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招标公告(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2024)
项目概况 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JSZC-320115-FHXH-C2024-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6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15
项目名称: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以上级部门实施方案批复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按成交供应商所报费率×初步设计批文所列勘察设计费(批复数),按费率报价。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工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③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12-0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备注: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5.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响应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采购活动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水务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
联系人:吴婧
联系电话:52287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
联系人:张益
联系电话:025-51196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益
电话:025-51196766
JSZC-320115-FHXH-C2024-0015采购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15项目名称: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4竞争性磋商公告4项目概况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采购文件5四、响应文件提交5五、开启6六、公告期限6七、其他补充事宜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10前附表10一、总则12二、磋商文件13三、磋商14四、磋商17五、签订合同20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0第三章磋商评审标准22一、评分细则22二、说明24第四章项目需求25一、项目概况25二、采购需求25三、设计标准25四、勘察标准25五、本项目投标报价2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7第一条合同标的28第二条合同总价款28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28第四条工作内容28第五条报告提交及工期28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28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29第八条保密30第九条质量保证30第十条交付和验收30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30第十二条合同款支付30第十三条违约责任30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31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32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32第十七条诚实信用32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32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3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36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7三、资格证明38四、商务条款响应表38五、经营业绩情况39六、磋商报价表40七、分项报价明细表41八、服务方案41九、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41十、技术条款偏离表42十一、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43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3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4附件三、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44附件四:提供“信用南京”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5附件五、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证明46附件六、联合体协议书...................................................49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购项目的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15项目名称: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0万元最高限价:以上级部门实施方案批复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按成交供应商所报费率×初步设计批文所列勘察设计费(批复数),按费率报价。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③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含)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2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备注: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5.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响应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采购活动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9号联系方式:吴主任025-522876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联系方式:张工025-51196766第2章磋商供应商须知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采购人)委托,对其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相关信息如下: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152项目名称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6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7磋商保证金无8预算金额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9最高限价注:以上级部门实施方案批复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按成交供应商所报费率×初步设计批文所列勘察设计费(批复数)),按费率报价。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11是否接受联合体是12质量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地方有关要求并且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13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无14分包不允许15磋商有效期磋商后90天16文件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17响应文件提交信息时间2024年12月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17响应文件提交信息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8磋商信息时间2024年12月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18磋商信息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9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吴主任19联系事项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5-5228764219联系事项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19联系事项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119676619联系事项代理机构邮箱1786539154@qq.com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3.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1)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3采购文件中的参考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列出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参考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保证整体功能的实现,并在方案中加以合理的阐述说明,否则将可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18]10号)”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政府采购的评审中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等,细则详见评分标准。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组成4.1磋商文件组成: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磋商报价要求、磋商文件编制要求和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磋商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磋商;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磋商。4.3磋商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5.1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2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三、磋商6、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相关内容要求。7、磋商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7.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8、磋商费用8.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8.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68%计算,不足叁仟按叁仟计取、本项费用无需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9、磋商文件组成9.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或*”)的商务条款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9.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9.3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10.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中标/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磋商报价表;(4)★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的话)(6)★商务条款偏离表;(7)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8)★《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1、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11.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对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2、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2.1价格部分是对磋商货物及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2.2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报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12.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磋商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方的最终磋商报价中。12.4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磋商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须在《磋商报价表》、《磋商分项报价》中注明,如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12.5《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12.6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13、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13.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4、磋商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邀请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14.2磋商保证金应按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14.3未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磋商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的;(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磋商的等。14.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5、磋商有效期15.1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磋商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磋商响应文件签署16.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1.6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18.1未按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18.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送达的。19、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9.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四、磋商20、磋商组织20.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系统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20.2磋商工作由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21、磋商程序21.1根据采购代理协议约定,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书面报给磋商小组。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21.2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21.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21.4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21.5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21.6供应商提供最终报价的方式,所有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完最终报价表后签章并提交至系统。2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加盖电子公章的;(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5)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磋商总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7)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5)不同供应商的IP地址、MAC地址、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标识码一致的(以系统核查结果为准);22、评审方法和标准22.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磋商小组对质量和货物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最高、价格最优、技术指标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23.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23.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3.6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23.7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3.8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不退回。五、签订合同24、签订合同2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5、询问25.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6、质疑2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26.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6.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磋商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26.4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7、诚实信用27.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7.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7.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27.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标纪律,扰乱磋商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磋商评审标准本次采购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一、评分细则序号评分因素评审规则分值1价格(15分)1.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小数点保留两位)。15分2勘察设计方案 (56分)2.1、根据本项目总体进度安排合理性;各项进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12 分;各项进度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 9分;进度基本满足基本设计要求得6分;进度拖拉不明确,合理性不强得3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12分2勘察设计方案 (56分)2.2、勘查设计方案及项目实施的重点;勘查设计方案及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考虑周全的得12分;勘查设计方案及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考虑较周全的得9分;方案简单,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方案较差,操作性较差的得3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12分2勘察设计方案 (56分)2.3、工程理解及设计理念:设计理念及方向准确,符合项目要求、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得12分;设计方案较为详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可行性较强的得9分,设计内容、可行性一般得 6分;设计内容、可行性较差得 3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12分2勘察设计方案 (56分)2.4各阶段(勘察、方案设计、招标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满足项目要求,提供具体保证措施: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0分;保证措施较合理得7分;保证措施一般得4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10分2勘察设计方案 (56分)2.5各阶段(勘察、方案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满足相应规范要求进行评分;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10分;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得 7 分;质量保证体系一般,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得4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10分3服务承诺(5分)3.1按照要求服务承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等内容。内容全面、措施清晰的,得5分;内容比较全面、措施比较较清晰的,得3分;内容不全面,措施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5分4人员配置(18分)4.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的得3分。满分6分。主: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加盖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注册专业以资格证书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2024年10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6分4人员配置(18分)4.2项目组成员(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2)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3)水利规划专业人员1名: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4)测量专业人员1名: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提供职称证书加盖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提供项目组人员近一个月(2024年10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12分5企业业绩(6分)5.1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勘查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注: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6分二、说明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3、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提供不全均不得分。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项目的中标/成交资格,并向财政部门汇报。5、投标申请人提供的项目所有参与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同时需提供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视为缺项,不得分。第3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152.项目名称: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4.最高限价:以上级部门实施方案批复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按成交供应商所报费率×初步设计批文所列勘察设计费(批复数)),按费率报价。5.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6.主要工作内容为:沟渠整治、村塘治理、水系连通等。具体工作内容及投资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任务为准。二、采购需求1、设计内容:(1)包括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施工配合。(2)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准备等。2、勘察内容: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现状地形测量、地质勘察等;勘察工作满足各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三、设计依据主要技术标准:国家现行有效规范、标准以及规程;规划部门有关要求。四、勘察依据勘察标准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五、付款进度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发包人在补助资金到位后付至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100%。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前向采购人开具发票,以便采购人凭票据付款。六、成果要求提供本项目各阶段成果6套,并提交本项目的可编辑电子文件(CAD、PDF、WORD)。七、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劳务、材料、设备、制作安装、管理、临时设施等措施费、现场安全文明、维护、利润、各种税费、检测费、检查验收、专用工具费、配套设施水费电费复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审计服务费、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市场风险、政策调整风险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到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风险,应仔细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服务范围、设施维修、服务内容、技术标准、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合同义务和费用条款,并充分考察现场情况和条件,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必须考虑自然的和人为的破坏等原因和风险,综合考虑目前现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到现场察看)和服务期内的所有达到服务标准的费用。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特别说明: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疑问,请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与采购人联系。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供应商:签订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以实施方案批复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2.(增加或减少勘察、设计内容费用调整)勘察费调整因素:/;设计费调整因素:不调整,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注:最终结算按中标供应商所报费率*初步设计批文所列勘察设计费(批复数)。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报告编制费、评审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工作内容第五条报告提交及工期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2、提供本项目各阶段成果6套,并提交本项目的可编辑电子文件(CAD、PDF、WORD)。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责任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4、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6、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订金,收到订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订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8、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9、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10、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负责解决。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第1、2、4、5条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规定。3、负责对外来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订金。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八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第十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确定报告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后并交付甲方。2.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的技术标准;3.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乙方提交的成果,经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审查通过后,即视为验收合格。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甲乙双方和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协商确定。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十二条合同款支付1.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发包人在补助资金到位后付至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100%。3.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前向采购人开具发票,以便采购人凭票据付款。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处理。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七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封面格式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签章):法定代表人人(签章):日期:评分索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评分要素具体证明文件所在响应文件页码12345678910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注:此表请根据“评分标准”制定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根据贵方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根据已收到的磋商文件,遵照规定,我单位经现场考察和认真研究上述磋商文件后,愿以以实施方案批复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作为磋商报价。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9、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磋商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三、资格证明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4、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正偏离/响应/负偏离12……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注:请磋商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一字不漏照抄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磋商处理。磋商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五、经营业绩情况经营业绩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委托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说明:1、请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六、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报价(%)其中小、微型企业报价(元)1以实施方案批复的概算中的勘察设计费的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人民币与美元汇率10:X磋商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表(如有格式自拟)说明:1、代理机构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2、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形式进行报价,全费用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劳务费,清单所列及施工、安装、运输、调试、集成、保洁、原厂免费质保、风险、税金、代理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一旦成交,单价不得变更。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八、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九、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一)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执业资格类别证书号技术职称备注(本项目担任职务)供应商(盖章):日期:2024年月日(二)项目参与人员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学历职称执业资格曾经从事项目服务工作和业绩简介说明:每人一张表格供应商(签章):日期:2024年月日十、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正偏离/响应/负偏离12……行数不够,自行添加注:请磋商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一字不漏照抄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磋商处理。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我公司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如下:(供应商自拟)磋商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磋商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2024年月日附件三、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我公司现向贵单位承诺,我公司在(项目名称:)实施过程中,保证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在此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附件四:提供“信用南京”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釆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釆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供应商(签章):日期:附件五、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证明(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日期:(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单位名称(签章):日期:(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五)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单位名称(签章):日期:附件六: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