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堂食品原材料招标公告(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
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BZB-2024-CX057
2.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90.00万元
4.最高限价:290.00万元
5.采购需求: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大米、新鲜蔬菜、畜禽肉、食用油、鸡蛋、干菜及调味料等食品原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6.供货期:365日历天(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质量标准:投标人所供应的所有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保质期内供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中任意1年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成立的投标人和事业单位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2024年1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和事业单位不提供;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内容;有固定经营场所,机构健全,连续经营,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无《云南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情况。(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3.2.1云南省监狱系统厅局级以下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业务范围内参与单位公车维修保养、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耗材供应和食堂承包、学校超市承包,以及绿化、保洁、安保、劳务派遣、水电维修、垃圾清运等办公、后勤、物业相关的有偿或经营活动。
3.2.2云南省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干警公正履职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包括实体经营和网络经营),不得与干警所在单位和管辖单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3.2.3每次采购,投标人开具的购销发票上必须列出采购实物明细。(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6日23时59分。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仍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密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二)本项目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线上自主确认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 --点击“投标方”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线上确认投标者,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工作日联系电话:0871-65385613。如果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
(三)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
1.开标时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出席开标会,因特殊原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的应自带电脑并准备移动网络。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合法性、真实性、精准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智能开标解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网址: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点击“学习资料”选择“投标人”下载,下载后,根据操作指南完成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
3.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
4.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苍岭镇腰站街
联系人:尚老师
联系电话:0878-3396480
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楚雄市雍和居东侧商铺6-5号(青龙河西路)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608785525 0878-3010855
3.监督部门:云南省楚雄监狱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878-3381972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4-11-29 16:48:52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文件20241129172148.pdf
2024-11-29 17:23:57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楚雄监狱纪检监察室0878-3381972
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日09时00分(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BZB-2024-CX0572.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90.00万元4.最高限价:290.00万元5.采购需求: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大米、新鲜蔬菜、畜禽肉、食用油、鸡蛋、干菜及调味料等食品原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6.供货期:365日历天(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7.质量标准:投标人所供应的所有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保质期内供应。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中任意1年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成立的投标人和事业单位不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2024年1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和事业单位不提供;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内容;有固定经营场所,机构健全,连续经营,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2无《云南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情况。(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3.2.1云南省监狱系统厅局级以下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业务范围内参与单位公车维修保养、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耗材供应和食堂承包、学校超市承包,以及绿化、保洁、安保、劳务派遣、水电维修、垃圾清运等办公、后勤、物业相关的有偿或经营活动。3.2.2云南省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干警公正履职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包括实体经营和网络经营),不得与干警所在单位和管辖单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3.2.3每次采购,投标人开具的购销发票上必须列出采购实物明细。(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6日23时59分。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仍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密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二)本项目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线上自主确认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投标方”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线上确认投标者,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工作日联系电话:0871-65385613。如果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三)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1.开标时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出席开标会,因特殊原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的应自带电脑并准备移动网络。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合法性、真实性、精准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智能开标解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网址: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点击“学习资料”选择“投标人”下载,下载后,根据操作指南完成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3.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4.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苍岭镇腰站街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878-3396480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楚雄市雍和居东侧商铺5号(青龙河西路)联系人:周工5招630100251559联系电话:186087855250878-3010855at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云南国本招标代理YUNNANGUOBENTENDERINGAGENCY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BZB-2024-CX057招标人: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4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与评标六、中标结果七、纪律和监督八、其他事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评标结果6.关于中小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监狱企业优先采购评分优惠政策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条质量要求第二条合同总价款第三条甲乙双方责任第四条交货时间第五条交付方式第六条合同期限第七条结算方式第八条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第十条合同重要事项第五章招标内容一、招标内容二、招标金额投标报价说明三、注意事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二、资格审查部分三、技术部分四、商务部分五、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BZB-2024-CX0572.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290.00万元4.最高限价:290.00万元5.采购需求: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大米、新鲜蔬菜、畜禽肉、食用油、鸡蛋、干菜及调味料等食品原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6.供货期:365日历天(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7.质量标准:投标人所供应的所有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保质期内供应。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中任意1年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成立的投标人和事业单位不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2024年1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和事业单位不提供;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内容;有固定经营场所,机构健全,连续经营,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2无《云南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情况。(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3.2.1云南省监狱系统厅局级以下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得在领导干部任职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企业)管辖区域和领导干部管辖业务范围内参与单位公车维修保养、公务接待、办公用品耗材供应和食堂承包、学校超市承包,以及绿化、保洁、安保、劳务派遣、水电维修、垃圾清运等办公、后勤、物业相关的有偿或经营活动。3.2.2云南省监狱系统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可能影响干警公正履职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包括实体经营和网络经营),不得与干警所在单位和管辖单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3.2.3每次采购,投标人开具的购销发票上必须列出采购实物明细。(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6日23时59分。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仍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密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二)本项目依托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进行线上自主确认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楚雄州”--点击“投标方”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线上确认投标者,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工作日联系电话:0871-65385613。如果之前在云南省境内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三)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1.开标时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出席开标会,因特殊原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的应自带电脑并准备移动网络。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合法性、真实性、精准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2.智能开标解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网址: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点击“学习资料”选择“投标人”下载,下载后,根据操作指南完成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3.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4.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入口:http://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苍岭镇腰站街联系人:尚老师联系电话:0878-3396480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楚雄市雍和居东侧商铺6-5号(青龙河西路)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6087855250878-301085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3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4交货地点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供货期365日历天(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7采购预算290.00万元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采购需求云南金马集团海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职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大米、新鲜蔬菜、畜禽肉、食用油、鸡蛋、干菜及调味料等食品原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0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中任意1年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成立的投标人和事业单位不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依法缴10投标人资格要求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2024年1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和事业单位不提供;依法免税和社保免缴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①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二)仓储物流能力,采购配送能力(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签名扫描上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三)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签名扫描上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四)应急预案(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签名扫描上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五)质保期及商品质量保证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电子签章或签名扫描上传)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四、商务部分(一)售后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二)业绩(格式自拟,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货物配送供货业绩或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业绩(中大型集体用餐服务)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或3年内的客户评价意见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扫描上传)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名扫描上传)年月日五、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注: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声明函可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选择1项填写或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若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本次招标内容不一致则视为所提供的此项材料无效,并不能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不属于监狱企业不需提供)。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原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