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排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



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的潜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12-10 09:0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368项目名称: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8.34万元 最高限价:48.34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
1
全过程监理
48.34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周期随建设周期,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4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LYZF)。(注:①潜在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未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注册的,不具备投标资格。②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因投标单位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媒介,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责任自负。)4、售价:0 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0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189号联系方式:0539-8313563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和智圣路交汇临沂IFC国际金融中心10楼1001室联系方式:0539-83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清胜联系人电话:18653559231竞争性磋商文件-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行政区域
临沂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11: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970年01月01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48.3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8605395399

采购单位
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无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和智圣路交汇临沂IFC国际金融中心10楼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605395399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电子标)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368项目名称: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项目包号:A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第二册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标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参考)二、商务部分格式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四、技术部分格式五、其他资料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6.3采购人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文件,则视为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内容。请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4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CA网上办理”栏目。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界面(下载电子投标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政府采购项目(下载磋商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扩展名为.LYTF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报价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下统称交易系统)。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交易系统拒收。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注:1)因报价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响应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2)报价人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供应商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格式招标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后果自负。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10.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此)10.4.1商务部分a)商务标书目录;b)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报价函(格式见第6章);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格式见第6章);d)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6章);e)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6章);f)资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含事业单位等)的备案许可证明文件。2)资质证书;3)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凡提供的证件上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严禁更换。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也可使用承诺函(承诺书格式后附,对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资料);5)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也可使用承诺函(承诺书格式后附,对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资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6章);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前止,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方式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审时一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无需提供);8)中小企业声明函;9)以上资料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承诺制实施主体及事项范围: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山东省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减轻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承诺制具体应用场景:在我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我省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1、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证资金。2、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其他事项: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限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资料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制作于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j)拟投入本工程的管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的注册证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资料)。①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专业监理工程师),拟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满足不同阶段施工需要。②监理员3人,监理员应具有市政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关证书或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监理员),拟投入监理员须满足不同阶段施工需要。以上资料需将原件扫描件制作于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凡提供的证件上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严禁更换。h)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6章);i)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6章);j)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第6章);k)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10.4.2技术部分a)技术标书目录;b)技术条款偏离表;c)监理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监理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3)施工阶段质量、进度、造价工作方法;4)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5)合同、信息管理方案;6)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7)监理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8)对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措施;9)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10)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11)合理化建议g)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第2章采购邀请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的潜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12-10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02000202402000368项目名称: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8.34万元最高限价:48.34万元采购需求: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兰山区2024年建筑小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期)监理1全过程监理48.34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周期随建设周期,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监理酬金支付:,。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2.辅助工作人员3.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2.生活用房3.试验用房4.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2.工程勘察文件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6.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2.办公设备3.交通工具4.检测和试验设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