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律师事务所服务招标公告(沈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4)
招标人:沈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招标代理: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项目概况
沈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采购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Z-2024-098
项目名称:沈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采购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采购需求:沈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采购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4个月,自签合同之日起计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
联系方式:22721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88026111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耿海滨
电 话: 024-880261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律师事务所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