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招标公告(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津冀公招(货物)2024-035
项目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
预算金额:691.3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1.3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包一
数量:924
预算金额(元):2310000.00
最高限价(元):23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手持电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包二
数量:44
预算金额(元):2580800.00
最高限价(元):2580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窄带自组网电台、无线中继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包三
数量:15
预算金额(元):2023000.00
最高限价(元):20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便携指挥箱、指挥视频终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若对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3、为强化本项目各环节廉洁风险防范,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问题线索在向相关行政部门反映的同时,拨打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监督举报电话0971-8818037,或来信至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
联系方式:苏先生,0971-88180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津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5楼10505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18997380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899738068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
品目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通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采购单位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8: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8日 10:30
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
预算金额
¥691.3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997380680
采购单位
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苏先生,0971-8818074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津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5楼10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女士,18997380680
附件:
附件1
第二十一批-公开招标文件(最终版)11.26.pdf
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津冀公招(货物)2024-035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采购人: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津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投标报价及币种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11.投标文件构成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递交14.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16.开标六、资格审查程序17.资格审查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评标委员会19.评审工作程序20.评审方法和标准2/87八、中标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2.中标通知九、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十、其他24.串通投标的情形25.废标26.中标服务费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上册)目录(上册)(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投标保证金证明目录(下册)(11)评分对照表(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14)技术响应偏离表3/87(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6)技术方案(17)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8)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0)监狱企业证明资料(2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2、重要指标3、供货范围(二)采购一览表(三)技术要求(四)商务要求(五)样品提交要求4/87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津冀公招(货物)2024-035项目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预算金额(元):69138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包一数量:924预算金额(元):2310000.00最高限价(元):231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手持电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包二数量:44预算金额(元):2580800.00最高限价(元):2580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窄带自组网电台、无线中继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5/87标项三标项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项目(第二十一批)包三数量:15预算金额(元):2023000.00最高限价(元):202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便携指挥箱、指挥视频终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6/87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可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请咨询线上电子化交易系统:咨询电话:政采云95763。售价:0元/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30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若对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7/873、为强化本项目各环节廉洁风险防范,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问题线索在向相关行政部门反映的同时,拨打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监督举报电话0971-8818037,或来信至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项目联系人:苏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971-88180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津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5楼10505室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89973806802024年11月26日8/87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一、说明一、说明第1.1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第1.2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海关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1.3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第1.4款所属行业工业二、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第2.1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额度691.3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691.38万元。1、投标人其投标报价应当明确完整,投标报价不完整存在缺漏项或投标报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中,各包内每项招标内容其单价都不得超过其对应的预算单价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单价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项下任意一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该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4、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允许兼投兼中。第2.2款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第2.3款分包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中标内容分包三、中标信息公布三、中标信息公布三、中标信息公布第3.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3.2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本采购项目接收质疑函方式、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并提交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联系部门: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0971-8818037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19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青海津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5楼10505室电话:18997380680邮箱:2218809129@qq.com备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四、合同签订四、合同签订四、合同签订第4.1款履约担保及付款方式①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440个日历日。②预付款:收到保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后,如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乙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③交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并经甲方对10/87包二:序号采购内容技术要求1窄带自组网电台1.★支络制式需具备单PDT模式;兼容PDT制式数字终端;频率范围350-400MHz。2.★设持单北斗定位模式。3.★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4.信道间隔12.5kHzz;发射功率≥20W。5.工作温度-20度至+55度;存储温度-40度至+65度。6.防护等级≥IP67。7.整机尺寸≤220*155*235毫米。8.重量≤3.8千克。9.支持双路语音对讲功能。10.支持双路无线专网中继通信功能。11.支持IP互联组网功能。12.具备状态指示、电量显示等显示功能。13.▲为保证设备的兼容性,设备需能与现有窄带自组网基站进行无线组网,同时承诺与公网对讲机实现语音互通,提供无缝接入承诺书,中标后进行联网测试。2无线中继台1.★内置单北斗模式的定位模块。2.★工作频段1420-1520MHz;中心频点可调,10、20MHz频宽可调。3.★调制方式OFDMBPSK/QPSK/16QAM/64QAM;灵敏度优于-103dBm@10MHz。4.单跳数据传输速率≥80Mbps。5.发射功率≥10W;支持双发双收。6.具备有线、无线、4/5G公网接入能力。7.具有显示屏,可进行设备参数配置,并查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状态、链路状态等信息。8.内置音视频编解码器,支持标准H.264/H.265硬件编码;支持2无线中继台GB/T28181。9.内置电源供电续航时间≥12小时;待机时间≥24小时。10.工作温度-30℃~+65℃。11.防护等级≥IP67。12.重量≤6KG。13.支持移动端APP、PC端WEB管理工具,支持拓扑呈现、设备和链路状态监测、参数配置等功能。14.支持一键式开机、随地架设。15.设备接口:光口≥2;网口≥1。16.具备WIFI传输能力。79/87包三:序号采购内容技术要求1便携指挥箱1.★支持设备在国家消防救援局、总队、支队指挥视频系统的资源树中呈现,指挥中心可实时调取现场调度台的视频图像,发起音视频交互,获取定位信息;支持视频调度、语音调度、视频会商、地图调度和远程录像等可视化指挥调度功能。(附承诺函)2.★整机集成常用的指挥视频终端、调度台、音视频矩阵、电话、话筒、音箱、网络、锂电池等模块,满足视频指挥调度、视频切换、语音通信、显示控制、音源编组、电话值守、信息展示、信息记录等常见应用需求。3.★支持电话呼入呼出功能,支持呼叫手机、座机、卫星电话等语音设备;支持数字集群、模拟集群、短波、超短波等接入实现集群对讲,支持监听、群呼、组呼等功能,配备跳线,用户可自主制作跳线,按用户对讲机制式提供定制线材;内置单北斗模块,具备北斗定位功能。4.设备尺寸≤600×360×240mm,重量≤25kg,可单兵拉杆携行,可车载运输,具备防震能力,确保在运输及转运过程中高频率的颠簸不受损。5.支持H.265、H.264HP、H.264BP、多码流技术;支持G.711/G722/G.722.1/G.729/G.719/OPUS;支持4K、1080P、1080i、720P、VGA、AUTO;支持1/5/10/15/30/60Fps可选。6.折叠三联屏设计,单屏尺寸≥15英寸,分辨率≥1920×1080,三屏图像能够进行灵活切换,可同时显示现场视频调度、GIS地图和业务调度画面,并支持将指定屏幕画面按需投影至大屏显示。双主控模块设计,主控模块应采用可插拔设计。7.集成触摸控制屏,屏幕尺寸≥8.8英寸,具有矩阵切换、4画面分割控制、显示模式控制、音频切换、对讲机PTT、拨打电话、键盘切换、电量显示等功能。8.RCA输入≥1,3.5mm输入≥1,卡侬输入≥1;RCA输出≥2,3.5mm输出≥1;HDMI输入≥6;HDMI输出≥6;USB接口≥4;4G/5G天线接口≥2;SIM接口≥1;对讲机接口≥1。1便携指挥箱9.支持自组网、卫星网络、指挥调度网络接入,支持5G全网通,支持多种VPN协议(满足但不限于L2TP、IPSec、VPN、APN);千兆速率的LAN口≥3。10.内置电源供电,续航时间≥2小时;支持AC/DC转换电路,电源转换功率≥350W,输入电压范围90V-246VAC。支持良好的散热性能,整机进出风口支持过滤网设计,防止灰尘进入。11.配备防水键盘和鼠标。12.一体化拉杆箱式设计,配备静音轮。一键全开机,开机即用,一键全关机,一机收纳,即收即走。2指挥视频终端1.★可无缝对接国家消防救援局图像综合管理平台,支持平台内已接入资源的实现音视频实时指挥调度,支持GB/T28181标准协议。(附承诺函)2.★具备HDMI、DVI、SDI高清输入。3.★具备HDMI高清输出能力,同时输出能力≥2。4.设备为一体化设计,支持嵌入操作系统,确保系统长时间稳定可靠运行。5.满足H.323、SIP通信协议,以及其他标准视讯产品对接。6.满足H.264、H.265等主流视频编码标准。7.满足1080P、720P等主流视频分辨率。8.HDMI输入接口≥1,DVI输入接口≥1,SDI输入接口≥1。9.音频输入能力≥2,音频输入接口为3.5,RCA等主流接口。10.音频输出能力≥2,包括但不局限于RCA及HDMI等输出方式。11.USB接口数量≥2,网络接口数量≥1。12.支持在线对视频、音频、网络的检测和维护,支持本地升级、远程升级。81/87(四)商务要求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1.中标人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验收条件产品交付验收前,必须达到下列基本条件,否则不予验收。2.1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操作使用中文说明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二份。纸质版的必须印制精美,装订成册;电子版必须复制保存到U盘;2.2所有产品外包装箱、单个产品包装盒及装备上必须具有下列基本信息:产品制造商、生产日期、有效期、制造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厂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售后联系人、联系方式。3、货物的验收3.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所交付的每一件车辆装备必须录入“消防装备物资管理系统”,且粘贴相应材质的RFID码。3.2甲方应在乙方交付时,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对货物有异议,甲方有权当场拒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有权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可以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3.3乙方在其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响应表中标明的正偏离或无偏离设备,在验收、安装调试等环节如发现所供货物技术参数指标实际为负偏离或所供货物技术性能与投标响应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3.4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3.5甲方有权在验货时对货物进行抽样并送交权威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验货及抽样检测不合格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6甲方将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作为验收的依据,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提出退货,或要求乙方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整改。如2次验收后,仍82/87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价款。3.7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8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盖章后方可生效。3.9本合同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乙方应承担货物在交付甲方且由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甲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3.10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3.11补救措施和索赔3.11.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3.11.2在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3.11.3乙方同意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延迟供货违约金;3.11.4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退货货物价款的违约金;3.11.5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11.6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保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保期。3.11.7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3.12采购人有权在质保期内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样并送交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抽样检测83/87不合格的,同批次全部产品将做退货处理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3.13供应商就招标文件要求不得作出虚假承诺、虚假响应,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全部资料:资格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技术响应证明材料等应当真实有效。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应原件备查,以核实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4、质量保证4.1所投产品所有部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中标人负责,所有部件的质保期为三年;4.2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能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4.3其他方面必须符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检验合格标准。5、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限为三年,(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保期长于上述质保期的,实行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参数有具体要求的以参数为准,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开始计算。6、售后服务6.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6.2在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或需要返厂进行维修的,中标人必须予以免费整体更换相应设备,以保证采购人最终用户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在采购人最终用户单位使用的前三个月,同一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予以免费整体更换该设备。6.3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安装前技术指导和系统调试时的现场指导,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调试和验收。且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提供其他一切所必须的技术支持。6.4定期巡检:产品交付使用后,中标人负责每半年要深入产品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巡检服务,巡检服务情况要经支队级单位装备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队装备管理部门备查。6.5伴遂保障服务:在招标人拉练、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等突发情况时,中标人有能力提供伴遂保障服务,提供技术支持。7.交货时间及地点84/877.1、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地点: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85/87(五)样品提交要求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30(北京时间);2、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3、样品清单:样品清单分包情况序号采购内容样品名称数量包一1手持电台手持电台1包二1窄带自组网电台窄带自组网电台1包二2无线中继台无线中继台1包三1便携指挥箱便携指挥箱1包三2指挥视频终端指挥视频终端1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样品要求:①投标人提交样品前须将样品调试好,备齐测试所须配材和配件(电子产品请安装好电池或充满电),确保能直接进行测试。因样品配件不全影响测试及评分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投标人所提交的样品按如下要求退还:根据代理公司书面通知要求进行退还,样品逾期未按通知要求取回的视为放弃样品所有权,由代理公司直接处理。样品递交方式:投标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样品不予接收。5、递交说明:样品递交要求:提供样品数量均为“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以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为准。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标准。样品的密封及包装:投标人所提交样品须按包号分别密封包装,如同一包号内涉及样86/87品过多或过大,可分箱密封,并在外包装上仅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样品名称”,投标人提交的样品外包装不得体现所投产品信息,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特别说明:(1)评标专家有权力对样品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性能测试,如有损坏,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旦投标则自动视为投标人同意评标专家进行性能测试,否则请勿投标。(2)投标人应对所投标的样品具有所有权,并确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于受到第三人基于样品所有权产生的起诉。(3)评审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将封存于指定地点,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待交货验收完毕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或由采购代理机构邮寄退回,邮寄样品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未中标人未按时回收样品又拒绝以邮寄形式退回样品,则视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置相关样品。(4)经未中标人同意以邮寄方式退回样品的,由于物流等第三方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包裹丢失或损毁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87/8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装备配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