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七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41325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七西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 2024-12-04日10:30时对七西村2巷1号的队馆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七西村2巷1号的队馆
070401016001-0002
001
70.00 平方米
95.00 平方米
2152.50 元/宗·月
七西村2巷1号的队馆
店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七西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备注:1、不接受任何中介或相关物业管理单位投标;2、中标单位不得转租;3、中标方与签合同人必须一致;4、本次投标为事后审核,若中标单位或中标方经江海区外海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竞价资质要求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中标结果。 。    竞价资质要求:1、不接受任何中介或相关物业管理单位投标;2、中标单位不得转租;3、中标方与签合同人必须一致;4、本次投标为事后审核,若中标单位或中标方经江海区外海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竞价资质要求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中标结果。 。    租赁年限:5.00年,预计从2025-01-01起至2029-12-31止,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交易底价:2152.50 元/宗·月。    项目预计总额:134380.58元。    产权情况:拥有集体产权证,本次交易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从第3年开始递增,每2年按比例递增5.00%。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金额不低于50.00元,且不得高于200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4-11-27上午8:30时至2024-12-03下午17:0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或关注微信小程序【江海三资】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4-12-03日17:0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4-12-03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13000 元。

 
  (四)关于竞投保证金的温馨提醒: 要求竞投人提前做好转账到项目保证金的账号,以免得遇到节假日,跨行到账迟。(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意向竞投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联支行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财政所
80020000022749488

 
六、竞投时间说明: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4-12-04日10:3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4-12-04日10:30至2024-12-04日10:45, 竞拍时间开始后,按规定的竞价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距离竞投时间结束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会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每当出现竞投时间少于3分钟有出价的,都会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直到无人出价为止。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七西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非竞得者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带息)。   2、在本项目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后的7个工作日内 ,竞得者的保证金(不带息)划转至项目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按项目所属单位的要求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3、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4、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5、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七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电话: 0750-3771261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三资办

 
   联系电话:3799802
 
 

 
   指定网址:
 
 

 
   网址的二维码:
 
 

 

 
 

 
 
 
江海区外海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资料下载

 
公告附件_1.jpg

 
公告附件_2.jpg

 
公告附件_3.jpg

 
公告附件_4.jpg

 
公告附件_5.jpg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申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2019 备案号: 粤ICP备09081563号-2

口江海口队馆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七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陆华胜乙方(承租方):xxx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队馆之事宜,本着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租赁队馆概况1.租赁队馆位置、性质、面积:位于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七西村2巷1号的队馆,总面积约95平方米。2.甲方以队馆现状出租,乙方已经到现场勘查,知悉上述租赁队馆的现状,并予以确认。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5年,即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第三条租金标准及缴纳办法(一)租金标准(每二年递增5%)1.第一、二年:队馆每月租金xxx,年租金为xxx元,即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为xxx元;2.第三、四年:即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金为xxx元;3.第五年:即2029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金为xxx元。上述租金未含租赁关系项下所有税费,若因租赁关系以及使用租赁土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5(二)缴纳办法1.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缴纳当月租金给甲方。2.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七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中路支行账号:80020000003157552第四条租赁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13000元;在合同期限届满后,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则甲方应在乙方搬离后的15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合同或转租租赁队馆;2.不得干涉乙方正常、合法、自主生产经营;3.协助乙方办理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企业之营业执照;4.甲方有权进入乙方租赁场所检查和监督包括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5.有权如期足额收取租金。(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不得中途终止合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队馆转租、分租给第三者;2.应守法展开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租赁场所从事违法活动;3.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4.应积极配合村及上级部门做好各项相关管理工作;2/55.应依法向政府部门申办卫生、环保、消防、安全、工商、税务等经营许可证照,不得非法或无证经营;6.自行承担及时支付其经营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工商管理费、税费、水费、电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并其承担其经营债务;7.应合理使用、维护租赁物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供水管道、供电线路等相关设施;8.不得在消防通道内加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生产原料及杂物、不得堵塞安全消防通道,乙方应保证消防通道的整洁和畅通;9.不得开展带噪音、异味或其他环境污染等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10.应及时足额缴纳租金及其他税费。第六条其他约定宝O1.乙方应依时缴交租金,若拖欠租金累计达3个月及以生的,甲方T二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通过诉讼而直接采取包括收回队馆,该措施应视为甲方违约。2.因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可在队馆内装修、装饰或增设水电等其他设施,合同期满或政府征用时,该装修、装饰等设施不能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机械设备除外);合同期满后,水电设施归甲方所有,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确定)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该队馆给第三方或改变场地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立即收回队馆。4.如遇国家或政府部门因规划建设需要征用该队馆的,甲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租金缴交到通知日止。队馆拆迁及有关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3/55.因该队馆年久失修存在漏水现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出钱修补该队馆漏水处,如造成任何损失与甲方无关。6.在合同期满前,若乙方参加招投标但未中标或甲方不再出租队馆的,则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将其自有机械、设备搬离,将队馆交还甲方;若乙方逾期不搬迁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予以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期内,若因政府或集体建设需要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无息返还保证金给乙方;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收回队馆的,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保证金给乙方。2.若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根据违约程度而可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队馆。3.若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以拖欠租金为基数,按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若累计逾期3个月的,则甲方有权不经诉讼而直接收回队馆,并另行出租;同时,甲方有权将留置乙方自有设备、产品。第八条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严格履行。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其他约定1.依据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发出。双方接收通知的详细地址如下:4/5(1)甲方指定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旗尾一巷一号之一(七西村委会),收件人:陆华胜,电话:3771261,微信号:/(2)乙方指定地址:,收件人:,电话:,微信号:2.以上地址为对方法律文件邮寄送达地址,若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该地址视为邮寄送达有效地址。第十一条附件1.附件一:甲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附件二: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及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甲、乙两方、见证单位、资产交易中心各持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江海区外海街道办事处七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签署日期:2024年月日5/5关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