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汽车租赁 运输服务 汽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4)


 
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自卸汽车租赁(第3次采购) 询价函
 
各位供应商:
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对以下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施工土石方外运和场内运输自卸汽车租赁,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卸汽车租赁因流标第三次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和租赁要求
1、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
2、租赁名称:自卸汽车运输服务
3、租赁内容:本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自卸汽车运输预算量具体如下:

自卸汽车租赁

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                 报价日期:2024 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项)
单价
含税最高控制价元
备注

1
土方外运
 
M3
18652.19
31.6
589409
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

 

 
合计:
589409

备注: 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 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 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 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 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 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

 
注:1、本次报价为含税固定总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本次投标需要缴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2、缴交时间及要求:投标单位须在2024年11月29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汇入指定账户(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1100 1001 0000013892),保证金汇款凭证的缴款人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项目自卸汽车租赁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汇达时间以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如有涉嫌围标串标行为将没收。
3、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额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全额投标保证金。
5、如需其他特殊材料,由双方协商补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机械合格出台证或运输许可证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单位以含税固定总价,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报价单(格式附后,须加盖公章)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到《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若有操作流程疑问,可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
五、发布公告、中标公示的媒介
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qzdh.fycbid.cn/#/)上发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线上报价后应提交所需资料 具体如下:
1.报价单及保证金凭证(须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机械合格出台证或运输许可证(须加盖公章)
(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5659079538 (非法定工作时间勿扰)。
 
 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 月25 日
 
 
 
 
 
 
 
 
报价函

自卸汽车租赁

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                 报价日期:2024 年    月    日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项)
含税单价 (元)
含税总价 (元)
备注

1
土方外运
 
M3
18652.19
 
 
 

以上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

 
合计:
 

备注: 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 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 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 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 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 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

 
                                                    报价单位:                   
                               年   月   日
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自卸汽车租赁(第三次)(1).pdf
曾成钢雕塑公园自卸汽车运输服务合同-国地.docx

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自卸汽车租赁(第3次采购)询价函各位供应商: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对以下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施工土石方外运和场内运输自卸汽车租赁,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卸汽车租赁因流标第三次公开询价。一、项目概况和租赁要求1、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2、租赁名称:自卸汽车运输服务3、租赁内容:本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自卸汽车运输预算量具体如下: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项)单价含税最高控制价元备注1土方外运M18652.1931.6589409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589409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注:1、本次报价为含税固定总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本次投标需要缴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2、缴交时间及要求:投标单位须在2024年11月29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汇入指定账户(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110010010000013892),保证金汇款凭证的缴款人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项目自卸汽车租赁投标保证金”,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汇达时间以指定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如有涉嫌围标串标行为将没收。3、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额投标保证金。4、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全额投标保证金。5、如需其他特殊材料,由双方协商补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一)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四)机械合格出台证或运输许可证三、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单位以含税固定总价,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报价单(格式附后,须加盖公章)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到《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若有操作流程疑问,可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五、发布公告、中标公示的媒介德化县国有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dh.fycbid.cn/#/)上发布。六、其他注意事项(一)投标人线上报价后应提交所需资料具体如下:1.报价单及保证金凭证(须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4.机械合格出台证或运输许可证(须加盖公章)(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联系人:周女士;电话:15659079538(非法定工作时间勿扰)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35日报价函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自卸汽车租赁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报价日期:2024年月日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项)含税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备注1土方外运M18652.19以上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以上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以上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以上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以上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以上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以上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备注: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报价单位:年月日合同编号:DHSZ-[2024]-()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自卸汽车运输服务合同需方: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供方:签约地点: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签约时间:2024年月日自卸汽车运输服务合同甲方(承租方):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出租方甲方向乙方承租自卸汽车用于甲方承建的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双方就自卸汽车租赁使用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如下,以资共守:一、机械租赁概况1、机械或设备概况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生产厂家设备证号(出厂许可证)其他12、租赁费用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项)计价方式(单价)总价备注1土方外运M18652.19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3、租赁时间3.1暂定租赁时间:自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完工,租赁汽车为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3.2自卸汽车启用日:以乙方的自卸汽车可以正常投入使用作为启用日。3.3自卸汽车停运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停机通知之日作为自卸汽车停运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启用单为准,停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日为准。第二条自卸汽车进出场及运输1、自卸汽车使用目的地:2、计划进场时间: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计算退场时间: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乙方负责设备进出场的水平、垂直运输、装卸,并承担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第三条结算及付款1、支付方式:按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甲方审批程序完成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附件及等额增值税发票。2、最终结算:双方于自卸汽车退场后7日内办理最终结算,结算后7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向乙方账户结算余款。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虚假或套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延期付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或主张逾期付款责任。第四条操作与维修保养1、乙方应指派操作人员1名,负责施工现场自卸汽车维修保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2、自卸汽车保养2.1乙方负责自卸汽车的保养,自卸汽车每半个月至少保养一次,设备保养时间应避开设备正常作业时间,特殊情况需占用自卸汽车作业时间的,可以与甲方协商解决并经甲方书面同意。2.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做好自卸汽车保养工作,则甲方每月有权要求乙方按每台设备月租费的20%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任一期应支付租金中扣除。如甲方自行进行保养的,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按双倍向甲方赔偿。3、机自卸汽车维修3.1因设备故障造成自卸汽车无法运行,乙方自接到通知时起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3.2自自卸汽车停止运行36小时仍未恢复运行的,自甲方通知乙方机械停止运行起的当月租金不予计付。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承担,甲方有权从任一期应支付租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限期提供新的自卸汽车。3.3自卸汽车的同一部件在7日内连续出现故障,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如乙方仍无法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新的自卸汽车。3.4自甲方通知通知时起的停机期间,甲方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工期延误、业主索赔、另行租赁增加的成本问题。3.5在设备维修完毕当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维修记录。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承租方责任1.1甲方应为乙方自卸汽车进、出场和其他维护作业提供协助和便利,为乙方设备提供必要的施工用电及相关设施。1.2甲方应当保管好租赁的自卸汽车。1.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费。2、出租方责任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数量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设备,并附随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档案。2.2乙方应提供技术保障、维修保养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2.3乙方应向甲方就出租设备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等注意事项提供书面的技术交底。2.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机械设备。2.5如乙方派出操作人员,则应服从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做好服务工作。乙方确认,乙方指派操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用工、工伤赔付等法律责任。2.6如乙方派出的操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操作技术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操作人员。超出限期的,甲方有权按每台自卸汽车月租费的30%扣除乙方当月租金。2.7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2.8乙方应承担设备在作业期间由于自卸汽车本身缺陷造成甲方、第三方人员伤害或财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财产赔偿、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劳动用工等法律责任。2.9乙方设备在进退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2.10如果自卸汽车由乙方指定第三方发出,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合作协议等资料。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提供的设备经甲方确认无法使用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间内另行提供相等使用条件的设备。如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月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安排自卸汽车进场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每日按当月租金的5%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月租金30%支付违约金。3、乙方应在办理结算后续后7日清理退场,乙方逾期退场的,甲方有权延付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自卸汽车使用期间出现故障,乙方拒不履行维修义务或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第四条约定承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月租金30%支付违约金。5、乙方应承担的扣减租金、损失赔偿责任、违约金等,甲方均有权在任一期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6、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甲方为主张权利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费用。第七条双方联系信息1、各方确认联系信息与书面等文件送达地址如下:1.1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人应以书面、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相关通知及指令。1.2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应按照甲方联系人发出的通知的要求处理本租赁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设备进退场、维修、故障处理等事宜;2、一方变更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3、双方指定的联系地址是通知函、告知函、律师函、法院诉讼文书等指定送达地址,如无人签收或被拒收的,退回之日视为已送达。第八条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2种方式解决争议:1.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泉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甲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费、仲裁费用、公告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经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承租方:出租方:承租方:出租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税号:91350526MA33Y95R8H税号:账号:9071110010010000013892账号: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户行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时间:2024年月日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税号:91350526MA33Y95R8H税号:账号:9071110010010000013892账号: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户行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时间:2024年月日合同编号:DHSZ-[2024]-()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自卸汽车运输服务合同需方: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供方:签约地点: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签约时间:2024年月日自卸汽车运输服务合同甲方(承租方):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出租方):甲方向乙方承租自卸汽车用于甲方承建的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项目施工。双方就自卸汽车租赁使用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如下,以资共守:一、机械租赁概况1、机械或设备概况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生产厂家设备证号(出厂许可证)其他12、租赁费用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项)计价方式(单价)总价备注1土方外运M³18652.19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土方外运合计:土方外运550088.8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3、租赁时间3.1暂定租赁时间:自2024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完工,租赁汽车为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3.2自卸汽车启用日:以乙方的自卸汽车可以正常投入使用作为启用日。3.3自卸汽车停运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停机通知之日作为自卸汽车停运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启用单为准,停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日为准。第二条自卸汽车进出场及运输1、自卸汽车使用目的地:2、计划进场时间: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计算退场时间: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乙方负责设备进出场的水平、垂直运输、装卸,并承担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第三条结算及付款1、月度结算: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租金结算单,甲方于该月10日前按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完成流程,并于该月15日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相关附件及等额增值税发票。2、最终结算:双方于自卸汽车退场后7日内办理最终结算,结算后7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向乙方账户结算余款。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虚假或套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延期付款,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或主张逾期付款责任。第四条操作与维修保养1、乙方应指派操作人员1名,负责施工现场自卸汽车的操作与维修保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2、自卸汽车保养2.1乙方负责自卸汽车的保养,自卸汽车每半个月至少保养一次,设备保养时间应避开设备正常作业时间,特殊情况需占用自卸汽车作业时间的,可以与甲方协商解决并经甲方书面同意。2.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做好自卸汽车保养工作,则甲方每月有权要求乙方按每台设备月租费的20%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任一期应支付租金中扣除。如甲方自行进行保养的,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按双倍向甲方赔偿。3、机自卸汽车维修3.1因设备故障造成自卸汽车无法运行,乙方自接到通知时起24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3.2自自卸汽车停止运行36小时仍未恢复运行的,自甲方通知乙方机械停止运行起的当月租金不予计付。甲方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双倍承担,甲方有权从任一期应支付租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限期提供新的自卸汽车。3.3自卸汽车的同一部件在7日内连续出现故障,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如乙方仍无法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新的自卸汽车。3.4自甲方通知通知时起的停机期间,甲方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停窝工、工期延误、业主索赔、另行租赁增加的成本问题。3.5在设备维修完毕当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维修记录。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承租方责任1.1甲方应为乙方自卸汽车进、出场和其他维护作业提供协助和便利,为乙方设备提供必要的施工用电及相关设施。1.2甲方应当保管好租赁的自卸汽车。1.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费。2、出租方责任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数量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设备,并附随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档案。2.2乙方应提供技术保障、维修保养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2.3乙方应向甲方就出租设备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等注意事项提供书面的技术交底。2.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机械设备。2.5如乙方派出操作人员,则应服从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做好服务工作。乙方确认,乙方指派操作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用工、工伤赔付等法律责任。2.6如乙方派出的操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违反甲方管理制度、操作技术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操作人员。超出限期的,甲方有权按每台自卸汽车月租费的30%扣除乙方当月租金。2.7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2.8乙方应承担设备在作业期间由于自卸汽车本身缺陷造成甲方、第三方人员伤害或财产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财产赔偿、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劳动用工等法律责任。2.9乙方设备在进退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2.10如果自卸汽车由乙方指定第三方发出,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合作协议等资料。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提供的设备经甲方确认无法使用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间内另行提供相等使用条件的设备。如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月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安排自卸汽车进场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每日按当月租金的5%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月租金30%支付违约金。3、乙方应在办理结算后续后7日清理退场,乙方逾期退场的,甲方有权延付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自卸汽车使用期间出现故障,乙方拒不履行维修义务或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第四条约定承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月租金30%支付违约金。5、乙方应承担的扣减租金、损失赔偿责任、违约金等,甲方均有权在任一期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6、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甲方为主张权利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等费用。第七条双方联系信息1、各方确认联系信息与书面等文件送达地址如下:1.1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人应以书面、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相关通知及指令。1.2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应按照甲方联系人发出的通知的要求处理本租赁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设备进退场、维修、故障处理等事宜;2、一方变更联系人、联系方式的,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3、双方指定的联系地址是通知函、告知函、律师函、法院诉讼文书等指定送达地址,如无人签收或被拒收的,退回之日视为已送达。第八条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2种方式解决争议:1.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泉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甲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费、仲裁费用、公告费用、调查取证费用等)均由败诉方承担。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经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承租方: 出租方: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德化县国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税 号:91350526MA33Y95R8H税 号:账 号:9071110010010000013892账 号:开 户 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开 户 行:地 址:德化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地 址:电 话:电 话:签约时间: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卸汽车租赁 运输服务 汽车运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