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广告宣传服务招标公告(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2024)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X-H2024016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会议室通过政采云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泽雅大道15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5880502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880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洛河路18号C幢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女士、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697235、15067836449
质疑联系人:冯珊瑚
质疑联系方式:138066972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6号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53447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发布稿】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docx173.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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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HCZX-H2024016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5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二、说明9三、磋商文件11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4六、磋商和评审15七、定标及授予合同18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1第三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26第四部分合同格式29第五部分附件34注:磋商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磋商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6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X-H2024016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00000简要规格描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如遇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泽雅大道152号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55880502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联系人:冯女士、黄先生联系电话:13806697235、15067836449传真:0577-89502089质疑联系人:冯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380669723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6号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34479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陈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联系人:冯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06697235、150678364493采购名称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磋商编号:HCZX-H2024016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在合同期满后如供应商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目标,采购人有权在经双方协商同意,且财政备案审批同意后,将合同服务期限续签1年。本条款采购人具有决定性权利。6▲供应商资质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15响应文件的组成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或先制作word版打印,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18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两类,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上两类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 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可以(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传送的备份标书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2 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0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1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1 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 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22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招投标流程(磋商文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磋商等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不必前往现场进行磋商活动等事宜23询标澄清(1)在评标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存有疑问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或根据评审需求需要与供应商进行投标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2)在评标过程中,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24磋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本次采购为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2.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适当加分。详见评分细则。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相关信息告知函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相关信息予以告知。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27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具有以上(3)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28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29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0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约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壹万玖仟元整包干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由中标(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32核心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无核心产品。二、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磋商公告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磋商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6.特别说明:1.1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2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36.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4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6.5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66.6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三、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由磋商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磋商文件的澄清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磋商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磋商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3.磋商文件的修改1.13.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5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1.23.2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磋商,否则责任自负。4.质疑1.1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1.24.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1.34.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44.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5.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报价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2.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构成:(1)资格文件序号内 容备注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4)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一5)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附件一6)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7)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报价一览表附件二(3)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备 注1)磋商函附件三2)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四3)投标技术方案(按“评标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格式自拟)4)服务保证措施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结合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需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3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4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磋商响应文件编制1.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23.2▲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联系地址),均以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供应商必须保障其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有供应商自行承担。1.33.3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43.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53.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3.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14.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款;1.24.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电子签章),并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或先制作word版打印,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5.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6.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款。7.磋商报价1.111.1▲磋商报价是指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价款。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包括所有人员组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人员工资、奖金、社保金(失业、养老、医保等)、运输成本、企业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磋商报价。1.17.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1.27.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磋商不予接受。1.37.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1.47.4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57.5磋商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1.67.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8.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9.报价文件有效期1.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报价应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2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报价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款。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1.23.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14.1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1.24.2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1.34.3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或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政采云系统仍未能识别的;1.44.4以纸质形式提交的;六、磋商和评审1.磋商小组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2磋商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确定成交候选人。2.开标(三阶段)2.1开标第一阶段(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4)开启各供应商的标书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电子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资格审查确认未通过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在“政采云系统-符合性评审”中录入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评审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并得出商务技术得分。之后开启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各供应商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供应商在线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3开标第三阶段(1)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组织多轮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2)开启供应商的二次(最终)报价文件,公布二次(最终)报价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供应商在线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公布商务技术得分情况、二次(最终)报价有关内容及各供应商排名情况。(4)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水平和保障措施、服务期限、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经电子签章的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下同),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3.6二次(最终)报价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二次(最终)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二次(最终)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1)二次(最终)报价文件中上传的价格和系统中报价一览表里填写的价格不一致的,以供应商上传的二次(最终)报价文件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无效。4.无效标认定4.1▲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将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1)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二次(最终)报价的。4.2▲在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报价处理:(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进行CA电子签章;(2)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3)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默认自动放弃的;(6)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磋商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电子响应文件的;(8)电子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磋商报价(含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1)未提供投标样品的;(12)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按无效标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或不同供应商与同一供应商联合磋商的;(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5.确定成交候选人5.1本次采购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人。5.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报价分得分高的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分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5.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7.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级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8.▲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磋商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为2家,如满足《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则继续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两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为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未满足,则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流程。2)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流程。9.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电子响应文件。10.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电子交易平台确认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1.磋商和评审方法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12.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七、定标及授予合同1.定标1.1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1.2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各供应商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在公示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签订合同2.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修改文件、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2.3拒签合同的责任2.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2.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3.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的,则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成交资格转交成交备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项目采购流程:1)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成交供应商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需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八、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履约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再次验收的费用仍由供应商承担。如采用简易验收的,则不需要支付该笔费用。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概述1.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2.投标供应商需要对本次招标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谢绝联合投标。3.投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全部费用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4.在投标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否则有可能导致作无效标处理。(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为更好的进行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的工作,对泽雅镇广告宣传进行招标。2、投标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提供所有广告牌及横幅等的制作、至最终目地的运输和保险、现场仓储以及施工安装、检验、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文件的提交、质保期维护等服务。3、投标供应商所投广告服务的具体材料、规格、数量、单价、合价、商产地、质保期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二、广告服务清单序号制作项目制作标准数量标准单价(元)1室内写真背胶写真裱膜1平方米251室内写真无背胶写真裱膜1平方米201室内写真写真KT板1平方米401室内写真写真冷板1平方米501室内写真写真3mm雪弗板1平方米602户外写真户外写真裱膜1平方米352户外写真户外车贴1平方米392户外写真户外车贴裱膜1平方米402户外写真户外写真3mm雪弗板1平方米673喷绘5205201平方米194户外灯片加膜另加3元1平方米485户外PP加膜另加3元1平方米406户外相纸加膜另加3元1平方米457室内灯片1平方米398高光相纸1平方米409铝合金易拉宝80*200cm一套8010门型展架80x180cm一套7011PP材料X架子80x180cm一套8011PP材料X架子60x160cm一套6012横幅70CM宽米713黑白复印A4单面80克双胶纸(210*297mm)1张0.814黑白复印A3单面80克双胶纸(420*297mm)1张115彩色复印A4 80克双胶纸(210*297mm)1张216彩色复印A3 80克双胶纸 (420*297mm)1张417不干胶不干胶亮膜(轮胎胶)A3(29.7*42cm)1张518不干胶不干胶亮膜(轮胎胶)A4(21*29.7cm)1张319工作证彩打+外壳+绳1套520袖套红色1个2.521礼仪带双面1条2022打字A4单面80克双胶纸(210*297mm)1张523排版打印A4纸80克双胶纸(210*297mm)1张424排版打印A3纸80克双胶纸 (420*297mm)1张525锦旗60*90cm(中号)套8026桁架背景桁架1平方米5027道旗镀锌管烤漆及高清户外彩喷160*60cm1套20028装订特种纸骑马钉1本528装订特种纸胶装1本829UV雕刻12mm厚雪弗板1平方米20530水晶字8+3mm厚度1平方米48031雪佛板字20mm厚雪弗板1平方米31032不锈钢发光字内置蓝景灯源,304不锈钢材质1平方米45033铁艺字高档精品纯铜1.0厚1平方米45034亚克力板UV5mm厚亚克力1平方米300本表格内所列数量为估算比例数量,仅作磋商时商务报价分数计算使用,并不代表实际用量。具体发货数量、规格以每次的采购通知单为准。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金额=实际数量*标准单价*成交折扣率;其他费用不予调整。若临时增加上表以外的制作项目,按信息价或市场价组价经审核后根据中标折扣率确定单价。以上价格包括设计、送货、发票,安装费注:1、▲投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设计、制作广告牌、横幅等,规格尺寸在满足面积的要求及不影响广告美观时可按实际变动。2、投标供应商应先制作样品,待采购单位确认后,再大批量生产,样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广告牌、横幅等设置点必须是采购单位指定区域内的主干上,具体广告位地点由采购单位今后确定。4、▲广告牌画面内容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一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广告牌发布期为十二个月(在合计发布期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做适当调整)。6、广告挂布质量保证12个月以上,抗7级以上台风(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风力等级为准)。7、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广告画面如发生污损、采购人认为广告画面褪色严重,导致影响形象时,中标人应重新喷画或制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使用其他材料的,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三、其他要求1.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由采购人验收确认,如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将视为质量不合格。2.成交供应商承接业务时,应保证采购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无论业务量的大小,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响应采购单位的要求,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积极主动与采购单位配合,并在不超过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业务。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质量标准,降低作业质量。4.如采购单位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免费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5.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采购单位提供画面内容,设计样稿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制作、安装、发布。6.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对所有服务产品内容要保密,对服务产品的所有工序应指定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内容不外传,文件不外带。7.成交供应商要加强对接单、设计、制作、运输、安装、验收等全程管理,做到每个环节不出差错。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单位约定交货期限内免费送货上门。成交供应商负责广告制品的全程安全。如在广告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人员伤亡等事故,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8.在使用期内,由于设计、制造(包括材料、工艺及加工质量)、安装、运输等原因(非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的故障、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偿修理、更换,直至恢复(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参数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采取有效保证其结构安全、可靠、应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9.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广告产品质量问题需检查鉴定予以支持,双方有分歧可委托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0、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有磋商文件没有规定但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必要或必须的设备和材料,并应投标时综合考虑。11、▲本次标书所列设备的技术性能及配置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可以按技术性能及配置要求选用,但必须保证选用的设备功能、配置、技术性能、指标等于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并完全满足采购需要,否则将可能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评定,直至拒绝其投标。12、文明、安全施工应按温州市相关规定实施,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五、交货地点、工期1、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2、项目建设工期: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根据制作项目情况7个日历天内完成各类广告服务的测量、供货、安装等工作。六、设备质量保证和标准▲1、本项目所有广告牌应提供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年(12个月)的免费上门质量保证,投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还应包括对广告牌的常规检查、维护等工作。具体的操作程序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2、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3、技术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买方认可的国际标准。4、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七、技术服务1、卖方在温州或附近地区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网点。服务网点需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以备维修需求。2、卖方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在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生故障,而买方无法自行排除的,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迅速作出反应,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问题(如卖方其他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现场处理问题的,买方有权自行安排技术人员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卖方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付款方式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条款”中相关内容8第三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磋商评审办法。一.总则磋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采购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磋商程序磋商和评审程序:本次磋商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六磋商和评审”。3.磋商办法1.本项目磋商办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技术70分(商务技术权值为70%),投标报价30分(价格权值为3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2.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提交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综以报价分得分高的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分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四.磋商细则1、商务技术评分70分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磋商供应商商务技术分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1企业认证资质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以上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服务团队6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数量投入、岗位组成及综合素养等,磋商小组综合量化评分。(注:人员需提供近 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A档6分;B档4.5分;C档:3分;D档:1.5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3设备配备情况8根据供应商具有写真机、喷绘机、印刷机、裁切机、切纸机、UV机、横幅机、雕刻机等设备,每提供一个设备得1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否则不予认可。4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实施计划4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总体部署、总工期、进度安排情况综合打分;A档4分;B档3分;C档:2分;D档:1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4项目服务方案原材料投入方案6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产品原材料的品牌、产地、技术参数情况综合打分;A档6分;B档4.5分;C档:3分;D档:1.5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4项目服务方案项目生产方案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流程及工艺流程控制方案综合打分;A档5分;B档3.7分;C档:2.5分;D档:1.2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4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品控方案6供应商针对该项目产品的质量检验程序控制方案综合打分;A档6分;B档4.5分;C档:3分;D档:1.5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4项目服务方案项目供货方案6运输安排表、现场卸货及搬运入户措施的供货方案,综合打分;A档6分;B档4.5分;C档:3分;D档:1.5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4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安装管理方案6供应商针对该项目的现场安装管理计划方案综合打分。A档6分;B档4.5分;C档:3分;D档:1.5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5紧急服务承诺4在接到临时紧急通知后能按要求时间送到的承诺:承诺30分钟送达的得4分,承诺45分的得3分,承诺1小时送达的得2分,承诺1.5小时送达的得1分,1小时后不得分。需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注:1)根据离采购人服务网点的实际响应时间进行承诺,提供百度、高德等导航截图(需符合所承诺时间),实际时间无法响应的距离,承诺为无效。无截图不得分。2)现有服务网点或承诺中标(成交)后设立均可,承诺中标(成交)后设立的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应急服务8结合项目服务需求,制定本项目应急服务方案,包括应急响应、应急对策、资源调动、材料储备等情况,由评委综合进行评分。A档8分;B档6分;C档:4分;D档2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7售后服务方案8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与维护能力,保修期维护方案等)情况,由评委综合进行评分。A档8分;B档6分;C档:4分;D档:2分。未提供本项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分标准中,A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详尽、科学、操作性强、可信度高等或人员岗位配备齐全,综合素质高为划分标准;B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细致度、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或人员岗位配备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等为划分标准,;C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细致度、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一般或人员岗位配备较少,综合素质一般为划分标准;D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细致度、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较差或人员岗位配备无法满足,综合素质较差为划分标准。2、磋商报价得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1)有效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等于磋商基准价时其商务分为满分30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商务分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3)本项目为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1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3、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得分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的总和。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注: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具体条款以甲方为主协商确定。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以下要求的内容相一致。说明: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本合同要求的内容相一致。甲方:采购人乙方:本次采购的中标供应商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标准单价结算单价成交折扣率:%,包括技术服务、产品的生产、供货、安装、差旅加班、人工工资、税费等所有费用。最终结算金额=实际数量*标准单价*成交折扣率;其他费用不予调整。若临时增加上表以外的制作项目,按信息价或市场价组价经审核后根据中标折扣率确定单价。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乙方所出售的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3、乙方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或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或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或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或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包装要求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第五条:项目服务期及建设工期乙方保证在接到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等工作。第六条:验收甲方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现行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执行)。如验收不能通过,供应商负责整改至合格;第七条: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包括培训。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无第九条: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预算的40%作为预付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按季度分批次结算。在每季度服务完结并经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依据实际服务量及综合单价按实结算;预付款在付款时扣回,预付款扣完后正常支付。(如无预付款,正常支付)第十条:辅助服务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现场安装、施工、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指导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十一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验收后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甲方可以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1)乙方返工并将施工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项目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十三条: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延期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1万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0天,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履行地法院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六条:违约处理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完成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第十七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合同生效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2、本合同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合同鉴证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第十九条: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第二十条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合同(2)磋商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5)承诺书(如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账号:账号: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第五部分附件附件一资格审查料(1-1)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由我本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详细通讯地址:。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本项目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详细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说明:1、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声明书(1-1)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1-2),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6、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以上事项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供应商或串通投标。4.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采购人涉及采购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采购项目。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供应商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项目为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6)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并承担本工程。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报价折扣率服务期限大写: %小写:百分之 1年说明:1、▲不按要求提供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2、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金额=实际数量*标准单价*折扣率。3、▲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1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磋商函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邀请,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磋商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1、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文件;2、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我方己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1)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1.(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1.(3)我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证明文件真实有效;1.(4)我方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至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1.(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1.(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1.(7)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1.(8)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四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规范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对应规范说明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商务条款注:不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内容。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开评标阶段填写,并邮件发送至244726069@qq.com邮箱)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温州市瓯海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HCZX-H2024016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5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二、说明9三、磋商文件11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4六、磋商和评审15七、定标及授予合同18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1第三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26第四部分合同格式29第五部分附件34注:磋商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磋商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6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X-H2024016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500000简要规格描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4年12月6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如遇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泽雅大道152号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55880502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联系人:冯女士、黄先生联系电话:13806697235、15067836449传真:0577-89502089质疑联系人:冯女士质疑联系方式:1380669723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洲洋路6号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7-88534479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陈先生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洛河路18号C幢6楼联系人:冯女士、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06697235、150678364493采购名称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服务磋商编号:HCZX-H2024016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在合同期满后如供应商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目标,采购人有权在经双方协商同意,且财政备案审批同意后,将合同服务期限续签1年。本条款采购人具有决定性权利。6▲供应商资质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15响应文件的组成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17签字或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或先制作word版打印,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18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两类,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上两类磋商响应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2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1 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可以(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传送的备份标书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2 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0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1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1 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 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22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注: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招投标流程(磋商文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磋商等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不必前往现场进行磋商活动等事宜23询标澄清(1)在评标过程中,如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存有疑问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或根据评审需求需要与供应商进行投标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2)在评标过程中,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24磋商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26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1)本次采购为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次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2.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适当加分。详见评分细则。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相关信息告知函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相关信息予以告知。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27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具有以上(3)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28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29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0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约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壹万玖仟元整包干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由中标(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费用。(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32核心产品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无核心产品。二、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磋商公告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磋商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6.特别说明:1.1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2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1.36.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4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6.5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66.6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三、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由磋商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磋商文件的澄清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不得迟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磋商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磋商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3.磋商文件的修改1.13.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5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1.23.2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磋商,否则责任自负。4.质疑1.1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1.24.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1.34.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44.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5.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报价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2.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构成:(1)资格文件序号内 容备注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3)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一4)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一5)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附件一6)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7)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报价文件序号内容备注1)报价一览表附件二(3)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备 注1)磋商函附件三2)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四3)投标技术方案(按“评标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格式自拟)4)服务保证措施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5)结合磋商文件评分细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需求和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3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4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磋商响应文件编制1.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23.2▲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号码、联系邮箱、联系地址),均以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供应商必须保障其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均有供应商自行承担。1.33.3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43.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53.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3.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14.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款;1.24.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电子签章),并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或先制作word版打印,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5.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6.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1款。7.磋商报价1.111.1▲磋商报价是指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合同价款。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包括所有人员组织、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人员工资、奖金、社保金(失业、养老、医保等)、运输成本、企业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磋商报价。1.17.1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磋商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1.27.2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磋商不予接受。1.37.3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1.47.4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57.5磋商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1.67.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8.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9.报价文件有效期1.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报价应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将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1.2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报价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款。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1.23.2▲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14.1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1.24.2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1.34.3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或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政采云系统仍未能识别的;1.44.4以纸质形式提交的;六、磋商和评审1.磋商小组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2磋商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确定成交候选人。2.开标(三阶段)2.1开标第一阶段(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标书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726069@qq.com。(4)开启各供应商的标书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电子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资格审查确认未通过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2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在“政采云系统-符合性评审”中录入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评审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并得出商务技术得分。之后开启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各供应商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供应商在线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3开标第三阶段(1)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组织多轮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2)开启供应商的二次(最终)报价文件,公布二次(最终)报价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供应商在线进行确认。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公布商务技术得分情况、二次(最终)报价有关内容及各供应商排名情况。(4)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水平和保障措施、服务期限、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经电子签章的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下同),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3.6二次(最终)报价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二次(最终)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二次(最终)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1)二次(最终)报价文件中上传的价格和系统中报价一览表里填写的价格不一致的,以供应商上传的二次(最终)报价文件为准;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价格错误进行修正,其投标无效。4.无效标认定4.1▲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将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1)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二次(最终)报价的。4.2▲在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报价处理:(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进行CA电子签章;(2)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3)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文件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默认自动放弃的;(6)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磋商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电子响应文件的;(8)电子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磋商报价(含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1)未提供投标样品的;(12)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按无效标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或不同供应商与同一供应商联合磋商的;(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5.确定成交候选人5.1本次采购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人。5.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报价分得分高的优先;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分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5.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7.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级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8.▲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磋商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为2家,如满足《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则继续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两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为第一、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未满足,则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流程。2)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流程。9.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电子响应文件。10.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电子交易平台确认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1.磋商和评审方法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12.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七、定标及授予合同1.定标1.1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1.2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各供应商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在公示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签订合同2.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修改文件、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2.3拒签合同的责任2.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2.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3.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的,则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成交资格转交成交备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项目采购流程:1)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成交供应商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采购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供应商,需承担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八、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履约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验收不通过的,再次验收的费用仍由供应商承担。如采用简易验收的,则不需要支付该笔费用。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概述1.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2.投标供应商需要对本次招标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谢绝联合投标。3.投标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全部费用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4.在投标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否则有可能导致作无效标处理。(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总体要求1、为更好的进行泽雅镇人民政府广告宣传的工作,对泽雅镇广告宣传进行招标。2、投标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提供所有广告牌及横幅等的制作、至最终目地的运输和保险、现场仓储以及施工安装、检验、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相关文件的提交、质保期维护等服务。3、投标供应商所投广告服务的具体材料、规格、数量、单价、合价、商产地、质保期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二、广告服务清单序号制作项目制作标准数量标准单价(元)1室内写真背胶写真裱膜1平方米251室内写真无背胶写真裱膜1平方米201室内写真写真KT板1平方米401室内写真写真冷板1平方米501室内写真写真3mm雪弗板1平方米602户外写真户外写真裱膜1平方米352户外写真户外车贴1平方米392户外写真户外车贴裱膜1平方米402户外写真户外写真3mm雪弗板1平方米673喷绘5205201平方米194户外灯片加膜另加3元1平方米485户外PP加膜另加3元1平方米406户外相纸加膜另加3元1平方米457室内灯片1平方米398高光相纸1平方米409铝合金易拉宝80*200cm一套8010门型展架80x180cm一套7011PP材料X架子80x180cm一套8011PP材料X架子60x160cm一套6012横幅70CM宽米713黑白复印A4单面80克双胶纸(210*297mm)1张0.814黑白复印A3单面80克双胶纸(420*297mm)1张115彩色复印A4 80克双胶纸(210*297mm)1张216彩色复印A3 80克双胶纸 (420*297mm)1张417不干胶不干胶亮膜(轮胎胶)A3(29.7*42cm)1张518不干胶不干胶亮膜(轮胎胶)A4(21*29.7cm)1张319工作证彩打+外壳+绳1套520袖套红色1个2.521礼仪带双面1条2022打字A4单面80克双胶纸(210*297mm)1张523排版打印A4纸80克双胶纸(210*297mm)1张424排版打印A3纸80克双胶纸 (420*297mm)1张525锦旗60*90cm(中号)套8026桁架背景桁架1平方米5027道旗镀锌管烤漆及高清户外彩喷160*60cm1套20028装订特种纸骑马钉1本528装订特种纸胶装1本829UV雕刻12mm厚雪弗板1平方米20530水晶字8+3mm厚度1平方米48031雪佛板字20mm厚雪弗板1平方米31032不锈钢发光字内置蓝景灯源,304不锈钢材质1平方米45033铁艺字高档精品纯铜1.0厚1平方米45034亚克力板UV5mm厚亚克力1平方米300本表格内所列数量为估算比例数量,仅作磋商时商务报价分数计算使用,并不代表实际用量。具体发货数量、规格以每次的采购通知单为准。本项目投标报价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金额=实际数量*标准单价*成交折扣率;其他费用不予调整。若临时增加上表以外的制作项目,按信息价或市场价组价经审核后根据中标折扣率确定单价。以上价格包括设计、送货、发票,安装费注:1、▲投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需求设计、制作广告牌、横幅等,规格尺寸在满足面积的要求及不影响广告美观时可按实际变动。2、投标供应商应先制作样品,待采购单位确认后,再大批量生产,样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广告牌、横幅等设置点必须是采购单位指定区域内的主干上,具体广告位地点由采购单位今后确定。4、▲广告牌画面内容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一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广告牌发布期为十二个月(在合计发布期不变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做适当调整)。6、广告挂布质量保证12个月以上,抗7级以上台风(以当地气象部门发布风力等级为准)。7、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广告画面如发生污损、采购人认为广告画面褪色严重,导致影响形象时,中标人应重新喷画或制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使用其他材料的,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三、其他要求1.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由采购人验收确认,如不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将视为质量不合格。2.成交供应商承接业务时,应保证采购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无论业务量的大小,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响应采购单位的要求,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积极主动与采购单位配合,并在不超过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业务。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质量标准,降低作业质量。4.如采购单位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免费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5.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采购单位提供画面内容,设计样稿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制作、安装、发布。6.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对所有服务产品内容要保密,对服务产品的所有工序应指定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内容不外传,文件不外带。7.成交供应商要加强对接单、设计、制作、运输、安装、验收等全程管理,做到每个环节不出差错。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单位约定交货期限内免费送货上门。成交供应商负责广告制品的全程安全。如在广告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人员伤亡等事故,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8.在使用期内,由于设计、制造(包括材料、工艺及加工质量)、安装、运输等原因(非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的故障、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偿修理、更换,直至恢复(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参数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采取有效保证其结构安全、可靠、应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9.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广告产品质量问题需检查鉴定予以支持,双方有分歧可委托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0、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有磋商文件没有规定但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必要或必须的设备和材料,并应投标时综合考虑。11、▲本次标书所列设备的技术性能及配置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可以按技术性能及配置要求选用,但必须保证选用的设备功能、配置、技术性能、指标等于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并完全满足采购需要,否则将可能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评定,直至拒绝其投标。12、文明、安全施工应按温州市相关规定实施,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五、交货地点、工期1、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2、项目建设工期: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根据制作项目情况7个日历天内完成各类广告服务的测量、供货、安装等工作。六、设备质量保证和标准▲1、本项目所有广告牌应提供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1年(12个月)的免费上门质量保证,投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还应包括对广告牌的常规检查、维护等工作。具体的操作程序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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