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一次性使用引流管及附件招标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4)



【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一次性使用引流管及附件采购项目 遴选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现采用院内评选的方式,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一次性使用引流管及附件采购项目实施采购。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一次性使用引流管及附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X-ZCB-2024-045

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供应商报价不应超过采购预算单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价预算
    单位

1
    一次性使用引流管及附件
    450元
    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遴选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遴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遴选会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遴选声明函》。
  (6)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则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1:30、14:00-16:00时。
  2.获取遴选文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附件中下载)邮件至szxzcb84112227@126.com。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日14: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遴选采购的授权代表出席。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评选地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3.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4112227
  附件:报名登记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次性使用引流管及附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