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2024)



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 的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4]-020060

3、委托代理编号:1068604-20241127-30

4、采购项目预算:3,964,61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日内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3,964,616
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
详见磋商文件
1
3,964,616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8日 至2024年12月05日,
上午9:00时起至下午17:00时, 在
https://ggzy.hengyang.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s://ggzy.hengyang.gov.cn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1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0:00

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1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宁天敏

2、电话:1588643866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

(2)地 址:衡阳市蒸湘北路87号

(3)联系人:宁天敏

(4)邮 编:421001

(5)电 话:1588643866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衡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5号金域中央(M国际)511、512、513室

(3)联系人:厉佳、刘治赛

(4)邮 编:421001

(5)电 话:13618445600

(6)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蒸湘区S336竞争性磋商文件.zip
工程量清单.docx
招标公告.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采购人: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24]-020060委托代理编号:HNHH-2024-00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衡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第二章磋商须知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磋商须知前附表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磋商须知正文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一、说明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二、磋商文件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三、响应文件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四、响应文件的递交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七、其他规定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28第五章采购需求31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34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的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4]-0200603、委托代理编号:HNHH-2024-0084、采购项目预算:3964616.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日内完工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3964616.00B02020000-公路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13964616.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3)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上午9:00时起至下午17:00时,在https://ggzy.heng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0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1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00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1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宁先生2、电话:15886438668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2)地址:衡阳市蒸湘北路87号(3)联系人:宁先生(4)邮编:421000(5)电话:15886438668(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衡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5号金域中央(M国际)511、512、513室(3)联系人:厉佳、刘治赛(4)邮编:421000(5)电话:13618445600(6)电子邮箱:/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地址:衡阳市蒸湘北路87号联系人:宁先生电话:15886438668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衡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5号金域中央(M国际)511、512、513室联系人:厉佳、刘治赛电话:13618445600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款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投标人应按财库〔2019〕9号文要求,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认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考虑:□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部分 / %、价格部分 / %。□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二章第9款扶持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购(应同时在公告中注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第二章第9款扶持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承诺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 %。第二章第9款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承诺函,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 %。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非基本资格条件及第四章中的非“★”号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2024 年 11 月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17:00时(北京时间)每日8: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10日10:00(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肆仟陆佰壹拾伍元整(¥3964616.00元,其中安全生产费38014.00元)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提交的时间: 、地点: 。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天)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壹正贰副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2024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二) 10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1 号开标室响应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盖章后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 PDF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项目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供应商身份验证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供应商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磋商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参加磋商的人员不齐、超时或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均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响应。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本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详见附页4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8%)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委托协议中规定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核查。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等其他有关规范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7、工期要求:120日历日内完工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进度付款,财评结算后付至财评结算价97%,余下3%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一次性付清。附页1衡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衡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序号银行名称联系人 联系电话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分行 江彦锋 15116852358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龚黎18817181227 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宁紫希18674771223 4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贺卫华13875666300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盛波18674768507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何涵睿18397770824 7湖南财信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吴巨丰18674838625 附页2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 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 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页3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页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评标因素和标准权值评审因素(F)权值(A)权值F1价格部分A120%权值F2技术部分A260%权值F3商务部分A320%权值综合总得分∑=F1+F2+F3权值F1、F2、F3分别为价格、技术、商务部分的汇总得分。其中: F2、F3分别为各评委对技术、商务部分打分的算术平均数。A1、A2、A3分别为价格、技术、商务所占的权重(A1+A2+A3=1)序号评审因素满分评分标准2.2评分因素、分值及评分标准(一)价格F120分1、根据财库[2014]214号文件规定,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按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有效投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注: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其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部分(F2,已考虑权值的计分,满分为60分)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流程、施工设备配置、劳动力安排、流水作业及各项交叉作业设计、机具管理、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分档计分:a、方案内容详细且全面,针对性强,措施科学合理规范,可行性高的,计15分;b.方案内容较详细,以上内容有不完善之处,针对性一般,措施欠科学合理规范,可行性较低的,计10分;c.方案一般,计5分。d.差的或未提供的计0分。②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分供应商具有详细的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从对项目特点、关键线路、控制性工程以及重难点工程的分析及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a.方案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8分;2.b.方案较完整,措施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计5分;3.c.方案一般的计3分;4.d.差的或未提供的计0分。③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从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表述情况且有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a.方案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8分;b.方案较完整,措施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计5分;c.方案一般的计3分;d.差的或未提供的计0分。④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从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表述情况且有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a.方案完善、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8分;b.方案较完整,措施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计5分;c.方案一般的计3分;d.差的或未提供的计0分。⑤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8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表述情况且有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a.方案完整、措施合理,且具有可行性的计8分;b.方案较完整,措施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计5分;c.方案一般的计3分;d.差的或未提供的计0分。⑥施工资源配备计划8分供应商对工程资源配备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资源配备计划、具体配备方案实施、配备计划明细等)的合理可行性、完整程度情况进行分档计分:a.内容明确且全面,逻辑清晰,资源配备计划科学、合理可行的,计8分;b.内容较明确,逻辑较清晰,资源配备计划合理性和可行性不足的,以上内容有漏项或不完善之处,计5分;c.内容模糊,逻辑混乱,资源配备计划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的,计3分;d.差的或未提供的计0分。⑦项目现场情况分析5分根据供应商现场勘察实际情况,对项目实际情况说明、分析、对项目熟悉程度及建议、周边环境协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a.分析情况到位、建议合理、对周边环境熟悉的计5分;b.分析情况较到位、建议较合理、对周边环境较熟悉的计3分;c.分析情况一般的计1分;d.差的或未提供的计0分。(三)商务部分(F3,已考虑权值的计分,满分为20分)①后续服务保障10分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付款方式及服务响应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驻现场人员分工合理、有类似项目经验,计10分;服务方案基本全面周到,付款方式及服务响应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驻现场人员分工基本合理、部分人员有类似经验的,计8分;服务方案欠全面周到,付款方式及服务响应时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驻现场人员分工欠合理,没有类似经验,计5分;差的或未提供的计0分。②类似业绩10分近三年来实施过类似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个类似成功案例计5分,最多计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附页5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费率表 汇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发布,潜在投标人自行阅读并下载,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4)施工方案说明(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9)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监管部门:(盖章)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9年版)中“通用合同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9年版)中“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2、本期目上限值:3964616.00元3、主要内容招标范围:蒸湘区S336线,起止点桩号K189+597-K196+166范围内,全长5.022km。主要工程数量为布置单柱式标志牌,反光轮廓标1500块,凸面镜43块,示警桩210根,黄闪灯76个,道口桩160根,标线10994平方米(含振动标线316.8平方米)国央隔离砼护栏4200米等。另清除原有标线12000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图。四、工程技术规范本项目在施工及竣工验收中应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五、工程技术要求(一)技术要求: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及验收。(二)工期及质量要求1、工期:120天。2、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等其他有关规范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3、质保期:1年。(三)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2、成交供应商进场的主要设备需经采购人或监理单位认可方能使用,主要材料由采购人认可或抽样送检部门检合格后方可批量进货。如果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经采购人验证后发现有不达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合格的材料并保留对其标的权利。4、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收到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的,采购人在结算时将扣减工程总算价的1%。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采购人派出的人员监督,并按采购人合同图纸要求完成所有规格质量,否则要返工处理,返工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不返工,则当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6、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不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及机械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7、成交供应商必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应接受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管制。8、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9、验收合格前的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0、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成交后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六、验收标准和规范1、成交供应商必须将项目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后才可组织采购人进行综合验收。2、本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3、必须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项目竣工验收达合格或以上工程质量标准。七、竣工资料归档要求1、采购人验收之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交汇总整理好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工档案原件。2、成交供应商必按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3、建设项目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八、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合同签订后按进度付款,财评结算后付至财评结算价97%,余下3%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一次性付清。九、其他要求及说明1、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工程量由采购人要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签证确主认,结算价以财政算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为准。供应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里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执行,超出工程量清单部分,采购人根据财评中心审核后据实结算。2、投标人按采购需求编制报价文件,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3、工程变更3.1工程变更应遵照《衡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23)5号)执行。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4.1、现场踏勘4.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项目意向投标人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4.3.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要进入采购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采购人同意。除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的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4.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的编制响应文件时使用,采购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4.5.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6、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请在可能变动的条款旁予以文字注明,并将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附件:工程量清单 5.1 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表清单 第100章 总则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通则101-1保险费101-1-1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1101-1-2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102工程管理102-1竣工文件总额1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1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103临时工程与设施103-3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总额1103-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总额1104承包人驻地建设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1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5.1 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表清单 第200章 路基工程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02场地清理202-6去除原有标线(养护定额已含)m2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5.1 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表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602护栏602-1混凝土护栏(S1-11)602-1-1现浇混凝土护栏m4438602-1-1-2C25中央隔离混凝土护栏m4438604道路交通标志604-1单柱式交通标志(S1-8)604-1-4△90+△90+□80+黄闪灯块43604-1-5六边形80块26604-1-6□80+○100块43604-1-7△90+□40+黄闪灯块31604-1-8□80+□40+黄闪灯块2604-12道路反光镜604-12-3不锈钢镜面反光镜(D1000)块43604-12-3-3D1000块43604-13道口标柱(S1-10)根160604-14示警桩(S1-10)根210605道路交通标线605-1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605-1-1普通型标线(S1-7-1)m215654.5605-1-1-5厚1.8mm(其他标线、纵向减速标线、施画标线、人行横道标线)m215337.7605-1-1-9厚5.4mm(振动标线)m2316.8605-8轮廓标605-8-1附着式轮廓标605-8-1-1De-Rb-At1块1500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第5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二、保证金附件5: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7: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7-2: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7-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7-4: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四、施工方案说明施工组织设计附件8: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附件9-1:中小型企业声明函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9-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资料附件9-4: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一览表附件10-1:分项价格表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九、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外,还须另备一份,随身携带不装入响应文件中,用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外,还须另备一份,随身携带不装入响应文件中,用于开标现场身份验证(必须与递交的响应文件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完全一致)。附件3: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农民工工资按国家最新标准支付,凡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投标成本的通知》(衡财购【2022】310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5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的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但需在《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作出承诺,供应商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的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但需在《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作出承诺,供应商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的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但需在《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作出承诺,供应商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营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9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见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文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文件)。附件6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7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湖南信用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五、项目服务实施方案附件8:服务方案说明(格式自拟)供应商应根据第五章规定和本项目评标标准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服务方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8-1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提供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清单”或“两型产品目录”所在页复印件(该页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在本章《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两型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9-4: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清单表本公司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额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两型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应享受的政策功能价格扣除。2、栏目7“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3、栏目4“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或者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9-5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八、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0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磋商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项目负责人质量承诺质量保修备 注本次采购为交钥匙工程项目,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设备、材料、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劳务、临时设施费、协调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0-1分项价格表(工程类适用)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主要材料表(工程类适用)项目名称:包号:金额单位:元序号材料名称商品编码品牌型号规格制造厂商机构代码政策功能编码价格备注合计注:该表用于计算主要材料应享受的政策功能折扣,“价格”栏应填列该材料的总金额。商品编码是指标准版商品条码(EAN-13码)。品牌和制造厂商指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商的组织机构代码。中小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供应商需提交认为对本次投标有利的其他证明资料,包括磋商文件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十、最后报价说明:1、最后报价不需要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此报价依据磋商小组的通知另行提供;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6.4款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10”提供。 5.1 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表清单 第100章 总则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通则101-1保险费101-1-1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1101-1-2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102工程管理102-1竣工文件总额1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1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103临时工程与设施103-3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总额1103-4电信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总额1104承包人驻地建设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1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5.1 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表清单 第200章 路基工程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02场地清理202-6去除原有标线(养护定额已含)m2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5.1 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表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602护栏602-1混凝土护栏(S1-11)602-1-1现浇混凝土护栏m4438602-1-1-2C25中央隔离混凝土护栏m4438604道路交通标志604-1单柱式交通标志(S1-8)604-1-4△90+△90+□80+黄闪灯块43604-1-5六边形80块26604-1-6□80+○100块43604-1-7△90+□40+黄闪灯块31604-1-8□80+□40+黄闪灯块2604-12道路反光镜604-12-3不锈钢镜面反光镜(D1000)块43604-12-3-3D1000块43604-13道口标柱(S1-10)根160604-14示警桩(S1-10)根210605道路交通标线605-1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605-1-1普通型标线(S1-7-1)m215654.5605-1-1-5厚1.8mm(其他标线、纵向减速标线、施画标线、人行横道标线)m215337.7605-1-1-9厚5.4mm(振动标线)m2316.8605-8轮廓标605-8-1附着式轮廓标605-8-1-1De-Rb-At1块1500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磋商邀请公告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的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衡阳市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项目(蒸湘区S336)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4]-0200603、委托代理编号:HNHH-2024-0084、采购项目预算:3964616.00元口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6、评标方法:口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介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日内完工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口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口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口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3964616.00B02020000一公路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13964616.00口口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口监狱企业口福利性单位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3)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2月日,8:30-17:00,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口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口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0:0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1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V9:004、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1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口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宁先生2、电话:15886438668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蒸湘分中心(2)地址:衡阳市蒸湘北路87号(3)联系人:宁先生(4)邮编:421000(5)电话:15886438668(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衡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5号金域中央(M国际)511、512、513室(3)联系人:厉佳、刘治赛(4)邮编:421000(5)电话:13618445600(6)电子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普通国省道安防精细化提升 公路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衡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