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增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 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党校2024)



综合大楼大报告厅新增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二、预算金额:
187,2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综合大楼大报告厅新增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
187,200.00元
1

详见询价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187,2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网或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探索网”(https://www.cqdx.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或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探索网”(https://www.cqdx.gov.cn/)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9:00-17:00)。
2.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
4.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5: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党校科技大楼3楼301开标室(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26号)

七、评审信息

询价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5:30
询价地点:党校科技大楼3楼301开标室(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26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党校
采购经办人: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85953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老师、胡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8875885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

九、附件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X24A00018).doc
综合大楼大报告厅新增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询价文件(挂网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项目号DX24A00018项目名称综合大楼大报告厅新增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开票:□是 □否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注:发票为数电发票,将于标书费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请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处,查询下载。综合大楼大报告厅新增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号:DX24A00018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党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邀请书-1-一、询价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询价有关说明-1-五、询价保证金-2-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七、其他有关规定-3-八、联系方式-3-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4-一、采购标的一览表-4-二、技术参数要求-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6-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6-二、报价要求-6-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四、付款方式-7-五、知识产权-7-六、培训-7-七、其他-8-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9-一、采购程序-9-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0-三、无效报价-10-四、采购终止-11-第五篇询价采购须知-12-一、询价费用-12-二、询价通知书-12-三、询价要求-1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3-五、成交通知-14-六、关于质疑-14-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5-八、签订采购合同-15-九、项目验收-16-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17-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9-一、经济部分-19-二、技术部分-19-三、商务部分-19-四、资格文件-19-五、其他-19-1.1.第一篇询价邀请书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综合大楼大报告厅新增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采购项目(项目号:DX24A00018)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1.2.一、询价内容采购内容最高限价(万元)询价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综合大楼大报告厅新增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18.720.371工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为:18.72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四、询价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或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探索网”(https://www.cqdx.gov.cn/)下载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以及图纸、澄清等报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三)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9:00-17:00)。2.报名方式: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4.收款账户: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党校科技大楼3楼301开标室(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26号)(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15:00-15:30(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15:301.5.1.五、询价保证金(一)询价保证金递交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询价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由供应商将询价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询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7:00。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项目号。询价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咨询电话:(023)88758852。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七、其他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和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探索网”(https://www.cqdx.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委员会党校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3)68595301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老师、胡老师电话:(023)8875885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9楼1.9.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1.10.一、采购标的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1套本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1.11.二、技术参数要求序号商品名称主要参数及性能数量单位1台唇补声扬声器1.频率响应:≥95Hz-20KHz;2.最大声压级:≥121dB;3.指向性:≥110°同轴对称;4.AES最大功率:≤65W;5.总谐波失真:≤3.5%(250Hz-6300Hz);6.输出电压:≥32Vrms;7.单元尺寸:1×5"/1×1";8.防护等级:不劣于IP30;9.箱体采用环保材料;10.扬声器品牌具有自有3D声场模拟测试软件;11.提供以上1-6条技术指标参数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原厂彩页资料作为技术支撑,须逐条满足或优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箱体尺寸(W×H×D):≤165×165×165mm。4只2四通道数字功率放大器1.功率放大器自带DSP处理,内置分频器、均衡、压限等功能;总计不少于4个DSP处理通道;2.具备增益、压限、延时、均衡、分频、矩阵等处理功能和计算机远程监控系统;3.24-Bit/96KHz级联式A/D转换,≥130dB动态范围;4.需同时具备AES数字和模拟信号XLR输入接口;具有输入信号自动备份功能,即数字信号中断后可以自动无缝切换到模拟信号输入上,无需手动;5.AES/EBU数字接口扩展功能,带主动监测功能和无效转换功能;6.采样率转换可接受44.1至192KHz AES/EBU或S/PDIF信号源格式;7.4×4 DSP引擎,32-Bit浮点处理器,96KHz采样率;8.灵活的I/O路径矩阵;1000ms单通道延时;9.标配不少于2个EtherCON以太网监控接口,应具有系统管理控制软件,可通过系统管理控制软件对扬声器进行实时监控及控制编程;10.内置IIR和FIR EQ运算元件,用于音响相位线性和改良型脉冲响应;11.每个输出内置EQ工作站,附带8个IIR、3个FIR EQ滤波器;12.L-DRIVE偏移及实时温度控制;13.SMPS通用电源(100~240V、±10%)带功率因素补偿功能(PFC);14.工作状态具有4x4单通道驱动或全声压级工作状态(4x3、4x2或4x1桥接模式);15.DSP引警具有扬声器管理、保护和监控功能、以及一套全面的系统调整和校准工具。可用于Milan无缝网络冗余的AVB信号输入。具有四个GPIO和一个24V直流备用电源、可提供外部控制和余电源。16.输出功率:4×≥360W/8Ω负载阻抗;17.总谐波失真:≤0.1%;18.频率响应:≥20Hz~20KHz、±0.25dB、8Ω负载阻抗;19.串音衰减:≥50dB;20.输出动态范围:≥113dB;21.最大输入电平:≥16dBu;22.信噪比:≥94dB(1KHz);23.输入阻抗:≥8KΩ;24.电源功耗:≤25W;25.提供以上14-24条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原厂彩页资料作为技术支撑,须逐条满足或优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6.功率放大器具有FIR线性相位滤波器,保证线阵列高频耦合;27.功率放大器具有空气补偿功能,保证能够根据空气温度湿度的变化,线性地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音箱高频的频率响应;28.与台唇补声扬声器为同一品牌。1台1.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3.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或同意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货物与采购合同一致,各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1.14.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5.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同时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成交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使用及技术问题,或遇到突发事件的,成交供应商应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1.16.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且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足额发票,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1.16.1.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6.2.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1.16.3.七、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7.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17.1.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四)询价保证金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通知书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7.2.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1.17.3.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一)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7.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8.第五篇询价采购须知1.19.一、询价费用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0.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项目商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1.21.三、询价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3.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询价开始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询价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第四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报价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询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询价,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1.2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1.23.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行采家网和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探索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4.六、关于质疑(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内容、时限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项目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25.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在以下标准基础上下浮5%执行:采购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含)以下1.5%1.5%1.0%100以上-5001.1%0.8%0.7%500以上-10000.8%0.45%0.55%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账号:1144671842341.26.八、签订采购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27.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28.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或服务,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1、质保期限:1、2、保修范围:1、3、服务措施:1、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交付方法:三、交提货方式: 四、验收标准、方法: 5、付款方式:6、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询价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29.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30.一、经济部分(一)询价函(格式)(二)明细报价表1.31.二、技术部分(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拟)1.32.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33.四、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34.五、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询价函(格式)询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询价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采购项目的报价。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货物,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询价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交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明细报价表项目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部分(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二、技术参数要求”所列技术要求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要求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五、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标的名称)”指采购文件第二篇“采购标的一览表”所列的产品名称,供应商应根据产品名称逐一填写标的名称并如实声明;5.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附: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 台唇及中场补声音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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