支票、保函形式的须出具支票、保函清晰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电子签章,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加盖磋商人单位公章装入磋商文件】,否则做否决磋商处理。备注:对风险较低、规模较小的采购项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材料的前提下),停止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3.5.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且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CA电子签章。特别说明:响应文件涉及到签字和(或)盖章应采用CA电子签章。如CA签章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信息,供应商可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名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3.5.4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已签字和(或)盖章的纸质版响应文件(需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递交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处;纸质版响应文件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叁份。4.1.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在线磋商响应4.1.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4.3.1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及解密时限解密开始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解密时限:30分钟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6.1磋商小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采购单位代表1人,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2人(其中市外专家人数: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是否远程抽取评委及远程异地评标:☑是 □否6.2.1磋商时间与磋商地点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磋商地点:同开标地点。说明:磋商程序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展。6.2.2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变得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6.3.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7.2.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7.3.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7.4.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单位需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0.2.1质疑受理部门及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接收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质疑函原件递交至以下地址:受理部门: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4-5202068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江北中路208号第3幢首层、二层P-15号商铺10.3.1投诉受理部门受理部门: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理电话:0774-528187311其他补充内容11.1词语释义1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如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应具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社会团体法人,应具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供应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具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具有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11.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文所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等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11.1.3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1.4中小微企业本文所指中小微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1)本文所指中小微企业系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备注:供应商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11.1.5残疾人企业本文所指残疾人企业应满足一下要求:(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被划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企业。(2)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1.1.6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1.2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11.3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响应阶段的规定,按澄清或修改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1.4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不通过。备注:本章1.3.2项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5同义词(1)本文件中出现的措辞“招标文件”与“磋商文件”,“招标人”与“采购人”,“磋商人”与“供应商”具有相同含义;11.6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1.6.1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的90%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1.6.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1.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通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通知》(桂财采〔2023〕92号)、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通知文件的精神,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区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中,项目如采用了磋商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及预付款保函的部分,均鼓励采取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的形式。电子保函有关业务操作流程和手册可从“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查阅下载,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11.6.4进一步推行“政采贷”工作的通知根据《贺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采贷”工作的通知》(贺财采〔2024〕3号),为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如政府采购中标的供应商存在融资需求,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可通过“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合同融资预申请。相关事宜请跟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74-5135553、5131068。3.2.供应商须知正文3.2.1.1.总则3.2.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1.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及编号: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1.1.5项目基本情况:八步区贺街镇(大鸭村、龙扬村、东球村、白沙村、寿峰村、西南村、南木村、新坪村)、莲塘镇(炭冲村)、黄洞乡(黄洞村、都江村)、步头镇(善中村)等共26个点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维管理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2.1.2.1.2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及增值税计税方法情况1.2.1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增值税计税方法:/。3.2.1.3.1.3供应商资格要求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各方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1.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1.4.1.4费用承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2.1.5.1.5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1.6.1.6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3.2.1.7.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1.8.1.8踏勘现场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采购人组织踏勘项目现场的,由采购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安排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1.8.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8.3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4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2.1.9.1.9分包1.9.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9.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2.1.10.1.10响应偏差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响应将被否决。3.2.2.2.磋商文件3.2.2.1.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项目需求和说明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2.2.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2.2.4当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2.3.3.响应文件3.2.3.1.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2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4.1的磋商保证金。3.1.5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2.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包括最后报价)的其他要素。3.2.2采购人设有上限控制价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包括最后报价)不得超过上限控制价,上限控制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3.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3.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2.3.4.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必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保证金缴纳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4.3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3.4.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退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2.3.5.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2.4.4.响应磋商3.2.4.1.4.1响应文件的提交4.1.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3.2.4.2.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4.2.2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其磋商保证金按照本章第3.4.3项的要求退还。3.2.4.3.4.3响应文件解密4.3.1磋商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及解密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2磋商供应商需按时在线解密磋商文件,以在线解密的磋商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磋商无效。3.2.4.4.4.4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磋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3.2.5.5.开标会议3.2.5.1.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参加开标会。3.2.5.2.5.2开标程序5.2.1开标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5.2.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5.2.3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5.2.4以政采云平台中获取磋商文件顺序确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5.2.5发起磋商,由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5.2.6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2.7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3.2.5.3.5.3不予开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2.5.4.5.4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可以在开标期间提出,采购人线上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也可以在开标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6.6.磋商与评审3.2.6.1.6.1磋商小组6.1.1评审及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人员构成及评审专家的专业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7)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对响应文件公正评审及磋商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8)曾因在政府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9)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四)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六)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6.1.4磋商小组应当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3.2.6.2.6.2磋商6.2.1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获得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2.3磋商小组与每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进行磋商后,本轮磋商完成,磋商小组应当就本轮磋商的结果形成书面记录。在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进行下一轮磋商直至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将磋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因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而需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小组规定期限内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重新提交”字样,否则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2.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6.3.6.3评审6.3.1评标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2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2.7.7.合同授予3.2.7.1.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7.2.7.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7.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2.7.3.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7.4.7.4合同签订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4.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4.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4.4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8.8.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形。3.2.9.9.纪律和监督3.2.9.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2.9.2.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9.2.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2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9.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3)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磋商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或者低价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磋商;(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定特定供应商成交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9.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2.9.3.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9.3.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9.3.2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3.3磋商小组成员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2.9.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2.10.10质疑和投诉3.2.10.1.10.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2.10.2.10.2质疑10.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受理部门及质疑函接收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0.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电子签章。3.2.10.3.10.3投诉10.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诉受理部门提起投诉。10.3.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10.3.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电子签章。3.2.11.11.其他补充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评标办法4.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2.1.1资格审查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2.1.1资格审查基本资质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2.1.1资格审查基本资质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2.1.1资格审查基本资质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了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1.1资格审查基本资质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2.1.1资格审查基本资质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查询的结果为准。2.1.1资格审查特定资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且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1.1资格审查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1.2符合性审查合格标准: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审查视为不合格2.1.2符合性审查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2.2项、3.2.3项规定2.1.2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签字盖章符合文件要求2.1.2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文件要求2.1.2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竞标内容符合文件要求2.1.2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磋商函格式、内容符合文件要求2.1.2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服务期限符合文件要求2.1.2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磋商有效期符合文件要求2.1.2符合性审查技术响应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应约定2.2综合评分2.2.1分值构成报价分:20分技术分:75分商务分:5分2.2.2评标报价评标报价=最后磋商报价。2.2.3一磋商报价分(20分)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减。(1)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价为基准价,评标价=投标报价;(2)价格分计算公式:某磋商人价格分=磋商人有效最低投标报价/某磋商人投标报价×20分注:如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磋商人必须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及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如不提供或评委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或成本与技术标内容不相匹配的,则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投标无效。2.2.3二服务方案分(75分)对项目现状的了解(满分20分)对本项目运维管理基本情况有所了解,能准确理解及描述污水处理的工作原理,并配以工艺流程图,图文与项目实际相结合。优(20分):能准确理解及描述本项目污水处理的工作原理,并配以工艺流程图,图文、参数与项目实际相切合,整体协调,科学合理。良(17分):与实际相符,能描述本项目污水处理的工作原理,工艺流程图,图文、参数符合均合理。中(14分):与实际基本相符,能描述本项目污水处理的工作原理,工艺流程图,图文、参数符合均合理。差(11分):与实际偏差较大,工艺流程图,图文不全、参数简单。2.2.3二服务方案分(75分)运维管理服务方案(满分20分)磋商小组成员对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技术服务运营优化方案、设备操作及运行方案、设备维护方案、人员配置及技术培训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因素进行评定。优(20分)体、符合规范,符合现状要求并提供有效措施,内容思路清晰,对项目实施具有保障性,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良(17的吗分):运营方案完整,可行、有重点难点分析,内容具体,符合项目现状要求的并提供有效措施,内容思路较清晰;中(14分):制定的运营方案内容简单、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差(11分):制定的运营方案内容可行性不高,基本不满足项目要求的。2.2.3二服务方案分(75分)运维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和管理方案(满分20分)对运维管理服务的各项内部岗位职责制度、管理制度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行政文件资料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情况是否科学、合理、高效。优(20分):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良(17分):方案一般、合理、可操作性强;中(14分):方案一般、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差(11分):方案简单,不合理,可操作性差。2.2.3二服务方案分(75分)应急预案(满分15分)对突发事件、重大活动、节假日应急预案及工人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内容要包括方案处置流程、处置预案、人员及设备调配各方面,明确、详尽、可操作性强。未提供且不符合要求不计分。优(15分):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有深入的分析,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贴合实际,人员与设备有保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良(12分):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较合理,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中(9分):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较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差(6分):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简单,可操作性不强。2.2.3三商务分(5分)企业业绩(5分)供应商自2021年1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承接过污水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营、运维等类似服务业绩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需附加电子签章的合同复印件全页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2.3总分=一+二+三2.4.1评审得分排序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技术分得分仍相同的,按其他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其他分得分仍相同的,按报价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4.24.3.评标办法正文4.3.1.1.评审标准4.3.1.1.1.1初步评审标准1.1.1资格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2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3.1.2.1.2综合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4.3.2.2.评标程序4.3.2.1.2.1初步评审2.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响应处理。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3.3项规定的任一情形;(2)串通磋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3.2.2.2.2综合评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报价调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5判断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由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是否以低于成本竞标。4.3.2.3.2.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和更正将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进行。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3.2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作否决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更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3.5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时,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进行。4.3.2.4.2.4评标结果2.4.1供应商评审得分排序规则:见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2.4.2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2.4.3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4磋商小组应将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材料即时归还采购人。4.3.3.3.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3.3.1.3.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3.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3.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磋商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4.3.3.2.3.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3.2.1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以新组成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标意见为准。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评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2.2评审专家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4.3.3.3.3.3关于争议解决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合同书合同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中标单位(乙方)项目名称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八步区贺街镇(大鸭村、龙扬村、东球村、白沙村、寿峰村、西南村、南木村、新坪村)、莲塘镇(炭冲村)、黄洞乡(黄洞村、都江村)、步头镇(善中村)等共26个点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维管理服务,总处理规模2250吨/日,具体污水处理站详见下表。序号镇名称村名称站名称处理规模(吨/日)序号镇名称村名称站名称处理规模(吨/日)1贺街镇大鸭村大灯寨10014新坪村大坪寨1302贺街镇大鸭村大滩寨12015寿峰村大新寨1003贺街镇大鸭村野鸭寨10016寿峰村西塘屯1004贺街镇龙扬村龙洞屯10017寿峰村西瓜岭1005贺街镇龙扬村金板社110018西南村新兴寨606贺街镇龙扬村金板社210019步头镇善中村大磅寨1007贺街镇东球村沙子岭10020莲塘镇炭冲村炭冲寨1208贺街镇东球村东球寨10021莲塘镇炭冲村黄屋排809贺街镇东球村龙球寨10022莲塘镇炭冲村马鞍寨12010贺街镇白沙村高洞屯10023莲塘镇炭冲村军屯寨6011贺街镇白沙村大岛屯10024黄洞乡都江村石仁寨10012贺街镇白沙村佛子屯10025黄洞乡都江村大垌寨4013贺街镇南木村大洲寨3026黄洞乡都江村龙湾寨20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从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止(根据年度考核评分最终得分确定第2年度、第3年度是否继续运维管理服务,具体考核见附件: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年度考核评分表)。3、出水水质要求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具体要求见下表。项目单位PHCODCrSSNH3-N各污水处理站mg/L6-9≤60≤20≤8(15)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3、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第四条运维管理要求1、巡查检查,做好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检查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巡查检查以及运行台账记录。2、清渣清淤,做好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设施的日常清渣、清淤工作,确保污水管网正常收集生活污水,确保污水处理站持续正常运行,保持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3、设备检查维修,做好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配套污水管网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行,设备及设施出现故障需要及时修复,若出现污水处理站停运需要及时报告采购人。4、违约责任:(1)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出水水质进行常规指标抽检,如检查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反之则由中标人负责承担。若出现抽检结果不达标则每次扣除运营服务费500元,并且需要在48小时内调整生产工艺进行整改,如超出48小时依然不达标排放并且属于乙方责任的,则再次扣除运营服务费用1000元,且甲方有权从每月应支付给乙方的运营服务费中扣减。(2)若是环保部门检查出现问题则按照环保部门处理意见执行。(3)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中标人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金额(含税)为¥元(大写:),主要包括2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所发生的用水、用电、药剂、污泥处置及外运、人员工资及福利、设备及配套管网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水质检测、管理办公及其他、合理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所有费用(但不包括因不可抗力及主要设备达到大修更换而发生的维修费用)。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第(2)项约定执行:(1)一次性支付(2)分期支付1)预付款的支付A、预付款支付比例及金额:按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30%(即预付款=中标价÷3年×30%)作为预付款金额。B、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合同生效后10日之内。C、预付款扣回方式:按应付中标单位第1-6个月运营服务费中每月均分扣回(即每月扣回金额=预付款÷6个月)。2)运营服务费的支付采购人根据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按每3个月支付运营服务费给中标单位,采购人每月应支付中标单位运营服务费金额为中标价除以36个月,若中标单位涉及到被处罚则采购人在当月应付运营服务费中相应扣除,采购人收到请款资料后30日之内将每3个月实付运营服务费全额一次性转账到中标单位指定账户。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每分标按中标金额的0%(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5%)。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桂财采〔2015〕22号),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违约一次按合同总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年度考核评分表序号类别目标要求分值考核标准扣分或加分考核得分备注1管理制度管理成效20建立8小时内响应机制,做到48小时内及时处理,及时有效处理管网有关堵塞、设备故障等紧急状况。每出现一次处理不及时扣2分。2工作实效管网系统维护20收集网管完好、通畅、无破损、井盖安全无缺失,使用正常。每出现一次问题且没有及时处理扣1分。2工作实效现场管理30污水处理站点的日常巡查、检查、养护、维修等及时到位设备运行正常,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杂物堆放,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及材料。每出现一次问题且没有及时处理扣1分。4环保事故无环保事故101、第三方公司出水水质抽检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扣3分。2、环保事故每出现一次扣5分。5安全事故无安全事故10安全事故每出现一次扣3-10分。6社会综合评价无有效信访4有效信访,每出现一次扣1分。6社会综合评价无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61)县级通报批评每出现一次扣1分。2)市级通报批评每出现一次扣2分。7加分情况县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经验交流发言、现场会等。1)县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经验交流发言、现场会等每出现一次加1分。2)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经验交流发言、现场会等每出现一次加2分。3)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经验交流发言、现场会等每出现一次加3分。4)国家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经验交流发言、现场会等每出现一次加5分。8得分1009综合评价评估标准合格年度考核评分最终得分≥80分,继续下一年度运维管理服务9综合评价评估标准不合格年度考核评分最终得分<80分,终止下一年度运维管理服务。未移交新单位承接运维管理工作前乙方需保证运营,期间所发生的正常服务费由甲方承担。6.第五章技术规格和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7.0.1.目录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商务部分(一)磋商函(二)磋商报价表(三)项目需求和说明偏离表(格式)(四)企业业绩(如有)二、资格审查部分【以下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时提供)(三)联合体竞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竞标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五)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附:(1)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支票、汇票、本票票据复印件或保函、担保、保险复印件;(中小微企业无须提供)(2)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证)复印件;(六)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八)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三、技术部分(1)对项目现状的了解【由磋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运维管理服务方案【由磋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运维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和管理方案【由磋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4)应急预案(必须提供)。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7.0.27.0.3.一、商务部分1.磋商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服务,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磋商人(磋商人名称)。一、商务部分(1)磋商函;(2)磋商报价表;(3)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4)磋商人资格证明文件。二、技术部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磋商报价,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2、我方同意在磋商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人须知第13条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接受磋商响应文件中合同基本条款的规定要求。6、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响应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如果在磋商截止时间后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竞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没收。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人为成交人。10、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完全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废标情况给予废标的决定。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贵单位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人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竞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供应商(电子签章):磋商日期:注:1、未按照本磋商函要求及格式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标,从而将导致该竞标无效。2.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1、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2、投标报价实行费用总包干,主要包括2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所发生的用水、用电、药剂、污泥处置及外运、人员工资及福利、设备及配套管网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水质检测、管理办公及其他、合理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所有费用(但不包括因不可抗力及设备设施自身存在缺陷而发生的维修费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磋商说明:1、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3、磋商费率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物及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辅料、耗材、运输、保管、安装、验收、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的一切费用。4、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0.4.(三)项目需求和说明偏离表(格式)按第七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请逐条对应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七章项目需求和说明中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序号项目需求和说明磋商人响应偏离说明……注: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7.0.5.(四)企业业绩(如有)7.0.6.二、资格审查部分7.0.7.(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非联合体竞标格式,如有委托时提供)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0.8.(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 话法定代表人电话成立时间开户银行注册资金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7.0.97.0.10.(五)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六)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4.联合体竞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本表,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4.联合体竞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本表,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和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0.117.0.127.0.137.0.14.(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7.0.15.(八)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5项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0.167.0.17.三、技术部分(1)对项目现状的了解【由磋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运维管理服务方案【由磋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运维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和管理方案【由磋商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4)应急预案(必须提供)。(2)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如有)第7章项目需求和说明项目需求和说明一、项目概况1、采购范围:八步区贺街镇(大鸭村、龙扬村、东球村、白沙村、寿峰村、西南村、南木村、新坪村)、莲塘镇(炭冲村)、黄洞乡(黄洞村、都江村)、步头镇(善中村)等共26个点位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运维管理服务,具体污水处理站详见下表。序号污水处理站点名称处理规模(吨/日)处理工艺执行标准1大灯寨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2大滩寨12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3野鸭寨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4龙洞屯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5金板社1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6金板社2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7沙子岭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8东球寨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9龙球寨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0高洞屯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1大岛屯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2佛子屯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3大洲寨30隔渣厌氧+复合生态净水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4大坪寨130隔渣厌氧+复合生态净水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5大新寨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6西塘屯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7西瓜岭100生物膜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8新兴寨60A/O+MBR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19大磅寨100A/O+MBR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20炭冲寨120A/O+MBR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21黄屋排80A/O+MBR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22马鞍寨120A/O+MBR工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23军屯寨60隔渣厌氧+复合生态净水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24石仁寨100隔渣厌氧+复合生态净水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25大垌寨40隔渣厌氧+复合生态净水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26龙湾寨20隔渣厌氧+复合生态净水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合计26个污水处理站2250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运维管理费用一览表20个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费用明细(大灯寨、大滩寨、野鸭寨、龙洞屯、金板社、1、金板社、2沙子岭、东球寨、龙球寨、高洞屯、大岛屯、佛子屯、大洲寨、大坪寨、大新寨、西塘屯、西瓜岭、新兴寨、大磅寨、炭冲寨)序号具体内容数量单位费用(元/年)1设施、设备维护费1项79502水样监测费2次30003电力费1项24004药剂费(PAC)1项2328.385栅渣、污泥处置费1项40006人工工资1项68007小计26478.38820站点小计(7)×20529567.609利润(8)×10%52956.7610合计(8)+(9)582524.3611税金(9)×3%17475.7312运营管理费总计(9)+(10)600000.0913合计:(12)×3年=1800000.00元6个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费用明细(黄屋排、马鞍寨、军屯寨、石仁寨、大垌寨、龙湾寨)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月费用(元)年费用(元)1工程师工资人13500.00 3500.00 42000.00 2项目驻点管理员工资人210002000240003复合生态净水系统维护费用站点63001800216004管网及厂站设备维护费用(不含大修)站点63001800216005电费站点6328.51971236526检测费次22338.00 389.67 4676.00 71年费用11460.67 137528.00 83年费用合计412584.00元26个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费用3年合计:1800000.00元+412584.00元=2212584.00元2、采购服务期限: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3、出水水质需求: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注:括号外的数值为水温>12 ℃的控制指标,括号内的数值为水温≤12 ℃的控制指标。出水水质需求项目单位PHCODCrSSNH3-N各污水处理站mg/L6-9≤60≤20≤8(15)二、运维管理服务说明1、运行维护范围 运行维护范围为八步区贺街镇、莲塘镇、步头镇、黄洞乡所列明各村屯共26个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2、运行维护期限运行维护服务期限为3年。3、巡查检查做好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检查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巡查检查以及运维台账记录。4、清渣清淤 做好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设施的日常清渣、清淤工作,确保污水管网正常收集生活污水,确保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保持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5、设备检查维修 做好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配套污水管网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行,设备及设施出现故障需要及时修复,若出现污水处理站停运需要及时报告采购人。6、出水水质要求 各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5/2413-2021)的一级标准,要保证达标排放,应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频次每年至少两次。7、运营服务费用运营服务费用主要包括生产运营所发生的用水、用电、药剂、污泥处置及外运、人员工资及福利、设备及配套管网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水质检测、管理办公及其他、合理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所有费用(但不包括因不可抗力及设备设施自身存在缺陷而发生的维修费用)。8、违约责任(1)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出水水质进行常规指标抽检,如检查结果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反之则由中标人负责承担。若出现抽检结果不达标则每次扣除运营服务费500元,并且需要在48小时内调整生产工艺进行整改,如超出48小时依然不达标排放并且属于乙方责任的,则再次扣除运营服务费用1000元,且甲方有权从每月应支付给乙方的运营服务费中扣减。(2)若是环保部门检查出现问题则按照环保部门处理意见执行。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中标人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商务要求1、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贰仟伍佰捌拾肆元整(¥2212584.00)。主要包括2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所发生的用水、用电、药剂、污泥处置及外运、人员工资及福利、设备及配套管网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水质检测、管理办公及其他、合理利润、税金及附加等所有费用(但不包括因不可抗力及设备设施自身存在缺陷而发生的维修费用)。2、付款方式:(1)预付款的支付1)预付款支付比例及金额:按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30%(即预付款=中标价÷3年×30%)作为预付款金额。2)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合同生效后10日之内。3)预付款扣回方式:按应付中标单位第1-6个月运营服务费中每月均分扣回(即每月扣回金额=预付款÷6个月)。(2)运营服务费的支付 采购人根据八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按每3个月支付运营服务费给中标单位,采购人每月应支付中标单位运营服务费金额为中标价除以36个月,若中标单位涉及到被处罚则采购人在当月应付运营服务费中相应扣除,采购人收到请款资料后30日之内将每3个月实付运营服务费全额一次性转账到中标单位指定账户。4、履约验收1、在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按月提交运维管理台账给采购人,采购人结合服务期内运维服务情况对其履约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中标人须确保各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合同约定水质标准稳定达标排放,若出水水质指标出现不达标排放则按合同约定相应处罚。2、服务期满后,中标人移交给业主的设备及配套设施须能正常运转使用。3、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贺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融资政策。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信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供应商信用和政府采购信息信誉,为其发放贷款,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供应商的历史中标及履约情况等政府采购信息作为授信参考并发放的贷款。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核实信息,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一、“政采贷”操作流程进入“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办事指南”专栏找到“金融融资”板块,进入“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登录,选择试点银行机构进行合同融资预申请。(详情请按照《贺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采贷”工作的通知》(贺财采〔2024〕3号)文件执行)二、承接银行联系方式1.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 总协调人:杨宏毅 职务: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手机号码:18077397188序号金融机构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银行地址1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分行营业部刘 雍客户经理18778943521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1号2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城东支行刘昭勇客户经理18877499257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266号贺州广场购物中心1号楼一层东面3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城西支行于丛家客户经理15177666737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689号1栋11号商铺4中国建设银行贺州平桂支行邱 伟客户经理18007840720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5号富旺小区1号楼105号商铺5中国建设银行钟山支行张文韬客户经理13047836009贺州市钟山县城书香西路南侧6中国建设银行富川支行邓李杰营业室总经理18276498401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汇龙华府第13号楼7中国建设银行昭平支行贝晟延客户经理15676427374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东宁中路19号2.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总协调人:杨政职务:普惠金融部总经理手机号码:18978413000序号金融机构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银行地址1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黄剑锐个人金融部副经理15507848190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53号8号楼2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市平桂支行刘乐公司客户经理13036871008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4号3号楼103号商铺3广西北部湾银行钟山支行唐振豪公司客户经理18878480702贺州市钟山县广场西路南侧悦城壹号院B区1#楼B09-13号商铺4广西北部湾银行富川支行秦明龙业务发展部经理17776119667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121号5广西北部湾银行昭平支行邱俊豪综合客户经理18107842696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江湾一号)101-103铺面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总协调人:杨政职务:普惠金融部总经理手机号码:18978413000序号金融机构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银行地址1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分行黄剑锐个人金融部副经理15507848190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53号8号楼2广西北部湾银行贺州市平桂支行刘乐公司客户经理13036871008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4号3号楼103号商铺3广西北部湾银行钟山支行唐振豪公司客户经理18878480702贺州市钟山县广场西路南侧悦城壹号院B区1#楼B09-13号商铺4广西北部湾银行富川支行秦明龙业务发展部经理17776119667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121号5广西北部湾银行昭平支行邱俊豪综合客户经理18107842696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江湾一号)101-103铺面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总协调人:卢士强职务: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手机号码:18077409115序号金融机构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银行地址1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黄腾授信审批部审查员15078333887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6号2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刘瑜营业部副总经理18007843000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6号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八步支行谢地恩信贷副行长18007840168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652-1号4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平桂支行古睿信贷副行长18007840375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财政局一楼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总协调人:卢士强职务: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手机号码:18077409115序号金融机构联系人职务手机号码银行地址1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黄腾授信审批部审查员15078333887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6号2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刘瑜营业部副总经理18007843000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东路6号3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八步支行谢地恩信贷副行长18007840168贺州市八步区八达西路652-1号4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平桂支行古睿信贷副行长18007840375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财政局一楼附件1:预付款担保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预付款保证金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鉴于贺州市八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竞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扣回本项目的全部工程预付款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2:投标保函(仅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以保函递交的形式)(格式)项目编号: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致:(受益人名称)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4)声明不存在采购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注:格式仅供参考,如担保公司有统一的格式,可使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附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序号名 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 额合 计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采购人或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