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招标公告(睢宁县王集镇人民政府2024)



[睢宁]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0]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0659
项目名称
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0659001001
标段名称
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王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2.1.1建设地点:睢宁县王集镇镇区;2.1.2建设规模:一期老化设备更换,清理维护一期池体,新增污水处理设施,由日处理量1000吨增至日处理量2000吨;2.1.3合同估算价:约431.58万元;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2.2招标范围: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7.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100分7.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7.2.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7.2.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第三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取值范围为65%~8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0%。7.2.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7.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城市管理局电话:0516-80378093

10.
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王集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宿迁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睢宁县王集镇府前路1号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2号13楼联系人:苏明 联系人:朱桐电 话:0516-68066025 电 话:0527-84362622/17712163365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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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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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E3203010380000659001001招标人:睢宁县王集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4年11月2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10.其他11.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附件A附件B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经济发投〔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王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2.1.1建设地点:睢宁县王集镇镇区;2.1.2建设规模:一期老化设备更换,清理维护一期池体,新增污水处理设施,由日处理量1000吨增至日处理量2000吨;2.1.3合同估算价:约431.58万元;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2.2招标范围: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7.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100分7.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7.2.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7.2.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第三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方法一: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取值范围为65%~85%;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0%。7.2.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7.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睢宁县城市管理局电话:0516-8037809310.其他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11.联系方式招标人:睢宁县王集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宿迁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睢宁县王集镇府前路1号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2号13楼联系人:苏明,联系人:朱桐电话:0516-68066025,电话:0527-84362622/177121633652024年11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睢宁县王集镇人民政府地址:睢宁县王集镇府前路1号联系人:苏明电话:0516-6806602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2号13楼联系人:朱桐电话:0527-84362622/177121633651.1.4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标段名称: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1.1.5建设地点睢宁县王集镇镇区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专用合同部分12.4.1付款周期1.3.1招标范围王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要求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1.11偏离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澄清答疑(如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7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4315790.20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投标承诺书;(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投标文件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及评标所需材料等)。需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获取的材料(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证书;(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及评审需要的其他资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1)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2)投标承诺书;(3)《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4)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日历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账户名称: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银行账号:93200501012839668300110电话:0516-67012701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银行保函要求如下:(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银行担保的内容。(3)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应体现验证真伪的相关信息(无需任何授权)。(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相应位置上传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彩色)。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递交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2.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格式)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3、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睢宁县永安路22号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一,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3)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5)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方法及评标办法中评审系数;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函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工程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工期日历天。2、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中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的相关要求。4、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5、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6、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8、。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请各投标人更新住址,有效期等应为最新信息(旧版身份证明请勿使用)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请各投标人更新住址,有效期等应为最新信息(旧版授权请勿使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职务职称职称学历学历项目负责人证号项目负责人证号专业专业专业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从事项目经理年限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项目负责人简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金额(万元)开竣工日期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互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在开标现场提出,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开标结束后不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九、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名):年月日注:将此页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新点投标制作软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对应模块中。投标承诺书睢宁县王集镇人民政府:我单位有幸参加,(工程名称)的招投标活动,在此承诺如下:1、投标项目经理部人员全部为本单位正式上岗人员;2、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私招乱雇人员,并向管理部门提供自有劳务人员名单;3、总承包单位专业(劳务)分包,或专业公司劳务分包按规定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4、按要求办理民工维权告示牌、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及民工上岗胸牌;5、保证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存入到交易中心保证金的专储帐户,所有的投标保证金只退还到投标人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6、遵守廉洁相关规定,不向招投标各方主体及监管部门行贿、受贿;7、选派工程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8、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9、我方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中对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要求。10、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11、我方同意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严格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2、我方承诺,如我方中标,保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并自愿退出徐州招投标市场。投标人(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年月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2企业资质等级有效期内,参照招标公告3.1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3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参照招标公告3.2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4企业安全条件有效期内,参照招标公告3.1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5投标保证金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原件扫描件上传6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扫描件上传7联合惩戒参照招标公告3.7条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8动态资质核查参照招标公告3.8条以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事实核查为准9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10其他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注: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勾选的扫描件和原件的扫描件,其中不清晰或缺项漏项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