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功能室建设招标公告(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2024)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功能室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功能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 12 月 19 日 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5812024AGK00161
2、项目名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功能室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3752345元
4、最高限价:3752345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主要包括儿童心理测评及个训室、唱游教室、感觉统合教室、大运动康复室、精细动作康复室、智力儿童康复认知和语训室、多感官教室、情景室、律动教室、体感交互康复训练室等,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本招标文件中商、技术和服务的要求为准。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50 日历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11 月 29 日至2024年 12 月 5 日(北京时间,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9 日9时35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经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2、特别注意事项:
2.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2.2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2.3在线投标响应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
2)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
2.4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
地 址:高平市米山镇米西村盖州街
联 系 人:贺女士
联系方式:18803468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元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晋城市白水东街财富广场1713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56-3038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56-3038825
八、相关技术支持热线
1、供应商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6-2218884
2、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15364569120
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95763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671.2K

参数需求.xlsx187.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功能室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7: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09:35

开标地点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开标室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预算金额
¥375.234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郎媛媛

项目联系电话
0356-3038825

采购单位
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

采购单位地址
高平市米山镇米西村盖州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6-233887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恒元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晋城市白水东街财富广场17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6-3038825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5812024AGK00161项目名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功能室建设项目采购人: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元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一、总则9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14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4七、签订合同17八、保密和披露19九、询问和质疑19十、投标人违规处罚2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2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5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7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4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50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功能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5812024AGK001612、项目名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功能室建设项目3、预算金额:3752345元4、最高限价:3752345元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主要包括儿童心理测评及个训室、唱游教室、感觉统合教室、大运动康复室、精细动作康复室、智力儿童康复认知和语训室、多感官教室、情景室、律动教室、体感交互康复训练室等,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本招标文件中商、技术和服务的要求为准。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5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开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经CA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予以拒收。2、特别注意事项:2.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2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2.3在线投标响应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2)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2.4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地址:高平市米山镇米西村盖州街联系人:贺女士联系方式:188034683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恒元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晋城市白水东街财富广场1713室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356-30388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356-3038825八、相关技术支持热线1、供应商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6-22188842、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153645691203、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95763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本项目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是;(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人上传一份经投标单位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至“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后果。3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八部分)2、投标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5、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6、基本存款开户许可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现场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8、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现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9、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7、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8、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投标保证金不要求6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采购标的(或标的物组成部分)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3)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适当加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享受投标货物或者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或《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享受投标货物或者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或《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6、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投标人提供的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或《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7、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影印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伍万贰仟叁佰肆拾伍元整(¥:3752345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伍万贰仟叁佰肆拾伍元整 (¥:3752345元)9现场勘查□组织☑不组织10合同分包þ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1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þ 是:本次开标采用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 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投标人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开标,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投标人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否12其他下载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日期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提出,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1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公开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公开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招标文件中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投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投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投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投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次投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投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七部分合同文本;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以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3保证金交纳本项目要求是否提交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9.4投标报价9.4.1所有的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报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分项投标。9.4.4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9.4.5投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9.4.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投标文件填写说明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开标报价一览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3.1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的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1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投标无效。14.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6.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6.2开标时,投标人在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将导致投标无效。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7.项目组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18.投标人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19.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19.4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评审中遵循的原则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的;F、未按评标小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G、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H、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I、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1.2在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21.3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21.5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2.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PDF格式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系统中采用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提供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比较与评价2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24.评审复核24.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4.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组长根据评标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全体评标成员签字认可。27.评标过程保密2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7.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7.3评标结束后,参与评审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评标现场的任何资料。28.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9.采购项目废标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废标结果公告。七、签订合同30.中标通知30.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投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1.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5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31.6本项目不收取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2.合同分包32.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3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中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中标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3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2.4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3.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中小企业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中标人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八、保密和披露34.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投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5.披露35.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5.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6.询问36.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应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晋财购[2023]10号)规定,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质疑。投标人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质疑。36.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询问投标人进行答复。37.质疑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协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晋财购[2023]10号)规定,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7.2质疑材料要求投标人提起在线质疑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在线质疑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3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7.4在线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7.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6对招标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采购人要发挥主体责任配合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结果、综合评分细则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配合答复。37.8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投标人;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未按要求提交质疑资料的;G.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7.9质疑投标人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7.10质疑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十、投标人违规处罚3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投标人撤回其报价的;(5)在投标期间,影响代理公司或评标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功能室建设项目2、预算金额:3752345元3、最高限价:3752345元二、商务要求1、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50 日历天内。2、交货地点:高平市特殊教育中心校内。3、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付30%;②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剩余70%。4、履约保证金:无。三、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3、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四、非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投标人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追究。 3、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若有的话)五、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投标人负担。2、质保期:一年。3、到货后,经检验发现损坏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改、拒收和索赔的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4、提供7×24小时免费服务,提供24×365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公布24×365技术支持热线电话;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1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需更换重要零部件,最长时间不超过24小时(含修理时间)。5、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等的服务,货到验收合格后免费提供培训服务。6、质量保证期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的调试、维护和保修,软件的维护、优化和升级,技术咨询服务,预防性定期检修服务,零配件支持。7、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因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已包含到本项目预算中,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六、技术要求1、技术需求书:采购明细表(后附)2、说明:(1)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磋商小组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六、验收标准1、采购人或邀请相关行业技术专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进行验收。2、项目所涉及内容完成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对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书,并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七、注意事项:1、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需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开标,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在进行解密、澄清、说明、更正时,须使用CA数字证书,因未携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在投标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系统无法运行或无法上报等情况,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按照要求可在投标活动中进行其他形式书面材料的提交。4、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5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人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齐全。2投标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填写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11信用查询1.现场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2.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12投标主体对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进行审查对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参加,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如不涉及,可不用填写)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人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内容齐全。2投标函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填写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10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11信用查询1.现场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2.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12投标主体对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进行审查对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参加,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如不涉及,可不用填写)说明:1、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其中第9、10项允许在开标时补正,补正后如符合要求视为有效;其余各项不允许在开标时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影印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投标文件的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需求书”中‘★’号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6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中实质性响应内容审查时,投标文件中注明品牌型号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或《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的,未附相关认证证书或所附相关认证证书与投报产品品牌型号不符的,允许在开标时补正,补正后视为有效;未注明品牌型号或投报产品品牌型号不属于清单或目录内的,不允许在开标时补正。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或标的物组成部分)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投标人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适当加分。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政府采购工程,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享受投标货物或者服务15%(工程项目为3%)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或《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货物或服务5%(工程项目为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或《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服务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且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纳入《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评审时,业绩得分为所设置分值的满分。7、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影印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4、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R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R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4分)1、业绩(12分):(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担过医疗或康复类设备供货合同案例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6分;(2)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11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担过核心产品供货合同案例的,每提供1类得3分,最高得6分;注:要求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任意一次发票发票或银行划拨单)的清晰影印件,否则不予计分;2、所投产品中包含非国家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种(含)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二、服务部分(21分)1、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5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安排、工作进度计划、服务人员架构、服务保障措施、技术服务支持、应急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内容。各投标人需按照上述内容要求完整、详细的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提供的相关承诺及内容要具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响应程度认定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太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总负责人(2分):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3、项目实施团队(4分):根据投标人投入的技术、服务人员,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职责分工明确,能够全面、准确的描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明、姓名、年龄、学历、从事本工作年限、职责、联系电话)等进行评价,内容齐全、详细、合理且总人数1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不全面或不够合理或不够准确或总人数10人以下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质保期承诺(2分):根据各投标人对质保期承诺情况打分,质保期限承诺为2年的,得1分;质保期限承诺为3年及以上的,得2分。5、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的响应情况(3分):根据各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响应速度快、维修时间短、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提供解决方案的,得3分;响应速度一般、维修时间较长、2到4小时间可到达现场,提供解决方案的,得2分;响应速度慢、维修时间慢、4小时及以上到达现场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6、培训服务方案(5分):提供本项目培训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技术支持、运行保障等。各投标人需按照上述内容要求完整、详细的制定本项目培训方案,提供的相关承诺及内容,要具体、明确,且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认为培训服务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切合实际,确实能实现培训目标的,得5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三、技术部分(35分)1、技术参数、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5分)(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15分;(2)标“▲”技术指标有负偏离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3分,超过5项(含5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3)其他未标“▲”的一般性技术指标有负偏离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1分,一般性技术指标负偏离超过十项(含十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2、根据提供的非主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详细程度进行评价(4分):一般性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生产工艺工序或检测证明或质量合格证书或质量稳定性测试或产品质量相关获奖或认证或产品说明书等)齐全、详尽、有效的,得4分;有相关资料但不全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3、产品质量和稳定性(4分)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工艺工序或检测证明或质量合格证书或质量稳定性测试或产品质量相关获奖或认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进行印证投标货物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针对本项目产品性能可靠、选型针对性强、质量控制措施严密等证明材料齐全,且确实体现产品质量优、性能稳定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产品的安全性和耐用性(4分)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工艺工序或检测证明或质量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相关获奖或认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进行印证投标货物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针对本项目产品技术采用高标准、用户使用量多、材质耐用等证明材料齐全,且确实体现产品安全性、耐久度高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产品技术先进、扩展能力(4分)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证明材料(生产工艺工序或检测证明或质量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相关获奖或认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进行印证投标货物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针对本项目产品工艺先进、兼容扩展性强、易升级等证明材料齐全,且确实体现投标货物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功能拓展高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产品易用、易维护(4分)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操作手册或维修保养操作或备品备件清单等)证明材料印证投标货物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针对本项目产品维护时间短、操作简单、零配件充足易获取等证明材料齐全,且确实体现投标货物的操作便利性、维护周期长、配件渠道广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四、价格部分(30)价格分值为30分,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平均报价的8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合理性的判断由评标委员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商务部分(14分)1、业绩(12分):(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担过医疗或康复类设备供货合同案例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6分;(2)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生产厂家近三年(2021年11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承担过核心产品供货合同案例的,每提供1类得3分,最高得6分;注:要求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任意一次发票发票或银行划拨单)的清晰影印件,否则不予计分;2、所投产品中包含非国家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种(含)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二、服务部分(21分)1、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5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安排、工作进度计划、服务人员架构、服务保障措施、技术服务支持、应急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内容。各投标人需按照上述内容要求完整、详细的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提供的相关承诺及内容要具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响应程度认定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太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总负责人(2分):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3、项目实施团队(4分):根据投标人投入的技术、服务人员,机构健全、人员齐备,专业配套,职责分工明确,能够全面、准确的描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明、姓名、年龄、学历、从事本工作年限、职责、联系电话)等进行评价,内容齐全、详细、合理且总人数1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不全面或不够合理或不够准确或总人数10人以下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4、质保期承诺(2分):根据各投标人对质保期承诺情况打分,质保期限承诺为2年的,得1分;质保期限承诺为3年及以上的,得2分。5、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的响应情况(3分):根据各投标人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响应速度快、维修时间短、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提供解决方案的,得3分;响应速度一般、维修时间较长、2到4小时间可到达现场,提供解决方案的,得2分;响应速度慢、维修时间慢、4小时及以上到达现场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6、培训服务方案(5分):提供本项目培训方案,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技术支持、运行保障等。各投标人需按照上述内容要求完整、详细的制定本项目培训方案,提供的相关承诺及内容,要具体、明确,且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投标文件响应程度认为培训服务方案全面完整、合理,切合实际,确实能实现培训目标的,得5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三、技术部分(35分)1、技术参数、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5分)(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15分;(2)标“▲”技术指标有负偏离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3分,超过5项(含5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3)其他未标“▲”的一般性技术指标有负偏离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扣1分,一般性技术指标负偏离超过十项(含十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2、根据提供的非主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详细程度进行评价(4分):一般性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生产工艺工序或检测证明或质量合格证书或质量稳定性测试或产品质量相关获奖或认证或产品说明书等)齐全、详尽、有效的,得4分;有相关资料但不全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3、产品质量和稳定性(4分)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工艺工序或检测证明或质量合格证书或质量稳定性测试或产品质量相关获奖或认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进行印证投标货物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针对本项目产品性能可靠、选型针对性强、质量控制措施严密等证明材料齐全,且确实体现产品质量优、性能稳定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产品的安全性和耐用性(4分)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工艺工序或检测证明或质量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相关获奖或认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进行印证投标货物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针对本项目产品技术采用高标准、用户使用量多、材质耐用等证明材料齐全,且确实体现产品安全性、耐久度高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产品技术先进、扩展能力(4分)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证明材料(生产工艺工序或检测证明或质量合格证书或产品质量相关获奖或认证或产品说明书等)进行印证投标货物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针对本项目产品工艺先进、兼容扩展性强、易升级等证明材料齐全,且确实体现投标货物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功能拓展高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产品易用、易维护(4分)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操作手册或维修保养操作或备品备件清单等)证明材料印证投标货物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审,针对本项目产品维护时间短、操作简单、零配件充足易获取等证明材料齐全,且确实体现投标货物的操作便利性、维护周期长、配件渠道广的,得4分;有相关内容、资料,但不详细全面或不够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四、价格部分(30)价格分值为30分,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1、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平均报价的8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合理性的判断由评标委员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第七部分合同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1款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二〇二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2、投标函……………………………………………………………………………3、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7、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8、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的话)………………………………………………9、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1、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小型、微型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5、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6、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7、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8、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此项内容。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2、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此项内容。附件2:投标函格式投标函**********(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总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且无任何异议。10、保证在开标解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PDF格式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形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11、对贵方在本次投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此项内容。附件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招标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附件4: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格式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采购代理机构):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代理机构):本投标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失信信息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联合投标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投标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加盖法人电子签章):乙方(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联合体投标注意事项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商务、技术文件附件7: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开标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3............投标报价含税报价大写:投标报价含税报价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保证期报价说明后附《分项报价明细表》备 注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合价环保节能产品编号及有效期备注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该表部分内容会随中标公告同时公示。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此项内容。附件8: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代理小、 微企业产品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代理创新产品价格总价代理小、 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代理创新产品价格合计: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若有的话)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若有的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1: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是否属于首台套“制造精品”产品产地及厂家数量《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第项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是否属于首台套“制造精品”产品产地及厂家数量《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列表中序号第项第项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货币:人民币/元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证明文件附后。3.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且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的,并被纳入《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证明文件附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对商务要求响应内容格式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中的内容(例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等)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14-1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影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说明:①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14-2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正版软件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4-3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影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说明:①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影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证书影印件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说明: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实质性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附件16:对服务要求响应内容格式16-1对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序号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否)偏离情况说明:①投标人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有偏离情况的,需说明偏离内容;无偏离情况的,填写“无”或“无偏离”。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6-2服务方案附后附件17: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17-1投标货物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情况备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情况备注说明:①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如实逐条一一对应填写响应情况,如有未响应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负偏离;③请投标人在“偏离情况”一栏详细描述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技术指标,并标明偏离情况;17-2投标货物详细的技术说明说明:①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书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②所有产品应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17-3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程度表(若有的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技术指标参数序号投标产品全称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证明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其他条件要求序号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证明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技术指标参数序号投标产品全称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证明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其他条件要求序号招标文件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响应状况证明响应程度偏离说明符合要求高于要求低于要求说明:投标人应详细列明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具体响应状况,全面批露各项响应程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情况格式(若有的话)投标人类似合同案例情况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采购单位合同核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合同金额项目结算凭证类型结算凭证金额123…说明:①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合同案例,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尽可能填全以上表格。③无业绩,无需填写此表。④类似合同案例证明材料附后。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序号
功能室名称
备注


儿童(心理测评、个训室)
1间


唱游教室

1间


感觉统合教室
1间


大运动康复室
1间


精细动作康复室
1间


智力儿童康复认知、语训室
1间


多感官教室
1间


情景室
1间


律动练室
1间


体感交互康复训练室
1间

儿童--心理测评(个训室)
儿童--心理测评(个训室)
儿童--心理测评(个训室)
儿童--心理测评(个训室)
儿童--心理测评(个训室)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脑动力训练分析系统

1、界面包含了参数检测、数据分析、注意力训练、放松度训练、用户管理、系统设置等子模块功能。
2、模块用于实时监测个人脑波数据,包括各频率的能量值以及专注度、放松度等数据,同时记录监测数据也是通过该界面进行实现的。
3、模块会自动罗列出保存过的历史训练记录(已删除的除外),我们可以在该界面中选中某一条记录,然后可以通过下方的按钮对记录进行打开、删除、导出记录列表等功能。该界面能查看登陆账户的训练记录。
4、主要是用于用户的基本信息,基本数据分析以及详细数据记录等。当然也可以通过生成报告按钮来生成训练记录的详细报告
5、脑波注意力、放松度反馈灯
通过灯的颜色变化,直观的反馈出测试者的注意力/放松度
产品规格:不少于15cm圆形玻璃灯(双模),玻璃材质
1


2
智能体感互动宣泄系统

1.身心平衡训练:利用游戏的方式,依靠传感器捕捉三维空间中玩家的运动,不需要任何的辅助器材,控制游戏角色进行游戏训练,达到身心平衡训练的效果。
2.辅助训练:通过传感器捕捉三维空间中玩家的运动,让使用者与虚拟角色实现肢体互动,并且系统可自动扑捉使用者过程中的一些经典动作,让使用发现互动交流中的愉悦,有助于辅助训练。
3.系统可实现多人互动宣泄,两个使用者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在游戏中实现合作,对打等等训练,有助于提高沟通配合能力。
4.康复训练:系统提供的具有交互性、竞争性及娱乐性的活动能增加使用者的积极参与互动的愿望,从而使被动的心理辅导成为使用者的主动参与互动,实现了心理咨询工作的及时发现、主动解决、预防突发的作用。
5.左右脑协调:奇幻漂流,可以通过身体的向左向右向前跳跃来控制漂流小船,达到左右大脑协调,还可以2个同时游戏。
7.注意力矫正:忍者水果,可以通过手画动来切水果,当切到地雷游戏及结束,对注意力和肢体协调进行锻炼。
8.虚拟情绪宣泄:利用内置宣泄游戏(例如:拳击、击剑)等游戏进行不良情绪的宣泄。
9.包含:切水果、脑力训练、穿墙越洞、注意力训练、体育运动、健身训练、舞蹈训练等活动不少于160项。
1


3
儿童综合能力能测评系统
主要功能
1、儿童智商(IQ)测评功能:图片词汇测试(PPVT)、联合性瑞文测试(CRT-C3)
2、儿童注意力测评与训练功能,不少于2种方法;
3、儿童社会适应性测评不少于4种方法。
4、儿童生长发育测评(体格、智能、气质)功能。
5、儿童膳食营养、智能开发指导。
6、儿童记忆训练功能。
7、儿童多动症诊断标准与量表,不少于3种方法。
8、抽动症诊断标准与量表(采用耶鲁综合抽动严重程度量表),具有2种方法。
9、孤独症诊断标准与量表,不少于3种方法。
10、心理测评功能
11、儿童行为测评功能
12、儿童气质测评功能。
13、儿童学习能力测评
14、儿童抑郁测评
15、儿童生长环境测评
16、儿童焦虑测评
17、儿童自我认识测试
18、儿童人格因素测试
测评范围:
1、儿童智商及注意力测评:3~16岁
2、儿童体格发育测评:0~5岁儿童身高体重,0~7岁儿童坐高、头围、胸围测评
3、儿童综合智能发展测评:0~3岁半
4、丹佛发展筛选量表(DDST) 0~6岁
5、儿童气质状况的测评: 0~7岁分0~1岁、1~3岁、3~7岁三个年龄段。
6、儿童的膳食营养和智能开发指导:0~7岁
7、儿童瞬时记忆训练 4-8岁 ,儿童短时记忆训练6-16岁
8、儿童发育行为诊断 0-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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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自助系统
硬件系统:
1、触摸操作端一套
2、机身尺寸:不小于550 mm×340 mm×1050 mm;
3、表面处理:钢制机壳,金属烤漆;
4、工作温度: -20℃~50℃; 湿度:10%~80%;
5、工作寿命:3000 万次以上(单点击);重量:40KG~50KG;
6、电压:AC220V(+/-10%) 50HZ((+/-10%));最大功耗:220W;
7、音响:防磁立体声音响系统.;软件系统:采用 ASP.NET3.5 架构,支持远程管理。;多媒体:集音频、视频、图像管理于一体。
二、软件系统:
系统支持管理员新增、修改、删除和导出用户信息,支持通过角色名称、权限字符、状态、创建时间进行快速检索。支持管理员模块菜单栏管理,菜单名称包含设备管理、用户管理、初始内容、设备内容、系统管理、系统监控及系统工具等模块新增、修改、删除权限管理。
心理自助检测与解压调节系统十三个功能模块包含:心理测评;心理学库;心理解惑;自助方案;冥想空间;咨询留言;心语心声;咨询中心;心理能力训练;学生讲堂;家长讲堂;教师讲堂;自助热线。
1.心理测评:采用先进的算法和心理学原理,为用户提供全面的心理状态评估,帮助用户了解自己的心理健康状况。测评量表包含心理健康、人际交往、个性人格、家庭情感、学习能力、自我成长等内容不少于150余项。
2.心理学库:汇集丰富的心理学理论、案例研究和最新研究成果,为专业人士和普通用户提供深度学习资源。模块内容包含心理专家、心理词汇、心理效应、心理实验、心理科普、心理图库等内容不少于170余项。
3.心理解惑:通过智能分析用户的问题,提供专业的心理学解答和建议,帮助用户解决心理困惑。模块内容包含直面学习、环境适应、同伴交往、亲子关系、情绪管理、青春情感、自我认识、升学规划、心理咨询等模块,资源内容不少于110余项。
4.自助方案:根据用户的心理测评结果,提供个性化的自助改善方案,包括行为建议和心理练习。模块内容包含人际关系、习惯培养、学习管理、情绪管理、接纳自我、重塑自我等,资源内容不少于40余项。
5.冥想空间:提供多种冥想引导音频和视觉辅助,帮助用户放松身心,提升自我意识。模块内容包含放松减压、提升专注、情绪管理、催眠减压、自我成长、白噪声等,资源内容不少于30余项。
6.咨询留言:用户可以在此板块留下自己的心理疑问或分享心得,与其他用户或专家进行互动交流,模块内容包含心理预约、心理留言、社会咨询师等。
7.心语心声: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让用户自由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想法,同时得到他人的倾听和支持。模块内容包含情绪释放、能力提升、心理电台、养心怡神、自然环境、振奋激励等,资源内容不少于68余项。
8.咨询中心:由资深心理咨询师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帮助用户解决深层次的心理问题,根据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建设情况定制中心案例及中心新闻。
9.心理能力训练:通过一系列科学的训练方法,提升用户的情绪管理、压力应对等心理能力。模块内容包含记忆空间、专注提升、反应强化、逻辑思维等,训练项目包含彩球闯迷宫、六角拼拼乐、排序大师、数字绘画、跳跃篮球、数字降落、数独、拼图滚球等内容。
10.学生讲堂:专为青少年设计,提供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互动活动,促进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成长。模块内容包含青春不迷茫、网络防沉迷、校园防欺凌等,资源内容不少于15余项。
11.家长讲堂:为家长提供如何理解和支持孩子心理健康的指导和建议,加强家庭的心理支持系统。模块内容包含父母的主体责任、依法带好娃、青春期亲子教育、习惯养成方法等,资源内容不少于50余项。
12.教师讲堂:帮助教师了解学生心理发展特点,提供有效的心理教育策略和应对方法。模块内容包含家庭教育政策解读、家校共育方法指导、家校共育专题研究、教师心理健康等,资源内容不少于50余项。
13.自助热线:提供24小时紧急心理支持服务,为处于心理危机中的用户提供即时帮助和支持,热线内容包含全国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名单及所在区域心理援助热线。
14、心理自助系统的后台管理主要是对展示所显示资料进行编辑的功能。运行于局域网或互联网,支持远程管理,支持一键关机。
15、多媒体:集音频、视频、图像管理于一体,对教学影像、心理影片、减压音乐、心理文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功能室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