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招标公告(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项目概况
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千秋-JXQQJC(2024)第37号
项目名称: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63000
最高限价(元):863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63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嘉兴高新区拟利用企业大数据平台和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优化园区范围,遴选和培育优质企业,利用数据和业务资源对标找差,实施精准化目标管理,实现争先进位目标。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为高新区提供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耿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75679
质疑联系人: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67302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
传 真:0573-83705013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莉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705015 13605735186
质疑联系人:项兴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705015 136057385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7200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1.26定稿) 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电子招投标文件.docx1.1M
(11.26定稿)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电子招投标文件.docx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R咨询不杯Qianqiuconsultants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JiaxingQianqiu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项目名称: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千秋-JXQQJC(2024)第37号采购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6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需求....................9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33第五章采购合同(指引)....................37特殊专用条款部分....................41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43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4]1829号项目编号:千秋-JXQQJC(2024)第37号项目名称: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63000.00最高限价(元):863000.00采购需求:嘉兴高新区拟利用企业大数据平台和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优化园区范围,遴选和培育优质企业,利用数据和业务资源对标找差,实施精准化目标管理,实现争先进位目标。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为高新区提供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服务期限: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需落实;2.2需要落实: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6日14:00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完成注册,视为放弃;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2323室;收件人:章莉莉;电话:13605735186;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450912653@qq.com)】;备份响应文件递交须满足: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响应文件名称(备份响应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备份文件非强制要求。投标供应商递交的备份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快递方式:快递费到付。⑨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3.惠企政策3.1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xfw/005001/005001004/20190315/76d484f7-8fac-497f-9359-4df81cc086da.html3.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2022年3号文、8号文具体工作要求,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政采贷获得普惠融资,使用履约保险/保函、预付款保险/保函释放保证金或者提高增信。具体内容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耿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75679质疑联系人: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9673028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传真:0573-83705013项目联系人(询问):章莉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70501513605735186质疑联系人:项兴戟质疑联系方式:0573-837050151360573856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联系人:宋女士联系方式:0573-8272008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磋商需求1、项目概况嘉兴高新区拟利用企业大数据平台和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优化园区范围,遴选和培育优质企业,利用数据和业务资源对标找差,实施精准化目标管理,实现争先进位目标。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为高新区提供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2、服务要求(1)准确的争先进位目标指引和实施路径确定高新区争先进位目标后,如何实现目标主要基于两个前提,一是如何把争先进位总目标准确分解为相关细分指标,以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如何达成各项细分指标或工作目标,以保障目标实现。基于对高新区评价体系的深度研究及深刻理解和把握,我们通过数学回归分析(函数值和变量间关系)形成了准确的数据测算分析模型,有效解决了准确分解细分指标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即可根据高新区争先进位总目标和自身实际情况(如高新区短期无法改变或实现的指标),通过数学测算模型准确分解各细分指标目标值。(2)创新积分系统升级创新积分系统作为实现上述业务场景的支撑平台,其功能必然随业务创新和推进不断完善,升级后带来更加丰富的系统功能和业务场景,使政企、银企赋能通道更加畅通,使免申即享、精准施策、靶向支持等精细化“放管服”内容能够落地,提升高新区数字化治理水平。1.1.数据采集的格式化及自行定义功能,解决非格式化数据采集等问题,方便线下走访诊断的数据即时填报,实现按需采集及数据标签化处理,方便企业筛选及画像。1.2.金融超市的银企数据在线对接,实现企业在积分系统直接进行银行开户、政府类金融产品高新区在线审核、企业名单自动推送银行端、银行授信数据自动回传、或授信数据批量上传等。1.3.目标监测自动统计、任务进度自动跟踪。企业走访诊断结果自动分发,方便企业随时了解可开展事项内容,高新区管理部门随时了解任务分解及进度情况。1.4.实现免申即享等功能。高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免申即享等服务,针对特定企业和特定奖补事项(如当年认定高企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企业等),无需申报直接进行奖励补贴;也可筛选目标企业精准推送相关通知或服务内容,实现重点企业重点任务靶向激励。(3)火炬统计综合服务火炬统计是实现争先进位目标三部曲(工作目标细分、全过程线下落实、火炬统计)的重要一环,须把握好两个关键,一是及时排查数据填报质量,保证数据可用性;二是火炬年报期间随时核对各项预期指标,做到基础数据应统尽统,一旦发现有无法达到预期的指标,要及时通过模型测算其他弥补方式,挖掘相关潜力指标数据,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因此,做好火炬统计基础工作和年报数据排查及审核,是完成高新区综合评价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作保障。1.做好火炬统计日常工作一是整理优化年度火炬统计名录库,保持入统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并协助提供说明文件,向火炬中心说明入统企业变动情况及核入核出企业清单。二是按时完成火炬统计年报、快报、季报、月报等填报工作。2.统计数据对标及排查火炬统计年报工作阶段实行每周两次数据监测及审核排查,根据总体目标要求,按周、日监测数据填报进度,每天测算高新区考核评价指标数据,实时掌握火炬统计企业年报工作质量,依据过程测算跟进统计结果,对指标数据进行深度解析,把握年度排名基础,确保达成或逼近考核目标。3.统计问题反馈处理处理火炬中心年报反馈的数据问题,数据审核通过定型后完成嘉兴高新区数据诊断分析报告,为下一年争先进位工作提供参考。(4)撰写评价分析及研究报告1.1.嘉兴高新区火炬统计数据诊断报告通过对火炬统计数据诊断和指标间的动态敏感性分析,筛查影响评价指标的火炬统计基础数据,确定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入统企业,实施针对性数据管控,以促进基础数据质量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形成《嘉兴高新区火炬统计数据诊断报告》,为进一步做好火炬统计工作提供依据。1.2.嘉兴高新区综合评价分析报告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关键在于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进位目标,以及确定目标后的提升路径和过程管理,以确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及与其他相关对标高新区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横向对标找差距,纵向分析挖潜力,形成《嘉兴高新区综合评价分析报告》,提出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方向和建议,为持续提升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水平提供参考。3、服务平台要求投标单位需通过自有数据资源及大数据技术及处理手段,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工作体系,拥有自己独立的技术工具和保障手段。1.1.企业大数据信息平台覆盖全国所有企业的大数据信息平台,并实现数据每周更新,主要工具平台需包含企业信息,可以随时了解掌握任何区域(县级行政区域或电子围栏内的任意地理形状非行政区域)内企业动态情况,平台具有企业综合评价功能,对任一家企业进行经营状况综合评价,掌握企业经营状态;可以任意条件组合筛选企业并进行综合评价排序。1.2.企业创新积分管理平台企业创新积分管理平台,通过创新积分管理系统将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分解到创新积分指标中,将高新区工作目标分解为企业的创新发展目标,在高新区相关政策手段激励下,形成企业梯次培育体系,通过对标找差和任务分解,对企业开展辅导培训,针对性完成相关指标,确保实现各项考核目标。4、服务方式要求平台加线下服务方式:服务期内至少安排1名线下人员常驻高新区提供现场服务。驻场服务人员要求:对高新区考核评价及火炬统计工作有专业经验。根据对本项目建设需求深入了解,针对项目推进和实施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进行客观仔细地分析,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解决对策5、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工作情况、采购单位满意度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合同(按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续签合同)。6、付款方式1.1.1.政策性条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底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比例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1.1.2.项目进度款: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后,乙方按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年度服务内容总结报告(提交PDF电子版1份,纸质稿1份),甲方于收到报告30日内完成服务内容审核,达到服务内容要求审核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第3章供应商须知电子交易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名称 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3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考核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6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嘉兴市**区**路**号**室,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表述的不可预见费用、招标需求等,投标供应商需通过现场踏勘后考虑在最终报价内,否则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7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8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 2024年12月06日14:00地点: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9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B组织。演示方式采用视频方式【投标单位制作好演示视频(U盘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至采购代理公司】时间不超过10分钟。10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2评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3履约保证金无。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6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价为人民币800000.00元,最限价为预算价,超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8政策优惠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属于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扶持。19特别说明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项目”系指投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10.“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系指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四)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五)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2.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2.3.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3.2.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3.3.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4.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六)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采购人因建设、发展、改造、提升等原因,需要在服务周期内增加或减少相应岗位服务人员的,按中标单价进行核减或增加,经财政审批同意后,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七)质疑和投诉1.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2.磋商文件质疑:供应商可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过程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结果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供应商须按上述规定,在政采云系统里提出质疑。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需求3.磋商供应商须知4.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资信及其他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注: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建议根据磋商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二)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2.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五)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费用、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响应文件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但是备份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2.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3.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1.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4.2.2.未按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4.3.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4.4.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5.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6.6.投标有效期、服务承诺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4.7.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8.8.不符合本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1.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5.2.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5.3.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1.1.未按要求提供报价的。6.2.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6.3.3.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6.4.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6.5.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6.6.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7.投标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八)废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四、开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开启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在系统里CA签字确认。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五、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及所派纪检监察人员、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磋商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磋商,磋商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1.磋商步骤1.1.1.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1.2.2.经办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1.3.3.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经办人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情况;1.4.4.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需求、人员安排、服务事项、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可为二轮或以上。1.5.5.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磋商对象可就合同内容进行磋商,技术服务需求如双方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作相应微调,但评分标准不作调整。1.6.6.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在最后一轮报价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内容将调整的部分发给符合参与最后一轮报价的供应商,以便其在最后一轮报价中调整报价。1.7.7.标项评审结束后,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CA签章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磋商。1.8.8.在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同时,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及商务、技术服务情况进行评审打分。经办人按照磋商小组独立评定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值计算。1.9.9.经办人系统查验按规定进入价格评审的最后报价。1.10.10..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结束磋商。若报价合理,磋商小组则根据第四章评审方法计算出总得分并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候选供应商。1.11.11.评审结束后,经办人公布有效供应商的总得分结果和推荐排名。1.12.12.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2.响应文件的澄清2.1.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2.2.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在线形式。2.3.3.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作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4.4.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标。3.确定成交供应商3.1.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2.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公布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得分排名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作为成交的保证。4.磋商过程保密4.1.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4.2.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4.3.3.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4.4.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5.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至磋商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3家以及在磋商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办理。6.错误修正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6.1.1.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6.2.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3.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4.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六、磋商结果的确定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1.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2.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供应商。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3.采购人须在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八、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部门。九、招标代理费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浙价服〔2003〕77号文规定计算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收费费率服务类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例如:某项目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9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900-500)万元×0.45%=1.8万元计收费=1.5万元+3.2万元+1.8万元=6.5万元3、本项目以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的68.20%收取中标服务费,对于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4、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5、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6、服务费以银行划账方式按下列要求提交:收款人: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户名: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嘉兴分行账号:3346010000181701600507、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第4章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投标解密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人应从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及其他分二、磋商办法及标准(一)价格分(15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分:序号评分内容最高得分评分设置1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管理制度设置情况,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2,1,没有不得分);(2)信息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信息管理制度,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2,1,没有不得分)。(3)资料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资料管理制度,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2,1,没有不得分)。9主观2供应商提供符合本次项目综合服务方案(1)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分析(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分析,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没有不得分);(2)企业创新积分制系统升级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企业创新积分制系统升级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没有不得分);(3)优质企业资源排查、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建立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优质企业资源排查、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方案, ,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没有不得分);(4)精准对标查找差距,精确指导企业提升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精准对标查找差距,精确指导企业提升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没有不得分);(5)智能化分析评估,优化提升相关指标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智能化分析评估,优化提升相关指标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没有不得分)。25主观3供应商对本次项目的了解:(1)项目需求分析(4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求分析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没有不得分);(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4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没有不得分);(3)项目合理化建议(4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没有不得分)。12主观4信息化手段支撑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化手段支撑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没有不得分)。5主观5研究数据支撑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研究数据支撑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2,1,没有不得分)。5主观6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职责、安排分配情况等,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 4,3,2,1,没有不得分)4主观7团队构成(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2分;(2)拟派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具有1个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1个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3分。5客观8质量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1)质量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 3,2,1,没有不得分);(2)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 3,2,1,没有不得分)。6主观9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4,3,2,1,没有不得分)。4主观10根据供应商针对企业创新积分管理平台,对企业开展的辅导培训,是否与采购需求符合性或匹配度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5,2,1,没有不得分)。3.5主观小计78.5(三)资信及其他分序号评分标准最高得分评分设置11案例及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今实施的相关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中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1.5客观12供应商用与本项目相关的平台工具获得企业大数据、数据存储综合管理、数据加密防护管理、大数据采集与分析管理、数据清洗智能化管理、大数据自助查询等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发证单位官网信息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5客观小计6.5第5第6章采购合同(指引)通用条款部分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组成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2.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3.答疑纪要和承诺书。4.中标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的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2)答疑纪要和承诺书;(3)甲方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4)中标通知书;(5)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2、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是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序号服务内容配置人数服务要求1 人 2 人 3 人 ………… 人 ……合 计 万元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小写:万元。2、服务期限:壹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3、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所有服务、人员、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费用。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响应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磋商文件和甲方要求时,甲方按进行支付,乙方凭有效发票、验收单等提交甲方进行支付流程。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四、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服务、考核。2、甲方其他服务需求。六、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七、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十、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逾期提供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十三、合同公告、合同生效及备案1、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若执行政采贷,另加贰份。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验 收 单按照采购计划文号: ,项目编号: ,合同号: 以下项目已采购到位并验收合格。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核定总价采购人验收意见 合计总价款(人民币)人民币 元整。 ¥: 供货单位(盖章): 采购人(盖章): 经办项目负责人:项目验收组组长: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项目验收组成员(签名): 银行帐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本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采购人留存,第二联作为财政支付凭证,第三联供货单位留存。第7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况下,如非中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处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分对应表………………………………………………………………(页码)(6)商务响应表………………………………………………………………(页码)(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3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商务响应表;2.2.6技术响应表;2.2.7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8评分对应表;2.2.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格式自拟)。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2.3.3投标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响应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身份证粘贴处:身份证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三、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人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口不存在利害关系口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口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口与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____________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磋商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磋商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五、评分对应表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对应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根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标准要求,各供应商自行选取提供,除以下响应文件格式外相关资料由供应商自拟。)1.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采购人名 称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响应表格式:商务响应表序号磋商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注: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磋商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技术响应表格式:技术响应表序号服务内容磋商文件要求要求响应文件性能指标偏离情况及证明材料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投标产品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职称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12345…注:1、“项目实施人员”指投标单位针对该项目实施所配备的人员。2、附各专业人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5.诚信承诺函诚信承诺函致(采购人):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2.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3.我方未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4.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含通报),未被记入不良行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磋商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抬标及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采购人、行政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采购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劳动用工书面承诺如我公司在本次招投标中标后成为中标供应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民法典》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我公司响应文件配置服务人员,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将所有条款写入劳动用工合同。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单位数量投标金额 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项1合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注:1、投标总价应包括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力成本、管理费、税金等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统计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R咨询不杯Qianqiuconsultants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JiaxingQianqiu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项目名称: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千秋-JXQQJC(2024)第37号采购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1月26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需求....................9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第四章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33第五章采购合同(指引)....................37特殊专用条款部分....................41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43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4]1829号项目编号:千秋-JXQQJC(2024)第37号项目名称: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63000.00最高限价(元):863000.00采购需求:嘉兴高新区拟利用企业大数据平台和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优化园区范围,遴选和培育优质企业,利用数据和业务资源对标找差,实施精准化目标管理,实现争先进位目标。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为高新区提供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服务期限:详见第二章磋商需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需落实;2.2需要落实:2.2.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2.2.3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不得低于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6日14:00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06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完成注册,视为放弃;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2323室;收件人:章莉莉;电话:13605735186;快递寄出同时,项目被授权代表须以邮件方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邮件格式为:项目编号+快递单号+公司名称+被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发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1450912653@qq.com)】;备份响应文件递交须满足: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响应文件名称(备份响应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备份文件非强制要求。投标供应商递交的备份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快递方式:快递费到付。⑨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3.惠企政策3.1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xfw/005001/005001004/20190315/76d484f7-8fac-497f-9359-4df81cc086da.html3.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2022年3号文、8号文具体工作要求,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使用政采贷获得普惠融资,使用履约保险/保函、预付款保险/保函释放保证金或者提高增信。具体内容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康和路128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耿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675679质疑联系人: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9673028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平路299号中禾广场23楼传真:0573-83705013项目联系人(询问):章莉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70501513605735186质疑联系人:项兴戟质疑联系方式:0573-837050151360573856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联系人:宋女士联系方式:0573-8272008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章磋商需求1、项目概况嘉兴高新区拟利用企业大数据平台和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优化园区范围,遴选和培育优质企业,利用数据和业务资源对标找差,实施精准化目标管理,实现争先进位目标。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为高新区提供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2、服务要求(1)准确的争先进位目标指引和实施路径确定高新区争先进位目标后,如何实现目标主要基于两个前提,一是如何把争先进位总目标准确分解为相关细分指标,以明确努力方向;二是如何达成各项细分指标或工作目标,以保障目标实现。基于对高新区评价体系的深度研究及深刻理解和把握,我们通过数学回归分析(函数值和变量间关系)形成了准确的数据测算分析模型,有效解决了准确分解细分指标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即可根据高新区争先进位总目标和自身实际情况(如高新区短期无法改变或实现的指标),通过数学测算模型准确分解各细分指标目标值。(2)创新积分系统升级创新积分系统作为实现上述业务场景的支撑平台,其功能必然随业务创新和推进不断完善,升级后带来更加丰富的系统功能和业务场景,使政企、银企赋能通道更加畅通,使免申即享、精准施策、靶向支持等精细化“放管服”内容能够落地,提升高新区数字化治理水平。1.1.数据采集的格式化及自行定义功能,解决非格式化数据采集等问题,方便线下走访诊断的数据即时填报,实现按需采集及数据标签化处理,方便企业筛选及画像。1.2.金融超市的银企数据在线对接,实现企业在积分系统直接进行银行开户、政府类金融产品高新区在线审核、企业名单自动推送银行端、银行授信数据自动回传、或授信数据批量上传等。1.3.目标监测自动统计、任务进度自动跟踪。企业走访诊断结果自动分发,方便企业随时了解可开展事项内容,高新区管理部门随时了解任务分解及进度情况。1.4.实现免申即享等功能。高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免申即享等服务,针对特定企业和特定奖补事项(如当年认定高企或取得发明专利授权企业等),无需申报直接进行奖励补贴;也可筛选目标企业精准推送相关通知或服务内容,实现重点企业重点任务靶向激励。(3)火炬统计综合服务火炬统计是实现争先进位目标三部曲(工作目标细分、全过程线下落实、火炬统计)的重要一环,须把握好两个关键,一是及时排查数据填报质量,保证数据可用性;二是火炬年报期间随时核对各项预期指标,做到基础数据应统尽统,一旦发现有无法达到预期的指标,要及时通过模型测算其他弥补方式,挖掘相关潜力指标数据,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因此,做好火炬统计基础工作和年报数据排查及审核,是完成高新区综合评价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作保障。1.做好火炬统计日常工作一是整理优化年度火炬统计名录库,保持入统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并协助提供说明文件,向火炬中心说明入统企业变动情况及核入核出企业清单。二是按时完成火炬统计年报、快报、季报、月报等填报工作。2.统计数据对标及排查火炬统计年报工作阶段实行每周两次数据监测及审核排查,根据总体目标要求,按周、日监测数据填报进度,每天测算高新区考核评价指标数据,实时掌握火炬统计企业年报工作质量,依据过程测算跟进统计结果,对指标数据进行深度解析,把握年度排名基础,确保达成或逼近考核目标。3.统计问题反馈处理处理火炬中心年报反馈的数据问题,数据审核通过定型后完成嘉兴高新区数据诊断分析报告,为下一年争先进位工作提供参考。(4)撰写评价分析及研究报告1.1.嘉兴高新区火炬统计数据诊断报告通过对火炬统计数据诊断和指标间的动态敏感性分析,筛查影响评价指标的火炬统计基础数据,确定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入统企业,实施针对性数据管控,以促进基础数据质量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形成《嘉兴高新区火炬统计数据诊断报告》,为进一步做好火炬统计工作提供依据。1.2.嘉兴高新区综合评价分析报告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关键在于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进位目标,以及确定目标后的提升路径和过程管理,以确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及与其他相关对标高新区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横向对标找差距,纵向分析挖潜力,形成《嘉兴高新区综合评价分析报告》,提出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方向和建议,为持续提升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水平提供参考。3、服务平台要求投标单位需通过自有数据资源及大数据技术及处理手段,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工作体系,拥有自己独立的技术工具和保障手段。1.1.企业大数据信息平台覆盖全国所有企业的大数据信息平台,并实现数据每周更新,主要工具平台需包含企业信息,可以随时了解掌握任何区域(县级行政区域或电子围栏内的任意地理形状非行政区域)内企业动态情况,平台具有企业综合评价功能,对任一家企业进行经营状况综合评价,掌握企业经营状态;可以任意条件组合筛选企业并进行综合评价排序。1.2.企业创新积分管理平台企业创新积分管理平台,通过创新积分管理系统将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分解到创新积分指标中,将高新区工作目标分解为企业的创新发展目标,在高新区相关政策手段激励下,形成企业梯次培育体系,通过对标找差和任务分解,对企业开展辅导培训,针对性完成相关指标,确保实现各项考核目标。4、服务方式要求平台加线下服务方式:服务期内至少安排1名线下人员常驻高新区提供现场服务。驻场服务人员要求:对高新区考核评价及火炬统计工作有专业经验。根据对本项目建设需求深入了解,针对项目推进和实施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进行客观仔细地分析,并结合自身专业、经验等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解决对策5、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中标单位的工作情况、采购单位满意度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续签合同(按浙财采监〔2021〕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续签合同)。6、付款方式1.1.1.政策性条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底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比例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1.1.2.项目进度款: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70%,服务期满后,乙方按项目服务要求提供年度服务内容总结报告(提交PDF电子版1份,纸质稿1份),甲方于收到报告30日内完成服务内容审核,达到服务内容要求审核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30%。第3章供应商须知电子交易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活动适用《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1.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符合要求的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需在半小时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名称 嘉兴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3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磋商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考核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由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6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嘉兴市**区**路**号**室,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表述的不可预见费用、招标需求等,投标供应商需通过现场踏勘后考虑在最终报价内,否则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7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8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 2024年12月06日14:00地点: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9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B组织。演示方式采用视频方式【投标单位制作好演示视频(U盘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至采购代理公司】时间不超过10分钟。10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核心产品为: B服务类。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2评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3履约保证金无。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6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价为人民币800000.00元,最限价为预算价,超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8政策优惠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属于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扶持。19特别说明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5.“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6.“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7.“项目”系指投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8.“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9.“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10.“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行性要求条款的响应文件无效。“★”系指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三)采购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四)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五)相关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2.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2.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2.3.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3.2.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3.3.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4.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6.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六)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采购人因建设、发展、改造、提升等原因,需要在服务周期内增加或减少相应岗位服务人员的,按中标单价进行核减或增加,经财政审批同意后,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七)质疑和投诉1.质疑和投诉应当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2.磋商文件质疑:供应商可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过程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时间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采购结果质疑:投标(响应)供应商可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起。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供应商须按上述规定,在政采云系统里提出质疑。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需求3.磋商供应商须知4.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可要求招标采购人澄清。招标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者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六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商务、资信及其他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注: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建议根据磋商文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一一关联。路径: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电子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二)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2.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6.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五)响应报价1.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工费用、设备、劳务、管理、材料、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响应文件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但是备份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2.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3.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1.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4.2.2.未按要求对资格文件进行承诺,或虚假承诺的。4.3.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4.4.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5.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6.6.投标有效期、服务承诺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4.7.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8.8.不符合本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条款。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1.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5.2.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5.3.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1.1.未按要求提供报价的。6.2.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6.3.3.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6.4.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6.5.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6.6.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7.投标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八)废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四、开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的半小时内,由各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开启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15分钟内在系统里CA签字确认。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五、磋商程序(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2人和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除采购人代表及所派纪检监察人员、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二)磋商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磋商,磋商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1.磋商步骤1.1.1.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1.2.2.经办人宣布磋商的有关事项;1.3.3.磋商小组对所提交的响应资信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由经办人公布无效响应方名单、响应无效的原因、情况;1.4.4.磋商小组按标项与各供应商就项目需求、人员安排、服务事项、价格构成、付款方式等要素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可为二轮或以上。1.5.5.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和磋商对象可就合同内容进行磋商,技术服务需求如双方都认为有必要的情况可作相应微调,但评分标准不作调整。1.6.6.如磋商过程中有调整的内容,在最后一轮报价前,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内容将调整的部分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核评价目标管理精准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