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招标公告(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文物局)2024)


项目概况:
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9日13: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4002118
2、项目名称: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
3、预算金额:¥1,200,000.00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包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备注

A
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温馨提示: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注册操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具体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5、报名操作: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6、注册操作:如果是未注册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0755-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0755-83948165 4008301330),再进行投标报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9日13:30之前(北京时间)(温馨提示:建议投标人距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投标具体操作: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9日13:30(北京时间),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公开开标。
开标具体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9日13:30-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
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12月4日18: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12月5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szggzy.com/jyfw/list.html?id=jyfwzfcg)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十三层A座。质疑咨询电话:(0755)82949789。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s://zfcg.szexgrp.com)和(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6、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通知书和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详情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或从【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点击【金服平台】),咨询电话0755-36568999转8或拨打0755-88653331。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
联系方式:雷若星0755-88127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联系方式:0755-8294978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晓慎0755-82949789
4、技术支持:0755-86500023、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SZDL2024002118-A]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pdf

附件2:[SZDL2024002118-A]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docx

附件3:[SZDL2024002118-A]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szczf

附件4: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项目编号:SZDL2024002118)招标文件采购人: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2024)1/95目录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招标文件信息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评标信息其它关键信息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二、实质性条款三、项目概况四、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五、项目商务要求六、投标报价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表第五章附件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要求七、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八、定标及公示九、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十、合同的授予与备案十一、质疑处理备注: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2/95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3/95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中节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八、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4/95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4002118项目名称: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5/95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4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注:1、《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2、评标委员会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之前,将查看并比对各投标供应商标书的文件特征码、文件制作机器码、文本内容相似度等标书雷同性情况。6/95评标信息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评分项评分项权重1价格价格价格202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技术部分40行号内容权重评分准则11实施方案实施方案1010(一)评审内容:根据项目要求和特点,针对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编制实施方案。包括:1.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的工作措施是否细化和得当;2.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等方面,采取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法;3.详细阐述投标方在本项目实施中所采用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与手段,做到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步骤、有计划。(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满足上述3项考察内容的,得70分。缺少一项扣25分。2.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30分;评价为良得20分;评价为中得10分;评价为差得0分。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0(一)评审内容:根据对项目的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及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提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须单独列明):1.组建专业技术强和用心工作的项目团队、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报告等文本资料编写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分析项目管理难点和重点,并对其进行简要分析。2.根据项目重点难点,阐述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含上述2项考察内容的,得70分。缺少一项扣35分。2.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30分;评价为良得20分;评价为中得10分;评价为差得0分。33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1010(一)评审内容:根据对项目的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及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提出质量(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须单独列明):1.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安全、环保等;3.过程控制;4.组织保障(项目管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包含上述4项考察内容的,得70分。缺少一项扣20分。2.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30分;评价为良得20分;评价为中得10分;评价为差得0分。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5(一)评审内容:1.提供项目完成后服务负责人信息与联系方式;2.给出明确的服务年限;3.详细阐述服务制度与响应时间;4.详细阐述项目完成后服务内容。(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承诺以上全部4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承诺作为得分依据。5违约承诺5(一)评审内容:承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中关于违约责任要求的全部。(二)评分依据:1.提供《违约承诺函》且承诺满足上述考察内容的,得100分;2.未提供《违约承诺函》或提供的《违约承诺函》未能体现承诺满足上述考察内容的,不得分。3综合实力部分综合实力部分综合实力部分35行号内容权重评分准则11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55(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的,每项得20分,最高得40分。2.投标人自身具有或全额投资的培训机构,得60分。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扫描件与查询信息截图(截图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为准),不提供不得分。2.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证》及相关文件和说明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证明资料,以此作为得分依据。2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5(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承担过旅游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等项目课题研究类的,每项得40分,最高得40分。2.投标人承担过旅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等相关项目的,每项得20分,最高得40分。3.投标人承担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等相关项目的,每项得20分,最高得20分。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上述项目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要求提供中标书和合同关键信息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业绩证明资料,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业绩,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投标人获奖情况2(一)评审内容: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城市(或以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相关奖项的,每项得50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获奖通知或获奖(荣誉)证书、牌匾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上述奖项获得时间必须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证明材料颁发时间为准。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6(一)评审内容: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即此项得0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要求具有从事安全技术与管理相关资质:1.副高或以上高级工程师,得35分。2.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得35分。3.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得30分。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0/95三、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为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采购人为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1.实施背景:根据《旅游法》,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属于高风险旅游项目。高风险旅游项目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挑战性和体验性,对崇尚冒险、追求新奇的旅游者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但其安全系数低、风险性大,产生安全事件的概率要高于普通旅游形式。高风险旅游项目类型众多,旅游经营单位存在设施设备及经营场所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项目经营者的管理和安全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缺乏突发事件应对的体系和经验、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等问题。在行业监管层面,高风险旅游项目也存在现有的规定比较零散、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缺乏细化的风险管控机制等问题,高风险旅游项目尚未形成有效的安全监管。2.主要工作内容: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进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通过研究成果应用,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二)采购需求:序号采购计划编号标的内容数量财政预算限额(元)1PLAN-2024-440300000-117001-18596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1项600000.002PLAN-2024-440300000-117001-18601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1项600000.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200000.00序号姓名职务资质证明联系方式123如甲方对技术服务人员有要求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经甲方确认的技术服务人员名单。若因乙方人员离职等原因导致人员变动的,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安排其他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担任本项目服务人员。乙方因人员变动原因导致出现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三条技术服务工作保障条件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2);(3);(4)。2.提供工作条件:(1);(2);(3);(4)。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4.乙方应安排专人接收并确认上述技术资料,若甲方提供的技术材料有误或有遗漏,乙方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一日内提出。乙方未提出的,视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准确、无误,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为由主张合同履行的期限顺延或主张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甲方该等技术资料履行保密义务。第四条技术服务费支付及方式1.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费为:¥(大写人民币:)(含税);上述技术服务费即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并且不承担任何额外义55/9529.1网上开标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评定分离项目评审专家均由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标授权书》参加评标。29.2评标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9.3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和结果。29.4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标程序或采用招标文件未载明的评标方法或评标因素进行评标。29.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30.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30.1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30.2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30.3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的;(2)招标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3)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5)招标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31.独立评标30.1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编写评标报告的工作程序。七、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32.投标文件初审32.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符合性审查的要求。86/9532.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2.3投标文件初审中关于供应商家数的计算:【适用于货物采购类项目】3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3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2.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2.4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2.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参与编制;32.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4.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4.6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32.4.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2.4.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87/9532.4.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32.4.10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32.5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标无效的理由。33.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通用条款第34条,凡属于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4.错误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仅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88/95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6.实地考察、演示或设备测试36.1在招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察或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36.2若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设备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37.评标方法37.1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数量或者比例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37.1.2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37.1.3定性评审法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供应商。37.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本项目招标文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37.3重新评审的情形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7.3.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7.3.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7.3.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37.3.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89/95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形评审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7.4.1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37.4.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7.4.3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37.4.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审委员会。八、定标及公示38.定标方法38.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38.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评标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候选人中标供应商。38.1.2采用最低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仍然相同的,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报价最低且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单位。38.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以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汇总后确定,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技术部分)得分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技术部分)得分仍然相同的,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具90/95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总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38.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38.2.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评标和定标分离办法,即评审委员会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评审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38.2.2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并按照38.1.3规定的评分汇总排序结果,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候选中标供应商。38.2.3采购人采用自定法定标,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38.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39.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存档。40.中标公告40.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不少于3日。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标结果。40.2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1.中标通知书41.1中标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代理机构可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4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41.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吊销中标通知书或终止采购合同。91/95九、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42.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42.1本项目公开招标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招标失败,可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采购。42.2对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出具该项目招标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42.3重新组织采购有以下两种组织形式:(1)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组织公开招标;(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非公开招标方式申请,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失败采购项目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42.4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活动。42.5公开招标失败的采购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的,按规定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十、合同的授予与备案43.合同授予标准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44.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4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45.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45.2中标人如不按本通用条款第45.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92/9545.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46.履约担保46.1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应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未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无需提供);46.2如果中标人不能按“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废除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46.3项目服务期满之后,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履约担保手续。47.合同的备案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合同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备案。48.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事宜按《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相关规定执行。49.履约抽检及情况的反馈49.1供应商必须诚信履约,采购人必须对采购项目实施组织履约验收。必要时,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采购项目进行履约抽检评价。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操作细则进行处理。49.2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三十日之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情况和相关政府采购建议等反馈至履约评价工作实施机构。50.宣传凡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宣传或广告,若当中提及政府采购,必须事先将具体对外宣传方案报财政主管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并征得其同意。对外市场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a.名片、宣传册、广告标语等;b.案例介绍、推广等;c.工作人员向其他消费群体宣传。93/9551.供应商违法责任《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6)恶意投诉的;(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9)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十一、质疑处理52.质疑提出与答复5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5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2.3质疑条件52.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2.3.2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知道其94/95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52.3.3应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合理的事实和依据;(3)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法律依据。注:质疑函范本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52.4提交材料质疑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52.5收文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质监部门。52.6收文办理程序52.6.1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符合质疑条件的办理收文,出具收文回执;52.6.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视情况处理:(1)质疑主体、时限不符合的,不予收文;(2)质疑函内容、提交人身份证明不符合的,开具补正告知书,供应商可在质疑期内补正后重新提交。52.7质疑答复时限自收文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52.8投诉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财政局投诉。53.质疑后续处理53.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53.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如果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依法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END----95/95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项目编号:SZDL2024002118)招标文件采购人: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2024)目录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5招标文件信息5资格性审查表6符合性审查表6评标信息7其它关键信息12第一册专用条款13第一章招标公告13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15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15二、实质性条款15三、项目概况16四、项目技术(服务)要求16五、项目商务要求20六、投标报价23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3一.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27二.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36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表47第五章附件56第二册通用条款(公开招标)64一、总则64二、招标文件6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2五、开标74六、评标要求74七、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75八、定标及公示78九、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79十、合同的授予与备案79十一、质疑处理81备注: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中节点“《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八、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4002118项目名称: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包 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7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1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未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4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注:1、《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2、评标委员会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之前,将查看并比对各投标供应商标书的文件特征码、文件制作机器码、文本内容相似度等标书雷同性情况。评标信息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202技术部分40行号内容权重评分准则1实施方案10(一)评审内容:根据项目要求和特点,针对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编制实施方案。包括:1.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的工作措施是否细化和得当;2.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等方面,采取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法;3.详细阐述投标方在本项目实施中所采用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与手段,做到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步骤、有计划。(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满足上述3项考察内容的,得70分。缺少一项扣25分。2.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30分;评价为良得20分;评价为中得10分;评价为差得0分。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0(一)评审内容:根据对项目的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及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提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须单独列明): 1.组建专业技术强和用心工作的项目团队、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报告等文本资料编写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分析项目管理难点和重点,并对其进行简要分析。2.根据项目重点难点,阐述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含上述2项考察内容的,得70分。缺少一项扣35分。2.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30分;评价为良得20分;评价为中得10分;评价为差得0分。3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10(一)评审内容:根据对项目的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应用及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提出质量(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须单独列明):1.项目计划完成时间;2.安全、环保等;3.过程控制;4.组织保障(项目管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包含上述4项考察内容的,得70分。缺少一项扣20分。2.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分。优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强良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强中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一般差评分标准:内容合理性较差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30分;评价为良得20分;评价为中得10分;评价为差得0分。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5(一)评审内容:1.提供项目完成后服务负责人信息与联系方式;2.给出明确的服务年限;3.详细阐述服务制度与响应时间;4.详细阐述项目完成后服务内容。(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承诺以上全部4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承诺作为得分依据。5违约承诺5(一)评审内容:承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中关于违约责任要求的全部。(二)评分依据:1.提供《违约承诺函》且承诺满足上述考察内容的,得100分;2.未提供《违约承诺函》或提供的《违约承诺函》未能体现承诺满足上述考察内容的,不得分。3综合实力部分35行号内容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5(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的,每项得20分,最高得40分。2.投标人自身具有或全额投资的培训机构,得60分。 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 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扫描件与查询信息截图(截图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为准),不提供不得分。2.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备案证》及相关文件和说明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证明资料,以此作为得分依据。2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5(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承担过旅游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等项目课题研究类的,每项得40分,最高得40分。2.投标人承担过旅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等相关项目的,每项得20分,最高得40分。3.投标人承担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等相关项目的,每项得20分,最高得20分。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上述项目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要求提供中标书和合同关键信息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业绩证明资料,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业绩,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投标人获奖情况2(一)评审内容: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城市(或以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相关奖项的,每项得50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获奖通知或获奖(荣誉)证书、牌匾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上述奖项获得时间必须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证明材料颁发时间为准。4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6(一)评审内容: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即此项得0分)。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要求具有从事安全技术与管理相关资质:1.副高或以上高级工程师,得35分。2.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得35分。3.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得30分。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扫描件)。2.要求提供学历(学位)扫描件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截图);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3.要求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纸质或电子证书等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官方网站截图。若证书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http://www.12333.gov.cn/) 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网址:http://zscx.osta.org.cn) 官网或颁发证书相对应的机构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若证书由社会组织(协会或学会) 颁发的,则还须同时提供该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 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截图须体现网址,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若相关网站无法查询,则需要提供发证部门或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5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2(一)评审内容:1.项目团队成员至少6名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满足得50分。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每1人得10分,最高50分。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扫描件)。2.要求提供学历扫描件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截图);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3.要求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供扫描件和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若证书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供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http://www.12333.gov.cn/) 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 (网址:http://zscx.osta.org.cn) 官网或颁发证书相对应的机构官网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若证书由社会组织(协会或学会) 颁发的,则还须同时提供该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chinanpo.mca.gov.cn) 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截图须体现网址,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若相关网站无法查询,则需要提供发证部门或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佐证,否则不得分。6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5(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培训等相关类别发明专利的,每项得30分,最高得60分。2.投标人具有文体旅游行业安全标准、旅游生产安全系统、文体旅游行业突发事件预警管理规范、文体旅游行业虚拟线上安全教育等相关类别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得20分,最高得40分。以上累计得分不超100分。(二)评分依据:1.投标人具有发明专利的,要求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证明资料,以此作为得分依据。2.投标人具有著作权的,要求提供国家版权局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证明资料,以此作为得分依据。4诚信情况5序号内容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其它关键信息一、评标定标信息是否为评定分离项目否定标方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家数1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3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0后参与评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温馨提示: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注册操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完整公告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http://zfcg.szggzy.com:8081/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联系方式:雷若星0755-88127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联系方式:0755-8294978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黄晓慎0755-82949789电子邮箱:151410230@qq.com4、技术支持:0755-86500023、83938599、83948100、83938584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序号内 容规 定1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2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4投标文件的投递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使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5履约保证金/ 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第三章《支付中标服务费承诺函》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实质性条款序号具体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5天内向采购方提交工作方案,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240天内向采购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2025年11月份前协助采购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即任何一条不满足将会导致投标无效。三、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为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采购人为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1.实施背景:根据《旅游法》,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属于高风险旅游项目。高风险旅游项目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挑战性和体验性,对崇尚冒险、追求新奇的旅游者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但其安全系数低、风险性大,产生安全事件的概率要高于普通旅游形式。高风险旅游项目类型众多,旅游经营单位存在设施设备及经营场所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项目经营者的管理和安全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缺乏突发事件应对的体系和经验、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等问题。在行业监管层面,高风险旅游项目也存在现有的规定比较零散、涉及的管理部门较多、缺乏细化的风险管控机制等问题,高风险旅游项目尚未形成有效的安全监管。2.主要工作内容: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进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通过研究成果应用,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二)采购需求:序号采购计划编号标的内容数量财政预算限额(元)1PLAN-2024-440300000-117001-18596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1项600000.002PLAN-2024-440300000-117001-18601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1项600000.00合计1200000.00四、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一)项目目标1、组织实施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漂流等五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及应用,包括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编制监管规定(草案)、工作指南和工作指引。2、从监管工作机制体制上解决高风险旅游项目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难点,并通过技术服务、“深游安”专项培训等方式,提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防范安全风险意识及技能,督促、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约1000家次经营单位对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管控,以防范风险管控失效而引发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事故,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服务。(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3、《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7、《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41号)。8、《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国家市监总局令第38号)。9、《广东省旅游条例》(2017年7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十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10、《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1月24日发布)。11、《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八号)。12、《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13、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应急规〔2020〕1号)。14、《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规范》(SZDB/Z19-2018)。(三)项目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一)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1、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1)法律法规等资料收集。收集最新适用的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五个种类高风险旅游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重要文件等资料;编制《高风险旅游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汇编》。(2)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理情况相关资料收集。采集国外先进国家同行业安全风险管控相关资料;收集其他省市同行业安全风险评估情况相关资料;收集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发展报告等相关资料。(3)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料收集。收集其他省市同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相关资料;收集深圳市相关管理部门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近3年安全隐患整治等相关资料。(4)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事故信息采集。采集高风险旅游项目相关典型事故案例信息;收集高风险旅游项目典型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及相关法院判例等资料。2、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现状调研。组织专家,针对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五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制定计划及相关表格,确定时间、对象,选取50家次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30家次、景区20家次),进行实地调研,采集我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相关信息、数据。3、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分析。对上述采集的法律法规、现状调研、风险管理、隐患治理、安全事故等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归类、统计、汇总;采用安全工程相关理论与方法,从政府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及企业市场运营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并据此编制《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报告》。(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1、研究制定风险评估指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指标,分别制定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五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指标》。2、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辨识与分析。(1)安全风险排查。对全市约20家次旅游景区高风险旅游项目进行现场排查,全面摸清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点/风险源分布情况、存在区域、位置等,确定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源/风险点及其具体数量等,分别编制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五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数据采集情况汇总》(风险源属性、所在位置、所属单位及责任人)。(2)风险辨识与分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采用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分别对我市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五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进行辨识与分析。(3)制定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对策措施,明确责任边界和重点,编制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五类《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分布图及管控责任清单》。3、编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报告。从管理部门监管(宏观)和经营单位(微观)的角度,提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分别编制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五类《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报告》。(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1、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研究。根据《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旅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市安委会有关安全职责规定和要求,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包括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五个种类,从安全监管层面,在监管职责、项目审核、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研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编制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具体如下:(1)研究主要包括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等空中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编制《深圳市高空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2)研究主要包括轮滑、滑雪、卡丁车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等速度类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编制《深圳市高速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3)研究主要包括摩托艇、游艇、水上飞伞以及水上游乐设施等水上类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编制《深圳市水上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4)研究主要包括旅游者穿戴潜水服、氧气瓶等潜入水下的观光、休闲项目,以及水下游艇等水下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编制《深圳市潜水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5)研究主要包括穿越高山、峡谷、暴走以及蹦极、攀岩等探险类项目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编制《深圳市探险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2、研究制定管理部门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南。根据《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旅游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深圳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市安委会有关安全职责规定和要求,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包括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五个种类,从技术措施层面,分别在组织与分工、风险排查分析与评级、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双预防”工作机制及“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研究制定管理部门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南。具体如下:(1)研究主要包括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等空中项目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管理部门高空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南》。(2)研究主要包括轮滑、滑雪、卡丁车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等速度类项目管理部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管理部门高速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南》。(3)研究主要包括摩托艇、游艇、水上飞伞以及水上游乐设施等水上类项目管理部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管理部门水上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南》。(4)研究主要包括旅游者穿戴潜水服、氧气瓶等潜入水下的观光、休闲项目,以及水下游艇等水下旅游项目管理部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管理部门潜水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南》。(5)研究主要包括穿越高山、峡谷、暴走以及蹦极、攀岩等探险类项目管理部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管理部门探险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南》。3、研究制定经营单位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根据《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旅游条例》《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指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规范》等规定及相关标准,分别在高风险旅游项目包括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五个种类,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行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经营单位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具体如下:(1)研究主要包括滑翔伞、热气球、动力伞等空中项目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经营单位高空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2)研究主要包括轮滑、滑雪、卡丁车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等速度类项目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经营单位高速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指引》。(3)研究主要包括摩托艇、游艇、水上飞伞以及水上游乐设施等水上类项目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经营单位水上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4)研究主要包括旅游者穿戴潜水服、氧气瓶等潜入水下的观光、休闲项目,以及水下游艇等水下旅游项目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经营单位潜水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5)研究主要包括穿越高山、峡谷、暴走以及蹦极、攀岩等探险类项目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制定《深圳市经营单位探险类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四)研究成果应用。1、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研究成果应用。组织安全专家以上门(500家次)、多媒体(线上、QQ、微信、视频会议、电话等500家次)服务等方式,督促、指导全市旅游行业1000家次经营单位对安全风险实施有效管控。2、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专项培训。根据编写的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五个规定(草案)、工作指南和工作指引,结合典型案例,制作150个教学短视频(每类30个,每个120秒-300秒不等),通过“深游安”APP,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全市旅游行业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共计2000人次,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专项培训。(五)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编制《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情况报告》。要求在源头治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科学预防及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措施,为防范化解我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五、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5天内向采购方提交工作方案,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240天内向采购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2025年11月份前协助采购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2、服务地点:深圳市辖区范围内。(二)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验收)的最终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0%。(三)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具有安全生产其他资格为优,熟悉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项目经验等为优。2、项目团队成员。项目团队成员需不少于5人,具有从事安全工作个人资质:注册安全工程师,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为优。3、人员变更。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项目人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方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中标方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中标方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四)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3、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售后服务。4、本项目最终成果提交采购方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由中标单位提供1年的技术支持。(五)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方投标报价可参考《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关于印发〈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7〕260号)等相关规定。(六)项目验收要求本项目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后,对提交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报告》、《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指标》类别、《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数据采集情况汇总》、《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分布图及管控责任清单》、《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报告》、《深圳市高空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深圳市高速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深圳市水上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深圳市潜水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深圳市探险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管理部门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南、经营单位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情况报告》等文本资料,应获得采购单位验收通过。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或相关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七)成果要求提交的成果包括:《高风险旅游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基础信息采集与分析报告》、《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指标》类别、《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数据采集情况汇总》、《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分布图及管控责任清单》、《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研究报告》、《深圳市高空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深圳市高速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深圳市水上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深圳市潜水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深圳市探险类项目安全监管暂行规定(草案)》、管理部门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南、经营单位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指引、《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情况报告》等文本资料。上述项目成果报告文本资料需提供纸质文本5套,电子版光盘1套。(八)其它要求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2、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3、本项目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技术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7、项目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九)违约责任中标方需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中约定的相关事宜,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违约责任。六、投标报价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人的说明作相应处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投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投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特别提醒: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我招标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各投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供应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供应商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供应商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1.公示的内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等。2.公示时间。从2014年9月10日起,所有新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都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有两次,具体是:第一次公示时间:评标环节。当项目开标评审开始后,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关信息将随开标一览表向所有参与的投标供应商进行公开;第二次公示时间:中标结果公布环节。当发布中标结果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包括中标和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3.履行职责并及时指出有造假的行为。各投标人有权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在第一次信息公开后的90分钟内,向中心反馈质疑和举报有造假行为的供应商,具体操作:点击“我要举报”按键,系统即显示所有投标人相关内容,选择有造假的供应商,在公示内容上点击。该内容下框会有“√”显示,当选择完后,确认提交至市政府采购中心辅助评标系统。评标委员会将于开标后的90分钟后打开该系统,如显示有被举报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即启动取证环节的相关工作,当取证完成,经确认该投标人有造假,则该供应商投标无效,同时将依规定予以处罚。反之,如该项目无任何举报信息,评标继续进行。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后始终保持本项目联系人手机畅通。当开标时间超过90分钟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举报信息反馈情况会与您通话(所有通话内容将会录音),如有要求提交公示内容正本(原件)的,务必在通话后的120分钟内送达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便评委现场查验。如不按时送达或拒送原件的,您的投标将视为投标响应不足,评标委员会将终止对该企业的标书评审,投标文件将视为弃标,评标中止;如查验确为造假,则投标无效,并视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第二次中标供应商信息公示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望各供应商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投标文件组成:一.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资格证明文件4.详细分项报价清单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6.投标人获奖情况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8.评标优惠政策声明函9.(信息公开部分)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二.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用户需求偏离表》5.实施方案(格式自定)6.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7.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格式自定)8.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9.违约承诺10.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3.支付中标服务费承诺函1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15.(非信息公开部分)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备注: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函致: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我方愿以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我方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方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方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合同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可提供保函或现金)。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8.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否则,我单位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0.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及进口产品的相关资格要求。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1.我单位保证,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12.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若投标人有上述任意一个行为,不可提供该承诺函,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若没有上述行为按要求填写,不得更改承诺内容。)3.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要求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在“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章节中提供了,此处可不重复提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4.详细分项报价清单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序号分项内容数量单位人民币金额(元)备注1234………………………………总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总计价应等于投标人的投标总价。3、此表可延长。4、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5.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6.投标人获奖情况7.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8.评标优惠政策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备注:该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声明,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不填写或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民办非企、事业单位参加政府采购不享受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投标人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送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深圳市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本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的施工单位或服务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建(承接)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该函所指的企业指“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4.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此函或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不符合条件。5.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已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三)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仅限监狱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本单位已知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9.(信息公开部分)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往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同志(身份证号:),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附:要求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反面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正面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手机号: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反面)居民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正面)附:要求必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境外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提供护照)扫描件(正反两面)。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序号采购人要求内容投标人响应情况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5天内向采购方提交工作方案,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240天内向采购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2025年11月份前协助采购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响应注:1.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3.“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响应情况”为准。4.用户需求偏离表4.1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规格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1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五、项目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五、项目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无偏离2(如有正偏离项,请单列该条款。没有无需填写。)(该条款详细说明)正偏离3(如有负偏离项,请单列该条款。没有无需填写。)(该条款详细说明)负偏离填写说明:1.上述表格,“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栏填写“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五、项目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商务条款”栏填写“完全满足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五、项目商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即可。2.若响应情况优于招标要求,应作详细说明。“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没有达到要求的填“负偏离”,应作详细说明。达到要求的填“无偏离”,优于要求的填“正偏离”。3.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五、项目商务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评审专家以投标人指定的具体位置中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放错位置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对该参数作负偏离处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参数,且投标人偏离程度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评审委员有权对该参数作负偏离处理。4.2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偏离情况说明1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四、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完全满足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四、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无偏离2(如有正偏离项,请单列该条款。没有无需填写。)(该条款详细说明)正偏离3(如有负偏离项,请单列该条款。没有无需填写。)(该条款详细说明)负偏离填写说明:1.上述表格,“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栏填写“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四、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栏填写“完全满足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四、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即可。2.若响应情况优于招标要求,应作详细说明。“偏离情况”栏中根据响应情况填写,没有达到要求的填“负偏离”,应作详细说明。达到要求的填“无偏离”,优于要求的填“正偏离”。3.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四、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以证明投标人响应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在“说明”一栏中列出技术参数的证明资料名称,并指明该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评审专家以投标人指定的具体位置中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放错位置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对该参数作负偏离处理。),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参数,且投标人偏离程度响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的,评审委员有权对该参数作负偏离处理。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5.实施方案(格式自定)6.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格式自定)7.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格式自定)8.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9.违约承诺10.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12.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3.支付中标服务费承诺函致: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中被评选为中标人,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的3日内,按《招标文件》及深财购[2018]27号文等文件规定,向贵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特此承诺!投标人代表:投标人名称:承诺日期:附件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收费费率服务招标收费费率工程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1.50%1.50%1.00%100-5001.10%0.80%0.70%500-10000.80%0.45%0.55%1000-50000.50%0.25%0.35%5000-100000.25%0.10%0.20%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注:1、本次招标为服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计费标准收取。2、招标机构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1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不作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15.(非信息公开部分)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第四章合同及履约情况反馈表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合同条款要求以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为准)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招标结果、□网上竞价申购单号:____________的竞价结果、□其他:,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技术服务的内容1.技术服务的目标:。2.技术服务的内容:。3.技术服务的方式:。如乙方需派驻人员在甲方场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为其购置工伤保险、人身伤害险、意外险等相关保险,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害或者意外事故,甲方均不负责。第二条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服务地点:;2.技术服务期限:;3.技术服务进度:(下表可参考填写,不需下表请删除);序号工作成果/工作内容完成提交时间资料提交形式/备注123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以及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5.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要求:;6.技术指导和培训要求:。7.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的人员名单如下(如有请填写,如无请删除下表):序号姓名职务资质证明联系方式123如甲方对技术服务人员有要求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经甲方确认的技术服务人员名单。若因乙方人员离职等原因导致人员变动的,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安排其他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担任本项目服务人员。乙方因人员变动原因导致出现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三条技术服务工作保障条件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2);(3);(4)。2.提供工作条件:(1);(2);(3);(4)。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4.乙方应安排专人接收并确认上述技术资料,若甲方提供的技术材料有误或有遗漏,乙方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一日内提出。乙方未提出的,视为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准确、无误,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为由主张合同履行的期限顺延或主张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甲方该等技术资料履行保密义务。第四条技术服务费支付及方式1.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费为:¥(大写人民币:)(含税);上述技术服务费即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并且不承担任何额外义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上述技术服务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2.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以下形式支付给乙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有效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分期支付技术服务费分期支付。第一期:双方签订合同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有效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即¥;第二期:乙方完成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有效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即¥;第三期:······(同上格式,根据实际技术服务约定的进度和阶段性合同产物为条件补充填写);第四期: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有效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即¥。□其他支付方式□履约保函(若有则填写)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担保金额为¥(相当于技术服务费用总额%)的银行履约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有效期截止日应不早于年月日。售后服务期满且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义务时,甲方退还履约保函给乙方,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按照银行履约保函约定向银行索赔,乙方不得持有任何异议。开具银行履约保函及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信息:单位名称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纳税人识别号12440300MB2D34345F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开户行账号40000 91109 99996 66684.乙方指定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且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5.税率:本合同项下税率为____%。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实际付款时如适用税率变动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合同含税价格按照变动后的税率进行调整;□本合同含税价格不进行调整。第五条相关技术文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2.可行性论证报告:;3.技术评价报告:;4.技术标准和规范:;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6.其他:。第六条技术服务工作成果验收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应当提交以下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乙方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咨询水准,独立地提交代表其实际水平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并提供足够且有效的支持性文件和资料,而不得是所收集的各类数据和资料的汇编和堆砌。成果报告中所引用的数据都要有出处,必要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原始文件。乙方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所有技术服务的成果或相关资料符合本合同约定,不存在任何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情形,且交付的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为履行技术服务所编制的图纸、数据、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并编制索引。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5.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按阶段交付的技术服务及其成果进行验收,若乙方交付的技术服务成果存在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在验收期内提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乙方应无条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其所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进行纠正,直到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整改次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如有)。第七条技术服务工作有关新技术成果1.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包括样机研制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及后续依托该样机产生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属甲乙双方,双方均有权自行使用、进一步研发或改进、非独占许可第三方使用等,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以独占许可方式授权第三方使用。2.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均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基于该等新的技术成果享有任何权利或收益。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等,开发出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成果以外的研究开发成果的,该等研究开发成果及其权属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基于该等技术成果享有任何权利或收益。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使用的属于甲方或乙方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仍归甲方或乙方各自所有。5.本合同技术服务中涉及的乙方知识产权,乙方应给予甲方一个有限的使用许可,使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目目的以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之形式使用乙方的知识产权。乙方确认及同意,该等许可使用费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费中,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第八条项目联系人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号:;电话:。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保密双方确定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且未被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献、档案、构思、技术方案、设计方案、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技术相关的信息,以及合同、合同附件、等经营相关的信息;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乙方研究开发的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以及与该成果有关的一切信息、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3.保密期限:永久保密。4.保密义务(1)乙方应至少采取与保护己方的商业秘密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对上述保密内容进行保密;(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上述保密内容;(3)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须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复印件、任何形式的载体等)返还给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任何依本合同而提供的保密内容书面原件及其复印件、数据电文或其他形式,不论保密内容包含于何种载体中。5.泄密责任(1)乙方应及时终止其泄密行为,停止对甲方的侵害,承担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进行赔偿;(2)乙方涉密人员违约,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按照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通知与送达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对方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变更电话,应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或通知相关信息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技术服务费,经乙方催告后无正当理由仍不支付的,自催告后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技术服务费总金额的。2.乙方因故(不可抗力除外)延迟交付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导致技术服务费支付时已逾当年财政资金支出的最终期限而甲方无法支付技术服务费的,其无法收到技术服务费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构成违约且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乙方交付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如甲方同意乙方重新交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付处理,逾期时点自最初约定的交付日期起计。4.乙方逾期交付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技术服务费中扣除该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向甲方交付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直至符合本合同的要求。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技术服务费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具体情形如下:(1)乙方交付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的;(2)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4)乙方逾期交付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超过日的;(5)乙方交付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拒收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第十二条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合同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联系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联系人:(签名)年月日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履约评价表)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中标金额合同履约时间自 至履约情况评价总体评价□ 优 □ 良 □ 中 □ 差分项评价质量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价格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服务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时间方面 □ 优 □ 良 □ 中 □ 差环境保护 □ 优 □ 良 □ 中 □ 差其他评价内容为:评价等级为:□ 优 □ 良 □ 中 □ 差具体情况说明采购人意见(公章)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为采购人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风险管控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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