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 干混砂浆 砂浆招标公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砂浆
M5砌筑砂浆
15.0
吨
砂浆
M7.5砌筑砂浆
55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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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价通知
干混砂浆采购询价通知
1.
询价
条件
本项目珠海高新区那洲片区小学新建工程询价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询价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项目干混砂浆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那洲东路以东,那东一路以南。建设规模为36班完全小学,1620个学位。占地面积为29378.97㎡,总建筑面积为27166.14㎡,地上建筑面积为23010.34㎡,地下建筑面积为4155.8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馆以及配套的架空层、风雨连廊和地下车库等 (不含分体空调 )。
2.2 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的干混砂浆详见附表。
2.2.2本次询价的干混砂浆,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3.
报价
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询价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所提供标的物应在一年内经当地质检站检验合格;
3.1.2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3 业绩要求:/
;近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不少于
1个标的物业绩
3.1.4
信誉要求:若报价
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2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4
.
询价
文件的获取
与报价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3日9时至2024年11月28日9时进行报名,至2024年12月03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完成报价报名并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并进行报价。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的选择与项目联系人确定,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宗肯
电话:13138120874
2024年11月23
珠海高新区那洲片区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干混砂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点:广东省珠海市买方:(以下简称“买方”)卖方:(以下简称“卖方”)买方因珠海高新区那洲片区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工程的施工需要,向卖方订购干混砂浆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供遵照执行。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合计1、本合同不含税总价为¥元,税金¥元,含税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其中税率为%。本合同综合单价已包含产品材料费、制造费、运杂费、管理费、指导安装调试费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费用、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等所有其他各项含税费用。2、本合同执行固定单价(固定单价/浮动单价)。*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若材料、人工等价格或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或买方调整需求计划(增加或减少)时,本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卖方不能因此主张索赔,同时亦不减轻或免除本合同项下卖方的责任。*浮动单价:合同履行期间,产品结算单价实行浮动价结算,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九条。3、结算数量:合同数量为暂定量,在合同供货期内买方实际采购的数量(或金额)大于或小于原合同数量(或金额)不视为违约,卖方应满足买方的需求。结算数量以买方最后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对机电设备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供成套设备及服务清单。)4、卖方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中小企业)。5、价税特别条款:本合同约定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的时间为准。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保质期1、质量要求:执行项目图纸要求、规定及其相关技术标准,若合同履行期间,上述标准国家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2、特殊要求:(1)卖方除严格遵守上述标准要求外,所供产品还须满足买方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若工程建设单位、监理或设计单位认为所供产品不能满足买方施工生产要求时,卖方应予以清理出场并要求卖方无偿重新提供。(2)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3、质量保质期限: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4、由于产品设计、卖方采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艺等原因造成产品潜在缺陷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要求卖方更换合格产品并向卖方请求损害赔偿。第三条包装要求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包装方式及要求:由卖方负责包装,包装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由于包装不合格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破损、散失,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等保护措施。2、包装物由卖方供应,卖方回收。3、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导致货物遭到损毁、灭失的,不论何时何地发现,卖方应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第四条运输方式及标的物风险承担1、由卖方负责,将产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交付给合同中约定的买方指定的收货人。2、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必须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等待卸货,卸货由买方负责。(如由买方负责卸货,卖方需按买方的要求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位置;如由卖方负责卸货,卖方需按买方的需求分类堆放整齐。)3、卖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买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4、卖方承担产品运输及装卸货过程中、交付前产生的损毁灭失、安全环保及侵权等责任。第五条交付时间、地点1、交付时间: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2、交付地点:(如交付地点有变更,以买方最后指示为准。)3、联系方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对方发出的月度需求计划、供货订单、函件、数据电文等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QQ、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对方。本条指定的双方联系人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负责供应计划的签发、物资交接、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等业务环节的联系、沟通协调。买方联系人: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微信/QQ: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联系人: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微信/QQ: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相关文书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5、买方每月25日前向卖方提供下一个月的月度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卖方应按该计划提供的需求数量和产品交付时间将材料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在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前24小时通知买方进行验收。5.买方向卖方发出材料月度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后,如有变更,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前_5日通知卖方,卖方应及时按买方要求调整供货时间。6.买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卖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买方变更通知要求组织供货。买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前_5_日通知卖方。7.如卖方不能按买方提供的月度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向买方交货,则卖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前5天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由买方在支付卖方材料款时直接予以扣除。8、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完成交付。(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9、经双方签字确认产品交付完成后,产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买方承担。第六条计量方法及合理损耗过磅计量:以卖方随车的出厂(库)产品送货单的数量为验收依据,经买方复称在国家标准正负0.3%范围内不作异议,复称费由买方负责,若超过正负0.3%标准,买方通知卖方派人员一同到现场第三方复称,复称数量在国家标准正负0.3%范围内,复称费由买方承担,复称数量超出国家标准正负0.3%,复称费由卖方承担,数量以双方共同复称的数量为准。第七条验收及异议1、产品交付前,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等作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检验证、数量证明的有关文件,证明产品与合同约定相符。2、买方在收到卖方验收通知后7工作日内,即组织双方及有关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数量验收: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供货数量为准。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4、质量验收:执行合同第二条。5、其他验收:无。6、本合同所供产品如有从物,卖方应随之一并交付、验收。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7、买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或约定,自收到货物后7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在异议期间,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8、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异议后,应在7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买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承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验收不合格的当即要求卖方退换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9、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标的物的规格、型号、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在包装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合同在交货之日起7日内免责换货。10、买方的验收并不因此减少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等责任。11、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自行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承担该等费用。12、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卖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选用)1、卖方免费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与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并取得买方认可后,卖方调试人员还应协助买方操作人员进行试操作时间才能离场。2、卖方免费对买方员工进行相关技术培训。3、安装调试工作期间,卖方工作人员须遵守买方现场管理要求,严禁“三违”作业。第九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1.结算周期:每月25日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经买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2、单价结算及价格调整方法:本合同执行固定单价。(采用浮动计价时,应采用公信力较强的信息价,明确价格的覆盖范围、价格调整方式。常用浮动计价方式的信息价参考网站及价格调整方法见附件一。)3、结算单证: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在交货地点交付的产品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凭以下所列单据按月与买方办理结算:(1)已交货物的交接签收单;(2)结算申请书;(3)买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4、发票:卖方应在办完结算后天内根据结算单价开具经买方认可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并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卖方对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认证、抵扣或存在其它瑕疵的,买方有权拒收或发现问题后退回卖方,卖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5、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___款执行【根据合同具体情况选用其中一种支付方式】5.1买方在收到卖方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10_%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供履约保函的则不再扣除),于25日内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80%款项(此项为双方约定的付款比例≤100%-履约保证金);待最后一批货物交货验收满一个月后30天内支付至90%(含已返还的履约保证金),剩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支付至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保修期(一年)满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6、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转账、银行汇票、建行E信通、供应链等金融工具支付方式。如采用银行汇票、建行E信通、供应链等金融工具支付方式,产生的贴现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贴息成本,供方需在买方指定的银行进行贴现,买方原则上按最低贴现率开具票据、票期为12个月,票据银行及其贴现率可能变动请投标人报价时综合考虑。如付款方式为混合方式或仅为银行电汇转账时,供方应按实际银行电汇转账累计金额2.5%给予需方优惠,并于次月结算金额中扣除。7、质保金返还: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卖方供应的产品经买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买方无息退还给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或不予以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第十条预付款保函(支付预付款情形下适用)1、卖方在签订合同后____天内提供金额等于合同总价____%的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本保函为多次索付的保函)。2、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3、如买方在支付预付款后卖方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则买方有权持本保函向银行索回已支付预付款,并无需提供任何证明资料、无须陈述任何理由、无需卖方同意。4、当保函金额用尽,卖方同意按剩余合同额的___%重新开具预付款保函。*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根据实际情况选用)1、卖方在签订合同后天内提供金额等于合同总价%的履约保函或者每期扣除结算款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开具银行保函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4、履约保证金因工程项目延期或卖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的,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因卖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完全终止合同;(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合同承诺。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卖方未按买方计划规定的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5%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2、若卖方迟交或提供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产品,买方有权从市场上另行采购本合同项下的部分产品以满足实际施工需要,卖方除了向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买方采购市场价高于合同结算单价的价差及其它费用。3、如果卖方供应的材料质量经检验或试验结果为不合格,卖方应无条件将其运走,偿付质量不合格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不按时清退场,买方有权自行处理。4、如果卖方在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买方停工超过10日的,或者卖方逾期供货或者产品质量不达标达三次及以上的,买方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解除合同,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上述1、2、3条款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停工损失费及另行采购价差及其它费用的违约责任。5、如果卖方在未和买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买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买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6、由于卖方产品引起的产权等纠纷,给买方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赔偿。7、卖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8、因卖方供应物资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卖方承担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业主、监理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相应罚款数额、工期延误等损失)。同时卖方还应承担全部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1.1.1.9、卖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卖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买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卖方承担相关责任。10、卖方承诺:卖方因违反本条第1-9款约定应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或因卖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买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买方有权在卖方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继续向买方清偿。同时,卖方将买方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供应商资格。10、买方逾期支付货款,在卖方书面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逾期利息按照本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义务,则本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合同一方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在客观上履行不可能或不实际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等。第十四条知识产权卖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卖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其他事项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但应以书面方式进行。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关于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所约定的双方各自得权利或义务。4、本合同指定的双方联系人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负责供应计划的签发、物资交接、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等业务环节的联系、沟通协调。5、一方变更地址的,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履行通知义务一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双方洽商、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的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按以下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二)与合同有关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三)结算文件;(四)投标文件及补遗、承诺;(如有)(五)招标文件;(如有)(六)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第十八条合规条款卖方保证及承诺,卖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买方违反反腐败、反欺诈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公约及买方管理制度,不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贿、欺诈、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使得买方或其管理人员不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若买方管理人员有索贿等不正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可向买方进行举报。举报途径:k2123@cccc4.com。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廉政协议1.1.2.附件三: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如合同有附件,一一列举。)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日期:日期:办公地址:地址: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卖方非法人代表签署合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取得有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本公司(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名字)(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宣告:兹授权本公司(名字)(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作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在事宜中实施下列行为:(按实际授权权限进行增、减)1、参与投标(议价)、谈判、澄清、签署合同及有关文件等。2、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和实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环保、签署文件等事宜。3、负责现场管理、材料签认、办理中间结算、资金收取、合同结算等事宜。4、xxxxxxxx。授权代表实施上述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或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或转委托。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兹证明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是。特此证明。公司名称:公司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1.1.31.1.41.1.51.1.61.1.71.1.81.1.9.附件二廉政协议买方:卖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一、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供应链管理的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二、买方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宴请和提供的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卖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三、卖方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股权、股票、债券等影响公平交易的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二)卖方不得与买方员工就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让利给买方员工及其亲属。(三)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活动。(五)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六)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车辆房屋借用。(七)卖方在买方进行涉嫌不廉洁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四、违约责任(一)买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买方上级单位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卖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合同金额1%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卖方列为黑名单,取消其以后作为买方供应商资格,同时建议卖方上级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五、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可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卖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六、买卖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物资购销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七、本协议作为物资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购销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卖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1.1.10(本页无正文)买方单位:(盖章)卖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1.1.111.1.121.1.13附件三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1、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2、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3、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4、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5、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6、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7、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8、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9、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10、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11、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珠海高新区那洲片区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干混砂浆采购(询价编号:JH00000128421)询价文件7询价人:JH000001284212024年11月第一卷第1章询价通知干混砂浆采购询价通知1.询价条件本项目珠海高新区那洲片区小学新建工程询价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询价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项目干混砂浆采购进行公开询价。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那洲东路以东,那东一路以南。建设规模为36班完全小学,1620个学位。占地面积为29378.97㎡,总建筑面积为27166.14㎡,地上建筑面积为23010.34㎡,地下建筑面积为4155.8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馆以及配套的架空层、风雨连廊和地下车库等(不含分体空调)。2.2询价内容2.2.1本次询价的干混砂浆详见附表。2.2.2本次询价的干混砂浆,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3.报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具有与本询价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1资质要求:所提供标的物应在一年内经当地质检站检验合格;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3.1.3业绩要求:/;近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标的物业绩3.1.4信誉要求:若报价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3.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4.询价文件的获取与报价文件的递交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23日9时至至2024年11月28日9时进行报名,至2024年12月03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报价报名并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并进行报价。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4.2.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2.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2.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的选择与项目联系人确定,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5.联系方式询价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宗肯电话:131381208742024年11月23日第2章报价人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询价人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宗肯电话:131381208741.1.4询价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那洲片区小学新建工程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与银团贷款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询价范围见第一章附表1.3.2交货地点珠海市高新区那洲东路以东,那东一路以南那洲小学项目施工现场1.3.3质量标准见第五章“供货要求”1.4.1报价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同询价通知或报价邀请书;(2)财务要求:同询价通知或报价邀请书;(3)业绩要求:同询价通知或报价邀请书;(4)信誉要求:同询价通知或报价邀请书;(5)其他要求:同询价通知或报价邀请书。1.4.2报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报价人存在控股50%以上;(2)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报价人被同一家公司100%控股;(3)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报价人有共同历史高管或存在100%投资人。2.1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发布的对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2.2.2询价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形式提交。2.3.1询价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形式提交。2.3.2报价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形式提交。3.1.1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3.1报价有效期90天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类似货物服务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3(B)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3.6.3(B)报价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4.1.1报价文件加密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4.2.1报价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2月03日时。4.2.3是否退还报价文件否□是,退换时间:8是否采购电子询价报价□否是,具体要求: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总则1.1询价项目概况1.1.1询价人: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1.2询价项目名称: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2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3询价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询价范围: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地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4报价人资格要求1.4.1报价人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报价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报价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报价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报价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2)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报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报价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询价项目的询价代理机构;(8)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报价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询价人的询价活动。(18)法律法规或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报价人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询价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询价报价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交党纪发[2022]117号)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1.11.1告知书对中交集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中交、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公司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3.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4.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罚款超过50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5.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6.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7.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禁止行为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重大环保问题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8.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办法另行制定),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9.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0.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1.11.2情形认定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报价、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报价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各单位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行合同的,需中交集团按要求完成审批。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报价、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信用修复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申诉处理联系人:纪委办联系电话:020-281266102.询价文件2.1询价文件的组成本询价文件包括:(1)询价通知(或报价邀请书);(2)报价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报价文件格式;;(7)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2.2询价文件的澄清2.2.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询价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询价人,要求询价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2.2.2询价文件的澄清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报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2.3询价文件的修改2.3.1询价人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文件的报价人。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2.3.2报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询价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报价文件3.1报价文件的组成(具体以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为准)3.1.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信用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分项报价表;(5)资格审查资料;(6)资料真实性承诺书;(7)其他资料。报价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报价人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报价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报价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3报价有效期3.3.1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询价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息。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报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报价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报价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报价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报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货物服务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报价人败诉的货物服务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3.5.6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报价文件的编制3.6.1报价文件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报价文件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询价人的承诺。3.6.3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可任选以下一种制作电子文档。3.6.3.1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询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3.6.3.2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报价函及对报价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扫描生成PDF等文件。4.报价4.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报价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和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1.2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4.2报价文件的递交4.2.1报价人应在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4.2.2报价人通过下载询价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4.2.3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4.2.4报价人完成电子报价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报价人提示报价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文件,但应通知询价人。4.3.2报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报价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询价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6.评标6.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采购小组由询价人依据公司内部程序组建5人采购采购小组。7.合同授予7.1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仅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报价人。7.2签订合同询价人和中标人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询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纪律和监督8.1对询价人的纪律要求询价人不得泄漏询价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询价人串通报价,不得向询价人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询价工作。8.3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询价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价活动中,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询价程序正常进行。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报价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询价编号:、货物服务名称:)报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询价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询价人:(盖单位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二: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报价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询价编号、货物服务名称)报价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询价项目的参与!询价人:(盖单位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3.6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符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报价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2.1.3响应性审标准报价物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标准;报价、付款条件等符合“报价表”的要求报价,是否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是否执行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质量标准和价格、付款条件等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报价价相等时,报价低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采购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交第二章“报价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采购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3.2报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1)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3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采购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报价人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报价人书面澄清确认。报价人拒不澄清确认的,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5)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合同附件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二、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三、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四、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五、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六、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七、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八、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九、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十、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82016923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那洲东路以东,那东一路以南。建设规模为36班完全小学,1620个学位。占地面积为29378.97㎡,总建筑面积为27166.14㎡,地上建筑面积为23010.34㎡,地下建筑面积为4155.8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体育馆以及配套的架空层、风雨连廊和地下车库等(不含分体空调)。二、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相关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间,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国家重新颁布,按新标准执行。验收标准及相关要求1.总则1.1本次招标干混砂浆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干混砂浆专业技术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1.4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1.5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2、检验与验收3.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2.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2.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2.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2.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2.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2.7验收标准:(1)验收将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材料封样说明、合同等有关规定和有关条款进行,最终数量以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2)各种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材料样板必须经建设单位项目部及设计部确认后封样保存。工程使用的材料以封样实物为标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材料、成品均不得用于本工程,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违约金处罚以合同约定为准,并按本合同约定要求将不符合样品标准的材料替换,最终达到封样材料的标准及有关合同约定的要求;2.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3.质量保证3.1确保全部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业主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4.出厂试验检测4.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4.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第三卷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珠海高新区那洲片区小学新建工程货物服务采购询价项目报价文件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分项报价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七、其他资料一、报价函致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1.我方已经仔细阅读JH00000128421询价文件,同意询价人在询价文件中对报价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报价,并已按照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正本壹份),报价价如下:包件1:不含税总价为¥元,税金¥元,含税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我方确定此报价与中交供应链系统的报价金额一致,同意遵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货物服务的供应及一切相关服务。2.如果我方的报价被接受,我方将严格执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3.我方同意报价文件在报价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询价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我方报价作废。4.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询价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我方理解询价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报价人地址:报价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二、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报价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单(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章。报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货物服务采购询价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xxxxx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xxxxxx日期:年月日四、分项报价表1.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五、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一年内标的物经CMA机构认证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六、资料真实性承诺书致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我方参与了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供应链询价文件(编号为:JH00000128421)的报价,并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报价文件,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作为独立报价人,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经证实的虚假材料,贵方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报价保证金。特此承诺。报价人(承诺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珠海高新区那洲片区小学新建工程项目干混砂浆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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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金额
报价金额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元)
备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干混普通砌砖砂浆
M5砌筑砂浆
吨
15
0
2
干混普通砌砖砂浆
M7.5砌筑砂浆
吨
550
0
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 干混砂浆 砂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